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合同

时间:2023-02-19 10:20:47 建筑合同 我要投稿

建筑合同

  在当今社会,人们对合同愈发重视,合同对我们的帮助越来越大,签订合同能够较为有效的约束违约行为。那么一份详细的合同要怎么写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建筑合同,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建筑合同

建筑合同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筑安装工程合同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在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基础上,双方就以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

  订立如下协议:

  一、工程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工程内容:地下桩基础工程,1#楼及裙楼工程。超流态混凝土灌注桩基础施工。混凝土工程总量约为:_____立方米。最终以实际发生的,并甲方、乙方、监理现场代表审核后的混凝土工程量为准,此工程量作为据。

  四、工程价款及承包方式

  1、甲方支付乙方工程款,单方造价:钢筋混凝土每立方米为_____元,工程价款按实际发发的元工程量计算为准。

  (1)该工程造价中已包含劳保统筹费用及安全生产措施费、总包服务费、税金等费用。

  (2)此工程价款中已包含水电费用及相关的原材料、半成品的检验、试验等费用。

  (3)最终以实际发生的工程量进行结算,工程量计算以设计图纸尺寸及相关规定为依据。由甲方、乙方及监理现场代表负责确认,最终以甲方、乙方、监理确认的为准。

  (4)乙方负责向甲方支付2%税金,其余部分由甲方负责。

  2、承包方式

  (1)乙方以包工包料形式承包,乙方负责按甲方、监理批准后的施工方案进行施工,并且提供人工、材料,进行机械钻孔、灌注混凝土、钢筋笼制作及安放等工作。

  (2)乙方自行负责工程所用水、电费用。

  (3)甲方负责监管乙方桩基础工程施工及提供场地,乙方负责施工、自行解决民工的临时?宿舍等临时建筑,甲方只负责按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3、乙方的施工工作要接受甲方、监理的监管,乙方严格按照施工图设计及《桩基规范》进?施工,如出现任何安全、质量事故均由乙方负责。

  五、付款方式

  1、本合同签订后,乙方人员、材料设备全部进场后,甲方向乙方?付工程款的30%为工程预付款;以后按形象进度拨付工程款。桩基础工程完成后预留工程款的20%待试桩合格后由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及甲乙双方对桩基础分项工程验收合格,乙方交齐相应的桩基资料后进行最终结算。

  2、甲方扣除工程款的5%作为质保金,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正常使用一年后全部付清。

  六、日程期限

  合同签订生效后,乙方人工、材料、机械设备等应按经过甲方及监理批准要求日期就位、开工及竣工。

  乙方施工实行连续作业。施工工期为:自开钻之自起10天(有效工作日))如施工现场不具备施工条件,工期顺延。

  七、质量要求

  1、按设计图纸、甲方、乙方及监理审定的施工组织设计及相关规范要求施工。工程质量达到“合格”标准。如因乙方原因造成的质量不合格所产?的?切责任及经济损失由乙方全部负责。

  2、工程完工后20天内,且在甲方拨付最后一笔工程款之前,乙方向监理单位及甲方提供完整、详实的内业技术资料四份。

  八、责任及义务

  1、甲方责任及义务:

  (1)做好施工现场的“叁通一平”工作。

  (2)负责协调乙方和施工队提供工程标准控制点及主轴线,并以书面形式交给乙方,乙方负责放线定位,甲方及监理验线合格后乙方方可施工。

  (3)向乙方提供施工的水源、电源并接入施工现场内,由此引起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4)负责协调处理建设行政管理部门的相关手续。

  2、乙方责任及义务:

  (1)乙方施工桩基础在监理的监督下和施工队配合进行桩基础定位放线。施工中钻出的泥土,由甲方、乙方、施工单位和挖土施工队,四方承担费用。

  (2)乙方提前做好施工机械、材料及人工等的准备工作,按甲方及监理审批的`、甲方指定进入施工现场的日期进入现场、开工日期开工。

  (3)工程开工前五日内,向甲方及监理提供施工组织设计及进度计划进行审批,乙方必须按批准后的方案施工,随时接受甲方、监理的检查、监督。

  (4)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如果发生由于土质(如粉质淤泥层等)情况,导致施工不能正常进行,乙方有义务采取一切措施保证施工质量及工期,由此自产生的一切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由而引起的工期顺延。

  (5)乙方应严格按国家相关专业操作规程进行施工;桩及桩内钢筋的种类、规格、尺寸、混凝土强度等级、单桩承载力必须满足设计要求;试桩时,乙方应达到试桩必备的条件。若桩在施工后的承载力实际使用价值达不到设计要求,乙方按照本工程造价的30%承担违约责任。

  (6)乙方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设计要求、经甲方及监理批准的施工方案进行施工,随时接受检查并为检查提供便利条件。在施工中服从甲方、监理工程师的监督和管理。

  (7)工程具备覆盖、掩盖条件,乙方自检合格后及时通知甲方及监理进行验收。经甲方现场相关专业人员及监理工程师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隐蔽或继续施工。

  (8)乙方在施工过程中,若遇到地下障碍物、空洞、人防等,应及时通知甲方、现场专业人员及监理单位进行处理。乙方有义务采取一切措施保证施工日期质量。

  (9)乙方应与甲方及监理、施工单位积极配合,服从甲方及监理单位的施工管理及技术管理。

  (10)乙方保证在接到甲方书面通知日起叁日内,人工、材料及设备全部进场。

  (11)试验桩必须加早强剂,其费用由乙方承担。

  (12)乙方负责原材料及试块的试验送检工作,并承担试验检验费用。

  (13)负责内业资料的整理,竣工验收后移交给监理和甲方。

  (14)安全生产乙方在桩基础工程施工阶段应制定周密的施工安全保障计划,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工作,保证施工现场安全。如施工现场出现由于乙方原因引起的安全事故,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及费用。

  九、其他事项

  本合同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两份,乙方两份。每份合同均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建筑合同2

  发包人:(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定和诚实信用原则,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甲、乙双方达成以下协议,特订立本合同,望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承包方式:

  甲方建房工程以包工不包料的.方式承包给乙方修建,按实际施工建筑面积以每平方米壹佰贰拾元整(120元/㎡)计价。

  二、工程内容:

  工程施工内容为基础、主体、屋面和内外装饰。二层和三层层高净空3米。楼梯施工至顶。内墙为水泥砂浆打底,地坪为普通清光,外墙前面贴砖、背面和两侧清光。

  三、在每层梁、板布筋均由甲方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质量监督和验收。

  如因乙方原因造成返工,材料由乙方负责。

  四、乙方负责施工期间的安全生产责任

  从工程开工到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为止,所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均由乙方全部负责,与甲方无关。

  五、付款方式:

  工程完工后一个月内验收,验收合格后10天内结算付清余款。

  六、保修范围和期限:

  屋面防渗和装修保修两年,其他保修按国家相关保修条例执行。

  七、工程结束

  乙方负责把周边及室内所有建筑垃圾清运干净。

  八、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此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保修期满后实效。

  甲方:

  乙方:

  签订日期:

建筑合同3

  甲方:

  乙方:

  鉴于:

  1、甲方已取得上海市普陀区宜昌路66号梦清园林内原上海啤酒厂酿造楼自20 年起20 年的合法租赁权,并获必要的资质(行政许可)及产权人许可,于上述物业范围内经营壹号码头精品酒店会所(Pier One Boutique Hotel and Club)、西餐厅、酒吧、客房、Spa、游船码头等项目,并许可进行合作经营或转租经营;

  2、乙方已取得经营宾馆酒店必要的资质(行政许可),具有经营宾馆酒店的专长,并已在上海市 路 号成功经营 酒店 年;

  3、甲方同意,在承包期间,乙方可以用" 酒店"的字号经营甲方,但在乙方所有招牌、广告、宣传品等出现 酒店字样或品牌标识的同时,应出现"壹号码头"及英文"Pier One"的字样。本合同解除、终止后,甲方不得再使用" 酒店"的字号从事经营活动。

  双方同意,由乙方向甲方承包经营上海市普陀区宜昌路66号梦清园林内原上海啤酒厂酿造楼部分物业,经营 酒店,并就承包合作经营事宜达成以下协议,共同遵守:

  一、承包物业

  1、承包物业位于二楼、三楼,建筑面积约1700平方米。

  2、承包物业包含的附属建筑物、固定装修物和设施设备详见附件清单。

  二、承包用途和经营项目

  1、承包物业用于经营 酒店("营业项目"),经营项目包括 (在注册范围内)。

  2、乙方的经营应符合物业作为精品酒店会所的定位。

  三、相关证照办理

  甲方已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公共卫生许可证、特种行业许可证、消防验收证明、环保等资质,并且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各项资质将持续有效(相应年审由甲方办理,乙方配合,年审费用由乙方承担),相关资质清单见附件二。

  四、承包金、保证金和费用

  本合同项下乙方应付的承包金由固定承包金和营收分成承包金两部分组成。

  1、20 年8月10日--20 年2月9日期间,每月固定承包金为人民币八万元,每月营收分成承包金以营业额分段提成方式计取,具体计算方式为:当月营业收入扣除人民币十万元所得金额可提成,其中所得金额在十五万元以内的按10%提成;所得金额在十五万元以上,二十五万元以内的部分,按20%提成;超出部分在二十五万元以上的金额,按30%提成。

  2、20 年2月10日--20 年8月9日期间,每月固定承包金为人民币十万元,每月营收分成承包金以营业额分段提成方式计取,具体计算方式为:当月营业收入扣除人民币十万元所得金额可提成,其中所得金额在十二万元以内的按10%提成;所得金额在十二万元以上,二十五万元以内的部分,按20%提成;超出部分在二十五万元以上的金额,按30%提成。

  3、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房屋承包保证金,保证金为人民币300000元(大写:叁拾万元整),甲方收取承包金和保证金开具收款凭证。承包关系终止时如乙方无违约行为,甲方收取的房屋承包保证金除用以抵充合同约定由乙方应承担的费用外,剩余部分无息归还乙方。

  4、甲方不承担乙方的营业税、所得税或其他任何税项、成本费用或支出。

  5、本协议项下乙方应付的物业管理费为8元/平方米·日,总计13600元/月。

  6、物业管理费支付给甲方。

  7、归属于本协议项下的物业或应由乙方营业项目承担的水费、电费、燃气费、电信费用、卫星电视费用、空调用费等,均由乙方承担,并从共管账户中优先支付。

  五、承包金和保证金缴付

  1、每月五日为付承包金日。乙方应在付承包金日向甲方支付当月的固定承包金,呈报上月营收并支付上月的营收分成承包金。

  2、首期固定承包金和保证金应在本合同签订当日支付。甲方在收到乙方首期固定承包金前,没有交付物业的义务。

  六、营收确认

  1、乙方使用 软件系统实行自助开房、报价并自动进行客房出租记录和房态监控。

  2、双方同意以该软件系统的客房出租记录和报价为依据确认营业收入。

  3、营收金额是否预付或实付到帐,不影响营业收入的确认。

  4、不在 软件系统营收记录范围内的其他营业收入,应当计入会计账簿并确认为本协议项下服务或商品提供当月的营业收入。

  七、营收监控

  1、乙方应自开始营业日起,向甲方开放 软件系统,使甲方可以实时了解和监控乙方客房出租和营收情况。

  2、甲方及其代表可以随时对乙方的营收进行实时现场监察。

  3、甲方的财务负责人或甲方指派的具有会计任职资格的人员,可以查阅乙方会计账簿中有关营业收入的记载。

  4、如果发现乙方有任何一项营收没有录入 软件系统或没有计入会计账簿,则视为乙方违约,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支付相当于一个月固定承包金人民币十万元的赔偿,但不可归责于乙方的除外。

  5、甲方发现乙方的营收核算有误时,有权要求乙方追溯调整。

  八、专门账户

  1、甲方应为乙方在本协议项下的营业项目开设一个专门的账户,该账户受甲方监管。乙方在本协议项下的`各项营业收入应及时缴入或划转入专门账户。该账户的印鉴设立为两个,一个为公司财务专用章,一个为企业法人代表印章,由甲、乙方分别保管。

  2、承包经营期间,乙方如有需要对外以甲方名义发文或签署合同、协议等,须先将相关文件送交甲方审阅,如确是乙方正常经营需要,并且不会对甲方造成明显不利的经济或法律责任,甲方应予三个工作日内盖章。

  3、营业项目所需的经营支出,可以由乙方在专门账户中优先支出(但单笔金额大于5万元的,或支出后账户内余额小于10万元的应先征得甲方同意,具体操作规定双方另定协议)。

  4、每月乙方从专门账户中支付了税金、固定承包金、营业额提成承包金(此两项划转甲方基本户)、营业费用、员工的薪酬福利费用,并且预留下个月固定承包金后,账户中仍有结余资金,该等结余资金归乙方所有。

  5、乙方为经营用途所需采购物品,可从专门账户中开支,乙方可将采购清单、发票和当月领用及库存清单交给甲方备案及做账。

  九、承包期间

  1、承包期间自20 年8月10 日起,至20 年8月9 日止,交付日为20 年8月5日,起承包日为20 年8月10日。

  2、如果乙方于承包期间开始后6个月内提前解除合同,则乙方应支付甲方50万元违约金;如果乙方于承包期间开始后12个月内提前解除合同,则乙方应支付甲方40万元违约金; 如果乙方于承包期间开始后12个月以上至承包期结束提前解除合同,则乙方应支付甲方30万元违约金。

  十、物业交付

  1、甲方应在约定的交付日将物业及附属建筑物、固定装修物和设施设备交付乙方使用。

  2、交付时双方应共同查验物业及附属建筑物、固定装修物和设施设备,并在交接单上签名盖章。

  3、乙方对物业及附属建筑物、固定装修物及设施设备的数量、质量、功能、使用状态等瑕疵的异议,应在交付时提出,或者,交付时无法及时发现的瑕疵,应在交付后的合理期间内提出,并经双方确认后在交接单上进行记载。

  4、交接单上没有瑕疵记载的,视为完好交付。

  十一、物业装修和施工

  1、乙方如需对物业重新装修,新增或对原有固定装修物或设施设备进行更新改造施工的,应提前三十天向甲方书面提交装修或施工方案、设计图、预算表、新增或更换的设施设备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家或供应商名称等,并经甲方书面批准后方可施工。

  2、乙方的装修或施工事项涉及政府强制性规范或行政许可的,应符合该等强制性规范或取得该等行政许可。

  3、物业装修期间不停止计付承包金。

  十二、物业维护

  1、乙方应负责物业除酒店空调、热水锅炉和电梯外所有装修物和设施设备及物件的安全、保养和维护,及时修复或更换损坏的装修物、设施设备和物件,确保物业始终处于可持续经营状态。

  2、乙方应就不可修复或更换的装修或物件损坏,按重置价格赔偿,但因自然损耗造成的除外。

  十三、物业返还

  1、乙方应当在承包期间终止日或合同解除之日将物业及附属建筑物、固定装修物和其他设施设备、物件返还甲方,返还时物业及附属建筑物、固定装修物和其他设施设备、物件的数量、质量、功能、使用状态等应与交付时一致。

  2、乙方应结清应交纳的甲方收入和各项费用。

  3、双方依约定程序履行物业返还交接手续。

  4、乙方未及时返还物业的,承包期间终止日或合同解除之日后实际使用或占用期间的占用费用,按固定承包金人民币十万元的双倍计付。

  十四、不得转让经营

  1、乙方应当自行经营本协议项下的营业项目,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转让或委托其他经营主体经营管理。

  2、在互惠互利基础上,为了双方长期稳定合作,乙方在承包经营管理期间不排除可联盟有实力资质的合作伙伴,但不得变更主体。

  十五、违约责任

  1、如果乙方欠付物业管理费或水、电、通讯等费用,则甲方有权采取断电、断水等措施,直至乙方补交全部欠付费用。乙方不得有异议。

  2、如果乙方欠付承包金,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每日万分之五的利率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如果乙方累计欠付承包金(包括固定承包金和提成承包金)的金额相当于1个月固定承包金,且时间持续满1个月时,甲方有权解除协议,没收保证金,并继续追讨乙方欠付的其他款项。

  3、鉴于甲方可对乙方营业收入提成,乙方不得擅自停业,否则甲方有权按每日2万元营业收入乘以停业天数计算当月营业收入,并计取相应营收承包金分成。

  十六、其他责任

  1、甲方将提供电源、水源至计量表具进入端,出口端之后由乙方自行负责维护。今后双方在水、电管线方面的责任划分也以此为界。但移交时或移交后合理时间内(暂定30天)乙方发现出口端之后的管线存在问题的,并且乙方未做过管线更改的,甲方应负责解决。

  2、乙方必须遵守国家及本市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如有违反造成甲方的任何损失(包括甲方同意事项但因乙方未办理相关审批而遭受的行政处罚),须承担一切经济和行政责任。

  3、严格遵守甲方关于物业统一管理的各项规定。乙方及其雇员、代理人不得影响或干扰甲方对总体物业的正常管理。

  4、乙方须对其雇员、代理人、访客、建筑安装或装修承包商、分包商的行为承担连带责任,对上述人员在物业任何部位的故意或过失行为给甲方或第三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5、乙方必须遵守并使其宾客、访客或被许可使用者遵守甲方制定的有关车辆停放的规定、限制,不得使其车辆随意停放而阻塞物业的进出通道或其他公共区域。

