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著读后感

时间:2023-06-15 11:03:36 读后感 我要投稿

名著读后感

  当仔细品读一部作品后,相信大家一定领会了不少东西,需要写一篇读后感好好地作记录了。那么你真的会写读后感吗?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名著读后感,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名著读后感

  名著读后感 篇1

  人不是为了失败而生,一个人能够被毁灭,但不能给打败。

  ——题记

  有一幅意境唯美的画:一条船,一个老人,一片浩瀚的大海。

  一艘穿越过世界的尽头,驶向未知的大海。船头上悬挂着一面,虽然饱经风雨的侵蚀却依旧鲜艳无比的旗帜。旗帜上,舞动着如龙一般的四个字闪闪发光——永不言败。这是海明威的《老人与海》所带给我的震撼。

  《老人与海》描述了古巴老渔夫在连续八十四天都没有捕到一条鱼的情景下,而毅然决定向大海深处航行,钓鱼,并且独自一人。并没有那个小男孩,那双眼睛啊,像大海一样蓝,是愉快的,毫不沮丧的。小男孩是那样充满活力,那样阳光,那样单纯。小男孩带回了老人的青春,为老人找回了自我。

  一个老人在汪洋大海里航行,老人的坚持让他钓到了一条比渔船还长两尺,一千多磅的大马林鱼。老渔夫在海上与马林鱼搏斗了整整三天三夜。在这三天三夜中老人多少次给自我鼓劲,多少次给自我安慰。一句“我跟你奉陪到死”夹杂在大海的咆哮声中,回响在我的耳畔;一句“但愿那孩子在那里”又让人觉得这位老人孤身一人与敌人殊死搏斗,能不算是英勇吗?

  三天,七十二个小时,老人多么顽强的意志,也正是在那份高贵的自信下,老人最终将马林鱼杀死。

  而在归途中又一再遭到鲨鱼的袭击。在茫茫大海中,老人把自我的生命打压了上去与鲨鱼搏斗。尽管马林鱼的鱼肉一次次被鲨鱼带走,但他还是用尽一切反击。无论是鱼叉、小刀,还是短棍、绳索,都足以让老人搏斗一番。“知其不可而为之”的勇气让我佩服,让我的心震动。

  贝多芬曾说过:“我能够被摧毁,但我不能被征服。”不错的,人性是强大的,人类本身有自我的限度,但正是因为有了老渔夫这样的人一次又一次向极限挑战,超越它们。

  老人最终空着双手,幸运地“凯旋”——回港时只剩下鱼头鱼尾和一条脊骨。可是老人却是真正的胜利者。他对于整个大海而言是微乎其微的.,渺小的,但对于整个人性来说却是伟大的。老人打赢了这场无硝烟的战争,他打败的不仅仅是那条大马林鱼,那几条大鲨鱼,而是生命中的坎坷与挫折。这位老人都能以顽强自信的心迎接挑战,我们作为年轻人又能说什么呢?那我们何必因为成绩不梦想而自怨自艾,因为没找到工作而自暴自弃,因为不被人赏识而自甘堕落呢?那我们应给惭愧了。对于这些我们应当勇敢的应对,从这些困难上跨过去!超越极限!尽力而为还不够!

  人的一生无止尽的追求,漫长而又艰难。对于人生的困难,我们应当向老人那样:永不言败!不断挑战。奇迹总会产生,因为上天总是眷顾敢于奋斗的人。无谓的超越,进取的奋斗。

  老人带回了一条又粗又长的白色脊骨,一端有条巨大的尾巴,当东风在港外不断掀起大浪的时候,这尾巴随着潮水起落、摇摆。那个男孩相信老人捕到了大鱼,事实也是如此。在大路另一头老人的窝棚里,他又睡着了。他依旧脸朝下躺着,孩子坐在他身边,守着他。老人正梦见狮子。狮子,百兽之王,老人正如那只梦中在海滩上的狮子,有着旺盛的生命力,还有孩子帮他带来的青春。老渔夫的最伟大的胜利者。

  合上书,闭上眼,心灵感到轻盈,灵魂有一种升华,脑海里一幅辽阔而又壮美的画面,天地间仅有一条船,一个老人,一片浩瀚的大海……

  名著读后感 篇2

  近期,读了《钢铁是怎样炼成的》一书,感触很深。读时的心情是随着保尔·柯察金的成长、命运而起伏。细细品味着这本书,品味着保尔的精神。越发觉得我们应从保尔精神中汲取营养,坚定理想信念,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记得书中有段名言脍炙人口:”人的生命是最宝贵的。当他回首往事的时候,不应该为碌碌无为而悔恨……

  差不多没有一个人甘心平平庸庸的生活,因为即使是小草也在努力着为春天增添一丝绿色,希望在春回大地的彩卷上留下自己的身影 。但是却未必人人都会炼就一块好钢。

  那么钢铁是怎样炼成的?相信大家的脑海里一定会出现那烈焰熊熊的炼钢场面。其实,人生就如同炼钢!没有什么东西是与生俱来的,“铁”变成“钢”,只有一种途径——炼!有人说保尔是天生的英雄,其实,在这个世界上是没有天生的英雄的。保尔之所以能够成为英雄,完全是由于自身的努力——在战火纷飞的战场,面对生与死的考验,他没有后退;在疾风暴雪的建设工地,面对常人难以忍受的劳动强度和饥寒,他没有倒下;在双目失明、疾病缠身的情况下,面对书稿丢失、身体每况愈下的无情打击,他仍没有屈服,终于从一个出身贫苦的少年,成长为一名具有崇高理想、高尚品格和顽强作风的共产主义战士。

  人生,可以说是一段曲折而坎坷不平的.路。在人生的旅途中,你会遇到重重的困难,要去面对失败的打击和不被人理解的痛苦,等等。但是,这一切都是短暂的。在突破障碍、战胜困难后,回顾走过的道路,我们就会领悟到,那是磨练人生的火焰。多少英雄、伟人,都是在熊熊燃烧的火焰中锻炼出来的,正如人们常说的:”宝剑锋从磨砺出,梅花香自苦寒来。”和保尔相比,我们在学习和生活中遇到的困难实在是微不足道的,我们有什么理由唉声叹气、裹足不前呢?

  一个人只有树立崇高的理想,造就优良的素质,并有执着的追求,在正确的生活目标,他才不会被生活所拖累,不会被不幸所压倒,他才会在苦难的熊熊烈焰中坚强起来,成熟起来,去热爱生活,去充实自己,迎接美好的明天。

  当今的社会是竞争激烈的信息社会,知识经济已初见端倪。从国际社会来看,和平与发展成为时代的主旋律,国际围绕经济和科技展开的竞争日趋激烈,各国都着眼于抢占21世纪发展的制高点,这就使我国面临着新的机遇和新的挑战。中国“赶上时代”的步伐正在加快,这就使我们中华民族面临着走向全面振兴的机遇和挑战。国家需要学识渊博、意志坚强、处事果断、敢于创新的人才。所以,我们别无选择,只能是跨越知识的坎坷,勇往直前!

