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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龄森林资源资产评估报告案例

时间:2022-11-29 15:24:58 资产评估报告 我要投稿

中龄森林资源资产评估报告案例

  森林资源资产评估加强森林资源资产评估管理工作,提高森林资源资产评估水平。下面是小编为您收集整理的中龄森林资源资产评估报告案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中龄森林资源资产评估报告案例

  中龄森林资源资产评估报告案例

  现有某国有林场拟转让一块面积为100亩的杉木中龄林,年龄为14年,每亩蓄积量为10M3/亩,经营类型为一般指数中径材(其主伐年龄为26年),假设每年的营林管护成本为5元/亩,由该地区一般指数杉木中径材的标准参照林分的蓄积生长方程y=f(x){此处方程可根据当地实际情况自行拟合如理查德方程}预测其主伐时平均亩蓄积为18M3/亩,现实林龄(即14年生)标准参照林分的平均亩蓄积为9M3/亩,该林分已经过间伐不再要求间伐,请计算该林分的林木资产评估值。

  有关技术经济指标(均为虚构假设指标)

  (一)营林生产成本:从第五年起每年的管护费用为5元/亩。

  (二)木材销售价格(参照成过熟林而得):杉原木730元/立方米;杉综合:620元/立方米

  (三)两金统一计征价:杉原木400元/M3;杉综合:200元/M3 :增值税起征价杉原木550元元/M3 ;杉综合:420元元/M3 :

  (四)木材生产经营成本(含短运、设计、检尺等):130元/M3

  (五)地租:新林价的30%得杉原木48元/M3 ;杉综合33.6元/M3

  (六)木材生产经营利润:杉原木15元/立方米;杉综合9元/立方米

  (七)林业投资收益率:6%

  (八)出材率:杉原木出材率为25%;杉综合出材率为45%

  (九)相关费用:

  (1)育林费:按统一计征价的12%计

  (2)维简费:按统一计征价的8%计

  (3)木材检疫费:按统一计征价的0.2%计

  (4)销售费用:10元/立方米

  (5)管理费用:按销售收入的5%计

  (6)不可预见费:杉原木12元/立方米,杉综合7元/立方米

  (7)增值税:以起征价的6%计

  (8)城建税、教育附加合计以增值税的8%计)

  测算过程

  预测主伐时亩蓄积量M=mn×Mu/Mn=10×18/9=20 M3

  杉原木纯收入A1=W-C-F-D=730-130-400×20.2%-10-730×5%-12-550×6%×1.08-15-48=362.1元/M3

  杉综合纯收入A2=W-C-F-D=620-130-200×20.2%-10-620×5%-7-420×6%×1.08-9-33.6=331.8元/M3

  现在至主伐期间的营林管护成本合计

  合计为T=5×(1.06(26-14)-1)/ (1.06(26-14) ×0.06)=42元

  由此可计算其总评估值为

  E=S×M×(f1×A1+f2×A2)/ 1.06(26-14) -S×T=100×20×(0.25×362.1+0.45×331.8)/ 1.06(26-14) -42×100=234181=234200元

  故该杉木中龄林评估值为234200元

  技巧说明

  (1)中龄林资产评估中的关键是对未来蓄积的预测,在没有生长过程表的情况下,可自行根据当地实际生长过程或样地积累或树干解析等材料进行拟合方程,但应注意并非一个地区永远使用同一方程,应根据实地而改变,同时每个方程可能都会有一定的使用区间,例如以理查德方程而言,如果拟合时的材料是至30年的数据,而使用之预测40年生的林木生长,从35-40年间的生长就可能失真较严重,因此拟合所用的材料应尽可能多而全。并需进行检验以保证其预测的准确性。

  (2)中龄林资产评估中同时涉及到胸径与树高的预测问题,其原理与蓄积调整一样,建议尽可能拟合二元材种出材率模拟方程,从木材价格及出材率等方面对其胸径进行调整,这在针对逐个小班进行评估时将更好地体现小班间的差异。使结果更为合理。

  森林资源资产评估:用材林林木资产评估方法

  (一)市场法

  1.木材市场价倒算法

  木材市场价倒算法又叫剩余价值法,它是将被评估林木资产皆伐后所得木材的市场销售总收入,扣除木材生产经营所消耗的成本和合理利润后,剩余价值部分作为林木资产评估值的一种方法。

  其计算公式为: E=W-C-F

  式中:E-林木资产评估值;W-销售总收入;C-木材经营成本(包括采运成本、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及有关税费);F一木材生产经营利润。

  木材市场价倒算法主要用于成、过熟林的林木资源资产评估,但在一般的收益现值法、林地期望价法、收获现值法中,其林分主伐的预期收获的计算均是采用该法进行,它是森林资源资产评估中最基本的方法。

  当森林培育与木材生产为同一方时,评估人员应结合评估目的等因素,恰当确定是否扣减木材生产经营利润F。

  比如:某国有林业公司拟转让近期收购的 50 公顷桦木林,该林分经营类型为一般用材林,林龄为 30 年,已过主伐期,处于成熟林组,林分平均胸径为 15 厘米,平均树高为20米,平均蓄积为180 立方米/公顷,请评估该林分价值。

