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核工作方案

时间:2022-11-02 17:29:44 工作方案 我要投稿

考核工作方案

  为了确保工作或事情能有条不紊地开展,就需要我们事先制定方案,方案的内容多是上级对下级或涉及面比较大的工作,一般都用带“文件头”形式下发。那么什么样的方案才是好的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考核工作方案,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考核工作方案

考核工作方案1

  为进一步做好20xx年度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参公管理人员平时考核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考核规定(试行)》、《公务员平时考核办法(试行)》和《中共省委组织部省财政厅关于认真做好省直机关公务员平时考核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此方案。

  一、考核范围和等次

  平时考核的范围为局内所有参公管理人员。平时考核结果为好、较好、一般和较差4个等次。

  二、考核时间

  平时考核按季度进行,年度最后一个季度的平时考核可结合年度考核一并进行。

  三、考核程序和方法

  1、个人小结

  全局参公管理人员如实对本人政治思想、工作表现以及遵规守纪情况简要小结,以书面形式报科室直接领导或分管领导。个人小结每季度进行一次。个人小结应当简明扼要、突出重点,如实反映个人表现情况,客观总结成绩,认真查找不足,提出整改措施。

  2、审核评鉴

  按照分级管理、逐级负责的原则。由局分管领导负责对分管科室正、副科长的个人小结进行审核,作出评价;由各科室负责人负责对本科室干部职工的个人小结进行审核,作出评价。

  3、确定等次

  按有关规定“好”等次人数确定在县社保局参加平时考核参公管理人员总人数的40%以内。“好等次”向一线窗口工作人员倾斜,每季度,窗口科室负责人按不超过50%比例人数(小数点后舍去)对本科室干部职工提出平时考核结果好等次推荐人选;其他科室负责人按不超过35%比例人数(小数点后舍去)对本科室干部职工提出平时考核结果好等次推荐人选(不足四人的科室应与其他科室合并推荐)。推荐结果由局班子审定。

  四、考核备案

  平时考核结束后,将平时考核相关材料报省局审核备案。

  五、考核结果运用

  1、兑现平时考核奖励

  对平时考核结果为好等次的,当次奖励1000元(奖励资金来源根据文件具体规定确定)。从20xx年度开始,取消年度考核岗位突出人员年终奖金。

  2、与年度考核挂钩

  年度考核确定为优秀等次的,应当从当年平时考核结果好等次较多且无一般、较差等次的公务员中产生。当年平时考核结果均为好等次的,年度考核可以在规定比例内优先确定为优秀等次。当年平时考核结果一般、较差等次累计次数超过一半的,年度考核原则上应当确定为基本称职或者不称职等次,当年平时考核结果均为较差等次的,年度考核可以直接确定为不称职等次,对年度考核为优秀等次公务员进行公示时,应当公示其当年平时考核结果等次。

考核工作方案2

各乡镇卫生院、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根据各级党委政府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精神和《新郑市卫生局、新郑市财政局、新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新郑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考核办法(试行)》(新卫字【20xx】52号)、《新郑市卫生局转发河南省基层医疗机构绩效考核办法的通知》(新卫基妇【20xx】4号)的要求,要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每半年进行一次绩效考核,经研究,决定于20xx年6月28日开始,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上半年的工作进行绩效考核,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立组织

  为保证20xx年上半年绩效考核的顺利进行,成立绩效考核领导小组。

  组 长:李长法(市卫生局局长)

  貊海森(市财政局局长)

  贾俊峰(市人社局局长)

  常务副组长:马国营(卫生局常务副局长)

  张志伟(财政局副局长)

  郑 绮(人社局副局长)

  副 组 长:毛保卫 宋雪梅 冯红梅 赵发民 高瑞敏

  成 员:李伟红 翟永辉 郭伟玲 李保军 贾向前 刘淑霞

  岳志庚 李永平 高军岭 唐梅霞

  各乡镇卫生院院长、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地点设在局办公室,由翟永辉具体负责。

  本次考核分为两个部分,各乡镇卫生院和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由市综合考核组负责考核,承担公共卫生任务的村卫生所、社区卫生服务站由各乡镇卫生院和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考核。

  市综合考核组分为两个考核小组:

  带队领导:分包领导

  (一)第一考核小组

  组 长:李永平

  成 员:唐梅霞 姜伟琴 唐桂萍 李 伟 王新红 王桂萍 王文娟 刘淑美 赵惠涛(兼司机)

  考评单位:梨河镇卫生院、观音寺中心卫生院、辛店中心卫生院、城关乡卫生院、新村镇卫生院、郭店中心卫生院、新华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新建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二)第二考核小组

  组 长:贾向前

  成 员:李宝军 刘晴珠 左建华 贾春霞 田春荣 吴 娜 王树峰 柳 峰(兼司机)

  考评单位:新烟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庄镇示范卫生院、八千中心卫生院、龙王中心卫生院、薛店镇卫生院、孟庄镇卫生院、龙湖镇卫生院

  二、考核范围

  全市承担公共卫生任务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村卫生所、社区卫生服务站

  三、考核内容:

  依据《新郑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考核办法(试行)》和《河南省村卫生室绩效考核标准》进行考核。包括:基本医疗服务(服务质量、服务数量、医疗费用、执行基本药物制度)、公共卫生服务(农村居民健康档案、健康教育、预防接种、传染病防治、妇幼保健、老年人保健、慢性病管理、重性精神病患者管理、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应急处理、卫生监督)、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新农合政策宣传、新农合监督、新农合服务)、人事财务管理(人员配备情况、财务管理、分配制度建立执行情况)、环境与管理、群众评价与监督、信访稳定、安全生产等。

  四、时间安排:

  (一)对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考核

  1、6月28日—7月1日:集中考核,各考核小组自行安排本小组考核顺序。

  2、7月2日—5日:各考核组的每个成员对自己考核的项目进行汇总,写出考核小结。各小组长汇总本小组的情况,写出考核报告,排出本小组考核单位的成绩名次,交局办公室统一汇总。

  3、7月6日-7日,局办公室汇总两个考核小组的情况,向局长办公会汇报。

  (二)对承担公共卫生任务村卫生所、社区卫生服务站的考核

  各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7月1日前要完成对本辖区内对承担公共卫生任务村卫生所、社区卫生服务站的考核, 7月5日前将考核结果报局基妇科。

  五、车辆安排

  卫生局机关、防疫站各抽调一辆车,被考核单位提供一辆车,负责考核人员的接送。

  六、注意事项:

  (一)高度重视:各医疗卫生单位把本次考核当作对半年工作的一次检验,认真对照考核标准进行研究分析、自查整改。

  (二)公平公正:考核组成员要深入细致进行评价,对于各医疗卫生单位不规范的工作要给予指导,在整个考核过程中要保证公正公平,把握评分的严密性和合理性。

  (三)实事求是:各医疗卫生单位提供的资料要真实可靠,使考核人员能够真正掌握各单位的具体工作情况,如果发现有弄虚作假、谎报、瞒报的,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四)严格纪律:乡镇考核组原则上中午在被考核单位用工作餐,就餐期间不允许饮酒。每天早上由组长点名后统一出发。考核期间为了确保工作的连续性和标准统一性,原则上不允许请假,如有特别重大的事情不能参加,考核组人员要向组长汇报,待找到替代人员并培训好、交接好后方可离开。各小组长提前一天通知被考核单位。

考核工作方案3

  为全面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正确履行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监管职责,加强交通运输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提高交通运输行业全员安全意识,确保对交通运输重点领域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及相关从业人员培训考核工作顺利开展,切实提升全行业安全生产水平,结合我市交通运输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新《安全生产法》,坚持“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紧紧围绕“全员持证、挂牌上岗”的总体目标,按照统一部署、分类实施、分级负责的原则,创新安全培训工作模式,加快建立交通运输行业安全培训考核体系,将企业安全培训及持证上岗落实情况与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企业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相结合,为全市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提供安全保障。

  二、培训对象及培训目标

  根据《安全生产法》规定要求,市交通运输部门负责培训考核的人员包括:公路水运工程建设和道路运输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交通运输企业负责从业人员的培训教育。企业特种作业人员及其他从业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参加培训并持证上岗。通过培训,企业安全生产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意识和管理能力进一步增强,安全从业人员做到“全员持证、挂牌上岗”,初步建立起安全培训的组织、实施、考核、登记与发证等一体化管理。

  三、职责分工

  (一)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制定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培训和考核实施方案,负责培训机构的确定及监督管理、培训考核及发证工作。

  (二)市港航局、公路局、运管处、农村公路管理站等单位具体负责监督培训机构的培训组织、培训考核、培训档案管理,相关人员持证上岗情况的监督检查。

  (三)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培训人员的组织、监督,确保参训率100%,持证上岗率100%。

  (四)具备安全培训和考核条件的培训机构,负责制定培训计划、培训受理、培训实施和培训档案的归档整理、培训结果报备及申请发证的登记、审核工作。

  (五)交通运输企业负责本单位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了解事故应急处理措施,知悉自身在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和义务,并对培训人员进行考核发证,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做到人人持证上岗。

