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工作总结

时间:2023-01-11 17:14:26 工作总结 我要投稿

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工作总结15篇

  总结是在一段时间内对学习和工作生活等表现加以总结和概括的一种书面材料,它在我们的学习、工作中起到呈上启下的作用,不如立即行动起来写一份总结吧。那么总结有什么格式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工作总结,欢迎大家分享。

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工作总结15篇

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工作总结1

  按照《关于印发的通知》文件精神的`要求,我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该项工作,组织镇安全生产办及相关部门认真开展,取得了一定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成立领导小组

  一是根据人员变动,调整了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各股室、大队、数管中心负责人为成员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二是及时召开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专题会,传达文件精神,部署春节期间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工作,细化工作任务,按照“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亲自抓,各股室大队具体负责”的责任体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原则,做好检查台账管理。

  二、强化宣传落实

  一是利用执法岗亭LED显示屏、局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号宣传普及安全知识。二是春节期间在政府广场、商业街、蓬莱公园等人员集中区张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禁止燃放孔明灯的通告22份。共劝导180余人次停止燃放孔明灯,销毁44起燃放或正要燃放的孔明灯。暂扣90余个孔明灯,制止随意燃放烟花爆竹20余起。

  三、狠抓工作落实

  (一)我们按照“全面排查、重点整治、加强防范”工作思路,深入办公室、仓库、执法岗亭、机关食堂等各个隐患部位,组织开展火宅隐患排查4次,对检查发现的电路老化1处进行了及时更换。

  (二)对夜市烧烤进行集中整治,全面清理辖区炭烤炉具,动员业主更换老化电线以及环保无烟烤具。截至目前已完成环保无烟烤具41户。

  (三)针对辖区内焚烧垃圾、烟熏食品等行为及时进行制止,共制止焚烧垃圾16起,烟熏食品96起。

  (四)及时查处了占用消防通道、小区大门的占道经营、堆放杂物行为21起,实现了各类消防隐患100%的整改率。

  (五)大年三十上午,县执法局组织执法人员60余人会同消防、公安、社区等部门对熊家大湾市民祭祖烧纸引发的山火进行扑灭。春节期间,县执法局共协助相关部门扑灭野火3起。

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工作总结12

  为进一步加强我局今冬明春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严防各类事故发生,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20xx年元旦和春节期间林区安全生产形势稳定,根据《自治区安委办公室关于切实加强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宁安办〔20xx〕160号)和《固原市今冬明春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固政办函〔20xx〕98号)文件精神,我局认真组织开展了“今冬明春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现将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高度重视专项行动

  成立了以分管领导任组长;局安全办主任任副组长;局属各科室、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六盘山林业局“今冬明春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安全办,具体负责领导、指导、督查工作开展与落实;局安全办及时转发《固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固原市今冬明春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研究部署工作,进一步明确责任把加强烟花爆竹专项整治行动工作作为一项紧迫的政治任务,确保了林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加强监管,杜绝烟花爆竹燃放

  (一)对居住在林区周边和在林区周围上坟烧纸的群众,积极宣传教育,使周边群众自觉配合森林防火工作,做到不在林区内或周围燃放烟花爆竹、不在可燃物集聚的区域燃放烟花爆竹。

  (二)积极梳理排查,要准确掌握辖区坟头墓地分布情况,集中力量安排护林人员对除夕上坟烧纸的群众全程监管,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确保了林区安全。

  (三)加强重点时段,重要区域管控,重点管控大年三十、正月初一、正月十五等时段烟花爆竹的燃放;重点管控群众居住集中的区域地段;重点管控儿童、智障及流浪人员等特殊群体,坚决禁止闲杂人员进入林区。

