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规章制度

时间:2022-07-29 20:16:40 规章制度 我要投稿

公司规章制度精选15篇

  随着社会不断地进步,越来越多地方需要用到制度,制度是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为了维护正常的工作、劳动、学习、生活的秩序,保证国家各项政策的顺利执行和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依照法律、法令、政策而制订的具有法规性或指导性与约束力的应用文。那么制度怎么拟定才能发挥它最大的作用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公司规章制度,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公司规章制度精选15篇

公司规章制度1

  公司员工上班期间严格执行考勤制度,本制度适用于我公司一般员工至部门经理。

  一、时间

  1、公司行政班实行每周5天工作制,目前执行

  上午8:30——12:00

  下午15:00——18:30

  2、保洁员:7:30

  二、违纪界定。

  员工违纪分为:迟到、早退、旷工、脱岗和睡岗等五种,管理程序如下:

  迟到:指未按规定达到工作岗位(或作业地点);迟到30分钟以内的`,扣绩效工作目标分1分;迟到30分钟至1小时扣2分;迟到一小时的为旷工;

  早退:指提前离开工作岗位下班;早退30分钟以内,每次扣绩效分1分;60分钟以上按旷工半天处理。

  旷工:指未经同意或按规定程序办理请假手续而未正常上班的;旷工半天扣绩效分3分。

  脱岗:指员工在上班期间未履行任何手续擅自离开工作岗位的,脱岗一次扣绩效1分。

  睡岗:指员工在上班期间打瞌睡的,睡岗一次扣绩效分1分;造成重损失的,由责任人自行承担。

  三、请假制度

  假别分为:病假、事假、婚假、产假、工伤假、丧假等七种。

  病假:指员工生病必须进行治疗而请的假别;病假必须持县级以上医院证明,无有效证明按旷工处理。

  事假:指员工因事必须亲自办理而请的'假别;但全年事假累计不得超过30天,超过天数按旷工处理。

  婚假:指员工达到法定结婚年龄并办理结婚证明而请的假别;

  工伤假: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丧假:指员工父母、配偶父母、配偶、子女等因病伤亡而请的假别;丧假期间工资照发。

  四、批假权限

  1天以上由部门负责人批准;分公司经理审批,请假手续送综合部管理员通过OA报分公司处备案。

  所有假别都必须由本人书面填写请假单,并按规定程序履行签字手续后方为有效假别;特殊情况必须来电、函请示,并于事后一日内补办手续方为有效假别;未按规定执行一律视为旷工。

  五、考勤登记。

  公司实行每日签到制度,员工每天上班、下班需签字,行政人员每日早上一次下午一次,客户经理及社区经理每日早上一次,晚上一次。

  六、外出

  1、员工上班直接在外公干的,或上班后外出公干的,外出前先由部门经理同意后方可外出。如没有得到部门经理确认私自外出的,视为旷工。

  2、员工未请假即不到岗或虽已事先知会公司但事后不按规定补办请假手续的视为旷工。

  七、加班

  1、公司要求员工在正常工作时间内努力工作,提高工作效率,按时完成规定的任务,不提倡加班。特殊情况非加班不可的,必须填写《加班审批表》,部门经理签字后报公司分管领导批准。未经批准,公司一律不予承认加班。

  2、经过批准的加班,综合部按月进行统计结算。所有加班首先必须抵冲病、事假,有一天抵冲一天,多余部分由公司发给加班工资,不作调休处理。

  八、出差

  员工出差,应事先在OA中填写工单,由经理签署意见批准,以便联络。

公司规章制度2

  目前,快递行业市场化运作,在我市还处于一个初级阶段。由于政府对快递行业没有相应的监管机制,缺乏规范管理。从而使快递行业形成了一个无序的竞争市场。作为快递公司想要在这恶劣的竞争环境中生存,就必须以高品质的服务和低价位的资费在行业中拼杀。其合法的利益在无序的市场竞争中难以确保。员工的付出和收入几成负比投资人的回报更是无从谈及。狭小的利润空间严重的束缚着公司的发展。再加上公司内部企业管理滞后,从业人员素质参差不齐服务流程没有规范操作程序无章可循不正之风在公司里泛滥等等外忧内患使公司的发展更是举步维艰,一个没有规章制度的企业就如同一个没有信号灯的十字路口,让人无所适从。

  随着市场的逐步规范将来必定会产生一个成熟的快递行业市场。最后能在这个市场里生存下来的快递公司,必定是高素质。高品质有实力的精英团队。我们公司虽有十的辉煌,但成就只能代表过去,问题却会影响未来。像目前这样混乱的局面发展下去,将来必定会被市场淘汰。

  为了巨龙公司的生存与发展,为了使投资人和全体员工的利益,本着对公司。员工及员工家庭负责的社会责任感,使公司目前的局面有重大的改观,公司决定分步骤的对公司进行整改,使其在新的一里以崭新的姿态和高品质的企业形象迎接更严峻的'挑战,让我们的公司在今后规范的市场里健康蓬勃发展

  在下面的制度中公司将会从员工的服务质量。人员素质和道德品质等方面作出适当的规范标准。在这里首先对其中的重要条款和敏感话题做一个解释性的说明。

  一娱乐活动:公司崇尚文明健康的娱乐活动,员工在辛苦工作一天或一周后聚在一起想放松一下喝点酒玩一玩是正常的,健康的娱乐活动能增进同事之间的感情,相互沟通能加深了解,业务知识也在交流中得到互补,这是无可厚非的。但是,聚众赌博而且以输赢为目的的通霄达旦的豪赌公司是绝对不允许的。同事之间应是和睦相处,情同手足。如此赌法无异同室操戈。许多员工靠这个血汗钱养家糊口,一旦输钱之后受到伤害的不仅是输钱者本人,他的家庭也同样受到无辜的伤害,公司也会受到牵连。输钱者要么向公司或员工之间借债要么挪用公司的现收款,更有甚者会将公司的现收款据为己有。长此以往公司谈何发展?凝聚力更是无从谈起。赌博这股歪风不杀行吗?

  二福利待遇问题:福利待遇问题是一个不容回避的现实问题,完善的福利待遇与一个企业的经济实力是分不开的。由于不合理的市场结构,使现行的收费标准在底线徘徊,狭小的利润空间使得员工的合法利益得不到保障,企业有心无力,员工心存抵触情绪,企业非常理解,同时也希望员工站在企业的角度换位思考,正视企业的处境,理解企业的难处。政府在福利这一块都是视国情而投入,更何况企业呢?

  要想有一个完善的员工福利待遇首要问题是强化企业管理用卓越的服务品质稳定现有客户,开拓新的市场。在市场中寻求机遇,在管理中挖掘潜力,夯实企业的基础使我们的服务更加规范,实力逐步增强,福利待遇逐步完善,使员工在巨龙公司这个大家庭里齐心协力,创美好未来!

公司规章制度3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章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定制定。

  第二条本章程条款与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三条本公司是由一个自然人/法人股东出资设立,为自然人/法人。

  独资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注:公司股东为自然人独资的,增加下款:

  本公司股东承诺:⑴在申请设立本公司前,未曾设立登记自然人独资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⑵只投资设立一个一人有限公司。⑶本公司不投资设立新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第二章公司名称和住所

  第四条公司名称:市和平钢材有限公司。

  第五条公司住所:市东道主路325号;

  邮政编码:529500。

  第三章公司经营范围

  第六条公司经营范围:钢材。

  公司经营范围用语不规范的,以登记机关根据前款加以规范、核准登记的为准。

  公司经营范围变更时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第四章公司注册资本

  第七条公司注册资本:20万元人民币。

  第五章股东姓名(或名称)

  第八条股东姓名(名称)莫金,

  住所(址):坎坷市可天区建山一路16号,证件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证件号码:220xx21655812194010

  第六章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

  第九条股东以货币出资20万元,总认缴出资2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00%;全部认缴出资在申请公司设立登记前一次足额缴纳。

  第七章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条股东享有下列权利:

  (一)依法享有资产收益、重大事项的决策和选择公司管理者等权利;

  (二)按《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转让和抵押所持有的股权;

  (三)对公司的业务、经营和财务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提出建议或质询;

  (四)查阅、复制公司章程、会议记录和财务会计报告;

  (五)在公司办理清算完毕后,享有剩余资产;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十一条股东应履行下列义务:

  (一)在申请公司设立登记前一次足额缴纳出资额;

  (二)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转移到公司名下的手续;

  (三)在公司办理清算时,以出资额对公司承担债务;

  (四)公司注册登记后,不得抽逃出资;

  (五)遵守公司章程;

  (六)支持公司的经营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议,促进公司业务发展。)

  第八章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第十二条公司不设股东会。

  第十三条股东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择和更换公司管理者,决定有关公司管理者的报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执行董事的工作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的'工作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定;

  (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定;

  (九)对公司合并、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定;

  (十)修改公司章程;

  (十一)对股权转让事项作出决定;

  (二)其他职权:股东作出前款决定时,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由股东签字后置备于公司。

  第十四条公司不设董事会,设执行董事一人,由股东任命产生。

  第十五条执行董事对股东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执行股东的决定,并向股东报告工作;

  (二)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

  (六)拟订公司合并、变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

  (七)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八)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决定其报酬事项;

  (九)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其他职权:。第十六条(执行)董事任期三年(每届任期不得超过三年)。任期届满,可以连选连任。

  第十七条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

  (一)召开董事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三日以前通知全体董事;

  (二)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召集和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召集和主持;

  (三)董事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四)董事会决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

  (五)董事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全体董事的百分之八十以上通过。

  第十八条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

  董事长由股东(任命)产生,任期三年(每届任期不得超过三年),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第十九条公司设经理一人,由股东(任命)产生。

  经理对股东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股东决定;

  (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公司不设监事会,设监事一人(注:须少于三人),由股东任命产生,每届任期三年。任期届满,连选可连任。(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财务负责人不得兼任监事。

  第二十一条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检查公司财务;

  (二)对(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决定的(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三)当(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四)向股东提出提案;

  (五)依照《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对(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六)其他职权:

  第九章公司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二条公司法定代表人由执行董事担任。

  第二十三条法定代表人行使下列职权:

  第十章股东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二十四条公司解散事由。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散:

  (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

  (二)股东决定解散;

  (三)因公司合并需要解散;

  (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五)人民法院依照《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的规定予以解散;

  (六)其他解散事由:。

  第二十五条公司清算办法。公司因《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一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情形而解散的,应按《公司法》规定进行清算。

  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

  第二十六条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或者有关主管机关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第十一章附则

  第二十七条公司的营业期限为十年,自公司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

  第二十八条本章程于20xx年二月二十八日订立,自公司登记机关核准公司设立登记之日起生效,修改亦同。

  第三十一条本章程未规定的事项,按《公司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公司规章制度4

  一、公司规章制度的重要性

  (一)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可以保障企业合法有序地运作,将纠纷降低到最低限度;

  (二)好的企业规章制度可以保障企业的运作有序化、规范化,降低企业经营运作成本;

  (三)规章制度可以防止管理的任意性,保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对职工来讲服从规章制度,比服从主管任意性的指挥更易于接受,制定和实施合理的规章制度能满足职工公平感的需要;

  (四)优秀的规章制度通过合理的设置权利义务责任,使职工能预测到自己的行为和努力的后果,激励员工为企业的目标和使命努力奋斗。

  (五)良好的规则制度为企业节约大量的人力物力为企业的正常运行提供保障。

  二、单位应如何制定规章制度

  在企业的人事行政管理中,规章制度起着重要的作用。规章制度是企业进行员工管理的重要依据。企业的规章制度的制定,目前的认识比较混乱,导致了部分企业在操作过程中无所适从。如果企业在规章制度制定中存在瑕疵,随着时间的推移,将会被逐渐放大,对以后的企业行政管理留下严重隐患。为了增强企业对规章制度制定的认识,特撰此文,仅供交流探讨与参考。

  (一)《劳动合同法》实施之前的法律规定及实务操作状况。

  《劳动法》的相关内容对规章制度制定作出了规定,但是很不明确,具体条文如下:“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和履行劳动义务。”但是究竟应怎样“依法建立”规章制度,却没有相关的法律规定。这导致了在企业的行政运作过程中,规章制度完全由企业单方面制定,进行简单宣传后马上实施。

  为了弥补《劳动法》的相关内容规定的不足,《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xx〕14号)》的相关内容规定:“用人单位根据《劳动法》的相关内容规定,通过民主程序制度的规定制度,不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及政策规定,并已向劳动者公示的,可以作为人民法院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依据。”依据这条规定,企业制定有效的规章制度,必须满足三个条件:民主制定、不违法、向劳动者公示。“民主程序”是什么程序?对此还是没有一种合理的具有可操作性的解释。