  四、培训时间、内容及经费保障

  (一)市交通运输局每年组织1-2期培训;培训机构根据培训申请情况适时组织培训;交通运输企业每年制定培训计划,组织对从业人员进行教育培训。

  (二)培训经费:企业自筹(列安全经费开支);市交通运输局考核不收费。

  (三)培训教材及内容:参照安监部门的做法,结合交通运输工作实际,确定培训内容、培训题库、考核方式及考核时间。

  五、培训考核与发证管理

  (一)培训考核与发证分工

  1.培训。培训机构负责制定具体培训计划,编制培训讲义,并根据交通运输企业从业人员的数量,集中或分期开展安全培训(每期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同时应做好每期安全培训资料的保存工作,以备随时抽查和检验。

  2.考核。培训机构组织培训后,培训人员均应接受考核。考核由市交通运输局负责组织。

  3.发证。参加培训人员按规定接受安全培训并经考核合格者,由市交通运输局颁发《济宁市交通运输局安全培训证书》,培训成绩及表现情况均记入个人培训档案,作为企业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对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培训或培训成绩不合格的,企业年度信誉考核不能评为AAA级。对积极参加培训,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要予以表彰;对无故不服从组织安排的个人和不重视企业安全管理人员培训工作的部门和单位,要给予通报批评。

  六、工作要求

  (一)精心组织,严肃问责。各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安全生产培训考核工作的重要性,牢固树立抓安全培训就是抓安全基础的理念,按照本方案的要求,广泛动员,周密部署,落实保障措施,精心组织实施,确保培训考核任务的完成。对培训考核不重视、组织不力的企业,市交通运输局将给予通报批评,并督促整改,整改不力将依法予以处罚直至吊销经营资质。对未承担安全培训主体职责、安全培训不落实的或没有取得相应资质证书即上岗作业或弄虚作假的行为,将依法严肃查处。

  (二)落实责任,注重实效。生产经营单位要将安全培训工作作为本单位安全生产的重要工作来抓,全程重视、全员参与、全面覆盖、全面落实,要保证本单位安全培训工作所需资金,制定好人员培训计划,分期、分批组织员工参与培训,尤其要保障重点对象的培训,确保生产经营与培训两不误。培训机构要在培训中注重方式方法,抓好课堂教学这个环节,充分利用多媒体手段,采取情景模拟、案例分析、双向交流等灵活多样的形式传授安全知识;要强化教学实践,更多的采用实物、现场参观、案例分析、现身说法等生动、直观的教育方法,增强培训效果;要针对部分基层员工文化水平较低的状况,利用图文并茂的直观方法进行培训,做到针对性教育与系统知识讲解相结合。

  (三)加强考核,建立档案。培训机构应在每期结束后为每家参训企业、参训人员建立培训档案、编印成册,详细、准确记载培训考核情况,并于当期培训结束后3日内向市交通运输局报备,所有报备材料必须经相关责任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做到“谁培训、谁签字、谁负责”。

考核工作方案4

  一、指导思想:

  以二0一三年县社工作方案为指导,以和谐创业、发展创新为总抓手,继续发扬“团结、勤奋、务实、创新”的精神,全面推进基层供销社事业的发展。

  二、原则:

  领导包片包乡,干部包乡协助;

  量化工作目标,实行百分考核;

  财务独立核算,实行自负盈亏;

  工资承包解决,实行自收自支;

  主任包干负责,确保目标实现。

  三、职责要求:

  1、积极化解本单位社会不稳定因素,主动配合县社处理各种矛盾纠纷,确保社会稳定、信访、安全生产为“零”的目标。

  2、完成县社分配的目标任务。

  3、完成县社下达的其他中心工作任务。

  4、按时参加会议,遵守县社的各项规章制度。

  5、加强资产管理,及时上交各种费用(房租、医保、社保、货款等)。

  6、加强网络建设发展、管理,配合迎接检查工作。

  四、目标任务:

  (一)农资以乡(镇)为单位,按一、二、三类分配各基层供销社任务

  1、化肥销售T。

  2、农药销售万元。

  以上各基层供销社任务分配数见附表(1)

  (二)烟花爆竹以乡(镇)为单位

  1、爆竹销售万响。

  2、烟花销售万元。

  以上各基层社任务分配数见附表(2)

  (三)再生资源任务

  各基层社新增再生资源回收网点1个见附表(3)。

  五、考核与考核办法:

  (一)考核

  1、实行百分制考核。

  2、每月以奖代补工资主任300元,付主任150元进行考核。

  3、90分为达标,可获得各项任务考核奖,并可以参加评先,超百分进行奖励,每超1分奖100元。89分以下—70分按比例扣分。69分以下对该社主任进行降职或免职处理。

  4、年终由县社组织考核组对基层社进行考评记分。

  (二)考核办法。

  1、目标任务70分。

  ①完成烟花爆竹任务40分

  A、完成烟花爆竹销售任务90%以上30分;70%-89%按比例计分;69%以下不计分;各乡镇完成任务数按各乡镇网点计算。

  B、货款及时结清10分,在每年的4月份以前结清全部货款得满分,否则不计分。

  ②完成农资任务10分。

  A、完成复合肥及农药销售任务8分;

  B、货款及时回笼2分。

  ③完成再生资源任务5分。

  完成网点任务2分,为公司组织回收利用货源3分。

  ④资产管理15分(盘活资产,及时排查安全隐患,及时缴交房租)。

  2、中心工作24分。

  ①社会稳定5分,信访工作5分,安全生产5分。

  A、社会稳定、信访工作,凡出现一次县级信访扣1分,县级上访扣1分,市级一次扣2分,省级以上该项工作不得分。

  B、安全生产工作出现事故视情况扣分。

  ②网络建设及其它中心工作(含配合迎接检查验收工作)9分。

  3、管理制度6分。

  ①参加学习、会议3分;

  ②上交各种信息、材料、报表3分;

  六、奖罚措施。

  1、以奖代补工资300元/月,其中:主任200元/月、付主任100元/月,考核烟花爆竹销售,完成90%以上得回考核奖励;完成70%-89%的按比例发放;69%以下的不发

  2、完成了考核任务90%以上为达标,达标的,给予得回以奖代补工资100元/月,付主任50元/月,完成任务70%-89%按比例发放,69%以下的不发。

  3、完成了考核任务的由县社负责缴交主任、付主任社保、医保,70分以下的由个人缴交。

  4、烟花爆竹、农资其它奖励措施另行规定。

考核工作方案5

  为规范县文体广新局下属机构文化馆和业余体校工作人员绩效工资考核分配工作,建立健全科学的考核激励机制,调动干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根据绩效工资有关规定,结合局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考核原则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正确行使绩效工资分配的自主权。实行科学考核、绩效挂钩、按劳分配,建立自主灵活、符合文化、体育工作特点的激励分配机制,进一步扩大单位内部分配自主权、增强竞争意识,充分调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促进文化、体育工作全面健康发展。

  二、分配原则

  (一)坚持“多劳多得、不劳不得、优绩优酬、责益相符”的原则。

  (二)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

  (三)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科学合理”的原则。

  三、考核对象和时间

  (一)考核对象

  县文体广新局下属机构文化馆、业余体校在编在岗、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我局纳入实施范围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共9个(文化馆6人,业余体校3人)。

  (二)考核时间

  从20xx年1月1日起实施,对县文体广新局20xx年1月-12月在编在岗、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编制工作人员进行绩效工资考核。

  四、考核机构

  文体广新局成立由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组成县文体广新局事业单位绩效工资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绩效工资考核分配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相关业务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局办公室,由局办公室主任担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负责对全局事业单位绩效考核。

  五、绩效工资的构成和考核内容

  (一)绩效工资的构成

  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分为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基础性绩效工资占绩效工资总量的70%,基础性绩效工资按月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主要体现工作纪律、工作态度、工作量、工作成效和实际贡献等因素,占绩效工资总量的30%,每年考核一次,按照考核结果一次性发

  (二)绩效工资考核内容

  绩效工资主要考核职工工作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具体内容包括:对职工工作作风、政治表现、工作纪律、工作态度、工作效率、是否服从工作安排、履行岗位职责、工作量大小、在岗工作时间、完成本单位规定的工作任务等情况进行全面考核,重点考核工作实绩。

  1、基础性绩效工资设置

  基础性绩效工资按月全额发放。对服从工作安排,履行岗位职责,完成规定的工作任务的,全额发放其相应的基础性绩效工资。在职人员在法定假期内休假的,不扣发基础性绩效工资,每月按照绩效工资的70%发放。

  2、奖励性绩效工资设置

  奖励性绩效工资实行百分制考核,由县文体广新局进行考核,主要考核职工的德、能、勤、绩、廉四个方面(具体考核标准参照附件)。每年考核一次,单位根据考核结果一次性发放。