  三、坚强宣传,营造浓厚整治氛围

  加大新《安全生产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森林防火“十不准”》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力度。充分结合局属各单位日常工作宣传,加强宣传工作。同时通过张贴公告、利用宣传车、设立固定宣传牌、悬挂条幅、发放宣传品等多种形式进行宣传,积极营造浓厚氛围。深入宣传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擅自储存、违法燃放等违法违规行为的严重性和危险性,强化群众举报意识。设立举报电话,建立举报奖励制度,动员人民群众力量,做到群防群治。

  通过此次专项整治行动工作的开展,进一步消除了烟花爆竹安全隐患,确保了林区资源安全

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工作总结13

  为认真做好20xx年四季度至20xx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经营旺季安全生产工作,严厉打击烟花爆竹非法违法行为,防范化解安全风险,严防安全事故发生,确保烟花爆竹生产经营旺季安全形势稳定。按照市应急局《天门市烟花爆竹旺季安全执法工作方案》要求,现将烟花爆竹旺季安全执法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强化责任意识,稳控安全大局

  烟花爆竹经营旺季安全工作关系群众的切身利益和经济社会稳定,我镇第一时间召开工作会议,传达学习市应急局《天门市烟花爆竹旺季安全执法工作方案》文件精神,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和“三个必须”要求,形成以分管领导亲自抓、安监办具体抓、派出所、市场监督管理所等各部门配合抓的联动格局,坚持底线思维,增强忧患意识,并制定《蒋场镇烟花爆竹旺季安全执法工作方案》,以严谨的标准、严格的监管、严厉的处罚严防安全事故发生,确保烟花爆竹生产经营旺季安全形势稳定、镇域安全大局稳中向好。

  二、聚焦宣传教育,提高安全意识

  一是12月1日召开烟花爆竹销售旺季安全执法工作会议,部分烟花爆竹经营点(店)负责人参会,会上分管领导强调烟花爆竹销售旺季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要求各烟花爆竹经营店(点)负责人严格落实安全主体责任,积极开展自查自纠,坚持安全发展,并现场签订烟花爆竹经营点(店)安全生产承诺书10余份,发放消防宣传海报100余份;二是以12月4日“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为依托,在镇十字路口发放消防宣传手册和《致烟花爆竹零售经营户的一封信》,大大提升了烟花爆竹经营户的消防安全意识和防范水平,做到安全经营,保障旺季平安。

  三、严格执法检查,消除安全隐患

  12月9日,在市安委会烟花爆竹专项整治工作督导小组带领下,对我镇现有烟花爆竹经营户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查看门店烟花爆竹存量情况、灭火器运转情况、安全制度和警示标志情况,对排查出的隐患问题口头指出,并现场填写《天门市烟花爆竹零售店安全检查表》交由负责人签字、安监办存档。

  12月31日、1月30日,镇安委会组织各专业委员会先后开展元旦、春节节前安全生产大检查,镇安监办对烟花爆竹行业存在的问题继续进行排查整治,共下达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6份,签订消防安全承诺书16份。

  下一步我镇将认真整改大检查行动中发现的问题,督促相关零售店认真落实整改责任,确保问题隐患整改销号;继续深化零售经营安全专项治理,严格实施许可准入,落实零售店(点)基本安全条件,规范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申请办理发放关卡;完善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机制,联合执法形成合力,严防烟花爆竹各类事故发生,确保我镇烟花爆竹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工作总结14

  为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工作,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我镇对辖区内长期进行烟花爆竹经营的经营点进行了大检查,现将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xx年我镇根据相关要求,制定了烟花爆竹发展规划,按照规划,对辖区烟花爆竹经营(零售)点进行了重新布镇,全镇共设烟花爆竹经营(零售)点24处,都取得了《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现有经营(零售)点24家。

  二、安全大检查情况

  烟花爆竹安全大检查是维护社会稳定,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一项基本性工作,为了把这次大检查工作抓好、抓实,镇领导高度重视,作了安排部署,并要求在思想上不松懈,工作上不疏忽,措施上不软化。