  在审判实践中,只要企业的规章制度只要不违法,并向劳动者公示,其效力都会得到认可。

  (二)《劳动合同法》对规章制度的规定及解释

  《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原文如下:

  第四条 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

  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

  在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实施过程中,工会或者职工认为不适当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通过协商予以修改完善。

  用人单位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

  解释:我们可以比较《劳动合同法》与《劳动法》的相关内容规定,可以发现除了个别标点外,是完全一致的。《劳动合同法》的相关内容规定的解释,补充了规章制度通过和修改的程序,并强调了用人单位要将规章制度进行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是对《劳动法》的补充和完善。该条规定很明确,但是“职工代表”应如何产生,仍然没有相关规定。

  (三)规章制度通过实务操作指引

  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应经过以下两个程序才能通过:

  1、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工会讨论不予认可);

  2、公司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制度最终方案(即需要公司代表、工会或职工代表双方均出席);

  实施以上两个程序要解决以下问题:职工代表的产生、会议过程的记录。

  职工代表应如何产生目前没有相关法律规定,但是劳动法规强调的是规章制度的民主通过,所以应由劳动者推举产生。产生的方式可以参照我国选举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的方式进行。对于一些比较大型的企业,也可以采用多级选举的方式。如先选举班组的代表,再班组代表推举出部门代表,由部门代表组成职工代表大会。采用多级选举的方式可以降低职工代表大会的人数,提高规章制度的通过效率。

  职工代表大会的讨论(程序1)以及与工会或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最终方案(程序2)的过程一定要有会议记录,并要求与会人员或参与协商人员的签名确认。

  规章制度通过后,用人单位还需要履行公示或者告知程序。公示和告知程序是很重要的环节,一个经过了民主程序制定的规章制度,如果没有履行公示或者告知程序,仍然不能作为用工管理的依据。注意,规章制度可以公示,也可以告知。实践中可以通过培训、张贴、向员工发放等方式。在操作中要注意保存向员工公示或告知的证据。培训要有培训记录、张贴要取得张贴的记录,向员工发放要有员工的签收。最有效的告知方式是向员工发放规章制度并要求员工签收。

  (四)规章制度制定中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1、规章制度要简明。

  对于劳动关系的管理,劳动法规中其实也有相关的规定,如果法律法规有规定的,直接按法律法规来执行就可以了,不需要写进规章制度中,以免造成规章制度过于繁杂。

  2、内容不违法。

  《劳动合同法》的相关内容的规定主要强调了规章制度通过的`民主程序,但是通过民主程序制定的规章制度同样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损害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否则不但不能约束员工,员工还可以以此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企业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

  (五)、广东省的操作实践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广东省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发出的《关于适用〈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劳动合同法〉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的相关内容规定如下:

  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法》实施前制定的规章制度,虽未经过《劳动合同法》的相关内容规定的民主程序,但内容未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及政策规定,并已向劳动者公示或告知的,可以作为用人单位用工管理的依据。

  《劳动合同法》实施后,用人单位制定、修改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未经过《劳动合同法》的相关内容规定的民主程序的,原则上不能作为用人单位用工管理的依据。从该条可以看出,该《指导意见》在事实上变通了《劳动合同法》的硬性规定,降低了企业用工管理的难度。使规章制度的审判实践又回到了只要不违法、向员工公示或告知之后就能得到认可的状况。虽然该意见还强调了“劳动者没有异议”的前提条件,但是发生争议时,如果劳动者主张有异议,需要由劳动者提供证据,这对劳动者而言是有很大难度的。

  广东省的《指导意见》在很大程度上变通了法律的规定,是平衡劳资双方权利义务的产物。该《指导意见》的相关内容明确规定“法律法规、司法解释有新规定的,按法律法规、司法解释的规定执行”。指导意见终归是指导意见,仅仅是一种审判实践中的倾向性政策,不是法律。如果有新的法律及司法解释的出台,还应按新的规则来处理。

  本律师的观点是,暂时没有条件严格按《劳动合同法》规定实施规章制度通过程序的,可以先做到规章制度不违法、并向员工公示或告知后实施。有条件的还必须按《劳动合同法》的规定通过民主程序制定。因为政策稳定性不如法律,如果目前实行的政策发生变化,肯定会对企业管理造成很大的冲击。严格按照法律来实施的管理,从来都是可以“以不变应万变”的。

  三、公司规章制度模板

  公司规章制度模板需要包含以下内容:

  (一)公司全体员工必须遵守公司章程,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决定。

  (二)公司倡导树立“一盘棋”思想,禁止任何部门、个人做有损公司利益、形象、声誉或破坏公司发展的事情。

  (三)公司通过发挥全体员工的积极性、创造性和提高全体员工的技术、管理、经营水平,不断完善公司的经营、管理体系,实行多种形式的责任制,不断壮大公司实力和提高经济效益。

  (四)公司提倡全体员工刻苦学习科学技术和文化知识,为员工提供学习、深造的条件和机会,努力提高员工的整体素质和水平,造就一支思想新、作风硬、业务强、技术精的员工队伍。

  (五)公司鼓励员工积极参与公司的决策和管理,鼓励员工发挥才智,提出合理化建议。

  (六)公司实行“岗薪制”的分配制度,为员工提供收入和福利保证,并随着经济效益的提高逐步提高员工各方面待遇;公司为员工提供平等的竞争环境和晋升机会;公司推行岗位责任制,实行考勤、考核制度,评先树优,对做出贡献者予以表彰、奖励。

  (七)公司提倡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提倡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倡导员工团结互助,同舟共济,发扬集体合作和集体创造精神,增强团体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八)员工必须维护公司纪律,对任何违反公司章程和各项规章制度的行为,都要予以追究。

公司规章制度5

  第一节、总则

  第一条、为了使员工对本公司简况、工作要求、奖惩办法等规定的了解,在工作中能认真执行,以维护生产经营、工作、生活的正常秩序,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制订本制度的指导思想:以生产经营为中心,坚持把加强思想政治工作与必要的行政手段、经济手段结合起来,培养和造就一支有理想、有道德、有素质、有纪律的员工队伍,充分发挥其积极性和创造性,保证企业和员工奋斗目标的实现。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全体员工。

  第四条、本制度可根据公司各阶段实际情况作修改、调整。

  第五条、凡进入本公司人员均应认真学习、自觉遵守。

  第二节、员工的权利和义务

  第一条、员工必须树立集体主义精神,关心和维护国家和企业的公共利益,忠于职守、快节奏、高质量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第二条、员工必须遵守本公司制订的各项规章制度,对规章制度有不同意见的,可以在执行制度的前提下,向有关部门直至公司总经理提出。

  第三条、员工对公司管理人员的工作有进行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管理人员的违法违章和失职行为有申诉、检举的权利。

  第三节、劳动合同

  第一条、公司实行劳动合同制度,凡公司员工均应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第二条、劳动合同由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委托代表人与员工本人签订,员工应仔细阅读并了解劳动合同文件内容,同意后方可签字。劳动合同一经签订即产生法律效力。

  第三条、员工入职前必须对员工家庭住址、通讯方式、健康情况等进行登记,并出具身份证原件、外来人员务工等证明,并保留员工身份证复印件以备入档;员工有病史或不适于高空作业、重体力活作业、特殊工种作业的,员工必须说明,员工不得谎报或隐瞒个人情况。

  第四条、新员工招聘,按招聘岗位的基本要求,坚持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并执行1至3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用工条件的,公司有权即时辞退。

  第五条、劳动合同期满,如企业生产经营需要,且经员工本人同意,可以续签劳动合同。

  第四节、纪律

  第一条、员工应自觉遵守劳动纪律,按时上下班,不准无故旷工、迟到、早退、工作时间不准擅自离岗和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第二条、员工应无条件服从工作分配和调动。

  第三条、员工必须高度集中精力,认真负责地进行工作,做到当日工作当日毕。

  第四条、员工应自觉遵守安全文明施工的各项规定生产,保持施工环境整洁有序,维护企业良好形象。

  第五条、员工应忠诚企业,严禁无中生有、谣言惑众、搬弄是非。

  第六条、同事间团结友善、互尊互重,发生矛盾找工地负责人协助解决;严禁相互谩骂、打架斗殴。

  第五节、考勤和请假制度

  第一条、上下班作息时间,根据生产经营实际需要和季节变换,由公司作出决定,并发书面通知执行。

  第二条、考勤由各班组长统一负责,员工必需当日和班组长核对好工日,每月做一次总核对,并签字认可。

  第三条、员工因病、因事请假,必须先提出书面申请,经所在班组负责人审核批准(急病、急事可事后补办请假手续)后方可离岗。

  第四条、员工因工受伤,需要休息,必须由事故发生部门写出书面报告,经公司办公室审核,确定工伤性质和伤残程度,报请公司总经理同意签字后,方可按工伤有关规定处理。

  第五条、凡未按以上规定办妥请假手续而不上班者或中途离岗者,一概以旷工论处。

  第六节、工资福利

  第一条、公司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最低工资的具体标准,按所在地政府劳动部门规定执行。

  第二条、员工工资由公司管理人员按员工职务、职称、劳动技能、工作态度、贡献大小综合评定。

  第三条、公司免费为员工提供宿舍。

  第七节、安全质量

  第一条、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由公司总经理全面负责,对出现重大事故的班组,应根据情节和损失程度,严格追究直接责任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并予以必要的经济处罚及相应的处分。

  第二条、员工在工作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各项安全操作规程,时刻牢记“安全至上”的原则,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认真听取公司的安全教育和班前讲话和安全技术交底,爱护并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和安全灭火设施,严禁违章指挥、违章作业。

  第三条、特种工种作业必须经职业部门考核,取得相应合格证书,并经所在班组负责人同意后方可上岗。

  第四条、严禁带病作业、酒后作业、超负荷作业。

  第五条、牢固树立“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方针,以国家规范和标准为施工准绳,坚持文明施工,精心施工,并在施工中服从甲方管理人员的质量要求、技术指导和工作安排。不得顶撞、谩骂甲方管理人员,如有争议,可找公司领导协调解决。

  第六条、严格把好质检关,前道工序未达到施工标准的,坚决不充许进入下道工序的施工。对发生质量事故的,一定要查明事故原因,并即时制订整改措施。

  第八节、卫生守则

  第一条、不乱倒饭菜、不乱扔杂物、不随处大小便。

  第二条、保持宿舍清洁有序,被子床单叠放整齐。

  第九节、奖惩制度

  第一条、本公司对全体员工实行有功者奖,有过者罚,奖罚分明制度。奖励坚持精神鼓励和物质鼓励相结合的办法。对犯有过失的员工,坚持思想教育和经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

  第二条、对以下员工,给予一次性奖励:

  1、维护本公司利益,使公司免遭经济或财产损失的,经公司核实确有其事,予以一次性奖励。

  2、提出并实施重大管理革新,经评定,确具有实用价值,能节约资金或提高效率的,予以一次性奖励。

  3、完成生产任务或工作任务、提高生产效率或者服务质量方面,做出显著成绩的,予以一次性奖励。

  4、对公司管理人员不称职行业进行举报,经公司核实属实,予以一次性奖励。

  5、见义勇为,对国家、社会做出贡献的,予以一次性奖励。

  6、其它应当给予奖励的;一次性奖励分为记功,授予“先进个人称号”等,在给予上述奖励时,同时发给一次性奖金,奖金最低不少于xx元,最高无限额。

  第三条、对有过失行为的员工,视情节轻重,给予经济处罚及相应的处分。经济处罚分为罚款,赔偿经济损失。处分分为警告、记过、开除。对于员工的经济处罚及相关处分,必须在弄清事实、证据确凿的基础上,严格按规定程序办理。

  第四条、对犯有以下过失行为的员工,分别给予以下罚款和赔偿经济损失的处罚。

  1、对犯有以下过失行为的员工,每发现一次罚款xx元:

  (1)早退或中途逗留在半小时之内的。

  (2)不戴安全帽、穿拖鞋、特种工作业不配戴防护用品的。

  (3)工作时有非工作性窜岗、脱岗或有嬉闹、闲谈的。

  (4)在工地上吸烟的。

  (5)在生活区乱倒饭菜、乱扔杂物、随处大小便的。

  2、对犯有以下过失行为的员工,每发现一次,罚xx元:

  (1)当月上班迟到,早退累计已达到三次,第三次及其以上的。

  (2)非电工人员,乱拉、乱开用电设备的。

  (3)非本设备操作人员,擅自动用该设备的。

  (4)非信号工作业人员,擅自动用信号标识指挥作业的。

  3、对犯有以下过失行为的员工,处予xxx—xxxx元的罚款:

  (1)随意挪用、损坏设备或安全器材的`。

  (2)顶撞、谩骂管理人员的。

  (3)在禁烟、禁火区未经主管领导同意,擅自明火的。

  (4)因工作失职,造成财产受损或失窃xxx元以下的。

  (5)发生质量事故,造成原材料浪费或其他经济损失在xxx元以下的,

  第五条、对以下严重违反劳动纪律的员工,可酌情给予警告、记过、开除的处分,对情节特别严重的,送交公安、司法机关处理。

  1、有行凶斗殴、盗窃及其他违法行为的。

  2、损害企业形象,给社会、给公司及他人造成不良影响或损害的。

  3、擅自挪用本公司资金和财产的。

  4、玩忽职守,造成事故,使本公司财产或员工生命蒙受严重损失的。

  5、无故旷工,经教育不改的。

  6、经常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屡教不改的。

  7、有意损害公共财物的。

  8、触犯国家刑事法律的。

  9、无理取闹或不服从工作分配的调动、指挥而影响生产秩序、工作秩序、生活秩序和社会秩序的。

  10、工作不负责任,损坏设备工具、浪费原材料、能源,造成严重经济损失的。

  11、泄露或出卖商务机密,使本公司经济和声誉蒙受重大损失的。

  第十节、附则

  第一条、本制度解释权属本劳务公司。

  第二条、凡进入本公司人员必须认真阅读以上条款,遵守各项规章制度,贯彻执行各项规定,凡因违反以上条例所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因此造成的重大经济损失,公司保留法律诉讼的权利。

公司规章制度6

  1、制定内容的合法

  规章制度除了设计上的科学性,具备可操作性外,内容的合法化是非常重要的,即使制定的程序上无任何瑕疵,内容的不合法也是硬伤。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也不是很困难,把握一个核心要点是不能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比如:劳动合同解除条件的法定化,也就是禁止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劳动合同只有符合法定解除条款是才能解除。劳动者进入用人单位一个月内需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而不能在规章制度中规定,试用期不签合同、不缴社会保险等等。

  2、协商机制问题

  我们在劳动合同法中有多处关于协商的事宜,该协商实际上也是民主磋商,在劳动合同法中强调了协商。例如: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该条款仅强调是平等协商后确定,没有说形成一致意见后确定,该观点对上一篇文章观点进行修正。

  3、重大事项的理解

  在劳动合同法第四条第三款中关于“重大事项决定实施过程中,工会或职工认为不适当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通过协商予以修改完善”。该重大事项法律没有作出明确规定,应由用人单位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作出分类或决定,注意认为重大事项决定不适当,提出意见的主体是工会或职工,并不要求是职工代表。

  4、严重失职、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的尺度

  劳动合同法赋予用人单位在以下情形下解除劳动关系的权利:劳动者严重违反规章制度、劳动者严重失职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害以及其他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的情形。该“严重”情形需要用人单位在规章制度中予以明确,同时用人单位需要对该严重的行为作出合理的定义或界定,防止过宽达不到警示的效果,过严得不到有效的遵守。例如:规章制度中关于考勤的规定,一年内迟到二次属于严重违反规章制度,对该规定还要考虑具体的岗位,若要是迟到时间不长,也不影响工作,属规定过严。

  5、劳动者确认并签字

  规章制度经过合法程序,并被认为是符合企业文化或要求的且符合法律规定的,为此,还需要劳动者对规章制度予以确认并签字。该签字的过程我们在招聘新员工入职中也做了提示,在实行规章制度过程中,需要劳动者确认:某年某月某月在单位内部某某处公示规章制度或重大事项的决定,本人已经详细阅读或学习,愿意予以遵守,并署名。

公司规章制度7

  第一章 总则

  第1条

  为规范公司和员工的行为,维护公司和员工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劳动法及其配套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2条 公司简介(用一两句话简单说明公司的投资者、主要产品和生产规模即可)

  第3条 公司机构(用一两句话简单说明公司的部门划分、管理层次和主要管理人员即可)

  第4条

  本规章制度所称的公司是指×××××有限公司;员工是指×××××有限公司招用的所有人员(包括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普通员工)。

  第5条

  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包括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普通员工;包括试用工和正式工;对特殊职位的员工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6条

  员工享有取得劳动报酬、休息休假、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等劳动权利,同时应当履行完成劳动任务、遵守公司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等劳动义务。

  第7条

  公司负有支付员工劳动报酬、为员工提供劳动和生活条件、保护员工合法劳动权益等义务,同时享有生产经营决策权、劳动用工和人事管理权、工资奖金分配权、依法制定规章制度权等权利。

  第二章 员工招用与培训教育

  第8条 公司招用员工实行男女平等、民族平等原则,特殊工种或岗位对性别、民族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9条 公司招用员工实行全面考核、择优录用、任人唯贤、先内部选用后对外招聘的原则,不招用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员工。

  第10条 员工应聘公司职位时,一般应当年满18周岁(必须年满16周岁),身体健康,现实表现良好。

  第11条

  员工应聘公司职位时,必须是与其他用人单位合法解除或终止了劳动关系,必须如实正确填写入职《登记表》,不得填写任何虚假内容。

  第12条 员工应聘时提供的身份证、毕业证、计生证等证件必须是本人的真实证件,不得借用或伪造证件欺骗公司。

  公司录用员工,不收取员工的押金(物),不扣留员工的身份证、毕业证等证件。

  第13条

  公司十分重视员工的培训和教育,根据员工素质和岗位要求,实行职前培训、职业教育或在岗深造培训教育,培养员工的职业自豪感和职业道德意识。

  第14条

  公司用于员工职业技能培训费用的支付和员工违约时培训费用的赔偿问题由劳动合同另行约定。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和合同期满终止劳动合同,员工不用支付培训费用;员工无过错而由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员工不用支付培训费用。

  第15条

  劳动合同对培训费用的支付没有约定时,如果试用期满在合同期内,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则公司有权要求员工支付培训费用,具体支付办法是:约定服务期的,按服务期等分出资金额,以员工已履行的服务期限递减支付;没有约定服务期的,按劳动合同期等分出资金额,以员工已履行的合同期限递减支付;没有约定合同期的,按5年服务期等分出资金额,以员工已履行的服务期限递减支付。

  第16条

  公司对新录用的员工实行试用期制度,

  根据劳动合同期限的长短,试用期为15天至6个月:合同期限不满6个月的,试用期15天;合同期限满6个月不满一年的,试用期30天;合同期限满一年不满两年的,试用期60天;合同期限满两年以上的,试用期3至6个月。

  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中,并算作本公司的工作年限。

  第三章 劳动合同管理

  第17条

  公司招用员工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自员工入职之日起30日内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由双方各执一份。

  第18条

  劳动合同统一使用劳动局印制的劳动合同文本,劳动合同必须经员工本人、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的人)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方能生效。

  第19条

  劳动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时成立并生效;劳动合同对合同生效时间或条件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第20条

  在本公司连续工作满20xx年以上的员工,可以与公司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但公司不同意续延的除外。

  深圳户口的员工,男性连续工龄满25年、女性连续工龄满20年,且在本公司连续工龄满5年的,可以与公司签订无固期限的劳动合同,但公司不同意续延的除外。

  第21条

  公司与员工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由公司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依法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按本规定第31条支付);由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可以不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

  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的内容,包括变更合同期限、工作岗位、劳动报酬、违约责任等。

  第22条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公司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公司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5)、被劳动教养的;

  (6)、公司依法制定的惩罚制度中规定可以辞退的;

  (9)、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依本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可以不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

  第23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公司提前30天书面通知员工,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公司另行安排的适当工作的(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

  (2)、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协商不能达成协议的;

  (4)、公司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依本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按国家及本省、

  市有关规定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按本规定第31条支付);未提前30天通知员工的,另多支付员工一个月工资的补偿金(代通知金);

  依本条第一款第(1)项解除劳动合同,除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外,同时支付员工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增加50%,患绝症的增加100%。

  第24条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公司不得依据本规定第23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但可以依据本规定第22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1)、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被确认完全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2)、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3)、女职工在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4)、应征入伍,在义务服兵役期间的;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25条

  公司与员工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违反劳动合同的违约责任,违约金的约定,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

  员工违反法律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应赔偿公司下列损失:

  (1)、公司录用员工所支付的费用;

  (2)、公司为员工支付的培训费用,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

  (3)、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4)、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

  第26条

  非公司过错,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司。

  知悉公司商业秘密的员工,劳动合同或保密协议对提前通知期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不超过6个月)。

  员工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尚未处理完毕的,不得依前两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员工自动离职,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按本规定第25条第二款的规定赔偿公司的损失。

  第27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合同终止:

  (1)、劳动合同期满,双方不再续订的;

  (2)、劳动合同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的;

  (3)、员工死亡或被人民法院宣告失踪、死亡的;

  (4)、公司依法解散、破产或者被撤销的;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终止劳动合同,公司可以不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法律、法规、规章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28条

  员工在规定的医疗期内,

  女职工在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劳动合同期满的,劳动合同的期限自动延续至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满为止(本规定第22条的情形除外)。

  第29条

  劳动合同期满公司需要续签劳动合同的,提前30天通知员工,并在30日内重新签订劳动合同;不再续签的,在合同期满前书面通知员工,向员工出具《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并在合同期满后3个工作日内办理终止劳动合同手续。

  第30条 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向员工出具《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并在合同解除后3个工作日内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

  第31条

  经济补偿的支付标准按员工在本公司的连续工作年限计算:每满一年,发给员工一个月工资;满半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发;不满半年的发给半个月工资。

  公司依本规定第21条和第23条第(2)项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最高不超过12个月工资;依本规定第23条第(1)、(3)、(4)项等员工无过错情形解除劳动合同时,经济补偿金可以超过12个月工资(不封顶)。

  依本规定第23条(1)、(3)、(4)项解除劳动合同时,员工月平均工资低于公司月平均工资的,按公司月平均工资的标准支付。

  经济补偿金的月工资以解除劳动合同前三个月员工的月平均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加班加点工资、奖金和工资性的补贴、津贴。

  第四章 工作时间与休息休假

  第32条

  公司实行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的标准工时制度;对特殊岗位的员工,经劳动部门批准实行不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时工作制的另行规定。

  第33条 员工每天正常上班时间为:

  上午 8:00~12:00,下午 13:30~17:30

  第34条

  公司根据生产需要,经与员工协商可以依法延长日工作时间和安排员工休息日(星期六、日)加班,但每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不超过3小时,并保证员工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第35条

  员工加班加点应由部门经理、主管安排或经本人申请而由部门经理、主管批准;员工经批准加班的,依国家规定支付加班工资或安排补休。

  第36条

  员工的休息日和法定休假日如下:

  (1)休息日: 星期六、星期日;

  (2)休假日: 元旦1天、春节3天、五一节3天、国庆节3天。

  第37条 员工的其他假期如下:

  (1)、年休假:

  工作满一年未满五年者5天,满五年未满十年者7天,满十年未满二十年者10天,满二十年以上者14天。年休假与春节假一起连休。

  (2)、婚 假: 员工本人结婚,可享受婚假3天;晚婚者(男年满25周岁、女年满23周岁)增加10天。

  (3)、丧 假:

  员工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死亡,可享受丧假3天;员工配偶的父母死亡,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可给予3天以内的丧假。

  (4)、产 假:

  女员工生育,可享受产假90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30天;多胞胎生育的,

  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实行晚育者(24周岁以后生育第一胎)增加产假15天;领取《独生子女优待证》的增加产假35天,产假期间给予男方看护假10天。

  (5)、探亲假:在公司连续工作满一年以上的员工,与配偶或者父母不住在一地,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内回家居住一个白天和一个晚上的,在年休假期间安排探亲,不再另行休探亲假。

  深圳户口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医疗期为3至24个月:

  (1)、实际工作年限20xx年以下的,在本公司工作年限5年以下的为3个月;5年以上的为6个月。

  (2)、实际工作年限20xx年以上的,在本公司工作年限5年以下的为6个月;5年以上20xx年以下的为9个月;20xx年以上20xx年以下的为12个月;20xx年以上20年以下的为18个月;20年以上的为24个月。

