《药》读后感

时间:2022-10-11 12:25:55 读后感 我要投稿

《药》读后感(精选23篇)

  当细细地品读完一本名著后,大家对人生或者事物一定产生了许多感想,何不写一篇读后感记录下呢?那么你会写读后感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药》读后感,欢迎大家分享。

《药》读后感(精选23篇)

  《药》读后感 篇1

  华夏家的悲哀,华夏大地的悲哀!

  华老栓为了治儿子的肺痨,寻找人血馒头给儿子吃,结果儿子仍然死了。另外一边的夏家,夏瑜作为革命者,在革命运动牺牲了。

  多么悲恸的故事,旧社会是多么的混杂,到处迷信,到处都是镇压。人们在这个时代不知道该干什么,该向往什么。看起来完全是一个没救的社会。

  可是真的没救吗?就算坟场再凄凉,映入眼中的也有五彩的花圈。

  在越是悲催的世界,越有这样的一群人,不畏艰险,不畏牺牲,拿着用鲜血铸成的利箭,刺向那血色的黑暗的长空!刺痛那群黑暗的乌鸦,刺破那居罩般的黑夜!对!这就是被镇压下的革命!

  雄舞壮志,革命在狂舞!

  潇洒雄破,革命在怒放!

  烈火重重,革命在燃烧!

  革命是对真正藐视社会的根本的药,而其他的药最多都是血色馒头,不仅治不好,而且还耽误真正的革命,革命就是一种力量,无影无形。革命虽然会失败,但是在这一片血色的长空,潇洒了自己的地热血!

  可是革命现在在现在的我们来说,只是一纸空文。最多可以被赞颂被追悼。但是谁敢说在现实中我们一帆风顺,我们也有落意的时候,我们也会遇到艰难险阻。

  但,我们如何面对!万一这件事看似不可能完成,万一这已经让你深陷泥泞。可,那又怎样,尽管遍体鳞伤,我们心中也应该有一种热血,这种热血就好比革命,他是革命的精神!

  革命的精神在面对困难的时是一把万能的钥匙,这种精神是一种拼尽自己的全力,被刺痛就像毫无感觉,使劲往前走,就算牺牲了也无妨,热血还洒满了勇者的路,它是一种坚韧、顽强、通达、不懈、至死不渝的精神的混合。这种精神隐在每个人的心中,只有顽强斗志的人才能激活它。待他热血沸腾时,便可汇成一条勇者的大河,冲破一切阻挡。

  真正对于艰难生活的药,便是这革命的精神。

  所以,在以后的生活中,对于生活,我们不要气馁,要勇舞直前,快马加鞭,一定可以冲破黑暗,狂暴的突向光明!

  《药》读后感 篇2

  夏瑜之死。

  一个有抱负的大好青年,你的死,多无奈。

  那时的人们是有多愚蠢,他们可以认为康大叔——这个粗人,这个满脸横肉,哗众取宠而且杀了人还心安理得的刽子手是个大好人,他们可以聚成一群,或在茶馆,或在大街上谈论并围观那些血淋淋的残杀,却仍能谈笑自若。

  你们的麻木不仁,让人心寒,更让人心惊。

  夏瑜的那句“可怜”,那两个字还在我眼前飘着,这是一种多么绝望的呼喊,可惜,这“可怜”二字只是被理解为发疯,被当作人们茶余饭后的谈资之一。

  康大叔,华大妈,老栓,花白胡子,驼背五少爷,二十多岁的人。

  真正疯了的,是你们。

  作为一个有着清醒的头脑,并且想要“造反”的夏瑜来说,他在那个时代,是个“怪物”,而他也应该是不会知道的,用他的鲜血和着面粉做的馒头,竟是包治百病的好药。

  小栓之死。

  一个体弱多病的沉默青年,你的死,多无奈。

  不知为何,我在文章中没有看到你说过一句话,是不能说,还是无话可说?

  得了痨病的你做什么事情都不方便。咳嗽更是与你如影随形。

  我不知道你在看到那只人血馒头时的心情。是在久病之后好像找到出口的喜悦?还是半信半疑?或是无奈悲凉?又或者是顺着父母就这样吃掉它的没感觉和司空见惯?

  文中的你,什么也没讲,但你肯定对它有期盼在吧?

  可你怎么还是你死去了?是康大叔“包好包好”失灵?还是这根本就没有一点效果?

  你来不及问清。

  你在麻木中生,在麻木中死,你一辈子都沉浸在麻木与病痛中,我不禁为你叹息,为你感到悲哀。

  这文章本来就是一剂良药,直达精神,直达人心,而不会像那人血馒头一样,是愚昧的人们所信奉的毫无用处的神药。

  “哑——”乌鸦的叫声,像是为夏瑜和小栓的死的悲凄之音,更是想要唤醒那些思想仍在沉睡,麻木不仁的中国人。

  《药》读后感 篇3

  读完这篇文章的时候,我的心早已被文中的两位主人公——艾迪与德诺所感动,是他们让我领悟了友谊的真谛。

  德诺10岁那年因为输血不幸染上了艾滋病,伙伴们全都躲着他。试想,没有伙伴的德诺是多么孤独,其实,有时候,孤独比疾病更令人痛苦。艾迪的妈妈再也不让艾迪去找德诺了,她怕一家人都染上这可怕的病毒。但这并不能阻止两个孩子的友情。艾迪不仅不顾妈妈的反对经常来陪德诺,还给他找药,甚至瞒着大人带他去新奥尔良治病,历尽艰辛,虽然最后不得不因为德诺病重和路费不足而回家。德诺住进了医院,病情加重,但他是快乐的,因为艾迪依旧常常去病房看他。两个好朋友在一起时,病房便充满了快乐。关在病房里无聊地打法时间的两个孩子常常搞恶作剧,有病的德诺在床上装死,艾迪便跑去骗医生说德诺死了,看到医生的慌里慌张忙来忙去检查的样子,床上的装死的德诺会突然睁开眼睛跳起来,接着两个孩子就开心地大笑不止。有一天,他们两个还是用这个方法骗医生,在医生急急忙忙地检查时,艾迪在窗外因为看到德诺装得太像不露痕迹而忍不住大笑,可是德诺还是紧闭双眼,像死了一样。可是,与上几次不同,这一次,德诺真的死了。读到这啊,真让人心酸,既为德诺的死悲伤,又被艾迪的善良感动着。

