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备案合同

时间:2023-03-09 16:10:19 施工合同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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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备案合同

  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加强,合同出现的次数越来越多,合同协调着人与人,人与事之间的关系。那么一般合同是怎么起草的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施工备案合同,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施工备案合同

施工备案合同1

  一、事项名称: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备案

  二、设定依据

  1、《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__工程施工__管理办法》第___条。

  (第____条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订立书面合同后7日内,中标人应当将合同送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2、《关于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工商总局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通知》建通。

  3、关于转发财政部、安全监管总局《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__建通

  4、《___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费用监督管理暂行规定》

  三、申请条件

  1、依法设立,能够保证其公正性、独立性和与其承担的.活动范围,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具有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从事其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还应当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要求;

  3、符合《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的管理要求和技术要求。

  四、办理材料

  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备案申请表

  2、中标通知书原件和复印件;

  3、全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甲、乙双方签定的施工合同必须是GF-20xx-0201版合同);(原件)

  4、建设、施工方办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建设单位授权委托书。

  5、公开招标的,应提供公开招标公告;直接发包的,应提供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6、超过规定办理时限的,应提供说明,并加盖发包单位和承包单位公章。

  注:合同备案后,发生变更合同或签订补充协议的,应重新备案。

  具体申报材料:

  变更合同:原备案合同、新合同、变更依据和上述1.4,原备案合同应登报作废。

  签订补充协议:原备案合同、补充协议、补充协议的依据和上述1.4。

  五、办理流程

  六、办理地点:__市__区__路___号__大楼___室办理

  七、联系电话:__________

  八、经办人:__

  九、办理时间:星期一—星期五(8:30-12:00,2:00-17:30)

  十、收费标准:不收费

施工备案合同2

  甲方: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通过甲乙双方的平等协商,甲方愿意将本工程委托给乙方施工,为明确甲乙双方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名称:

  ___________。

  二、工程地点:

  ___________。

  三、工程项目与范围:

  按照甲方提供的由___________电力设计院。

  设计图纸及工程预算内容进行施工。(双方约定变压器基础和电缆工井由甲方自行完成)。

  四、工期要求

  1、施工日期:工程材料款到位后,接甲方通知,在60个工作日内完成。

  2、在施工过程中,如遇下列情况之一者,经甲乙双方协商后可顺延工期:

  (1)上级政策调整。

  (2)出现重大设计修改而引起施工工期增加。

  (3)人力不可抗拒的重大自然灾害。

  (4)连续三天及以上的雨水天气导致工程无法开工。

  五、工程造价及付款方式

  1、工程造价:计人民币捌万柒仟元整(不含税)。

  2、付款方式:工程开工前,甲方按总造价的60%付材料款给乙方。待乙方工程全部完工后,向甲方提交正式书面验收申请,甲方接到乙方验收申请后,应在两日内组织对本工程的初步验收,合格后由乙方负责协助甲方向宜春市供电公司提出工程验收申请,通过市供电公司验收合格送电后,甲方在送电后两日内付清剩余工程款(不留质保金)。

  六、材料供应

  1、双方约定叠式欧变由甲方自行采购,本工程需用到的建筑材料也由甲方提供,其它电气辅助材料由乙方购买。

  2、双方提供的材料和设备应为合格产品,如不符合设计或质量要求,应禁止使用。若因使用不合格产品对本工程造成的损失及由此引发的一切安全事故及经济损失由采购方负责。

  3、甲方采购的叠式欧变除应具有出厂试验报告和出厂合格证等相关证书文件外,还必须在施工现场取得由三龙电气出具的交接试验报告、其中涉及计量器具的设备,还应预先由市供电校验和贴标,乙方不承担由于欧变设备导致验收无法通过的责任。

  七、双方责任

  1、甲方应在工程开工前完成施工现场的土地征用,青苗补偿,房屋拆迁,地面平整,架空和地下障碍清理,以及相关电缆路径和开挖手续办理等工作,使施工现场具备乙方要求的'施工条件。