  3、考核加分

  年度履职考核为优秀的加2分;本年度内获得县、市、省、国家级先进个人称号或其他表彰的分别加2、3、4、5分,获得市、省、国家文体工作先进表彰的分别加2、3、4分。(加分因素按照最后考核得分后直接相加)

  六、考核方式和计算方法

  (一)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方式

  1、领导评(60%)。由局领导班子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进行考评,最后得分占考评的60%。

  2、同事评(30%)。由局其他一般干部和工作人员考评,最后得分占考评的40%。

  3、自评(10%)。由自己考评,自评得分占考评总成绩的10%。

  (二)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计算方法

  县文体广新局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的人员分布为:领导班子共3人(考核加权总分为a),全局其他考核工作人员共28人(考核加权总分为b),被考核人9人(自评考核总分为c)。

  被考核人最后考评得分=60%*a/3+30%*b/28+10%*c

  七、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分配方法

  (一)奖励性绩效工资的考核发放

  1、县文体广新局每年年底对事业编全体干部职工进行一次工作绩效考核,按照德、能、勤、绩、廉及考核加分标准进行考核打分,最后按照考核计算方法进行汇总,作为被考核人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发放依据。奖励性绩效工资的考核最高分值为100分,被考核人最后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数额为激励性绩效工资总额的个人最后考核得分的百分比。(如某工作人员年度扣取的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为1000元,该同志年度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最后考评得分为95分,则应兑现奖励性绩效工资金额为1000×0.95=950元)。

  2、扣发人员的奖励性绩效工资和经考核兑现后积余部分金额,按实际情况分配给工作出色、考评满分或超满分的同志(文化馆、业余体校分开执行);如果没有考评满分的人员,则由单位统一处理积余部分奖励性绩效工资。

  (二)排除性获得奖励绩效工资情形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工作人员,不得享受当年奖励性绩效工资。

  1、因违法违纪行为受国家机关处理或其他有关规定停发工资的;

  2、在工作中不服从工作安排,推诿扯皮,工作中不负责任,发生责任事故,造成严重后果,影响全局工作进展的;

  3、被解除聘用合同的;

  4、年度履职考核为基本合格、不合格或未参加考核的;

  5、一年内无故旷工累计15个(含15个)工作日以上、事假、病假累计超过30天(含30天)以上的(政策规定的法定休假,婚假、丧假、产假时限和工伤治疗期间除外)。

  扣发人员的奖励性绩效工资和经考核兑现后积余部分金额,由单位作为奖励性绩效工资自主统筹安排。

  八、工作要求

  实施绩效工资考核的全过程要公开透明,随时接受干部职工的监督和质询。考评的各项得分必须保存有原始依据,考核量化分数及结果应告知被考核人员,有异议的可在规定的时限内提出复核。

考核工作方案6

  为确保本学期学校绩效考核分配工作有序进行,根据《江都区实验初中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分配方案》(20xx年10月31日全校教职工大会通过)规定的办法,特制定本方案。

  一、绩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杨国斌

  副组长:张 健 吴新华 翁海俊 周明广 杨建华 刘小平 严秋明

  成 员:蔡其根 金 中 张丽娟 郭 飞 唐宝泉 李立松 李 明 吴莉莉 刘芳 刘 胜 刘美玲 李 卉 姚爱萍 向忠秋 卜恒兵 桑茂蓉 王晓庆 马茂兵 吉晓丽 刘 祥 曹鹤平 各年级组长 各教研组长

  二、核算小组成员分工

  1、工作量核算统计组

  组长:杨国斌

  成员:各口分管校长 韩 英 曹鹤平

  2、津贴及出勤奖考核组

  组长:周明广

  成员:金 中

  3、师德及育人奖考核组

  组长:刘小平

  成员:刘 胜

  4、教科研奖及教学质量奖考核组

  组长:张 健

  成员:唐宝泉 姚爱萍

  5、后勤及装备考核组

  组长:吴新华

  成员:蔡其根 金 中

  三、时序进度安排

  1、1月23日前,各核算小组按照《江都区实验初中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分配方案》规定进行核算,并将核算结果交由会计室统筹,合成发放明细表初稿。

  2、1月26日上午,召开绩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会议。

  3、1月26日下午,召开绩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全体成员会议,研究通过考核结果,形成定稿并公示。

  4、1月28日,上报教育局人事科。

  四、几点说明

  1、学历奖励、骨干教师奖励、挂职补助、教科研奖励等按教育局有关规定执行。

  2、学校工会负责有关协调和解释工作。

  3、本学期绩效工资随2月份工资一并发放。

考核工作方案7

  一、指导思想

  为加强、加快班主任队伍的建设,最大限度地调动班主任工作的积极性,强化学生管理,优化育人环境,提升办学品位,打造办学形象,特制定本办法。

  二、班级管理人员的设置

  班主任:全面负责班级工作;

  三、班级日常规考核内容、分值及考核分工

  1.班主任晨检:20分。考核:办公室。

  2.班主任履职:10分。考核:政教处。

  3.班主任督察班级教学:10分。考核:政教处。

  4.广播操:10分。考核:团委、政教处(团委牵头、统分)。

  5.教室卫生:10分。考核:团委、政教处(团委牵头、统分)。

  6.责任区卫生:5分。考核:团委、政教处(团委牵头、统分)。

  7.宿舍卫生:15分。考核:团委、政教处(团委牵头、统分)。

  8.宿舍纪律:10分。考核:政教处。

  9.班主任督察寝室:10分。考核:政教处。

  考核统计、公示:政教处

  四、考核办法

  〈一〉考核方式:班级考核分为月考核及学期综合评估。

  1.月考核:分为日考核和每周不定期考核,算出各班月考核得分,排名、公示并兑现班主任部分津贴(每月扣40元,综合考核时发放)。

  2.班级月考核:月考核分=常规考核分+奖励-扣分

  〈二〉月考核细则:

  1.班主任晨检:按时晨检(以学校作息时间表为准),少一次扣1分,最大分20分。每月由办公室根据考勤机统计。

  2.班主任履职情况考核细则(分值:10分)

  9.班主任宿舍管理,政教处根据班主任督查寝室的记录综合打分,满分10分。

  说明:

  1.上述各项扣分的最大限度不超过该项目满分,即各项扣分扣完为止。

  2.广播操、教室卫生、责任区卫生、宿舍卫生、宿舍纪律每周公布。

  〈三〉班级特色活动和家长会考核办法

  1.班级特色活动:以班级为单位开展的有益学生身心健康和提高班级凝聚力的特色活动参与人数超过班级人数一半的得2分,否则得1分。活动需经报校团委批准同意、有计划、有总结、活动要有图像资料,班级常规卫生大扫除不算。

  2.家长会:建议每学期召开一次,开得2分,不开不得分(家长到会率要达到50%以上,否则得1分),由班主任提供资料,政教处考核(月考核时当月核算,学期综合考评另算)。

  〈四〉扣分

  1.由于班级教育与防范失当原因造成学生人身安全事故的由政教处或学校处理的,每件扣5分,由政教处汇总。

  2.恶性违纪。班级出现恶性打架、群体斗殴(5人以上).、、敲诈他人、偷窃等严重违纪事件,每件扣5分。公安机关介入调查处理的打架斗殴、敲诈勒索、聚众闹事、盗窃、抢劫等严重事件扣10分。

  〈五〉一票否决

  在校学生且在校期间因违法犯罪,被公安机关依法查处,给予拘留以上处分的,或者由于安全事故造成重大事件或重大影响的,实施一票否决,取消该班主任当月考核奖和学期评先评优资格。

  五、考核结果的应用

  1.班主任津贴标准。班主任每月享受班主任基本津贴和月考核奖金。班主任月基本津贴标准:男生班400元/月、春招男生班480元/月、对口或综合班240元/月,专业混合班(男女生比例在7:3和3:7之间)320元/月、其余班级260元/月;职高男生班班主任月考核最大奖金500元,职高女生班班主任月考核最大奖金400元,对口高考班班主任月考核最大奖金300元。实际奖金以考核结果为准,专业混合班在原月考核基础上上浮10%,实习班班主任只享受基本津贴160元/月。2.连续担任男生班班主任工作的,每增加一届,基本津贴上浮80元,其余班级上浮40元。

  2.班主任津贴计算

  职高男生班班主任月津贴=基本津贴+班级月考核奖励分×4.6元/分+(x-50)×2

  职高女生班班主任月津贴=基本津贴+班级月考核奖励分×3.6元/分+(x-50)×2

  对口高考班班主任月津贴=基本津贴+班级月考核奖励分×2.6元/分+(x-50)×2

  说明:x为班级学生数,x小于50时以50计算。

  3.考核结果作为班主任解聘、续聘的重要依据。月综合考评分数低于50分者,工作中因有严重失误造成严重后果、严重影响、严重损失或不胜任班主任工作者经校长办公会决定解聘其班主任职务。

