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俱乐部章程

时间:2024-01-16 12:18:31 海洁 章程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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俱乐部章程(通用13篇)

  在快速变化和不断变革的今天,各种章程频频出现,章程是组织、团体经特定的程序制定的基本纲领和行动准则。一般章程是怎么起草的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俱乐部章程,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俱乐部章程(通用13篇)

  俱乐部章程 1

  第一章 总则

  (一)广州风帆航海俱乐部介绍

  1)俱乐部名称与介绍

  俱乐部中文全名为“广州风帆航海俱乐部”,简称“广州航海会”;英文全名为“GZ SAILING CLUB”,简称“GSC”;以下简称俱乐部。

  广州风帆航海俱乐部(GSC)成立于2013年9月,是注册于广州市,从事非盈利性社会服务活动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社会组织。

  广州风帆航海俱乐部发起人中拥有一批帆船专业人士,如亚运会冠军、两届奥运会帆船选手、亚运会帆船专业裁判长、奥运会帆船助理裁判长、国际竞赛官、国际仲裁等。

  2)俱乐部宗旨

  俱乐部所有的航海与培训活动均不以盈利为目的,旨在以专业的、高水准的服务,为更多青少年、个人、家庭打开航海的大门。

  3)俱乐部合作基地

  广东阳江闸坡海陵岛帆船帆板训练基地的青少年OP帆船和大帆船训练基地;

  广东科学中心、广州南沙游艇会、广州市南沙区蕉门河皮划艇基地;

  与香港航海学校进行青少年帆船教学合作,引进香港4级小艇教学考证体系,实现广州教学香港考试颁香港海事毕业证书;

  与澳门风帆总会、香港帆船协会均长期合作,每年定期举办青少年帆船夏令营和冬令营及青少年帆船教学交流活动;

  (二)俱乐部会员制目的

  俱乐部会员制建立的目的是规范会员管理,提高服务质量,增强会员入会后归属感,实现俱乐部的逐步壮大和持续发展。

  (三)俱乐部会员章程适用范围

  俱乐部会员章程适用于本俱乐部所有会员。

  (四)俱乐部活动

  1)俱乐部定期活动项目有:帆船沙龙交流会、帆船培训、帆船比赛等。

  2)会员单位可以申请在指定的地点举办活动。

  3)会员单位如需申请活动举办权,请将活动主题、需邀请的人员、人数、地点等详细情况以书面形式述明,同时准备相关宣传资料。

  4)俱乐部根据会员企业与个人的请求,负责邀请相关专家、相关媒体和经销商共同参加活动。

  5)俱乐部举办的活动,分为无偿、有偿和集体出资等多种形式,具体金额按具体情况安排。

  第二章 俱乐部会员

  (一)俱乐部会员组成

  1)个人会员:帆船爱好者、对帆船运动感兴趣者,有加入本俱乐部意愿。

  2)资深会员:拥有较高帆船水平、经验,对俱乐部做出突出贡献的人。

  3)家庭会员:未满18周岁在校学生及父母(监护人)帆船爱好者、对帆船运动感兴趣者,有加入本俱乐部意愿的家庭(不超过4人)。

  (二)入会基本条件

  1)拥护本俱乐部,有加入本俱乐部的意愿,有俱乐部会员推荐。

  2)有合法身份,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及有关政策法规的中国公民、外国公民。喜爱帆船、热爱航海,爱护海洋,关爱他人,身体健康。

  (三)入会程序

  1)熟悉并认可极乐鸟章程。

  2)填写《入会申请表》。

  3)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及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彩色电子版照片一张。

  4)申请人提供本俱乐部两位会员的推荐信。

  5)获得批准,并交纳会员注册费:RMB1,200元。会员注册有效期为三年。

  6)缴纳当年会费,会费缴纳期按个会员批准日当月最后一日起计算。会员每年会费为RMB980元;家庭会员年费为RMB1,680元。

  7)获得一份会员身份套装(包括车贴、T恤、航海帽、会员卡、会员手册)。

  (四)会员应拥护本章程,并遵守俱乐部的各项活动规则。

  (五)俱乐部实现入会自愿,退会自由的原则。

  第三章 俱乐部会员守则

  本章程对本俱乐部的所有会员均有约束力。会员不能损害“广州风帆航海俱乐部“的社会声誉。会员应尊重本俱乐部的所有知识产权、标示、旗号、资料等,不能未经俱乐部授权使用。本章程构成本俱乐部与每名会员间的一份合约,一旦签署入会申请表格并且得到本俱乐部确认,您即成为本俱乐部会员,同时被视作同意受本俱乐部会员章程的约束。

  (一)会籍

  所有会籍申请必须经过俱乐部批准:俱乐部有酌情决断权批准、拒绝或暂缓批准有关申请。同时俱乐部有权终止有不当行为的会员会籍。

  (二)会员手册、会员卡

  会籍申请被接纳后,将获得俱乐部签发的会员手册与会员卡。会员卡与会籍期内有效。您享受本会任何优惠或参与任何活动,须于被要求时出示会员卡。

  (三)挂失及补办

  会员手册、会员卡遗失后,请会员联系俱乐部报失、补办。因未及时挂失引起的责任由会员自行承担。办理补领需交工本费:会员手册50元,会员卡30元。

  (四)权力和义务

  被批准加入俱乐部后,均有资格接受及享用俱乐部提供的相应优惠和服务。如有特别活动安排时,请先得到俱乐部邀请,且接受俱乐部提供的优惠及服务时订明的条款和条件。任何会员不得利用俱乐部或俱乐部提供的设施、优惠、服务、资料或文件从事任何商业或损于俱乐部声誉和利益的活动。

  (五)更改会员守则

  俱乐部有酌情权,随时更改会员守则,并以俱乐部认为合适的方式通知您任何上述的更改。

  (六)退会

  如您打算退出会籍,请将您的会员卡随同您的的退会书面通知,送交俱乐部或以挂号函件寄到俱乐部即可。

  (七)个人资料

  会员提供个人资料予俱乐部纯属自愿,我们将对您的个人资料保密。出示相关证件后,您可向本俱乐部要求查阅及更改资料。

  第四章 俱乐部会员权益

  (一)享有俱乐部合作基地所有帆船项目8.3折的会员优惠价格。

  (二)享有免费参加俱乐部定期组织的.活动,如帆船沙龙活动,帆船交流会等;会员可携带一位亲属货朋友参加。

  (三)享有代表俱乐部参加国内、国际帆船航海比赛与大型社交活动。

  (四)享有优先、优惠使用俱乐部各种设施设备。

  (五)享有俱乐部的合约基地按照俱乐部协议价格存放私人船艇。

  (六)享有俱乐部各项航海培训、活动的会员优惠价格;会员可携带一位亲属或朋友参加,该亲属货朋友享有9折优惠价格。

  (七)享有俱乐部合作商家提供的会员优惠待遇。

  (八)享有俱乐部专为会员提供的各项增值服务。

  (九)可要求俱乐部举办定制的团体拓展帆船活动和提供优惠团队装备。

  第五章 俱乐部会员义务

  (一)会员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

  (二)会员卡不得转借他人使用;会员卡如遗失时,应及时向本俱乐部申报补发新卡。如未及时挂失产生一切后果,本俱乐部不承担任何责任。

  (三)会员应热爱俱乐部,遵守本俱乐部各项规章制度,自觉维护俱乐部合法权益、声誉和形象,会员代表其它俱乐部或组织参赛需提前征得俱乐部同意。

  (四)入会注册时,按要求向俱乐部提供真实、完整、有效的个人资料。

  (五)在俱乐部进行活动期间,应服从俱乐部管理、遵守俱乐部各项规定,对自身及所使用器材 安全负责,个人自行购买人身各类保险。大型活动俱乐部将购买集体活动保险并通知各参与会员。

  (六)热心推广自由、平等、友善、真诚、互助、乐观的航海文化。俱乐部对所有会员参与活动情况将保留记录。

  (七)积极支持、协助并热情参与本俱乐部组织的活动。义务为俱乐部活动献力献策,为俱乐部做出突出贡献货长期奉献的会员,俱乐部将设立专项奖励制度予以奖励,并委以相应职责。