  德诺应该没有什么遗憾了,因为大千世界,芸芸众生,能在茫茫人海找到一分珍贵的友谊,是件不可易的事情,但他与艾迪之间的友谊是永恒的,乃至于死。他们俩深切地爱着对方,且都有一颗善良的心。

  俗话说,朋友居五伦文末,可我认为,朋友却是极其重要的一伦。所谓友谊实际是人与之间的一种良好关系,其中包括了解、欣赏、信任、容忍、牺牲等诸多美德。真正的友谊是无需打着灯笼去寻找的,它是人与人用心灵去铸造的,但这种铸造却比沙里淘金还珍贵。

  友谊让我们人生走过的每个历程都变得温暖光明,让我们懂得珍惜幸福和学会感恩。

  《药》读后感 篇4

  书是良药,刘向说:“书犹药也,善读之可以医愚。”书是窗户,高尔基说:“每一本书,都在我面前打开了一扇窗户。”我在寒假期间就读了《草房子》这本书,我不禁被荡漾于整部作品的悲悯情怀所震撼了。

  《草房子》中讲述了桑桑从一年级到六年级的小学生活中,发生的各种各样的难忘的故事。尤其是最后一章,故事颇为引人入胜。桑桑得了一种难以治愈的病,父亲带他走遍了千山万水去寻医,可是依然没有得到有效的治疗。那几天,桑桑每天晚上都要到老师温幼菊的家里去看她熬药。由于温幼菊经常熬药,所以屋子里弥漫着药香,于是就有了个很别致的名字“药寮”。最令我感动的还是温幼菊送给桑桑的两个字“别怕!”,正是因这两个字,桑桑才会坚持下去,他的病才得以痊愈。我看着这两个字,不禁想起那件事……

  暑假里的一天,爸爸要带我去玩刺激的蹦极,到了哪儿,望着周围人夸张的表情,听着他们大呼小叫,我的心在颤抖!抬起头,明晃晃的太阳刺着我的双眼,四周茫然一片。我的冷汗渗透了背心,我想打退堂鼓了,似乎眼前的一切都模糊了,天暗了,眼花了。从上面俯视地面,我不由得倒吸了一口冷气。我赶忙对爸爸说我不玩了,无奈爸爸只好带着我回到了家。

  现在,再看这本书,我的眼角不禁湿润了,“别怕”这个沉重有力的词语不仅印在了桑桑的心里,也深深地刻在了我的脑海里。人生就像是一个迷宫,到处都是死路,还有那无数的墙壁;“别怕”教会了我遇到困难不能退缩,要有知难而进的精神,尽自己的全力去克服;“别怕”告诉了我要每时每刻都去探索,去求知,去饱览无限风光,去感受大自然;“别怕”引领我走入人生,人生的迷宫中不能没有墙壁,没有死路,没有墙壁和死路的迷宫如同白纸,同样没有挫折的人生也是毫无意义。

  我不禁把《药寮》这篇文章看了一遍又一遍……

  《药》读后感 篇5

  假期里,我读了《小乔治的神奇魔药》这本书。

  书中的小乔治是个聪明活泼的小男孩,但是他的姥姥却是个自私自利的老太太,经常趁爸爸妈妈不在家的时候-他。

  有一次,姥姥又让小乔治给他拿药喝,并不停地咒骂他,嫌他的动作太慢。小乔治实在忍无可忍了,就想发明一种魔药,让姥姥得到一点教训。

  他把浴室的洗浴用品,妈妈的化妆品,洗衣房的家庭用品,厨房的调味品,动物的药品等,全部倒入一个大锅里,做成了一锅药。

  为了不让姥姥怀疑,他还加入了褐色的油漆,让药的颜色看起来和姥姥平时喝的药相似。当他把药给姥姥喝下后,姥姥就不停地长高,最后冲破屋顶,变成了一个又瘦又高的老太太。小乔治还把家里的一只母鸡也变成了巨鸡。

  乔治的爸爸知道这件事后,要乔治再做些魔药,给农场里的其他动物吃,让猪、牛、羊等也都变成巨型动物。可是小乔治试验了三次都没成功,最后一次不仅没让动物们变大,反而让姥姥和鸡逐渐缩小,最后消失不见了。

  看到这里,我觉得小乔治真是太了不起了,能发明这么神奇的药。我也开始幻想,要是自己能发明一种魔药就好了,吃上一点,想到哪就到哪,可以飞到天上去看看白云,也可以潜入海中去和鱼儿嬉戏。

  同时我也为姥姥的消失感到难过。虽然乔治的姥姥脾气很坏,但她却是我们的长辈,我们不应该这样对待老人。

  我们发明魔药是为了为社会做出贡献,而不是伤害我们的亲人。

  对待亲人,我们要细心地照顾他们,让他们能够健康长寿,可不能像乔治一样把乱七八糟的药给他们喝。因为有了他们的陪伴,我们才能生活得幸福。

  《药》读后感 篇6

  陈独秀主办的《新青年》是在20世纪二十年代中国一份具有影响力的革命杂志,宣传民主与科学,提倡新文学反对旧文学。不少文人和爱国志士在其发表文章,我们可以从中触摸到作者一颗关注华夏民族命运的拳拳之心。其中鲁迅的白话作品给世人留下了极深的印象,他的作品显示了文学革命的实绩,标志着《新青年》提倡的文学革命已经突破单纯理论的倡导。

  《药》是鲁迅众多白话小说中的一篇,该文以辛亥革命味背景,剖析当时中国社会群众心态和解读只是分子灵魂的凝重而沉郁顿挫的杰作。

  药是解除人类病痛之根本,上医医国,其次治人。饱蘸志士鲜血的“药”原本是解除民族危机的志士之血,却被误用去医治一个小百姓家中独苗的痨病,老栓花掉其一生的心血和寄予全部希望的“人血馒头”最终没能医治好小栓的病,“人血馒头”最终变为“丛冢馒头”,从而酿成国疾、人病两不治的悲剧,这不仅是家庭的悲剧,更是社会的悲剧。