  劳务工(非深圳户口员工)的医疗期为15日至90日:不满一年的,为累计15日;满一年的,从第二年起每年增加15日,但最长不超过90日。

  第五章 工资福利与劳动保险

  第39条

  员工的最低工资不低于深圳市最低工资标准,最低工资不包括加班加点工资、住房补贴、伙食补贴、中夜班津贴、高低温津贴、有毒有害津贴和社会保险福利待遇。

  第40条

  公司实行结构工资制,员工的`工资总额包括基础工资、岗位(职务)工资、工龄工资、加班加点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员工的基本工资(标准工资)包括基础工资、岗位工资和工龄工资。

  工资的决定、计算、增减等事项另行规定。

  第41条

  员工的加班加点工资以员工的基本工资作为计算基数;员工的正常日工资=基本工资÷20.92天,小时工资=基本工资÷167.4小时;加班加点工资是正常日工资或小时工资的法定倍数。

  第42条

  按劳动法的规定,平日加点,支付基本工资的150%的加点工资;休息日加班,支付基本工资的200%的加班工资;法定休假日加班,支付基本工资的300%的加班工资。

  第43条 休息日安排员工加班,公司可以安排员工补休而不支付加班工资。

  第44条

  公司以现金形式发放工资或委托银行代发工资,公司在支付工资时向员工提供其本人的工资清单(一式二份),员工领取工资时应在工资清单上签名。

  第45条

  公司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员工工资;每月15日前发放前一个月的工资;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3日内一次性付清员工工资和依法享有的经济补偿金。

  第46条

  公司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1个月内)的,按劳动合同约定的标准支付员工工资;停工、停产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发给员工基本生活费,基本生活费的标准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第47条

  员工医疗期在一年内累计不超过六个月的,其病伤假工资为:工龄不满五年者,为本人工资的60%;工龄满五年不满十年者,为本人工资的70%;工龄十年以上者,为本人工资的80%。

  第48条

  员工医疗期在一年内累计超过六个月的,停发病假工资,按下列标准付给病伤救济费:工龄不满五年者,为本人工资的50%;工龄满五年及五年以上者,为本人工资的60%。

  第49条

  病伤假工资或救济费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第50条

  因员工原因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公司可以要求员工赔偿,

  并可从员工本人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部分不超过员工当月工资的20%,扣除后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依公司规章制度对员工进行处罚的罚款可以在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部分不超过员工当月工资的20%,扣除后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罚款和赔偿可以同时执行,但每月扣除的工资总额不超过本人工资的20%,扣除后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第51条

  员工依法享受节日休假、年休假、探亲假、婚假、丧假、产假期间,工资照发。

  员工因私事请假,公司不予发放工资。

  第52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公司可以代扣或减发员工工资而不属于克扣工资:

  (1)、代扣代缴员工个人所得税;

  (2)、代扣代缴员工个人负担的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

  (3)、法院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抚养费、赡养费;

  (4)、扣除依法赔偿给公司的费用;

  (5)、扣除员工违规违纪受到公司处罚的罚款;

  (6)、劳动合同约定的可以减发的工资;

  (7)、依法制定的公司规章制度规定可以减发的工资;

  (8)、经济效益下浮而减发的浮动工资;

  (9)、员工请事假而减发的工资。

  (10)、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可以扣除的工资或费用。

  第53条

  公司逐步改善和提高员工的各项福利待遇,改善员工的食宿条件和工作条件,增加各项津贴和补贴。

  第54条

  公司依法为员工办理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并依法支付应由公司负担的社会保险待遇。

  公司依法为员工缴存住房公积金。

  第六章 劳动安全卫生与劳动保护

  第55条

  公司努力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为员工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员工和未成年工定期进行检查。

  第56条

  公司对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使员工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意识,熟悉安全生产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

  第57条

  公司实行安全生产责任制,部门经理(或部门主管)对本部门的安全问题负责,法定代表人(或总经理、安全主任)对全公司的安全问题负责。

  第58条

  公司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实行特殊劳动保护,不安排女职工和未成年工从事法律、法规禁止的劳动。

  法律、法规、

  规章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有其他特殊待遇的从其规定。

  第七章 劳动纪律与员工守则

  第59条

  员工必须遵守如下考勤和辞职制度:

  (1)、按时上班、下班,不得迟到、早退;

  (2)、必须自己打卡,不得委托他人打卡或代替他人打卡;

  (3)、因公外出、漏打、错打等特殊原因未能打卡的,必须由本部门经理或主管签卡方能有效;

  (4)、有事、有病必须向部门经理或主管请假,不得无故旷工;

  (5)请假必须事先填写《请假单》,并附上相关证明(病假应有医生证明),在不得已的情况下,应提早电话、电报或委托他人请假,上班后及早补办请假手续;

  (6)、一次迟到或早退30分钟以上的,应办理请假手续,否则以旷工论处;

  (7)、未履行请假、续假、补假手续而擅不到岗者,均以旷工论处;

  (8)、员工因故辞职,应提前一个月向部门经理或主管提交《辞职通知书》,试用期内辞职应提前一周书面通知;

  (9)、员工辞职由部门经理或主管批准,辞职获准后,凭人事行政部签发的《离职通知书》办理移交手续。

  第60条

  员工必须遵守如下工作守则和职业道德:

  (1)、进入或逗留厂区,必须按规定佩戴厂证和穿着工作服;

  (2)、敬业乐业,勤奋工作,服从公司合法合理的正常调动和工作安排;

  (3)、严格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和岗位责任制;

  (4)、工作期间,忠于职守,不消极怠工,不干私活,不串岗,不吃零食,不打闹嬉戏,不大声说笑、喧哗等,尽职尽责做好本职工作;

  (5)、平时养成良好、健康的卫生习惯,不随地吐痰,不乱丢烟头杂物,保持公司环境卫生清洁;

  (6)、爱护公物,小心使用公司机器设备、工具、物料,不得盗窃或故意损坏公司财物;

  (7)、提倡增收节支,开源节流,节约用水、用电、用气,严禁浪费公物和公物私用;

  (8)、搞好公司内部人际关系,团结友爱,不得无理取闹、打架斗殴、造谣生事;

  (9)、关心公司,维护公司形象,敢于同有损公司形象和利益的行为作斗争。

  (10)、上班时间一到即刻开始工作,下班之后无特别事务不得逗留;

  (11)、上班时间原则上不准会客和打私人电话,因故而经部门经理或主管许可的除外;

  (12)、遵守公司的保密制度,不得泄露公司的商业秘密。

  第61条

  (1)、生产主管和领班要做好机器设备的保养、维修和用前检查工作,在确保机器设备可安全使用后,方可投入使用;

  (2)、操作机器设备时,必须严格遵守技术操作规程,保证产品质量,维护设备安全及保障人身的安全;

  (3)、设备使用过程中,如发现有异常情况,操作工应及时告知领班和相关技术人员处理,不得擅自盲目动作;

  (4)、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要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并及时将情况向领班、部门主管或部门经理报告;

  (5)、工作场所和仓库的消防通道,必须经常保持畅通,不得放置任何物品;

  (6)、对消防设备、卫生设备及其他危险防止设备,不得有随意移动、撤走及减损其效力的行为;

  (7)、维修机器、电器、电线必须关闭电源或关机,并由相关技术人员或电工负责作业;

  (8)、非机械设备的操作人员,不得随意操作机械设备;

  (9)、危险物品必须按规定放置在安全的地方,不得随意乱放;

  (10)、车间和仓库严禁吸烟,吸烟要在指定场所,并充分注意烟火。

  (11)、严禁携带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的危险物品进入公司;

  (12)、收工时要整理机械、器具、物料及文件等,确认火、电、气的安全,关好门窗、上好门锁。

  第八章 奖励与惩罚

  第62条

  为增强员工的责任感,鼓励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劳动生产率和工作效率,公司对表现优秀、成绩突出的员工实行奖励制度。

  奖励分为表扬、记功、晋升、加薪、发奖金五种。

  第63条

  员工品行端正,工作努力,忠于职守、遵规守纪,关心公司,服从安排,足为其他员工楷模者,给予通令表扬。

  第64条

  对有下列事迹之一的员工,除给予通令表扬外,另给予记功、晋升、加薪、发奖金四种奖励的一种或一种以上的奖励:

  (1)、对于生产技术或管理制度,提出具体方案,经执行确有成效,能提高公司经济效益,对公司贡献较大的;

  (2)、节约物料,或对废料利用具有成效,能提高公司经济效益,对公司贡献较大的;

  (3)、遇有灾变,勇于负责,奋不顾身,处置得当,极力抢救,使公司利益免受重大损失的;

  (4)、敢于同坏人、坏事作斗争,举报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使公司避免重大损失的;

  (5)、对公司利益和发展作出其他显著贡献的;

  (6)、其他应当给予奖励的。

  第65条

  为维护正常的生产秩序和工作秩序,

  严肃厂规厂纪,公司对违规违纪、表现较差的员工实行惩罚制度。

  惩罚分为:警告、记过、罚款、辞退四种。

  第66条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经查证属实,批评教育无效的,第一次口头警告,第二次以后每次书面警告1次,并罚款20至50元;每警告2次记过1次;一个月内被记过3次以上或一年内被记过6次以上的,予以辞退:

  (1)、委托他人打卡或代替他人打卡的;

  (2)、无正当理由经常迟到或早退(每次3分钟以上)的;

  (3)、不戴厂证或不穿厂服进入厂区的;

  (4)、擅离职守或串岗的

  (5)、消极怠工,上班干私活的;

  (6)、随地吐痰或乱丢垃圾,污染环境卫生的;

  (7)、浪费公司财物或公物私用的;

  (8)、未经批准,上班时间会客或打私人电话的;

  (9)、非机械设备的操作者,随意操作机械设备的;

  (10)、下班后不按规定关灯、关电、关水、关气、关窗、锁门的;

  (11)、未经许可擅带外人入厂参观的;

  (12)、携带危险物品入厂的;

  (13)在禁烟区吸烟的;

  (14)、随意移动消防设备或乱放物品,阻塞消防通道的;

  (15)、违反公司规定携带物品进出厂区的;

  (16)、工作时间,与别人闲聊、打闹嬉戏、大声喧哗的;

  (17)、工作时间打瞌睡的;

  (18)对客户的态度恶劣的;

  (19)、有其他与上述情形情节相当的情形的。

  第67条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经查证属实,批评教育无效的,每次记过1次,并罚款50至100元;一个月内被记过3次以上或一年内被记过6次以上的,予以辞退:

  (1)、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公司正常调动或上司的工作安排的;

  (2)、无理取闹,打架斗殴,影响公司生产秩序和员工生活秩序的;

  (3)、利用工作或职务便利,收贿赂而使公司利益受损的;

  (4)、上班时间打牌、下棋的;

  (5)、将公司内部的文件、帐本给公司外的人阅读的;

  (6)、在宿舍私接电源或使用电炉、煤油炉的;

  (7)、私自调换床位或留宿外人的;

  (8)、有其他与上述情形情节相当的情形的。

  第68条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

  经查证属实,批评教育无效的,予以辞退:

  (1)、一个月内累计旷工超过5日或者一年内累计旷工超过10日的;

  (2)、提供与录用有关的虚假证书或劳动关系状况证明,骗取公司录用的;

  (3)、违反操作规程,损坏机器设备、工具,浪费原材料,造成公司经济损失1000元以上的;

  (4)、盗窃、侵占或故意损坏公司财物,造成公司经济损失1000元以上的;

  (5)、违反公司保密制度,泄露公司商业秘密,造成公司经济损失1000元以上的;

  (6)、在异性宿舍与异性员工同宿的;

  (7)、有其他与上述情形情节相当的情形的。

  第69条

  员工违规违纪对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除按规定处罚外,还应赔偿相应经济损失。

  对员工的罚款,每次不超过员工当月工资的20%。

  第九章 保密制度与竞业限制

  第70条

  为了维护公司利益,保护公司的商业秘密,特制订本保密制度,公司全体员工必须严格遵守。

  第71条

  本规定所称的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公司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以及公司依法律规定或者有关协议的约定,对外承担保密义务的事项。

  第72条

  可能成为公司商业秘密的技术信息包括技术方案、工程设计、制造方法、配方、工艺流程、技术指标、计算机软件、实验数据、实验结果、图纸、样品、模型、模具、技术文档、操作手册等等。

  第73条

  可能成为公司商业秘密的经营信息包括客户名单、客户订单、营销计划、采购资料、财务资料、进货渠道、产销策略、经营目标、经营项目、管理诀窍、货源情报、内部文件、会议纪要、经济合同、合作协议等等。