  (八)会员按时缴纳活动费、年费。

  (九)会籍到期可自愿延续,但需按期缴纳注册费。

  第六章 会籍暂停或终止

  (一)进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之行为者。

  (二)有任何故意破坏或损害本俱乐部财物及名誉的行为者。

  (三)违反本俱乐部章程,影响或妨碍其他会员正常活动者。

  (四)不按时缴纳会员费用者。

  (五)由会员本人原因造成会籍暂停或终止,注册费、年费一律不予退还。

  (六)会籍因不按时缴纳会员费用被终止,可再次申请入会,但必须补缴拖欠费用,并重新缴纳注册费。

  第七章 注意事项

  (一)会籍转让需先在俱乐部申请并登记成功方为有效。

  (二)使用俱乐部器材、设备等需提前预约(详见专门相关规定)。

  (三)自愿申请终止会员资格者,俱乐部不退还已缴纳的注册费和年费。

  第八章 附则

  (一)本章程以中文文本为准。

  (二)俱乐部将根据实际发展情况对章程有关条款、收费标准等做出修改和调整。本章程的更改由本俱乐部董事会批准颁发。

  (三)本章程最终解释权及修改权归本俱乐部董事会。

  (四)本章程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俱乐部章程 2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首都企业家俱乐部(CAPITAL ENTREPRENEURS CLUB,英文缩写为CEC),成立于一九八五年,是由北京市和中央在京的部分企事业单位联合发起组建的、以企业和企业家为主体的社会团体,是经北京市社会团体行政主管机关核准注册登记的非营利性的社会团体法人。

  第二条 俱乐部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和政策,以为企业、企业家服务为宗旨,维护企业和企业家的合法权益;从会员单位的需要出发,积极开展各种活动,宣传党和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促进企业、企业家守法、自律;发挥桥梁纽带作用,沟通企业与政府有关部门及企业与社会各界的联系,推动企业健康地发展。

  第三条 俱乐部挂靠在北京市人民政府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俱乐部也是中国企业联合会和中国企业家协会的团体会员单位,接受北京市社会团体行政主管机关和中企联的指导、监督。

  第四条 俱乐部坚持走民主自律、自我发展的道路。

  第五条 俱乐部实行独立核算。俱乐部作为社会团体法人,对外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其债权、债务与会员无关。

  第六条 俱乐部会址设在北京市。

  第二章 业务范围

  第七条 俱乐部主要从事以下各项业务:

  一、针对企业和政府共同关注的问题,组织企业领导与政府有关部门的负责人及理论界的专家学者进行对话、座谈,向上级决策部门反映企业的要求和建议,或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发出呼吁。

  二、依法维护企业和企业家的合法权益,积极为企业和企业家提供法律援助。

  三、根据会员单位的需要,举办各种形式和内容的研讨班、报告会、专题讲座、信息交流等活动,宣传国家的方针政策,交流经济、技术信息。

  四、组织开展会员单位之间及会员单位与境内外同行之间的业务联系、联谊活动,推进企业之间的经济协作。

  五、组织会员单位领导参观、考察、调查研究和结合工作实践开展理论研讨活动。

  六、根据企业家个人的兴趣爱好,利用节假日,适当地开展文化体育活动,以丰富企业家的业余文化生活,密切会员之间的联系。

  七、俱乐部要加强与国内外社会各界的广泛联系与合作,以扩大信息交流,增强为会员服务的能力和手段。

  八、编印俱乐部会刊《首都企业家》杂志,作为宣传党的方针政策、宣传企业和企业家业绩、宣传俱乐部活动、介绍会员单位情况、交流经济技术信息的园地。

  九、俱乐部要按照自律、自治、自养的方针,加强办事机构的自身建设,以便更好地为企业和企业家服务。

  第八条 俱乐部开展上述各项业务,由俱乐部常务理事会根据每个时期的实际情况,提出总体要求,由俱乐部主任办公会议提出实施计划,在理事长和主任的领导下,由主持俱乐部日常工作的常务副主任组织实施。

  第三章 会 员

  第九条 俱乐部的会员分团体会员和个人会员。

  团体会员以北京市和中央在京的各行业中的大中型企业和有代表性的企业为主,包括国有、集体、民营、个体、港澳台资、中外合资、外商独资等企业和部分新闻、出版、文艺、科研单位,以及少数外省市企业和地区性企业社团组织。每个团体会员单位委派一名主要领导担任俱乐部的理事。

  个人会员分特邀理事和荣誉理事。特邀理事由关心、支持俱乐部工作的党政部门在职或者离退休干部和社会知名人士担任;荣誉理事由曾在俱乐部担任过领导职务并对俱乐部作出过较大贡献的团体会员单位中已退居二线或离退休的领导担任。

  第十条 俱乐部对会员实行入会、退会自愿的原则。团体会员单位入会,须提出申请,填写登记表,经主任办公会议批准;特邀理事和荣誉理事入会,须经俱乐部常务理事推荐,由主任办公会议批准。团体会员退会和特邀理事、荣誉理事退会,只需本单位或本人提出并由俱乐部会员部向俱乐部主任办公会通报备案即可。

  会员退会不得提出财产要求。

  第十一条 会员有下列行为的,经俱乐部监事会议批准取消其会员资格:

  一、团体会员单位从事违法经营,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的;特邀理事、荣誉理事触犯刑律,被判处刑罚的;

  二、团体会员单位连续二年无故不缴纳会费的;

  三、有诋毁俱乐部的言行,给俱乐部带来不良影响的。

  第十二条 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有权参加俱乐部组织举办的各项活动,享受俱乐部为会员提供的各项服务,包括免费获得俱乐部会刊、参加俱乐部组织的文体、联谊活动等;

  二、有权对俱乐部的工作提出意见、建议;

  三、团体会员单位委派的理事和特邀理事有选举和被选举权。

  第十三条 会员应履行下列义务:

  一、团体会员单位每年应向俱乐部缴纳一次会费,缴纳数额由俱乐部理事会议决定;

  二、会员有遵守俱乐部章程、执行俱乐部决议、承办俱乐部委托事务、维护俱乐部声誉的义务;

  三、会员应向俱乐部反映有关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第四章 组织机构

  第十四条 理事会是俱乐部的最高权力机构。理事会议每四年召开一次,因特殊情况,由常务理事会决定可提前或推迟召开。理事会议有半数以上理事出席为有效会议,出席会议的半数以上理事同意的.决议为有效决议。理事会的主要职责是:

  一、制订、修改俱乐部章程;

  二、选举和罢免常务理事和监事会监事;

  三、推选理事长、常务副理事长;

  四、聘请名誉理事长和总顾问、顾问;

  五、审议常务理事会和监事会的工作报告;

  六、决定俱乐部的工作方针和任务;

  七、对俱乐部的重大变更事项作出决议;

  八、决定俱乐部的解散、终止和清算。

  第十五条 常务理事会是理事会闭会期间的执行机构,对理事会负责。常务理事会设理事长一人,常务副理事长5至7人,副理事长若干人。

  理事长是俱乐部的法定代表人,主持常务理事会的工作。常务副理事长协助理事长工作。

  第十六条 常务理事会每年召开一次会议,可以采取“通讯会议”的形式行使常务理事的部分职权。常务理事因故不能参加表决时可委托代表参加表决。常务理事会的主要职责是:

  一、选举产生副理事长和俱乐部监事长、副监事长、主任、常务副主任;

  二、根据主任办公会议提名,确定专家委员会人选;

  三、授权理事长根据主任的提名,委任俱乐部副主任;

  四、确定俱乐部办事机构;

  五、贯彻执行理事会的决议,审议俱乐部年度工作报告;

  六、决定俱乐部的一般变更;

  七、提出下届常务理事会和监事会的候选人及名誉理事长、总顾问、顾问、理事长、常务副理事长人选;决定召开理事会议,并向理事会议报告工作。

  第十七条 监事会设监事长一人、副监事长一人、监事7-9人。

  监事会每半年召开一次会议,其主要职责是:监督俱乐部及其领导成员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俱乐部《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及内部管理制度开展活动;对俱乐部的经费、财产和财务管理工作实行检查监督;对会员违反俱乐部章程、损坏俱乐部名誉等行为进行监督,查实后批准取消其会员资格。

  第十八条 俱乐部设主任办公会,其成员包括主任一人、常务副主任一人、副主任11-15人。主任办公会在理事长和常务副理事长的直接领导下负责俱乐部的日常工作。主任办公会,每半年召开一次会议,其主要职责是:听取审议俱乐部工作报告;研究制定俱乐部工作计划;审批团体会员、特邀理事和荣誉理事入会;推荐顾问、专家人选,对俱乐部各级领导任免事项提出建议。

  第十九条 俱乐部设名誉理事长和总顾问各一名、顾问若干名,聘请关心、支持俱乐部工作的在职或离退休的部级以上领导担任,其职责是对俱乐部工作给予关心和指导。

  第二十条 俱乐部设专家委员会,聘请著名专家学者担任,其职责是为俱乐部和会员单位提供理论指导。

  第二十一条 俱乐部设“信息员”建制,每个团体会员单位指派一名信息员。信息员通常由团体会员单位的办公室主任、企管部主任或董事长、总经理的秘书兼任。信息员是俱乐部与团体会员单位领导沟通联系的桥梁。信息员会议每季度召开一次。

