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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工作督查情况的通报

时间:2020-11-02 16:36:56 通报 我要投稿

2016年安全生产工作督查情况的通报

  安全生产工作督查情况的通报不会写的朋友一起来看看吧,下面是小编整理的2016年安全生产工作督查情况的通报,欢迎大家参考!

  2016年安全生产工作督查情况的通报一:

  近期,县委副书记、县长郭xx等领导亲自带队检查、调度、督导安全生产工作;7月8日,县政府安全生产专项督查组对部分乡镇、主要职能单位和企业进行了暗访督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安全生产政治敏锐性强。行廊镇、塘村镇、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县城管执法局、县交警大队等单位能及时传达近期省、市、县有关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并进行专题研究部署。行廊镇、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县城管执法局、县交警大队、县交通运输局等乡镇和单位领导能坚持带队检查安全生产工作。行廊镇组织全体镇干部职工、企业负责人、村(社区)主任和村级安全监管员举办了安全监管业务专题培训班。

  (二)安全生产工作部署周密。行廊镇、塘村镇、县安监局、县交警大队等单位下发了安全生产大排查大管控大整治集中行动工作方案;县安监局制定下发了煤矿分类监管工作方案和烟花爆竹企业高温雷雨季节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县教育局召开了暑期学生安全工作会,下发了关于中小学生防溺水的通知;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湘运集团嘉禾分公司等单位扎实开展了生产安全事故专项应急演练。

  (三)安全生产集中行动迅速。县城管执法局、县安监局、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等单位组织开展了燃气“打非”专项行动。县交警大队、县交通运输局、县运管所等单位抽调骨干力量组成联合检查组,坚持“六必查”、严把“四关”、严查“三超一疲劳”等道路交通违法违规行为;县交警大队责令运输企业淘汰停运超出服务年限的客运车辆48辆。行廊镇金煌花炮厂按高温停产通知停产到位,塘村煤矿按煤矿分类监管要求停产到位。

  二、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一)重视力度不够。一是部分乡镇和部门党政主要领导未能带队检查安全生产,未制定安全生产大排查大管控大整治集中行动方案。如县交通运输局未召开专题会议部署大排查大管控大整治集中行动;晋屏镇安监站没有安排固定的办公场所;嘉禾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未设立安全监管机构,未配备专职安全监管人员,没有部署领导干部安全生产“一岗双责”、“三个必须”等工作,对园区企业日常监管不到位。二是部分乡镇和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资料不规范。如龙潭镇安监站安全检查执法文书不规范;县交警大队安全生产工作会议记录不真实,隐患排查治理台账不规范、不完善,没有落实隐患整治的时限、责任人;普满、龙潭、石桥、坦坪等乡镇没有上报2016年上半年工作总结;袁家镇上报的2016年上半年工作总结既没有分析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难点和问题,也没有提出下一步工作打算;县交通运输局上报的2016年上半年工作总结没有分析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难点和问题;县文体广新局上报的2016年上半年工作总结是套用前几年的,存在应付敷衍的'现象。三是安监队伍配备不齐。普满乡安监站工作人员综合素质不胜任安监工作,未能正常开展日常安全检查。

  (二)监管措施不力。一是少数煤矿监管指令执行不到位。如原已责令停产整顿的兴宝岭煤矿在未经批复的情况下组织原煤生产,其中7月8日早班下井58人、出煤126斗,中班下井80人、井口放置4斗煤;验收达标未正式批准复产的兴隆煤矿在组织生产,其中7月8日中班下井60人, 11:30时左右,井口绞出原煤7斗。二是有关乡镇工作人员和县驻矿安监员监管不到位。如兴宝岭煤矿坦坪镇政府值班人员和县安监局驻矿安监员不在岗。三是部分乡镇和单位的日常监管不到位。如龙潭镇安监站安全检查未能全覆盖,日常安全检查频率小,有检查无复查。