  21世纪的钟声已经敲响,我们站在新世纪的门槛上,寻找往日的英雄情结,重塑“保尔精神”,意义非同小可。为了我们伟大祖国的繁荣昌盛,让我们以保尔为榜样,去炼就人生,乐观地拥抱未来吧!

  “人最宝贵的东西就是生命,生命属于我们只有一次而已。人的一是生应该这样来度过的:当他回首往事时,不因虚度年华而悔恨,也不因过去的碌碌无为而羞耻,这样,他在临死的时候就能够说:‘我的整个生命和全部精力,都献给了世界上最壮丽的事业——为人类的解放而斗争。’”

  ——保尔·柯察金的内心独白

  名著读后感 篇3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多读书,读好书,是我们必须要做到的。阅读经典名著,更是能提高我们自身的修养与气质,而我国的四大名著更是经典中的经典,也是我们必读的书目。在这个暑假,我就阅读了其中之一的《水浒传》,并品悟了其中的内涵。

  《水浒传》中,有许多英雄好汉的故事,梁山的一百零八位好汉就是主人公。我比较熟悉的人物有宋江、吴用、武松等等,他们有的武艺高超,有的足智多谋。但我印象最深的还是粗鲁莽撞而又正直善良的李逵。说到李逵,大家的第一反应也许会想到他的别名,“黑旋风”,“铁牛”。人如其名,李逵武功高强,却是有勇无谋。下面就让我来讲讲他的故事。

  李逵曾因杀死小衙内躲在柴进家中,后来柴进得知,在高唐州居住的叔叔柴皇城,被知府高廉的老婆兄弟殷天锡来要占花园,高唐州新任知州高廉是东京高太尉的`叔伯兄弟,他倚仗着他哥哥的势要,在当地无所不为,而他的妻舅,也就是殷天锡,又倚仗他姐夫高廉的权势在此间横行害人,又看柴皇城的花园水亭甚好,要强行抢去,柴皇城不肯,便伤人夺去,罪恶至极,柴皇城也因此呕了一口气,卧病在床,早晚性命不保,有遗言需要吩咐,柴进要去看望。李逵也知道了这件事,要和柴进一起去。二人见到了病在床上的柴皇城,在说完遗言后就去世了,柴进痛哭,李逵也气愤不已。三日后,殷天锡又来,与柴进争吵起来,李逵见状,冲出来打死了殷天锡,柴进只能叫苦,让李逵回梁山泊,而自己则被关进了牢里。由此可以看出,李逵虽然是一个仗义直率的人,但是冲动鲁莽,不分情形,总让别人为他承担罪责。李逵回到梁山,求救梁山众好汉解救柴进,好汉们率领五千军兵前往高唐州与高廉的三百神兵对抗,好汉个个英勇无敌,但高廉拿出了一口宝剑,击退了梁山众人。后来戴宗带着李逵前去了二仙山找公孙胜化解此危难,一路上李逵规规矩矩,从中也可以看出李逵对自己所做之事的反省与惭愧,几经波折后,在机缘巧合之下,终于得知了公孙胜的住处。引出公孙胜后,三人又上山找罗真人,但他却不愿让公孙胜下山,李逵沉不住气,在夜里摸上山来劈死罗真人和一个道童。第二日上山,却见罗真人未死,李逵很吃惊。罗真人责罚他,让他去受了些苦难,李逵回来后,怕了罗真人,与戴宗、公孙胜一同上路,不敢怠慢,由此可见,李逵也是一个有敬畏之心的人。得了公孙胜的帮助,梁山众人终于杀死了高廉,之后李逵探入黑洞,救出了重伤的柴进。

  从上述故事中,我们可以知道,李逵是一个有勇无谋,冲动鲁莽但正义凛然的人,不仅如此,他也是一个孝顺,重情重义的人。李逵知道宋江搬宋公到梁山后,也要回家搬母。回到家,他骗盲了的母亲说自己当了官,要接她去过好日子,谁知李逵的哥哥回来,揭穿了李逵,并找人捉拿李逵,而李逵只是留下了一锭大银给他就走了,他也没有去追李逵。因此,我认为李逵是一个重情重义的人。后来,李逵的母亲在李逵离开时被老虎吃掉了,李逵一怒之下把四虎全部打死,为母报仇。可见李逵对母亲的重视与孝顺。

  了解了李逵的这两个故事,想必大家对李逵已经有了一点印象了。但是,我们不能学习李逵的鲁莽冲动,而是要学习他的孝敬长辈与重情重义。当然,梁山好汉并不只有李逵,其他的好汉也是各有各的传奇,各有各的经典。

  名著读后感 篇4

  在一个静谧的午后,闲来无事,拿起了放在床边的曹文轩的《细米》用心的读了起来。

  刚拿起这本书,封面上一望无际的金色的麦浪,远处几个孩子在嬉戏玩耍,而近处一个穿着朴实的少年,手里拎着一个大大的篮子在田埂上呆呆的站着,他就是主人公:细米,一个能用自己心灵来进行雕塑的男孩,一个善良、朴实又爱脸红个男孩。

  书中的故事发生苏北的一个名叫稻香渡的村庄,讲述了一个用雕刻来说话的少年细米一些童年趣事,作者把他的情感描绘的淋淋尽致。在他的雕刻生涯中碰到了他的第一个观众插队女知青梅纹。梅纹的到来,给平静的乡村生活带来了一股新鲜而迷人的气息,以她纯净而温柔的情感与精神力量,使细米这个桀骜不驯的乡野之子步入新的成长历程。他们一起学雕塑、赏月夜、割稻子、甚至受惩罚。到最后,梅纹走了,细米也随之长大。在这其中,有着悲伤与喜、哭与笑、情与爱、懊与悔。

  小说深谙人情与人性的微妙,写就了一段可以与日月同在的情感故事,以优雅的笔调完成了一个少年的心灵雕塑,安宁的村落、寂静的麦田、旋转的风车、河里的小船、各色的鸽子、雪白的芦花、袅袅的炊烟,与四季优美的乡村风景一道,参加了这个东方少年的成长加冕礼。

