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申请书

时间:2023-03-25 15:18:39 申请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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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申请书15篇

  在眼下市场经济活跃的社会,申请书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不同的使用场景有不同的申请书。但是你知道怎样才能写的好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破产申请书,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破产申请书15篇

破产申请书1

  申请人(债务人)有限公司

  住所地: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职务:董事长,电话:

  申请目的.:申请宣告债务人有限公司破产清算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在县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设立,注册资本为人民币万元,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号为,经营范围为。自年起,由于公司主要依靠举债进行外延式发展,发展规模过快,资金周转出现较大困难,而产品选型由与市场需求存在较大差距,库存积压严重,加之同类产品更新发展很快,市场竞争激烈,现公司库存产品即使大幅减价也很难销售,因此,申请人几年来一直亏损严重,自年月以来已经停止向债权人清偿并停止生产经营。根据目前状况,公司要恢复生产、扭亏为盈已无希望。

  根据经审计的财务报告,申请人资产为万元,负债为万元,资产负债率为%,已属资不抵债。根据公司章程第条之规定,公司股东会于年第次会议作出决议,决定公司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公司职工代表大会年第次会议作出决定,同意公司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同时通过了《职工安置预案》。

  为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2条、第7条第1款的规定,申请人特请求人民法院裁定宣告申请人破产清算。

  此致

敬礼

申请人:xxx

  年月日

破产申请书2

  申请人

  名称: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省市区街号(邮编:******电话:*****电传:*******)

  法定代表人:董事长

  申请内容:请人民法院宣告公司破产

  申请事实及理由如下:

  本公司由于缺乏应变能力,在市场情况发生巨大变化情况下,无力及时调整产业结构,

  加上管理混乱,导致产品大量积压。公司不得不以低价抛售。现公司有净资产****元,债务****元,已有**名债权人索还到期债务。()本公司既无还债财产,又不能以自己信用筹借资金还债,也不能以经营所得还债。经年度第次临时股东大会(股东会)讨论,同意本公司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

  申请附件:

  1.股东大会(股东会)记录;

  2.公司亏损情况说明;

  3.公司会计报表;

  4.债权清册及债务清册。

  此致

  人民法院

  股份有限公司

  (公章)

  董事长(签名)

  *年*月*0日

破产申请书3

  一、公司破产重整

  申请人:法定代表人:

  申请事项:申请对有限责任公司进行重整。

  事实与理由:

  有限责任公司于年月日经批准,同月经工商局登记注册,注册号为,注册资金为万元,共有股东家,公司的经营范围是生产、销售,由于公司设立后,经营资金一直缺乏,连年亏损,再加之公司的生产系统的收尘环保等设施落后,生产一直不能正常,同时,许多货物发出后,货款也收不回来,目前已经停产停业近一年之欠。

  根据会计师事务所的财务审计报告显示,目前,公司固定资产帐面值为元,流动资金元,应收帐款为元,资产总计元;而公司的负债情况是,银行借款万元(未计利息),应付材料款万元,应付员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万元,总计负债元,资产负债率为%,实属资不抵债。按照公司章程第条的规定,经公司第届

  次菫事会及股东代表大会研究决定,鉴于公司目前状况,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第七条和第七十条的规定向贵院提出重整申请,请予许可。

  此致

敬礼!

申请人:

年月日

  二、破产重整流程

  1、公司出现《破产法》第二条规定的重整事由。

  2、债权人和债务人直接向法院提出《重整申请》,启动重整程序。在债权人申请对债务人进行破产清算,法院受理申请后宣告破产前,债务人或者出自额占债务人注册资本十分之一以上的出资人,可以向法院申请重整。(破产法7、70条)

  3、法院对《重整申请》进行审查,认为符合法律规定的,应当裁定债务人重整,并予以公告。(破产法71条)

  4、法院指定管理人。

  5、法院通知已知的债权人并公告通知未知的债权人。法院应当缺点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限,并确定第一次债权人召开的时间和地点。