  第二十二条 俱乐部根据工作需要设办公室、会员部、外联部、信息部、文体部、会刊部等职能部门,分工负责俱乐部的日常工作。各部负责人和工作人员由俱乐部常务副主任提名,主任任命。

  第二十三条 俱乐部可根据开展活动的需要,组建以俱乐部会员单位在职和离退休领导为主体的非营利性、不具社团法人资质的下属社团组织,如企业家诗书画院,企业家摄影协会,企业家高尔夫球会等,在俱乐部领导下独立开展活动。

  第五章 资产和财务

  第二十四条 俱乐部的资产由会员单位缴纳的会费及社会各界的赞助构成,归俱乐部社团所有。俱乐部的全部资产只能用以促进有利于实现本俱乐部宗旨的各项事业,不得挪作他用(支付给工作人员的工资和付给为本会服务应取得报酬者除外)。

  俱乐部的资产依照国家和社团行政主管机关的有关规定及俱乐部章程进行管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

  第二十五条 俱乐部的经费来源:

  一、团体会员单位按规定缴纳的会费;

  二、在章程允许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或服务的收入;

  三、会员单位和国内外企事业单位、港澳台企业、团体和个人提供的捐赠;

  四、其他正当合法收入。

  第二十六条 俱乐部经费的用途:

  一、组织会员开展活动;

  二、购置办公家具、设备;

  三、支付办公用房的房租和其它办公费用;

  四、支付俱乐部工作人员的工资;

  五、其他正当支出。

  第二十七条 俱乐部严格执行国家财经政策,建立健全财会制度,定期向监事会、常务理事会和理事会报告财务收支状况,接受监事会和国家有关部门的监督。

  第六章 终 止

  第二十八条 俱乐部终止时,应按以下程序办理:

  一、由常务理事会提出终止报告,提交理事会审议通过;

  二、由常务理事会提出终止方案,确定善后工作人选,成立清算委员会,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三、向原业务主管部门和社会团体行政主管机关申报,依法办理注销登记手续;

  四、俱乐部终止清算后剩余资产,按北京市社会团体行政主管机关的有关规定处理。

  第七章 附 则

  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自理事会议通过后生效。

  第三十条 本章程的修改权属理事会;本章程的解释权属常务理事会。

  俱乐部章程 3

  第一章 俱乐部名称和地址

  第一条 俱乐部名称

  中文名称:北京潜水人俱乐部

  英文名称:Beijing Divers Club (简称:BDC)

  第二条 俱乐部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巴沟村87号

  第二章 宗旨

  第三条 俱乐部宗旨: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中国潜水运动协会章程的前提下,实现会员潜水教育和潜水活动的愿望,安全地开展潜水活动,提高会员的潜水水平,扩大与潜水爱好者的交流,推广潜水运动,提高全民族的身体素质。会员们既是参与者,又是组织者。

  第三章 业务范围和活动区域

  第四条 业务范围:按照国家的法律法规及中国潜水运动协会所规定的业务范围从事业务活动。

  第五条 活动地域:会员训练活动主要在北京的游泳馆和自然水域,潜水活动主要在国内沿海地区和内陆江河湖泊地区。

  第四章 会员资格、入会、权利、义务、退会、除名及申诉

  第六条 本俱乐部根据潜水运动的特点,实行会员制,会员可以根据自己的愿望和参加活动的实际情况成为不同的会员,并享有不同的权力和义务。对于会员资格、入会、权力、义务、退会、除名和申诉,在经会员大会讨论通过的《会员细则》中有明确表述。

  第五章 俱乐部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第七条 会员大会是由《会员细则》中规定的会员组成,是俱乐部的权力机构,对俱乐部的一切事务拥有最终决定权。俱乐部中的任何组织、机构、个人均不能凌驾于会员大会之上。行使下列职权:

  1. 审议由理事会起草的'章程,提出改进意见并对修改后的章程进行投票表决;

  2. 审议理事会对已通过的章程的修改,提出改进意见并对修改后的章程进行投票表决;

  3. 决定俱乐部的经营方针;

  4. 选举和更换理事;

  5. 选举和更换监事;

  6. 审议批准理事会报告;

  7. 审议批准监事报告;

  8. 审议批准俱乐部的财务报告;

  9. 对俱乐部的合并、分离、变更、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

  10. 在必要时裁定俱乐部的其它重要事宜。

  第八条 会员大会的首次会议由俱乐部发起人组成并召开。

  第九条 会员大会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并应于会议召开十五日以前通知全体会员。定期会议每年召开一次,临时会议由两名以上理事,十名以上会员,或者监事提议方可召开。会员因特殊原因不能亲自出席会员大会,可书面委托其他会员行使委托书中载明的权力。

  第十条 会员大会由理事会召集,由理事长主持,当理事长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由理事长指定的执行理事或其他理事主持。

  第十一条 会员大会需有2/3以上的会员出席方能召开,否则其任何决议均视为无效。

  第十二条 会员大会会议应对所议事项作出决议,决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与会的有表决权会员表决通过。会员大会应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出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会员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第十三条 会员大会通过的任何决议,全体会员都应自觉履行。

  第十四条 俱乐部设理事会:成员为5人,首届将由会员大会直接选举产生,其它各届将在曾任两届会员事务委员会委员或技术委员会委员的委员中经选举产生。任期四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理事在任届期满前,会员大会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理事会成员可兼任俱乐部其它机构委员或工作人员。理事会设理事长1人,执行理事1人,由理事会选举产生,任期四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第十五条 理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1. 负责召集会员大会,并向会员大会报告工作;

  2. 执行会员大会的决议;

  3. 决定俱乐部的发展计划;

  4. 决定俱乐部的财务方案;

  5. 拟定俱乐部的合并、分离、变更、解散的方案;

  6. 决定俱乐部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7. 决定会员事务委员会委员和技术委员会委员人数,并聘任或者解聘会员事务委员会和技术委员会的负责人。根据会员事务委员会负责人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财务负责人;

  8. 制定俱乐部的基本管理制度;

  9. 决定俱乐部工作人员的报酬。

  第十六条 理事会由理事长召集并主持,理事长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由理事长指定的执行理事或者其他理事召集和主持。2名以上理事可以提议召开理事会,并应于召开前10日通知全体理事。

  第十七条 理事会对所议事项做出的决定,须有3名(含3名)以上理事表决通过方有效,并做出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理事应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第十八条 俱乐部设会员事务委员会:成员人数将由理事会根据工作部门设定情况而定。人员在《会员细则》中规定的会员中产生,由《会员细则》中规定的会员推荐候选人,报理事会确认任命,任期二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设负责人一名。副职两名。由会员事务委员会选举产生,由理事会确认任命。对理事会负责,任期二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第十九条 会员事务委员会行使下列职权:

  1. 处理俱乐部的日常事务;

  2. 协同技术委员会审批入会申请;

  3. 确定不同类别会员资格;

  4. 会员档案的登记和管理;

  5. 俱乐部各类档案的管理;

  6. 会同技术委员会一起协助会员落实潜水计划;

  7. 对俱乐部活动情况的整理,并存档;

  8. 会同技术委员会一起安排各类教学和讲座;

  9. 对申请退会会员的事务处理;

  10. 对违规会员的处罚,直至除名。

  第二十条 会员事务委员会负责人行使下列职权:

  1. 主持俱乐部会员事务委员会的管理工作,组织实施理事会决议;

  2. 拟定俱乐部会员事务委员会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3. 拟定俱乐部会员事务委员会基本管理制度;

  4. 制定俱乐部会员事务委员会具体规章;

  5. 提请聘任或解聘财务负责人;

  6. 总负责人列席理事会。

  第二十一条 俱乐部设技术委员会:由技术委员会总监提名的教练员和助教组成。技术委员会总监由人品端正、德高望重的潜水教练担任,由会员大会推举候选人,由理事会确认任命,对理事会负责。

  第二十二条 技术委员会行使下列职权:

  1. 协同会员事务委员会审批入会申请;

  2. 负责俱乐部潜水活动的评议,拥有否决权;

  3. 负责俱乐部参加潜水活动的潜水员评议,拥有否决权;

  4. 负责俱乐部会员潜水档案的整理;

  5. 会同会员事务委员会一起安排各类教学和讲座。

  第二十三条 俱乐部技术委员会总监的职权:

  1. 负责俱乐部技术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2. 负责拟订技术委员会委员的人选;

  3. 理事会授予的其它职权;

