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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读表彰决定

时间:2020-09-20 09:53:16 决定 我要投稿

宣读表彰决定

  关于对参加“民族团结进步”优秀征文比赛的同学的表彰决定,一起来看看吧。

宣读表彰决定

  各位老师、同学们:

  为努力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进校园,扎实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教育月活动,筑牢广大青少年维护民族团结、维护祖国统一、反对民族分裂的思想根基,牢固树立“三个代表”重要思想。3月23日—4月5日期间,我校组织马凤霞等5名同学代表学校参加了全市教育系统开展的“民族团结进步”征文比赛活动。

  此次活动中共有134篇征文参赛,我校八年级(3)班的马凤霞同学取得了初中组二等奖,八年级(4)班的马秀花同学取得了初中组优秀奖的好成绩。为鼓励先进,激励全校师生,学校决定对此次参赛的5位同学予以表彰奖励。分别授予马凤霞同学校级一等奖,马秀花同学校级二等奖,秦浩晨、马娟、卡自伟同学校级三等奖荣誉称号。

  希望受表彰的同学,戒骄戒躁,将荣誉化作动力,再树新目标,再上新高度,敢做领头雁,呼朋引伴共同进步;同时,也希望全体师生向榜样学习,以他们为目标,给力学习、给力自我。,踊跃参加各级各类竞赛活动

  附:获奖学生名单:

  格尔木市第十三中学

  获奖学生名单

  一等奖:

  马凤霞 八年级(3)班 《维护民族团结,反对分裂》 二等奖:

  马秀花 八年级(4)班 《团结就是力量》 三等奖:

  秦浩晨

  马 娟

  卡自伟 七年级(3)班 六年级(3)班 八年级(2)班

  附:师德标兵表彰决定

  各市教育局、有关学校: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精神,大力颂扬我省高等学校教师爱岗敬业、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的模范事迹,积极营造尊师重教的社会氛围,激励广大教师自觉加强师德修养,抵制学术不正之风,增强献身科教,服务社会的历史使命感和社会责任感。中共xx省委教育工委、xx省教育厅、xx省教育基金会、xx省教育工会、南方日报社、羊城晚报社于今年联合组织评选“xx省高等学校师德标兵”活动。经过各普通高等学校自下而上逐级评选推荐候选人,(xx日报)、(xx晚报)专版刊登候选人先进事迹,广大读者投票评选,中共xx省委教育工委、xx省教育厅、xx省教育基金会、xx省教育工会决定授予华南师范大学邓树勋等10位同志“xx省高等学校师德标兵”称号,现予以通报表彰。

  希望全省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向受表彰的高校师德标兵学习,学习他们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忠诚党和人民教育事业的崇高思想境界;学习他们模范履行师德规范,一丝不苟、严谨求实的.治学态度,实事求是的学术精神和兢兢业业,忘我工作的优良作风;学习他们为人师表,言传身教,关爱学生的师德风范和谦虚谨慎,团结协助,严以律己,宽以待人的宽阔胸怀;学习他们爱岗敬业,业务上精益求精,努力创造一流业绩的进取精神,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加强师德修养和业务学习,在教学科研工作中,求真务实,锐意创新,为发展我省教育事业,培养更多有理想、有道德、有纪律、有文化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作出新的贡献。

  希望受表彰奖励的师德标兵珍惜荣誉,戒骄戒躁,再接再厉,努力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再创新业绩。

  名单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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