  按照这次大检查的工作要求,我镇安全办工作人员深入到24家经营点进行了现场检查,主要检查了经营户烟花爆竹的进货渠道是否合法,消防器材是否配备并在有效期内,是否有相关的规章制度和安全警示标志,经营人员是否经过培训合格等。

  检查中未发现长期经营户超量库存烟花爆竹。

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工作总结15

  XX区20xx年烟花爆竹销售安全监管工作,在市局的统一部署下,在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领导和各街道、相关部门的积极参与和密切配合下,通过严格许可审批,从严管理和规范销售行为,强化联合执法,严厉打击各种违法行为,有效地维护了烟花爆竹销售市场秩序,整个销售期安全平稳,继续保持烟花爆竹销售安全零事故的良好势头。现将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在20xx年的烟花爆竹销售审批工作中,我区严格按照"保障安全、统一规划、合理布局、总量控制、适度竞争"的原则,严把市场准入关。整个销售期全区销售点共126家,其中常年零售点10家,春节期间审批许可的临时销售点116家,销售点布局:农村片55个(含10个常年销售单位),城市片71个;组织对130家申请单位进行安全培训,培训从业人员260人;在销售安全监管工作中通过加大宣传力度、领导带队检查、积极开展联合执法、开展专项行动等措施,维护了烟花爆竹销售市场的良好秩序。

  二、主要做法

  为全面做好20xx年春节期间我区烟花爆竹销售的安全监管工作,最大限度地遏制烟花爆竹燃爆事故的发生,保护全区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针对我区地域面积大,销售单位数量多、分布广,监管力量相对不足的实际,我区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做好安全管理工作: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周密布署。成立了由主管区长任组长,区安监局局长姜浩为副组长,各街道、相关部门主管领导为成员的烟花爆竹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加强了对烟花爆竹销售行政许可和安全监管工作的领导。领导小组召开了专题会议,对烟花爆竹监管和联合执法工作进行了周密的部署,制定了工作方案,明确了职责分工,落实了各部门、各街道的职责。各牵头部门、各街道按照职责分工分别制定了联合执法行动方案和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分管区长3次亲自带队检查烟花爆竹销售安全工作,在农历小年、腊月二十八至三十和元宵节销售高峰期,局领导班子带队分成3组检查,各街道也分别由主管领导带队检查,保证了销售旺季的安全,为全区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领导保障。

  二是严格审批,控制销售点数量。

  今年XX区共收到烟花爆竹申请144份,为严格控制销售审批数量,合理布局,根据我区的实际,在市局规定的审批条件基础上,提高了市场准入的条件,继续坚持高标准、严要求,迎客路为我区唯一一条迎宾线路,是外地人看大连的一个重要窗口,我区仍将"迎客路主干道两侧临街店面不设置烟花爆竹销售点"做为一项审批要求,全区126家审批许可的销售点无不符合《消防法》规定的问题。

  在审批工作中我们主要把握以下4个环节:一是严格审批条件关。对销售点使用面积低于15平、卖场与居民住宅楼为一体建筑、库房在居民区内、营业执照不符合要求的申请单位坚决不予审批;二是把好现场审查关。我们联合街道安监站对所有申请单位逐一进行现场审查拍照,联合区城建局对临时占道设置轻体房的销售点进行审查;三是把好培训考试关。对于培训考试不合格的单位坚决不予审批;四是把好许可关。每一家销售单位都要由局务会集体讨论通过,获得许可的销售点向区安监局递交安全经营承诺书,做出了安全经营承诺。

  三是广泛宣教,营造安全氛围

  整个销售期间,全区加大了烟花爆竹安全知识宣传力度。区安监局印发《XX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180份,通过各街道、社区居民委发放张贴宣传画200余张,传单5000张,张贴通告1000份,利用报、窗、栏等形式发动全方位的宣传。