  作者用含蓄的笔调,耐人寻味的写法,展现了细米的人格魅力,他朴实,他善良,他倔强但他也爱脸红,一个刚刚步入青春期的男孩,生命中有的是那份活力、有的`是那份激情。

  本来他可以平静的在稻香渡过着他平实的生活,但是插队女知青梅纹的到来也让他拿平静的生活激起一丝丝的涟漪。梅纹住到了他家,他非常的高兴,但是他不管她叫姐姐,没有理由。他为了这个姐姐可以去和村里的那些孩子们打架,为了这个姐姐他可以去偷爸爸的钥匙,而被爸爸拿鞭子痛打,为了这个姐姐,他可以在冰天雪地的河面上整整一天就是为了调到那条可以补身子的金鲤鱼,为了这个姐姐他把随心所欲的雕刻变成了颇为专业的细心琢磨,为了这个姐姐他最后考上的大学。但是最后当梅纹要离开时他却不敢面对,当梅纹真的走后他却独自来到属于他们俩的雕刻小屋任泪水狂涌,让人心疼,让人感动。

  梅纹刚来到这个温暖的家后,便被细米的那种雕刻的灵气所感动,他认为这是个不平凡的男孩,她用她独有的敏锐的感觉,来开发引导细米。在梅纹的启发下,细米对于艺术有了一种心灵的自觉,于是他在精神上走向了成熟。梅纹曾满腔热忱地推荐细米的雕刻参加县文化馆的展览,可是当文化馆的人很敷衍潦草地处置细米送来的作品时,梅纹气愤了,指责他们是不懂艺术的“白痴”,回到家后亲自为他准备了属于他们自己的个人展,让细米的心灵、让细米的精神得到了提升。在细米即将考大学时,梅纹的回城通知书也到了,但梅纹为了这个弟弟无论谁的劝说也无济于事,他要等到细米完成它人生中一次重要的考试,最后细米考试成功了,梅纹也悄悄地回城了。她留下的是对细米的帮助、对细米精神的正确的引导,更留下的是和细米之间那种纯洁的青春萌动。

  阅读细米,实际上心灵在得到一次美丽而纯净的心灵旅程,在这本书里,我们看到最多的是它不断渗透的人性美,超越自我的审美,同时也含着忧伤的淡淡的诗意,从这里,我们能看到最为美丽纯洁的感情,也能切实的感受到作者向我们所传递的那种古典大气之美。

  名著读后感 篇5

  《骆驼祥子》真实地描绘了北京一个人力车夫的悲惨命运。祥子来自农村,拼命的赚钱,经过三年的努力,他用自己的血汗换来了一辆洋车。但是没有多久,军阀的乱兵抢走了他的车;接着反动政府的侦探又诈去了他仅有的积蓄,主人躲避特务追踪还使他丢了比较安定的工作,迎着这一个又一个的打击,他作过挣扎,仍然执拗地想用更大的努力来实现自己梦寐以求的生活愿望。但一切都是徒然:用虎妞的积蓄买了一辆车,很快又不得不卖掉以料理虎妞的丧事。他的这一愿望终于完全破灭。他所喜爱的小福子的自杀,吹熄了心中最后一朵希望的火花,他丧失了对于生活任何企求跟信心,从上进好强而沦为自甘堕落:原来那个正直善良的祥子,被生活的磨盘辗得粉碎。

  祥子善良纯朴,热爱劳动,对生活具有骆驼一般的积极跟坚韧的精神。他一贯要强跟奋斗,不愿听从高妈的话放高**,不想贪图刘四的六十辆车,不愿听虎妞的话去做小买卖,都说明他所认为的“有了自己的车就有了一切”,并不是想借此往上爬。他所梦想的不过是以自己的劳动求得一种独立自主的生活。作品描写了他在曹宅被侦探敲去了自己辛苦攒来的积蓄以后,最关心的却是曹先生的委托,就因为曹先生在他看来是一个好人;还描写了他对于老马跟小马祖孙两代的关切,表现出他的'善良跟正直。他的悲剧之所以能够激起读者强烈的同情,除了他的社会地位跟不公平的遭遇外,这些性格特点也起了无法磨灭的作用。象这样勤俭跟要强的人最后也终于变成了头等的“刺儿头”,走上了堕落的道路,就格外清楚地暴露出不合理的社会腐蚀人们心灵的罪恶。作品写道:“苦人的懒是努力而落了空的自然结果,苦人的耍刺儿含有一些公理。”又说:“人把自己从野兽中提拔出,可是到现在人还把自己的同类驱到野兽里去。祥子还在那文化之城,可是变成了走兽。一点也不是他自己的过错。”老舍正是从这样一种认识出发,怀着对于被侮辱与被损害者的深切同情,写下这个悲剧的。这就使这部作品具有激愤的控诉力量跟强烈的批判精神,深深地烙上读者的心坎。

  他不喝酒,不吸烟,没有沾染上一点点地恶习,可上天对这个可怜的老实人还是没有半点的怜悯。无数的打击、挫折,终于把祥子这个“铁打的”人的“铁打的”精神给碾压得粉身碎骨。他不再那么拼命的拉车,不再烟酒不沾,以前善良正直的祥子不见了,只剩下学会了吃喝嫖赌,可以为金钱出卖朋友的行尸走肉。可就像作品中写的那样:“苦人的懒是努力而落了空的自然结果,苦人的耍刺儿含有一些公理。”祥子的堕落不是祥子的错,而是整个社会中的乌烟瘴气使原本善良正直的祥子变了质。

  祥子是一个悲剧,他尽了所有的力,也吃了所有的痛苦,但却依然落了个两手空空。如果祥子生活在我们这个年代,也许他就不会变成那样的“刺儿头”了。因为他是那样的要强、那样的善良、那样的正直,为了自己的理想可以放下一切!我们也应当学习祥子的那种“吃得苦中苦”的精神,虽然未必“方为人上人”,但只要努力了,奋斗过了,便能问心无愧。

  名著读后感 篇6

  在老头儿的心里,海洋总是“她”,海明威名著《老人与海》读后感。喜爱大海的人都用这样的称呼,老头儿是墨西哥湾的一个渔民,名叫桑提阿果,他瘦骨嶙峋,脖子上尽是深深的皱纹;颧骨上有很多黄褐斑,这也许是长年累月在太阳下暴晒的缘故,黄褐斑一直往下延伸,蔓延到他脸的两次,当我读完海明威《老人与海》时,我很被老人的精神深深的打动了。

  老头儿在墨西哥暖流打鱼已经八十四天了,他却一无所获,因此也失去了自己的得力助手—孩子。那天是他打鱼的第八十五天,老头子认为这是一个吉利的数目。于是在孩子的帮助下,为这一天的出海做了充分的准备,这天一大早,老头儿就出海了,老头儿的目标在远方,他把陆地上的浊气抛到了后面,划进了海洋上清早爽净的气息里。他喜欢海上的飞鱼,海鸟,燕鸥.......因为在海上的孤单时间里,总有它们和他做伴。