  6、债权人向管理人申报债权,管理人收到债权申报材料后应当登记造册并对申报的债权进行审查,编制债权表并提交第一次债权人会议核查。

  7、债权申报期满之日起15日内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

  8、在破产重整中,进入重整期间后,经债务人申请法院批准,债务人可以在管理人的监督下自行管理财产和经营事物,管理人应当向债务人移交财产和经营事物。

  9、债务人或者管理人应当自法院裁定之日起6个月内,同时向法院和债权人会议提交《重整计划草案》(内容见《破产法》81条)。经债务人或者管理人请求,法院可以裁定延期3个月。未按期提交的,法院应当裁定终止重整程序,并宣告破产。(破产法79条)

  10、法院应当自收到《重整计划草案》之日起30日内召开债权人会议,债权人参加会议进行讨论,并分组进行表决。(表决规则见《破产法》82、84条)

  11、各表决组通过《重整计划草案》的,《重整计划》即为通过。未获得通过的依《破产法》87条处理。(破产法86、87条)

  12、自《重整计划》通过之日起10日内,债务人和管理人应当向法院提出批准《重整计划草案》的申请,法院审查认为合法的,应当自收到之日起30日内裁定批准,终止重整程序并予以公告。法院批准的《重整计划草案》对债务人和全体债权人均具有约束力。

  《重整计划草案》未获得通过且未依87条的规定获得批准,或者已通过的《重整计划草案》未获批准的,法院应当裁定终止重整程序,并宣告债务人破产。(破产法86、88、92条)

  13、《重整计划草案》获批准后,进入《重整计划》的执行程序,由债务人负责执行。

  此时,已经接管财产和营业事物的管理人应当向债务人移交财产和营业事物。在《重整计划》规定的监督期内,有管理人监督《重整计划》的执行。在监督期内债务人应当向管理人报告《重整计划》的执行情况和收人财务情况。

  监督期届满,管理人向法院提交监督报告。报告之日管理人监督职责终止。经管理人申请,法院可以裁定延长监督期限。(破产法89、90、91条)

  14、《重整计划》执行期限届满,债务人执行完毕公司恢复良好状态的,重整程序结束,公司恢复正常运行。

  15、债务人不能执行或者不执行《重整计划》的,法院经管理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的请求,应当裁定终止《重整计划》的执行,并宣告债务人破产。此后进入破产程序。

  三、破产公司的清偿顺序

  1、破产企业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企业职工的权利首先应当得到保护,破产企业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应当优先支付,以保障广大职工重新就业前基本的生活需要。

  2、破产企业所欠税款。税收是国库的收入,税收的多少直接影响国家的财政收入,关系到国家的利益,因此,破产企业所欠的税款,也应当优先清偿。

  3、破产债权。主要指破产还债企业所欠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款项。企业法人清偿财产时,前一清偿顺序完毕后,有剩余财产的,才开始后一顺序的清偿。以此类推,一直到被执行人的财产清偿完毕。在同一顺序中,各个债权人的权利是平等的,他们之间不存在顺序先后。如果破产财产不足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则按债权的比例偿付债权人的债务。

  已作为银行贷款等债权的抵押物或者其他担保物的财产,一般不能作为清偿的财产。因为,作为抵押物或者其他担保物的财产在债务人不能履行义务时,实际上已转换成债权人的财产。债务人已不能对它们再行使权利。因此,民事诉讼法规定,已作为银行贷款等债权的抵押物或者其他担保物的财产,银行和其他债权人享有就该抵押物或者其他担保物优先受偿的权利。抵押物或者其他担保物的价款超过其所担保的债务数额的,超过部分属于破产还债的财产。

破产申请书4

  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应当提交破产申请书。破产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申请人、被申请人的基本情况,包括:名称或姓名、住所地、法定代表人姓名及职务。申请人为债务人时,只需列出申请人的基本情况;

  申请目的,即申请重整、和解还是破产清算;

  申请的事实和理由,主要指债务人有企业破产法第二条规定的情形;

  人民法院认为应当载明的其他事项,主要指特殊主体破产申请中的特别事项,如金融机构申请破产的,申请书中还应载明主管机关的批准文件、个人债务的兑付情况、证券类资产的处置情况等。