  4.班级月考核结果在次月15日前统计完毕,经校长办公会审定后公示三天,于20日前发放到位。

  六、本方案试行时间

  20xx-20xx学年第一学期

考核工作方案8

  为了加快经济结构调整,转变增长方式,提高经济运行质量和效益,实现我市“xx五”规划确定的万元gdp能耗降低20%的约束性指标,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节能工作的决定》和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节能工作的若干意见》、《陕西省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实施方案》及《*市年度目标责任综合考核试行办法》、《*市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实施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的必要性

  实施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是推动全市节能工作、完成“xx五”节能目标的有效方法,也是落实好市委、市政府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办法的具体行动。建立科学的节能评价考核管理机制,是衡量政府、企业节能管理责任是否落实的基本标准,是强化政策执行力的重要手段,也是实现“一级抓一级、一级考核一级”的具体抓手。制定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实施方案,既细化了节能工作目标,又进一步明确了责任,对增强各级领导干部、企业管理人员节能工作的责任心和调动其工作积极性,促进节能目标任务的完成具有重要意义。

  二、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对象

  (一)各区县政府,市新区管委会,市级有关部门。

  (二)市政府确定的年耗3000吨标准煤以上的重点用能企业。

  三、对各区县政府、市新区管委会的评价考核办法

  (一)评价考核内容。

  对各区县政府、市新区管委会的评价考核指标分为两类:节能目标完成指标(50分)和节能措施指标(50分)。具体节能目标评价考核指标及计分方法见附表1。

  万元gdp能耗降低率为否决性指标,以市政府制定的年度目标为准,未达到年度计划目标值即为未完成目标考核等次。节能措施指标为定性评价指标,根据指标的完成率或有关工作完成情况计分。

  (二)评价考核时间和程序。

  各区县、市新区管委会在上年度本地区万元gdp能耗及其降低率数据,经市统计局审定后一个月内,向市政府提交上年度节能目标完成情况的自查报告,同时抄送市政府节能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节能办公室)。市政府委托节能办公室组建评价考核工作组,每年对各区县进行抽查和调研评估。根据工作组的评价和调查报告,节能办公室于每年9月底前完成上年度各区县的综合评价考核报告,报经市政府审核后,向全市进行公告。

  (三)评价考核等次。

  以市统计局公布的各区县、市新区管委会能耗指标作为定量评价考核的主要依据。评价考核分为四个等次:超额完成(95分以上且否决性指标超过年度计划目标值)、完成(75—94分且否决性指标达到年度计划目标值)、基本完成(60—74分且否决性指标达到年度计划目标值)、未完成(60分以下或否决性指标未达到年度计划目标值)。考核结果为未完成等次的区县,应在一个月内作出原因解释并提交改进方案,市政府责令其限期改进。

  (四)奖惩办法。

  各区县、市新区管委会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的结果,由市节能办公室报经市政府审定后,提交市考评办,依照《*市年度目标责任综合考核试行办法》的规定,作为各区县领导干部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对超额完成节能考核目标的区县,市政府予以5万元的奖励,对完成考核目标的,予以通报表彰,同时加大对超额完成和完成的区县节能项目的投资支持力度、对未完成的予以通报批评,领导干部不得参加年度评奖、授予荣誉称号等,并暂停核准、批准和上报除鼓励类外的新建高耗能项目。

  四、对市级有关部门的评价考核办法

  市级有关部门节能工作的责任:市发展改革委负责全市和年耗3000吨标准煤以上的重点用能单位的节能工作;市经委负责全市工业企业的节能工作;市建设规划局负责建筑节能工作;市交通局负责交通节能工作;市商务局负责商贸系统的节能工作;市文物旅游局负责旅游行业节能工作;市教育局、市卫生局负责教育、卫生系统节能工作;市农业局、市水务局负责农村节能工作;市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市级机关节能工作;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统计局、市环保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等部门按职责协同做好相关工作。对上述部门的节能考核,依照*市年度目标责任综合考核试行办法》的规定进行考核。

  五、对重点用能单位的评价考核办法

  (一)评价考核内容。

  评价考核指标分两类:节能目标完成指标(50分),节能措施指标(50分)重点用能企业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指标及总体计分方法见附表2。

  节能量为否决性指标,以重点用能单位根据市政府下达的“xx五”期间节能总量制定的年度目标为准,未完成该指标,考核结果即为未完成等次。节能措施指标为定性评价指标,根据工作完成情况和指标的完成计分。

  (二)评价考核时间和程序。

  重点用能单位的评价考核由市节能办公室负责实施。重点用能企业于每年3月底前向市经委和各区县节能行政主管部门提交上年度节能目标完成情况的自查报告,同时抄送市节能办公室。其中,列入国家和省上的重点用能单位同时抄报省发展改革委。市节能办公室组织以社

  会专家为主的评估调查组,对企业节能目标完成情况进行抽查和调研评估。市节能办公室根据评估调查组的报告,于每年6月份完成对重点用能企业的综合评价报告,报市政府审核后,向全市进行公告。

  (三)评价考核等次。

  评价考核结果分为四个等次:超额完成(95分以上且否决性指标超过年度计划节能量)、完成(75—94分且否决性指标达到年度计划节能量)、基本完成(60—74分且否决性指标达到年度计划节能量)、未完成(60分以下或否决性指标未达到年度计划节能量)。考核结果为未完成等次的重点用能单位,应在一个月内做出原因解释并提交改进方案,由区县政府或市级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进。

  (四)奖惩办法。

  市政府对评价考核结果为超额完成的单位予以奖励,第一名奖励3万元,第二名奖励2万元,第三名奖励1万元,第四名以后各奖励5千元;完成的单位,予以通报表彰。同时加大对超额完成和完成单位的节能项目的投资支持力度。评价考核结果为未完成等次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一律不得参加年度评奖、授予荣誉称号。新建高耗能投资项目和新增工业用地将从严控制。

  六、加强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工作的组织领导

  市发改委(节能办公室)要加强对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工作的组织协调,会同市监察局、市人事局、市统计局、市经委、市国资委等部门组成评价考核工作组,负责节能目标责任的评价考核和监督核查工作。各区县、市新区管委会要高度重视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工作,负责组织本区域内的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工作,建立科学、合理、分级的考核工作机制,及时向社会公布评价考核结果,并对自查报告和重点用能单位综合评价报告的准确性负责。市、区县统计、发展改革部门要加强能源统计队伍建设,完善能耗统计指标体系和监察体系,保证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体系的科学性和权威性。

考核工作方案9

  一、考核目的及范围

  考核的最终目的是改善员工的工作表现,加强和提升员工绩效和公司绩效,以达到企业的经营目标,实现个人和企业的双赢。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聘任的正式员工。

  考核对象具体分为高层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一般员工。

  二、考核用途

  考核的结果将主要用于工作反馈、薪酬调整、职务调整、工作改进和员工培训。

  三、考核原则

  考核工作遵循以下原则:

  1、以提高员工绩效、完成工作计划为导向;

  2、定性与定量考核相结合;

  3、公平、公正。

  四、考核周期

  考核以季度为周期,以部门季度计划和人员季度计划及完成情况为考核依据,各季度考核于次季度首月的7日前完成,各人员全年四个季度考核成绩的平均值作为年度考核结果。

  五、考核职责划分

  1、考核管理委员会职责:

  考核管理委员会作为考核管理机构,主要负责:

  (1)季度及年度最终考核结果的审批;

  (2)中层以上管理人员考核等级的综合评定;

  (3)员工考核申诉的最终处理。

  2、人力资源部职责:

  作为考核工作具体组织执行机构,主要负责:

  (1)对各部门进行考核工作的培训、指导、监督与检查;

  (2)汇总统计季度考核评分结果,并对最终考核结果以部门为单位进行反馈;

  (3)协调、处理各级人员关于考核申诉的具体工作;

  (4)对考核过程中不规范行为进行纠正、指导;

  (5)建立员工考核档案,作为奖金发放、工资调整、职务升降、岗位调动等的依据;

  3、各部门负责人的职责:

  (1)负责本部门员工考核工作的整体组织及监督管理;

  (2)负责帮助本部门员工制定工作计划和考核标准;

  (3)负责本部门员工考核等级的综合评定;

  (4)负责所属员工的绩效面谈,并帮助员工制定改进计划。

  六、考核关系

  七、考核内容、权重及细则(详见考核表)

  八、具体实施步骤

  1、季度初制定季度目标计划

  a、被考评人要在季度初3日内书面提报直接上级本季度的工作计划,直接上级于季度首月5日前结合被考评人的工作计划,就季度主要工作任务、考评标准、指标权重等项内容,与被考评人进行面谈,对照《岗位说明书》共同讨论制定填写《绩效考核评分表》中任务绩效部分,确定后一式三份,被考评人、直接上级、人力资源部各执一份,作为本季度的工作指导和考评依据(电子版)。

  b、双方每个月末就本季度计划任务进行一次回顾与沟通。计划执行过程中,若出现重大任务调整,需重新填写其相应的《绩效考核评分表》,并随时与人力资源部沟通,人力资源部及时做好变更备案。直接上级须及时掌握计划执行情况,明确指出工作中的问题,提出改进建议。