  天蒙蒙亮时,他就抛出了所有的鱼食,耐心的等待着,人可不是一直都走霉运的,老头儿也一样。老头儿钓上一条大鱼,但他的力气太小,根本奈何不了大鱼,他只能任凭大鱼来只小船行走,他的家乡渐渐的远去了。就这样,大鱼拉着他走了三天两夜,他已经精疲力尽了。这期间,他被大鱼折磨的浑身疼痛。在海上,他学会了自言自语,或学会了对鸟儿。鱼儿们说话,或许这是排解她寂寞心情的一种最佳方法吧,读后感《海明威名著《老人与海》读后感》。大鱼终于现身了,它贴着船游过来了,老头儿撂下绳子用脚死命踩住,用双手抓住鱼叉,高高举起,使出全副的力气,猛吸一口气,铁叉叉进了鱼的`身体里,大鱼漂浮在了水面上,老头儿这会觉得已晕的不行了,双眼睁不开,手上都被蹭破了皮,他用他顽强的毅力战胜了大鱼。大鱼虽然被打败了,但老头儿接下来的所面临的问题更加严峻了。大鱼的血在海洋上漫布开来了,它就从深水里浮上来了就闻到了气味,它急冲冲的游了上来,马上就冲破了湛蓝的水面,到了阳光下。过了会儿,它有嗅到了血腥的味道,一路紧追不舍的跟上了小船。它是一条尖吻嗜鲨。老头儿趁它撕咬大鱼的时候,用鱼差瞄准了鲨鱼的脑子,拼命地扎下去了,他的两手已经血肉模糊。只弄靠整个身体的分量使劲地把铁叉往鱼头里叉,他没有什么把握,但扎的很坚决,下足了狠心。鲨鱼‘扑腾’一下反过来身来,老头儿这才松了一口气,但老头儿的鱼叉随着鲨鱼一起沉入了海底。老头儿知道鲨鱼迟早是要来的,他就将身边的刀绑在绳子上,当作自己的武器。鲨鱼在一次的来了,老头再次提起精神,周折鲨鱼的要害狠狠的扎了下去,它终于沉了下去。随后又来了条单个的双髻鲨,老头又照例找了个好时机,用刀扎进了它的脑袋,但这次鲨鱼沉下海的时候向后一扭,老头儿来不及把刀拔出来,刀面‘啪’地一声断了。老头身边的大鱼以被鲨鱼咬的七零八落了。老头原本以为战斗就这样结束了,但事实并非如此,随着剩下鱼肉香气的弥漫。就在老头儿快出暖流时,又有鲨鱼来袭击了,此时的老头儿已经晕的不行了,眼前一片昏暗,两手已是血肉模糊了。但他凭借着自己最后的一丝气力,打败了鲨鱼,只不过他身边的大鱼只剩下了一副鱼骨架。

  在《老人与海》中,海明威塑造了一个没有被任何困难压服,踏进自己最大的努力与生活中的磨难做不屈不挠的斗争。他说:“一个人并不是生来就要给打败的,你可以消灭它,却不能打败他。”这种永不言败的精神感动并激励着我们每个人。

  名著读后感 篇7

 今天,我在图书馆看了一本书,书的名字叫《青鸟》。

  这本书的作者是比利时著名作家梅特林克。他讲述的是奇尔奇尔和他的妹妹米琪儿在平安夜做的一个梦。

  在这个梦里,我们身边最常见的水、火、糖、面包、牛奶、猫、狗,还有光,都变成了会说话的人类,它们在圣诞之夜陪伴着它们的小主人们去寻找一只代表幸福的青鸟。

  在寻找青鸟的过程中,他们走过回忆之国,在回忆之国里,我学会了不要忘记已经死去的亲人,他们只不过是到另外一个世界去生活了而已。奇尔奇尔和他的妹妹米琪儿又到达了夜女王的宫殿,在这里我了解了暗夜里的疾苦和夜幕下的美丽。在森林中,小狗奇洛英勇的表现令我再一次肯定狗是人类最好的朋友。他们进入了幸福花园,在这里我重新认识了幸福。在未来之国,我和他们一起怀着对现实和未来乐观的态度,结束寻找青鸟的路途。

  圣诞节的早晨来临了,奇尔奇尔发现自己的鸟居然变成了那只他苦苦寻找的青鸟,他把青鸟送给了邻居贝尔兰格婆婆的女儿,使她的病痊愈。

  读了这本书之后,我知道了青鸟不是一只平凡的鸟,它象征着幸福,青鸟其实就在我们身边,只要你用心感受。奇尔奇尔一直在寻找青鸟,到了记忆国没有找到,到黑夜之宫没有找到,到了森林、墓地都没有找到,最后却发现青鸟在自己家里。这个故事告诉我们要珍惜现在所有的幸福,要用不同的眼睛去看世界,这样的世界会变得更美。幸福就是你帮助了他人,幸福就是你拥有了爱。幸福是无限的,幸福可以自己创造!

  一个不寻常的夜晚

  蒂蒂和咪蒂

  出发去寻找青鸟

  因为青鸟意味着幸福、

  他们还不知道

  青鸟就在他们自己的小屋里

  一直和他们在一起

  ——《青鸟》

  青鸟是让人幸福的.。在一天圣诞夜里仙女蓓丽吕娜来到穷人蒂蒂和咪蒂的家,请他们为她生病的女儿去寻找象征幸福的青鸟。虽然最后他们没有抓到青鸟,但是蒂蒂和眯蒂经过这次历险,认识了身边事物内在的善与美。他们知道自己虽然穷,但幸福就近在眼前。

  仙女先让蒂蒂和咪蒂到了回忆国,见到了他死去的爷爷、奶奶、弟弟、妹妹,拿到了青鸟,可却误了时间,青鸟变成了黑色。然后去了夜宫,突破了种种困难,在最后 一道门他们与一切被仙女弄成能说话的动静物,列如:火先生,牛奶小姐,水姑娘,狗先生(他们家的狗蒂鲁)等一起找到了很多青鸟,但都不是真正的。随后又到了未来王国等多个地方,在路途中他们明白了很多道理也逐渐变得勇敢起来。当他们醒来时,觉得小屋一切都变了,变的漂亮,其实仙女就是要让他们看到内在美。他们学会了在平常的生活中体会幸福,或许这是最艰难的课程,但是他们学会了。大多数人从出生到死亡,始终没有享受过近在他们眼前的幸福。光神并没有把青鸟所在地直接告诉蒂蒂和咪蒂,只是指给他们一条通过善良、仁爱、慷慨而达到幸福的道路罢了。我有时也是这样,其实有些最最可靠的真理,如果不经过自己亲身的实践是不可能理解的。要理解那么多道理却需要很多很多的时间,甚至是我们整整的一生,因为我们自己的经历才是引导我们洞悉真理的指路明灯。

  我们每一个人都在寻找自己的幸福,而且都费尽心机,历尽艰难。其实幸福的获得并不需要如此艰难,只要我们经常怀着无私的美好的心愿,用心地去生活和关爱别人,幸福就在我们身边。幸福离我们是那么的近,幸福就在咫尺之间,每个人都得这样做。

  名著读后感 篇8

  “人们要把他从他所搂抱的那具骨骼分开来时,他顿时化作了尘土”这句话是雨果所写的《巴黎圣母院》中的最后一句话。听来,会想:是因为什么而出现了这悲惨、感人的一幕?