  6、若第三方因与乙方发生任何纠纷,而直接向甲方进行追索时(包括提起仲裁、诉讼),乙方须向甲方赔偿一切损失及一切与此有关的开支及费用(包括但不仅限于仲裁费、诉讼费及律师费、差旅费等)。在遵守上述规定并得到甲方允许的情况下,乙方可按以下方式处理,并须及时通知甲方有关的进展及结果。

  1)由乙方自行派员以甲方名义与第三方交涉、谈判;后果亦由乙方直接承担;

  2)乙方自行出面解决并承担责任;

  3)若乙方委托甲方全权处理的,则甲方处理的结果,乙方须无条件同意并承担责任,并负责甲方代为处理所发生的所有费用及开支,包括仲裁费、诉讼费及律师费、差旅费等。若甲方认为依法应对第三方直接承担责任而发生的费用及开支或引起的所有损失,均由乙方负责承担。

  7、乙方特此同意,在下述情形下甲方对所发生的损失没有责任,且本合同项下之甲方收入及其它费用不得减免或中止支付:

  1)因对该酒店或建筑进行维修保养,或按本合同约定程序对该酒店或建筑进行装修、增建或改建,致使公用设施临时性停止使用,或导致该酒店的水、电、电话、传真或其他有关服务或供应临时性中断,使乙方或其雇员、代理人及访客发生损失的;

  2)由于乙方或第三人的故意或过失行为造成损失或伤害的;

  3)任何时间该酒店内的非因甲方原因造成的人身损害或财产损失的(甲方或物业公司的保安人员、值班人员对物业提供的保安服务并不构成甲方对该酒店及其内部人员与财产的保卫责任)。

  十七、联系方式

  1、本协议主体之间根据本协议已有约定或实际需要发出与本协议相关的任何书面通知应按下述地址或传真号码发出:

  甲 方:

  乙 方:

  2、任何一方变更上述联络方式应及时通知另一方,负有通知义务的一方承担因怠于通知造成的任何损失和责任。

  3、任何通知如直接交付,在交付时视为收讫;如传真,在发出后视为收讫,但应有收件人随后的书面确认;如挂号邮寄,在寄出五天后视为收讫。

  4、除上述约定外,乙方根据本协议接收该承包物业后,甲方可将相关通知留置在该承包物业处即视为乙方收讫,日期从下一个工作日起算。

  十八、其它

  1、甲方在条件符合时与乙方签订本协议,期间的本协议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本协议与补充条款及附件相矛盾的部分,以补充条款及附件为准。

  2、双方在签署本协议时,对各自的权利、义务、责任清楚明白,并愿按协议规定严格执行。如一方违反本协议,另一方有权按本协议规定索赔。

  3、本协议中的标题仅为参考方便而设,在解释本协议时并无效力。

  4、本协议所提到的任何当事人应包括该当事人的继承人和受让人。

  5、双方就履行本协议发生纠纷,应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依法向本协议履行地人民法院起诉。

  6、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7、本协议自甲方代表签名并加盖公章、乙方代表签名或加盖公章时生效。

  8、本协议连同附件一式三份。其中甲方两份、乙方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建筑合同4

  发包方(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分送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签订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_

  合同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二、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内容:承包范围:

  4、资金来源:

  5、合同价款:_____

  6、价款范围:该综合单价已充分考虑构件制作、运输、安装及其措施,施工工期、敢赶工措施费、质量、安全、政府及相关部门验收检验、临时设施、冬雨季施工以及满足甲方设计之要求等因素的全部费用,结算时均不予调整。该综合单价均包含材料、劳务施工、安全施工措施、管理、利润税金及政策性文件规定的各项费用及材料市场风险,,除另有注明可以调整的情况外,均不得调整(不含土建施工配合费)。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_____年____月____日

  竣工日期: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_____天

  1、质量要求:按甲方要求的材料标准进行施工,若甲方要求低于国家要求标准,乙方需向甲方沟通处理,不得独自施工。

  2、验收标准:按甲方提供的施工图及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范、规定一次验收合格。

  四、安全施工

  1、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

  2、乙方应对其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甲方不得要求乙方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

  3、乙方在动力设备、输电线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车间、易燃易爆地段以及临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时,施工开始前应确保具有完备的安全防护措施。

  4、实施爆破作业,在放射、毒害性环境中施工(含储存、运输、使用)及使用毒害性、腐蚀性物品施工时,乙方应在施工前14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并提供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

  5、乙方应独立安全的进行施工,因安全因素导致的甲方、乙方或者第三方的财产、人生的损害由乙方负全责。

  五、材料设备供应

  1、乙方负责的采购材料设备,应按照专用条款约定及设计和有关标准要求采购,并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对材料设备质量负责。乙方在材料设备到货前24小时通知甲方及甲方委托监理方清点。

  2、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与设计或标准要求不符时,乙方应按甲方及甲方委托监理方要求的时间运出施工场地,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产品,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由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3、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在使用前,承包人应按工程师的要求进行检验或试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检验或试验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4、甲方及甲方委托监理方发现乙方采购并使用不符合设计或标准要求的材料设备时,应要求由乙方负责修复、拆除或重新采购,由乙方承担发生的费用,由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5、乙方需要使用代用材料时,应经甲方及甲方委托监理方认可后才能使用,由此增减的合同价款双方以书面形式议定。

  六、双方责任

  甲方责任:

  1、负责提供钢结构施工图及施工用水、电接驳点。

  2、甲方分片、分区域提供施工现场给乙方。负责协调乙方与各方的关系。

  3、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项,不按时支付款项则工期顺延。

  4、方指定现场负责人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

  乙方责任:

  1、乙方根据土建工程施工计划表编制相应施工进度表,并严格满足土建单位工期要求。

  2、乙方须指派专人为项目负责人,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处理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务。

  3、乙方需保证用于本工程的材料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范要求,并提供产品合格证(原件)、购买原材料发票复印件、质检部门的检验合格证明书(原件)、等相关资料给甲方和监理,如需要应配合土建单位完成相关验收工作;

  4、乙方施工必须与土建施工同步进行,不得影响土建的施工工期。土建书面提供工作面后及时进场施工,如乙方不能及时进入工作面施工并按期完工,按每延误1天以5000元计算违约金。

  5、乙方整个原材料的采购、施工全过程均应主动自觉接受甲方及监理单位的监督,如发现乙方将该工程转包或分包,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将乙方清退出场。乙方支付违约金____万元。

  6、乙方如未按甲方认可的材料施工,存在以次充好的现象,经监理或甲方代表查实,除全部更换外成合格的合同约定规格型号材料外,甲方处以到场不合格材料总价(单价按合格材料计算)2倍的违约金。

  7、乙方指定现场负责人,联系电话:

  8、在施工期间的安全、文明施工责任,由乙方自行负责。

  9、乙方在甲方付款同时开具收据给甲方并在3天内提供与价款金额一致的发票,否则甲方可拒绝支付后续款项,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全责

  10、乙方对所做工程需提供完整的'施工资料、验工报告等资料,并配合土建主体综合竣工验收。

  11、乙方施工的用水、用电挂表计量并承担水电费用。

  七、争议

  双方若发生争议友好协商,协商不成可向工程所在地法院起诉。

  八、合同生效

  8.1合同订立时间:_____年____月____日

  8.2合同订立地点:

  8.3本合同双方约定后生效。

  九、合同终止

  1、发包人承包人履行合同全部义务,竣工结算价款支付完毕,承包人向发包人交付竣工工程后,本合同即告终止

  2、甲方根据合同文件要求终止合同的,以书面形式向乙方发终止合同的通知,并在发出通知前告知对方,通知到达对方时合同终止。

  3、施工延期超过_____天,乙方仍未完成工程施工,甲方及甲方委托监理有权终止合同。

  4、乙方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给他人或者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双方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至使合同无法履行;

  (2)因一方违约(包括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工程停建或缓建)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6、因乙方原因导致工程出现不可弥补的质量缺陷或对甲方造成媒体曝光等社会影响的,甲方及甲方委托监理有权终止合同。乙方需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7、一方依据约定要求解除合同的,应以书面形式向对方发出解除合同的通知,并在发出通知前7天告知对方,通知到达对方时合同解除。对解除合同有争议的,双方协商解决解除不成可诉诸法律。

  8、合同解除后,乙方应妥善作好已完工程和已购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甲方要求将自有机械设备和人员撤出施工场地;甲方应为乙方撤出提供必要条件,支付以上所发生的费用,并按合同约定支付已完工程价款。除此之外,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因合同解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9、合同解除后,不影响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

  10、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乙方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十、保修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经协商一致,对工程进行质量保修。

  2、保修范围:

  3、保修责任:

  ⑴、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修理通知之日起12小时内派人修理。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修理的,甲方可以委托其他人员修理费用从保修金中双倍扣除。

  ⑵、发生须紧急抢修事故的,乙方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

  ⑶、对于涉及结构安装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由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保修方案,乙方实施保修。

  ⑷、质量保修完成后,由甲方组织验收。

  4、保修期限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其他律效力。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

  2、本合同一式_____份,甲乙双方各持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

  地址:地址: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建筑合同5

  使用建筑单位:__

  提供建筑劳务单位: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有关规定,为了明确双方在建筑劳务合作中的`权利,义务和违约责任,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合作项目:__市三达经济发展有限公司安装工程项目

  工程地址:__机电厂

  合作内容:水、电、风等安装工程

  第二条合作方式

  电缆敷设劳务费。

  第三条乙方张雨施工队

  第四条提供劳务时间:20__年9月22日

  第五条劳务费用的结算和支付

  1、劳务费用的结算:应根据乙方在生产中实际完成的工作量,经甲乙双方核实检验后,按工程进度分期结算的方法。

  第六条安全生产及安全事故处理

  2、乙方人员发生伤亡事故时,双方尽力施救,但甲方不负经济和法律责任,由乙方对家属进行经济补偿,做好善后工作。

  第七条承包工作量和金额

  电、水、风等共计人民币壹佰壹拾捌万元。

  第八条本合同经双方代理人签字盖章后生效,代理人应出示身份证明。

  第九条合同未尽事项可经双方协商后列入补充条款,补充条款与正文有同等效力。

  注: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建筑合同6

  发包单: (甲方)

  承包单位: (乙方)

  甲方将 发包给乙方工作,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根据有关规定,明确双方的安全生产责任,确保安全,双方在签定 合同的同时,签订本安全协议:

  承包项目:

  工作范围:

  用工人数及姓名(含特殊工种)

  用工人数 人

  工作期限: 自 年 月起至 年 月止

  协作内容:

  1 甲、乙双方必须认真贯彻国家、苏州市和上级劳动保护、安全生产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消防工作的方针、政策,严格执行有关劳动保护法则、条例、规定。

  2 甲、乙双方都应有具备独立的法人资质和取得相应的安全生产相关资质,具有安全管理组织体制,包括抓安全生产的领导专职或兼职的安全干部。

  3 乙方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有效操作证,甲方有权检查,发现不符合要求者有权拒绝使用。

  4 工作前,甲方应对乙方的管理工作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介绍有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规定和要求;受教育者必须签字确认遵守制度、规定和要求。乙方应定期组织召开管理工作人员安全生产教育会议;乙方必须检查、督促工作人员严格遵守,认真执行。

  5 工作期间,乙方指派 同志负责本工作项目的有关安全、防火工作;甲方指派 同志负责联系,检查督促乙方执行有关安全、防火工作,共同预防事故发生。乙方人员未经许可,不得擅自调换,否则引起后果,由乙方负责。

  6 乙方在工作期间必须严格执行和遵守甲方的安全生产、防火管理的各项规定,接受甲方督促、检查和指导。甲方有权协助乙方搞好安全生产、防火管理以及督促检查的义务,对于查出的隐患,乙方必须限期整改;对甲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制度等情况,乙方有要求甲方整改的权利,甲方应认真整改。

  7 乙方在甲方的作业区间,应按甲方提供的作业范围作业,如厂内运输,则必须按照甲方指定的路线,按照甲方的《厂内机动车运输规定》作业;

  8 在工作过程中的个人安全防护用品,由乙方自理。甲、乙方都应督促,工作现场人员自觉穿戴好安全防护用品。

  9 甲、乙双方人员对各自所处的工作区域、作业环境、操作设施设备、工具用具等必须认真检查,发现隐患,应立即停止工作并由有关单位落实整改后方准工作。一经动作,就表示乙方单位确认符合安全要求和处于安全状态。乙方对工作过程中由于上述因素不良而导致的事故后果负责。

  10 乙方在作业期间所使用的各种设备以及工具等均由乙自备。如乙方向甲方借用,应由双方有关人员办理借用手续。借出方应保证借出的设备和工具完好并符合要求,借入方必须检验,并做好书面记录。借入使用方一经接收,设备和工具的保管、维修应由借入使用方负责,并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在使用过程中,由于设备、工具因素或使用不当而造成伤亡事故,由借入使用方负责。

  11 特种作业必须执行国家《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经省、市、地区的特种作业安全技术考核后持证上岗,并按规定定期审证,外省市特种人员还须经苏州市有关特种作业考核站进行审证教育。

  12 起重吊装作业人员必须遵守“十不吊”规定,严禁违章、无证操作,严禁不懂电器,机械设备的人擅自操作使用电器、机械、设备。

  13 必须严格执行各类防火防爆制度,易燃易爆场所严禁吸烟及动用明火,消防器材不准挪作他用。乙方人员如有违反,按甲方规定罚款。

  14 乙方若要电焊、气割作业应按甲方规定办理动火审批手续严格遵守“十不烧”规定。

  15 乙方需用甲方提供的电气设备,在使用前应先进行检测,并做好检测记录,如不符合安全规定的应及时向甲方提出,甲方应积极整改,整改合格后方准使用。违反本规定或不经甲方许可,擅自乱拉电气线路造成后果均由肇事者单位负责。

  16 贯彻先订合同工作的原则。甲方不得指派乙方人员从事合同外的工作任务,乙方应拒绝合同外的`工作任务,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有关方负责。

  17.甲乙双方在签订 合同后,甲方协助乙方自觉向甲方行政部办理临时出入手续,向甲方安全部办理登记手续,乙方同时将有关人员的特种作业证交予复验。

  18贯彻谁工作谁负责安全的原则。工作期间造成的伤亡、火警、火灾等重大事故,甲乙双方应协力进行紧急抢救伤员和保护现场。事故的损失和善后处理费用,应按责任解决。

  19 本协议订的各项规定适用于立协双方,如遇有同国家和苏州市有关法规不符者按国家和苏州市的有关规定执行。

  20 本协议经立协双方签字、盖章有效,作为合同正本的附件一式四份,乙方一份,施工单位一份,甲方分别留存人事/行政部、技术/安全部各一份。

  21 本协议同 合同正本同日生效。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执行,由于违反本协议而造成伤亡事故,由违反方承担一切经济损失。

  甲方:

  单位名称:

  代 表:

  地 址:

  电 话:

  乙方:

  单位名称:

  代 表:

  地 址:

  电 话:

  年 月 日

建筑合同7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经______建设局批准,本工程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邀请投标、协商议标确定由乙方承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原则,依据建设部和国家工商管理局颁发的(--96--0205)《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并结合深圳市有关规定及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签订本合同。

  一、词语含义及合同文件

  第一条词语含义

  在本合同中,下列词语具有本条所赋予的含义:

  1.1合同:是指发包方和承包方之间为实施工程达成的明确相互权利和义务关系的协议,以及双方协商同意的与合同有关的全部文件。

  1.2发包方(简称甲方):合同约定的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

  甲方的具体身份、发包范围、权限、性质均需在合同条款中约定。

  1.3承包方(简称乙方):合同约定的具有工程承包主体资格并被甲方接受的当事人。

  1.4甲方驻工地代表(简称甲方代表):合同约定甲方在相应条款内指定的履行合同的负责人。

  1.5乙方驻工地代表(简称乙方代表):合同约定乙方在相应条款内指定的履行合同的负责人。

  1.6社会监理:合同约定甲方委托具备法定资格的工程建设监理单位对工程进行的监理。

  1.7总监理工程师:合同约定工程建设监理单位委派的监理总负责人。

  1.8设计单位:甲方委托的具备与工程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

  本合同装饰工程,甲方委托乙方部分或全部设计,且乙方具备相应设计资质,甲、乙双方另行签订设计合同。

  1.9装饰工程:是指为使建筑物、构筑物内、外空间达到一定的环境质量要求,使用装饰装修材料,对建筑物、构筑物外表和内部进行修饰处理的工程。包括对旧有建筑物及其设施表面的装饰处理。

  1.10工程造价管理部门:深圳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

  1.11工程质量监督部门:按《深圳经济特区建设工程质量条例》执行。

  1.12合同价款:甲、乙双方在合同相应条款内约定的、用以支付乙方按照合同要求完成全部工程内容的价款总额。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为中标价格、措施费、工期补偿费等。

  1.13追加合同价款:在施工中发生图纸及措施以外的工程量,经甲方确认后按计算合同价款的方法增加的合同价款。

  1.14费用:甲方在合同价款之外需要直接支付的开支或乙方应承担的开支。

  1.15工期:按国家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合同相应条款约定的、按总日历天数(包括一切法定节假日在内)计算的工期天数。