  债权人申请债务人破产,除应当提交破产申请书以外,还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下列材料:

  债权人及债务人的主体资格证明;

  债权发生的'事实及债权性质、数额、有无担保,并附证据;

  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证据;

  申请债务人重整的,应提交重整的必要性和可行性评估报告。

破产申请书5

  申请人:某市x有限公司,住所地某市x路185号。

  法定代表人:x,总经理。

  委托代理人:某某某,某律师。

  请求事项:申请某市x有限公司破产。

  事实与理由:申请人系一家民营有限责任公司,20xx年9月在某市工商局登记注册,注册资本为50万元人民币,主要经营范围是服装、针织内衣的'加工。

  申请人因经营不善,到目前为止,已严重资不抵债。截至20xx年3月31日,申请人帐面资产总额为3,980,279.81元,负债总额为8,619,961.43元。在公司的应付帐款或借款中,绝大部分为到期债务,包括中国银行某分行的贷款145万元,公司已连续很长时间无法偿还。

  以上情况有申请人公司财务审计报告、债务清册、债权清册、资产清册可以证明。根据《民事诉讼法》199之规定,特向贵院提出破产申请,请求依法裁定申请人破产还债。

此致

敬礼!

申请人:

  xxxx年xx月xx日

破产申请书6

  申请人:

  被申请人:

  申请事项

  申请对被申请人包头太平洋混凝土有限公司进行重整。

  事实与理由

  20xx年xx月xx日申请人 向被申请人 提供借款 元,被申请人书写相应借据,没有提供财产担保。20年 月 日约定借款日到期,申请人多次催要,因被申请人因经营恶化,资金周转不灵,不能清偿申请人的`到期债务,并有多起债权均已到期都无法偿还,为保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现申请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第七条和第七十条的规定依法申请宣告被申请人破产重整。

  此致

  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

  申请人:

  xx年xx月xx日

破产申请书7

  申请人:东莞市xx电子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申请目的':依法对申请人进行破产清算,以公平清理债权债务,保护申请人的职工、债务人以及申请人和其他相关利益者的合法权益。

  事实和理由:

  东莞市xx电子有限公司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登记设立,系由xxx和xxx投资设立的企业。注册资本港币万元。投资总额港币万元,经营期限年。现有职工人。生产经营范围为:.最近一、两年来,由于市场竞争越来越激烈,申请人的技术和管理等竞争综合实力明显不能适应市场竞争形势,持续严重亏损,无法筹集资金予以弥补。根据申请人财务资料反映:截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申请人应付货款元人民币;应付短期借款元人民币(其中银行借款万元人民币,大部分已设立担保);其他应付款元人民币;帐面总负债元人民币。申请人现有资产帐面总额共计元人民币,其中银行存款元人民币(已因诉讼被法院冻结),固定资产帐面合计元人民币,土地使用权帐面计元人民币(详见资产状况说明)债务大于资产元,严重资不抵债。自年月底以来正常生产经营无法维持,现在全部供应商停止供货,生产经营活动已停止。

  综上所述,因申请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明显丧失清偿能力,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公司无法继续经营,现特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清理债务。

  此致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

  申请人:

  申请日期:

破产申请书8

  (适用于债务人的申请书格式)

  申请人:名称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

  请求事项:

  事实与理由:

此致

  人民法院

  申请人:(名称并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年 月 日

  附:有关证据、会计报表及债权人情册及债务人情册等。

破产申请书9

  申请人:某市XXXX有限公司,住所地某市XXXXX路185号。

  法定代表人:XXX,总经理。

  委托代理人:某某某,某律师。

  请求事项:申请某市XXXX有限公司破产。

  事实与理由:申请人系一家民营有限责任公司,20xx年9月在某市工商局登记注册,注册资本为50万元人民币,主要经营范围是服装、针织内衣的加工。

  申请人因经营不善,到目前为止,已严重资不抵债。截至20xx年3月31日,申请人帐面资产总额为3,980,279。81元,负债总额为8,619,961。43元。在公司的应付帐款或借款中,绝大部分为到期债务,包括中国银行某分行的`贷款145万元,公司已连续很长时间无法偿还。