  第74条

  任何员工不得刺探、过问与本职工作无关的商业秘密;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公司的商业秘密。

  第75条

  严格遵守公司秘密文件、资料、档案的登记、借用和保密制度,秘密文件应存放在有保密设施的文件柜中,借用秘密文件、资料、档案须经总经理或办公室主任批准;不得在公共场所谈论公司秘密事项和交接秘密文件。

  第76条

  秘密文件、资料、档案不得私自复印、摘录和外传。因工作需要复印时,应按有关规定经总经理或办公室主任批准。

  第77条

  员工发现公司商业秘密被泄露或者因自己过失泄露商业秘密,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泄密进一步扩大,并及时向总经理报告。

  第78条

  员工调职或离职时,必须将自己保管的秘密文件、资料、档案或其他东西,按规定移交给公司总经理或办公室主任,不得随意移交给其他人员。

  第79条

  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与知悉或可能知悉公司商业秘密的员工另行签订《保密协议》,保密的内容、范围、权利、义务、期限、保密费和违约责任等事项从《保密协议》的规定。

  第80条

  未经公司同意,员工在职期间不得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公司同类的营业。

  第81条

  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与知悉或可能知悉公司商业秘密的员工另行签订《竞业限制协议》,约定员工从离开公司后的一定期限内,不得在生产同类且有竞争关系的产品的其他企业内任职,公司向员工支付一定数额的补偿费。

  生产同类且有竞争关系的产品的企业的具体范围、

  竞业限制期、竞业限制补偿费和违约责任等事项从《竞业限制协议》的规定。竞业限制期限最长不超过

  3年,竞业限制补偿费按年计算为员工离开公司前一年从公司获得的报酬总额的三分之二。

  第十章 宿舍与食堂管理

  第82条

  宿舍内严禁私接电源和使用电炉、煤油炉;

  第83条

  保持宿舍清洁卫生,不得乱丢果皮杂物,不得乱倒饭菜,不得往楼下倒水、抛物。

  第84条

  未经宿舍管理人员批准,不得私自调换床位,不准留宿外人。

  第85条

  上班前要自觉关灯、关风扇,用水后要自觉关水龙头。

  第86条

  晚上12时前必须回到宿舍休息,并且12时准时熄灯。

  不准在宿舍喝酒、吵架、打架、赌博;严禁异性同宿。

  第88条

  伙房作业人员必须讲究卫生,衣着整洁,不随地吐痰,经常清洁伙房地面、墙壁、炊具、餐具,将米、肉、菜认真清洗干净。

  第89条、

  伙房作业人员盛饭盛菜必须一视同仁,凭卡供应,尽量公平均匀。

  第90条

  凭公司饭卡用餐,非本公司员工,非经公司领导特别批准,一律不准在公司食堂用餐。

  第91条

  遵守秩序,文明就餐,自觉排队,不得插队拥挤,不得吵闹喧哗。

  严禁非伙房人员擅自进入伙房打饭、盛菜。

  必须在食堂内用餐,不得将饭菜端出食堂以外地方用餐;

  第94条

  爱护公物,讲究卫生,不得故意损坏餐桌、炊具、餐具,不随地吐痰,不乱倒饭菜。

  第95条

  严禁在伙房、食堂内吸烟、喝酒、嬉戏、吵架、打架。

  第十一章 附则

  第96条

  本规章制度是与员工劳动合同相配套的补充规定,规章制度与劳动合同有抵触的,以劳动合同为准。

  第97条

  本规章制度是劳动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具体化,本规定与现行劳动法律、法规、规章有抵触的,以现行劳动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98条

  本规章制度未尽事宜或法律规定更新时,

  通过通告的形式补充或更新。

  第99条、

  本规章制度已由职工代表大会(或全体职工)讨论和审议通过,并经劳动行政部门审查备案,且已向全体员工公布。

  全体员工阅读后签名,并以此作为已向员工公示的证明。

  第100条 本规章制度自20xx年3月24日生效。

公司规章制度8

  为加强公司的规范化管理,完善各项工作制度,提高员工工作素养,促进公司发展壮大,特制定本制度。

  一.全体员工必须遵守本制度,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决定。

  二.作息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00——18:30

  三.工作纪律:

  1.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每日打卡签到,迟到每人次缴纳快乐成长基金10元(当时不缴纳则双倍在工资中扣除)。迟到半小时以上按旷班处理。

  2.工作时间禁止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对所担负的工作争取时效,不拖延、不积压。禁止在工作时间玩游戏等一系列与工作无关的事情,每次缴纳快乐成长基金10元(当时不缴纳则双倍在工资中扣除)。

  3.每周休假一天,休假时间为周一或周二轮休,其他时间一律请假,没有提前请假视为旷班(旷班一日扣除两日工资)。

  4.请假应向主管部门提前一天提出,由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休假。

  5.不得对公司内任何员工进行人身攻击、恶意诽谤,一旦发现立即清退。

  6.维护好个人形象,在工作期间不得穿拖鞋,违者每人次缴纳成长基金5元(当时不缴纳则双倍在工资中扣除)。

  7.自觉提高个人综合素质,维护公司形象,不得冲撞任何客户。

  8.不得借用公司名义利用公司资源拉私单,一经发现予以200——20xx元罚款。

  9.对于公司的.重要内容(如报价、材料、客户资料等)不得透漏给其他公司或个人,违者取消工资。

  10.不得越权工作。越权未对客户或公司造成损失的罚款50元,越权工作对客或公司造成损失的,越权者承担所有损失。

  11.外出时到前台登记。未登记按旷班处理。

公司规章制度9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促进xx发展规章制度制定与管理工作规范化、程序化、提高建章立制的质量,依据公司章程,参照二〇xx年七月二十四日xx控股集团印发的《xx控股集团规章制度制定与管理规定(试行)》,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的规章制度,是指公司针对生产、经营、技术、劳动、管理等各项活动所制定的管理规范的总称。

  第三条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规章制度的制定计划、起草、审核、颁布、解释、修改、备案和废止等相关活动。

  第四条 制定规章制度,应当遵循下列原则:

  (一)坚持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制订的原则,法律、法规已经明确规定的原则上不作重复规定;

  (二)坚持从企业实际出发,符合企业改革和发展总体目标;

  (三)坚持适度超前的原则,推动公司现代企业制度的建设和创新;

  (四)注意制度间的协调性,避免各项制度之间冲突和遗漏;

  (五)遵循"长远规划、年度计划、适时修订、定期清理、统一规范"的原则。

  第五条 制定规章制度的要求。

  (一)全面性:全面性既要包括制度范围的全面性,也包含制度本身的全面性;

  (二)准确性:规章制度用语应当准确、简洁,条文内容应当明确、具体;

  (三)可操作性:具有操作的相关流程,明确相关工作的负责部门和责任岗位;

  (四)实际性:切合企业经营管理的实际需要;

  (五)稳定性:能在一定范围内稳定适用一定时间;

  (六)服务性:制度本身应体现服务企业发展的需求。

  第二章 规章制度建设组织管理

  第六条 公司董事会、总经理和总经理办公会分别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规章制度的审核、批准、修订和废止权。

  第七条 公司综合管理部是规章制度的归口管理部门。其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规章制度体系的编制工作;

  (二)负责组织拟定规章制度制定的年度计划;

  (三)根据规划督促、检查、协助各部门起草规章制度草案;

  (四)起草或组织起草公司综合性规章制度;

  (五)负责规章制度草案规范的审核;

  (六)组织规章制度草案论证、修改、定稿、报送、文字审核等工作;

  (七)负责收集规章制度执行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完善、修改和废止有关规章制度的建议;

  (八)负责规章制度的编号、保管、存档工作;

  (九)联系律师进行规章制度的法律审核。

  第八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司总经理办公会与董事会的衔接,其主要职责是:

  (一)依据公司章程提出经总经理办公会批准的规章制度是否需要董事会审议的建议。

  (二)将需要审议的规章制度提交董事会审议。

  第三章 制度建设规划与年度计划

  第九条 公司综合管理部根据业务管理需要制定公司规章制度体系的整体制订规划,整体规划每年滚动调整。

  第十条 公司各部门根据规章制度体系整体规划,制订本部门规章制度年度计划。

  第十一条 公司综合管理部对各部门提出的规章制度年度计划进行协调和审核,编制公司规章制度制订或修订年度计划。 第十二条 公司部门主管副总经理可临时提议并由总经理办公会决定将某些重要规章制度的制定列入年度计划。

  第四章 规章制度的起草

  第十三条 起草规章制度应注意规章制度彼此之间的协调和衔接,并就规章制度之间对同一事项的不同具体规定在上报时做出专门说明。 第十四条 对涉及两个以上部门业务的规章制度,由相关部门组成联合起草小组起草,综合管理部协助。

  第十五条 规章制度的起草,应按下列步骤进行:

  (一)收集资料,掌握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其他企业的相关规定;

  (二)调查研究,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措施;

  (三)撰写草案;

  (四)将草案送相关部门、控股公司征求意见。涉及员工利益的,还需征求员工代表意见。被征求意见部门或个人应认真填写《xx发展规章制度征求意见表》(见附件一);

  (五)汇总意见,修改草案,填写《xx发展规章制度审批表》(见附件二);

  第十六条 规章制度一般应包括下列内容:

  (一)目的:清晰简洁说明本制度控制的活动和内容。

  (二)适用范围:明确规章制度所涉及的有关部门(单位)、人员、事项和活动。

  (三)职责:规定实施本制度的部门(单位)或人员的责任和权限。

  (四)制度规范的内容、要求与程序,对相应经济活动的约束与要求。

  (五)相应活动、事项的详细流程,附相关的工作流程图。

  (六)支持性文件和相关记录、图表,包括与本制度相关的支持性文件、规定,各种应保留的相关记录、表格、单据等。

  (七)违反规定的相关责任。

  (八)制度的实行时间及有效期限。

  第十七条 规章制度篇章结构排列可根据内容多少分为章、条、款、项、目结构表达,内容简单的也可直接以条的方式表达。章、条的序号用中文数字依次表述;款不编序号;项的序号用中文数字加括号依次表述;目的序号用阿拉伯数字依次表述。

  第十八条 被征求意见的部门应认真研读,对制度草案提出意见。征求意见的部门应将各部门的意见存档备查。

  第十九条 规章制度起草部门在广泛采纳多方意见,修改完善规章制度草案后,报部门主管副总经理审核。

  第五章 审查、批准

  第二十条 规章制度草案经起草部门主管副总经理审核后,起草部门填写规章制度审批表(见附件一),经起草部门负责人和主管副总经理签字后,将草案及审批表送综合管理部审查。

  第二十一条 综合管理部对规章制度草案进行下列审查:

  (一)与公司现行规章制度是否协调;

  (二)草案结构、条款是否符合规章制度的要求和技术规范;

  (三)是否切合企业实际和体现权责利对等原则;

  (四)提交公司法律顾问进行法律审核。

  第二十二条 经审查符合要求的,由综合管理部报本部门主管副总经理审核,并报总经理办公会审批后下发实行,须董事会审批的基本管理制度由董事会秘书负责报送董事会审批后下发实行。

  第二十三条 以xx发展名义下发的规章制度,由综合管理部负责编号、印刷、发放;以各职能部门名义下发的管理规范,由本部门编写、印刷、发放。

  第二十四条 首次颁布的制度为试行文件。试行期为一年,试行期后经修改的文件为正式文件,正式文件如需修订则按照修订与废止的相关程序办理。

  第二十五条 以各职能部门名义下发的规章制度发布后5日内,主管部门应送综合管理部备案。

  第二十六条 规章制度一经颁布生效后,公司各级人员必须严格遵守。

  第六章 修订与废止

  第二十七条 为加强规章制度的动态管理,规章制度实施过程中,制度制定部门与综合管理部每年向各相关部门征求规章制度执行意见,搜集规章制度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以便适时修订。