  2、乙方在组织施工中必须高度重视和认真抓好工程质量,对该工程质量全面负责,并接受宜春市供电公司的质量管理和检查。

  3、甲方应配合宜春市供电公司按设计审批规模,设计技术文件,部分有关验评标准和规程为依据进行验收。

  4、乙方应及时提交工程验收资料,由宜春市供电公司进行检查验收。

  八、文明施工

  1、乙方应认真贯彻执行《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杜绝重大事故及人身伤亡事故,强化安全管理,做到文明施工。

  2、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明确安全生产,因乙方原因引起的安全事故所造成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由乙方负责。

  九、竣工

  工程具备竣工条件,乙方按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等要求向甲方和宜春市供电公司提交竣工验收报告及竣工图,申请验收,由甲方和宜春市供电公司先后组织工程验收工作。

  十、结算

  结算方式:按照大包干的形式,按照甲方提供的三龙电力设计院的施工图纸范围内施工,总造价协议为捌万柒仟元整(不含税)。

  十一、违约责任

  乙方如工程质量达不到国家或行业质量检验评定标准要求时,乙方应无条件返工,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十二、其它事项

  1、甲乙双方对于合同权益有不同的主张和要求时,可通过协商解决。不愿意通过协商解决或协商不成时,可根据双方的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双方未达成仲裁协议的,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2、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及盖章之日起生效,全部工程款结算完成,工程验收合格后自行失效。

  3、本工程设计图纸及乙方提交给甲方的工程报价作为本合同的一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贰份。

  甲方代表:_________(签字盖章)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乙方代表:_________(签字盖章)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施工备案合同3

  为维护和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加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管理,保障建设、施工单位及农民工合法权益,根据《xxx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备案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适用范围

  本实施细则适用于在我市行政区域内承建各类建设工程所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以下简称施工合同)、建设工程施工专业分包合同(以下简称专业分包合同)和建设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以下简称劳务分包合同)。

  二、合同文本

  签订施工合同、专业分包合同、劳务分包合同应当使用xxx建设厅、xxx工商行政管理局制定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建设工程施工专业分包合同》及《建设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示范本本。

  三、合同签订和备案时间

  实行招标投标的工程,承发包双方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施工合同;不实行招标投标的工程,承发包双方应当在开工前订立施工合同。专业分包合同应当在专业工程开工前签订,劳务分包合同应当在劳务作业开始前签订。

  建设单位应当在施工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将施工合同报送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专业分包和劳务分包工程发包人应当在专业分包合同和劳务分包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将专业分包合同和劳务分包合同报送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备案的施工合同、专业分包合同和劳务分包合同作为确定双方当事人权力义务关系的最终依据。

  经双方同意补充、变更、解除施工合同、专业分包合同、劳务分包合同的,应当按照本细则规定备案。

  四、对合同签订内容的有关要求

  (一)施工合同签订内容应符合以下要求:

  1、建设单位不得将工程肢解发包;

  2、合同价款应与中标价一致;

  3、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部分国有资金投资为主的大中型建设工程,必须执行工程量清单计价;

  4、关于工程价款的约定应符合《xxx建设工程造价计价管理办法》的规定:建设工程造价计价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或定额计价方式,一个工程项目不能同时使用两种计价方式,不得采取“一口价”或“平米造价”方式确定工程价款;

  5、应明确预付工程款为工程造价的25%~30%,及明确的预付款抵扣方式;

  6、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方式应明确根据每月确定的合格工程计量结果,应明确工程进度款为工程价款80%~90%。

  7、应有明确的针对工程施工中发生变更时的工程价款的调整方法、索赔方式、时限要求和支付方式;

  8、采用固定价格的,应明确包含的风险范围、风险系数(或风险金额)及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款的调整方法;

  9、采用定额计价的,有关费率应明确约定并应符合有关规定,不得低于下限;

  10、应明确工程竣工结算价款的支付方式、数额;应明确建设单位在接到竣工结算文件之日起50日内完成竣工结算工作,并按照施工合同的约定支付全部工程款项;

  11、对于工期提前或延误应有明确的奖惩约定,应符合公平公正、对等原则;

  12、实行履约担保的,应明确履约担保的数额,一般不低于工程造价的10%,政府投资工程应实行履约担保;