  以上情况有申请人公司财务审计报告、债务清册、债权清册、资产清册可以证明。根据《民事诉讼法》199之规定,特向贵院提出破产申请,请求依法裁定申请人破产还债。

  此致

  某市人民法院

  申请人(盖章):

  申请日期:

破产申请书10

  债权人:╳╳╳钢材有限公司

  营业地址:╳╳市╳╳区╳╳街╳╳号

  法定代表人:李╳╳,公司总经理

  债务人:╳╳╳贸易公司

  营业地址:╳╳市╳╳区╳╳街╳╳号

  法定代表人:祝╳╳,公司总经理

  申请事实与理由:

  一、债权关系存在债务人是以经营钢材为主的`贸易公司。自1990年6月起,债权人与债务人进行钢材交易,现有附表1、附表2、附表3所记载的债权人的╳╳债权,共计有489576元债权。

  二、破产原因存在由于经营管理不善,截止20xx年╳╳月╳╳日,债务人全部资产收入仅245731元,而负债总额已经有1328645元,已不能清偿。现银行已经下达书面通知,停止向债务人提供贷款和贴现,并责令债务人将之前所欠银行的款项在规定期限内予以还清,可见债务人已经失去了信用。

  三、应属破产财产的积累额

  建筑物234000元

  库存商品95000元

  债券43200元

  合计372200元

  由此请求对债务人进行破产宣告。

  随附:

  1.╳╳市╳╳银行催款通知书。

  2.债权人公司商业登记簿抄本。

  3.债权人公司债权证明。

  4.债务人公司商业登记簿抄本。

此致

  ╳╳市╳╳区人民法院债权人

╳╳╳钢材有限公司

  20xx年╳╳月╳╳日

破产申请书11

申请人:____市________有限公司,住所地____市________路____号。

  法定代表人:________,总经理。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律师。

  请求事项:申请____市________有限公司破产。

  事实与理由:申请人系一家民营有限责任公司,19___年___月在____市工商局登记注册,注册资本为50万元人民币,主要经营范围是服装、针织内衣的'加工。

  申请人因经营不善,到目前为止,已严重资不抵债。截至20___年___月___日,申请人帐面资产总额为3,980,279.81元,负债总额为8,619,961.43元。在公司的应付帐款或借款中,绝大部分为到期债务,包括中国银行____分行的贷款145万元,公司已连续很长时间无法偿还。

  以上情况有申请人公司财务审计报告、债务清册、债权清册、资产清册可以证明。根据《民事诉讼法》199之规定,特向贵院提出破产申请,请求依法裁定申请人破产还债。

  此致

  ____市人民法院

  申请人(盖章):

  20___年____月____日

破产申请书12

  申请人:(基本情况)

  申请事项:申请χχ公司破产。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因经营不善,到目前为止,已经严重资不抵债,为此,特提出破产之申请。(写明企业亏损的情况,提交有关的会计报表、债务清册和债权清册等)

  此致

  xx人民法院

  申请人:xxx

  xx年xx月xx日

破产申请书13

  一、撤回破产申请的相关法律规定

  根据《破产法》第9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申请人可以请求撤回申请。我国破产法采取的是受理开始主义,即法院收到破产申请之时,程序尚未开始;只有当法院对破产申请作出受理裁定时,程序才告开始。除清算责任人外,申请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是行使法律赋予的权利,其撤回申请也是行使权利。但是,申请人的撤回权是有时间限制的,即请求撤回申请只能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之前。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案件后,申请人请求撤回破产申请的,应予驳回。

  如同在普通民事诉讼中原告撤诉一样,由于破产事件已经进入司法权的控制范围,当事人处分自己的权利要受制于司法机关的决定。因此,人民法院对于申请人提出的撤回申请的请求,有权审查其处分权利的正当性,及考虑其撤回行为是否存在恶意的权利滥用,是否有害于其他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等,并最终以裁定的形式决定是否准许其撤回其申请。