  4. 列席理事会会议。

  第二十四条 俱乐部设监事会,由会员大会选举产生,监事任期每届二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第二十五条 监事行使下列职权:

  1. 检查俱乐部财务;

  2. 对理事、会员事务委员会负责人和技术总监执行职务时违反法律、法规或者俱乐部章程的行为进行监督;

  3. 当理事、会员事务委员会负责人和技术总监的行为损害俱乐部的利益时,要求理事、会员事务委员会负责人和技术总监予以纠正;

  4. 提议召开临时会员大会;

  5. 监事列席理事会。

  第二十六条 俱乐部理事、会员事务委员会委员、技术委员会委员及财务负责人不得兼任监事。

  第六章 俱乐部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七条 理事长为俱乐部的法定代表人,任期四年,由理事会选举产生,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第二十八条 理事长行使下列职权:

  1. 主持会员大会和召集理事会会议;

  2. 检查会员大会决议和理事会决议的落实情况,并向理事会报告;

  3. 代表俱乐部签署有关文件;

  4. 在发生战争、特大自然灾害等紧急情况下,对俱乐部事务行使特别裁决权和处置权,但这类裁决权和处置权须符合俱乐部利益,并在事后向理事会和会员大会报告。

  第七章 资金来源、管理和使用原则

  第二十九条 俱乐部资金的来源:

  1. 会员会费;

  2. 社会或个人捐赠;

  3. 国家允许的收费;

  4. 银行存款利息。

  第三十条 俱乐部资金的管理:俱乐部的资金管理,将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建立财务制度。

  第三十一条 俱乐部资金的使用:俱乐部的资金,将完全用于俱乐部的管理和建设。

  第八章 财务、会计、及劳动用工制度

  第三十二条 俱乐部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建立本俱乐部的财务、会计制度,并应在每一年度终了时制作财务会计报告,依法经审查验证报会员大会。

  第三十三条 劳动用工制度按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及国务院劳动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九章 俱乐部的解散事由与清算办法

  第三十四条 俱乐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散:

  1. 会员大会决议解散;

  2. 因俱乐部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的;

  3. 俱乐部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被依法责令关闭的;

  4. 因不可抗力事件致使俱乐部无法继续发展时。

  第三十五条 俱乐部解散时,应依据相关的规定成立清算组对俱乐部进行清算。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制作清算报告,报会员大会及有关主管机关确认,并报俱乐部登记机关,申请注销俱乐部登记,公告俱乐部终止。

  第十章 会员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三十六条 俱乐部根据需要或涉及俱乐部登记事项变更时可修改俱乐部章程,修改后的俱乐部章程不得与法律、法规相抵触。修改后的俱乐部章程要得到会员大会的通过,并送原登记机关备案,涉及变更登记事项的,同时应向俱乐部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第三十七条 俱乐部章程的解释权属于理事会。

  第三十八条 俱乐部登记事项以俱乐部登记机关核定的为准。

  第三十九条 本章程由全体会员共同订立,自俱乐部设立之日起生效。

  第四十条 本章程报俱乐部登记机关备案一份。

  俱乐部章程 4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俱乐部名称及性质:x社区青少年体育俱乐部,是以广大社区青少年能丰富业余生活,参与健康运动为目的的社区服务性组织。

  第二条 本俱乐部是开展、推广和普及各类体育活动的社区服务组织,目的在于为广大社区青少年提供一个融洽和稳定的参与锻炼、增进友谊、共同进步的社区平台。

  第三条 俱乐部的宗旨:通过体育运动丰富社区青少年业余生活,促进身体健康,建立积极生活目标。

  第二章 成员制度

  第四条 成员基本要求:

  (1)户籍或居住在路街道的16至25周岁的社区青少年。

  (2)身体健康、适合参加俱乐部组织的各类体育活动。

  (3)能热爱体育运动,自愿报名参加俱乐部,同意俱乐部章程,服从俱乐部管理。

  第五条 成员权利与义务:

  (1)权利:凭俱乐部发放的会员证明免费参加俱乐部组织的各类体育活动或比赛。

  (2)义务:遵守俱乐部的章程和活动安排;配合俱乐部的工作,维护俱乐部的声誉;尊重俱乐部成员的劳动;彼此尊重、关心和帮助;成员自愿参加俱乐部组织的`各类活动。

  第六条 成员除名:

  (1)成员年龄超出25周岁(以身份证登记生日为准)为自动除名;

  (2)多次违反俱乐部相关规定,并拒绝听从管理人员劝告,情节恶劣者,俱乐部有权取消其参加活动资格。

  第三章 活动制度

  第七条 俱乐部定期组织体育活动(如羽毛球、乒乓球、篮球、健身锻炼等),成员可自愿报名参加活动和俱乐部内部比赛,活动时间和地点相对固定,俱乐部根据需要可以改变或者增减活动的场次、另寻场地组织分场活动等。若有信息更改,将由俱乐部管理机构及时在俱乐部博客上公布。

  第八条 固定的羽毛球活动时间及地点:地点为高级中学体育馆;活动时间由向阳光社区青少年事务工作分站公布并确定。

  第九条 俱乐部不定期组织以下活动:

  (1)组织成员进行社区青少年体育比赛活动

  (2)组织成员参加由社区团工委、阳光社区青少年事务工作分站等举办文娱活动。

  第十条 活动注意事项:

  (1)成员应积极报名参加活动,原则上要求在活动举办前一个工作日向俱乐部管理处进行报名预约,电话预约: 上门预约:一村x号xx室

  (2)成员参加活动前,先到管理人员处签到,谢绝非成员参加活动。

  (3)如遇活动场地预约已满情况,成员应服从管理人员安排。

  (4)活动期间,成员应听从管理人员劝告,以避免发生意外或冲突。

  (5)活动期间,成员应加强环保意识,注意保持场地清洁。

  (6)活动期间,成员应爱护俱乐部提供的运动器材,如有故意损坏行为,须照价赔偿。

  (7)活动结束后,成员应向管理人员归还俱乐部提供的运动器材。

  (8)成员应注意自身安全保障,参加俱乐部组织的各项体育活动、比赛、以及其他文娱活动时如发生意外伤害事故或个人财产损失,由当事人自己负责,俱乐部不承担相关责任。

  第四章 费用制度

  第十一条 本俱乐部为社区服务组织。所有活动,成员无需交纳活动费用。

  第十二条 本俱乐部负责提供相关活动器材,但不承担个人运动装备(如服装、鞋类、饮用水等)的提供。

  第五章 组织机构

  第十三条 俱乐部的组织单位为路社区(街道)团工委。

  第十四条 俱乐部的协办单位为上海西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高级中学。

  第十五条 俱乐部的管理机构为阳光社区青少年事务工作分站

  职责:(1)组织成员招募、活动宣传;

  (2)制定活动日程和地点的安排,组织俱乐部的一切活动及经费管理;

  (3)与成员保持沟通,及时听取成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

  (4)决定成员及志愿者的吸收和除名;

  第十六条 俱乐部的协助管理由经俱乐部管理机构招募的相关志愿服务人员担任

  职责:(1)协助管理机构监督维护活动的正常进行;

  (2)积极参与俱乐部组织的相关活动,提供力所能及的志愿服务;

  (3)所有工作均为自愿、无偿服务;

  第六章章程的修改

  第十七条 对俱乐部章程的修改,由俱乐部管理机构向社区团工委进行申报,经批准后予以公布并执行。

  第七章 附 则

  第十八条 本章程的所有条款解释权属x社区青少年体育俱乐部。

  俱乐部章程 5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俱乐部名称:xx省青少年体育俱乐部。

  第二条 俱乐部性质:利用学校的体育资源,吸引广大青少年积极参与的具有社会主义公益性特征的体育民办非企业单位,自愿举办,从事非营利性社会活动的社会组织。

  第三条 俱乐部宗旨:遵守国家有关俱乐部管理的各项政策法规;认真贯彻《全民健身计划纲要》精神,培养广大青少年体育兴趣,促进青少年身心健康发展。

  第四条 俱乐部接受业务主管单位xx县体育局的管理和登记管理机关xx县民政局、物价局的监督管理。

  第五条 俱乐部地址:xx中学院内。

  第二章 业务范围

  第六条 俱乐部的业务范围

  (一)、组织青少年开展多种形式的体育活动和各项目的训练活动。

  (二)、俱乐部依据学校场地条件和青少年学生的需要开展篮球、排球、足球、乒乓球、田径、武术、棒球、羽毛球等体育活动。

  (三)、完成有关部门委托的体育活动任务。

  第三章 组织管理

  第七条 本俱乐部依法设立董事会,每届任期三年。董事会是本俱乐部的权利机构,董事会成员为7人,董事会由学校推选,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第八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本俱乐部的业务活动计划;

