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趣班咋成了孩子的兴趣杀手

发布时间:2017-07-24 编辑:1016

  其二,忽视儿童兴趣发展的支持性条件。

  幼儿对事物的兴趣源自于生命成长过程中的内在冲动,但幼儿的兴趣又是不稳定的,在生命的不同阶段,需要不同的支持性条件。就幼儿期而言,幼儿对事物兴趣的维续并非来自于端坐静听,它需要多种感官的探索与尝试。这里以幼儿的舞蹈兴趣为例来加以说明:

  前苏联学者苏菲认为,儿童在进行音乐想象与创造时,需要借助于故事媒介。她认为,如果一个音乐作品能够让儿童联想到一件事、一个小动物、一个有意义的情境,他们就会喜欢它。在舞蹈律动中,当成人将音乐作品与儿童熟悉的生活情境关联时,幼儿便能将自己的经验与音乐的意义相对接,生成“自己的”理解,创生出独特的动作表现方式。

  然而,在许多兴趣班的舞蹈教学中,教师通常采用“观察模仿”的教育方式,通过讲解示范的方式将音乐的情绪、情节、意象反馈给幼儿。在讲解时,教师主要采用客观描述的方法,即什么样的身体部位以什么样的方式做什么样的动作。这种描述方式远离幼儿的主观经验,忽视了幼儿的个体感悟与意义转换,幼儿只是在教师的示范、图谱、指令中刻板记忆、简单模仿,音乐本身的流动性、灵性被僵硬的口令与动作肢解,在这样的反复训练下,幼儿的舞蹈兴趣逐渐被磨灭。

  规范兴趣班,提升“儿童性”

  园外兴趣班的繁荣是利益驱动的结果,是功利化教育的产物。其实,园外兴趣班的很多内容,在幼儿园都有,而且,真正 遵循幼儿教育规律的幼儿园一定会尊重幼儿的兴趣。对很多幼儿来说,根本无需上园外兴趣班,因为它伤害了幼儿教育的儿童性,必须建立一套规范的制度,提升其 儿童性。

  建立执教人员准入制度。

  目前,我国教师资格认证分为幼儿园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初级中学教师资格、高级中学教师资 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和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这七类。这七类均针对学校教育设置,没有涉及社会教育。由于社会上没有专门的 教师资格的准入制度,使得各式各样的人都可以从事兴趣班的教学,造成了教学水平的差异。因此,需要通过设立准入的门槛,杜绝不具备资质的人员混入教师队 伍,帮助缺乏教学能力的人员充实相应的专业知识。认证时,需要从专业和教学两个方面进行考核。认证可以采用笔试和模拟教学、说课相结合的方式。达到要求 的,颁发资格证书,实行凭证上岗制。

  建立教学监督机制。

  规范的教学机构需要一套严格的教学监督制度,如备课制、教育督导制、教育 评价制度等。为了加强兴趣班的教学环节,提高兴趣班的教学质量,需要建立教学监督机制。专门的教学监督机制需要两方面的努力:自律与他律。自律指的是在兴 趣班的内部建立一系列的制度。然而,兴趣班一个现状是,办班的投资方可能就是上课的老师,这使兴趣班自律行为的贯彻大打折扣,因此,还需要通过他律来加强 监督力度。他律指的是教育部门的监督和家长的监督。教育部门可参照幼儿园的教学监督制度,结合兴趣班的特点,制定相应的督导、抽查、年审制度。家长可采用 随堂听课的方式对兴趣班的活动进行评价。

  建立从教人员培训制度。

  教师是决定教育质量的关键因素,而教师的成长需要平台。对兴趣班 的老师而言,其技能相对较强,但在教育观念、儿童心理、师幼互动方面还存在着较大的缺陷,这也正是兴趣班中儿童性缺失、儿童兴趣消失的主要原因。因此,社 会机构也要建立相应的教师培训制度,借鉴幼儿园中的园本培训、片本培训、外出参观学习等方式,帮助教师提高教育教学的素养。

  兴趣班是利益驱动 的衍生物,社会机构所创办的兴趣班更是如此。很明显,当前社会生活中存在的大量的兴趣班并不是为儿童的发展服务的。针对这样一种社会既存现象,有关部门有 必要在规范的基础上逐步地取缔它们,并不断提升幼儿园教育质量,以保障幼儿的受教育权,使幼儿的源自生命冲动的兴趣得以生长、持续并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