  第二十八条 各相关部门在执行规章制度过程中,对规章制度存在的问题应及时记录,填写《xx发展规章制度修改、废止建议表》(见附件三)交综合管理部。

  第二十九条 规章制度的修改和废止应由规章制度的制(拟)定部门提出,综合管理部审核,报总经理办公会审定。经董事会批准实施的'规章制度,其修订和废止报董事会审定。

  第三十条 规章制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进行修正。

  (一) 规定事项不能切合现行经营方针或事实需要的。

  (二) 规定事项局部已不适用的。

  (三) 规章制度的局部与政府有关法令相抵触的。

  (四) 同一规章制度内容前后重复矛盾的。

  (五) 同一事项所须适用的各种规章制度,其内容彼此冲突矛盾的。

  (六) 所涉及的部门名称,已与现制不符,或原规定事项的主管或执行部门已经裁并或变更的。

  第三十一条 规章制度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予以废止。

  (一) 规定事项与现行经营方针相悖或不符的。

  (二) 已与现实情况完全不相切合的。

  (三) 同事项已有新规定并已公布施行的。

  (四) 规定事项已执行完毕,或因情势变迁,已无继续施行必要的。

  (五) 其它情形无保留或继续适用必要的。

  第七章 附则

  第三十二条 公司基本管理制度的范围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认定。

  第三十三条 每年一季度,由综合管理部对上年度公布实施的规章制度进行统一编纂,并印刷成卷。

  第三十四条 各控股子公司应认真贯彻落实xx发展制定下发的各项规章制度。子公司认为制度条款不适用于本公司的,应于制度颁布日两周之内向xx发展综合管理部提出书面说明,并将解决方案上报备案。综合管理部提交总经理办公会审议,需董事会审批的由董事会秘书协调审批。

  第三十五条 规章制度制定流程见附件四。

  第三十六条 本规定解释权归xx发展综合管理部。

  第三十七条 本规定自总经理办公会批准通过之日起实施。

公司规章制度10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具体规定如下:

  1、要树立“用户第一、质量第一”的经营观念,热情接待宠物主,精心诊疗,确保诊疗质量。

  2、理是企业的领导核心,在全公司的经营活动中处于“中心”地位,员工要听从主管的指挥,各级都要服从总经理的领导。

  3、工进公司必须经过董事长批准,要填写员工登记表,提供身份证、技术等级证明,试用期为1—3个月,试用合格后与公方签订合同。

  4、要遵守作息制度。上下班要专人考勤,请假要办理书面手续,上班不准在公司里打私人电话,不准在作业区闲谈,不准在作业区内会客。

  5、工作岗位,上班要穿工作服,佩带标志,不准穿拖鞋,不准串岗聊天,不准未经允许带客户宠物外出,不准上班时间做私活。出诊要履行手续,否则发生事故责任个人承担。

  6、接待是企业的窗口,要提高接待质量,对客户要主动热情,诊疗项目确定要准确,疗程要合理和准时,报价要合理,交接要细心,宠物出入院要手续完善。严禁以诊疗为名向客户索取额外报酬。

  7、工具设备管理,建立工具设备档案。由诊疗和美容组使用的设备工具要办理手续,责任到人,定期维修保养。员工要爱护公物,对于工具设备、维修车辆及车上的物品、车间电器,要妥善保管。属个人责任的丢失,要视情况予以赔偿。

  8、严格履行工作程序,诊疗美容物品缺乏时要及时上报,上报时要写缺少物品明细单,采购人员要及时采购,市内采购要在1天内完成,市外3—5天内完成,特殊情况除外。采购价格要合理,不能高于市场价格。

  9、执行仓库管理制度,领发物品要有签字手续,进出库要有单据。货物要做到帐与物相符,仓库要把好物品质量关,严防假冒、伪劣入库。如出现以假冒、错发、漏收,给企业带来损失的要追究当事人责任。

  10、服务质量是企业的'生命。严格执行诊疗和服务质量管理制度,把好诊疗和服务质量关,努力提高诊疗治愈率。工人要严格按诊疗程序操作,对于违反程序造成的事故,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11、持工作环境的整洁卫生。作业区的卫生要划片定点落实到班组,作业区要保持干净整洁,经常打扫,不准地上有垃圾等,医疗废品要倒置在指定的地方。

  12、员工要模范遵守国家法规法纪,严禁在厂内及宿舍内赌博。

  13、各条除注明罚款比例外,其他如有违反,根据情节轻重在5~200元处罚,情节严重屡教不改的要予以辞退或除名。

公司规章制度11

  1、各单位包括各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进场前,应向甲方供给现场各级管理人员及班组负责人的详细名单及联系方式,各项目管理班子人员名单,经甲方考察认定进入施工补充协议,方可安排进场。各单位更换管理人员必须事先通知甲方工程部,甲方有权根据施工和监理单位现场管理人员的实际本事和水平,决定其是否留退。

  2、各施工单位进场时必须在现场办公室安装电话或报送手机号,并保证每日24小时畅通,工地有人值守。

  3、监理公司人员必须保证每日8小时以上现场工作时间,保证每一天24小时通讯畅通。如遇工程施工特殊阶段或紧急施工问题,应保证及时到工地解决。

  4、各施工单位应在临设施工前向甲方提交相应临设安排方案,在正式开工前15天应向甲方报送有关施工组织设计,经甲方工程部签字认可后方可进行施工安排,正式动工前一天必须提交开工报告。

  5、各施工单位必须服从甲方现场代表的协调安排,服从监理公司的技术指导和监督。

  6、施工现场内各单位之间包括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所有协调安排事项,均应以书面形式传达,如有特殊情景需立即口头处理时也必须在12小时内完善正规手续。

  7、现场所有往来文件均以标准打印文本为准,并妥善保存。如非标准打印文本各单位有权拒绝签收,相应产生的影响和职责由发出方承担。所有发出的文件均应有签收回执。

  8、现场内各种往来书面文件、通知,施工单位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由甲方认可的管理人员签收。签收后如有异议必须在当日内提出,否则视为认同,并应严格按照文件内规定时限内执行完成。

  9、在施工过程中,各单位如有管理或技术问题需协调解决,须立即直接向甲方提出,在经三方协商并得到甲方书面答复后方可按书面决议执行,切忌擅自行事。

  10、施工单位制定的各项现场管理制度、条例均不得与甲方制定的作为施工补充协议附件的各项管理制度有抵触或冲突,并应在进场前随施工组织设计报交甲方审核完善后方可执行。

  11、经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下发通知施工单位认可但不执行将给予500—20xx项。

  工地现场会议管理制度

  1、为了便于衔接,甲方实行现场周例会制度,以及不定期安排临时现场专题会,时间、地点由甲方届时通知,施工单位参加人员必须是项目经理或项目执行经理或技术负责人或职责工长,所有人员不得无故迟到、缺席。迟到者罚款50元人,缺席者罚款100元人。

  2、与会人员手机均调为振动或关机,会场中手机不能发出声响,不得在会议场中接听手机,否则罚款50元人。

  3、甲方对施工单位的管理实行目标职责制,即每周例会时提出下周计划(包括质量、进度、安全、礼貌施工),同时检查本周计划完成情景。配合协调情景、约定事项的执行情景、材料供应情景、违规通报、各种材料、设备准备、重大问题的论证解决等。

  4、会议记录由与会各方各自进行记录整理,会议当日之内必须构成正式文本报甲方进行汇总整理。

  5、若会议中有重要决议问题可单独构成会议纪要,经各方负责人或代表签字认可后即作为合同附件,产生与合同同等的法律效力。

  工期管理制度

  1、施工单位进度严格按照合同工期执行:

  1。1开工日期:单栋工期以甲方现场代表签发的.开工令为准。

  1。2施工单位和建设单位双方在确定竣工日期及各项竣工控制工期时,已充分研究:

  A、可能出现的各种规模的下雨、大风、高低温天气、停水、停电、节假日因素。

  B、建设单位分包工程的合理工期。

  2、各施工单位必须在甲方总体工期控制节点前提下,于每月25日前报下月进度计划,每周工地例会前报上周工作完成情景及下周工作计划。所有报送的进度计划文件必须由项目经理及职责工长签字并加盖项目章。

  竣工日期的控制:

  3、甲方另行安排的刚性进度指标必须按时完成。

  4、竣工日期:以合同约定为准。

  5、按照合同,以及双方对工期控制节点的约定,乙方无正当理由使工期延误将处于1000—5000天的罚款。

  现场施工临时用水用电管理制度

  1、甲方在工地上统一设置配电房,并指定专职人员负责,任何人未经甲方项目负责人许可不得私自接近及开启动用。

  2、施工单位进入现场需根据自身用水用电量的大小自备水电表,并准确记录起始数字,报交甲方现场代表核定。

  3、临时水电表安装位置应经甲方指定,不得随意安装。

  4、水电线路的敷设应贴合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范。

  5、水电抄表应于每月25日完成并报交甲方现场代表核定,施工单位负责人给予签字认可。

  6、按照合同约定,施工单位按时向有关部门缴纳费用。否则造成一切经济损失自付。

  对于违反以上管理制度中任意一条者,将酌情处以50—10000元的罚款。

公司规章制度12

  一、公司规章制度的修改是否需要员工签字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制定或者修改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且应当将规章制度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

  即公司修改处罚条例的内容,必须经过前述的民主程序和公示告知程序。

  如果规章制度的内容不违反法律规定,民主、公示程序已经履行完毕,那么即使员工不愿意签署,也不影响该规章制度的效力。

  实践中很多用人单位将员工签收作为向员工告知规章制度的一种方法,如果员工拒绝签收,那么用人单位应当通过其他方法使员工知悉。

  二、公司规章制度怎样制定才合法有效

  1、规章制度的内容即要合法更要合理。

  规章制度的内容,应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及政策规定,其中有关劳动基准、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劳动报酬及员工的其他福利待遇的规定,不得低于法定最低标准。在实务中最常见的就是,很多用人单位规定,入职不满三个月的不能辞职。这样的规定与法律相冲突,即使制定了也不合法。劳动者辞职的,在试用期提前三天通知,正式用工期提前三十天通知即可。

  合理性就更容易理解了。例如,用人单位的员工手册规定,上班玩手机超过5分钟的即可辞退。辞退员工是一项严肃的事情,必须是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才能辞退员工,仅玩手机5分钟就辞退员工,明显这一规定失去合理性。

  2、确定规章制度的内容要履行协商的程序。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条第(二)款的规定,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

  在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实施过程中,工会或者职工认为不适当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通过协商予以修改完善。

  规章制度的作用就是要对劳动者产生约束力,对于这种内容可能涉及员工切身利益的制度,不能任由用人单位说了算,否则这样制度的规章制度可能会严重侵害劳动者利益,让双方的利益严重失衡。因此,就规章制度的内容要同工会、劳动者或劳动者代表进行协商,这是一个民主的程序。

  3、用人单位制定的规章制度要向劳动者公示。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条第(四)款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

  实务中,公示的方法是多种多样的,关键是如何保留公示的证据。例如,劳动者入职时,让劳动者仔细阅读规章制度,然后让劳动者在相同版本的规章制度页面签字,并保留好;或者组织学习规章制度的内容,保存好学习的签到表、时间、记录、考核规章制度的试卷。

  只有遵守上述三点,用人单位制定的规章制度才是合法有效的。不过,目前在实务中,有的规章制度制定,没有第二项程序。但是,只要规章制度内容不违法,并且合理的,又向劳动者进行送达和公示的,正常情况下法院或仲裁委也会认可该规章制度的效力。

  三、如何制定公司规章制度

  1、明确目标

  制度就是公司的法律,制定制度是为了提高效率和范范风险,跟这两个目标无关的事宜都无需制定制度或规定流程,如前述一个小公司为桶装水制定一个制度除了装点门面和浪费精力无他好处。

  2、梳理公司各条线业务流程

  公司各部门的业务都有其最简便、规范和完整的业务流程(注意简便和完整的矛盾统一),制定制度之前就是要梳理好业务流程,最重要的莫过于人、财、物的管理,业务流程也围绕几个方面展开,梳理出人事招聘、任免、考勤等工作流程;资金的流转流程;商品或物料的管理流程。梳理业务流程的过程就是发现风险节点的过程,要找到可能发生风险的'关节点;例如,人员招聘最易出现的风险是劳动合同是否签订,工伤保险是否生效,这可能导致公司面临双倍工资差额补偿的损失和员工刚上班尚未办理工伤保险却发生工伤的损失;资金流转上在公司资金的领取环节最易出现风险;商品物料的转移上,在交接环节可能出现交货却未取得合规的货物交收的书面凭证,如此等等,需要公司从自身业务实际出发去深入挖掘和发现风险点。

  3、完善业务流程

  在梳理流程的基础上要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完善业务流程,例如招聘环节要经过几个部门的审批,并经逐项确认合同是否订立,保险是否生效等可能存在风险的事项;在公司资金管理上,应当做到收支分离,财务管理与现金管理的分离,账与实的管理分离;在商品物料流转上要求业务人员按规范取得收货凭证。