  (二)、决定本俱乐部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三)、决定本俱乐部的弥补亏损方案;

  (四)、决定本俱乐部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

  (五)、决定本俱乐部的合并、成立、变更、解散方案;

  (六)、决定本俱乐部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七)、聘任或者解聘俱乐部经理,根据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本俱乐部的副经理、部门负责人,决定其报酬;

  (八)、决定制定本俱乐部的基本管理制度;

  (九)、决定修改俱乐部章程;

  第九条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召开董事会议。

  (一)、董事长认为必要时;

  (二)、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提议时;

  第十条 校长为俱乐部董事长,下设六名董事,协助董事长工作。

  第十一条 董事长不能行使职权时,由董事长指定的董事代其行使职权。

  第十二条 董事会议实行一人一票制和按出席会议董事人数,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当赞成票和反对票相等时,董事长有权作最后决定。

  第十三条 召开董事会议,董事长或董事长指定的人员于会议召开前通知全体董事并将会议的时间、地点、内容一并告知董事,董事因故不能出席会议,可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董事会议。委托书须说明授权范围。

  第十四条 出席董事会议的人数须为全体董事人数的二分之一以上,不够二分之一人数时,通过的决议无效。如经缺席的董事追认,连同追认的人数超过二分之一时,其决议有效。

  第十五条 董事会议对所议事项作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董事须在会议记录上签名。董事对董事会的决议承担责任。

  第十六条 俱乐部设立监事会,负责对董事会成员以及其他管理人员进行监察,防止其滥用职权。侵犯单位及员工的合法权益。

  第十七条 监事会由四名监事组成,学校党委书记任监事长。

  第十八条 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检查俱乐部财务;

  (二)、对董事会人员执行俱乐部职务时违犯纪律、法规或俱乐部章程的行为进行监督;

  (三)、当董事会人员行为损害俱乐部的利益时,要求其予以纠正;

  (四)、俱乐部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十九条 监事会会议实行一人一票少数服从多数的表决制度。监事会决议须半数以上监事表决同意,方可生效。

  第二十条 监事的任期每届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监事不得兼任俱乐部董事、主任及俱乐部的部门负责人。

  第二十一条 俱乐部设经理,经理对董事会负责。

  第二十二条 俱乐部经理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俱乐部的正常业务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的决议;

  (二)、组织实施俱乐部年度业务活动计划;

  (三)、拟订俱乐部内部管理机构设置的方案;

  (四)、拟订俱乐部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提请聘任或解聘俱乐部副经理及部门负责人;

  (六)、聘任或者解聘应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

  (七)、俱乐部章程和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二十三条 俱乐部设办公室、财务部、竞训一部、竞训二部、后勤保障部。

  第四章 俱乐部的法人代表

  第二十四条 俱乐部董事长为本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代表俱乐部签署有关文件,行使法律、法规和俱乐部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五章 俱乐部体育指导员

  第二十五条 体育指导员应热爱青少年体育工作,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修养和文化修养,掌握体育教学、训练、竞赛方法。

  第二十六条 俱乐部对体育指导员实行聘任制,结合工作量给以适当补助。

  第六章 会员

  第二十七条 俱乐部设团体会员和个人会员两种。凡拥护俱乐部章程,愿意参加某一项体育活动的`青少年组织和个人,经申请批准后均可加入俱乐部。

  第二十八条 会员实行加入自愿,退出自由的原则。

  第二十九条 俱乐部会员享有的权利:参加俱乐部组织的培训、比赛、交流等活动。

  第三十条 俱乐部会员履行的义务

  (一)、执行俱乐部的决议,遵守俱乐部的规章制度;

  (二)、服从俱乐部的各项活动安排;

  (三)、维护俱乐部的合法权益;

  (四)、按规定缴纳会费。

  第三十一条 会员退会应向俱乐部写同书面申请并交回会员证;会员如不按时缴纳会费视为自动退会;对违反俱乐部章程或违法乱纪者,俱乐部有权予以除名。

  第七章 资产管理及使用原则

  第三十二条 俱乐部资金来源

  (一)、国家、省、市三级体育彩票公益金。

  (二)、团体和个人会员会费、培训成本费。

  (三)、接受的捐赠、资助。

  (四)、接受政府、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其他社会组织和个人的委托项目资金。

  (五)、为社会提供与业务相关的有偿服务所获得的报酬;

  (六)、其他合法收入。

  第三十三条 俱乐部资金使用

  (一)、维修场馆设施、添置器材设备。

  (二)、俱乐部形象宣传。

  (三)、开展培训、训练、比赛、业务交流等。

  (四)、俱乐部工作人员、体育指导员补贴。

  (五)、俱乐部办公活动经费及其他开支。

  第三十四条 俱乐部资金管理

  (一)、建立俱乐部专用银行账号,保证专款专用,不得侵占和挪用。

  (二)、俱乐部资金独立核算,单独建立账目。

  (三)、接受主管部门的审核检查。

  第八章 俱乐部活动

  第三十五条 俱乐部活动要求

  (一)、保证学生会员每周2-3次的俱乐部体育活动。

  (二)、节假日积极组织有益的小型多样的体育竞赛和交流培训活动。

  (三)、俱乐部积极创造条件,吸引更多的青少年学生参加体育活动。

  第九章 奖励与处罚

  第三十六条 对在俱乐部活动中表现突出、成绩显著的体育指导员、工作人员、会员给以表彰和奖励。

  第三十七条 对违反本章程者,视其情节轻重分别给以批评、警告、除名等处分。

  第十章 章程的修改程序

  第三十八条 对本俱乐部章程的修改,须经董事会表决通过。

  第三十九条 本俱乐部修改的章程,须经董事会通过十五日内,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并报xx县民政局核准后生效。

  第十一章 终止程序及终止后资产处理

  第四十条 本俱乐部完成宗旨或自行解散或分立、合并等原因需要注销的,由董事会表决通过,并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

  第四十一条 本俱乐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解散和清算:

  (一)、因不可抗拒迫使俱乐部无法继续活动。

  (二)、俱乐部违反法律、法规被依法责令关闭。

  (三)、俱乐部宣告破产。

  第四十二条 本俱乐部终止前,须在业务主管单位及有关机关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善后事宜。清算期间,不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

  第四十三条 本俱乐部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xx县民政局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后即为终止。

  第四十四条 本俱乐部终止后的剩余财产,在业务主管单位和xx县民政局的监督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第十二章 附则

  第四十五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归xx省xx中学青少年体育俱乐部董事会。

  第四十六条 本章程自xx县民政局核准之日起生效。

  俱乐部章程 6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体育俱乐部名称:xx县青少年体育俱乐部。

  第二条:俱乐部是利用学校现有的体育场管、体育设施、体育人才等社会体育资源,建立起来的一种新型的社会化青少年体育组织。

  第三条:俱乐部具有社会公益性特征,是广泛开展社会化青少年体育活动的社会组织。

  第四条:俱乐部的任务是:培养青少年体育兴趣,爱好和终身体育锻炼的习惯,增强青少年体质,并向其传授体育运动技能,发现、培养、输送体育后备人才。

  第五条:体育俱乐部是社团组织,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xx省体育局的有关政策,遵守体育法及体育竞赛的各项规定。

  第六条:俱乐部日常管理工作由xx县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负责,接受业务主管部门的领导,接受社会团体行政主管机关的监督、检查和管理。

  第七条:俱乐部总部地址:xx县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

  第二章:活动范围

  第八条:俱乐部根据互助互和,共同发展的原则,开展俱乐部活动。

  (一)俱乐部依据中心、周边学校场地条件和青少年学生的需要开展乒乓球、排球、足球、田径、篮球、武术、艺术体操、体育舞蹈、羽毛球、瑜珈、跆拳套等体育活动。根据条件逐步扩展体育运动项目。

  (二)负责培训各类体育运动指导员,教练员,裁判员,运动员;开展体育咨询,交流和组织体育竞赛等活动。

  (三)开展体育器材、体育服装的销售、技术服务等项目,为俱乐部增加活动经费。

  (四)组织会员参加全国、省、市、县一级体育比赛,选拔和推荐优秀体育人才。

  (五)、完成有关部门委托的体育活动任务。

  第三章:会 员

  第九条:俱乐部实行"会员制"管理方法,吸收学校团体会员及个人会员入会。

  第十条:申请加入俱乐部会员条件:

  (一)积极参加体育活动,遵守俱乐部章程,自愿申请或会员推荐,并填写会员登记表,由俱乐部批准并发放会员证,才能成为俱乐部正式会员。

  (二)省、市属学校、以及其他学校,同意本俱乐部章程均可以申请加入该俱乐部,成为俱乐部团体会员。

  第十一条:会员享有以下权利

  (一)享有俱乐部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参加俱乐部组织的各类活动。

  (三)可获得俱乐部活动优惠。

  (四)入会自由,退会自由。

  第十二条:会员应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俱乐部的章程及各项规章制度。

  (二)维护俱乐部的合法权益。

  (三)积极支持并参加俱乐部工作,完成俱乐部交给的任务。

  (四)支持会员工作,协助搞好俱乐部组织的各项活动。

  (五)向俱乐部提供资料,反映情况。

  第四章:组织机构

  第十三条:俱乐部常设机构为办公室,办公室设主任1人,副主任若干人。

  第十四条:办公室职责:

  (一)召开会员代表大会。

  (二)向会员代表报告工作情况。

  (三)制定内部各项报告工作情况。

  (四)代表俱乐部签署有关文件。

  (五)协调各团体会员单位工作。

  (六)制定年度计划,并上报实施。

  (七)处理日常事务。

  第五章:俱乐部的法人代表

  第十五条 俱乐部主任为本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代表俱乐部签署有关文件,行使法律、法规和俱乐部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六章:俱乐部体育指导员

  第十六条 体育指导员应热爱青少年体育工作,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修养和文化修养,掌握体育教学、训练、竞赛方法。

  第十七条 俱乐部对体育指导员实行聘任制,结合工作量给以适当补助。

  第七章:资产管理及使用原则

  第十八条:体育俱乐部经费来源:

  (一)省、市体委扶持资金。

  (二)会费收入。

  (三)社会赞助。

  (四)俱乐部培训、活动收入。

  (五)俱乐部经营收入。

  第十九条:俱乐部资金使用

  (一)、维修场馆设施、添置器材设备。

  (二)、俱乐部形象宣传。

  (三)、开展培训、训练、比赛、业务交流等。

  (四)、俱乐部工作人员、体育指导员补贴。

  (五)、俱乐部办公活动经费及其他开支。

  第二十条 俱乐部资金管理

  (一)、建立俱乐部专用银行账号,保证专款专用,不得侵占和挪用。

  (二)、俱乐部资金独立核算,单独建立账目。

  (三)、接受主管部门的审核检查。

  第八章 俱乐部活动

  第二十一条 俱乐部活动要求

  (一)、保证青少年学生会员每周2-3次的俱乐部体育活动。

  (二)、节假日积极组织有益的小型多样的体育竞赛和交流培训活动。

  (三)、俱乐部积极创造条件,吸引更多的青少年学生参加体育活动。

  第九章 奖励与处罚

  第二十二条 对在俱乐部活动中表现突出、成绩显著的体育指导员、工作人员、会员给以表彰和奖励。

  第二十三条 对违反本章程者,视其情节轻重分别给以批评、警告、除名等处分。

  第十章:附则

  第二十四条:本章程经俱乐部代表大会通过后生效。

  第二十五条:本章程解释权属会员代表大会。

  俱乐部章程 7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山绣中学各类俱乐部是在温州市山绣中学工会委员会领导下的群众性团体组织。

  第二条 山绣中学俱乐部的宗旨:团结全校的文体爱好者积极开展各类活动,参与校内外比赛,推动学校各类活动的普及和技术水平的提高,努力发展学校的文体活动,促进学校的精神文明建设,为丰富教职工的业余文化生活和推进学校群众性文娱体育活动事业的开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第二章 任务

  第三条 俱乐部有以下具体任务:

  (一)积极宣传和普及文体活动丰富教职工的业余文化生活,不断推进普及我校群众性体育活动的发展。

  (二)积极开展训练和比赛,提高广大爱好者的技术水平。

  (三)积极参加校与校、市局及社会组织的运动和比赛,加强俱乐部的对外交流。

  (四)保障会员的正当权益,对会员在比赛中取得的优异成绩或在推动学校文体活动中有突出贡献的,将分别给予奖励或颁发荣誉证书,在学校评优评先方面予以倾斜。

  第三章 会员

  第四条 会员资格:凡承认并自愿遵守本俱乐部章程和各项条例规定的`我校教职工均可申请加入山绣俱乐部。申请加入俱乐部会员必须向山绣中学工会委员会组织处提交书面申请,经俱乐部讨论后,即成为本俱乐部会员。

  第五条 俱乐部采用会员制,入会无年龄、球龄、性别限制,并由俱乐部精心组织一系列内容丰富的活动。

  第六条 会员的权利和义务

  (一)会员的权利

  1、 优先参加本组织的各项活动;

  2、 对本俱乐部的工作提出批评和建议;

  3、 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4、 有申请退会的权利;

  (二)会员的义务

  1、 遵守本俱乐部章程,报告本俱乐部决议;

  2、 积极参加本俱乐部的各项工作,推动群众性文体事业的发展;

  3、 努力完成本俱乐部分配的任务。

  第四章 组织机构

  1、俱乐部接受温州市山绣中学党支部、校办和山绣中学工会委员会的领导和指导。

  2、俱乐部组成成员(另附细则)

  细则部分

  一、俱乐部组成成员

  设俱乐部主席1人 、组织部1人、秘书部1人、宣传部1人、外联部1人,成员不超过 人。

  二、活动计划

  1、活动时间:有固定的时间

  2、活动地点:有固定的地点

  3、活动内容:有内容记录

  三、俱乐部日常工作

  俱乐部下设四个部门,分别为组织部、秘书部、宣传部和外联部。分管四个方面以维持俱乐部的正常运转。

  (一)组织部:安排并负责各项工作

  (二)秘书部:俱乐部相关的各项通知由秘书部传达执行。新会员的QQ、电话等以及开会时间、地点、会议记录由秘书部负责。

  (三)宣传部:俱乐部宣传、海报宣传、纳新宣传、比赛宣传均由宣传部负责。

  (四)外联部:协助俱乐部日常工作。具体活动组织、设备、联系其它学校及部门进行友谊赛活动。负责财务明细,发票保存,文件备份保存工作。

  特殊说明:主席负责俱乐部所有事务

  俱乐部章程 8

  一、VIP的申请及升级条件

  1、凡在本专柜一次性购满5000元者,即可办理VIP银卡一张,所购买商品即可享受积分;

  2、凡在本专柜一年内累计购物满10000元,可办理VIP银卡一张,所购买商品即可享受积分;

  3、在本专柜一次性购物满10000元者,可办理VIP金卡一张;

  4、在本专柜一年消费累计满20000元,VIP银卡可升级为金卡;

  5、VIP会员生日可获赠始祖鸟专柜精美礼品一份;

  6、VIP会员可参加消积分兑换优惠活动

  7、符合申请条件的顾客在专柜领取申请卡,并将个人资料如实填写清楚,即可领取会员卡。

  店长附上该顾客消费单交公司主管人员审核(必须内容填写详细字体工整);

  二、VIP的使用方法

  1、持VIP卡到专卖店购物时须先出示,交由售货员登记;

  2、VIP卡持有者凭卡使用,如临时丢失或忘记携带,客户提供姓名和电话号码等两项以上的

  信息后方可享受积分;

  4、VIP卡内积分有效期为两年;两年后积分自动清零,重新开始积分。

  三、消积分兑换商品优惠活动

  A、消500积分兑换零售价300元商品;(等于9.4折)

  B、消1000积分兑换零售价800元商品;(等于9.2折)

  C、消2000积分兑换零售价1800元商品;(等于9.1折)

  D、消3000积分兑换零售价3000元商品;(等于9折)

  每年的3月份和8月份两个时间段可进行积分兑换;当日购买积分不可当日兑换。

  四、VIP卡的管理

  1、VIP卡发放需经公司主管人员审核;

  2、VIP管理人员应及时将失效或作废之卡号通知店长,专柜在客户用卡前应先核实该卡的有效性,如属无效卡当即没收且不得予以积分;

  3、专柜员工必须严格保密会员(准会员)资料;

  4、会员每月消费累积由专柜统计,与工作报告等一起上交公司。

  五、VIP卡的.丢失与补办

  1、若贵宾卡持有人向专柜报称失卡,店长给持卡人填写《VIP报失表》,核对持卡人的身份证明,并要求持卡人在报失表签名,店长签字确认后,传送至公司主管人员审核;

  2、主管人员收到《VIP报失表》后,核对资料无误并在VIP电脑资料更新相关贵宾卡资料,同时注销旧卡资料;