  作者以药这一独特意向,令人难以忘怀的勾勒出辛亥革命时期革命与愚昧共存,麻木的人们处在愚昧混沌状态中,革命被愚昧无情扼杀,革命人士热血空掷的历史悲剧,同时也揭露了辛亥革命失败的社会根源,引人深思。

  不论道路有多么艰苦,革命仍会进行,历史不会因此止步,在一幕幕渗透着悲凉的场景中,小说结尾部分瑜儿坟头的花环让人看到了希望,坟头与花环生与死的强力冲击,把绝望、虚无、悲观与希望、乐观、信念糅合在一起,所以这不是一个结局,而因是一个漫长而艰难的旅程的开始。

  有人说,《药》是歌颂革命者夏瑜的,也有人说,是揭露黑暗统治的,有人说是批判群众的落后与麻木,也有人说是批评革命者的脱离群众。不管是什么,在鲜活的历史面前,寻的医国之良药,将人们从麻木中唤醒,是每个革命人士的必经之路。革命尚未成功,同志仍需努力。

  《药》读后感 篇7

  很小的时候看《草房子》,对“药寮”这么个诗意的名字很有感触。

  若干年后,再次捧起《草房子》,往昔那些个孩童的姓名几乎都已遗忘,唯有那“药寮”,在我的记忆中似乎还悠悠地飘着药香……

  药香盈盈,这就是我的宿命。

  而对我来说,我就是一间药寮……

  从小,我便体弱多病。这先天的“优势”,使我成了药的常客。我吃过无数的药,无论是中药还是西药。对我来说,西药方便服食,而中药则像茶一样,别有一番滋味。品药,成了我特殊的优待。

  中药的成分很复杂。如果我慢性腹泻,则要加入黄连,而有的时候,是煮整锅的黄连——这药中自然不会少了苦——但我从不怕苦。我觉得苦是一种很舒服的感觉,与酸与辣一样,尝了,是决不会腻。尤其是刚出的药,一层蒸汽袅袅,便满屋生香了。这是一种苦香,不会如薰衣草那么甜腻,是一种沉淀了若干年的怀旧的气息。于是,捧起碗来抿一口,那种陈旧的芬芳扑面而来……

  很久以前我吃过另一种中药。这药不太苦,但是味道很奇怪。配药的医生成其为怪味豆,我也认为如此。因为它又酸,又辣……你可能觉得我很奇怪,刚才还说喜欢酸辣呢!可是你要知道,这种感觉,就好像喜欢醋的人不喜欢果酸,喜欢有滋味的辣椒酱却不喜欢只有辣一味的辣粉。而你也可以想象,一碗汤药并不多,但其中却包含了各种滋味,这是怎样的感觉啊!就像一场人生,而且还是污迹斑斑的人生!我强忍着恶心,吞下了这药,却在最后还是吐了出来。我自问尝过无数药,但这种药我还是第一次吃。三原色的交汇最后变成了黑色,这五味俱全的汤药,似乎也差不离了……

  相比之下,我宁愿喜欢那一锅纯粹的苦。或许我本身也就是这么有着淡淡的苦味的人……

  《药》读后感 篇8

  想象是一种很神奇的思维,你可曾想象过有一种药能返老还童?嘿嘿,真的有。著名儿童作家克里斯蒂娜.涅斯特林格笔下的《巴特先生的返老还童药》中就有这么奇特的药,这药还被主人翁罗比的奶奶喝下。

  这本书充满了想象,罗比奶奶年老体弱,她又肿又疼的右脚将她折磨地痛苦不堪。有一天,罗比想到了巴特先生---一个著名的发明家。巴特先生发明了返老还童药。这药使罗比奶奶变成了一个可爱的小姑娘。“小奶奶”给大家带来了许多快乐。可这也有“副作用”---彻底打乱了大家的生活。还好,巴特先生用时光机让巴特太太,取回了解药。大家生活终于正常了。

  在这本书中,有十分多想象的部分。一架直冲云霄的自动扶梯,一个古怪的实验室,神秘的分解物体机器,能飞的真丝雨衣……这一切的一切都是作者利用自己充分的幻想将它们形象地展现在我们眼前。作者也利用自己独特的想象把我们带进了一个又一个扣人心弦的故事殿堂。

  在这本书中,有许多关于爱的故事。回到童年的“小奶奶”给罗比和他的伙伴添了无数个麻烦。但他们并不介意,而是像对待亲人来爱护“小奶奶”。特别是巴斯蒂,他赌上自己的生命,冒险坐上时光机和巴特太太穿越到过去,取解药。让我感受到他们的善良,这一份爱十分珍贵,感到着所有读者。

  在这本书中,有着一个真理。虽然奶奶以前很想返老还童,但一旦这么做了,奶奶又很后悔。世间万物都有自己的规律,我们不可以随意去改变他们。

  这本书有着千万个神奇元素,让读者们心驰神往,也让我们收获成长。

  《药》读后感 篇9

  前几天,我读了小乔治神奇魔药这本书。里面的内容十分引人入胜,让人一拿过来看就不肯放下。

  这本书主要讲了这样一个内容:从前有个叫乔治的小朋友,一次,他和姥姥在家,那个姥姥穷凶极恶,整天就知道哀声叹气、怨天怨地,并且与众不同。她的饭是那令人作呕的毛毛虫、鼻涕虫、甲虫。样子呢,也很难看。远远忘去,就像一个老古董。这简直就是投的胎。那天,姥姥一见乔治的父母出去了,就净对乔治发牢骚,还对乔治说一些恐怖的东西。乔治终于忍不住了,于是就开始做他地神奇的魔药。因为姥姥要吃一瓶棕色的药,所以乔治准备来个狸猫换太子,把这瓶药换成了神奇魔药。很快,药就做好了。当乔治把这半瓶药送给姥姥时,姥姥立刻感到了不舒服。接着,他又给动物们也尝了一下,动物们都变大了......

  读了这个故事,我想:那个姥姥好凶恶呀!竟叫乔治不要升高长大!人本来就是要长高长大的.,如果不长高长大,还有用的啊?吃的还都是虫子,世上还有吃这样食物的人,真是匪夷所思、不可思议。能得到这样的下场,真是理所应当。但小乔治也真是个聪明至极的人,竟想出了一个那么绝妙的主意。就算我是乔治,也是想破脑筋也想不出来。虽然我也做类似的“毒药”,但是和小乔治的相比,有着天壤之别,可以说是小巫见大巫。

  这本书,告诉了我们一个深刻的道理:善有善报,恶有恶报。一个人,如果他(她)很善良,那么终究会得到快乐、幸福;但如果一个人凶恶,那坏的回报也将会跟他一身,使他痛苦不堪。让我们一起做一个善良的人吧!