  故事发生在中世纪。“愚人节”那天,流浪的吉卜赛艺人在广场上表演歌舞,有个叫埃斯梅拉达的吉卜赛姑娘吸引了来往的行人,她长得美丽动人舞姿也非常优美。这时,巴黎圣母院的副主教克罗德?弗罗洛一下子对美丽的埃斯梅拉达着了迷,疯狂地爱上了她。于是他命令教堂敲钟人,相貌奇丑无比的卡西莫多把埃斯梅拉达抢来。结果法国国王的弓箭队长法比救下了埃斯梅拉达,抓住了卡西莫多。他把敲钟人带到广场上鞭笞,善良的吉卜赛姑娘不计前仇,反而送水给卡西莫多喝。看到这里,我不禁为埃斯梅拉达的善良而感动,在别人都在辱骂,诅咒卡西莫多的时候,她居然有勇气去救一个曾经抢过她的人。她虽然贫穷,但有着一颗许多富人没有的善良而高尚的灵魂。

  卡西莫多非常感激埃斯梅拉达,也爱上了她。天真的埃斯梅拉达对法比一见钟情,两人约会时,弗罗洛悄悄在后面跟着,出于嫉妒,他用刀刺伤了法比,然后逃跑了。埃梅斯拉达却因谋杀罪被判死刑。卡西莫多把埃斯梅拉达从绞刑架下抢了出来,藏在巴黎圣母院内,弗罗洛趁机威胁吉卜赛姑娘,让她满足他的情欲,遭到拒绝后,把她交给了国王的军队,无辜的姑娘被绞死了。卡西莫多愤怒地把弗罗洛推下教堂摔死,他拥抱着埃斯梅拉达的尸体也死去了。

  16岁的爱斯梅拉达美如翡翠、纯真善良、能歌善舞,她的金角小山羊聪明又善解人意,她和它是美与善的化身。但是在那个禁欲主义盛行的年代,这样一个翡翠般的生命却在极端保守腐败的教会势力下“摔碎”了。

  20岁的卡西莫多驼背、独眼、蹩脚,严重的残疾使他一出生便遭到父母、社会无情的遗弃。然而奇丑无比的他却有着一颗常人难有的纯洁善良的心灵,卡西莫多以自己那纯真不杂的爱如同守护珍宝一样守护着爱斯梅拉达,拼命使她远离一切伤害,但在强大的邪恶势力面前,他一人的力量是远远不够的,当爱斯梅拉达将要无辜被绞死时,他也无能为力了,只好远望着,最后和爱斯梅拉达一起在鹰山上化为尘土。

  爱斯梅拉达和卡西莫多都有着不幸的身世,虽相貌上有着巨大反差,但都有着纯真善良、不向当时邪恶势力低头的思想。之所以有了他们,《巴黎圣母院》中的其他人物都皆露了卑劣的本质。

  小说中除了卡西莫多,还有很多人也爱着爱斯梅拉达,可他们的'爱与卡西莫多的爱比起来真是天壤之别。

  巴黎圣母院副主教弗罗洛对爱斯梅拉达的爱是自私的,充满了占有她甚至毁灭她的心理,正是因为这样,才把爱斯梅拉达送上了绞刑架。小说中还有两人也很卑鄙,一个是光有华丽外表、内心却一团糟的夏托佩尔队长,他粗野、浅薄,是一个巴黎花花公子,他以极其恶毒的手段玩弄了一片痴情的爱斯梅拉达;另一个是诗人格郎古沃,他是一个在爱斯梅拉达的拯救下苟且偷生的人,为了生存他不要尊严、抛弃责任,连他的救命恩人也置之度外。他们确实应该受到嘲讽。

  当时的状况是多么的另人气愤,当时的法兰西波旁王朝内部又是多么倾扎和腐败,他们对付“罪犯”除了严刑拷问又有什么,开庭审问就像玩游戏一般,他们心中根本没有真爱。小说中的爱斯梅拉达生在这时,又怎能逃过这荒唐的一切?

  不管人世间的是非乌有,只要你的心中充满真爱,感化所有人都会爱,这世界将会变成最为美好,最为和平的人间。

  名著读后感 篇9

  最后把萨克雷的《名利场》看完了,超满足的!虽然这本书在最初看的时候感觉非常乱,可是慢慢看下去就会发现这本书的迷人之处。

  我感觉这本书有两个女主角——爱米利亚和利蓓加,这两个完全不同性格的人儿竟有着惊人一样的经历,都尝尽了生活的酸甜苦辣。爱米利亚性格懦弱温和,体贴,对自我的老公一直如一,虽然之后再婚也不可以否定她对老公的忠诚。她小时候也算是一个富家小姐,到她从学校毕业后家发生好多不如意的事后才逐步走向贫穷,幸而之后有哥哥乔斯和朋友都宾的帮忙,摆脱了贫穷,过上了体面的生活。而利蓓加的经历的时间却和爱米利亚相反,她是一个低贱的人(由于家庭背景是什么原因),小时候饱受鄙视,同样从学校毕业出来后,得到爱米利亚的帮忙,离开她后,利蓓加在做了毕脱。克劳莱爵士家的家庭教师,也不安分,由于她发誓要走进上流社会,并成为那里的一份子,她的野心太大了!但她确实做到了,嫁给了罗登。克劳莱后,她手上的钱从来无需担忧,由于她老公的知名度,她可以随便赊账;并且,她的机智灵敏和惊人美貌让她在上流社会中如鱼得水,可以说,她也有一段时间是大放光彩的!可是她的出格行为使她的老公生气,哪个想到就是这一次的生气使她遭到了生活中紧急的落差,虽说之后她也得到了相当的`钱财,由于之后在她重遇乔斯。赛特笠,她用她从前的伎两个骗取他的同情,最后竟得到了他的一部分财产,但不知她是不是真的欢乐!

  在这本书里,我最“佩服”的是利蓓加,她的撒谎伎两个是这样高深啊,逗得所有人为她办事,弄得罗登。克劳莱为她这样卖命,为她付出所有,可是她却仿佛从来没把他看作是自我的老公,而是看作一个可怜的仆人,甚至对自我的儿子,她也从不关心,最让我印象深刻的是小罗登在伯伯家做客时,利蓓加为了显示自我对儿子所谓的爱,吻了小罗登一下,之后小罗登说“母亲从来没吻过我”哈哈,这是首次啊!这让利蓓加多尴尬。最后她和罗登闹翻了,我不知道她有没悲痛,我感觉痛苦应当是有些,但不知是为了和老公闹翻而痛苦,还是为了将来没钱用而痛苦就不知道了!