  俱乐部章程 9

  第一章、球队宗旨

  足球队的宗旨是加强身体锻炼,增进友谊,促进健康。为了规范足球队的运动组织方式,保障足球队和队员的利益和安全,制订本章程

  第二章、球队管理

  第1条、根据队员要求以电话、腾讯QQ、主题活动等形式形成与队员的长期、稳定联系。队员联系方式改变时,及时通知球队管理人员

  第2条、球队组织者必须认真听取并记录队员意见、建议,对合理化建议积极采纳

  第3条、球队及时根据队员要求,提供力所能及的服务。

  第4条、队员入队需交纳押金xxxx元,离开球队时返还押金(开除球队者除外)。队员每月应按时交纳队费15元,作为球队的活动经费。

  第5条、球队的活动经费由球队财务管理,每次活动后或每月月末,将本次或本月活动的经费收支明细在球队网站或邮件或现场公布,接受大家的监督。

  第6条、球队的活动经费主要用于比赛、训练的场地费、饮料费等,购买球队必须的活动用品。球队组织参加聚会等活动,一律采取AA制,可以从球队的经费中扣除。

  第7条、球队原则上每周必须安排1次训练或比赛,每次到场时间不得少于1小时,定在每周星期六或周日进行。

  第8条、球队制定严格的考勤制度。每周的训练或比赛活动要求队员准时参加,有事不能参加训练比赛的,需提前一天向领队、队长请假。三次无故缺席者视为自动离队。

  第9条、队员应该在比赛开始前20分钟到达场地。晚于规定比赛时间10分钟的队员请自行跑圈2圈,并交纳10元罚款,罚款金额纳入球队基金。

  第10条、对外正式比赛的队员由球队成员组成。上场阵容由教练和正副队长协商决定,以各队员的训练次数、战术水平和针对不同的情况为主要依据安排队员上场,如有重要比赛将不对每个球员的上场做保证,每个队员随时都有做替补的可能。其他友谊比赛,尽量保证所有队员上场参赛。

  第11条、场上换人,人员位置调整不得随意进行,需先示意教练、领队的同意,统一安排,如发挥不佳或不听从战术安排,随时替换下场。在比赛场上不得公开指责队友,应多加鼓励,否则由领队或教练立即安排下场,情节严重者开除出队。

  第12条、训练比赛的.最终目的是为了锻炼身体,队员要本着公平竞赛的原则进行,坚决不做伤害对方或己方人员的危险性的动作。当动作稍大侵犯对方球员时要及时进行口头致歉;当对方动作较大时,可向对方领队或教练或场上裁判提出,不要出言不逊,更不允许做出报复伤人行为。如有违反,开除出队。

  第13条、对于活动中出现的事故,球队应及时总结经验教训,做出事故分析,并提出相应的预防措施。

  第14条、新球员的加盟必须先参加球队组织的比赛或训练,然后根据其在场上的表现,由全体球员2/3表决通过,方可加入球队。欢迎队员踊跃推荐。

  第15条、队员有自由退出的权利,但须向球队声明。

  第三章、组织和管理结构

  球队下设教练一名、领队一名、正副队长各一名、财务二名

  第1条、教练职责:负责安排训练、比赛、场上阵容、招募考核新队员及制定球队的整体打法

  第2条、正副队长职责:协助教练负责安排训练、比赛、场上阵容、招募考核新队员及制定球队的整体打法及与比赛有关事项

  第3条、领队职责:包括联络比赛、发布活动通知、参与球队网站的维护、制定球队的整体打法及与比赛有关事项

  第4条、财务职责:球队财务收支管理、后勤保障,并公开队费明细

  俱乐部章程 10

  第一章 总则

  本篮球俱乐部名称为新毅克青少年篮球俱乐部。本篮球俱乐部的宗旨是:发扬同济精神,团结爱好篮球的朋友,为其创造一个运动及展示自我的平台,努力发展篮球运动,达到全民健身的要求,促进精神文明建设,并通过篮球活动广交朋友。

  第二章 任务

  同济MBA篮球俱乐部的任务是宣传与普及篮球运动,组织俱乐部成员积极参加篮球运动,以增强体质和提高篮球运动技术水平。联系和组织与外届球队间的篮球友谊比赛,培养篮球队员、教练员、裁判员,并组织队员集训,逐步发展壮大23篮球俱乐部,提供更好的篮球运动平台。

  第三章 篮球俱乐部篮球队编制

  同济MBA篮球俱乐部吸收茂名爱好篮球运动的会员成为其成员。篮球俱乐部分发展壮大顺延成立一对二队三队等等。每队编制为十二人至十五人,设立正副队长一名。

  第四章 加入俱乐部的条件及流程

  经本人自荐或俱乐部相关人员推荐,经同意随队参加训练及相关活动,考察期一个月,经俱乐部理事会同意方可办理入会手续。主要考察:思想觉悟,言行举止,是否合群,纪律情况,篮球技术等综合情况。

  第五章 成员权利义务

  成员的权利:对篮球队的工作提出批评和建议,参加篮球队组织的各项活动;成员的义务:遵守俱乐部章程,积极参加篮球队的.各项工作、推动俱乐部的发展。

  第六章 篮球俱乐部纪律要求

  1、俱乐部成员如无法参加活动,请提前通知理事长。

  2、队员场上服从队长及教练,场下服从教练及领队。

  3、集体活动无故迟到早退者,实施一定处罚。

  4、不服从领队及教练安排者,经讨论可定其是否离开球队。

  5、连续三次无故缺席俱乐部活动者,有严重违反纪律或损害俱乐部名誉利益者,查清事实,经理事会商议作出适当处理,严重者开除其会员资格。

  6、所有人之间不得在活动中闹纠纷,有矛盾请找负责人解决。

  7、球员在非俱乐部组织的情况下,不得以23篮球俱乐部球队的名义参加任何比赛。

  8、球员在非活动期间发生的一切情况都与俱乐部无关。

  9、如有特殊情况无法在很长一段时间内不能参加活动者,请及时找理事会沟通,以便决定去留或者留名。

  10、球队内团结第一,不可分党结派。

  第七章 俱乐部球队职责范围

  1、理事会:负责俱乐部一切事务,并掌握球队财政及任命撤消职务的权利,拥有球队最终发言权,每次活动后的感言及财务收支需及时反映,并具有球队领队职责。

  2、教练:负责球队训练挑选人员,制定战术,协同帮助理事会处理事务,拥有球队的代言权力,教练下设助教。

  3、队长:场上必须调动队员积极性,在训练及比赛中以身作则,服从教练的安排,多听队员的意见,做好队员跟领队教练之间的桥梁作用,及时将队员意见告知教练,需要时向理事会反映情况。同时也负责非篮球队员的打球事务。

  4、正式队员:互相团结,在球场上友谊第一,比赛第二,积极配合领队及队长的工作。

  5、非正式球员: 加入篮球队希望是喜欢篮球的,对篮球队有责任心的,希望每次活动都来。参加活动时别因为一时兴起而来,打个几次就跑了,能坚持参加活动的经教练同意及理事会审核才能加入球队。

  第八章 篮球俱乐部训练比赛活动

  活动地点:暂定同济篮球场,根据具体场地变化作通知。

  活动时间:每周日下午四点至六点为集体训练时间。

  (1)球队的各项活动以业余时间为主,少量占用必要的工作时间。

  (2)坚持每周一次的固定训练活动,以每周周日4:00-6:00为固定训练时间。

  (3)每周至少举办一次比赛活动,临时训练及比赛由队长进行队员通知。

  (4)每次训练、比赛、活动结束后举行简单会议总结。

  (5)每月组织至少一次俱乐部会成聚会,成员交流感情,加深友谊。

  第九章 篮球俱乐部基金组织

  正式队员每季度交会费,每季50元/人,每季一次性交费,所有的费用由篮球俱乐部的财政部长周岳桂负责收,办理一固定银行账号。

  (1)俱乐部基金由会员进行交纳,每月进行核算统计。

  (2)俱乐部基金用于球队训练、比赛中的场地租金、饮水;篮球器械(训练用球、哨子、计分牌等)的购买。

  (3)基金由财务部长及理事会长进行管理,对于基金使用名细,财务部长每周进行财务报表记录在册,全体会员随时可进行检查监督。

  (4)会成员均属义务负责球队工作开展,无工资发放,对于用于球队工作中的费用,经理事会同意费用支出,由支出人向财务部长进行报销,财务部长在每周财务报表中需列项供球队成员监督。

  第十章 总结

  此同济MBA篮球俱乐部球队规章为球队发布的暂定试用版,同济MBA篮球俱乐部将以此规章对球队运作及成员进行管理,对于规章中细节部分,欢迎会员给予意见进行修订。希望全体成员能够互相配合,做好篮球队队内团结,共同开展好篮球训练比赛及相关活动,振兴同济MBA篮球俱乐部的发展。