  4、根据确定完善的业务流程制定制度

  如果说流程是枝干,制度则是充实枝干的枝叶。在流程完善的基础上,需要对流程的执行做出具体的规定,例如,新员工招聘流程是面试—签约—入职的流程,就需要制定相应的员工招聘制度明确面试的具体要求、职能部门或负责人员,签订合同的时间选择、书面合同的审批、签约后合同的管理、签约后在什么条件下员工可以入职,例如对于危险性较高的行业应当规定在工伤保险生效后入职,避免无保险覆盖的风险。

  5、更新

  制度的更新是制度保持其持久性和生命力的源泉,公司经营环境发生变化,业务操作实际流程发生变化、法律环境发生变化等等基础的变化都要求公司制度做出相应的调整。

公司规章制度13

  为加强公司的规范化管理,完善各项工作制度,促进公司发展壮大,提高经济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订本公司管理制度大纲。

  一.服务规范

  1、仪表:公司职员工应仪表整洁、大方;

  2、微笑服务:在接待公司内外人员的垂询、要求等任何场合,应注释对方,微笑应答,切不可冒犯对方;

  3、用语:在任何场合应用语规范,语气温和,音量适中,严禁大声喧哗;

  4、现场接待:遇有客人进入工作场地应礼貌劝阻,上班时间(包括午餐时间)办公室内应保证有人接待;

  5、电话接听:接听电话应及时,一般铃响不应超过三声,如受话人不能接听,离之最近的职员应主动接听,重要电话作好接听记录,严禁占用公司电话时间太长,严禁使用公司电话打工作以外电话。

  二.办公秩序

  1、工作时间内不应无故离岗、串岗,不得闲聊、吃零食、大声喧哗,确保办公环境的安静有序;

  2、职员应在每天的工作时间开始前和工作时间结束后做好个人工作区内的卫生保洁工作,保持产品整齐,桌面清洁;

  3、发现办公设备(包括通讯、照明、影音、电脑、建筑等)损坏或发生故障时,员工应立即向办公室报修,以便及时解决问题。

  4、办公用品只能用于办公,不得移作他用或私用;

  5、所有员工要勤俭节约,杜绝浪费,努力降低消耗和办公费用。

  6、每周六上午开例会,9点开始;例会主要是对上周工作内容的总结、下周工作的计划;工作相关内容的培训(特殊情况可延续到下周一),下午公司大扫除。

  7、每月底上交本月工作总结及下月工作计划表;

  8、每个季度进行季度考评(方式待定)。

  三、仓库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了规范公司的仓库管理程序,促进仓库各项工作科学、高效、有序的运作,加强对成品模具、物料存放及出入库安全,提高物料的有效利用率,合理控制费用的支出,保障公司生产物料及时供应及成品销售工作的正常开展,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详细阐明了公司仓库管理职责及成品、物资出入库管理程序。适用于工具、辅料有限公司成品、物资出入库管理制度。

  二、产品入库有关制度:

  1、产品严格按照相关部门所开单据验收合格后,方可及时入库。

  2、仓管应认真清点所要入库产品的.数量,凭入库清单并检查好产品的规格、质量,做到数量、品种准确无误,质量完好,配套齐全,并在接收单上签字。

  3、产品进库,仓管和采购员现场交接接收,必须按采购部或生产部门申请所购产品条款内容、产品质量标准,对产品进行检查验收,做好入库登记,并保留入库清单表。

  4、产品入库,要按照不同的材质、规格、功能和要求,分类、分别储存。

  5、产品数量准确、价格不串。做到帐、卡、物、金额相符合。

  6、仓库经常开窗通风,保持库室内整洁。

  三、产品出库有关规定:

  说明:

  1、仓库产品出库必须由销售凭销售订单并签字方予以出库;

  2、保证产品的质量、数量。

  目的:

  1、严格控制产品的质量,数量。保证发货信息的准确性。

  2、厉行节约,杜绝浪费。

  (一)产品出库,仓管人员要做好记录,领用人凭出库单并有其主管签字方可领辅料。仓管员做到无票据不予发放辅料或产品。

  (二)产品出库实行“先进先出、推陈出新”的原则,做到保管条件差的先出,包装简易的先出,易变质的先出。订单急的除外。如镁制品、铜制品等表面因潮湿长霉。

  (三)仓管员要做好出库登记,并每月结账前向财务部门提供出入库报告,以供参考。对于账物不实的情况,仓管按原价赔偿。

  (四)仓库为公司重地,仓库禁止吸烟,严禁携带易燃与易爆品。

  (五)仓管员每月底进行清点盘货,发现货物不足时,应及时补充。

  四.考勤制度

  1 、公司员工必须自觉遵守劳动纪律,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工作时间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外出办理业务前,须经经理同意。

  2 、周一至周六为工作日,周日为休息日。

  3 、严格请、销假制度。员工因私事请假须写请假条报经理批准,并扣除请假期间基本工资。未经批准而擅离工作岗位的按旷工处理。事情紧急的需电话联系经理批准,事毕回公司补写请假条。

  4 、上班时间开始后10分钟至60分钟内到班者,按迟到论处;超过60分钟以上者,按旷工半天论处。提前60分钟以内下班者,按早退论处;超过60分钟者,按旷工半天论处。

  5 、工作时间禁止打牌、下棋、上网聊天、玩游戏等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五.保密制度

  为保守公司秘密,维护公司利益,制订本制度。

  1、全体员工都有保守公司秘密的义务。在对外交往和合作中,须特别注意不泄露公司秘密,更不准出卖公司秘密;

  2、记载有公司秘密事项的工作笔记,持有人必须妥善保管,原则上不准带出公司。如外出需携带须经理同意,并妥善保管;

  3、对保守公司秘密或防止泄密有功的,予以表扬、奖励。违反本规定故意或过失泄露公司秘密的,视情节及危害后果予以处罚,直至予以除名,公司保留追究刑事责任的权力。六.差旅费管理制度

  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本着既勤俭节约、开支,又要保证出差人员工作与生活需要的原则,制订本制度。

  1、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因公出差支领旅费的员工;

  2、出差旅费分交通费、宿费及特别费三项:

  (1)交通费系指火车、汽车、飞机等费用;

  (2)膳宿费系指膳食费及宿费;

  (3)特别费系指因公支付邮电或招待费等;

  3、员工因公出差,应事先填明员工出差申请单,经经理审核批准后出差,如因事情紧急而未及时填表,须事先由部门负责人口头报告经理,等返回公司后,应立即补办手续;

  员工出差报支表的处理程序如下:

  A、出差前依单填明姓名、出差事由、搭乘交通工具、出差日期、预支金额,经经理审核批准。

  B、出差人凭核准的预支金额,填写借款单,向财务部预支差旅费。C、出差人返回后3日内应填写差旅费报销单,注明实际出差日期、起始地点、工作内容、报支项目、金额等,由经理审核批准,由财务部在报销时冲销预支数。

  4、差旅费标准:宿费上限150元/日,伙食补助13元/天。交通费以经理核准的交通方式依票据实报实销。出差地交通工具原则上以公交车为主,特殊情况可乘坐出租车,但回公司后需向经理讲明;

  5、公司员工出差期间,确因工作需要宴请时,需经经理核准,依票据实报实销;

  6、市内外出工作无宿费补助,伙食补助为午餐补助,标准为13元,交通费依票据实报(交通工具同第5条);

  7、公司员工出差期间,因游览或非工作需要的参观而开支的一切费用,由个人自理。八.福利制度

  1、基本工资按实际工作天数支付薪酬,付薪日期为每月15日,支付本月薪酬。若遇节假日,顺延至最近工作日发放。

  2 、奖励性薪金晋级。其对象为在本职岗位工作中表现突出,在促进企业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方面成绩突出者。

  3、假期:公司全体员工享受国家法定假日;

  4、保险:公司为正式员工办理社会保险(按国家标准)。

  5、提成:公司正在完成提成制度,员工享受业绩提成点。

  本制度最终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

公司规章制度14

  一、公司形象

  1、员工必须清楚地了解公司的经营范围,并能向客户及外界正确地介绍公司业务。

  2、在接待公司内外人员的垂询、要求等任何场合,应注视对方,微笑应答,切不可冒犯对方。

  3、在任何场合应用语规范,语气温和,音量适中,严禁大声喧哗。遇有客人进入工作场地应礼貌接待

  4、员工在接听电话、洽谈业务、发送电子邮件及招待来宾时,必须时刻注重公司形象,按照具体规定使用公司统一的名片、公司标识及落款。

  5、员工在工作时间内要注重个人仪态仪表,工作时间必须穿着工服,须保持良好的精神面貌。

  二、生活作息

  1、员工应严格按照公司统一的工作作息时间规定上下班。

  2、作息时间规定

  上班时间早8:30(8.30 - 9.30晨会)

  午休12:00——14:00

  下班时间晚19:00

  3、员工上下班施行签到制,上下班均须本人亲自签到,不得托、替他人签到。

  4、员工上下班考勤记录将作为公司绩效考核的重要组成部分。

  5、员工如因事需在工作时间内外出,要向主管经理请示签退后方可离开公司。

  6、员工遇突发疾病须当天向主管经理请假,事后补交相关证明。

  7、事假需提前向主管经理提出申请,并填写【请假申请单】,经批准后方可休息。

  三、卫生规范

  1、员工须每天清洁个人工作区内的卫生,确保地面、桌面及设备的整洁。

  2、员工须自觉保持公共区域的卫生,发现不清洁的情况,应及时清理。

  3、员工在公司内接待来访客人,事后需立即清理会客区。

  4、办公区域内严禁吸烟。

  5、正确使用公司内的水、电、空调等设施,最后离开办公室的员工应关闭空调、电灯和一切公司内应该关闭的设施。

  6、要爱护办公区域的花木和公共财产,如有损坏照价赔偿。

  四、工作要求

  1、工作时间内不应无故离岗、串岗,不得闲聊、吃零食、大声喧哗、打游戏,确保办公环境的安静有序。

  2、新入职员工的试用期为1个月,考察期为7天如果在考察期离职没有基本工资,员工在试用期内按月进行考评。

  3、公司内所制定的《员工日程表》是衡量员工完成工作量的依据,要求员工每天要认真、详尽的填写,作为公司考核员工工作量的标准。

  4、职员间的工作交流应在规定的区域内进行。

  5、加强学习与工作相关的专业知识及技能,积极和公司同事交流和学习专业知识和技能。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各项培训(培训将施行签到制,出席记录和培训考核也将作为公司绩效考核的部分)。

  6、经常总结工作中的得失,并参与部门的业务讨论,不断提高自身的业务水平。

  7、不得无故缺席部门的工作例会及公司的重要会议。

  8、员工在工作时间必须全身心地投入,保持高效率地工作。

  9、员工在任何时间均不可利用公司的场所、设备及其他资源从事私人活动。一经发现,给予警告,情节严重者,公司将予以辞退。

  10、员工须保管好个人的文件资料及办公用品,未经同意不可挪用他人的资料和办公用品。

  11、员工要保管好个人电脑,按公司规定进行文档存储、杀毒及日常维护,如发生故障应及时报告,由公司安排修理。

  五、保密规定

  1、员工须严守公司商业机密,妥善保存重要的商业客户资料、数据等信息。

  2、管理人员须做好公司重要文件的备份及存档工作,并妥善记录网络密码及口令。并向总经理提交完整的网络口令清单。

  3、任何时间,员工均不可擅自邀请亲朋好友在公司聚会。

  4、员工及管理人员均不可向外泄露公司发展计划、策略、客户资料及其他重要的方案,如一发现,除接受罚款、辞退等内部处理外,情节严重的,公司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六、人员管理

  1、员工必须服从公司的整体管理,包括职务的分配及工作内容的安排。

  2、员工须尊重上司,按照上司的指导进行工作并主动向上司汇报工作情况。

  3、员工有关业务方面的问题须及时向部门主管或经理反映,听取意见。

  4、涉及超出员工权限的决定必须报经部门主管或经理同意。

  5、员工不服从上级指挥,目无领导,顶撞上级,而影响公司指导系统的正常运作,视情节严重程度,给予辞退处理。

  6、管理人员应团结互助,努力协调好各部门的关系,鼓励并带领好员工队伍,时刻掌握员工的工作情况,确保公司整体策划顺利进行。

  7、公司是一个大家庭,员工应团结互助,为公司发展做出努力。

  七、物品管理

  1、办公用品的日常管理由人事部门专门人员负责定期购买;