  1.16开工日期:甲乙双方在合同相应条款约定的工程开工日期(约定期不能开工的,由责任方负责)。

  1.17竣工日期:甲乙双方在合同相应条款约定的工程竣工日期。

  1.18图纸:由甲方提供或乙方提供经甲方代表批准,乙方用以施工的所有图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

  1.19分段或分部工程:在合同相应条款(或补充条款)约定构成全部工程的任何分段或分部工程。

  1.20施工场地:由甲方提供,并在合同相应条款(或补充条款)内约定,供乙方施工、操作、运输、堆放材料的场地及乙方施工涉及的周围场地(包括一切通道)。

  1.21施工设备和设施:按双方协议约定,由甲方提供给乙方或由乙方自己提供的施工和管理使用的设备或设施。

  1.22工程量清单:发包方在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按深圳市的工程量计算方法(规则)计算的全部工程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明细清单。

  1.23书面形式:根据合同发生的手写、打印、复写、印刷的各种通知、证明、证书、签证、协议、备忘录、函件及经过确认的会议纪要、电报、电传等。

  1.24不可抗力:指因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坠落或其它非甲乙方责任所造成的爆炸、火灾,以及相应条款约定的自然灾害等。

  1.25利息:合同中所指的利息,为单位向银行贷款利息。

  1.26合同条款中,部分甲方职责由其甲方委托的社会监理机构代为行使的,应在补充条款中明确其代为行使的内容、范围。

  第二条合同文件组成及解释顺序

  合同文件应能互相解释,互为说明。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其组成和解释顺序如下:

  2.1协议条款;

  2.2合同条件;

  2.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补充合同;

  2.4洽商、变更等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纪要、协议;

  2.5合同约定的标准、规范和有关的技术经济标准、资料;

  2.6招标发包工程的招标文件、投标书和中标通知书;

  2.7工程量清单或确定工程造价的工程预算书和图纸;

  2.8监理合同

  当合同文件出现含糊不清或不一致时,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按第三十六条约定的办法解决。

  第三条合同使用标准及法律

  合同必须首先约定使用国家标准、规范。其次约定使用行业标准、规范;再次约定使用地方的标准、规范。甲方应按约定的时间向乙方提供一式两份标准、规范。

  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时,设计方应提供施工工艺,经甲、乙、丙三方代表批准后执行。设计要求使用国外标准、规范的,应负责提供中文译本。所发生购买、翻译的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适用于合同文件的法律、法规是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深圳市的地方法规及规章。

  深圳市建设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对双方也具有约束力。

  第四条工程概况

  4.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2承包方式:____________

  4.2.1按定标(或邀请协商议标)价及措施费、工期补偿费、包人工、包材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

  4.2.2按国家规定由乙方缴纳的各种税收已包含在本工程造价内,由乙方向税务机关缴纳。

  4.2.3招标工程除涉及变更外,总价、单价均以定标价为准,一次包定,结算时按4.5条的约定办理。

  4.3工期:

  ⑴开工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⑵竣工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总日历工期天数:______天。

  4.4质量等级:______

  4.5合同价款:人民币(币)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其中含措施费______元。

  4.5.1上述造价为固定价格加风险系数之和。其中,甲方给予乙方的风险金额为:______元,或合同价款%的金额。风险承担的范围:

  4.5.2上述造价为可调价格合同。调整的方式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5.3全部工程造价按下列规定计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图纸

  5.1甲方于合同签订后三日内向乙方提供完整的装饰施工图纸单套(包括标准图及有关资料两套)。乙方需要超过双方约定的图纸份数,甲方应代为复制,复制费用由乙方承担。

  5.2甲方提供国外或境外图纸,不能满足施工需要时,甲方应负责复制、重新绘制、翻译、购买标准图纸等的责任和费用。

  5.3本合同的装饰工程施工图纸,甲方委托乙方部分或全部设计,甲、乙双方另行签订设计合同。

  二、双方一般责任

  第六条甲方代表

  6.1甲方代表姓名:____________;职称(职务):____________

  6.2甲方代表可委派有关具体管理人员,对本合同约定的工程,行使自己部分权利和职责,并可在任何时候撤回这种委派。委派和撤回均应提前7天通知乙方。

  6.3甲方代表的指令、通知由其本人签后,以书面形式交给乙方代表,乙方代表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确有必要时,甲方代表可发出口头指令,并在48小时内给予书面确认,乙方对甲方代表的指令应予执行。甲方代表不能及时给予书面确认,乙方应于甲方代表发出口头指令后7天内提出书面确认要求,甲方代表在乙方提出确认要求24小时后不予答复,视为乙方要求已被确认。乙方认为甲方代表指令不合理,应在收到指令后24小时内提出书面申告,甲方代表在收到乙方申告后24小时内做出修改指令或继续执行原指令的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紧急情况下,甲方代表要求乙方立即执行的指令或乙方虽有异议,但甲方代表决定仍继续执行的指令,乙方应予执行。因指令错误而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和对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6.4甲方代表应按合同约定,及时向乙方提供所需指令、批准、图纸并履行其它约定的义务。否则乙方在约定时间后24小时内将具体要求、需要的理由和迟误的后果通知甲方代表,甲方代表收到通知后48小时内不予答复,应承担由此造成的追加合同价款,并赔偿乙方的有关损失,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甲方代表易人,甲方应于易人前7天通知乙方,后任继续履行合同约定的前任的权利和义务。

  第七条监理单位及总监理工程师

  7.1本工程甲方委托______监理。

  7.2总监理工程师姓名:____________;职称:____________

  7.3总监理工程师职责: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非经甲方代表同意,总监理工程师及其代表无权解除本合同中乙方的任何义务。

  合同履行中,发生影响甲、乙双方权利和义务的事件时,总监理工程师应做出公正的处理。

  总监理工程师易人,甲方代表接到监理单位通知后同时通知乙方,后任继续履行甲方赋予前任的权利和义务。

  第八条乙方驻工地代表

  8.1乙方驻工地代表姓名: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

  8.2乙方任命的驻工地负责人,按以下要求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利,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

  8.3乙方的要求、请求和通知,以书面形式由乙方代表签后送甲方代表,甲方代表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及收到时间后生效。

  8.4乙方代表按甲方代表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要求组织施工。在情况紧急且无法与甲方代表联系的情况下,可采取保护人员生命和工程、财产安全的紧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24小时内向甲方代表送交报告。责任在甲方,由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相应顺延工期;责任在乙方,由乙方承担费用。

  乙方代表易人,乙方应于易人前7天通知甲方,后任继续履行合同文件约定的前任的权利和义务。

  第九条甲方工作

  甲方按该装饰工程合同约定的内容,一次或分阶段完成以下工作:

  9.1合同开工日期前天,提供施工所需的场地,并清除场地内一切影响乙方施工的障碍;或承担乙方在不腾空的场地内施工采取的相应措施所发生的费用,均计入合同价款内;

  9.2合同开工日期前______天,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水、电、热力、电讯等管道线路,从施工场地外部接至条款约定的地点,并保证乙方施工期间的需要;

  9.3负责本工程涉及的市政配套部门及当地各有关部门的联系和协调工作;

  9.4甲方进行分部工程招标,施工中甲方应协调施工场地内交叉作业及施工单位之间的关系,保证合同按约定顺利施工;

  9.5合同开工日期前天,办理施工所需的有关批件、证件和临时用地等的申请报批手续;

  9.6合同开工日期前天,组织有关单位进行图纸会审,向乙方进行设计交底;乙方负责设计的,组织由设计人员向施工人员进行技术交底。

  9.7向乙方有偿提供的施工设备和设施有:

  甲方不按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以上工作,造成工期延误,承担由此造成的追加合同价款,并赔偿乙方有关损失,工期相应顺延。

  第十条乙方工作

  乙方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做好以下工作:

  10.1甲方委托乙方设计的,在其设计资格证书允许的范围内,按合同约定完成施工图设计或与工程配套的设计,经甲方代表批准后使用;

  10.2向甲方代表提供年、季、月度工程进度计划及相应统计报表和工程事故报告;

  10.3在腾空后单独由乙方施工的施工场地内,按工程和安全需要提供和维修非夜间施工使用的照明、看守、围栏和警卫。乙方未履行上述义务造成工程、财产和人身伤害,由乙方承担责任及所发生的费用;

  在新建工程或不腾空的建筑物内施工时,上述设施和人员由工程发包单位负责,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和费用。

  10.4遵守深圳市政府和有关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音、施工现场环境卫生等管理规定。经甲方代表同意,需办理有关手续的,由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因乙方违章责任造成的罚款由乙方负责;

  10.5遵守深圳市政府和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的一切规定和要求,承担因自身原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

  10.6按约定保护好建筑物结构和相应管线、设备;

  10.7已竣工工程未交付甲方验收之前,负责成品保护,保护期间发生损坏,乙方自费予以修复。第三方原因造成损坏,通过甲方协调,由责任方负责修复;或乙方修复由甲方承担追加合同价款。要求乙方采取特殊措施保护的分段或分部工程,其费用由甲方承担。甲方在竣工验收前使用,发生损坏的修理费用,由甲方承担。由于乙方不履行上述义务,造成工期延误和经济损失,责任由乙方承担。

  三、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

  第十一条施工组织设计及进度计划

  乙方在合同签订生效后日内,将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提交甲方代表。甲方代表收到施工组织设计后日内予以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逾期不批复,可视为该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已经批准。乙方必须按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甲方代表对进度的检查、监督。工程实际进展与计划不符时,乙方应按甲方代表的要求提出赶工和施工安全的措施,甲方代表批准后执行。

  第十二条延期开工

  乙方不能按时开工,应在条款约定的开工日期3天前,向甲方代表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和请求。甲方代表在3天内答复乙方,甲方代表3天不予答复,视为已同意乙方请求,工期相应顺延。甲方代表认为乙方提出的理由证据不足,不同意延期请求或乙方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延期开工请求,竣工工期不予顺延。

  甲方征得乙方同意并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后,可要求乙方推迟开工日期,承担乙方因此造成的追加合同价款,相应顺延工期。

  第十三条暂停施工

  甲方代表在确有必要时,可要求乙方暂停施工,并在提出要求后48小时内提出处理意见。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停止施工,并妥善保护已完工工程。乙方实施甲方代表处理意见后,可提出复工要求,甲方代表应在48小时内给予答复。甲方代表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处理意见,或收到乙方复工要求后48小时内未给予答复,乙方可自行复工。停工责任在甲方,由甲方承担追加合同价款,相应顺延工期;停工责任在乙方,由乙方承担发生的费用。因甲方代表不及时做出答复,施工无法进行,乙方可认为甲方已部分或全部取消合同,由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四条工期顺延

  14.1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拖延,经甲方代表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4.1.1由于设计变更、工程量变化,引起施工程序变化;

  14.1.2一周内非乙方原因停电、停水造成停工累计超过八小时;

  14.1.3甲方不能按约定期限交出(腾空)施工场地、清除障碍物、疏通进场道路和接通施工用水、电;

  14.1.4由于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其它非甲乙双方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水灾、以及台风、大雨、暴雨、地震等。

  14.1.5甲方不按合同规定预付备料款和工程进度款而影响施工进度;

  14.1.6甲方分包或分部招标的工程,拖延了工程进度。

  14.1.7甲方提供的设备、材料等,未按乙方计划进场或交验时发现缺陷,需要更换而耽误施工进度。

  14.1.8其它非乙方原因的停工。

  14.2上述情况发生后七天内,乙方就延误的内容和因此发生的经济支出,向甲方代表提出书面报告,甲方代表在收到报告后两天内予以确认、答复。

  14.3非14.1列出的原因造成的工期拖延,乙方承担违约责任;或每延期天,由乙方付给甲方罚金元。罚金不超过合同总造价的%。

  第十五条工期提前

  15.1工程若需提前竣工,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提前竣工协议,乙方按提前竣工日期修订进度计划,报甲方批准。甲方在三天内给予批准,并为赶工提供方便条件。提前竣工协议内容包括:提前的时间、乙方采取的赶工措施费用的承担和提前竣工收益的分享等。

  15.2乙方按合同规定的工期提前竣工,每提前______天,甲方奖给乙方______元。

  四、质量与检验

  第十六条工程样板

  16.1根据装饰需要,甲方可要求乙方制作样板间。乙方制作的样板间,经甲方代表检验合格后,由甲乙双方封存。样板间作为甲方竣工验收的实物标准。制作样板间的全部费用,由甲方承担。

  16.2乙方报价时提供的样板,由甲乙双方封存,作为工程验收样品。

  第十七条检查和返工

  乙方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设计和样板间(样品)标准的要求以及甲方代表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员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并按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员的要求返工、修改,承担因自身原因导致返工、修改的费用。因甲方不正确纠正或其他原因引起的追加合同价款,由甲方承担。

  以上检查检验合格后,又发现由于乙方原因引起的质量问题,仍由乙方承担返工的全部费用,赔偿甲方的有关损失,工期相应顺延。

  第十八条工程质量等级

  18.1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或专业的质量检验评定的标准。

  18.2工程质量经验收评定为优良标准,并按合同工期竣工,增加工程费用元。

  18.3工程质量不符合规范、标准和设计要求,质量不合格,甲方可要求乙方停工和返工,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予顺延。

  18.4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按照职能分工由市(或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裁决,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和工期拖延,由败诉方承担。

  第十九条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19.1工程具备隐蔽条件或达到中间验收条件,乙方自检合格后,于验收前24小时通知甲方代表。经验收合格,甲方代表签后即可进行隐蔽和施工。若甲方接通知后24小时内未到场验收,则视为验收合格,甲方必须补签验收手续。

  19.2隐蔽工程质量符合规定要求,验收24小时后甲方代表不签,视为甲方代表已批准,乙方可进行隐蔽或继续施工。甲方验收不合格,乙方在限定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

  第二十条重新检验

  无论甲方代表是否参加验收,当其提出对已经验收的隐蔽工程重新检验的要求时,乙方应按要求进行剥露,并在检验后重新隐蔽或修复后隐蔽。检验合格,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赔偿乙方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检验不合格,乙方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也予顺延。

  五、合同价款的支付方式

  第二十一条合同价款之调整

  合同价款为有条件之可调价款,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作调整:

  21.1甲方代表确认的工程量增减;

  21.2甲方代表确认的设计变更或工程洽商;

  21.3甲方代表确认的工艺标准变化或材料更换;

  21.4合同双方确认的市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公布的价格调整文件;

  21.5双方约定的其它增减或调整。

  双方在约定的调整合同价款的范围内,需要调整合同价款时,乙方在上述情况发生后天内,将调整的原因、金额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代表,甲方代表批准后通知经办的银行和乙方。甲方代表收到乙方通知后7天内不作答复,视为已经批准。

  第二十二条工程预付款

  22.1合同生效后五天内,甲方付给价款的%预付款,计人民币(币)万元。

  22.2乙方在完成合同价款60%时(以甲方代表签证的工程量为准),甲方开始按比例每月抵扣预付款的______%,在完成合同总造价的______%时抵扣完。

  甲方不按协议条款约定预付工程款,乙方在约定预付时间7天后向甲方发出要求预付工程款的通知,甲方在收到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预付工程款,乙方可在发出通知7天后停止施工,甲方从应付之日起向乙方支付应付款当时的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第二十三条工程量的核实确认

  23.1乙方于每月二十五日后三天内向甲方代表递交已完工程量报表,甲方接报表后三天内按图纸核实已完工程量,并提前24小时通知乙方。乙方为计量提供便利条件并派人参加。

  23.2乙方无正当理由不参加计量,甲方代表自行进行,计量结果视为有效,作为工程款支付的依据。甲方代表收到乙方报表后三天内未进行计量,从第四天起,乙方报表中的工程量视为已被确认,作为支付工程款的.依据。甲方代表不按约定时间通知乙方,使乙方不能参加计量,计量结果乙方不同意时作为无效。

  23.3甲方代表对乙方超出图纸要求增加的工程量和乙方自身原因造成的返工的工程量,不予计量。

  23.4不符合工程质量标准的工程量,不计入工程量统计范围。

  第二十四条工程款支付

  24.1甲方根据核实确认的工程量,并按构成合同价款相应项目的综合单价计算的款额,经甲方代表签后支付。

  24.2乙方按合同约定向甲方递交已完工程量报表后,甲方在六天内未核实完毕及未支付工程进度款,乙方可向甲方发出要求付款通知,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仍不能按要求支付,乙方可在发生通知七天后停止施工,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24.3经甲乙双方同意并签订延期付款协议,甲方可延期付款。

  24.4工程款支付达工程总造价的95%时,不再按进度付款,其余工程款待竣工验收后办理竣工结算时支付3%,剩余2%价款作为质量保修金验收半年后付清。

  六、材料供应

  第二十五条材料样品和样本

  本装饰工程除大型和特殊设备外,其它设备、材料由乙方采购。

  不论甲乙任何一方供应材料都应事先提供材料样品或样本,经双方验收后封存,作为材料供应和竣工验收的实物标准。甲方或设计单位指定的材料品种,由指定者提供指定式样、色调和规格的样品或样本。

  第二十六条甲方提供设备

  甲方按照协议提供的设备型号、规格、数量、单价、质量等级和提供时间、地点的清单,向乙方提供设备及其产品合格证明。甲方代表在所提供设备验收24小时前将通知送达乙方,乙方派人与甲方一起验收。无论乙方是否派人参加验收,验收后由乙方妥善保管,甲方并按“深建[1991]234号”文的规定,另付设备价款_____%的管理费给乙方发生损坏或丢失,由乙方负责赔偿。甲方不按规定通知乙方验收,非合同约定的设备乙方不负责设备的保管,损坏或丢失由甲方负责。