  (三)管控效果不佳。一是全县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年”活动存在一些盲区,部分单位“两月一行动”没有紧密结合本单位的职能职责和所监管行业的实际状况开展,集中行动推进慢。如广发镇非法驾培点的关闭取缔工作,相关部门和乡镇联动不力,行动不迅速,迟迟没有进展。二是部分乡镇和单位既无联合执法也无集中行动的动态信息记录,安全隐患依然突出。如普满乡仍然存在流动加油、农用车非法载客、石材厂无证生产、高压线路下方建房等隐患问题;嘉禾经济开发区园区企业的安全生产现场管理不规范,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郴汽集团嘉禾分公司驾驶员安全会议制度、出车前安全承诺制度未落实,教育不到位;县运管所驻金田汽车站管理员多次缺岗,未按规定落实日常安全监管工作。

  三、下段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推进制度建设。各乡镇各部门要牢固树立“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深刻认识“监管执法年”活动和“三大”集中行动的重要性,进一步加强对安全生产的组织领导,推进制度建设。要建立分管领导月调度工作制度,及时协调解决“监管执法年”活动和“三大”集中行动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要建立联合执法工作制度,完善上下联动、部门联合工作机制,进一步畅通情报信息、强化协调配合,做到集中执法行动迅速、打击精准。

  (二)加大宣传,着力营造氛围。各乡镇各部门要加大宣传力度、拓展宣传广度、延伸宣传深度,要在主要路口和重要场所张贴“12350”及本单位的举报电话,充分利用公共聚集场所的LED电子屏、宣传栏等宣传“监管执法年”活动和“三大”集中行动有关知识及政策,进一步扩大群众“打非治违”举报电话的知晓率。进一步完善并实施安全生产举报有奖制度,积极引导群众举报各类非法违法行为,扩大群众“打非治违”的参与度。进一步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组织的作用,强化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营造“打非治违”的高压态势。

  (三)突出重点,注重工作实效。各乡镇各部门要结合“监管执法年”活动和“三大”集中行动要求,重点打击道路交通、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筑施工、消防、民爆物品、冶金、特种设备、油气管线、电力、人员密集场所、车站等行业(领域、部位)各类非法违法行为。对事故频发、隐患突出、非法违法行为突出的地区、行业和单位,要抓住关键环节,严格执行“四个一律”要求,坚决做到打在痛处、治住要害。县安委办要定期组织开展检查督查,深入基层、企业抽查,全面了解、及时通报“监管执法年”活动和“三大”集中行动工作推进情况。

  经县政府主要领导同意,对在本轮安全生产督查工作中,存在监管职能履职不到位,未按要求落实煤矿分类监管措施的坦坪、龙潭两个乡镇,以及对驻矿安监员监管不到位的县安监局进行通报批评,责令做出书面检查,于7月25日前交县政府督查室;各相关乡镇和相关单位要针对通报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制定整改方案,迅速整治到位,并将整改情况于7月30日前报县政府督查室和县安委办;各负有监管职能的单位要认真开展回头看,查漏补缺,举一反三,确保全县安全生产工作持续稳定。

  2016年安全生产工作督查情况的通报二:

  各村(街道)、安委会成员单位:

  根据xx[2016]07号通知要求和县安委会第三次全体成员(扩大)会议安排,镇安委会在第三季度先后组织开展四次安全生产大督查活动。现将督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1、迅速落实xx[2016]07号和县安委会第三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根据文件要求和会议安排,及时召开会议,传达文件精神和会议内容,制订工作方案,全面认真开展自查和督查。收到xx[2016]07号《关于印发<金寨县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后,于7月3日制订南政办[2016]120号《关于印发<南溪镇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8月份结合居民点建房允许农村土建筑师进入建筑施工领域,普遍没有相应资质的现状,与各村、居民点理事会签订《南溪镇居民点安全生产责任书》,加强居民点建筑施工安全监管,提请县安监局、住建局组织专业人员对各村书记、主任、理事会负责人、土建筑师开展业务培训,以提高基层组织监管能力和施工人员业务水平,在参加县安委会第三次全体成员(扩大)会议回来后,及时召开全体镇村干部大会,学习、传达会议精神,积极组织落实。9月份,经镇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全面开展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