  2、员工自评及直接上级考评

  a、季度结束后,次季度首月3日前,被考评人对照《岗位说明书》和其相应的《绩效考核评分表》,从工作业绩、工作能力、工作态度方面进行自我评价,填写《绩效考核评分表》中完成情况及自评部分交直接上级。

  b、直接上级对被考评人的工作业绩、工作能力、工作态度提出评价意见,完成《绩效考核评分表》中直接上级评分部分内容,拟定被考评者的综合评定等级,并将《绩效考核评分表》于次季度首月5日前报送人力资源部(各部门负责人以部门为单位报送)。

  3、人力资源部于次季度首月7日前汇总考核结果,确定被考评人考评得分,报考核管理委员会审核并确定考评等级。经考核管理委员会确认,总经理审批后兑现绩效薪酬。

  九、考核结果的应用及反馈

  依据绩效考评结果的不同,公司将对被考评人员给予不同的处理,一般有以下几类:

  1、职务晋升:年度考评为优或者连续两年年度考评为良的人员,优先列为职务晋升对象。

  2、职务降级:年度考评一次不合格或连续两年基本合格的管理人员进行行政职务降级;

  3、工资晋升:年度考评评为良以上或者年度考评连续两次为中等以上的人员在本工资岗位级别内晋升档次。

  4、维持原档:年度考评评为中或基本合格的人员维持原工资岗位级别内档次。

  5、降档:季度考评连续两次不合格或年终考评结果不合格的人员进行工资降档;

  6、对新入职员工、调动新岗位的员工、在公司全年工作时间不足3个月或有其他特殊原因的,经考核管理委员会批准可以不参加季度考评,考评结果取部门人员平均值。

  7、考评等级对应不同的考评系数,人力资源部根据考评系数计算绩效薪酬(见下表)。

  8、人力资源部于季度考核结束3日内将考核结果以部门为单位进行反馈。

  人员考评结果与考评系数对应表

  十、附则

  1、本考核方案修订及最终解释权归公司人力资源部。

  2、附考核相关表格。

人力资源部

  20xx年3月6日

考核工作方案10

  为加强农业项目管理,提高项目资金使用效益,增强农业扶持政策落实能力,特制订本方案。

  一、考评目的

  促进各职能科、站、室和项目承担单位加强项目管理,规范农业项目的实施行为,建立健全以农民受益、产业发展为主要衡量标准的农业项目监督管理评价指标体系,将评价结果作为改进项目管理和安排项目资金的重要依据,逐步构建绩效为导向的项目资金安排新机制。

  二、考评对象

  农业项目实行归口管理,各职能科、室、站对本县内农业项目的实施管理负责。考评以县为单位,对象为我县20xx年度建设的省级高效设施(园艺、畜牧业)农业、农业三新工程、测土配方施肥、农业信息工程、农产品质量建设项目等五大类项目。

  三、考评内容

  农业项目考评分县组织管理考评和项目绩效考评两大类。一是县组织管理考评。主要对县农业主管部门的农业项目管理情况进行评价(具体考核内容,评分标准见附件1)。项目管理过程中存在重大挤占、挪用、套取项目资金,或有其他重大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查实,考评按0分计算成绩。二是项目绩效考评。主要对被考评项目的实施情况和绩效进行评价(具体考核内容、评分标准根据不同项目类型另行制定)。

  农业项目考评总分为100分。县项目管理自评成绩、业务科室(站)核查确定的项目绩效评价汇总成绩、省级抽查考评成绩分别占20%、30%和50%。县农业项目管理考评得分计算方法为:县组织管理自评成绩×20%+业务科室(站)核查的各类项目绩效评价汇总成绩×30%+省级抽查考评成绩×50%。

  四、考评办法与程序

  考评采取县自评、业务科室(站)核查和省级抽查相结合,对县农业主管部门进行综合考评。各科、室、站对纳入考评范围的农业项目进行全面自评,并形成书面材料报农委高效办汇总报省农委。待行业处室对自评结果进行核查。省农委组织省级抽查。

  (一)成立考评组织机构。县农委成立农业项目考评领导小组,分管项目的负责同志任组长,有关科、室、站负责人为考评小组成员,负责考评工作的部署、组织、协调和指导。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农委高效办,负责项目考评的牵头和指导工作,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项目自评。各项目实施单位对照考评标准,对项目组织管理工作和被纳入考评范围的农业项目绩效进行自评打分,并附相关说明和得分依据。11月10日前,将项目绩效考评表及相关资料一式三份报业务主管科室(站)。

  (三)科室(站)复评。各职能科、室、站根据各项目单位提供的自评表和相关材料,最终确定各项目得分,并汇总全县同类项目得分,同时作出该类项目的总结,将总结和项目绩效考评表及相关资料于11月15日前报农委高效办,由高效办汇总后上报省农委。

考核工作方案11

  为进一步规范学校内部管理,坚持按劳分配、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充分发挥劳动分配的激励功能,强化考核,注重实绩,使学校分配与业绩、贡献挂钩,向教学一线的教师及责重岗位倾斜,充分调动教职工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根据城盐市人事局、财政局、教育局《关于印发<城盐市市直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实施办法>的通知》(盐人发[20xx]34号)、《关于市直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实施细则》(盐人发[20xx]35号)和城盐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城盐市市直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绩效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盐教人[20xx]3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的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服务和促进义务教育的科学发展为目标,以提高教师队伍素质为核心,以促进教师绩效为导向,着力构建符合教育教学和教师成长规律、导向明确、标准科学、体系完善的教师绩效考核评价制度,全面考核教师的德、能、勤、绩,建立健全对教师的激励约束机制,全面提高我校的教育教学质量。

  二、基本原则

  (一)尊重规律、以人为本。尊重教育规律,尊重教师的主体地位,充分体现教师教书育人工作的专业性、实践性、长期性特点。

  (二)以德为先、注重实绩。完善绩效考核内容,把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和师德放在首位,注重学校全面发展和教师履行岗位职责的实际表现和贡献。

  (三)激励先进、促进发展。鼓励教师全身心投入教书育人工作,引导教师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教育教学能力,促进教育均衡发展。

  (四)客观公正、简便易行。坚持实事求是、民主公开,科学合理、程序规范,讲求实效、力戒繁琐。

  三、考核范围与对象

  按国家规定执行事业单位岗位绩效工资制度的正式工作人员。

  四、考核发放项目

  (I)基础性绩效考核

  按上级有关文件规定:占绩效工资总量70%的基础性绩效工资,与年度考核结合进行。学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的,按月发放。学年度考核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等次的,自考核结果审核备案次月起分别停发3个月、6个月岗位津贴,生活补贴按原标准发放。学年度考核为不计考核等次(见习期满外)的,自考核结果审核备案次月起停发3个月岗位津贴,生活补贴按原标准发放。

  (II)奖励性绩效考核

  按上级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本校实际,将奖励性绩效考核内容分为基本奖励性绩效和考核奖励性绩效两部分。对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学校规定工作量的教职工发放基本奖励性绩效工资。学校根据不同人员和岗位性质,在考核奖励性绩效考核工资中,设立师德奖、骨干教师津贴、工作量津贴、管理津贴、出勤津贴、工作效果奖、特殊贡献奖、年度考核奖等奖励性绩效考核项目。

  奖励性绩效工资由学校按既定的绩效工资考核实施方案考核后,分春学期(1-6月份)、秋学期(7-12月份)两次(其中班主任考核按月进行)造册,经市教育局人事处审批后报市财政局,直接发放给本人或划入个人工资银行账户。

  (一)基本奖励性绩效工资(约占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的20%)

  对服从学校工作安排,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学校额定工作量的教职工全额发放基本奖励性绩效工资。未能履行岗位职责完成规定工作量的,由考核小组认定基本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发放标准。

  基本奖励性绩效工资=(全校年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考核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考核人数。

  (二)考核奖励性绩效工资

  1、师德奖。 (约占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的5%)

  ⑴师德奖设优秀(占10%)、良好、一般、较差四个等第。

  ⑵考核办法:对照《城盐市第三中学师德考核办法》,每学年末组织对全体教职工进行测评。

  凡“总体评价”中“优秀”的,发放720元师德奖;

  凡“总体评价”中“良好”率达80%的,发放600元师德奖;

  凡“总体评价”中“一般”率达70%的,发放480元师德奖;

  凡“总体评价”中“较差”率达30%,全额扣除师德奖。

  2、骨干教师津贴。(约占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的1%)

  对获得教育主管人事部门评定的,且常年工作在教学一线工作,经学校考核分别给予一定的津贴。具体如下:特级教师20xx元/年、市名教师1500元/年、市学科带头人600元/年、市教学能手500元/年、市直学科带头人400元/年、市直教学能手和市教坛新秀300元/年。

  3、工作量津贴。(约占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的40%)