  《药》读后感 篇10

  我翻开《阅读年选》,无意中读到一篇《超纯水也是一种毒药》,觉得十分好奇,便饶有兴趣地细细品味了一番,不少感悟使我瞬间长大了。

  这篇文章主要讲了美国IBM公司制造了超纯水,从不停息。超纯水比自来水干净了一千万倍,纯净到几乎不存在任何一星半点的杂质。生产它有十八道工序,经过过滤床,通过紫外线试管,流过直径极小的多孔过滤器……这就成了没有任何分子、细胞,绝对无污染的超纯水。“物极必反”,超纯水干净至极,但它就是因为太干净了,所以才会成为夺走人体组织里矿物质的杀手。

  是啊,“物极必反”,任何事都要遵循制度,既不能太“过”,又不可“不及”,应采取合适又合理的方法,让它成为最理想的而不是最完美的。我不禁想到了那次的“傻事”。

  小时候,我家新搬回一盆杜鹃。可没想到过了几天,原本昂首挺胸的枝叶泛黄了,本来争奇斗艳的花朵耷拉了。我和妈妈都十分着急,这时,妈妈从木柜的最顶端拿下来一个红色塑料袋,神秘兮兮地指着那一个个白色“小药丸”,说:“这可是专门给花治病用的‘仙丹’,吃几粒就会见效的。”我半信半疑地望着妈妈将“仙丹”埋入花根部的泥土里。几天后,花果然又精神抖擞了。而我却贪心不足蛇吞象,心想:这么好的宝贝,妈妈真笨,多放点儿不是更好吗?我于是爬上小板凳,拿了塑料袋,“哗啦”一下子,小半包下去了。我暗暗得意:妈妈回来,看见花儿更精神了,她一定会表扬我的!待到下午,我再去欣赏我的“杰作”时,下巴都快掉在地上。天,绿叶已经卷曲枯黄,花瓣已经凋谢,落了一地。我去告诉妈妈,她看看我,觉得又气又笑:“傻小子,做每件事一定要顺其自然,不要急于求成,要不只会适得其反。”我懊悔地点了点头,人补品吃多了会有损健康,花也是这样。

  每样东西,每件事到了极端,就会产生负面效应。天才与笨蛋相差一步,生命与死亡只隔一墙。人生也是如此,要走得理想、健康,不能让它成为灾难。

  《药》读后感 篇11

  “吃了这样的人血馒头,什么痨病都包好。”这样的话,要是放到现在来讲,是会被人当做傻子的。生了病不吃药,反倒相信人血馒头能够治病救人,这是多么不可理喻的一件事。可这样的事,就发生在鲁迅先生笔下的《药》里。

  这篇短篇小说以华老栓的儿子小栓生痨病为明线,革命斗士夏瑜被杀为暗线,两条线相互交织,有了华老栓为救儿子买下夏瑜的血做成的人血馒头的故事。

  故事以夏瑜的母亲与小栓母亲在墓地的相遇为结尾,多么令人唏嘘,最后一个也没活成。小栓没回来,夏瑜也没回来,细细想想他们都是封建统治的牺牲品。

  小说的原型是革命斗士秋瑾,秋瑾是在革命期间被迫害而死的,但她不是唯一一个,她是成百上千中的牺牲者的其中一个,我们不是生活在那个年代,所以很难想象到那个年代的人的思想封建程度,那个年代的革命者所受到的迫害,于是读完这篇文章后,我更多的是惊异。

  为什么有人会相信人血馒头可以救人?为什么有人会为了钱财贪婪到用烈士的血,不,是一条鲜活的生命去做这么肮脏的交易?

  我理解华老栓的无助,那是极度的希望儿子的病出现转机的无助。但他终是愚昧的,他相信人血馒头比医生有用的糊涂话,但他终是不忍的,他在接住夏瑜的血时是犹豫的。但反观那些看客,驼背五少爷、花白胡子,又有哪个不是封建制度的产物呢?他们议论的小栓的病,夏瑜的死,说笑着,唾骂着,觉得夏瑜疯了,觉得那些革命斗士死了也是活该,看见这一幕时,我只是觉得世态炎凉,它们都就像困兽一般,忘了自己。

  文中让我记忆犹新的是两个恶人,一个是康老,一个是红鼻子阿义。康老的恶大家都看在眼里,为主子杀害革命斗士,散播人血馒头能治病的谣言,然后将革命者的血高价卖出,谋取暴利,公开宣扬革命有罪,阴险、狠毒、贪婪这些形容词用在他身上皆不为过。另一个是红鼻子阿义,他贪小便宜,想榨取夏瑜的“油水”,居然连他的衣物都不放过,他们都是在维护罪恶的封建统治,做着些令人作呕的事。

  鲁迅先生对自己的药是这样解释的:“《药》描写了群众的愚昧和革命者的悲哀,或者说,因群众的愚昧而来的革命者的悲哀,更直接的说,革命者为了愚昧的群众奋斗而牺牲了,愚昧的群众并不知道这牺牲为的是谁,却还要因为愚昧的见解,以为这牺牲可以享用,增加群众中某一私人的福利。”