  2、安全生产社会监督得到加强。为加强安全生产社会监督,有效预防和消除各类安全隐患,防止一般事故,杜绝特大事故的发生,结合镇情制订南政办[2016]152号《关于加强南溪镇安全生产社会监督的通知》,公布举报电话,下发各村(街道)、镇直各单位,鼓励广大人民群众对辖区存在的安全隐患实行举报、信访有奖制度,以加大社会监督力度。

  3、主要领导亲自抓安全生产工作。书记、镇长除在党政联席会议和镇村干部大会安排布署安全工作会议外,镇长还多次亲自带队参加安全生产督查和对居民点施工隐患深入各村督查整改,极大促进了我镇安全生产工作的开展。

  4、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属地管理、主体责任等得到进一步加强。本季度督查中,明确有主管领导(或分管领导)带队参加检查,如检查校园安全,由分管教育班子成员带队,检查劳动密集型企业由分管企业班子成员带队。对各村存在的相关隐患向村两委下达督办单。通过上述方式,使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属地管理、主体责任等方面得到进一步加强。

  5、安全生产自查督查有效开展。各村(街道)、劳动密集型企业、相关单位认真开展隐患自查,镇安委会先后于7月12-14日、7月17-19日、8月16-17日、9月6-8日组织安监办、公安、市场监管、司法、交通、城镇规划等单位工作人员对辖区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经营(零售)户、学校、人员密集场所、居民点工地、建筑施工项目、道路及水上安全、旅游景点、地质灾害点等方面开展四次70余人次的安全生产督查,下达整改意见书91份,填发检查表93份、查出各类隐患和问题420余条,特别是督促金寨县裕民燃气公司最终落实了《燃气经营许可证》,解决了多年来多次整改没有落实的老大难问题。本季度共查处无证经营户3户、收缴土爆竹10挂8000余头、擦炮1件200盒,实行集中销毁,起到了很好的宣传震慑作用。

  6、企业安全生产意识进一步提升。随着宣传的深入、安全培训工作的广泛开展,自查督查的常态化,各企业的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意识得到进一步加强,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各项管理制度逐步健全,特别是“三合一”企业逐步减少。目前尚有2家短时间内难以落实,但逐步完善了相应管理制度。

  7、开展安全生产业务企业负责人培训。镇安委会以会代训形式对各村(街道)、成员单位负责人开展业务培训。8月25日,邀请县安监局、住建局领导、专家在南溪文化乐园对辖区居民点建房理事会成员、部分农村土建筑师、各村书记、主任开展专项安全业务培训会。会后,深入花园村居民点工地进行现场讲解、辅导,这种理论与实际有机结合的培训方式,收到了很好的效果,得到了参训人员的一致好评。建议今后类似形式的培训能经常开展。

  三、存在的问题

  在四次督查中发现,有少数村、个别企业开展自查行动迟缓,对下达的督查整改意见书不能及时按要求落实上报。表现在:一是对有关会议和文件精神不能按要求落实,如部分企业没有开展职工健康体检和缴安全责任险等;二是安全责任体系建立不健全,如部分企业的主体责任和少数村的属地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三是仍有极少数企业存在“三合一”情况。

  三、下步工作安排

  一是各村(街道)、安委会成员单位要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将第三季度安全生产大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特别是无证经营户、“三合一”企业、居民点及农村建房中使用三无产品“狗头吊”等起吊装置情况,督促其整改落实到位,不留死角,实行“零”容忍。

  二是继续加大安全生产宣传力度,进一步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及生产经营单位安全意识。

  三是加大安全生产隐患举报和信访奖励力度。

  四是结合12.4宪法宣传日,再次在全镇范围内掀起安全生产宣传热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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