  甲方供应的设备与清单或样品不符,按下列情况分别处理:

  26.1设备的型号、规格、质量等级与清单或样品不符,乙方可拒绝接受保管,由甲方运出施工现场并重新采购;

  26.2到货地点与约定不符,甲方负责倒运至约定地点;

  26.3供应数量少于清单约定数量时,甲方将数量补齐。多于清单数量时,甲方负责将多余部分运出施工现场;

  26.4供应时间早于约定时间,甲方承担因此发生的保管费用。

  因以上原因或迟于约定时间供应而导致的追加合同价款,由甲方承担。工期相应顺延,并由甲方赔偿乙方由此造成的损失。

  乙方检验通过之后仍发现有与清单和样品的规格、质量等级不符的情况,甲方还应承担重新采购及返工的追加合同价款,并相应顺延工期。

  第二十七条乙方采购材料设备

  乙方按照设计、规范和样品的要求采购工程需要的材料,并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在材料、设备到货24小时前通知甲方代表共同验收。对与设计、规范和样品要求不符的产品,甲方代表应禁止使用,乙方按要求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产品,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甲方未能按时到场验收,以后发现材料不符合规范、设计和样品要求,乙方仍应拆除、修复及重新采购,并承担发生的费用。由此延误的工期可相应顺延。

  第二十八条材料试验

  对于必须经过试验才能使用的材料、设备,不论甲乙双方任何一方供应,由乙方进行防火阻燃、毒性反应等测试。不具备测试条件的,可委托专业机构进行测试,费用由甲方承担。测试结果不合格的材料,凡未采购的应停止采购,凡已采购运至现场的,应立即由采购方运出现场,因此造成的全部材料采购费用,由采购方承担。甲方或设计单位指定的材料不合格,由甲方(或设计单位)承担全部材料采购费用。

  七、设计变更

  第二十九条甲方变更设计

  甲方变更设计,应在该项工程施工前7天通知乙方。乙方已经施工的工程,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乙方在接到通知后立即停止施工。

  由于设计变更造成乙方材料积压,应由甲方负责处理,并承担全部处理费用。

  由于设计变更,造成乙方返工需要的全部追加合同价款和相应损失均由甲方承担,相应顺延工期。

  第三十条乙方变更设计

  乙方提出合理建议涉及到变更设计和对原定材料的代换,必须经甲方代表及有关部门批准。合理化建议节约的金额,甲乙双方协商各按_____%和_____%分享。

  第三十一条设计变更对工程的影响

  所有设计变更,双方均应办理变更洽商签证。发生设计变更后,乙方按甲方代表的要求,进行下列对工程影响的变更:

  31.1增减合同中约定的工程数量;

  31.2更改有关工程的性质、质量、规格;

  31.3更改有关部分的标高、基线、位置和尺寸;

  31.4增加工程需要的附加工作量;

  31.5改变有关工程施工时间和顺序。

  第三十二条确定变更合同价款及工期

  发生设计变更后,乙方在接到变更天内,按下列方法提出变更价格,送甲方代表批准后调整合同价款:

  32.1合同附件中报价单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合同附件已有报价单的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33.2合同附件中报价单只有类似于变更情况的价格,可以此作为基础确定变更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33.3合同附件中报价单没有适用和类似的价格,由乙方按修改时的深圳市信息价或市场价变更价格,送甲方代表批准后执行。

  设计变更影响到工期,由乙方提出变更工期,送甲方代表批准后调整竣工日期。

  甲方代表不同意乙方提出的变更价格及工期可以修改,修改后7天内将修改情况通知乙方。双方仍有异议时,可按第三十六条约定的方法解决。

  八、竣工与结算

  第三十三条竣工验收

  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乙方按国家工程竣工验收有关规定,向甲方代表提供完整竣工资料和竣工验收报告。在工程竣工天内向甲方提交竣工图_____套。甲方代表收到竣工验收报告后,在天内向所属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交验收申请,由甲方组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主持进行验收,并在验收3天内给予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乙方按要求修改,并承担由自身原因造成修改的费用。

  甲方代表在收到乙方送交的竣工验收报告天内无正当理由不申请验收,或验收3天内不予批准且不能提出修改意见,视为竣工验收报告已被批准,即可办理结算手续。

  竣工日期为乙方送交竣工验收报告的日期,需修改后才能达到竣工要求的,应为乙方修改后提请甲方验收的日期。

  甲方不能按期申请验收,应从约定期限最后一天的次日起承担保管费用。工程保管费的计算,每天按承包工程造价的_____分之_____计算。

  因特殊原因,部分工程或部位须单项竣工时,双方订立单项竣工协议,明确各方责任。

  第三十四条竣工结算

  竣工报告批准后,乙方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在交工验收后天内向甲方代表提出结算报告和工程结算书,办理竣工结算。甲方代表收到工程结算书后应在15天内审核完毕或提出审核意见,在天内将拨款通知送经办的银行支付工程款,并将副本送乙方。乙方收到工程款10天内将竣工工程交付甲方。

  甲方收到工程结算书后天内无正当理由不办理结算,从第______天起按施工企业向银行同期贷款的最高利率支付工程款的利息,并承担每日按拖欠总额的_____分之_____的罚金。

  采取按合同价款约定比率,在甲方应付乙方工程款内预留保修金办法的,甲方应在保修期满后20天内结清。

  第三十五条保修

  35.1保修责任范围:除甲方使用过程人为损失、原设计错误隐患、甲方要求的材料代用原因、第三者故意或非故意损坏、自然灾害及人力不可抗力因素损坏外,凡属乙方施工质量原因及验收后移交前乙方保管不力造成工程范围各部位、部件、整体或单体、整件或单件的损坏、脱落、变质、丢失、开裂等,均属乙方保修责任范围。

  35.2保修内容包括:合同条款(含补充合同条款)所包含的工程项目、设计变更或修改、现场签证或文约定、双方或多方会议纪要约定的全部内容。

  35.3保修期限:以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按国家规定的保修条款执行,保修期限为半年。

  35.4保修费用:从工程结算款中截留。即:按合同总价款计算,为合同价款的2%。若发生的累计保修费超过截留的保修款总额,超过部分仍由乙方支付。

  35.5保修期间,乙方应在接到甲方书面通知后7天内派人修理,否则甲方可委托其它单位或人员修理,其费用在保修费内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支付。

  九、争议、违约和索赔

  第三十六条争议

  36.1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首先本着友好态度协商解决,若经协商仍不能解决,经双方同意可向市(或区)建设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造价管理部门或工商局合同管理部门申请调解。如调解不成,当事人可以选择下列一种方式解决:

  36.1.1向深圳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36.1.2向人民法院起诉。

  36.2发生争议后,除出现以下情况的,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施工连续,保护好已完工程:

  36.2.1合同确已无法履行;

  36.2.2双方协议停止施工;

  36.2.3调解要求停止施工,且为双方所接受;

  36.2.4仲裁委员会要求停止施工;

  36.2.5法院要求停止施工。

  第三十七条违约

  37.1甲方代表不能及时给出必要指令、确认、批准,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预付款或工程进度款或履行自己的其它义务而发生的使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应承担违约责任(包括因违约导致乙方增加的费用和从支付之日计算的应支付款项的利息等),相应顺延工期,支付合同价款%的违约金给乙方,赔偿因其违约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37.2乙方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施工质量达不到设计和规范的要求,或发生其它使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支付合同价款%的违约金给甲方,赔偿因其违约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37.3除非双方协议将合同终止或因一方违约使合同无法履行,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37.4因一方违约使合同不能履行,另一方欲中止或解除全部合同,应以书面形式通知违约方,违约方必须在收到通知之日起7天内做出答复,超过7天不予答复视为同意中止或解除合同,由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三十八条索赔

  38.1甲方未能按合同约定提供条件、支付各种费用、顺延工期、赔偿损失,乙方可按以下规定向甲方索赔:

  38.1.1甲方在图纸修改、材料变更、未付工程款或其它原因,而引起赔偿事件发生,可依照合同有关条款进行赔偿;

  38.1.2索赔事件发生7天内,向甲方代表发出要求索赔的意向;

  38.1.3乙方在发出索赔意向7天内,向甲方代表提交全部和详细的索赔资料和金额;

  38.1.4甲方在接到索赔资料后5天内给予批准,或要求乙方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甲方在5天内未作答复,视为该索赔已经认可;

  38.1.5双方协议实行一揽子索赔,索赔意向不得迟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20天提出。

  38.2乙方未按合同约定交付装饰产品或未全面履行合同约定的全部责任、义务而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甲方可按以下规定向乙方索赔:

  38.2.1因乙方开工不及时、工程款挪作他用或其它原因引起索赔事项发生,甲方于事件发生7天内向乙方发出要求索赔的通知;

  38.2.2乙方在接到索赔通知7天内给予书面答复或要求甲方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乙方接通知7天内未答复,则视为该项索赔已被乙方认可。

  38.3损失的计算方法:实际直接损失加实际间接损失、再加上以经办的银行计划外贷款利率计算的利息。

  十、其它

  第三十九条安全施工

  乙方应按国家及广东市深圳市劳动部门和建设主管部门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和防火措施,并承担由于自身原因造成的财产损失和伤亡事故的责任与费用。非甲乙双方责任造成的财产损失和伤亡事故,财产损失甲方承担,乙方的伤亡事故由乙方承担。

  发生重大伤亡事故,乙方应按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甲方代表。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要求处理。甲方要为抢救提供必要条件。

  乙方在动力设备、高电压线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车间、易燃易爆地段以及临时交通要道附近施工前,应向甲方代表提出安全保护措施,经甲方代表批准后实施。由甲方承担防护措施费用。

  在不腾空和继续使用的建筑物内施工时,乙方应制定周密的安全保护和防火措施,确保建筑物内的财产和人员的安全,并报甲方代表批准。安全保护措施费用,由甲方承担。

  在有毒有害环境中施工,甲方应按有关规定提供相应的防护措施,并承担有关费用。

  第四十条专利技术、特殊工艺及合理化建议

  40.1甲方要求采用专利技术和特殊工艺,必须负责办理相应的申报、审批手续,承担申报、实验等费用。乙方按甲方要求使用,并负责试验等有关工作;乙方提出使用专利技术和特殊工艺,报甲方代表批准后按以上约定办理。

  40.2乙方提出合理化建议涉及对图纸、施工组织设计的更改及对原材料、设备的费用,须经甲方批准,以修改后的图纸、材料、设备作价,调整合同价格。

  40.3甲方要求采用专利和特殊工艺,发生的一切费用由甲方承担,获得的收益甲方分享_____%;乙方提出使用专利技术和特殊工艺及合理化建议,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获得的利益按第三十条标准分享。

  第四十一条不可抗力

  41.1不可抗力原因和因素的认定标准:

  41.1.1级以上的地震;

  41.1.2级以上的持续天的台风;

  41.1.3年以上未发生过、持续天的高温天气;

  41.1.4自然原因发生的火灾;

  41.1.5其它不可抗力原因。

  41.2上述不可抗力因素出现,乙方应立即采取措施并向甲方通报受灾情况,在上述因素引起的损害终止后三日内向甲方报告损失情况和清理、修复的费用。若灾害呈间歇形式继续发生,乙方应每隔三天向甲方报告一次灾害情况,直至灾害结束。甲方应对灾情处理提供必要条件。

  41.3因灾害发生的费用由双方分别承担。

  41.3.1工程本身的损害由甲方承担;

  41.3.2人员伤亡由其所属单位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

  41.3.3造成施工现场乙方临时设施损坏和修复费用,由甲方承担;

  41.3.4乙方设备、机械、车辆等现场施工用具及人员停、窝工、机械、设备停置损失,由乙方承担;

  41.3.5清理、修理工作的责任与费用的承担,双方另签补充协议。

  第四十二条保险

  42.1在施工场地内,甲乙双方认为有保险的必要时,甲方办理建筑物和施工场地内甲方人员及第三方人员生命财产保险,并支付一切费用。

  42.2乙方办理施工场地内及分包工程等人员生命财产和机械设备的保险,并支付一切费用。

  在不腾空的建筑物内施工时,乙方办理自己的各类保险。

  42.3投保后发生事故,乙方应在14天内向甲方提供建筑工程(建筑物)损失情况和估价的报告,如损害继续发生,乙方在14天后每7天报告一次,直到损害结束。

  42.4投保后的受益,由投保者享有。

  第四十三条工程停建或缓建

  43.1因政策调整、人力不可抗力及甲、乙双方之外原因导致工程停、缓建,使合同不能继续履行,双方应签订工程停、缓建协议并报合同原审查和鉴证机构备查。

  43.2工程停、缓建后,乙方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购材料、设备、器具的保护及向甲方移交工作,按甲方要求将自有机械、设备、人员撤出施工现场,甲方应为乙方撤离提供必要条件,支付相应经济支出,并按合同约定支付已完工程价款和赔偿乙方有关损失。

  4.3已订货的材料、设备、器具等由订货方负责退货,不能退货的货款和退货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但未及时退货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四十四条合同的生效与终止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法人代表签并加盖法人印章,送深圳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审查和深圳市工商局合同管理部门鉴证后______日起生效。在竣工结算、甲方支付完毕工程款,乙方将工程交付甲方后,除有关保修条款仍然生效外,其他条款即告终止。保修期满后,有关保修条款终止。

  第四十五条合同份数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副本一式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持______份,建设主管部门、合同审查机构、鉴证机构经办的银行各一份。均具同等效力。

  发包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订立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签地点: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部分、合同条件

  一、词语含义及合同文件

  第一条、词语含义。在本合同中,下列词语除协议条款另有约定外,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含义:

  1.合同:是指为实施工程,发包方和承包方之间达成的明确相互权利和义务关系的协议,包括合同条件、协议条款以及双方协商同意的与合同有关的全部文件。

  2.协议条款:是指结合具体工程,除合同条件外,经发包方和承包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条款。

  3.发包方(简称甲方):协议条款约定的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

  甲方的具体身份、发包范围、权限、性质均需在协议条款内约定。

  4.承包方(简称乙方):协议条款约定的具有工程承包主体资格并被甲方接受的当事人。

  5.甲方驻工地代表(简称甲方代表):甲方在协议条款内指定的履行合同的负责人。

  6.乙方驻工地代表(简称乙方代表):乙方在协议条款内指定的履行合同的负责人。

  7.社会监理:甲方委托具备法定资格的工程建设监理单位对工程进行的监理。

  8.总监理工程师:工程建设监理单位委派的监理总负责人。

  9.设计单位:甲方委托的具备与工程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

  本合同工程的装饰或二次及以上的装饰,甲方委托乙方部分或全部设计,且乙方具备相应设计资质,甲、乙双方另行签订设计合同。

  10.工程:是指为使建筑物、构筑物内、外空间达到一定的环境质量要求,使用装饰装修材料,对建筑物、构筑物外表和内部进行修饰处理的工程。包括对旧有建筑物及其设施表面的装饰处理。

  11.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建设工程造价管理部门。

  12.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13.合同价款:甲、乙双方在协议条款内约定的、用以支付乙方按照合同要求完成全部工程内容的价款总额。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为中标价格。

  14.追加合同价款:在施工中发生的、经甲方确认后按计算合同价款的方法增加的合同价款。

  15.费用:甲方在合同价款之外需要直接支付的开支或乙方应承担的开支。

  16.工期:协议条款约定的、按总日历天数(包括一切法定节假日在内)计算的工期天数。

  17.开工日期:协议条款约定的绝对或相对的工程开工日期。

  18.竣工日期:协议条款约定的绝对或相对的工程竣工日期。

  19.图纸:由甲方提供或乙方提供经甲方代表批准,乙方用以施工的所有图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

  20.分段或分部工程:协议条款约定构成全部工程的任何分段或分部工程。

  21.施工场地:由甲方提供,并在协议条款内约定,供乙方施工、操作、运输、堆放材料的场地及乙方施工涉及的周围场地(包括一切通道)。

  22.施工设备和设施:按协议条款约定,由甲方提供给乙方施工和管理使用的设备和设施。

  23.工程量清单:发包方在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按法定的工程量计算方法(规则)计算的全部工程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明细清单。

  24.书面形式:根据合同发生的手写、打印、复写、印刷的各种通知、证明、证书、签证、协议、备忘录、函件及经过确认的会议纪要、电报、电传等。

  25.不可抗力:指因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坠落或其它非甲乙方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以及协议条款约定的自然灾害等。

  第二条、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合同文件应能互相解释,互为说明。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其组成和解释顺序如下:

  1.协议条款;

  2.合同条件;

  3.洽商、变更等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纪要、协议;

  4.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5.监理合同;

  6.招标发包工程的招标文件、投标书和中标通知书;

  7.工程量清单或确定工程造价的工程预算书和图纸;

  8.标准、规范和其它有关的技术经济资料、要求;

  当合同文件出现含糊不清或不一致时,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按协议条款第35条约定的办法解决。

  第三条、合同文件使用的语言文、标准和适用法律。合同文件使用汉语或协议条款约定的少数民族语言书写、解释和说明。

  施工中必须使用协议条款约定的国家标准、规范。没有国家标准、规范时,有行业标准、规范的,使用行业标准、规范;没有国家和行业标准、规范的,使用地方的标准、规范。甲方应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向乙方提供一式两份约定的标准、规范。