  俱乐部章程 11

  总则

  一、俱乐部的宗旨是以车主会员的利益为根本,推动汽车服务后市场与车主之间的真情互动,通过俱乐部为平台,向广大车主会员提供优质完美的服务。

  二、俱乐部将打造最具诚信的服务品牌,作为车主会员的车辆经纪人,让车主相信,俱乐部是其唯一的、最值得信赖的伙伴和利益保障,并以契约式的会员制度为车主提供服务。

  三、俱乐部针对年检合格且手续齐备的轿车,实行一车一证制度。会员有效期为1年,到期可续会。

  四、车主会员将在俱乐部组织提供的各项服务中享受额外超值的高品质服务。

  入会资格

  一、入会申请:会员入会需如实填写《会员申请表》,虚假内容有可能导致服务质量的降低和缺失,由此造成的后果,会员自行承担。

  二、交纳会费:

  普通会员会费:RMB10元/月(全年RMB120元)

  VIP会员会费:RMB100元/月(全年RMB1200元)

  三、遵守章程:所有俱乐部会员必须遵守和维护俱乐部会员章程,维护全体俱乐部会员利益。

  会员权利

  一、俱乐部实行会员自主管理监督,会员有选举、被选举和表决表。

  二、俱乐部会员大会每年举行一届。俱乐部主席、秘书长和常务副秘书长,由全体车主会员选举产生。

  三、俱乐部主席和秘书长的工作职责是通过俱乐部组织,协调与维护全体俱乐部车主会员的利益,保障俱乐部的正常运转和日常维护。

  四、俱乐部所有会员都享有自主入会退会的权利。

  会员义务

  一、俱乐部会员有义务自觉遵守俱乐部章程,并按《会员章程》内容接受服务。

  二、会员证是俱乐部会员的唯一身份象征,不得转让、转借。会员证应随身携带,会员在接受服务时需出示会员证,如在接受消费性服务时未出示会员证,将被视为非会员,提供服务方有权拒绝提供会员服务。

  三、为更好的保障会员利益,并方便商户为会员提供服务,会员车辆需在指定的明显位置张贴俱乐部会员标识。

  四、俱乐部会员组织委员会需按照俱乐部章程,为全体会员提供优质、快捷、规范的`服务,最大程度的保障会员利益。对有意违背、破坏俱乐部章程的会员,会员组织有权拒绝对其服务,直至取消其会员资格。

  会员服务

  一、 免费项目

  1、 免费维修保养:轮胎保养、充气补胎

  车辆检测、四轮定位

  车动平衡、紧急救援

  拖车牵引(全年不限次数)

  紧急送油(20公里半径)

  添水加液(4次/年)

  2、 免费美容装饰:预约洗车(全年不限次数)改装设计汽车打蜡(4次/年)

  3、 免费汽车用油:在省内任何一家指定石油公司加油站累计加油满3000L,俱乐部赠送免费用油100L,约2箱,累计期限1年。

  4、 免费地图索取:会员可以在俱乐部索取实用地图

  5、 免费保险服务:车辆保险咨询、代办理赔、代办保险事故处理

  6、 免费车辆服务:代缴车船税、代缴养路费代办验车、代售二手车代办违章、违章查询

  7、 免费航空票务:各航空公司、各航线航票价格查询;订票、送票

  8、 免费酒店服务:各城市、各星级、各标准客房价格查询;订房

  二、价格参考

  1、汽车配件价格:(易损件、消耗品)

  可在线查询,也可网上查询

  装车件

  配套件

  品牌件

  副厂件

  种类:发动机件/行走配件/转向配件/电器仪表

  制动配件/车身附件/传动配件

  2、汽车用品价格:进口用品

  国产用品

  种类:汽车影音/汽车内饰/汽车外饰/电子电器

  汽车安全/汽车通讯/汽车养护/汽车改装

  3、汽车整车价格:

  4、汽车保险价格:

  5、航空票务价格:

  6、酒店客房价格:

  三、 专家在线

  俱乐部的技术专家24小时为车主会员提供技术支持和救援服务。

  1、车辆出现哪些故障,及故障原因

  2、需要更换哪些部件,及日后保养的注意事项

  3、为会员辨别所更换部件的真伪,及伪劣部件的隐藏的危害

  4、为会员提供相应品质部件、用品及保费的最低价格参考

  5、为会员提供相应最低工时的价格参考

  6、为会员评估“汽车服务单位”的信用

  7、为会员提供紧急救援服务

  四、特约商户

  提供免费服务项目和折扣消费的维修厂、美容装饰店等

  五、会员公告

  1、会员到期公告

  2、年审到期公告

  3、年检到期公告

  4、保险到期公告

  六、会员空间(网络论谈)

  5、汽车专区—购车/维修养护/美容装饰汽车改装/二手车出售

  6、喝喝玩乐

  7、打折专区

  8、影音地带

  9、运动休闲

  10、旅行资讯

  俱乐部章程 12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加强财务监督,严守财经纪律、奉公守法。

  2、严格执行青少年体育俱乐部专款专用制度。

  3、科学合理运用俱乐部现有资源,如实反映单位财务状况,努力节约支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4、建立健全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制度,依法设置会计帐簿,并保证其真实、完整。

  5、会计凭证、会计帐簿、财务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必须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

  6、如实登记财务帐目,按时核对月结,做到帐款相符。按时编制报送月度、年度报表。

  7、妥善办理、保存原始凭证、帐本、及财务报表等。

  8、不得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帐簿及其他会计资料,不得提供虚报的会计报告。

  9、做好发票的保管、收发工作、监督发票的`使用情况。

  10、出纳保管现金、支票及有价证券,会计保管 发票、财务专用章。

  11、领取支票或者借用现金购物时,须填写借支单,列明借款原因,经主管领导审批后,方能领取,使用后及时按报销手续结帐。

  12、必须遵守审批报销程序。报销单须有经手人证明人、审批人签名。

  13、接受财政、审计、税务等有关部门和主管部门的指导、检查和监督。

  俱乐部章程 13

  总则

  ※新人入驻群马甲格式:昵称(两个汉字或四个字符)+车辆厂牌+型号,名字不得带广告。

  ※注册成员群马甲格式:★昵称(2—3个汉字)79—车辆编号

  ※注册成员条件:以定制79团队服并得到车辆编号的群成员。

  ※处分违规成员程序(同样适用于群管):劝说→警告→严重警告→解除群成员身份并通报批评(某某成员因违反某条群规,特作出解除群成员身份决定,移出本群)→解除群成员身份并永远不得加入本群。

  一、QQ群群主责任、义务

  1、群主有监督和执行通州79团骑行俱乐部QQ群的规章制度

  2、群主有任用群管的资格,任用群管条件:群管需经常在线,有责任心,能够团结群成员,能够积极发言,能够活跃群内气氛,能够积极参加活动,并有一定的判断力、执行力。

  3、群主没有私自免除群管资格,需半数以上群管同意,方可执行免除。

  4、群主应定期进行群管会议,讨论、研究、协商、制定群内事务及相关政策。

  二、QQ群管理员责任、义务

  1、管理员应带头遵守群内各项规章制度。不得肆意刷屏,不得使用过大字体。

  2、管理员如有超过一周不在线情况,应向群主申明原因,否则解除管理员身份。

  3、管理员应积极活跃群内气氛,有新人加入要热情欢迎。

  4、管理员应严格保守群内人员的私人信息,不得随便拉人,更不得随便踢人。

  5、如有管理员失职情况,群管理处经核实将解除其管理员职务。

  三、全体群成员规章制度

  ※本群是骑行群,所以请大家多谈与骑行相关之话题。

  1、群内成员应严格遵守本群的规章制度,若有违背规章制度的情况,管理员将在严重警告仍无效后解除其群成员身份。

  2、群内成员不得在群内发布淫秽、色情的`信息或图文。不得在言语中出现不雅词汇。

  3、群内成员不应发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的一切言论。

  4、群内成员应本着互助互爱的原则,不得发表漫骂、侮辱或者毁谤他人,暴露他人隐私,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语言。

  5、群内成员应积极发言,并积极参加群内组织的各项活动,若有特殊原因长时间不能上线者,应提前向管理员申明。若有特殊原因长时间不能参加活动者,应提前向群主申明。

  6、经管理员核实,群成员中,无任何理由而长达60天不发言者;长达60天不参加活动者;长达60天不申请加入正式成员者,满足此三项条件中的任意一条,管理员将解除其群成员身份。

  7、不得在群里乱播谣言、虚假信息、邪教,或者发广告,严禁谈论涉及政治、宗教问题,如果违反的话,管理员将立即解除其成员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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