  我们生活在和平安定的当下,是革命者用生命为我们建立起来的。读完这篇文章后,我想我们更应该去珍惜守护这来之不易的美好。

  《药》读后感 篇12

  鲁迅先生的小说——《药》,把当时的社会现实揭露的淋漓尽致。在此,我尚且不谈与主题相关的问题,只说一下我对文中两个小细节的看法。

  华老栓夫妇为其儿子所做的一切是不是平常父母对于自己子女的“爱”。乍一听,问题好象十分荒谬:父母对子女的关心不是伟大的“爱”吗?可在被扭曲的社会现实下,事情往往是难以想象的;正如现在的人们难以理解“套子里”的别里可夫。虽然如此,可文中的一些细节往往使人发出诘问:为这“药”,华老栓倾出了医生的积蓄;为这“要药”,华老栓“仿佛抱着一个十世单传的婴儿,别的事情都置之度外”,虽年老体迈,还“迈步格外高远”;为这“药”,华老栓弯下了本已直不起的腰,皱瘪的脸上挤出枯涩的笑容;为这“药”,华大妈不知度过多少个不眠之夜,不知流了多少泪水(此诚可想而知)……所以这一切不多浸满了父母对儿子的爱吗?可我倒要问一句:如果华老栓夫妇不是只有一个儿子,而是有许多个儿子,足可以给华氏传宗接代,本就贫穷不堪的华老栓会不会倾出大半生的积蓄为不可救药的儿子买“药”呢?答案可想而知:华老栓是不会这么做的。因为他还有别的儿子,足可以使华氏香火不灭。所以,这“爱”就有问题。

  你想啊,尽管封建思想开始土崩瓦解,但象华老栓这一类人,“思想蛀虫”已经侵蚀到了他的脑髓,从根本上已经无法改变。他的脑子里充盈着“不孝有三,无后为大。”的封建道德,华大妈也被“三从四德”束缚的难以换气,所以为了华氏的香火,为了到阴间向华氏的列祖列宗有个交代,他们竭力保住独苗苗的命根,不惜付出一切代价,甚至用别人儿子的命来“移植”。他们“爱”的出发点就与平常父母对子女的爱的出发点有着本质的区别,又怎能说是父母之“爱”呢?他们所做的一切,只不过是为了完成他们的人生的重大使命——传宗接代,基于这一点,表现在儿子神圣就成了“爱”的假象。与其说华老栓夫妇的所作所为是对儿子的“爱”,不如说是对华氏祖宗的“孝”。这不也是从一个侧面反映出人们身上的封建枷锁何等之紧,何等之牢吗?

  《药》读后感 篇13

  鲁迅先生最大的特质,是有一种“哀其不幸,怒其不争”的胸怀。看到受苦受难而永无了日,故有其“哀”;看到受苦受难而无长进,故有其“怒”。

  先生弃医从文后,还是一位医生,手术台上躺着的是一个被封建思想浸泡千年的民族,酸臭迂腐,满目疮痍。先生面目坚毅,为中国注入一剂剂良药《狂人日记》像一剂疯药,好歹缝紧了一些吃人大口;《孔乙己》像一剂愚药,令学子们拍拍大腿,猛然醒悟;《药》则是最苦最良的药,它苦的令人无可奈何,苦的令人哑口无言,苦的令我们新时代的人读后都默然悲戚!

  《药》有三苦。

  底层百姓之苦。且看这些登场的挣扎在底层的穷苦大众:从痨病缠身的小栓,低声下气的老栓,心酸悲苦的华大妈,衣衫褴褛给儿子上坟的夏四奶奶,到什么康大叔,花白胡子,还有那个驼背五少爷——过去不知是怎样的豪门府第,现在虽然被尊称为少爷,但前面加上“驼背”戏谑。当时的社会底层充斥着一群怎样的民众!

  “服错药”之苦。人血满头!如十世单传的婴儿抱在老栓的怀中。战战兢兢悉心经营着小茶馆,为了救儿子一命。还有那个引以为荣的刽子手,“包好,包好···”皆是愚昧的国人。有很多人说华老栓夫妇麻木但是爱子,我认为恐怕不是的,他在茶馆中忙碌了大半辈子,勤勤恳恳地劳动,为儿子治病而省吃俭用。为儿子治病掏出积攒多年的洋钱,就只换取了几个人血馒头,愚昧落后的表现!试想一下如果华家有好几个儿子,小栓生了病,那么华老栓还会如此尽力吗?恐怕不然,他费尽心思为儿子治病,恐怕是因为“不孝有三,无后为大”的封建道德吧!为了华氏的香火,他们不惜一功代价,甚至用别人儿子的命来“移植”,与其说华老栓夫妇所作所为是对儿子的爱,不如说是对华氏祖宗的“孝”,这从一个侧面反映了人们身上还未散去的封建之气。

  “毁灭希望”之苦。这应该是最为核心的一苦了。

  夏瑜是资产阶级民主革命者,他代表的是广大群众的利益,而大众却不支持他。他讲革命道理,人们“感到气愤”;他挨牢头打,人们幸灾乐祸;他说阿义“可怜”,人们说他“疯了”,他被杀害,人们“潮加”一般地去看热闹。夏救华,华吃夏,“华夏”本是一家人那!夏瑜应该依靠老栓却没有,老栓应该支持夏瑜却没有;流血的不知道为谁流血,吃血的不知道吃了谁的血。以互不关心为始,以同归为尽为终。先生通过夏瑜这一角色,表达出同情,赞美,也表达出当时民众的落后愚昧,统治者的凶狠残忍。同时也一语双关地道出了辛亥革命失败的原因:没有获得群众的大力支持,但文中在清明节坟头出现的花环,说明革命者仍然在怀念他,革命火种还没有——也不会被扑灭。它在黑暗中给人以希望。

  夏四奶奶是夏瑜的母亲,她“踌躇”,“羞愧”,但又“硬着头皮”去给儿子上坟,她感到羞愧,因为她认为儿子的光荣就义,英勇牺牲是有损祖颜的事。母亲对儿子不以为荣,反以为耻。不理解,不支持儿子,是一个做母亲的悲哀!她认为花环是儿子显灵,希望乌鸦飞到坟头,是一个封建迷信者的悲哀!