  13、采用可调价格的,应明确约定各种可调因素及材料价差的调整方法;

  14、争议的解决方式,可先由有管辖权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调解,也可选择仲裁或提起诉讼中的一种解决方式解决,并应明确约定调解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15、对工程质量保修期限应符合《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应明确保证金的数额,一般为工程造价的5%;应明确保证金的返还时限,保修期限一般为六个月、十二个月或二十四个月;

  16、安全有关条款应在补充条款中约定,并明确以下事项:

  ⑴应明确约定安全生产费,并不得低于有关标准;

  ⑵应明确施工单位应将安全生产费用于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的采购和更新、安全施工措施的落实、安全生产条件的改善安全费用,不挪作他用;

  ⑶应明确施工单位根据不同施工阶段和周围环境及季节、气候的变化,在施工现场采取相应的安全施工措施;

  ⑷应明确安全生产费用确定后,建设单位应当按照施工合同拨款约定将安全生产费用单独划拨到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费用专项资金帐户;

  17、应明确工程是否允许分包,如允许分包应在合同中明确分包的单位及所承揽的分包工程;

  18、农民工工资支付条款应在补充条款中约定,在合同中应明确以下事项:

  ⑴实行农民工工资月结季清制度。建筑业企业应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使用全省统一的劳动合同文本并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备案。建筑业承包企业应至少每月向劳动者支付一次工资,每季度末结清农民工剩余应得的工资,不得以工程款未结算、工程质量纠纷等理由拖欠农民工工资。农民工工资支付标准不得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

  ⑵实行农民工工资发放监督制度。各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对所辖区域内建设工程的农民工工资发放情况进行监督。总承包企业、劳务分包企业必须将工资直接发放到农民工本人。每月建筑业承包企业应将农民工本人签字的工资支付表上报至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工资支付表应由建设单位、总承包企业审核确认后签章。

  ⑶实行先发工资后结算制度。建设单位在编制概算时应测算人工费所占比例,测算比例一般不低于工程价款的10%。支付工程进度款时,建设单位按比例暂扣相应的人工费,专款专用,待监督上月农民工工资已足额支付后拨付。在完成竣工结算审核后,经确认无拖欠农民工工资后拨付其剩余工程款。

  (二)专业分包合同签订内容参照施工合同

  (三)劳务分包合同签订内容应符合以下要求:

  1、劳务分包施工单位应具有相应的资质;

  2、应明确劳务报酬的结算、支付方式、数额、时限;

  3、应明确违约责任的约定;

  4、争议的解决方式,可先由有管辖权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调解,也可选择仲裁或提起诉讼中的一种解决方式解决;

  5、应明确质量缺陷的鉴定部门及解决方法;

  6、农民工工资支付参照施工合同有关要求。

  五、备案合同应提供的资料

  (一)施工合同备案时,应提供以下资料:

  1、招标投标的工程,中标通知书、招标文件、投标文件;

  2、工程定额测定费已足额上缴;

  3、不招标的工程,承包方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发包方的相应证件;

  4、不招标的工程,工程量清单和报价单或预算书;

  5、担保合同;

  6、建设单位不同意分包的或施工单位不进行劳务分包的工程,施工单位应出示劳动合同并办理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等社会保险。

  (二)专业分包合同备案时,应提供以下资料:

  1、建设单位同意分包的书面材料;

  2、工程量清单和报价单或预算书。

  3、合同双方资质证书、营业执照;

  4、施工合同;

  5、工程质量保修书;

  6、专业分包施工单位不进行劳务分包的,应出示劳动合同并办理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等社会保险。

  (三)劳务分包合同备案时,应提供以下资料:

  1、双方的资质证书;

  2、双方营业执照;

  3、施工合同或专业分包合同。

  六、招标文件中应明确的合同事项

  (一)工程预付款的`比例和拨付时间;

  (二)工程进度款的拨付计划及计算方法;

  (三)结算款的拨付时间和结算方式;

  (四)索赔的程序;

  (五)违约责任;

  (六)质量保证金扣除比例与年限;

  (七)履约担保;

  以上条款应符合本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

  七、受理与备案

  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受理合同备案后,办结时限为5日;