  根据司法解释,人民法院准许申请人撤回破产申请的,在撤回之前已经支出的费用由破产申请人承担。

  二、撤回破产申请书格式

  撤回破产请求申请书

  申请人:

  申请人因一案,不服人民法院年月日()字第号的一审民事判决(或裁定),于月日向你院提起上诉。现因特此申请撤回上诉,请予准许。

此致

  xxx人民法院

  申请人:

  20xx年xx月xx日

  填写说明

  “现因”之后的空白处写明申请撤回上诉的理由。

  三、撤回破产申请的原因

  (一)债务人不具备破产条件

  债权人申请债务人破产,主要依据的事实就是债务人停止支付到期债务,而且拒付的时间较长,因而,债权人对债务人的情况只是某方面的了解,对债务人经营状况的判断可能会有些片面。而且在近几年的经济生活领域当中,有的企业即使有支付能力,对于债务也采取能拖则拖的'态度,而我国《破产法》对于债权人作为破产申请人,无论债权数额多少,都享有破产申请权,这对于保护小额债权人的利益是有益的。

  债权人及时行使其申请权,其意义一方面是保障债权受偿,避免出现某个债权人通过民事执行来独自得到清偿的情形,另一方面在某种程度上也能遏制赖帐现象。债务人如果不具备破产原因,在破产宣告前,会采取积极的措施,举出证据证明自己未达破产界限,仍然有偿债的能力。经法院审理,债务人确实不具备破产原因,而债权人得知债务人不具备破产原因,其若撤回破产申请的,法院应予准许。

  (二)债权人与债务人已就债务达成了偿债协议。

  法院对该方面的审查,主要是以债务人是否具备破产原因来分析。如果债务人不具备破产原因,那么债权人与债务人达成的偿债协议是双方在自愿、合法的基础上达成的,此时,债权人撤回破产申请的,法院应裁定准许。如果债务人具备破产原因,而又与债权人达成了偿债协议,这种情况下,债权人若行使自己的撤回权,则势必造成对其他债权人合法权益的侵害。就主观方面分析,债权人与债务人存在着恶意串通,损害的是众多债权人的利益,因此,债权人与债务人达成偿债协议的行为是无效的。

  依据《破产法》第12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案件后,债务人对部分债权人的清偿无效。”因此,对这种违反法律的行为,法院就应裁定不准债权人撤回破产申请、继续审理破产案件。

破产申请书14

  债务人:贸易公司

  营业地址:市大街号

  申请人:李,上述债务人公司经理

  申请目的:

  请求决定贸易公司为破产人。

  事实和理由:

  一、债务人公司是以经营轻工纺织品为主的贸易公司,创立于年。由于经营不善,迄今已负担有附表记载的**元债务,而本公司资产只有财产目录中记载的'不动产**元,动产**元,商品**元,合计**元,实际已债务超过,不能清偿全部债务。

  二、继续经营只能增加债务,经本公司上级主管部门贸易公司的同意,申请破产。

  附录:

  1.商业登记簿抄本,不动产登记表抄本;

  2.资产负债对照表;

  3.财产目录;

  4.债务与债务清册;

  5.贸易总公司同意破产证明书;

  6.本公司工会及职工代表大会申请破产意见书。

  此致

  市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贸易公司(章)

  法定代表人:王(章)银行贷款申请书范文听证申请书休假申请书

破产申请书15

  申请人:XXXXXX

  被申请人:XXXX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XXX

  申请事项

  申请对被申请人XXXX有限公司进行重整。

  事实与理由

  20xx年XX月XX日申请人XX向被申请人XXXX提供借款XXXX元,被申请人书写相应借据,没有提供财产担保。XX年XX月XX日约定借款日到期,申请人多次催要,因被申请人因经营恶化,资金周转不灵,不能清偿申请人的`到期债务,并有多起债权均已到期都无法偿还,为保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现申请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第七条和第七十条的规定依法申请宣告被申请人破产重整。

此致

  XX市中级人民法院

申请人:XXX

  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