  ⑴标准课时。

  全体教学人员的额定满工作量标准,根据省教委苏教人(1994)44号文件精神以及新课程标准,结合我校实际,教师满工作量课时标准如下:(若有新标准以后再调整)。

  学科语、数、外物、化政史地生信音体美劳

  额定

  周课时10121314

  课时系数15/610/135/7

  ⑵工作量补贴标准。(单位:标准课时/周)

  ①各部门干事及网络管理员每周补贴4个标准课时。

  ②教研组长每周补贴1个标准课时、备课组长每周补贴0.5标准课时。

  ③负责学校宣传工作的,根据工作量情况,每周补贴1—2个标准课时。

  ④跨头教案津贴:不同学科跨头,每一份教案补贴0.3学科课时;同学科跨头,每一份教案补贴0.25学科课时。

  ⑤实验室工作量补贴:各实验室保管员每周补贴1个标准课时,物理实验员补贴每周补贴3个标准课时,化学实验员每周补贴2个标准课时,生物实验员每周补贴2个标准课时,艺术器材保管员每周补贴0.5个标准课时。(实验员绩效考核由教务处负责)

  ⑥辅导课(含国防教育、健康教育课等)每节折算为0.5标准课时。

  ⑦期中、期末命题,语、数、外每科补贴4标准课时、其他学科每科补贴2.5标准课时。

  ⑧出操、跑步全部到位的体育教师每周补贴1学科课时。

  ⑨对老教师的工作量,学校视其实际情况给予适当照顾。a、男教师年龄达54周岁、56周岁、58周岁,女教师年龄达49周岁、51周岁、53周岁,每周分别加标准课时3课时、5课时、7课时。(上半年出生的,从春学期开始享受;下半年出生的,从秋学期开始享受。)b、对于服从学校分工并完成一定工作量的老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亦可享受除管理津贴、骨干教师津贴之外的平均数。(享受了平均数的老教师,不再参与基础性、奖励性绩效考核。)

  ⑩其他工作,工作量补贴标准由考核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⑶工作量的计算方法。

  ①教学人员月工作津贴=(月实际学科课时数×课时系数×12元×k1)+补贴的标准课时数×12元(k1为职称岗位系数,初级1.0,中级1.05,高级1.1)

  ②后勤人员月工作津贴=教学人员实际课时数月平均工作津贴×k2(岗位系数,初、中级工0.95,高级工1.00,技师1.05。财会人员按职称岗位系数计算)

  4、管理津贴。(约占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的12%)

  (1)中层管理津贴。考核对象为学校中层干部。津贴发放标准:中层正职为350元/月,中层副职为300元/月。考核办法:每学期由校长室组织测评综合考核(校级领导班子占权重50%,教职工占权重30%,互评20%),凡考核为“优秀”的(权重占参评人数的20%),发放110%管理津贴;凡“总体评价”中“良好”率达80%的,发放100%管理津贴;凡“总体评价”中“一般”率达70%的,发放80%管理津贴;凡“总体评价”中“较差”率达30%,全额扣除管理津贴。(中层干部原则上不安排满工作量,工作量按实计算)

  (2)班主任津贴。

  班主任津贴每年发放12个月,每月300元,其中:学期内按实际担任班主任时间逐月考核发放,余额作为班主任的综合考核奖励发放。具体考核发放由政教处负责。

  (3)兼职管理岗位津贴兼职管理岗位津贴按兼职岗位津贴的20%标准发放。

  5、出勤津贴。(约占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的10%)

  ⑴出勤津贴标准为100元/月。

  ⑵考核内容:上、下班、升旗、会议、集体活动、各类请假等。

  ⑶发放细则:

  ①全月出满勤,全额发放出勤津贴。

  ②凡在学校规定的工作时间内,每迟到、早退或中途无故离岗位1次,教职工扣发津贴10元,干部扣发津贴15元;上课、教研活动迟到、早退或中途离开课堂1次,扣发津贴15元;升旗仪式、会议以及其他集体活动迟到1次扣10元,无故缺席1次,扣15元。

  ③旷课1节,扣发100%月出勤津贴、扣发20%师德奖;旷课2节,扣发100%月出勤津贴、扣发50%师德奖;旷职半天(不含旷课)及以上,扣发100%月出勤津贴,扣发10%师德奖;旷职旷课半天,除扣发100%月出勤津贴外,还不享受全年师德奖;旷职旷课一天及以上,除扣发100%月出勤津贴外,还不享受全年师德奖和扣发10%年度考核奖。

  ④事假月累计3天以内,每天扣发津贴10元,从第4天起每天扣发津贴20元。

  ⑤病假参照医改有关文件精神,分30周岁以下;31—45周岁;男46—56周岁、女46-51周岁;男57周岁、女52周岁。以上四个年龄段,月累计病假分别达1、2、3、5天后,每超过一天扣津贴10元;住院病人折半计算;因公负伤,重病患者,原则上不扣发工作规范津贴。其他长病假,按省人通[1998]130号文执行。

  ⑥婚丧假和生育假按国家有关文件精神执行。

  ⑦公假。经学校批准参加校外教研活动及公务活动的教职工,规定活动时间按公假处理。

  ⑷关于考勤的说明:

  ①考勤时间:所有教职工按作息时间表规定的时间考勤。

  ②请假办法:各类请假,如担任课务的须到教导处、其他人员须到总务处填写请假条,调整课务或安排好工作,经相关程序(半天以内的由教导主任或总务主任审批;半天以上三天以内的由分管校长审批;三天以上由校长审批)后送办公室备案。如遇特殊情况不能及时履行书面请假手续的,必须委托年级、处室负责人代为书面请假,否则作旷职处理,假满后尚需续假者,须按原请假程序补办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

  6、工作效果奖。(约占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的7%)

  ⑴教学效果奖。具体由教务处牵头负责制定考核细则,报校长室审批后,按学期(期中、期末)考核,经公示无异议后,按学年结算发放。

  ⑵后勤服务管理奖。后勤服务人员、专职教辅人员履行年度岗位职责好,教职工、中层干部、校级领导测评满意率达90%以上的,年终可获得600-1000元不等的奖励。具体由总务处负责制定考核细则,报校长室审批确定。

  ⑶竞赛奖。

  ①教师参加教学竞赛获奖,按下表所列金额奖励。

  Ⅰ优质课类

  奖项类别全国全省全市市直校内

  一等奖(或第一名)xxxxx

  二等奖(或第二名)xxxxx

  三等奖(或第三名)xxxxx

  Ⅱ课件、命题、教案设计、知识竞赛类

  奖项类别全国全省全市市直校内

  一等奖(或第一名)xxxxx

  二等奖(或第二名)xxxxx

  三等奖(或第三名)xxxxx

  ②教师参加教学论文竞赛获奖(不含二级委员会和非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各类竞赛),按下表所列金额奖励:(每人累计最高限1000元)

  奖项类别全国全省全市市直校内

  一等奖(或第一名)xxxxx

  二等奖(或第二名)xxxxx

  三等奖(或第三名)xxxxx

  ③教师指导学生参加教育主管部门认定的竞赛活动获奖,按下表所列金额奖励指导教师(集体获奖2--5倍发放):(每位教师指导若干名学生获奖,只取前3名)

  奖项类别全国全省全市市直

  一等奖(或第一名)xxxxxx

  二等奖(或第二名)xxxxxx

  三等奖(或第三名)xxxxxx

  ④教改教研奖。

  根据课题级别不同,凭结题验收证书,给予一次性奖励。其中,市级课题500元,省级课题1000元,国家级课题xxxx元。奖金由考核小组根据情况确定后课题组负责人根据课题组人员贡献情况进行分配。

  ⑤论文奖。

  教职工在国家、省、市级报刊杂志上发表教育教学论文,凭用稿稿酬单,学校分别给予3倍、2倍、1倍于稿酬的奖励。在市级以上公开发行的报刊上宣传报道学校工作的,凭用稿稿酬单,学校给予撰稿人等同稿酬的奖励,每人累计最高限1000元。

  7、特殊贡献奖。(约占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的4%)

  ⑴对学校发展做出贡献的个人、部门,根据当年度贡献大小,由考核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发放一定数额的奖金。

  ⑵在学校组织的集体活动做出贡献的个人、部门,由考核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发放一定数额的津贴补助。

  ⑶节假日值班。

  8、年度考核奖。(约占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的1%)

  在学年度考核中,优秀等第的每人发放300元年度考核奖,合格等第的每人发放100元年度考核奖,基本合格和不合格等第的不享受年度考核奖。

  五、考核的组织

  学校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绩效工资考核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本校教职工绩效工资考核办法并组织实施。领导小组由校级领导班子成员、工会主席、学校有关部门部门负责人、教职工代表等人组成。绩效工资考核实施办法在广泛征求教职工意见,并经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学校考核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并报市教育局批准后执行。

  六、说明

  1、每年暑期7、8两个月奖励性绩效工资的考核发放,与临时指令性工作挂钩,由相关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并请示校长室同意,具体安排有关工作,考核后发放。