  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须在备案合同上加盖公章及骑缝章;

  3、备案合同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存档保管3年;

  4、对于已备案合同,合同当事人及有权部门可以查询,查询时应提交相应资料。其他情况不予受理;

  5、建设、施工单位是否及时备案合同将记入信用档案。

  八、监督管理

  (一)对建设或施工单位有下列情形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根据《xxx建筑市场管理条例》和《xxx建设工程造价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对责任单位进行处罚。

  1、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在招投标与结算中不执行有关计价依据的;

  2、建设单位不按有关规定支付预付工程款和工程进度款的;

  3、建设单位未按时限完成竣工结算工作,且未按照施工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项的;

  4、有建筑业总承包、专业承包企业直接雇用农民工,不签订劳动合同,或只签订劳动合同不办理养老、失业、医疗、工伤保险,或只与“包工头”签订劳动合同等违法分包行为的。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办理合同备案:

  1、签订合同的主体不合法;

  2、应当实行招投标的工程未招标的;

  3、施工合同内容与招标文件内容相背离的;

  4、提供的备案资料不全的;

  5、不符合合同签订内容有关要求的;

  6、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

施工备案合同4

  1引言

  建筑建设工程行业近些年取得了快速的发展,各个部分都有了很大的提高,其中非常重要的一个部分就是合同备案管理的工作,众所周知,因为合同的备案问题,往往会产生很多的民事纠纷,不利于行业的发展。笔者根据自己多年的工作经验,对如何加强建设工程的施工合同备案管理问题进行了相关的阐述,希望能够抛砖引玉。

  2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备案管理存在的问题

  2.1法律意识淡薄,合同主体的法律意识有待提高

  合同备案方面的工作与法律是非常贴近的,所以,这就要求从事相关行业的人员必须有良好的法律意识,从而能够更好的进行工作。而目前,我国的建设工程行业并不是如此,相关的从业人员法律意识淡薄,遇到施工合同备案的相关问题,比较容易解决的可以顺利进行,而如果遇到法律方面的难题,则很难更好的解决,这就需要我们对员工的整体素质引起足够的重视,对法律方面的知识进行及时的培训,提高他们合同主体法律意识的提高。

  2.2部分合同签约方不具备签约的主体资格

  这是非常严重的一个问题。在工程的发包过程当中,相关单位对工程承包单位的审查是非常严格的,但是对发包单位的审查力度却不够,这就对工程款项的正常支付造成了很大的困难,同时,有些企业为了中标,用贷款垫资的形式来满足业主的要求,这样就会造成拖欠三角债的现象,将会影响施工的正常进行,我们在进行施工合同备案管理的工作中一定要注意这种问题,避免发生。

  2.3合同的文本条款不够规范

  我们进行建设工程施工的合同备案管理工作,最为重要的一个目的就是要保证合同能够顺利的签订,从而使施工按照正常的轨道进行,所以,在备案管理的工作当中,保证合同文本的条款的规范性是非常重要的,必须使其科学合理。就目前的状况来说,合同的文本条款不规范的问题还是比较普遍的,在国家下一步的工作当中,要着力解决这个问题,有助于合同备案管理工作的有序进行。

  2.4管理体制不健全

  要保证工作的有序进行,就必须有一个良好制度的保证,管理体制不健全将极大的影响合同备案工作的有效开展。建设工程的施工管理是比较艰难的一项工作,工作性质很复杂,同时,合同所涉及到的方面也是非常多的,所以,我们需要一套完备的体制来保证合同备案工作的有序进行,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和行业的规范性越来越强,这个问题得到了一定的改善,但是仍旧不能适应我国目前的情况,和施工合同备案管理的实际需要。

  2.5对不正当的竞争行为打击力度不够

  由于我国近些年对建设工程的重视程度越来越高,所以,建筑市场的发展也越来越红火,但是监管力度的不够造成了市场上的很多问题,其中一个就是不正当的竞争行为,先开工,后签合同就是一个比较典型现象。此外,个别情况下,很多单位在签订了合同之后,仍然没有进行及时的备案,甚至出现转包和违法分包等行为,这些行为的产生将对建设工程行业造成非常大的负面影响。我国对不正当的竞争行为的打击力度还是不够的,造成了这些行为的发生,我们要不断规范市场秩序,出台相应的政策保证正常的竞争,从而更好的促进建设工程行业的发展。