  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时,乙方应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出施工工艺,经甲方代表和设计单位批准后执行。甲方要求使用国外标准、规范的,应负责提供中文译本。本条所发生购买、翻译和制定标准、规范的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适用于合同文件的法律是国家的法律、法规(含地方法规),及协议条款约定的规章。

  第四条、图纸。甲方在开工日期7天之前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日期和份数,向乙方提供完整的施工图纸。乙方需要超过协议条款双方约定的图纸份数,甲方应代为复制,复制费用由乙方承担。

  使用国外或境外图纸,不能满足施工需要时,双方在协议条款内约定复制、重新绘制、翻译、购买标准图纸等的责任和费用承担。

  二、双方一般责任

  第五条、甲方代表。甲方代表按照以下要求,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利,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

  1.甲方代表可委派有关具体管理人员,行使自己部分权利和职责,并可在任何时候撤回这种委派。委派和撤回均应提前7天通知乙方。

  2.甲方代表的指令、通知由其本人签后,以书面形式交给乙方代表,乙方代表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确有必要时,甲方代表可发出口头指令,并在48小时内给予书面确认,乙方对甲方代表的指令应予执行。甲方代表不能及时给予书面确认,乙方应于甲方代表发出口头指令后7天内提出书面确认要求,甲方代表在乙方提出确认要求24小时后不予答复,视为乙方要求已被确认。乙方认为甲方代表指令不合理,应在收到指令后24小时内提出书面申告,甲方代表在收到乙方申告后24小时内作出修改指令或继续执行原指令的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紧急情况下,甲方代表要求乙方立即执行地的指令或乙方虽有异议,但甲方代表决定仍继续执行的指令,乙方应予执行。因指令错误而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和对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3.甲方代表应按合同约定,及时向乙方提供所需指令、批准、图纸并履行其它约定的义务。否则乙方在约定时间后24小时内将具体要求、需要的理由和迟误的后果通知甲方代表,甲方代表收到通知后48小时内不予答复,应承担由此造成的追加合同价款,并赔偿乙方的有关损失,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甲方代表易人,甲方应于易人前7天通知乙方,后任继续履行合同文件约定的前任的权利和义务。

  第六条、委托监理。本工程甲方委托监理,应与监理单位签订监理合同。并在本合同协议条款内明确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及其应履行的职责。

  本合同中总监理工程师和甲方代表的职责不能相互交叉。

  非经甲方同意,总监理工程师及其代表无权解除本合同中乙方的任何义务。

  合同履行中,发生影响甲,乙双方权利和义务的事件时,总监理工程师应作出公正的处理。

  为保证施工正常进行,甲乙双方应尊重总监理工程师的决定。对总监理工程师的决定有异议时,按协议条款的约定处理。

  总监理工程师易人,甲方接到监理单位通知后应同时通知乙方,后任继续履行赋予前任的权利和义务。

  第七条、乙方驻工地代表。乙方任命驻工地负责人,按以下要求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利,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

  1.乙方的要求、请求和通知,以书面形式由乙方代表签后送甲方代表,甲方代表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及收到时间后生效。

  2.乙方代表按甲方代表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要求组织施工。在情况紧急且无法与甲方代表联系的情况下,可采取保护人员生命和工程、财产安全的紧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24小时内向甲方代表送交报告。责任在甲方,由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相应顺延工期;责任在乙方,由乙方承担费用。

  乙方代表易人,乙方应于易人前7天通知甲方,后任继续履行合同文件约定的前任的权利和义务。

  第八条、甲方工作。甲方按协议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时间,一次或分阶段完成以下工作:

  1.提供施工所需的场地,并清除施工场地内一切影响乙方施工的障碍;或承担乙方在不腾空的场地内施工采取的相应措施所发生的费用,一并计入合同价款内;

  2.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水、电、热力、电讯等管道线路,从施工场地外部接至协议条款约定的地点,并保证乙方施工期间的需要;

  3.负责本工程涉及的市政配套部门及当地各有关部门的联系和协调工作;

  4.协调施工场地内各交叉作业施工单位之间的关系,保证乙方按合同的约定顺利施工;

  5.办理施工所需的有关批件、证件和临时用地等的申请报批手续;

  6.组织有关单位进行图纸会审,向乙方进行设计交底;

  7.向乙方有偿提供协议条款约定的施工设备和设施。

  甲方不按协议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以上工作,造成工期延误,承担由此造成的追加合同价款,并赔偿乙方有关损失,工期相应顺延。

  第九条、乙方工作。乙方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做好以下工作:

  1.在其设计资格证书允许的范围内,按协议条款的约定完成施工图设计或与工程配套的设计,经甲方代表批准后使用;

  2.向甲方代表提供年、季、月度工程进度计划及相应统计报表和工程事故报告;

  3.在腾空后单独由乙方施工的施工场地内,按工程和安全需要提供和维修非夜间施工使用的照明、看守、围栏和警卫。乙方未履行上述义务造成工程、财产和人身伤害,由乙方承担责任及所发生的费用;

  在新建工程或不腾空的建筑物内施工时,上述设施和人员由建筑工程承包人或建筑物使用单位负责,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和费用。

  4.遵守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和施工噪音等管理规定,经甲方代表同意,需办理有关手续的,由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因乙方责任造成的罚款除外;

  5.遵守政府和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的一切规定和要求,承担因自身原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

  6.按协议条款的约定保护好建筑物结构和相应管线、设备;

  7.已竣工工程未交付甲方验收之前,负责成品保护,保护期间发生损坏,乙方自费予以修复。第三方原因造成损坏,通过甲方协调,由责任方负责修复;或乙方修复,由甲方承担追加合同价款。要求乙方采取特殊措施保护的分段和分部工程,其费用由甲方承担,并在协议条款内约定。甲方在竣工验收前使用,发生损坏的修理费用,由甲方承担。由于乙方不履行上述义务,造成工期延误和经济损失,责任由乙方承担。

  三、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

  第十条、施工组织设计及进度计划。乙方应在协议条款约定的日期,将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提交甲方代表。甲方代表应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予以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逾期不批复,可视为该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已经批准。乙方必须按批准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甲方代表对进度的检查、监督。工程实际进展与进度计划不符时,乙方应按甲方代表的要求提出措施,甲方代表批准后执行。

  第十一条、延期开工。乙方按协议条款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始施工。乙方不能按时开工,应在协议条款约定的开工日期7天前,向甲方代表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和要求。甲方代表在7天内答复乙方。甲方代表7天内不予答复,视为已同意乙方要求,工期相应顺延。甲方代表不同意延期要求或乙方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延期开工要求,竣工工期不予顺延。

  甲方征得乙方同意并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后,可要求推迟开工日期,承担乙方因此造成的追加合同价款,相应顺延工期。

  第十二条、暂停施工。甲方代表在确有必要时,可要求乙方暂停施工,并在提出要求后48小时内提出处理意见。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停止施工,并妥善保护已完工工程。乙方实施甲方代表处理意见后,可提出复工要求,甲方代表应在48小时内给予答复。甲方代表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处理意见,或收到乙方复工要求后48小时内未予答复,乙方可自行复工。停工责任在甲方,由甲方承担追加合同价款,相应顺延工期;停工责任在乙方,由乙方承担发生的费用。因甲方代表不及时作出答复,施工无法进行,乙方可认为甲方已部分或全部取消合同,由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三条、工期延误。由于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经甲方代表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甲方不能按协议条款的约定提供开工条件;

  2.工程量变化和设计变更;

  3.一周内,非乙方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4.工程款未按时支付;

  5.不可抗力;

  6.其它非乙方原因的停工。

  乙方在以上情况发生后7天内,就延误的内容和因此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向甲方代表提出报告,甲方代表在收到报告后7天内予以确认、答复,逾期不予答复,乙方可视为延期及要求已被确认。

  非上述原因,工程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乙方按协议条款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四条、工期提前。施工中如需提前竣工,双方协商一致后应签订提前竣工协议。乙方按协议修订进度计划,报甲方批准。甲方应在7天内给予批准,并为赶工提供方便条件。提前竣工协议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提前的时间;

  2.乙方采取的赶工措施;

  3.甲方为赶工提供的条件;

  4.赶工措施的追加合同价款和承担;

  5.提前竣工受益(如果有)的分享。

  四、质量与检验

  第十五条、工程样板。按照协议条款规定,乙方制作的样板间,经甲方代表检验合格后,由甲乙双方封存。样板间作为甲方竣工验收的实物标准。制作样板间的全部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十六条、检查和返工。乙方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设计和样板间标准的要求以及甲方代表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员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并按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员的要求返工、修改,承担因自身原因导致返工、修改的费用。因甲方不正确纠正或其他原因引起的追加合同价款,由甲方承担。

  以上检查检验合格后,又发现由乙方原因引起的质量问题,仍由乙方承担责任和发生的费用,赔偿甲方的有关损失,工期相应顺延。

  检查检验合格后再进行检查检验应不影响施工的正常进行,如影响施工的正常进行,检查检验不合格,影响施工的费用由乙方承担。除此之外影响正常施工的追加合同价款由甲方承担,相应顺延工期。

  第十七条、工程质量等级。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或专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合格条件。甲方要求部分或全部工程质量达到优良标准,应支付由此增加的追加合同价款,对工期有影响的应给予相应的顺延。

  达不到约定条件的部分,甲方代表一经发现,可要求乙方返工,乙方应按甲方代表要求返工,直到符合约定条件。因乙方原因达不到约定条件,由乙方承担返工费用,工期不予顺延。返工后仍不能达到约定条件,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因甲方原因达不到约定条件,由甲方承担返工的追加合同价款,工期相应顺延。

  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请协议条款约定的质量监督部门调解,调解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一方承担。

  第十八条、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工程具备隐蔽条件或达到协议条款约定的中间验收部位,乙方自检合格后,在隐蔽和中间验收48小时前通知甲方代表参加。通知包括乙方自检记录、隐蔽和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乙方准备验收记录。验收合格,甲方代表在验收记录上签后,方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乙方在限定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工程符合规范要求,验收24小时后,甲方代表不在验收记录签,可视为甲方代表已经批准,乙方可进行隐蔽或继续施工。

  甲方代表不能按时参加验收,须在开始验收24小时之前向乙方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过两天,甲方代表未能按以上时间提出延期要求、不参加验收,乙方可自行组织验收,甲方应承认验收记录。

  第十九条、重新检验。无论甲方代表是否参加验收,当其提出对已经验收的隐蔽工程重新检验的要求时,乙方应按要求进行剥露,并在检验后重新隐蔽或修复后隐蔽。检验合格,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赔偿乙方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检验不合格,乙方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也予顺延。

  五、合同价款及支付方式

  第二十条、合同价款与调整。合同价款及支付方式在协议条款内约定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变。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作调整:

  1.甲方代表确认的工程量增减;

  2.甲方代表确认的设计变更或工程洽商;

  3.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公布的价格调整;

  4.一周内非乙方原因造成停水、停电、停气累计超过8小时;

  5.协议条款约定的其它增减或调整。

  双方在协议条款内约定调整合同价款的方法及范围。乙方在需要调整合同价款时,在协议条款约定的天数内,将调整的原因、金额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代表,甲方代表批准后通知经办的银行和乙方。甲方代表收到乙方通知后7天内不作答复,视为已经批准。

  对固定价格合同,双方应在协议条款内约定甲方给予乙方的风险金额或按合同价款一定比例约定风险系数,同时双方约定乙方在固定价格内承担的风险范围。

  第二十一条、工程款预付。甲方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和数额,向乙方预付工程款,开工后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和比例逐次扣回。甲方不按协议条款约定预付工程款,乙方在约定预付时间7天后向甲方发出要求预付工程款的通知,甲方在收到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预付工程款,乙方可在发出通知7天后停止施工,甲方从应付之日起向乙方支付应付款的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第二十二条、工程量的核实确认。乙方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向甲方代表提交已完工程量的报告。甲方代表接到报告后7天内按设计图纸核实已完工程数量(以下简称计量),并提前24小时通知乙方。乙方为计量提供便利条件并派人参加。

  乙方无正当理由不参加计量,甲方代表自行进行,计量结果视为有效,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甲方代表收到乙方报告后7天内未进行计量,从第8天起,乙方报告中开列的工程量视为已被确认,作为工程款支付的依据。甲方代表不按约定时间通知乙方,使乙方不能参加计量,计量结果无效。

  甲方代表对乙方超出设计图纸要求增加的工程量和自身原因造成的返工的工程量,不予计量。

  第二十三条、工程款支付。甲方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和方式,根据甲方代表确认的工程量,以构成合同价款相应项目的单价和取费标准计算出工程价款,经甲方代表签后支付。甲方在计量结果签后超过7天不予支付,乙方可向甲方发出要求付款通知,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支付,乙方可在发出通知7天后停止施工,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经乙方同意并签订协议,甲方可延期付款。协议需明确约定付款日期,并由甲方支付给乙方从计量结果签后第8天起计算的应付工程价款利息。

  六、材料供应

  第二十四条、材料样品或样本。不论甲乙任何一方供应都应事先提供材料样品或样本,经双方验收后封存,作为材料供应和竣工验收的实物标准。甲方或设计单位指定的材料品种,由指定者提供指定式样、色调和规格的样品或样本。

  第二十五条、甲方提供材料。甲方按照协议条款约定的材料种类、规格、数量、单价、质量等级和提供时间、地点的清单,向乙方提供材料及其产品合格证明。甲方代表在所提供材料验收24小时前将通知送达乙方,乙方派人与甲方一起验收。无论乙方是否派人参加验收,验收后由乙方妥善保管,甲方支付相应的保管费用。发生损坏或丢失,由乙方负责赔偿。甲方不按规定通知乙方验收,乙方不负责材料设备的保管,损坏或丢失由甲方负责。

  甲方供应的材料与清单或样品不符,按下列情况分别处理:

  1.材料单价与清单不符,由甲方承担所有差价;

  2.材料的种类、规格、型号、质量等级与清单或样品不符,乙方可拒绝接收保管,由甲方运出施工现场并重新采购;

  3.到货地点与清单不符,甲方负责倒运至约定地点;

  4.供应数量少于清单约定数量时,甲方将数量补齐。多于清单数量时,甲方负责将多余部分运出施工现场;

  5.供应时间早于清单约定时间,甲方承担因此发生的保管费用。

  因以上原因或迟于清单约定时间供应而导致的追加合同价款,由甲方承担。发生延误,工期相应顺延,并由甲方赔偿乙方由此造成的损失。

  乙方检验通过之后仍发现有与清单和样品的规格、质量等级不符的情况,甲方还应承担重新采购及返工的追加合同价款,并相应顺延工期。

  第二十六条、乙方供应材料。乙方根据协议条款约定,按照设计、规范和样品的要求采购工程需要的材料,并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在材料设备到货24小时前通知甲方代表验收。对与设计、规范和样品要求不符的产品,甲方代表应禁止使用,由乙方按甲方代表要求的时间运出现场,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产品,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甲方未能按时到场验收,以后发现材料不符合规范、设计和样品要求,乙方仍应拆除、修复及重新采购,并承担发生的费用。由此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第二十七条、材料试验。对于必须经过试验才能使用的材料,不论甲乙双方任何一方供应,按协议条款的约定,由乙方进行防火阻燃、毒性反应等测试。不具备测试条件的,可委托专业机构进行测试,费用由甲方承担。测试结果不合格的材料,凡未采购的应停止采购,凡已采购运至现场的,应立即由采购方运出现场,因此造成的全部材料采购费用,由采购方承担。甲方或设计单位指定的材料不合格,由甲方承担全部材料采购费用。

  七、设计变更

  第二十八条、甲方变更设计。甲方变更设计,应在该项工程施工前7天通知乙方。乙方已经施工的工程,甲方变更设计应及时通知乙方,乙方在接到通知后立即停止施工。

  由于设计变更造成乙方材料积压,应由甲方负责处理,并承担全部处理费用。

  由于设计变更,造成乙方返工需要的全部追回合同价款和相应损失均由甲方承担,相应顺延工期。

  第二十九条、乙方变更设计。乙方提出合理化建议涉及到变更设计和对原定材料的换用,必须经甲方代表及有关部门批准。合理化建议节约的金额,甲乙双方协商分享。

  第三十条、设计变更对工程影响。所有设计变更,双方均应办理变更洽商签证。发生设计变更后,乙方按甲方代表的要求,进行下列对工程影响的变更:

  1.增减合同中约定的工程数量;

  2.更改有关工程的性质、质量、规格;

  3.更改有关部分的标高、基线、位置和尺寸;

  4.增加工程需要的附加工作;

  5.改变有关工程施工时间和顺序。

  第三十一条、确定变更合同价款及工期。

  发生设计变更后,在双方协商时间内,乙方按下列方法提出变更价格,送甲方代表批准后调整合同价款:

  1.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合同已有的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2.合同中只有类似于变更情况的价格,可以此作为基础确定变更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3.合同中没有适用和类似的价格,由乙方提出适当的变更价格,送甲方代表批准后执行。