  2、凡教职工单位变动从批准使用新单位编制的下月起由新单位按绩效工资管理考核的具体实施方案执行绩效工资。

  3、凡达到退休年龄的教职工,从办理退休的下月起不再列入执行绩效工资管理,提前退休、辞退、终止或解除聘任合同的教职工等从办理有关手续的下月起不再列入执行绩效工资管理。

  4、凡新招录(聘)的.教职工从批准使用单位的当月起执行绩效工资。

  5、经教育局同意正在脱产进修人员享受基础性绩效工资,不享受奖励性绩效工资。

  6、外借人员按满负荷工作量计算。

  7、教职工在拒聘、缓聘、自动离职期间,两个月内的,不享受奖励性绩效工资,基础性绩效工资只发“生活补贴”。两个月后仍不能应聘上岗或返岗的,停止发放全部绩效工资,并由校长会办决定其他处理措施。

  8、严重违背国家有关政策和校纪校规的,如无故旷课或旷职每学期累计达一周、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因教育教学方法失当给学校造成严重负面影响、涉足黄赌毒给学校造成严重影响或被政法机关处以拘留及其以上刑事处罚等,在职人员停发绩效工资、离退休人员停发离退休生活补贴。正在接受立案或停职审查的人员,停发奖励性绩效工资,基础性绩效工资按原享受标准继续发放,待审查结束作出结论后,再按有关规定办理。

  9、三种病(癌症、麻风、精神病)、长病人员(经教育部门组织参与相关部门鉴定确不能坚持教育教学工作的)享受基础性绩效工资,不享受奖励性绩效工资。因公伤残人员原则上不享受奖励性绩效工资。其他长期病假,按江苏省人事厅苏人通[xxxx]130号文件执行。

  10、教职工在法定休假期内、工伤治疗期间,基础性绩效工资全额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按我校的绩效工资考核实施方案执行。

  11、教职工连续事假一个月以内的,基础性绩效工资全额发放,连续事假超过一个月的,从第二个月起基础性绩效工资按50%发放,连续事假超过六个月的,从第七个月起停发基础性绩效工资。奖励性绩效工资按我校的绩效工资分配办法执行。

  12、教职工本人对考核结果如有异议,可以在接到考核结果通知之日起10日内向学校考核小组申请复核,考核小组应在接到申请复核之日起1个月内提出复核意见,经学校负责人批准后以书面形式通知本人。如教职工本人对复核结果仍有异议,向学校主管部门提出申诉。在复核申诉期间不停止对考核结果的执行。

  13、绩效考核结果也将作为岗位聘任、职务晋升、进修培训、表彰奖励等工作的重要依据。

  14、本方案在执行过程中,如遇疑难或不可预见的问题,由校长室会办决定。

  七、本方案经第四届教代会、工代会专题会议决议通过,于20xx年元月1日起执行。

  八、本方案解释权属校长室。

考核工作方案12

  一、培训目标:

  为了促进青年教师各项技能的不断提升,增强教师的教学技能,营造爱学习、敢拼搏、善思考的校园氛围,按照《江苏省基础教育青年教师教学基本功大赛规程》要求,在原先每学年开展教师基本功考核活动的基础上,特制订青年教师基本功大练兵活动方案,力求在短期内发现、培养和造就一批优秀青年教师,在县、市级参赛中出佳绩。

  二、培训对象:

  年龄在35岁之内的青年教师。

  三、培训、考核组成员:

  组长:

  成员:

  四、培训、考核要求:

  (一)通用技能

  1.钢笔字

  选手书写规定的内容,字体不限。时间是10分钟。

  2.讲故事比赛

  选手抽签选定故事内容,准备5分钟,要求声情并茂,语言流畅。

  3.教育活动设计和区角游戏活动设计

  在给定的题目中进行选择,独立完成教育教学活动设计和区角游戏活动设计。时间为2个小时。结束时,需要交设计文稿和电子稿。

  4.教育活动组织和对游戏活动的指导

  (1)上课形式是采用微型课。模拟教学的时间为15分钟。

  (2)选手回答评委关于区角游戏活动的1-2个问题,根据选手的回答评委就选手游戏活动指导能力进行打分。时间为10分钟。

  (二)专业技能

  1.专业理论

  在同一时段,采取闭卷、笔试的方式进行,时间为90分钟。内容包括教育学、心理学、游戏、科研方法、保育常识、教育法规等,要求选手注重理论和实践的结合。

  2.键盘弹唱(钢琴或手风琴)

  在规定曲目中现场抽签,经短时间准备后现场弹唱。要求:演奏方法正确,弹奏准确、流畅,准确把握音乐风格,具有一定的音乐表现力与感染力。

  3.绘画

  根据给定的主题,进行绘画。绘画时间为60分钟。

  4.儿童观察和教育案例评析

  (1)选手同时观看活动中的儿童(观看录像),要求写出不低于500字的记录和分析。时间为30分钟。(2)观察幼儿园教育活动实际情景(观看录像),运用教育理论加以分析。时间为40分钟。

  五、培训、考核时间安排

考核工作方案13

  根据《xxxx年州温市教育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直属学校教师和工作人员公告》,经教育局统一笔试、资格审查,现已确定各岗位数的1:3参加上课环节考核。为了保证招聘教师的质量,州温二中成立由杨晓燕、翁振辉、陈孟笛、潘智敏、林春、蔡丽素等6人组成的应届毕业生招聘领导小组,杨晓燕为组长。

  现制定如下考核工作方案。

  一、考核对象

  英语学科:zz

  科学学科:zz

  社会学科:zz

  二、考核程序办法

  (一)考核时间:7月17日下午

  (二)考核流程:

  1.对象通知:7月15日下午以电话方式通知各考核对象,各考核对象需短信回复确认。如因故不能如期参加考核的,也需以短信方式说明事由。

  2.集中抽签:7月17日上午10:30各对象统一集中行政楼四楼会议室,上交手机等通讯工具。抽签,确定上课节次。

  3.备课:各对象按抽签顺序依次提前1个半小时备课。可携带电脑但不允许上网,一经发现,取消资格。备课室设行政楼四楼会议室(内设摄像机)。封闭待考室设行政楼三楼校务室。

  4.上课:7月17日下午1:30开始,每节课40分钟。三门学科同时进行上课,全程录像。

  (三)成绩汇总:

  取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后的平均值,保留2位小数,汇总上报。

  三、该方案报批后,公示粘贴。

xx教育局

20xx年xx月xx日

考核工作方案14

  一、指导思想

  为加强我校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深化新课程改革,推进素质教育,健全和规范我校的市、区级骨干教师选拔、培养、管理和考核机制,充分发挥骨干教师在教书育人、教育科研、指导培养青年教师等方面的示范、引领与辐射作用,特制定本方案。

  二、考核对象

  在职、在岗的市级“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经区教委重新考核审定的区级“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以及区级学术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

  三、考核办法

  1、区级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由区教委、进修校等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考核。

  2、区级学术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考核评价由区人力社保局进行考核。

  3、市级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参照区级学术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的考核标准,原则上市级学科带头人考核标准与区学术技术带头人相当,市级骨干教师考核标准与区学术技术带头人后备人选相当,由学校进行考核。

  4、学校考核的人员,其考核工作由校长室统领,分管教学的副校长主抓,教科室负责材料核实并作出初评,将考核结果报校长办公会审定。

  5、考核时间为每学年一次,由上级主管部门考核的各类人员的考核结果,学校得到正式通知后予以公布,由学校考核的人员其考核结果在每一年的12月份公布。

  6、经过考核,等次被确定为“优”的,学校按相关文件标准给予一次性奖励:

  (1)市、区级学术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人民币500、300元;(另政府每月应有津贴)

  (2)市级“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人民币500、300元;(若政府每月有津贴则对优秀等级获得者的奖励与学术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同,无津贴则建议适当提高其标准)

  (3)区级“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人民币600、500元。(政府每月无津贴)

  以三年为一个周期,在周期内考核等次均在“合格”以上的人员,在年度考核、职级晋升、评先评优方面予以优先资格。

  7、经过考核,等次被确定为“不合格”的,相关主管部门将作出取消资格的处理,有政府补贴的将终止发放,不再享受相应荣誉的一切待遇。此外,学校还将取消其三年之内的年度考核优秀、职级晋升和评先评优的申报资格。

  四、考核内容及标准

  1、遵纪守法,模范遵守《中小学职业道德规范》和学校规章制度。分值5分。

  2、认真落实教学常规,优化学科教学工作流程。分值5分。

  3、服从学校工作安排,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完成教育教学目标任务,所教班级的成绩位于同年级同学科前列。分值10分。

  4、坚持教育教学创新,每学年在学校或区内上2节以上的研究课、示范课或观摩课。分值10分。

  5、积极参加学校教研活动,每学年在学校教研活动中作2次以上的书面专题发言,引领其他教师进行教育教学交流和探讨。分值10分。

  6、积极参加校本培训,每学年在校本培训中至少承担1次以上学术讲座或学术报告。分值10分。

  7、开展教育教学研究,每学年主研或参与一个教育教学课题研究。分值10分。

  8、撰写教育教学论文,每学年至少有1篇以上教育教学论文在区级以上的教育刊物上发表或在区以上教研会上交流发言或区级以上教育教学竞赛获奖1次以上。分值10分。分值10分。