  3工程施工合同备案管理强化策略

  3.1合同主体强化其法制观念

  签订合同是一项法制行为,每一方都需要对自己的行为担负法律责任,所以,我们在进行施工合同的备案管理工作时,要求合同的主体必须有很强的法律意识。但是根据我国目前的情况,还达不到这样的要求,工作人员的法律意识淡薄,法律观念不够,在保送备案的`过程中不能严格的按照规定程序做事,这样就会造成很多的问题。我们要不断加强工作人员的法律意识和观念,完善施工合同的备案管理制度,把工作真正落到实处。此外,我们还要做好法制教育的宣讲工作,培养从业人员的装液素质和能力,保证合同的签订到履行都可以符合相应的法律规范要求。

  3.2严格审核合同主体的资格和履约的能力

  针对部分合同的签约方不具备签约主体资格的问题,我们要加强审核的力度,保证其履约能力。首先,我们要对发包主体的资格进行审核,包括其建设资金的来源,从而保证发包主体能够及时的拨付工程款,从而保证施工的顺利进行。其次,我们要严格的审核承包商的资格以及履约能力,包括企业的运行能力及资金周转的状况等等,避免出现贷款投资的行为。总而言之,我们要严格的做好审核工作,保证建设施工能够按照既定的计划进行。

  3.3加强对工程施工合同的示范文本修订以及全面的推行

  我们要制定出一个比较科学而又合理的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并推行下去,从而能够给合同的签订提供一个良好的示范作用。在备案的过程中,相关从业人员要注意做好施工合同的示范文本的修订和完善工作,并在备案之后,要对项目进行跟踪工作,从而确保合同的全面落实。

  3.4建立健全合同的管理机制

  我们要建立健全合同的管理机制,防范法律风险的发生,同时,相关的从业人员要明确合同中的管理相关流程、风险控制的关键点以及先关的岗位职责,要从企业的实际情况出发,将流程及风险控制点分解到各个岗位,明确不同岗位的工作职责。同时,还要进一步的完善企业的合同管理方面的规章制度,将合同管理的不同流程和岗位全面的结合起来。总而言之,一个完善和健全的合同管理机制对于建设工程施工的良好进行是十分有效的。

  4结语

  做好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备案的管理是非常重要的,我们要加强施工合同的规范化和制度化,增强主体责任,建立一个统一、开放的良性竞争环境,为我国的建筑市场的发展做出贡献。

施工备案合同5

  一、材料申报:

  1、对依法招标的施工合同网上备案:

  (1)施工合同(正副本);

  (2)招标文件;

  (3)中标通知书(核验原件,提交复印件)。

  2、对直接发包的施工合同备案:

  (1)施工合同(正副本);

  (2)建设项目招投标审批表(核验原件,提交复印件)。

  二、办理流程:

  (一)受理:目前本市开展的合同备案工作主要包括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区域范围主要包括越城区、绍兴经济开发区、袍江新区、镜湖新区、绍兴生态产业园、滨海新区。合同备案由我处专业人员接受申请单位的`备案申请,并在收到合同草本和完整辅助资料后1到2个工作日内进行网上审查;

  (二)上传审查资料;

  (三)按照系统提示填写合同条款;

  (四)审查合同约定。

  1、对照招标文件、中标通知书,对施工合同的签订的单位名称、合同价款(含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合同工期、质量安全等协议内容及签订日期进行网上审查

  2、对照相关法律法规文件,对工程价款支付约定进行审查;

  3、在审查过程中发现施工合同协议书及价款约定存在问题或不符合要求的,予以指出,并通过备案系统直接提出整改(修改)意见,经整改(修改)直至符合要求后采用统一的建设工程

  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直接打印合同。

  (五)办理备案手续:

  审定符合要求的即时,建设工程合同签订双方带齐申报材料到我处盖合同备案专用章。

  (六)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备案资料网上归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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