  设计变更影响到工期,由乙方提出变更工期,送甲方代表批准后调整竣工日期。

  甲方代表不同意乙方提出的变更价格及工期,在乙方提出后7天内通知乙方提请工程造价管理部门或有关工期管理部门裁定,对裁定有异议,按第三十五条约定的方法解决。

  八、竣工与结算

  第三十二条、竣工验收。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乙方按国家工程竣工验收有关规定,向甲方代表提供完整竣工资料和竣工验收报告。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日期和份数向甲方提交竣工图。甲方代表收到竣工验收报告后,在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内组织有关部门验收,并在验收后7天内给予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乙方按要求修改,并承担由自身原因造成修改的费用。

  甲方代表在收到乙方送交的竣工验收报告7天内无正当理由不组织验收,或验收后7天内不予批准且不能提出修改意见,视为竣工验收报告已被批准,即可办理结算手续。

  竣工日期为乙方送交竣工验收报告的日期,需修改后才能达到竣工要求的,应为乙方修改后提请甲方验收的日期。

  甲方不能按协议条款约定日期组织验收,应从约定期限最后一天的次日起承担保管费用。

  因特殊原因,部分工程或部位须甩项竣工时,双方订立甩项竣工协议,明确各方责任。

  第三十三条、竣工结算。竣工报告批准后,乙方应按国家有关规定或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方式向甲方代表提出结算报告,办理竣工结算。甲方代表收到结算报告后应在7天内给予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在协议条款约定时间内将拨款通知送经办的银行支付工程款,并将副本送乙方。乙方收到工程款14天内将竣工工程交付甲方。

  甲方无正当理由收到竣工报告后14天内不办理结算,从第15天起按施工企业向银行同期贷款的最高利率支付工程款的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第三十四条、保修。乙方按国家有关规定和协议条款约定的保修项目、内容、范围、期限及保修金额和支付办法,进行保修并支付保修金。

  保修期从甲方代表在最终验收记录上签之日算起。分单项验收的工程,按单项工程分别计算保修期。

  保修期内,乙方应在接到修理通知之后7天内派人修理,否则,甲方可委托其他单位或人员修理。因乙方原因造成返修的费用,甲方在保修金内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交付。因乙方之外原因造成返修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采取按合同价款约定比率,在甲方应付乙方工程款内预留保修金办法的,甲方应在保修期满后14天内结算,将剩余保修金和按协议条款约定利率计算的利息一起退还乙方。

  九、争议、违约和索赔

  第三十五条、争议。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或请有关部门调解。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双方在协议条款内约定由仲裁委员会仲裁。当事人双方未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发生争议后,除出现以下情况的,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施工连续,保护好已完工程:

  1.合同确已无法履行;

  2.双方协议停止施工;

  3.调解要求停止施工,且为双方所接受;

  4.仲裁委员会要求停止施工;

  5.法院要求停止施工。

  第三十六条、违约。甲方代表不能及时给出必要指令、确认、批准,不按合同约定支付款项或履行自己的其他义务及发生其他使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应承担违约责任(包括支付因违约导致乙方增加的费用和从支付之日计算的应支付款项的利息等),相应顺延工期,按协议条款约定支付违约金,赔偿因其违约给乙方造成的窝工等损失。

  乙方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施工质量达不到设计和规范的要求,或发生其它使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按协议条款约定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赔偿因其违约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除非双方协议将合同终止或因一方违约使合同无法履行,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因一方违约使合同不能履行,另一方欲中止或解除全部合同,应以书面形式通知违约方,违约方必须在收到通知之日起7天内作出答复,超过7天不予答复视为同意中止或解除合同,由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三十七条、索赔。甲方未能按协议条款约定提供条件、支付各种费用、顺延工期、赔偿损失,乙方可按以下规定向甲方索赔:

  1.有正当索赔理由,且有索赔事件发生时的有关证据;

  2.索赔事件发生后14天内,向甲方代表发出要求索赔的意向;

  3.在发出索赔意向后14天内,向甲方代表提交全部和详细的索赔资料和金额;

  4.甲方在接到索赔资料后7天内给予批准,或要求乙方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甲方在7天内未作答复,视为该索赔已经批准;

  5.双方协议实行一揽子索赔,索赔意向不得迟于工程竣工日期前14天提出。

  十、其它

  第三十八条、安全施工。乙方要按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和防火措施,并承担由于自身原因造成的财产损失和伤亡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非乙方责任造成的财产损失和伤亡事故,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和有关费用。

  发生重大伤亡事故,乙方应按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甲方代表。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要求处理。甲方要为抢救提供必要条件。发生的费用由事故责任方承担。

  乙方在动力设备、高电压线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车间、易燃易爆地段以及临时交通要道附近施工前,应向甲方代表提出安全保护措施,经甲方代表批准后实施。由甲方承担防护措施费用。

  在不腾空和继续使用的建筑物内施工时,乙方应制定周密的安全保护和防火措施,确保建筑物内的财产和人员的安全,并报甲方代表批准。安全保护措施费用,由甲方承担。

  在有毒有害环境中施工,甲方应按有关规定提供相应的防护措施,并承担有关费用。

  第三十九条、专利技术和特殊工艺的使用。甲方要求采用专利技术和特殊工艺,须负责办理相应的申报、审批手续,承担申报、实验等费用。乙方按甲方要求使用,并负责实验等有关工作。乙方提出使用专利技术和特殊工艺,报甲方代表批准后按以上约定办理。

  以上发生的费用和获得的收益,双方按协议条款约定分摊或分享。

  第四十条、不可抗力。不可抗力发生后,乙方应迅速采取措施,尽量减少损失,并在24小时内向甲方代表通报灾害情况,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向甲方报告情况和清理、修复的费用。灾害继续发生,乙方应每隔7天向甲方报告一次灾害情况,直到灾害结束。甲方应对灾害处理提供必要条件。

  因不可抗力发生的费用由双方分别承担:

  1.工程本身的损害由甲方承担;

  2.人员伤亡由所属单位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

  3.造成乙方设备、机械的损坏及停工等损失,由乙方承担;

  4.所需清理和修复工作的责任与费用的承担,双方另签补充协议约定。

  第四十一条、保险。在施工场地内,甲乙双方认为有保险的必要时,甲方按协议条款的约定,办理建筑物和施工场地内甲方人员及第三方人员生命财产保险,并支付一切费用。

  乙方办理施工场地内自己人员生命财产和机械设备的保险,并支付一切费用。

  当乙方为分包或在不腾空的建筑物内施工时,乙方办理自己的各类保险。

  投保后发生事故,乙方应在14天内向甲方提供建筑工程(建筑物)损失情况和估价的报告,如损害继续发生,乙方在14天后每7天报告一次,直到损害结束。

  第四十二条、工程停建或缓建。由于不可抗力及其它甲乙双方之外原因导致工程停建或缓建,使合同不能继续履行,乙方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购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甲方要求将自有机械设备和人员撤出施工现场。甲方应为乙方撤出提供必要条件,支付以上的费用,并按合同规定支付已完工程价款和赔偿乙方有关损失。

  已经定货的材料、设备由定货方负责退货,不能退还的货款和退货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但未及时退货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四十三条、合同的生效与终止。本合同自协议条款约定的生效之日起生效。在竣工结算、甲方支付完毕,乙方将工程交付甲方后,除有关保修条款仍然生效外,其它条款即告终止,保修期满后,有关保修条款终止。

  第四十四条、合同份数。合同正本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由甲乙双方答盖章后分别保存。副本份数按协议条款约定,由甲乙双方分送有关部门。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地址:地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代理人:代理人: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

  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鉴(公)证意见:

  经办人:

  鉴(公)证机关(盖章):

  年 月 日

建筑合同8

  发包方:______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______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相关规定,在平等自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下,甲、乙双方就安顺市城投南出口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安置房(一期)10、友好协商订立本合同,达成如下条款,供双方共同恪守遵照执行。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 (一期)10、11、12号楼施工

  2、 详见施工图纸

  3、 结构形式:框架(剪)结构

  4、 计划工期:450天

  5、 质量要求:合格

  第二条 承包范围

  1、主体分部工程:本工程建筑、结构施工图中底板板顶标高以上的结构主体:钢筋、模板、混凝土、砌体、内外墙抹灰、公共部分的墙面及楼地面的瓷片嵌贴(除干挂石、电梯门进出口石材在外)、楼地面、楼梯踏步、屋面、斜屋面(不含防水层)的制作完成的人工工资以及木方、模板、铁丝钉子扎丝等辅料、消耗料款及所有小型机器设备由乙方承担;除甲方接电做到二级配电箱以外的所有配电箱包括其材料和人工费全权由乙方负责。按蓝图标明应施工内容,均由乙方统一完成总体施工、安全文明施工。

  2、技术变更:

  本工程的施工图、会审纪要、设计变更通知、技术洽商中的工作内容。

  3、乙方承包范围不包括以下工程内容:

  ⑴防火门、防盗门安装;

  ⑵门窗制作及安装;

  ⑶栏杆制作及安装、防水工程(屋面、厨、厕)、油漆;

  ⑷给排水。强、弱电、消防“信息”网络智能工程的安装及材料; ⑸电梯安装、保温层;

  ⑹室内外管网、绿化及环境工程;

  ⑺内外墙保温、涂料、油漆;

  ⑻室内涂料、天棚腻子;基础开挖,地下室排水,塔吊,内外脚手架搭拆,安全防护,施工电梯等临建。

  ⑼以上内容以外的全部内容包括:包安全、包文明、包验收备案;

  第三条 承包方式

  1、甲方提供本工程的全部建筑主要材料、施工用水、用电(接至二级配电箱)、水通、路通。

  2、乙方负责承包范围内的所有人工、周转材料、辅材及小型施工机具。

  第四条 材料消耗确定

  1、钢材消耗按工程实际用量的要求5%核定加工(以废品除以实际用量核定)损耗,如乙方能节约,按节约部分的50%给予奖励,超出部分按市场价格计算损失,由乙方承担。

  2、其他材料由甲方施工人员监督使用,如发现有意浪费,按规定处罚,在结算中扣除。

  3、所有的消耗材料如乙方能节约,其中的50%给予乙方奖励,损失则赔偿。

  第五条 工程工期

  本工程暂定开工日期为:20_年 月 日(具体开工时间经监理的开工令为准),竣工日期为20_年 月 日,工期为450天。

  第六条 工程质量

  本工程应在甲方的指导下进行,乙方根据设计图纸、施工组织设计,技术交底和相关规范的要求进行施工,工程质量按合格工程标准验收。

  第七条 甲方责任

  1、开工前五天向乙方提供完整的施工图纸3套,并分别交接施工场地,控制坐标点、水准点;地质和地下管线、管网资料;用电(二级箱)接点、用水接点,并负责派专人管理。

  2、负责组织图纸会审、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组织技术交底、解决图纸和工程施工中的技术问题。

  3、制定各项管理目标、规章制度、组织编制施工进度计划;各种材料需要用量计划表,实施对工程质量、工期、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监督管理,对计量、检测、实验、材料复检的检查验收。

  4、负责组织隐蔽工程验收、分部分项工程验收、中间验收和工程竣工验收、负责搜集和整理相关资料。

  5、开工前向乙方提供生产、生活临时设施、用水用电及施工场地。

  6、负责提供主材(如:钢筋、套筒、水泥、混凝土、河沙、石子、标准砖、空心砖、配砖、砌块、外墙砖、地面砖、添加剂、石灰粉、钢丝网、止水(螺杆)带,二次供水、主体以上每楼层等其他主材料)乙方承包内的其他辅助材料由乙方负责。

  7、负责现场的人员管理、施工管理、安全文明生产管理。负责管理暂住人员办暂住证,暂住证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另外可办理专业工程上岗证,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8、对进场人员进行安全管理,并发给项目上岗证,入场上班民工需挂牌上岗。

  9、保证材料供应到位,若因甲方材料供应不及时而停工待料、停水、停电48小时以内由乙方自行负责,超过48小时,由甲方补偿乙方工作误工费,每人每天生活费60元,每月累计不超过96小时、停工一周以上由甲方承担乙方所用周转材料、管理人员工资及设备的租赁费用,工期顺延(不可抗拒的因素造成的除外不计费用)。

  10、对乙方承包范围外的工程量及时签证。

  11、负责办理工作环保、夜间施工许可证等手续的办理。

  12、协调内外关系,为工程创造和谐的施工环境。

  13、按时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第八条 乙方责任

  1、建立项目管理体系,配备必要的专业技术管理人员,其中施工员不少于4名,安全员不少于2名,专业技术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2、组织具有大型工程施工经验的班组进场施工,各班组施工人员必须持有相关专业的上岗证,具有识图、编排模板料单、开钢筋单等能力,并有担任工长的经验和组织能力。

  3、特殊作业人员必须持有特种作业操作证。

  4、严格按照设计施工图纸,设计变更、技术变更、施工验收规范、有关技术标准及施工组织设计精心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合同约定的目标。

  5、合理安排作业计划,投入一定的人力、物力、以保证工期目标;加强对进场民工的安全教育,组织学习安全操作规程,执行安全技术规范,严格遵守管理制度,落实安全措施,确保施工安全。

  6、加强现场管理,严格执行建设主管部门及环保、消防、环卫等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的管理规定、做到工完场地清,争创文明施工样版工地。

  7、自觉接受甲方及有关部门的管理、监督和检查、接受甲方随时检查其设施、材料保管、保用情况及其操作人员的有效证件、持证上岗的情况;配合甲方搞好与现场相邻单位的协调配合工作,照顾全局。

  8、按甲方现场平面统一规划区域堆放施工材料、安置机具并设置标牌,按文明工地要求进行管理,搞好生活区的管理及清洁卫生,做好自身责任区内的防水、防盗、安全用电、治安保卫工作。

  9、做好施工现场及周边建筑物、构筑物、地下管线和已完工程部分的成品保护工作。

  10、乙方必须服从甲方、建设单位及监理工作师的指令,同时应配合甲方进行部分项工程的每次检查验收和竣工验收;各分部分项工程经业主、监理、质监验收检查,必须合格后才能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

  11、配合甲方做好测量放线工程,并在实施过程中对轴线及有关尺寸进行复核,如发现疑问,应及时向甲方报告。

  12、向甲方提供材料的用量计划。

  13、乙方自行购买的辅材必须符合国家质量检查标准和设计要求,负责该部分辅材的质保书及合格证,收集做好报验工程,并及时将资料交甲方存档。

  14、配合甲方进行各种原料的取样、制作试件。

  15、乙方承包范围使用的各种小型机具均属于乙方,甲方提供电源和场地。

  第九条 合同价款

  1、工程计价标准:从地下室底板板顶标高以上工程量为包干价,

  每平方米包干价为 肆佰叁拾圆 (小写:430元/m2)计算,即以包干单价乘以实际工程量为工程总价款。结算时,按实际建筑面积计算。

  2、费用组成表(支付进度款的费用组成):

  (1) 钢筋(人工费):55元/m2

  (2) 模板(人工费):95元/m2

  (3)模板加料摊销(综合): 40元/m2

  (4)混凝土浇筑(综合): 25元/m2

  (5)泥工(综合):135元/m2

  (6)管理人员及保卫工资(综合):30元/m2

  (7)其他(综合):15元/m2

  (8)利润:35元/m2

  3、临时施工人工单价:

  (1)临高部分土石方参照基础工程相关单价执行。

  (2)砖砌体元/块(含拌制砂浆、50米内材料转运)。

  (3)瓜米石地坪20元/m2

  (4)其他抹灰30元/m2

  (5)瓷砖、面砖35元/m2

  (6)其他可参照计时工单价执行。

  4、计时工单价:

  普工:150元/工日, 技工:250元/工日(数目以现场签证为准)。

  5、技术变更:

  变更或新增工程内容,乙方按照最新变更或新增的内容要求进行施工;所变更或新增内容的实施,单价按主体组成价计费,乙方必须无条件执行完成变更或新增的任何工作内容。

  6、增加项目单价:

  增加项目另签补充协议:地下室底板板顶标高以下的基础工程劳务费按 建筑面积每平方390元 计价,建筑面积计算方式以地下室剪力墙外边线尺寸计算为准。

  第十条 付款方式

  1、基础工程:每一栋按实际完成工程量月进度的80%结算,甲方付款时间与业主付款同步,按月报量计价支付人工费。

  2、主体工程:每栋每月按实际完成工程量支付工程人工费的80%,按实际工程量当月25日报量,次月10日支付工程人工费。乙方每月25日前上报当月完成工程量,甲方在接到报表后5日内完成审核工作(逾期视为认可),除特殊情况以外。次月10日前以现金或转账支票的形式向乙方支付当月已完工程量总价款的80%工程人工费。主体结构封顶支付至工程进度款的80%(以业主方付款进度同步)。

  工程竣工验收后10日内乙方向甲方报工程结算书,甲方在收到结算书30日内交业主方完成审核(逾期视为认可),由业主方审核完成并向甲方付款后30日内,甲方向乙方付工程总价款的98%,余下2%,在1年保修期满后(或无质量问题)1月内付清(不计资金利息)。

  3、工资发放:乙方须按月提供在职在岗农民工工资表,并按月发放工人工资。如因乙方未按月发放工资导致发生农民工讨要工资的事件,则一切责任归乙方负责承担。

  第十一条 履约保证金

  1、保证金交纳的时间及方式:

  合同签订后乙方先向甲方支付履约保证金。待基础地梁基槽开挖完成后再付50万(伍拾万)作为向甲方缴纳的工人工资、工程安全、质量及进度的保证金(以收款依据为准)。

  2、履约保证金的退还:第一次在开工5个月后无息退还保证金伍拾万元(50万元);第二次在20_年2月底无息退还保证金伍拾万元(50万元);最后一次在工程竣工备案证书下发三十日内无息退还余下的`保证金伍拾万元(50万元)。