  我感觉最苦命的不是爱米利亚,而是都宾少佐。他对爱米利亚的爱可谓是被人为之惊叹啊!在爱米利亚落魄时,是他在背后默默地资助;在乔治(爱米利亚的老公)战死后,他又默默地帮爱米利亚抚养他们的儿子——小乔杰,只为了爱米利亚有一天可以理解他的爱,只不过爱米利亚一向都执着于对乔治的感情。最后,他觉悟了。对爱米利亚打开了心扉,既然她不理解,就不再强迫了,放手会更好,他离开了,她又悲痛不舍了!幸亏利蓓加给她看了乔治给自我的私奔信,爱米利亚的心结最后解开了,理解了都宾少佐的爱,真诚地唤他回来,收获了一段姻缘,还生下了一个讨人喜欢的小女儿——吉内;和吉恩太太成了好朋友,并且小乔杰和小罗登也成为好朋友,这真的是完美的结局。

  再说说利蓓加吧,毕竟她也是女主角。她在和老公闹翻后,被勒令不可以回国,她便在欧洲各国流浪,虽说有罗登的抚养费,日子还过的下去,可是一个女性无依无靠,并且她在每个地方树立起来的形象每次都被熟人给破坏了,由于她在英国的名声实在是太坏了!她在风光时认识的贵人在她落魄时都对她熟视无睹,这该让她多难受啊!但生活就是如此,每一个人都没办法逃避。

  生活就是一个名利场,每一个人在里面的运势都是差不多的,无人会永远幸运,也无人会永远落魄,总有那样一天会小人得志,这个社会就如此,大家能干什么呢?只能默默理解。

  名著读后感 篇10

  我最初看“老人与海”之后,只感叹了一句,人最终不知道自己需要什么,征服了什么;

  但是,我现在再看的时候,却有另外的感受。老人与海的挑战,进行了不屈不饶的征服,但是你是不是想过,人是不是在不屈不饶的制造问题,然后再去解决他,到底这世界最后谁征服谁,征服了之后做什么,为什么要征服而不是……

  中国古代文化的内涵,在与亲和力,而不是征服的力量,海明威参加过美国人的英雄思维,就是强调征服的力量,但是失明后的他,开始思考征服的意义,所以才有老人和海;美国在越战里的结果,海明威是越战里的老人,人类的生存意识是海,如果盲目的强调一个生命对另个生命的征服和占有,即使进行着不屈不饶的过程,结果只有海明威所写的,老人空着手回航:“一个人并不是生来要被打败的,你尽可以把他消灭掉,但永远不会打败他”, 人如此,其他的生命呢?

  很多东西,在名著里都是留下很多东西的,思考思索是所有作家的`天性和责任,我爱作家和文人,爱一切在生存的压力下不放弃思考的人们。

  一个简单的故事,一个平凡的老人,一条普通的大马林鱼,在茫茫大海上发生了看似平凡而又不平凡的经历。也许没有大海,就没有鱼;没有鱼,也就没有渔夫,同样也就没有折断不平凡的经历了。正因为有了大海,才让渔夫钓上了一条大马林鱼,但却在海上拖了三天三夜才把鱼杀死,但又遭到了鲨鱼的袭击,贼后的结局可想而知,这条大马林鱼只剩下了鱼头鱼尾和一条脊骨。一切的肉体都不复存在了,剩下的只是一个躯壳,一个没有灵魂的躯壳,任人摆布,但是谁又愿意去操控它呢?它只不过是一堆毫无利用价值的骨架。

  然而,一个悲剧性的故事里,却折射出一个“英雄人物”——老人圣地亚哥。连续八十四天没有捕到鱼,在别人眼中他是一个失败者。因为作为渔夫,捕不到鱼,还能算是真正的渔夫吗?而可贵的还是他却能在第八十五天决心驶向远方的大海去钓鱼,那种“知其不可为而为之”的勇气,难道不令我们佩服吗?不论是鱼叉,小刀,短棍。一次次被鲨鱼带走,但他始终用尽一切手段进行反击,什么也无法摧残它英勇的意志。一句“我跟你奉陪到死”,夹杂在大海的咆哮声中,回响在我耳旁。一个人把生命都压了上去,与敌人做殊死的博斗,能不算英勇吗?我想鲨鱼正是宇宙间一切破坏性力量的化身,而老人正是正义的使者。

  在人的一生中随时随地都存在这股破坏力量,人生是不停地循环着的,喜剧的落幕,不就是悲剧的上演;悲剧的落幕,也就意味着喜剧的再度登场。老人将大马林鱼杀死看似是完美的结果,但同时他还在“酝酿”这自己的悲剧。鲨鱼的袭击,就是应得的报应。一个人生活在世上总是有所追求的,无论追求的东西是好,是坏,追求的手段是正义,还是卑劣;也许能够得到就是最好的结果吧。在充满悲剧色彩的全文中仍有一丝亮点,那就是孩子。孩子带回了老人失去的青春,使他找回了自我。如果每一个人都拥有一分童心,一分天真,那么世界不再总是灰色,就算当时你享有的是最后的晚餐,也不会忘记在饭前洗手,饭后漱口了。

  回想起文中老人的话“人不是为失败而生的,一个人可以被毁灭,但不能给打败”不正道出了本文的主题吗?人真的是很奇怪的动物,为何有勇气面对死亡,却没有勇气面对失败呢?难道失败真的如此可怕吗?冷冷的海风里夹杂着一股血腥,也许人真正害怕的可能是这些吧!

  名著读后感 篇11

  记不得是哪一天了,只知道那天感觉太无聊了,才随手拿起桌上的《水浒传》,漫不经心地看了起来,好为自己找点乐趣。

  听说《水浒传》是施耐庵在宋、元以来有关水浒的故事、话本、戏曲的基础上加工整理、创作而成的,而且是白话文,光凭这一点我就得看看。封面左上角有一首诗:万姓熙熙化育中,三登之世乐无穷。岂知礼乐笙镛治,变作兵戈泊内聚英雄。看样子这一百零八好汉不是吹的。

  我拿起《水浒传》,翻开第一页,天哪!一百二十回!施耐庵怎么写的?我仔细一看,咦?怎么不见人名,全是绰号。不管三七二十一,我看正文。走你。

  翻开第一页我就傻眼了,看全看不懂,还白话文呢,纯属骗人!算了,将就看吧。刚读了几行我就被它的情节彻底迷住了。书中那个害人精高俅高太尉原本竟是一个无业游民,后来因为那端王喜好气毡而被提拔为太尉,真是好人没好命那,杨志原本应该是一个殿司制使,可是因丢了花石纲被高俅发配北京,当时的朝廷真是太黑暗了。