  9、每学年至少帮带指导一名同校同学科的教师,并能使所帮带指导的教师的教育教学水平有所提高。分值10分。

  10、根据自己课堂教学实践,每学年写出5个教育教学案例分析。分值20分。

  区级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考核方式为教师述职自评、教研组测评、查看相关资料和学校考核评价等。考核得分在90分以上的为优秀,70—89分的为合格,60—69分的为基本合格,60分以下的为不合格。每学年7月,区教委将对学校考核结果进行复查年审。复查结果作为年审的依据。复查优秀的年审为优秀;复查合格的年审为合格;复查得分为60—69分的人员,区教委当年不予以年审,待下一学年其考核得分在70分以上时,一并复查年审;复查得分为60分以下的教师,年审为不合格。当年年审不合格的或三年都不予以年审的教师,将取消其区级骨干教师或学科带头人的资格。在五年一届的任期中,复查年审三年为优秀的或五年复查年审得分均在80分以上的骨干教师,将免试优先评审为下一届骨干教师。

  (一)考核评价内容

  1、思想品德

  主要由所在单位根据个人总结,结合平时表现,从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祖国、献身科学的敬业精神、团队精神、治学作风、遵纪守法等方面对区学术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进行全面客观评价。

  良好的思想品德是学术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必备的思想行为品德,对其评价实行思想品德一票否决制。

  2、业务素质

  (1)业务水平主要考察其基础理论知识、创新能力、科研设计、技术开发能力等,重点考察创新能力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2)学术(技术)能力主要考察其学科方向与技术领域建设、科技队伍建设、组织领导能力、协调能力等,重点考察学科方向与技术领域建设以及科技队伍建设。

  3、学术技术业绩

  主要对学术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所获得的科技成果、专利,所发表的论文、论著及其被采用情况,所主持或参加的全国性、国际性学术会议情况,所承担的项目(课题),所进行的科技成果转化取得的经济社会效益和人才培养情况等方面所取得的业绩贡献进行评价。

  (二)考核评价指标量化

  对学术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的考核评价得分实行基本分加量化得分的方法进行计算。

  1、每名考核评价对象基本分为0—30分,主要反映考核评价对象的思想品德、职业道德和行为操守,凡经查实有违法违纪、违背职业道德行为的,该项得分为零分,且本年度的考核评价等次定为“不合格”。

  2、量化得分按下列项目计算:

  (1)发表、交流本专业论文,国家级、省部级、区级第一作者每篇分别为30分、20分、10分,不是第一作者相应减5分。

  (2)获得国家级、省部级、区级科技成果奖,国家级、省部级、区级第一主研每项分别为60分、40分、20分,不是第一主研的相应减10分。

  (3)获得发明专利、外观设计、实用新型专利授权,发明专利、外观设计、实用新型专利第一主研每项分别为40分、30分、20分,不是第一主研的相应减10分。

  (4)获得新药、农作物新品种、工业新产品、软件产品认定、软件版权登记等,每项30分。

  (5)提出新的学术观点或解决重大技术关键,提出新的学术观点记15~40分,解决重大技术关键记20~50分。本项得分需要经过市级以上高层次专家或经有关技术部门确认,并提供相关证明。

  (6)撰写、参写并公开出版具有统一书号的学术专著或全国统编教材和主编、参编或翻译著作,以第一作者撰写的具有统一书号公开出版的学术专著或全国统编教材,每万字10分,超过5万字均记60分;与他人合著的公开出版的学术专著或全国统编教材,个人撰写的部份每万字6分,超过5万字均记30分;主编或翻译著作每部30分,副主编著作每部20分。

  (7)特邀到国内外大专院校、科研院所或各级党政群团部门、镇街等讲学,每次记5—20分,提供邀请报告才能记分。

  (8)申请到经政府或政府有关部门认定的国家、市、区重大科研项目、重大工程项目,国家、市、区每项分别为30分、20分、10分。

  (9)获得国外基金会和国际、国内有关组织资助金额人民币5万元以上记40分,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记30分,5000元以上记10分。

  (10)所领导或培养的研究技术队伍的数量有明显增长或质量有明显提高的记5—15分。

  (11)被选拔为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科学、技术、管理专家或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一、二层次人选记60分,享受国家政府特殊津贴人员或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三层次人选记50分,入选重庆市“322”人才工程一、二、三层次分别记40分、30分和20分,重庆市杰出专业技术人才和重庆市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记40分、优秀专业技术人才记30分。

  (12)获得国家级、省部级、区级各种荣誉称号分别记35分、25分、15分。

  (13)学校教师从事教学工作和培养学生获奖,及获奖层次、次数、等次等记10—30分。

  上述各项考核评价内容均须在考核评价的当年取得(以证书颁发日期或有关证明、报告载明的日期、期间为依据),被考核评价人应在《考核评价表》中对自评分作详细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考核评价等次一般按以下办法确定:59分以下为“不合格”,60—70分为“合格”,70—90分为“良”,90分以上为“优”。

考核工作方案15

  一、指导思想:

  以二0一四年县社工作方案为指导,以和谐创业、发展创新为总抓手,继续发扬“团结、勤奋、务实、创新”的精神,全面推进基层供销社事业的发展。

  二、原则:

  领导包片包乡,干部包乡协助;

  量化工作目标,实行百分考核;

  财务独立核算,实行自负盈亏;

  工资承包解决,实行自收自支;

  主任包干负责,确保目标实现。

  三、职责要求:

  1、积极化解本单位社会不稳定因素,主动配合县社处理各种矛盾纠纷,确保社会稳定、信访、安全生产为“零”的目标。

  2、完成县社分配的目标任务。

  3、完成县社下达的其他中心工作任务。

  4、按时参加会议,遵守县社的各项规章制度。

  5、加强资产管理,及时上交各种费用(房租、医保、社保、货款等)。

  6、加强网络、专业合作社、基层社建设发展、管理,配合迎接检查工作。

  四、目标任务:

  (一)农资以乡(镇)为单位,按一、二、三类分配各基层供销社任务

  1、复合肥销售。

  2、农药销售。

  (二)烟花爆竹以乡(镇)为单位,任务分配另下发文件。

  (三)再生资源任务

  各基层社新增再生资源回收网点1个以上见附表(2)。

  五、考核与考核办法:

  (一)考核

  1、实行百分制考核。

  2、每月以奖代补工资主任300元,付主任150元进行考核。

  3、90分为达标,可获得各项任务考核奖,并可以参加评先,超百分进行奖励,每超1分奖100元。89分以下—70分按比例扣分。69分以下对该社主任进行降职或免职处理。

  4、年终由县社组织考核组对基层社进行考评记分。

  (二)考核办法。

  1、目标任务70分。

  ①完成烟花爆竹任务40分

  A、完成烟花爆竹销售任务90%以上30分;70%-89%按比例计分;69%以下不计分;各乡镇完成任务数按各乡镇网点计算。

  B、货款及时结清10分,在每年的4月份以前结清全部货款得满分,否则不计分。

  ②完成农资任务10分。

  A、完成复合肥及农药销售任务8分;

  B、货款及时回笼2分。

  ③完成再生资源任务5分。

  完成网点任务2分,为公司组织回收利用货源3分。

  ④资产管理15分(及时缴交房租9分、盘活资产、及时排查、及时处理安全隐患6分)。

  2、中心工作24分。

  ①社会稳定5分,信访工作5分,安全生产5分。

  A、社会稳定、信访工作,凡出现一次县级信访扣1分,县级上访扣1分,市级一次扣2分,省级以上该项工作不得分。

  B、安全生产工作出现事故视情况扣分。

  ②网络建设3分,基层供销社建设2分,专业合作社1分,其它中心工作3分(含配合迎接检查验收工作)共9分。

  3、管理制度6分。

  ①参加学习、会议3分;

  ②上交各种信息、材料、报表3分;

  六、奖罚措施:

  1、以奖代补工资300元/月,其中:主任200元/月、付主任100元/月,考核烟花爆竹销售,完成90%以上得回考核奖励;完成70%-89%的按比例发放;69%以下的不发

  2、完成了考核任务90%以上为达标,达标的,给予得回以奖代补工资100元/月,付主任50元/月,完成任务70%-89%按比例发放,69%以下的不发。

  3、完成了考核任务的由县社负责缴交主任、付主任社保、医保,70分以下的由个人缴交。

  4、对考核达标的基层社评出综合先进单位3个。

  5、烟花爆竹、农资其它奖励措施另行规定。

  七、加分项目:

  1、与当地政府关系密切,并获得当地党委政府表彰加5分。

  2、获得县直部门(本系统除外)表彰加6分。

  3、获得县委县政府表彰加8分。

  4、获得市级以上表彰加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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