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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东理工大学自主招生简章

时间:2022-06-29 12:29:42 章程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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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东理工大学2017年自主招生简章

  导语:华东理工大学创建于1952年,是直属教育部的全国重点高校之一。1996年国家教委与中国石化总公司开始共建华东理工大学,学校于当年通过由国家教委组织的“211工程”部门评审。下面是小编收集的华东理工大学2017年自主招生简章,欢迎阅读。

  一、招生计划与专业华东理工大学自主招生人数不超过学校年度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5%,即208人以内。

  自主招生的专业包括理工物理类、理工化学类、文商大类,具体详见附件3(适用于除上海市和浙江省以外的考生)、附件4(适用于上海市考生)、附件5(适用于浙江省考生)。

  二、申请条件申请对象为具有学科特长、创新潜质的优秀理科高中毕业生(其中,上海市和浙江省不区分文理科),在高中阶段表现突出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

  1. 在全国中学生奥林匹克竞赛(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学、信息学)中获得全国决赛一、二、三等奖的考生,以及获得省赛区一等奖的考生。

  2. 在2016年上海市高中学生化学竞赛(上海市教委组织的“化工杯竞赛”)中获一等奖的考生。

  3. 在部分省级及以上单科竞赛中获奖的考生(具体奖项名称及要求详见附件1)。

  4. 其他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考生(必须提供证明材料)。

  三、报名及材料审核1. 考生网上报名。

  符合上述“申请条件”之一的考生可以登录“试点高校自主招生报名系统”(https://gaokao.chsi.com.cn/zzbm/ ),自行注册、获取报名号,在网上根据提示填写相关信息、打印由系统生成的自主招生申请表。

  2. 书面材料寄送。

  书面报名材料包括打印的自主招生申请表、其他材料。

  其他材料主要包括获奖证书(证明)复印件、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证明复印件、高中综合素质评价材料复印件以及其他反映考生综合素质发展情况的写实性材料。考生所在中学(单位)或原毕业中学、社会团体或专家个人等均可实名提供推荐材料。

  请用A4纸打印材料,并按照“申请表”、“其他材料”的顺序装订,装订时请确保无硬纸、无塑封、无封面和底面。请精选材料,总页数不宜超过15页。考生报名材料经中学盖章确认后寄送到华东理工大学招生办公室(建议使用邮政EMS特快专递),所有申请者递交的申请材料一律不予退还。

  3. 材料审核。

  华东理工大学将组织由各学科专家构成的专家组对考生报名材料进行初审,择优确定初审合格名单,并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材料初审合格的考生名单。材料初审合格且公示无异议的考生方可参加华东理工大学组织的测试。考生可以通过华东理工大学“网上报名系统”查询初审结果。其中,关于上海市和浙江省考生高考选考科目的要求详见附件4、附件5。

  四、选拔办法1. 测试

  华东理工大学组织的测试包括基础文化测试和综合面试,其中:

  (1)从符合申请条件1或条件2的考生中择优选择部分或全部的考生直接进入综合面试(即免去基础文化测试)。

  (2)其他考生须参加基础文化测试。基础文化测试为“理化综合测试”(涵盖物理和化学两个科目,各科目满分为75分)。根据考生的基础文化测试成绩,选拔部分考生进入综合面试。

  2. 确定自主招生入选名单

  根据考生测试结果,由校本科招生工作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华东理工大学自主招生入选考生名单。

  直接进入综合面试考生与参加基础文化测试的入围考生分开选拔:

  (1)直接进入综合面试的考生,依据其综合面试成绩来确定;

  (2)对参加基础文化测试的考生,综合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和基础文化测试成绩(以百分制计)分别以40%和60%计入考生综合总分。

  3. 自主招生入选考生名单按教育部的有关规定予以公示。

  五、录取优惠政策自主招生入选考生按生源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要求填报自主招生志愿。其中,江苏省自主招生入选考生的选测科目等级要求BB及以上。

  免笔试直接进入综合面试并入选华东理工大学自主招生名单的考生,录取优惠政策为:高考成绩达到当地理工类第一批本科录取控制线(简称“一本线”。

  其中,上海市的录取控制线替换为“自主招生参考控制线”;浙江省的录取控制线替换为“第一段分数线”;对于其他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一本线”按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公布的自主招生录取控制线执行。下同),且考生体检不受限制,华东理工大学则予以录取。考生入选专业根据专业志愿及面试成绩确定。

  参加基础文化测试并进入综合面试后入选华东理工大学自主招生名单的考生,其高考投档成绩达到华东理工大学公示的条件(各省份具体优惠分值的标准请详见附件2),如果华东理工大学能满足考生专业志愿,且考生体检不受限制,则予以录取;如未能满足考生专业志愿,且考生不服从专业志愿调剂,则予以退档。具体专业安排如下:考生高考专业志愿必须属于在自主招生入选公示的“可报考专业大类”内的专业(其中,关于上海市和浙江省考生高考选考科目的要求详见附件4、附件5。)。

  考生应填满所在省规定可填的专业志愿数且不能重复(重复填写的专业志愿只计算前1个,后面重复的专业视为空白)。

  具体按以下方式录取:

  (1)入选考生高考投档成绩排名(指自主招生入选并投档考生之间的排名,下同)在30%(含)以内的考生满足第一专业志愿;

  (2)排名在30%~60%(含)的考生满足第一或第二专业志愿(若第二个专业志愿为空白,则由学校统一安排专业);

  (3)排名在60%之后的考生由学校参考其所填报的专业志愿统一安排专业。

  六、时间安排及相关说明1. 网上报名:3月17日至4月2日。

  2. 学校收取书面材料截止日期:4月5日(以收件日邮戳为准)。

  3. 材料初审结果查询及参加华东理工大学考核考生名单公示:4月底,考生可通过华东理工大学“网上报名及查询”系统查询初审结果。

  4. 网上付费及下载准考证:4月底至5月底,初审合格的考生须在华东理工大学“网上报名及查询”系统确认是否参加华东理工大学组织的测试,确认参加基础文化测试的考生网上支付报名考试费(77元)(沪价费(2006)5号、沪财预(2002)8号)(直接进入综合面试的考生不需缴费)、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无准考证者不得参加测试。基础文化测试考点设在华东理工大学徐汇校区(上海市徐汇区梅陇路130号)。

  5. 基础文化测试:测试时间暂定为6月11日(如有变化另行公告)。考生参加基础文化测试时须出示二代身份证、准考证。有关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和华东理工大学本科招生网公布的相应信息。

  6. 基础文化测试结果查询及综合面试相关安排:6月19日之前(具体时间另行公告)。届时华东理工大学在本科招生网上公告具体安排,请各位考生密切关注。综合面试地点设在华东理工大学徐汇校区(上海市徐汇区梅陇路130号)。

  7. 综合面试后结果查询:6月22日之前(具体时间另行公告)。

  七、组织机构华东理工大学自主招生工作受校本科招生工作委员会统一领导,由校招生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接受校招生工作监督小组监督。

  八、联系方式(含报名材料邮寄地址)徐汇校区地址:上海市徐汇区梅陇路130号研究生楼十四层,华东理工大学招生办公室(邮政编码:200237)

  咨询电话:021-64252763 传真:021-64253762

  电子邮件:zsb@ecust.edu.cn本科招生网:http://zsb.ecust.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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