  2、每月

  15、30日之前,个人将所需要的办公用品填写在公司【购物申请单】上,由行政财务部门专门负责人提交主管经理,审批同意后,由专门负责人将办公用品购回,根据实际需要有计划地发放。

  3、若急需某类办公用品,也应先填写【购物申请单】后,交由专门负责人,经主管经理审批同意后,方可购置。

  4、新进人员到职时由人事部门统一配发各种办公物品。

  八、电脑管理:

  1、使用者应保持电脑设备及其所在环境的`清洁。下班时,务必关机切断电源。

  2、使用者的业务数据,应严格按照要求妥善存储在网络上相应的位置上。

  3、严禁使用计算机玩游戏。

  4、公司及各部门的业务数据,重要数据由使用者本人做好及时备份。

  6、未经许可,任何私人的光盘、U盘不得在公司的计算机设备上使用。

  7、使用者必须妥善保管好自己的用户名和密码,严防被窃取而导致泄密。

  九、网络管理

  1、工作时间内禁止浏览与自己工作岗位或业务无关的网站。

  2、工作时间内不允许在网络上从事与工作无关的行为(如:上网聊天),也决不允许任何与工作无关的信息出现在网络上。

  3、严禁在公司网络上玩任何形式的网络游戏、浏览图片、倾听音乐等各种与工作无关的内容。

  4、禁止利用公司网络下载各种游戏及大型软件

  5、公司网络结构由网络工程师统一规划建设与管理维护,任何人不得私自更改网络结构,个人电脑及服务器设备等所用IP地址必须按网络工程师指定的方式设置,不可擅自更改。

  6、严禁任何人以任何手段,蓄意破坏公司网络的正常运行。

  十、奖惩办法:

  1、员工奖励分为口头表扬及物质奖励;

  2、员工惩罚分为口头警告、罚款及除名;

  3、有下列事迹的员工,在调查核实的基础上,经经理办公会研究,给予相应的奖励:

  A、积极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其建议被公司所采纳者;(奖励20-500)

  B、维护公司利益和荣誉,保护公共资产,防止事故发生与挽回经济损失有功者。(奖励20-500)

  4、下列事由的员工,在调查核实的基础上,经经理办公会研究,给予相应的惩罚:

  A、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公司规章制度造成经济损失和不良影响的;(罚款50元-500元或者辞退)

  B、泄露公司经营管理秘密的;(罚款200元)

  C、私自把公司客户介绍他人的。(罚款200元)

  D、公司员工不得代理和推广其他游戏。(罚款200元)

  5、公司将设立年终全勤奖(未有迟到、早退现象及病事假),奖金为1000元,于年终考评后一次性发放(以每个月的考勤统计为依据)。

  6、在公司服务满一年的员工,将给予一周的带薪休假(休假期需提前和公司协商,以不耽误工作为前提,得到许可后方可休假)及1000元的一次性旅游补贴。

  十一、经费管理

  1、因外出购物或出差需向公司借用备用金时,应使用钉钉中的备用金申请填写资料提交由主管部门审批。

  2、员工报销使用钉钉报销功能填写资料由主管部门审批。

  3、公司员工因公外出办事,续爱护使用车辆,遵守交通规则,不得酒后或者醉酒驾车。

  4、公司薪金发放日定为每月15日。

公司规章制度15

  一、总则

  为了创造一支以公司利益至高无上为准则,建立高素质、高水平的团队,公司制定了以下严格的管理规章制定:

  1、准时上下班,不得迟到,不得早退,不得旷工。

  2、工作期间不可因私人情绪影响工作。

  3、员工应在每天的工作时间开始前和工作结束后做好个人工作区内的卫生保洁工作,保持物品整齐,桌面清洁。

  4、上班时不应无故离岗、串岗,不得闲聊、嬉戏打闹、赌博喝酒、睡觉、做个人私事而影响公司的形象,确保办公环境和车间环境的安静有序。

  5、员工本着互尊互爱、齐心协力、吃苦耐劳、诚实本分的精神,尊重上级,有何正确的建议或想法用书写文字报告交与上级部门,公司将做出合理的回复。

  6、服从分配、服从管理、不得损坏公司形象、透漏公司机密。

  7、认真耐心听取每一位客户的建议和投诉,损坏公司财物者照价赔偿。

  8、员工服务态度:使用标准的专业文明用语,做好积极、主动、热情、微笑及训练有素的语音、语速和语调的服务。

  二、服务规范

  1、仪表:公司职员工应仪表整洁、大方。为加强公司的规范化管理,完善各项工作制度,促进公司发展壮大,提高经济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订本公司管理制度大

  2、微笑服务:在接待公司内外人员的垂询、要求等任何场合,应注释对方,微笑应答,切不可冒犯对方。

  3、用语:在任何场合应用语规范,语气温和,音量适中,严禁大声喧哗。

  4、现场接待:遇有客人进入工作场地应礼貌劝阻,上班时间(包括午餐时间)办公室内应保证有人接待。

  5、电话接听:接听电话应及时,一般铃响不应超过三声,如受话人不能接听,离之最近的职员应主动接听,重要电话作好接听记录,严禁占用公司电话时间太长,严禁使用公司电话打工作以外电话。

  三、业务管理制度

  1、业务文件由业务本人拟稿,由经理审核、签发。属于秘密的文件,核稿人应该注“秘密”字样,并确定报送范围。秘密文件按保密规定,由专人印制、报送。

  2、已审核、签发的文件由业务员按不同类别编号后归档。

  3、外来的文件由接件人负责签收,并于接件当日报送经理;属急件的,由公司其他员工在接件后即时报送。

  4、外发的文件经经理审核、签发后再安排发送,传真等文件在审核后可立即发送,并由业务本人按不同类别编号后归档。

  5、所有人员应遵守公司的`保密规定,不得泄露工作中接触的公司保密事项。

  6、严禁擅自为私人打印、复印除业务以外的文本材料,违犯者视情节轻重给予罚款处理。

  7、各业务所用的专用表格,由公司制定格式,所有业务按统一格式使用表格。

  8、办公用品只能用于办公,不得移作他用或私用。

  9、所有员工要勤俭节约,杜绝浪费,努力降低消耗和办公费用。

  10、每周一中午开例会,11点开始;例会主要是对上周工作内容的总结、下周工作的计划;工作相关内容的培训。

  11、每周五上交本周工作总结及下周工作计划表。

  12、每个季度进行季度考评(方式待定)。注:业务文件统一一式两份、正本文件应交经理保管。

  四、考勤制度

  1、公司员工必须自觉遵守劳动纪律,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工作时间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外出办理业务前,须经经理同意。

  2、周一至周五为工作日,周六周日为休息日。

  3、严格请、销假制度。员工因私事请假须写请假条报经理批准,并扣除请假期间基本工资。未经批准而擅离工作岗位的按旷工处理。事情紧急的需电话联系经理批准,事毕回公司补写请假条。

  4、上班时间开始后10分钟至30分钟内到班者,按迟到论处;超过30分钟以上者,按旷工半天论处。提前30分钟以内下班者,按早退论处;超过30分钟者,按旷工半天论处。

  5、工作时间禁止打牌、下棋、上网聊天、玩游戏等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风险提示:

  实践中,发生离职员工侵犯公司商业秘密时,争议焦点往往不是员工有没有义务保守公司的商业秘密,而是该秘密是不是构成受法律保护的“商业秘密”,以及单位如何提供证据证明离职员工实施了侵权行为及侵权造成的损失。由于商业秘密侵权证据很难收集,或调查取证的成本非常高,往往导致单位对侵权行为束手无策。

  企业在制定规章的时候可以约定通过保密协议,据此证明商业秘密的存在、证明企业对商业秘密采取了保护措施,一旦发生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便于举证,有利于企业借助法律手段保护自己的商业秘密,维护合法的权益。

  五、保密制度

  1、全体员工都有保守公司秘密的义务。在对外交往和合作中,须注意岗位职责不泄露公司秘密,更不准出卖公司秘密。

  2、公司秘密是关系公司发展和利益,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员工知悉的事项。公司秘密包括下列秘密事项:

  A、公司经营发展决策中的秘密事项。

  B、人事决策中的秘密事项。

  C、专有技术。

  D、客户信息、合作渠道和重要的合同、单据。

  E、公司非向公众公开的财务情况、银行账户账号。

  F、产品的具体材料成分,特殊制作工艺,产品的生产成本。

  G、经理确定应当保守的公司其他秘密事项。

  3、属于公司秘密的文件、资料,应标明“保密”字样,非经批准,不准复印、摘抄秘密文件、资料。

  4、公司秘密应根据需要,限于一定范围的员工接触。接触公司秘密的员工,未经批准不准向他人泄露。非接触公司秘密的员工,不准打听公司秘密。

  5、记载有公司秘密事项的工作笔记,持有人必须妥善保管,原则上不准带出公司。如外出需携带须经理同意,并妥善保管。

  6、对保守公司秘密或防止泄密有功的,予以表扬、奖励。违反本规定故意或过失泄露公司秘密的,视情节及危害后果予以处罚,直至予以除名,公司保留追究刑事责任的权力。

  六、差旅费管理制度

  1、短暂性公务外出(一天以内)向直属部门主管请批并在登记表上登记外出事由及去向。

  2、一天以上公务外出应事先填写《外出申请单》经直属主管批准,由总经理签批后,交行综合办公室备案。

  3、若未能准时返回须及时以电话向直属领导报告,征得同意,并由主管代办外出延长申请手续。

  4、公务出差每天必须以电话或电子信箱形式向主管领导汇报工作情况及工作进展。

  5、外地出差须办理有关出差手续。

  6、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因公出差支领旅费的员工。

  7、出差旅费分交通费、宿费及特别费三项。

  8、出差人凭核准的预支金额,填写借款单,向财务部预支差旅费。

  9、出差人返回后3日内应填写公司员工岗位职责费报销单,注明实际出差日期、起始地点、工作内容、报支项目、金额等,由经理审核批准,由财务部在报销时冲销预支数。

  10、差旅费标准:宿费上限150元/日,伙食补助30元/天。交通费以经理核准的交通方式依票据实报实销。出差地交通工具原则上以公交车为主,特殊情况可乘坐出租车,但回公司后需向经理讲明。

  11、公司员工出差期间,确因工作需要宴请时,需经经理核准,依票据实报实销,同时取消当日伙食补助。

  12、市内外出工作无宿费补助,伙食补助为午餐补助,标准为15元,交通费依票据报销。

  13、公司员工出差期间,因游览或非工作需要的参观而开支的一切费用,由个人自理。

  七、薪金制度

  1、基本工资按实际工作天数支付薪酬,付薪日期为每月30日,支付本月薪酬。若遇节假日,顺延至最近工作日发放。试用期员工以现金形式领取,正式员工以个人银行账户形式领取。

  2、奖励性薪金晋级。其对象为在本职岗位工作中表现突出,在促进企业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方面成绩突出者。

  八、福利制度

  1、假期:公司全体员工享受国家法定假日。

  2、婚假:凡在公司连续工作满12个月(自转正之日起)的正式员工结婚时,根据国家规定,可凭结婚证书申请14天(含休息日)的有薪假期。

  3、产假:凡在公司连续工作满12个月(自转正之日起)的正式女员工,根据国家规定,持医院证明书可申请有薪产假90天(含休息日和法定节假日)。

  4、男员工护理假7天(限在女方产假期间,含休息日和法定节假日)。

  5、慰唁假公司员工直系亲属不幸去世的,可申请5天有薪慰唁假。直系亲属在外地的,带薪路途假另计,路费自理。

  6、有薪病假,病假三天以上需凭县、区级以上医院出具的病情证明请假。医疗期限的确定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7、保险:公司为正式员工办理社会保险(按国家标准)。

  九、附则

  本规章制度自下发之日起生效。

  风险提示:

  企业规章制度也可以成为企业用工管理的证据,是公司内部的“法律”,但是并非制定的任何规章制度都具有法律效力,只有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才具有法律效力。

  劳动争议纠纷案件中,工资支付凭证、社保记录、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考勤记录、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以及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都由企业举证,所以企业制定和完善相关规章制度的时候,应该注意收集和保留履行民主程序和公示程序的证据,以免在仲裁和诉讼时候出现举证不能的后果。

【公司规章制度】相关文章:

公司的规章制度04-26

公司规章制度06-14

公司的规章制度06-25

装修公司规章制度03-02

公司规章制度的制定12-23

新公司规章制度02-13

关于公司的规章制度02-16

公司管理的规章制度01-26

【热门】公司规章制度01-27

公司保安的规章制度01-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