  先生安排了一个近乎疯狂的情节,揭露了一个已经近乎疯狂的民族。痛苦之最,莫过于希望毁灭于开始之前。

  读先生的文章,通常是百感交集,百味交融。《药》中三味,而三味皆苦。

  《药》读后感 篇14

  《药》,选自鲁迅小说集《呐喊》,描写了茶馆评价主人华老栓夫妇为治儿子小栓的痨病。听信别人血馒头可以医治痨病的传言,不惜花大把银子买用革命烈士的鲜血做成的血馒头的故事。

  与此同时,在城市的另一边——古轩亭口,鲜血的来源者是一位叫夏瑜的青年,因为参加推翻满清运动而被斩首。在凄凉的坟场上,只剩下失去爱子的母亲,无限的悲痛。

  鲁迅在这篇作品中展现出丰富的情感及复杂的主题思想。鲁迅以其一惯犀利的笔触揭露了封建统治阶级镇压革命,愚弄人民的罪行,颂扬了革命者夏瑜英勇不屈的革命精神,惋惜地抬出了辛亥革命未能贴近群众的局限性。

  其中,贯穿鲁迅众多作品的主题是当时社会的麻木。为儿子治病,不惜用重金向刽子手买下革命者的鲜血做成的馒头,佩服作者的同时感到当时社会的极度的麻木。文中两次描写到“二十多岁的人”,不可不提。第一次,康大叔说到夏瑜劝牢头造反,第一个有反应的就是他,“啊呀,那还了得。”坐在后排的一个二十多岁的人,显出很气愤的模样。当众人听明白夏瑜骂阿义可怜时,他又跟着花白胡子省悟:“发了病了。”二十多岁的人也恍然大悟地说。夏瑜宣传革命,大多数人不能理解,这是革命的不到位,但更是社会麻木的悲哀。而同是二十多岁的青年人,应该脱去了少年的幼稚,也没染上老年的顽固,对世界有一份比较清醒的认识,比较容易接受新的民主与科学的思想,可是他也不能理解,快速反应过来,只觉得气愤,反应的越快,就越暴露出他的愚昧。在这场茶馆的“群聊”中,他最后附和,“也恍然大悟”,说夏瑜是“发了病了”,这“恍然大悟”般的终结更是当时青年们的悲哀了。

  《药》这部短篇小说让我回味良久,我们也是年青的一代,祖国的未来肩负在我们身上,而我们前方的路在哪里呢?这还要靠我们去寻找。

  《药》读后感 篇15

  《药》,是鲁迅先生的一篇著作,唤醒沉睡中的人们;药,是文中一颗沾满了烈士鲜血的“红馒头”,是治愈当时“痨病”的偏方;药,是精神食粮,只有“药”才能够拯救那时思想受限,精神麻木的黄种人,唯有它,才能“拯救”全民族,“解放”全人类!

  香香嫩嫩的馒头,是任何人都无法抗拒的美食,而当这原本香喷喷的白馒头上,沾满了红的令人恐惧的人血,难道就成了药了吗?不!有些“病”是用药物无法医治的!当时,虽然已经结束了我国两千多年的封建制度,可人民的思想还是没有全部解放,而且正是混乱时期,中国的科技、医术、经济条件都不发达,截然相反的是,竟然在短期内变成了“封建王国”,而小栓的死,就是成千上万为此殉葬的人们之中一个典型的“代表”。有人认为华老栓夫妇虽然麻木但是爱子,这使我不敢苟同,大家可以试想一下,华家应该会有很多孩子,而为小栓治病却掏出积攒多年的洋钱,就只换取了几个人血馒头,倘若华家不止这一个儿子,他又为何如此费尽心思呢?这恐怕不是出于对孩子的爱吧!而是“不孝有三,无后为大”的封建道德吧!为了延续华家的香火,“竭尽全力”,不惜一切代价,哪怕是把是用他人的生命“换取”来的!这也正从侧面反映出了封建迷信如枷锁一般将每一个脆弱的生命,都牢牢的困在了思想的“障碍赛”上,他们没有输给别人,也没有输给这场比赛,他们是输给了自己啊!如此一来,再次强烈的向我们诠释了当时整个社会腐败、残酷、愚昧、无知、封建的社会现实啊!我感受到了!空气是令人窒息的,就呼吸是痛的!是被封建迷信刺痛的!这一团“黑气”到底什么时候才能从我们的生命中“移除”啊?!我情不自禁的为自己打了一个问号……

  小栓吃的血,是夏瑜的啊!而他竟然不知道!“华夏”本是一家人啊!“夏救华,华吃夏”,而彼此却都毫不知情,诶,真是“流血的不知道为了谁流血,吃血的不知道吃了谁的血”啊!这是多么疯狂的情节啊!故事中的人物是多么可笑,多么可悲,多么“可怜”啊!

  鲁迅先生用他那神奇的笔,将文章变成了一面“魔法镜”,字里行间,无一处不射出当时残酷的社会现状,发人深省!

  药的含义极深,主要有三层意思:

  其一:沾满了烈士鲜血的人血馒头。其二:这篇文章是鲁迅写给麻木不仁的人民群众的一帖药,意在拯救他们的灵魂,医治他们的精神。其三:这篇文章同样也是提醒革命者的药,指出革命不能脱离群众。“水能载舟,亦能覆舟”。

  《药》读后感 篇16

  “药”是什么?能治病?救人性命?还是能普度众生?在这篇短小精悍的文章里,鲁迅先生依旧用他风格鲜明的辛辣讽刺手法,以笔为刃,直插封建礼教的腐朽,血淋淋地将人性淋漓尽致地剖析。

  华大妈包括老栓,以及周围所有的人,全都对这个“药”深信不疑。并且这似乎是一个潜规则,所有的人都觉得这是救命的东西,而也只有“救命的事”才会去找这个“药”。老栓去拿“药”的时候,看到三三两两的人鬼似的在那里晃,哈,可不就是鬼么,人性愚昧到连鬼都不如,可是,鬼可是又向来比人机灵。“带血的馒头”拿到老栓面前的时候,他手抖着不敢拿,虽然他见着那一点红的时候,也是害怕甚至于有一点怀疑的,但他却不说,也从来没有问什么,默默看着,忍受着,为什么?很简单,大家都这样,这就是人性。一个如此,两个都如此,都说中国人的劣根性,其实是事实就要承认,只有敢于直面腐烂的内心,才能得到最真实的新生。如果一直逃避,大家都逃避,那得到的只能是华丽外表下厚厚的污泥。至此,我总算理解了鲁迅先生为什么会选择弃医从文,因为身体的病,好治,心里的毒,难医,即便有了健康的身体,也无济于事。回来的时候,光辉照到了大道上,照在了金色牌匾上,那几个字,古_亭口,什么地方?英雄就义之地啊。可惜他并不知道,他只满心欢喜的揣着血馒头回家......。

