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经》读后感

时间:2021-01-16 17:56:26 读后感 我要投稿

2016《道德经》读后感

  老子的“道”,其实并不像很多人说的那么玄乎,它是指:物质世界及精神世界变化的原因和规律——自然规律。关于“道”是物质还是精神之争,是肤浅的,属于表象范畴。以下是小编带来的道德经读后感,希望对你有帮助。

2016《道德经》读后感

  道德经读后感(一)

  《道德经》一书是老子的着作。它包罗万象,博大精深,它向人们诠释哲理。从古至今它影响着无数的炎黄子孙,并且带着中国古文化的精髓走向了世界,向世人展示了中国元素。

  在我校开展了学习《道德经》的热潮。刚开始是枯燥无味的,可是在反复的朗读背诵下,我的求知欲开始蠢蠢欲动。就像有一只无形的手牵引我走向另一个世界。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这十二个字是通篇的总纲。老子向世人诠释了同为道却又行不同道。一个人的人生道路是由不同的走法的,一是顺其自然,返璞归真的圣人之道。另一条是追求外在名利的常人之道。行走下来却又拥有不同的人生,而我们走的又将会是什么道呢?在社会的大环境下,我们在努力的`学习,不停的前进,也许身心具疲,却不敢放慢脚步。把本应属于我们的快乐丢失,这是我们大多数人的常人之道,只为求功利之名。毕竟我们只是沧海一粟,所以我们选择了必须走好我们自己的道,在途中少留下一些遗憾吧!

  无,名天地之始;有,名万物之母。故常无欲,以观其妙;常有欲,以观其微。自古有和无的对立和统一是现实世界一般的存在方式。老子的有无论从世界本体上确立统一规律,有无欲望的本身是相辅相成的,只有用心去感悟才会拥有大的智慧,才会更好的改变自己去为改变世界贡献自己的力量。在《道德经》这五千余字中,它像我们阐述了,道是一切事物的根源。它具有无限的潜在力,同时也为人类树立了行为准则“仁、义、礼、智、信”这些美德是人类灵魂的精华所在,人要有所为有所不为,为就要为于社会于人类有益的事。不为就是不做那些损害社会损害大自然的事。遵循自然之道才是人类生存的根本。人们只有秉承就先贤得美德,人类的文明在会在欲望中得到升华。

  一本好书可以影响你的一生,它就像良师益友,伴随你走遍人生的旅程。我希望大家可以共享《道德经》,让流传几千年的文化精髓来洗涤你的心灵。这只是我对《道德经》肤浅的理解,只希望与大家共勉。

  道德经读后感(二)

  老子的“道”,其实并不像很多人说的那么玄乎,它是指:物质世界及精神世界变化的原因和规律——自然规律。关于“道”是物质还是精神之争,是肤浅的,属于表象范畴。

  所谓自然规律:它是自然界的运行法则,是不以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的客观运动形式。人们只能通过实践认识它,利用它,却无法改变它,否则,就会受到自然规律的惩罚。

  如:生、老、病、死是人生的自然规律。医生只能看病,不能救命,若能救命,普天下的医生岂不都成神仙了?但有很多人并不明白这一点,或不愿相信这个简单道理。特别是很多古代帝王,迷信江湖术士,服用什么“灵丹妙药”,妄图长生不老,结果中毒身亡,反而枉送性命。

  “对立统一”,是事物存在的自然规律,也是老子反复强调和证明的观点之一。所谓对立统一,不是单个事物的对立与统一,也不是事物简单的一分为二,而是无数对立的事物交织在一起而相互依存、影响、变化、转换,构成了动态的、丰富多彩的大千世界。因势利导,顺其自然,是老子“无为而治”的思想基础。

  “物极必反”,是事物运动的自然规律。是老子反复强调和证明的又一观点。如:钟摆,您说它是在左边?右边?中间?不好说?这是因为我们所看到的钟摆,只是它在某一时段的位置而已。事物如钟摆,人们所看到的事物,只是它在某一时段运动中的表象。由于事物受自身及相关因素的制约,只能在一定范围内运行,所以,——物极必反。人们由此误以为,不偏不倚,“中庸之道”才是至理,殊不知“中庸”只是事物运动过程中某一时段的短暂现象。试问古往今来,有何人、何事、何物,能永远保持或停留在“中庸”之上呢?没有!也决不可能有!

  “失衡而动”是事物动因的自然规律,是宇宙的原动力。大家知道:事物都是运动的,但为什么要动?恐怕就很少有人知道其中原因了。近代科学研究发现:物质是无限可分的,我们今天所看到的物质,事实上是无数物质的复合体,从某一个体,到相近物体,乃至整个宇宙,它们相互依存、制约、影响、变化,小到元素周期,大到天体运行,甚至鸟儿飞翔,人类行走,汽车行驶等等,莫不如此:失衡——平衡,再失衡——再平衡,循环往复,构成了对立统一、五彩缤纷的美丽世界。失衡是永恒的、持久的,平衡是局部的、暂时的。物质世界如此,精神世界难道不是这样吗?放眼世界:小到人际关系,大到国家政局乃至国际形势,概莫能外。

  水往低处流,这是人们所熟知的水的一条自然规律。也是水在常态下的一种运动形式。但也有例外,如:水受热就会变成气体,会往高处跑;再如:水在太空可以悬浮,这是由于水脱离了地球的引力所致。上述两种现象,就不是水的一般规律所能涵盖的。由此可见:自然规律也是有条件的。同一件事物,时、空及环境改变了,规律也会随之而改变。这就是“规律”的规律了。

  老子云:“道可道,非常道”。“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人们只有通过自己的感官,全面认识和系统分析客观事物,进而掌握自然规律,利用自然规律,而不违反自然规律,因势利导,顺其自然,才是人间之“正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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