  3、如甲方延期未退还保证金,甲方按银行利息的4倍利息赔偿乙方。

  第十二条 安全文明施工

  1、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加强对工人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工作,特殊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2、乙方进入现场后,施工班组必须服从甲方人员的指挥,并自觉做好遵章守纪,文明施工。现场人员必须遵守各种安全规章制度,正确使用佩带安全劳保用品,如因乙方人员违章指挥所造成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若施工过程中出现意外,在贰万元以内时,由乙方自行承担;若超过贰万元以上,保险公司赔付外,按5:5分担,即乙方承担50%,甲方承担50%。由甲方统一购买工程团体保险。

  第十三条 管理要求

  1、遵守工地的各项管理制度。施工人员进场后必须上交各种上岗证复印件,做到认证对号,主动配合甲方办理上岗证、暂住证、出入证。

  2、严禁私拉接电线、烧电炉、电炉锅、电水瓶、违者每次罚款100元。

  3、严禁打架斗殴,情节轻微的采取罚款(按项目部管理制度)处理,造成严重后果的,承担医药费并交司法机关处理。

  4、严禁随地大小便、发现一次处罚100元,在班组当月工资中扣除。

  5、对特种作业机具擅自使用(经施工人员同意除外)的采取罚款处理。

  6、如发现乙方工人有意破坏公物或浪费饭菜和水电设施的,发现一次罚款50元,并结合公司批准的项目部《现场管理安全》进行处罚。

  7、违反治安管理条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8、安全目标:杜绝死亡和重伤事故发生,杜绝重大机械和火灾事故,达到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

  9、乙方凡有不适应高处作业或繁重体力劳动者(有心脏病、高血压、癫痫、贫血等病)不准进场上班,如有发现甲方有权清退。未完善安全保护和饮酒后严禁作业,若有发生,一次给予罚款200元,造成的医药责任由乙方负责。

  第十四条 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签订合同后天之内如不能进场施工,视为甲方违约,乙方有权选择终止或要求甲方继续履行合同;甲方无条件赔偿乙方违约金 ,并退还保证金,合同继续生效。

  2、乙方必须严格执行本合同中所有的规定,如乙方未交保证金,本合同不生效。

  3、如甲方连续支付工程款逾期超过15天,乙方有权停工并按本合同约定执行。

  4、乙方因施工质量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造成返工整改或多次返工整改时,赔偿全部材料费,并处予罚款。

  5、分包人、班组人员由于施工质量、安全、进度不能满足建设方、承包人及相关部门的规定、要求时,经三次(以书面形式)指导、学习、教育、交底整改仍达不到要求,承包人有权拆换班组人员,乙方必须无条件配合执行并处理好事后工作。

  6、因乙方自身原因造成工期延误或者停工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按已完成工程质量的80%结算,乙方必须无条件配合执行。

  第十五条 解决争议的办法

  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所发生争议,尽量协商解决,若确实无法协商,可申请劳动部门仲裁或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六条 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工程完工付清工程款后自动失效。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发包方:(签章)______ 分包方:(签章)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

  地址:______ 地址:______

  日期: ______年______ 月______ 日 日期:______ 年______ 月______ 日

建筑合同9

  出租方(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

  承租方(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规定,双方同意按照合同规定的各项条款由甲方租给乙方下列财产:

  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每月租金进出场费及拆装费租凭物塔吊价值(____________元)

  塔吊____________3台,每台每月____________元____________万元/每台

  第一条、乙方同意按合同规定的租金执行,每月______日—______日给算一次上月所的生的租金,所产生的租金不含税费和发票费用,乙方不得拖欠,如有拖欠每日加收全部租金的'百分之一租金赔偿给甲方,塔吊基本高度为______节,超出高度加节另附租赁费,每节每天30元,每套附墙每天______元,加节加附墙以甲方通知单为准。甲方所出租的塔吊以厂家出厂时的基本配置为标准出租给乙方,不含其它附属配置。

  第二条、租赁期限为天,(自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第三条、根据租用财产数量,双方商定预交押金____________元,(所租财产未退之前不得以押金抵租金)。

  第四条、甲方塔吊司机______人由乙方负责食宿及安全管理,如因非本吊车司机操作吊车发生的事故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五条、乙方制定的各项安全制度甲方要积极配合,服从乙方人员的指挥,按时作业,保证乙方在工作中正常使用,乙方辅助作业人员将所吊物件捆扎牢固,必须符合操作规程标准,如发生松散落物发生的事故或乙方指挥不当发生的事故乙方承担一切责任。乙方必须按甲方提供的基础图纸做好基础,一切费用由乙方负责,如因基础不标准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

  第六条、乙方租用期间甲方必须保证吊车正常运转,及时办理安检手续,保证作业时间,出现故障及时抢修乙方必须配合协助,因故障导致停工每天不得超过____________小时,如超过扣除甲方当天租赁费。

  第七条、塔吊设备产权甲方所有,乙方在租用期间仅拥有使用权,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移动或处理甲方拥有的塔吊机,更不得抵押或卖与他人,租赁期满乙方未及时通知甲方或阻止甲方拆除所租塔吊,若出现本条所描述的情况视为乙方自愿同意按甲方塔吊的价值购买此塔吊,并及时付款,未到合同期满退还所租塔吊,按原约定租期计算租金。

  第八条、其它约定事项:______________此合同履行地为银川市。

  本合同未尽事宜一,经双方共同协商作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如需安装监控设备一切费用由乙方负责,乙方自己安装。

  第九条、本合同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以后发生业务不另签合同,一律按此合同执行。

  第十条、冬季停工乙方向甲方报停工时间,由甲方负责人确认为准,否则视为乙方正常施工。如乙方未按合同付款方式执行,冬季停工不予报停,继续向承租方收取租费。

  第十一条、运输方式:______________甲方负责送货到乙方施工现场、并负责安装调试,退还撤离施工现场由甲方负责,所产生的费用乙方一次性付给甲方元,如乙方未按时支付,一切责任由乙方负责。

  第十二条、补充开之日期从开工。

  出租方(章):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

  材料员: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

  承租方(章):______________

  负责人: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

  材料员: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

建筑合同10

  发包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将建筑工程项目委托乙方施工,为了明确双方的安全生产责任,确保施工安全,双方在签订建筑工程合同的同时,签订本协议,双方必须严格执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址

  3、分包工程范围和内容:

  4、分包形式:劳务承包

  二、协议内容:

  1、甲乙双方必须认真贯彻国家和上级劳动保护、安全生产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消防工作的方针、政策、严格执行有关劳动保护法规、条例、规定。

  2、甲乙双方都应有安全管理组织体制,包括分管安全生产的领导,各级专职和兼职的安全员;应有各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特种作业工人的审证考核制度及各级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和定期安全检查制度。

  3、工程项目由乙方按甲方的要求自行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制订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乙方必须严格按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施工。

  4、甲乙双方的领导必须认真对本单位职工进行安全生产制度及安全技术知识教育,增强法制观念,提高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督促职工自觉遵守安全纪律、制度法规。

  5、施工前,乙方应组织召开现场安全生产教育会议,并通知甲方委派有关人员出席会议。介绍施工中有关安全防火等规章制度及要求,乙方必须检查、督促施工人员严格遵守、认真执行。

  6、施工期间,乙方承包人同志负责本工程项目的有关安全、防火工作第一负责人,全面负责安全施工、管理、监督以及安全事故事后妥善处理负责人;甲方指派陈发年同志负责联系予以协助督促乙方执行有关安全、防火规定。甲方双方应经常联系,项目协助检查工程项目中有关的安全、防火工作,共同预防事故发生。

  7、乙方在施工期间必须严格执行和遵守甲方的安全生产、防火管理的各类规定,接受甲方的督促、检查和指导。甲方有协助乙方搞好安全生产、防火管理以及督促定期检查的义务,对于查出隐患,乙方必须限制整改,对甲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制度等情况,乙方有要求甲方整改的权利。

  8、在生产操作过程中的个人安全防护用品,由各方自理,甲乙双方都应督促施工现场人员自觉穿带好安全防护用品。

  9、甲乙双方人员对各自所处的施工区域、作业环境、操作设施设备、工具用具等必须认真检查,发现隐患,应即停止施工,并由有关单位落实整改后方准施工。一经施工,就表示该施工单位确认施工场所、作业环境、设施设备、工具用具等符合安全要求和处于安全状态。施工单位对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后果自行负责。

  10、由甲方提供的机械设备、脚手架等设备,在搭设、安装完毕提交使用前,甲方应会同乙方共同按规定验收,并做好验收及交付使用手续。严禁在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情况下投入使用,否则由此发生的后果概由擅自使用方负责。

  11、乙方在施工期间所使用的各种设备以及工具等均应由乙方自备。如甲乙双方必须相互借用和租赁,应由双方有关人员办理借用租赁手续。借出方应保证借出的设备和工具符合安全要求,但借入方必须尽心检验。借入使用方一经接收,设备和工具的保管、维修以及在使用过程中发生的故障损坏遗失或造成伤亡事故均由借入使用方来承担责任,负责赔偿。

  12、甲乙双方的人员,对施工现场的脚手架、各类安全防护措施、安全标志和警告牌等不得擅自拆除、更动。如确定需要拆除更动的,必须经工地施工负责人和甲乙双方指派的安全员的同意,并采取必要、可靠的安全措施后方能拆除。任何一方人员,擅自拆除所造成的后果,均由该方人员及其单位负责承担。

  13、特种作业必须执行国家制定的《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办法》,经省、市、地区的特种作业安全技术考核站培训考核后持证上岗,并按规定定期审证;中、小型机械的操作人员必须按规定做到“定机定人”和持证操作;起重吊装作业人员必须遵守“十不吊”规定,严禁违章、无证操作;严禁不懂电器、机械设备的人,擅自操作使用电器、机械设备。

  14、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执行各项防火防爆制度,易燃易爆场所严禁吸烟及动用明火。消防器材不准挪作他用,不准任意玩弄,损坏偷盗。动用明火必须三级动火审批手续,并制定防火监护人员,签发监护工作交底书,落实监护措施。焊工必须持有效证件上岗作业,严禁无证操作。生活区内,严禁使用电炉,严禁使用碘钨灯照明取暖,烘烤衣服。不准私自使用液化石油气。不准私自拉接电线插座,不准躺在床上吸烟。电饭锅、电炒锅等电热器具应到甲方指定的.专用间集中使用,甲方应创造条件为乙方使用提供便利。

  15、乙方需用甲方提供的电气设备,在使用前应先进行检测,如不符合安全规定的应及时向甲方提出,甲方应积极整改,整改合格方准使用,违反本规定或不经甲方许可,擅自乱拉电气线路造成后果均由肇事者单位负责。

  16、遵循先订合同后施工的原则。甲方不得指派乙方人员从事合同外的施工任务。乙方应拒绝合同外的施工任务,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均有关方负责。

  17、甲乙双方在施工中,应注意地下管线及高低压架空线路的保护。甲方对地下管线和障碍物应详细交底。乙方应贯彻交底要求,如遇有情况,应及时向甲方和有关部门联系,采取保护措施。

  18、乙方在签订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后,应自觉地向暂住地的公安派出机构办理暂住登记手续,并向鄂托克前旗区(县)城建办(建设局)安监站、劳动局劳动保护检察部门办理施工登记手续。

  三、责任承担及处理

  1、甲乙双方违反本合同约定,但未造成事故的,违约方应承担违约责任。(违约方所承担的违约责任应与主合同约定保持一致,包括但不限于支付违约金、停工整改、赔偿损失等。)

  2 、发生事故时,甲、乙双方有抢险、救灾的义务,所发生的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3、乙方组织施工时,不得使用不符合国家、行业标准和甲方规定的原材料、设备、装置、防护用品、器材、安全检测仪等,否则,由此引发的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4、甲方违约造成的事故,甲方承担全部责任,并按规定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5、乙方违约造成的事故,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并按规定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并报告甲方;由于乙方工程质量导致的事故,由乙方承担责任。

  6、甲、乙双方共同违约造成的事故,按双方责任大小承担相应责任,并按规定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7、对乙方发生事故后弄虚作假、隐瞒不报、迟报或谎报,经查证属实,乙方每次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5000元。情节严重的,取消其进入甲方市场资格。

  8、乙方招用的分包商,应经甲方认可,并具备承担工程服务项目的施工资质和安全资格,从事特种作业的工程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资格证书,乙方招用的分包商的安全责任由乙方承担。

  9、乙方应当承担由于其施工期间发生环境污染事故、纠纷或受到政府环境主管部门处罚的一切费用和责任。

  10、若乙方施工过程中所控制或使用的甲方财产出现损坏、丢失等情况,乙方应及时报告甲方,并承担由此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11、乙方未按甲方发出的《隐患整改通知单》要求按期整改的,乙方每次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1000元,乙方支付违约金后仍未整改的,甲方可责令乙方停工整改。由于乙方停工导致第三方被动停工,造成第三方的全部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12 、乙方未按本合同规定向甲方报告工程动态、生产、安全信息的,乙方每次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500元。

  13、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环境污染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经济赔偿责任,赔偿款从乙方工程款中扣除。乙方未履行本合同相关环境保护有关规定,应向甲方支付工程费用5 %违约金。

  14、因甲、乙方或第三方造成的事故责任,造成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的,由责任方赔偿他方经济损失及本合同相关规定处理。

  15、如果乙方未按甲方安全生产及环保规定组织生产,每出现一次,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1000元。如发生事故,由乙方承担所有损失。

  16、乙方施工中需要运输设备、设施及材料的,其设备、设施及材料运输中的安全风险和责任由乙方负责和承担。

  四、保险

  乙方合同项目施工作业人员的工伤保险由其自行承担。

  五、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按甲乙双方签订的主合同中相关的约定方式进行解决,如解决不成,可选择下列第(二)种方式解决:

  (一)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二)依法向发包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合同效力

  本合同是主合同的组成部分,与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甲乙双方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合同专用章或单位公章后生效。

  七、其他事宜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订补充协议,与国家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2、本合同正本三份,甲方三份,乙方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包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建筑合同11

  合同编号: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

  发包方:

  承包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名称:XX小区住宅楼外墙保温

  二、施工地点:

  三、工程内容:粘苯板、打账钉、挂网、净面。

  四、承包方式:外墙保温施工。

  五、工期要求: 天竣工。从 年 月 日开始至年 月 日结束。由甲方原因或天气等不可抗拒力等原因致使无法正常施工,工期顺延。

  六、甲、乙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

  ①现场达到乙方施工要求,无施工障碍。

  无条件提供水电,塔吊配合乙方施工。

  ②无条件为乙方施工人员提供寝室,以及存放施工材料的库房和场地。

  ③甲乙双方交叉施工时 ,甲方负责现场工作的协调,协助。

  达到不窝工,以保障工期不延误。

  ④及时按合同支付乙方工程款,以保证工程顺利进展。

  2、乙方责任:

  ①文明施工,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不影响其他工人工作。

  ②严格按施工程序施工,搞好局部卫生工作。

  严禁野蛮施工。

  ③墙体表面因原始施工原因造成的不平整,局部的酌情处理。

  情况复杂的与甲方协商解决。

  七、工程验收:

  1、达到国家普通施工标准。

  2、本工程经甲方验收合格后视为交付。

  八、合同价款与计算方式:

  1、合同价款:面积按投影面积计算每平方米一十五元人民币。

  2、工程价款支付方式:

  ①工人进入施工现场施工两天后,付20__元的.生活费。每栋楼完成工程的一半时付 %给乙方。

  ②工程完成后付清余下工程款。

  ③此工程款结束不含发票,如需要乙方提供发票,甲方付相应的税款。

  九、其他约定:

  1、如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停工,甲方负责支付每人每天100元的工作及餐饮费用。

  2、如因甲方资金未能及时按合同支付给乙方,造成的工期延误及其他损失甲方负责,并承担由此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3、如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由此造成的损失有乙方负责。

  4、如因苯板陈浮期不够、密度不够、胶的质量所引起的问题乙方不负责。

  十、争议处理:执行本合同中发生的问题,双方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诉讼至法院仲裁解决。

  十一、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一份,乙方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乙双方如一方单方面违约,须向对方支付违约金__元,以补对方损失。

  甲方单位: 乙方单位: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理人: 或授权代理人:

  电话: 电话:

  签订日期: 年 月

建筑合同12

  甲方(购方):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电话:__________

  乙方(销方):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电话:__________

  经双方协定一致,签订泥购销合同条款如下:

  由乙方按批向甲方交送钢材出厂质量通知单。

  交货方式,地点和运杂费负担:甲方组织运输工具到乙方仓库提货,运费,上,下车费等均由甲方自理,乙方凭合同和甲方收货人出据的证明发货。

  乙方垫付的款项,随同钢材价款一并结算。

  甲乙双方必须按如下期限提(供)货:____年____月____日前提(供)________吨。

  其中:______吨,______吨。

  ____年____月____日前提(供)________吨。

  其中:______吨,______吨。

  ____年____月____日前提(供)________吨。

  其中:______吨,______吨。

  ____年____月____日前提(供)________吨。

  其中:______吨,______吨。

  甲方逾期提(收)货的。

  乙方有权处理该货,并不免除甲方责任。

  付款办法和期限:

  1、甲方在____年____月____日前付定金________元;

  2、采取先汇款后结算方式:甲方按购钢材总金额分期先汇款。____年____月____日前电汇________元;____年____月____日前电汇________元;____年____月____日前电汇________元;____年____月____日前电汇________元。

  3、采取托收承付方式:按《中国人民银行结算办法》

  第八条第一,二,三,五,六,七,八项规定执行。

  乙方每月____日~____日凭实发钢材开具销售发票向甲方开户银行办理托收。

  1、中途退货或违约拒收的',偿付退(或拒收)货部分货款总值____%的违约金。

  逾期提货的,每天偿付逾期提货部分货款总值____%的违约金,并承担乙方实际支付的代管费用。

  2、逾期付款的。每天偿付逾期付款总额____%的违约金。

  乙方责任:

  不能交货的,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值5%的违约金;逾期交货的,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计算,每天偿付____%的违约金。

  2、所交钢材质量,规格不符合同规定,除自费负责处理外,还要赔偿实际经济损失。

  本合同一式____份。

  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后生效。

  有效期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年__月__日

建筑合同13

  发包方:

  承包方:

  签订日期:

  建筑工程劳务施工分包合同

  发包方: (以下简称为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为乙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务建筑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甲方确定乙方为本工程的劳务分包队,为明确双方在施工过程中各自的责任、权利和义务,促使双方创建条件,搞好配合,保证工程质量和工期,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签订合同,由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址:

  3、工程概况: 框架结构

  4、承包范围和内容:

  包安全文明施工、包人工、包周转材料及机械设备,不包含一次性材料或工具。从定位放线开挖基槽,基础人工配合清理、破桩头清理基地开始(破桩由甲方负责),垫层以上及主体结构的钢筋作业绑扎、模板支设、混凝土的浇筑,人力夯实及地下室所有刚性防水层的面层,车库二次浇筑,屋面除防水外的工程,砌墙、粉刷、地坪、压力焊、(不包含:防水、保温、水电安装、电梯、铁丝网、纱布网、油漆、涂料、阳台扶手、楼梯扶、瓷砖、石材、地板砖粘贴、精装修及其它附属配套设施。

  第二条、承包价格

  1、上述面积计算实行单平方米包干,每平方 363元(不包含税金和管理费)

  2、对于超出图纸以外的设计变更的部分,按照河南省 年预算定额100元/工日进行调整费用。(人防部分按照合同每平米增加材料人工费50元/㎡)

  第三条、工期

  1、该工程计划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开工。(主体日历工期为 150 天)

  2、如遇下列情况,经甲方现场主管签证后,工期相应顺延。

  1)甲方出现特殊情况不能及时提供施工材料。

  2)出现影响工期的设计变更。

  3)在施工中因停水、停电连续影响24小时以上。

  4)因遇人为不可抗的自然灾害而影响工程进度。

  第四条、工程面积计算规则:

  基础筏板、屋面及屋面电梯机房按2700平方计算,地下室及地上按实际面积计算,车跑道等都不在计算面积。

  第五条、付款方式:

  (1)主体结构:总建筑面积暂按21000平方米计,四层封顶支付200万,主体封顶支付200万,砌体和粉刷完成,经验收合格各支付100万。余款在总工程全部验收合格三个月内支付到总工程款的95%,余5%的保修金在保修期满1个月内付清。

  (2) 保修期一年,余5%质保金带保修期满后30天内甲方一次性无息付清。在合同约定款项支付前,发生的各项人工费及相关费用由乙方支付。

  (3)甲方将工程款拨付至乙方指定账户,由经乙方授权的专职财务人员办理与甲方的一切财务往来。

  第六条、工程履约保证金乙方向甲方交纳工程履约保证金 乙方向甲方缴纳安全质量保证金 五十万元整,基础施工到正负零,退十万元,每层结顶退三万元,余下质保金待本工程竣工,经有关部门验收,无质量、安全事故后,保证金无息一次性退给劳务公司。

  第七条、建材及设备供应

  1、本工程所用的建筑材料及一级配电箱由甲方供应(如钢板、混凝土、大砂、石子、水泥、砖、水、电等,不含施工设备)。乙方应用料前五天书面提出用料清单,交付甲方材料员,如不按期提供用料单造成乙方停工,由乙方自行承担责任。

  2、乙方负责周转材料、施工机械:

  1)本工程所需机械设备(如切断机、切割机电焊机、对焊机、调 直机、弯曲机、振动棒、振动器、砼泵、木工用的电锯、电刨、电钻等)。

  2)周转材料,除止水带、直螺纹外,其它材料如模板、方木、竹笆、外架用钢管(必须刷黄漆)、扣件、山形卡、垫块、螺丝、螺帽、一次性人防止水螺杆等由乙方负责。

  3)小消耗材料(一级配电箱以外的电线、电缆、配电闸、电器开关、绝缘胶带、照明灯具及灯管、铁丝、铁钉、胶带、脱模剂、安全网、安全帽、胶鞋、雨衣、防护手套、粉笔、墨水等)

  4)施工工具(如架子车、手推车、铁、水准仪、经纬仪、塔尺、 钢卷尺等)

  3、乙方设专人受领甲方到场的各种建材,合理利用,接受甲方现场人员监督、不得浪费,如材料使用超出有关主管部门规定的损耗率时,超出部分材料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工程质量

  1、乙方必须严格按照施工图纸、说明文件和国家颁发的有关规范,规程进行施工,并接受甲方现场经理的监督检查。

  2、质量等级:合格率达到100%,主体工程达到优质工程。

  3、乙方在施工中应按时按质进行施工,经验收后如出现质量达不到标准,第一次无条件返工,并给予 _元罚款;第二次的要求纠正后,如还不能达到质量要求,给予5000元罚款;第三次验收仍没合格,给予10000元罚款,另外还应赔偿甲方的原材料费用。

  4、乙方确定的施工现场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专职技术人员及管理人员必须书面形式将其姓名、身份、技术人员证件、所分担的工作通知甲方工程师或监理单位。

  5、工程质量,按图纸按规范施工,一切工程质量按国家验收标准。

  6、乙方接受现场指挥部、监理公司的管理,按受监理公司的合理罚款。

  第九条、现场管理及安全文明施工

  1、甲方负责现场施工的各项安全管理工作。做好安全防范,并对施工人员进行遵纪守法及现场管理体制制度,安全生产的教育。保证工程所需的施工人员,并具备施工人员上岗技能及生产技能。

  2、乙方进场后,乙方的日常生活,生活费用乙方承担,保证现场清洁卫生和施工现场的安全,如遇相关部门检查造成的`罚款由乙方负责。

  3、在施工过程中,如因乙方原因发生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并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4、乙方提供的工程所需用机具设备、周转材料,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及保证安全并满足工程的质量标准。

  5、施工中乙方需要的安全防护设备由乙方自理购买。

  6、安全文明施工必须严格按照河南三丰公司的标准执行(所有材料由甲方提供),乙方对甲方提出的安全防护整改应及时落实到位,周转材料除外。

  7、乙方人员必须遵纪守法,不打架斗殴、不聚赌、不偷盗、不留妇女和儿童,不在施工现场大小便,否则将根据双方签订的劳务治安责任书处理。

  8、乙方人员应遵守宿舍规章制度,爱护公共财物,搞好食堂及宿舍公共卫生,减少疾病防止中毒事件发生,有专人保洁。

  9、甲方应按要求给乙方参与本工程施工的人员上缴意外保险费用,因工负伤,在医疗期间的医疗费、住院费由乙方先处理,在住院期间务必保存好所有的医疗、医药原始凭证,等病情痊愈后,并根据劳动权威部门鉴定伤残程度,经保险公司赔付后,甲方把保险公司的赔付费一次性转给乙方伤残者。保险公司一次性赔付费以外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10、因不服从现场管理人员的指令和不规范操作引起的工伤事故,医疗住院费及一切费用均由乙方负责。

  11、工地使用的建筑材料和周转材料,应按规定码放整齐,严格执行标识制度。

  12、外架搭设应符合要求及安监站要求,保证使用安全。

  13、乙方应对现场日常安全保卫工作承担起全部责任,确保现场安全,无偷盗,无火灾等一切事故的发生。

  第十条、双方责任

  1、甲方:

  1)免费提供施工用水、用电到施工现场内。

  2)及时提供所需建筑材料并及时到位,协调周边关系及现场各个工程交叉施工队伍的协调。

  3)合同签订后,向乙方提供施工图纸两套;负责本工程标高基点及主轴线控制位置。

  4)派驻现场工程师代表,对工程进度、安全施工、工程质量和合同执行监督检查,负责设计图纸问题的处理,设计变更签证。

  5)按时给乙方结算支付工程款。

  2、乙方:

  1)施工现场的平整,施工界区以内的用水、用电、道路和临时设施的施工。

  2)乙方在工地施工期间应节约用水、用电、如发现施工人员故意浪费用水用电,甲方现场监督人员可对其进行处罚;

  3)编制施工组织方案,施工进度计划,需甲方提供建筑材料,设备进场计划,用水、用电计划,开工通知书等,并及时送达。

  4)严格按照施工图与说明施工,确保工程质量,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如期交付和完工。

  5)乙方必须加强对农民工的管理工作,如到付款节点,甲方资金不到位,可以往后延迟一层,乙方不得发生农民工围攻甲方办公室、堵路和集体上访闹事等事件,每发生一次,甲方除向乙方收取壹万元以上违约金外,并要求乙方期限自行处理完毕,否则,甲方有权直接出面解决,所发生的处理费用直接从乙方工程款或履约保证金中双倍扣除,乙方无条件接受。

  6)乙方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乙方自行办理建设主管部门要求的各种上岗证、特种作业操作证、暂住证、计划生育证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的建筑从业人员各种证件。

  7)乙方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严禁招未满十八岁的未成年人及老弱病残人员,必须签订用工合同,切实保护广大施工工人的合法权益;并承担法律责任。

  8)乙方负责所辖工区(自己承包范围内)的维护管理,若有损坏 及丢失现象均由乙方负责修复及赔偿。

  9)对于甲方分包的工程,乙方应做好配合工作,配合费用已包含 在本合同总价款中。

  10)单位工程外墙脚手架拆除后,乙方必须在甲方指定时间内 按要求将施工现场的机械设备、周转材料等乙方物资运出工地,费用由乙方承担。

  11)乙方为保证工期,无论采取什么样的措施而发生的费用, 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12)因乙方组织不力造成的监理单位、建设单位或上级主管部 门的停工、罚款等各类处罚损失均由乙方承担责任。

  13)负责场区宿舍、办公室临建基础设施的施工、内部道路平整、基坑、现场排水和清理现场的用工。

  14)乙方人员进场前必须经过施工安全教育。遵纪守法,遵守甲方的各种管理制度。签订合同时,必须具有有效劳务公司资质。进场编制施工人员花名册(一式三份)附后,提供身份证复印件,配合办理劳务用工证等有关手续。

  15)乙方应保证农忙期间和节假日施工的劳动力,保证连续施工人员不得少于正常施工期间施工人数的80%(甲方约定人数),因劳动力缺少而影响施工进度给予1000元以上罚款。

  16)乙方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设施及各种成品和半成品、产品的保护工作,因保护不善而损坏的,照价赔偿或无条件返修,乙方应对机械设备做到及时维修或者更换。

  17)乙方应设专职安全员,对乙方人员进行日常安全教育和检查,确保安全生产。乙方施工人员因违章作业、野蛮操作,从而导致安全事故发生,甲方视情节给予10000-50000元的罚款,乙方应承担全部安全责任和费用,甲方概不负责。

  18)乙方在接到甲方每层拆模通知后进行拆模,5日内完成本楼层的拆模工作,其周转材料按甲方根据现场要求进行运转,每完成一层必须清扫干净。如果超出要求时间的,每层每天罚款1000元;乙方要保护模板的强度,防止涨模、跑模,起皮的模板要及时跟换。

  19)乙方在每层每层拆完模板后开始进行砼的修复工作,确保外观质量,15日内将现浇砼修复务必完毕,每超过5天罚款500元,项目部如果聘请其他人员,此费用从乙方工程款中扣除,且每层接受罚款1000元;砼的漏振和烂根较为严重的甲方处罚乙方每处1000元,并及时处理。

  20)乙方施工人员进场后向甲方呈报管理班子及各种人员名单,教育单位职工遵纪守法,严禁以各种形式偷盗甲方施工各种相关财务,一经发现,甲方对乙方以一罚十的处罚。

  21)为保证质量,乙方承诺一层—四层使用新模板。

  22)凝土采用商品混凝土,要求混凝土按图计算量损耗控制在0%以内;钢筋损耗按项目审核后的钢筋下料表控制在1%以内;砌体损耗率控制在1.5%以内;水泥、砂、石根据设计图纸及现场实际配合比控制在2%以内,吊篮脚手架及外架防护在乙方完工二个月内必须无条件提供给甲方使用,超过期限,甲方承担租金费用;乙方拆除外架前必须经甲方同意后方可拆除。

  23)乙方各施工班组的服装必须统一。否则,发现一次罚款50元。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及合同解决

  违约责任:

  1、由业主、甲方原因造成工程停建或缓建或甲方无力支付乙方承包费用,导致工程无法顺利向下进行,甲方15日之内结清乙方全部已完成工程量的工程款,乙方退场。

  2、合同签订后,不经双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若任何一方单方解除合同,应赔偿守约方全部经济损失。

  3、由于乙方原因,不能按合同约定期限交工的,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处罚。

  合同解决:

  具体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乙方无条件退场,同意先退场后结算,按乙方已完成工作量60%进行结算,乙方并且自愿放弃向当地人民法院和仲裁机构主张权利。

  1、乙方自行将承包工程转包,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及另行组织施工队伍,合同保证金不退,并且不赔偿乙方的任何损失。由此造成甲方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2、乙方在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即没有能力继续完成施工)。

  3、乙方不服从甲方的管理和安排,不能保证施工质量、施工进度,不能保证安全生产,无视文明施工的。

  4、乙方严重违反甲方的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的,经多次劝说仍不改正的。

  5、多次拖延工期,多次验收不合格。

  第十二条、争议的解决方式及工程保修:工程保修期为乙方粉刷完成后一年,保修期内乙方必须无条件进行质量保修,若因乙方不按照合同进行维修所造成的损失将由乙方承担一切损失。

  第十三条、

  1、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议不成可直接 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2、其他合同未说明事项,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 筑安装工程劳务承包合同条例》规定执行。

  3、本合同一式份,双方各持 份,双方已盖章签字, 乙方交纳质保金后生效。

  发包方:

  代表人:

  承包方:

  代表人:

  年 月日

建筑合同14

  甲方:_______

  乙方:_______

  甲方为改善居住条件,需新建房屋一栋(结构:砖混预制),占地面积约:_______ ㎡。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一、工程地点:_______ 。

  二、工程单价:每层按每平方米_______元计价。

  三、工程项目:包括主体、内粉外装,底层垫衬、钢筋绑扎、天面和楼梯混凝土浇灌。

  四、工程质量:主体四角端正,墙面平整,垂直误差不超过_______厘米。墙体粉刷:阴阳角垂直,墙面误差率不超过3毫米。

  五、付款方式:每层主体完工后各支付肆仟元整,余下工程款待工程全部竣工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

  六、工程期限:自合同签定之日至农历春节前结束。

  七、其它费用:甲方向乙方首先支付起脚、谢脚、香烟、施工安全费共计:_______元(大写:_______元整)。

  八、安全责任: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按照建筑业规定的操作要求精心施工,如出现死亡、伤残事故,一切均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概不负责。

  九、违约责任:任一方违约支付守约方违约金伍仟元整,并承担相应经济和法律责任。

  十、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协商的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享有同等效力。

  十一、本协议经双方签字即发生法律效力,双方应全面遵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日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建筑合同15

  甲方:

  代表签字:

  乙方:

  代表签字:

  甲乙双方充分发挥各自优势,根据《_____》经友好协商,依照平等互利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一、委托事项:

  1、乙方引见本合同中的甲方与直接洽谈,向甲方提供该项目的重要信息,并最终促成甲方与长城万鼎签订该项目的运输合同。

  2、居间成功:是指甲方与签订的书面的合同成功。

  二、乙方义务:

  乙方承诺向甲方提供的关于该工程项目的相关信息真实有效,如达到现场无法签订合同成功,将有乙方承担甲方的往返费用。

  三、甲方义务

  甲方提供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等相关资料,负责和进行合同谈判。如果居间成功,则有甲方全面履行和所签的专业合同,甲方因履行合同所产生的权利和义务均与乙方无关。如果居间成功,甲方应向乙方一次性支付居间报酬,如果未及时支付居间报酬,则逾期每日居间报酬的1%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四、居间报酬的支付方法及支付时间:

  1、按照第一次支付本合同中的`甲方资金时,甲方一次性支付乙方居间报酬3000万元。

  2、采用现金方式支付。

  五、保密事项;

  甲乙双方应充分保守本协议所涉及的商业秘密,双方不得以其在区间过程中获得的商业秘密做出不利于对方的行为,否则有权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六、居间终止

  支付居间报酬后,本合同终止。

  七、争议解决方案

  如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反之,交当地_____委员会解决。

  八、其他事项

  未经双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将本合同委托事项转委托。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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