  拿到馒头的小栓,也似乎被这凝重的气氛和郑重的凝视感染,觉得心里很怪,手里捏着的仿佛不是馒头,而是自己的性命一般。而他确实也猜对了,可是性命却最终没有捏在自己手里。在小栓吃药的时候,店里面的客人讨论着阿义,大家众口一词,当有人说可怜阿义时,却都停顿停滞了。在我看来,最可恶的不是作恶,也并非伪善,而是令人绝望的愚昧。愚昧到对自己不辨人鬼,对别人善恶不分。从来不去想一想为什么这么做,为什么没人说,为什么......如此愚昧。

  而结尾,不出意料地,小栓死了。而且非常具有讽刺意味的是,最后华大妈和他们的“救命恩人”阿义——他的奶奶一起上坟。阿义英勇就义,而他的血蘸着馒头,被小栓吃了,结果小栓还是死了。两个坟中间隔着一条路,就意味着清醒与沉睡,永永远远不可能有同等的地位。树上乌鸦冷眼旁观,安静诡异,这华大妈似乎卸下了一个“重担”,如果这样就得到解脱,那大概大家都会在愚昧冷漠而腐败的人性当中走向灭亡。但索性,乌鸦最后高高地飞起,向着天空一冲而去,啊,原来世间还是有眼睛在看着,原来至少还有乌鸦——是清醒的。

  《药》读后感 篇17

  鲁迅先生是中国现代伟大的文学家、思想家。他的名作《朝花夕拾》、《呐喊》,虽然说不上家喻户晓,但还是很有名。因为这两篇文集中的极大多数文章都讽刺、抨击了当时的封建制度和封建文化。没错,鲁迅先生是人民的作家。以至后来的伟大革命家——毛泽东同志都称他为“文化新军中最伟大的旗手”。

  这篇《药》就是鲁迅《呐喊》中的一篇文章。里面的许多情节都体现了封建社会的腐败。而最令我印象深刻的一幕,就是华老栓去那家铺子买“人血馒头”时。那些兵在那里鬼鬼祟祟地做什么呢?为什么那么多人围在铺子门口呢?我得到答案,还是在老栓得到人血馒头的时候:“那人手上撮着一个鲜红的馒头,那红的还是一点一点地往下滴。”

  那红的是什么?是鲜血。是谁的血呢?革命者英勇就义遭杀害时流的。为什么老栓要买人血馒头呢?治小栓的肺痨。我不解。人血馒头能治肺痨吗?并不能。那这是为什么呢?封建迷信。可悲啊!这不就是刽子手用来骗钱的吗?此时我的内心充满了悲愤。当我看到书中写铺子的破匾题着“古轩亭口”几个字时,我明白了,这被杀害的革命者夏瑜暗指秋瑾。

  而小栓的肺痨究竟好了没有呢?答案当然是没有。当大家都在茶馆谈夏瑜时,小栓的病愈发剧烈,最终病死。这不仅仅是因为病很重,还因为那“人血馒头”啊!这不就是大家常说的“封建迷信害死人”吗?

  作者写了这么多,题目“药”到底指的是什么?不就是那“人血馒头”吗?可这药并不只指“人血馒头”,还有那迫害百姓的封建迷信。

  臧克家说:“有的人活着,他已经死了;有的人死了,他还活着。”鲁迅先生就是一个已经去世但还活着的人。他永远不会被我们遗忘,永远铭记在我们的心中。

  《药》读后感 篇18

  这些传统封建社会中各种小人物的生活点滴,使得鲁迅写起文章来,除了保有中国人充满人情味、敦厚的感情外 , 更有西方人实事求是、忠於现实的理性精神。 鲁迅对於中国社会传统封建而无知生活的不满和客观的谴责 , 在文章中处处可见。这篇文章除了暴露出真实传统生活的方式, 也是一篇革命的篇章,鲁迅在文章中急於唤醒沉睡多年中国百姓被禁痼的心灵。 因为鲁迅深信:文学——是拯救国家民族免於无知之苦的最佳工具。

  夏瑜是资产阶级民主革命者,他代表的是广大群众的利益,而大众却不支持他。他讲革命道理,人们“感到气愤”;他挨牢头打,人们幸灾乐祸;他说阿义“可怜”,人们说他“疯了”,他被杀害,人们“潮加”一般地去看热闹。夏救华,华吃夏,“华夏”本是一家人那!夏瑜应该依靠老栓却没有,老栓应该支持夏瑜却没有;流血的不知道为谁流血,吃血的不知道吃了谁的血。以互不关心为始,以同归为尽为终。先生通过夏瑜这一角色,表达出同情,赞美。也表达出当时民众的落后愚昧,统治者的凶狠残忍。同时也一语双关地道出了辛亥革命失败的原因:没有获得群众的大力支持,但文中在清明节坟头出现的花环,说明革命者仍然在怀念他,革命火种还没有–也不会被扑灭。它在黑暗中给人以希望。

  夏四奶奶是夏瑜的母亲,她“踌躇”,“羞愧”,但又“硬着头皮”去给儿子上坟,她感到羞愧,因为她认为儿子的光荣就义,英勇牺牲是有损祖颜的事。母亲对儿子不以为荣,反以为耻。不理解,不支持儿子,是一个做母亲的悲哀!她认为花环是儿子显灵,希望乌鸦飞到坟头,是一个封建迷信者的悲哀!

  《药》读后感 篇19

  鲁迅先生最大的特质,是有一种“哀其不幸,怒其不争”的胸怀。看到受苦受难而永无了日,故有其“哀”;看到受苦受难而无长进,故有其“怒”。

  先生弃医从文后,还是一位医生,手术台上躺着的是一个被封建思想浸泡千年的民族,酸臭迂腐,满目疮痍。先生面目坚毅,为中国注入一剂剂良药《狂人日记》像一剂疯药,好歹缝紧了一些吃人大口;《孔乙己》像一剂愚药,令学子们拍拍大腿,猛然醒悟;《药》则是最苦最良的药,它苦的令人无可奈何,苦的令人哑口无言,苦的令我们新时代的人读后都默然悲戚!

  《药》有三苦。

  底层百姓之苦。且看这些登场的挣扎在底层的穷苦大众:从痨病缠身的小栓,低声下气的老栓,心酸悲苦的华大妈,衣衫褴褛给儿子上坟的夏四奶奶,到什么康大叔,花白胡子,还有那个驼背五少爷--过去不知是怎样的豪门府第,现在虽然被尊称为少爷,但前面加上“驼背”戏谑。当时的社会底层充斥着一群怎样的民众!