  《水浒传》读了一些,自己又想了一些,觉得自己能生活在这个时代真是在幸运不过了。一百零八位好汉,个个都是大人物,特别是林冲,我最佩服他了,林冲敢作敢当、救弱济贫、刚烈正直,是一条真汉子,后来,他假装生病,离开了宋江,其实他是因为想归隐山林,才这样做的。宋江他最后在朝廷有了一个位子,却被高俅、蔡京、童贯、杨戬四个奸臣害死了,真是太冤了。

  《水浒传》的成功不仅在于它思想内容的丰富,还在于其写作艺术的`成熟。难怪清代著名小说理论家金圣叹所说:“《水浒传》所叙,叙一百八人,人有其性情,人有其气质,人有其形状,人有其声口。”《水浒传》真不愧是全国人民最喜爱的古典长篇白话小说之一。《水浒传》读后感 记不得是哪一天了,只知道那天感觉太无聊了,才随手拿起桌上的《水浒传》,漫不经心地看了起来,好为自己找点乐趣。 听说《水浒传》是施耐庵在宋、元以来有关水浒的故事、话本、戏曲的基础上加工整理、创作而成的,而且是白话文,光凭这一点我就得看看。封面左上角有一首诗:万姓熙熙化育中,三登之世乐无穷。岂知礼乐笙镛治,变作兵戈泊内聚英雄。看样子这一百零八好汉不是吹的。

  我拿起《水浒传》,翻开第一页,天哪!一百二十回!施耐庵怎么写的?我仔细一看,咦?怎么不见人名,全是绰号。不管三七二十一,我看正文。走你。 翻开第一页我就傻眼了,看全看不懂,还白话文呢,纯属骗人!算了,将就看吧。刚读了几行我就被它的情节彻底迷住了。书中那个害人精高俅高太尉原本竟是一个无业游民,后来因为那端王喜好气毡而被提拔为太尉,真是好人没好命那,杨志原本应该是一个殿司制使,可是因丢了花石纲被高俅发配北京,当时的朝廷真是太黑暗了。

  《水浒传》读了一些,自己又想了一些,觉得自己能生活在这个时代真是在幸运不过了。一百零八位好汉,个个都是大人物,特别是林冲,我最佩服他了,林冲敢作敢当、救弱济贫、刚烈正直,是一条真汉子,后来,他假装生病,离开了宋江,其实他是因为想归隐山林,才这样做的。宋江他最后在朝廷有了一个位子,却被高俅、蔡京、童贯、杨戬四个奸臣害死了,真是太冤了。

  《水浒传》的成功不仅在于它思想内容的丰富,还在于其写作艺术的成熟。难怪清代著名小说理论家金圣叹所说:“《水浒传》所叙,叙一百八人,人有其性情,人有其气质,人有其形状,人有其声口。”《水浒传》真不愧是全国人民最喜爱的古典长篇白话小说之一。

  名著读后感 篇12

  这个寒假,我读了一本不仅有趣还很刺激的书,这本书的名字叫《埃米尔擒贼记》。这本书是德国著名儿童文学研究者、日耳曼语言文学和文艺学教授汉斯-海诺·埃韦斯在1999年写的。

  这本书的主人公叫埃米尔,他是一个居住在德国新城的小男孩,他五岁时就失去了爸爸,和女理发师蒂施拜太太——埃米尔的妈妈相依为命,过着十分简朴的生活。

  故事的内容是这样的:一天,住在柏林的姨妈写信来邀请埃米尔去那里度假,妈妈把攒下来的一张140马克用别针别在了埃米尔的上衣口袋里。上了火车,埃米尔碰见了一位名叫格龙德艾斯的`戴硬边帽的男人男人。因为旅途遥远,埃米尔在火车上睡着了,他上衣口袋里的140马克被偷走了,是格龙德艾斯干的。埃米尔一路跟踪着小偷,还认识了一个带喇叭的男孩——他叫古斯塔夫。埃米尔对他讲述了自己被偷的故事后,古斯塔夫很愿意帮助他,就又叫来了许多同伴,其中有教授、小礼拜二、滕茨维尔兄弟等人。他们分配了任务,小礼拜二负责守着电话,随时报告情况,尽管小礼拜二不愿意这样做,但他还是乖乖地呆在了家里。男孩们一路跟踪小偷两天,小偷第二天到银行想用换钱来掩饰证据,埃米尔阻止了他,还说出了小偷的名字叫“格龙德艾斯”小偷却谎称自己叫“米勒”。后来,埃米尔证实了钱上有别针留下的针孔。工作人员立刻报了警,警察带走了男孩们和那个不知道他到底叫什么的男人来到了警察局。没想到的是:这男人真名叫“郝伯特·基斯林”,是公安局追捕了一个月的抢劫犯。埃米尔抓住了这个小偷,不仅领回了自己的钱还得到了1000马克的奖金,受到了记者的采访还登上了报纸头条。

  从这本书中我最佩服一个人,也许你们都已经忽略了他,因为他从头到尾只露过一两次面,文中并没有重点提到他——他就是小礼拜二。我之所以佩服小礼拜二,是因为他在电话机旁呆了两天。他知道,什么是他的任务。尽管他不乐意,但还是履行了他的职责,这很不简单,捉捕小偷的成功有一半的功劳是属于他的。记得有一次,我们出去秋游。在吃饭的时候,大家选出来我当收垃圾的工作人员,我心里非常不高兴,心想:凭什么你们都去玩了,让我留下来捡垃圾?真可恶!但又转念一想:如果,让别人来捡垃圾,别人不也一样不愿意。万一又发生矛盾怎么办?不就有影响了大家的好心情,算了,我还是自己捡吧。想完,我便拿着垃圾袋,弯下腰来捡着同学们吃午餐时留下来的纸屑、果皮、包装盒、包装袋等垃圾。十分钟后,我捡完了垃圾,把它们扔进了垃圾桶,十分高兴地说道:“耶!终于捡完了!”虽然因为弯着腰捡垃圾,弄得满头是汗,背还有点酸,但是看到自己捡完后干净的草坪和同学们玩耍时开心的笑脸,我也就把辛苦都跑到了脑后,心里还甜甜的呢!这就是责任,尽管你再怎么不乐意,但那也是你的任务,你要抱着为集体着想的态度完成它,那样你会感到十分快乐!

  同学们,你们也要向我和小礼拜二一样,不管你喜不喜欢这项任务,只要是你要做的,你就应该去把它做好!你们说,对吗?