  四是突出重点,提高监管实效。

  全区的烟花爆竹监管工作,在做好对销售点的常态管理的同时,突出监管重点。一是确定重点时间段(腊月小年当日、腊月28至30三天、正月15当日),加大执法力量,多组分片检查;二是划定重点地区,将泉水街道、山东路地区、泡崖街道区域划定为今年安全监管的重点地区,加强对这些区域的执法检查;三是列出重点监管的销售网点,要求这些销售点写出书面的安全经营保证,提高其自我约束力。通过这些措施,有效地规范了经营行为,全区经营秩序有了更明显的提高。

  五是推行联合执法机制,形成监管合力,深入开展打非专项整治和烟花爆竹安全大检查行动。

  按照"政府牵头、部门联动、联合执法、共同打击"的原则,根据职责分工,分别由区安监局牵头成立了3个联合执法检查组,组织开展道路运输、打击非法贮存、打击非法销售专项执法行动。整个销售期,由区安监局组织协调,开展了较大规模的联合执法行动4次,全区共出动警力630人次,出动检查车辆200台次,在重点路段设卡检查运输车辆300台次,共取缔非法销售点7个。各街道也分别成立了由安监站、辖区派出所、辖区工商所和行政执法队组成的联合执法小组,开展辖区内的联合执法行动30余次,共取缔非法销售点19个,在打击非法销售方面取得了显著的成效,有效地遏制了违法违规行为,维护了市场秩序,辖区内非法贮存非法销售行为明显减少。

  六是从严管理,加大打击力度。

  一是加强日常监管。进入销售期后,区安监局成立了两个烟花爆竹执法检查组,每组3人,开展执法检查,销售旺季,全局人员由局领导班子成员带队分三组检查;各街道在腊月小年至腊月30,每天检查辖区销售点2遍。整个销售期,区安监局和各街道安监站共检查销售点2965家次,现场整改安全隐患215项,对1家严重违规的销售点下达了《责令改正指令书》并立案处罚。二是保证较高数额的风险抵押金。我区今年的风险抵押金继续保持往年的5万元数额,有效地约束了销售点自觉守法经营行为,对规范市场经营行为起到了明显的促进作用。三是对销售点电气消防设施高标准、严要求,各销售点不仅按要求安装防爆灯和防爆开关,配置水桶和砂子,在电线敷设方面要求全部穿管或使用符合要求的电缆线。

  七是严格执行零储存规定,加强销售期结束后剩余烟花爆竹的安全监管。

  为加强对销售单位剩余烟花爆竹的管理,确实使每个经营单位达到零贮存的规定要求,确保整个销售期的安全,我们提出了具体要求,各街道安监站组织对本辖区的烟花爆竹经营单位剩余烟花爆竹贮存情况进行集中检查,详细填写检查记录,由经营单位负责人签字后,由各销售点将检查记录以及卖场和库房照片上报区安监局备案,区安监局进行抽查,确认按规定贮存后再退还5万元风险抵押金。对违反规定未进行贮存的经营单位我局按规定处以5万元以下罚款。

  三、存在问题

  一是对个别非法销售行为缺乏有效的管理手段。金三角市场南门残疾人等共4处非法销售点多年来一直从事非法销售烟花爆竹销售,区安监局无采取强制措施的权力,辖区公安部门也担心对其采取行动会引发社会矛盾,使其多年来成为了钉子户,无法取缔,造成这条街的其它3户无证销售点也无法管理,也对旁边的合法经营业户造成了很大的冲击,给社会造成了一定的不良影响,其部分存放在旁边居民楼内的烟花爆竹和人员流动性大、密集,形成了很大的安全隐患。

  二是今年的销售管理过程中,由于公安部门加大了对烟花爆竹的管理,造成了辖区内烟花爆竹销售管理的"政出多处,多头执法"的混乱局面,销售业户感觉到销售市场的管理混乱。

  四、有关建议

  1、对于金三角非法销售钉子户,建议在下一年度由市安监局出面协调市治安支队联合取缔。

  2、针对今年销售管理的情况,建议市局在销售开始前,对轻体房的占道审批、公安部门的管理做好相关的协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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