  (1)选择评估方法。本题可考虑采用木材市场价倒算法评估。

  (2)调查后搜集到的相关技术经济指标。

  ①木材价格。木材价格以委托评估资产附近林产品交易市场木材销售价为基础,结合待评估林木资产的实际平均胸径综合确定木材的平均售价。

  经调查分析,桦原木售价为800元/立方米,桦综合材售价为600元/立方米。

  ②木材经营成本。木材经营成本主要包含伐区设计费、检尺费、采造集装、运费、销售管理费等,以出材量为计算基数,合计为170元/立方米。

  ③木材销售税费。木材销售税费主要包含增值税、城建税、维简费、不可预见费等,合计按销售收入的18%征收。

  ④经营利润率。按木材经营成本的 16%计算。

  ⑤出材率。按委估资产地方标准“xx市县林区商品林主要树种出材率表”,胸径为15厘米的桦木出材率为 60%(其中原木 25%,综合材 35%)。

  (3)根据上述指标,评估过程及结论如下:

  ①主伐收入W=50x180x25%x800+50x180x35%x600=3690000(元)

  ②主伐成本=经营成本+销售税费

  C=(50x180x25%+50x180x35%)x170+3690 000x18%=1582 200(元)

  ③木材经营利润F=1582200x16%=253 152(元)

  ④该林分评估值=3690000-1582200-253 152 =1 854 648 (元)

  2.市场成交价比较法

  市场成交价比较法是将相同或类似的森林资源资产的现行市场成交价格作为比较基础,估算拟评估森林资源资产评估值的方法。

  (二)收益法

  1.收获现值法

  收获现值法是通过预测林分生长到主伐时可生产的木材的数量,并利用木材市场价倒算法测算出其立木的价值并将其折成现值,然后再扣除评估基准日后到主伐前预计要进行各项经营措施成本(含地租)的折现值,将其剩余部分作为被评估林木资产的评估值。

  在森林资源资产评估中收获现值法理论上可以用于任何年龄阶段的林木资产评估,但实际应用中一般用于中龄林和近熟林的林木资产评估。主要针对造林年代已久,用成本法容易产生偏差,离主伐期尚早,不宜采用市场法而提出的'。

  在计算中需要考虑的要素:

  (1)林分主伐时的纯收入,即木材销售收入扣除采运成本、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及相关税费和木材经营的合理利润;

  (2)间伐的纯收入;

  (3)投资收益率,一般采用平均收益率进行测算;

  (4)评估基准日到主伐时的营林成本:

  (5)林分质量调整系数K一般根据待评估的林分与标准林分的蓄积或胸径指标进行调整。

  2.年金资本化法

  年金资本化法是在永续经营条件下,将被评估森林资源资产年稳定收益作为资本投资的收益,按适当的投资收益率折算林木资源资产价值的方法。

  年金资本化法主要用于评估年纯收益稳定的森林资源资产

  适用前提条件和注意的问题:

  1)前提条件:

  ①待评估资产的年收入必须稳定;

  ②待评估资产可以永续经营。

  2注意的问题:

  ①测算年平均纯收益时应扣减成本的正常利润;

  ②投资收益率必须是不含通货膨胀利率的当地该类资产投资的平均收益率。

  3.周期收益资本化法

  周期收益资本化法是将被评估林木资产稳定的周期收益作为资本投资的收益,再按适当的投资收益率求出资产的价值。

  1)刚择伐后的林木资产评估。

  林木择伐后要经过一个经营周期才达到下一次择伐期。

  2)择伐m年后林木资产评估。

  林木择伐 m年后,随着林分生长逐渐接近下一次择伐期,林分的蓄积量在增长,林分的价值在增加。

  使用该方法以实现森林资源永续利用为前提条件,适用于异龄林林木资源资产评估。

  (三)重置成本法

  该方法是按现时的工价及生产水平,重新营造一块与被评估林木资产相类似的资产所需的成本费用,作为被评估林木资产的评估值的方法。

  在森林资源资产管理中,对于幼龄林其未来的收获预测困难,收益法将难以采取,市场上很难找到交易案例。而作为营造不久的幼龄林,其各项营林成本较清晰,测算重置成本较为容易,因此重置成本法最适用幼龄林林木资产的评估。

  运用重置成本法评估林木资产应当注意:

  (1)运用重置成本法评估林木资源资产必须确定合理的投资收益率。

  (2)运用重置成本法评估林木资产不需要考虑成新率问题。

  (3)运用重置成本法评估林木资产必须根据林分质量调整估算评估值。

  在实际操作中,幼龄林中一般用株数调整系数和平均树高调整系数综合确定,在中龄以上的林分用平均胸径调整系数和蓄积调整系数综合确定

  株数保存率(r)=林地实有保存株数/造林设计株数

  R为造林标准合格率。

  在幼龄林(未成林造林地幼树)的评估中,当r≥R时,K1=1;当r<R时,K1=r/R

  在未成林造林地中,当r≤40%时,一般认为造林失败,必须重造,则K1=0。

  在幼龄林阶段中后期,当r≤40% 时,但有成林希望,K 1=r/R。

  ②树高调整系数K2。

  K(hr)=拟评估林分平均树高/参照林分平均树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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