  名著读后感 篇13

  每个人都有生身父母,大都体会过父母的慈爱和教诲。当我读着这本家书,感到的是一种另一番教诲,不是老师的教导,不是长者的叮嘱,而是父母对儿女的关切,是不同于我的父母的关爱,却不失被细心呵护的感觉,我似乎找到了另外一种父母之爱,这也是大多数子女所体会不到的。这也许是这十年对她爱慕不减的原因吧。是那一封封家书,就象一次次珍贵的谈心,拉近了我们的距离,我像一个乖孩子在感受着,聆听着,用心铭记着。

  父亲傅雷是一个睿智,博学,正直的学者,年轻时甚至有些暴燥,极富个性。母亲朱梅馥是一个具有东方文化素养,又经西方文化洗礼,既端庄贤淑,又温厚善良的东方女性。

  父亲傅雷对当今中外的文学、音乐、绘画、涉猎广泛,研究精深,个人的文化修养极高。而他培养的对象又是从小接受良好的家庭教育,终于成长为国际大师的儿子傅聪。他深刻懂得,艺术即使是像钢琴演奏也需要严格的技术因素,但绝不是“手艺”,而是全身心、全人格的体现。他教育儿子说:“我始终认为弄学问也好,弄艺术也好,顶要紧的是“人”,要把一个“人”’尽量发展,没成为艺术家之前,先要学做人,否则,那种某某家无论如何高明,也不会对人类有多大的贡献。一个纯粹投身艺术的人,他除了艺术和个人的人格,已别无所求。

  而所谓“人”在傅雷心中又是具体而微的,这不只是一个愿望,一个口号。它大到对世界对人类对祖国的忠诚与献身精神,小到对自己事业的严谨,对父母的孝敬,对妻子的理解,对友人的宽容,甚至具体到了一个乐段的处理,一位友人的交往,以至于儿子的言谈举止也都一一告诫“手要垂直,人要立直”都使读者印象深刻,颇有感言。

  母亲在那个险恶的.年代,在个人安危毫无保障的日子里,她心系远方的儿子和孙子,她克制着内心的恐惧和痛苦,把坚强、安详、无微不至的关怀传送给漂泊异国他乡的亲人。一件为孙儿一针又一针织出来的毛衣,情重如山,她却为“礼薄”而不安,为了让儿子在异国感受到家庭的温馨,她一丝不苟地写下菜肴的制作程序,惟恐疏漏一个细节。她爱夫爱子,一生为这个家奉献,然而,她同样为了不能再忍受的人格尊严的践踏和侮辱,夫妻二人一同将生命融合,迈向永恒,或许更多的是徇情,也算是个结束。然而这个结束却从没让人把他们夫妇俩分开过。

  夫妇二人作为中国人的典范,一生苦心孤诣,呕心沥血培养两个儿子成材,大儿子傅聪成为著名的钢琴大师,小儿子傅敏成为英语特级教师。是他们教儿子先做“人”,后成“家”,在他们的人生的句号中,就用“人”字结束了,一切美好的的回忆不愿让自己屈辱,不愿再让生活中有如此多的自己不能忍受的不愉快。他们宁肯抛弃自己而获一个解脱,来完成人的诠释。 他们的死在我心中有了震撼,我不再象年轻时那样为他们痛楚,只求半个世纪来他们真正的安息。

  正是他们严格的家教陶冶出一个世界级的艺术大师。正如好友楼适夷面对傅雷对儿子傅聪的家教的过严过细却“不以为然”。然而就是这样严格的家教,才造就了他不俗的一生,并给千千万万的父母留下了一面宝镜,照一照我们给了孩子一些什么吧?为了孩子我们自己怎样做事做人?

  名著读后感 篇14

  “如果你爱上某颗星球上的花儿,那么,只要在夜晚仰望星空,就会觉得满天的繁星就像一朵朵盛开的花儿。”

  我想我还不够事俗,因为这本书里有太多打动我的镜头,我想我还不是个大人,因为我还是会把自己想像成忧郁的小王子;我想我应该做那只等爱的狐狸或者幸福的飞行员那样才会有幸福的寄托。

  “驯养?什么是驯养?”小王子问狐狸。

  “驯养,就是建立关系,你驯养了我以后,对于我来说你是世界上独一无二的,而我对于你来说,是这世界上独一无二的狐狸。”狐狸回答道。

  “我很想,可是我没有太多的时间,我还有很多朋友要交,还有想弄懂很多东西。”小王子又说。

  “你只能了解你所驯养成的东西,人类已没有时间去了解事情了,他们总是到商店买现成的东西。但是却没有一家商店贩卖友谊,所以人类没有真正的朋友。如果你想要朋友,就驯养我吧!”狐狸回答。

  ……

  摘录了原文里的几句小王子与狐狸的对话,突然觉得狐狸其实很聪明,很聪明,它更了解人类。

  “驯养”在我们的词典里似乎就意识着征服,占有,而不是建立关系,建立一种互相需要的关系。狐狸说:“人类已没有真正的朋友。”我是一个消极主义者,所以我很赞同,人类是有很多朋友,但称得上真正的,我就不知道有几个了,是不是时间使他们提早关闭了心灵的大门,社会环境使他们不得不做一个自我的人,时髦点叫作“宅男宅女”,我不知道,所以我没有狐狸一样的智慧。

  最后小王子驯养了狐狸,狐狸觉得很开心,以后当小王子离开以后,当它看见前面那片金黄花的麦流的时候,就会想起它的小王子,就像小王子想着他星球上的玫瑰花一样。

  小王子星球上的玫瑰花和许多的`玫瑰花一样,美丽但又高傲明明柔韧的要命,却硬说自己有四根最坚硬的刺,但是不管它说什么,小王子都会很认真很相信地听着,因为它已经驯养了小王子,从此他们都是彼此的唯一。

  其实我一直不赞同作者那么说,所谓的“唯一”也只是瞬间没有永远,没有时间办不到的事,包括冲散“唯一”就像两个正在热恋中的男女,他们也只是在那一段时间中会让彼此成为唯一,过了之后,也只是生命的过客而已。

  世界上没有永恒的爱恋,要说永恒的爱恋也只有是“自恋”。

  后来小王子离开了地球,回到他的星球去了,丢下了他的躯壳,丢下了他银铃一般的笑声,还有丢下了他的狐狸。

  “小王子像一棵树一般柔弱的毫无声息地倒下了。”这是小王子最后的描写,就如他无声地出现在沙漠里又无声地从沙漠中回到了自己的星球。

  作者一直都用了孩童的口气述说着这样一个故事,所以我们也要带着纯净去阅读。似乎有种脱离地球的感觉,似乎能看见小王子的星球,看见他的玫瑰,看见他们的两座火山,一个火山上正煮着食物,还有他飞扬的围巾。

  飞行员一直相信,小王子没有死,只是暂时的离开了,但是离开以后,是否还会有另一个星球的小王子来到这里呢?

  一切都是那么忧伤,就如小王子总会在忧伤的时候看落日,一天他看了四十三次落日,小小的人儿,哪有那么多忧伤,但是当他离开以后,我们会有那么多忧伤。

  离开,只是暂时的告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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