  《药》读后感 篇20

  这个暑假,我读了鲁迅先生的一些短篇作品,其中一篇《药》第一次看的时候很诧异,也不是很懂,一共读了五遍,才基本理解了,也有了一些感想。

  《药》主要写了老栓夫妇的儿子得了一种病——“痨病”,在那时是难一治好的。他们就听信别人的谣传,夜里托人高价买来了一种药“人血馒头”(当时都认为吃了沾有别的孩子血的馒头,就可以延长自己孩子的生命),然后满怀希望地让儿子小栓吃了这特殊的药,可结果儿子小栓还是死了。后来,母亲去儿子的坟头,碰见了隔壁坟也有一个母亲给儿子上坟,她并不知道隔壁坟埋着的就是死后血被用来做人血馒头的小孩。

  说实话,刚看这篇文章的时候有点害怕,也有很多疑问。有病为什么不去医院看呢?还有就是那个被用来做人血馒头的孩子只不过偷了一点东西,怎么大人就把他打死了?后来我又认真看了几遍,还和妈妈进行了讨论,明白了那个时候封建迷信和科学落后使人很愚昧,鲁迅先生用讥讽的语言、用简单的一个“药”字引出了一个令人深思的故事。

  《药》读后感 篇21

  在鲁迅的文章《药》中 , 老栓为了救他的小孩 , 迷信这种人血馒头可以救人一命 , 不惜花大把大把的银子 , 在茶馆中卖力工作 , 为的就是替儿子买来人血馒头,这是一种何等伟大而无奈的父爱。 这种迷信表现出当时中国社会中处处充斥的愚昧、无知和迂腐,却同时反映出中国传统社会中敦厚、朴实的温情。

  有很多人说华老栓夫妇爱子,我认为恐怕不是的,他在茶馆中忙碌了大半辈子,勤勤恳恳地劳动,为儿子治病而省吃俭用。为儿子治病掏出积攒多年的洋钱,就只换取了几个人血馒头,愚昧落后的表现!试想一下如果华家有好几个儿子,小栓生了病,那么华老栓还会如此尽力吗?恐怕不会这样,他们应该只是为了传宗接代才不惜一切代价救儿子的命。

  夏四奶奶是夏瑜的母亲,她硬着头皮去给儿子上坟,她感到羞愧,因为她认为儿子的光荣就义,英勇牺牲是有损祖颜的事。母亲对儿子不以为荣,反以为耻。不理解,不支持儿子,是一个做母亲的悲哀!她认为花环是儿子显灵,希望乌鸦飞到坟头,是一个封建迷信者的悲哀!

  鲁迅先生将当时整个社会的风气浓缩到简短的文字中,字里行间都表现出残酷的社会现实。

  《药》读后感 篇22

  鲁迅的《药》可谓是一针见血的反映了在动荡不安的时代下的人的思想面貌。故事中的老栓和华大妈为了救老栓的儿子小栓,在康大叔的”照顾“下。买了”人血馒头“,让小栓吃下。 其实最使人感到愤怒的52是在获得”人血馒头“时那群人的围观,”那三三两两的人,也忽然合作一团,潮一般地向前赶;将到十字路口,便突然立住,成一个半圆“

  这一段话,彻彻底底的反映了在动荡不安的时代下人的丑陋一面,这也就是鲁迅笔下的国民吧。他们没有面孔,没有腔调,始终在嘲笑与讥讽。他们在那个犯人被杀时,没有任何的同情,没有任何的动作,甚至,他们还有些藐视。

  这种人,是我们整个社会所厌恶的,我曾经向别人打赌,说这种人会在社会上消失。但是,我输了。

  20--年的12月,在雷锋的家乡望城县,一位年近90的老太太,心脏病发作,倒在了地上,很快,有很多人围了过来。一位小伙子准备上前时,被一位这中年人拦住,他劝小伙子”别去啦!现在骗人的多着呢,小心被她额上。“于是,小伙子离开了。接着有更多的人围了上来,然而他们却对躺在地上的老太太无动渝中。慢慢的,人越聚越多,但是人们没有去帮助那位老太太。

  这时,一位拉着妈妈手的小学生也挤了进来”妈妈、妈妈,你看这个老婆婆,怎么趴地上了?快帮帮她吧!“母亲被小学生纠缠烦了,才拨打了120,等到120来到,警察冲散人群。老人早已断气了。

  说真的,我不知道那些围观的人看到那一幕的感受,他们可能想上前去帮助那位老太太,但被吓住了;他们可能想让自己有爱心,但没有勇气。其实,我们的社会中,有很多人拥有爱心,他们都很踊跃地帮助别人。我们也要像他们一样,随时随地地乐于助人,”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去用一个善良的心来帮助别人;去用一个的虔诚心来助人为乐;去用一个真诚的心来散播你的爱心。

  去让你的爱心像蒲公英般飞翔!

  《药》读后感 篇23

  《药》描述了在黑暗的近代中国,一个布衣庶民华老栓用被统治者杀害的革命人士夏瑜的鲜血藮成“人血馒头”来为儿子治病的故事。革命者们为了人民的解放而牺牲,可民众却把的的鲜血当作治病的灵药!这是长期封建统治给人们造成多大的麻痹和愚昧啊!

  在文章的最后,小栓子(华老栓的儿子)仍是死了,“人血馒头”不能治病,小栓子终究没能逃过一劫。

  当我读到“吃下往——就好了”时,我感到荒诞乖张;当我讲习读到“包好,包好!这样的趋暖吃下。这样的人血馒头什么病都好的。”时,我感到恶心;当我读到“店里的坐客便又泛起活气,谈笑越来。”时,我为当时人们精神上的衰败而感到悲哀!英勇就义这种悲壮的事在人们口中为何成了笑话?过往的人们的思惟到底是怎样的?我有良多疑问……

  小说的最后更是惹人深思。夏瑜的墓碑上被人放了个白色的花环,而其它的人没有!这是为什么?有人拜过他!他为革命而牺牲,出于发自内心的敬意,便有革命党人往拜祭!

  标题题目“药”,所指的实在就是我们这个民族的救星——推翻封建统治的革命者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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