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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干部工作守则

时间:2022-08-01 10:11:52 守则 我要投稿

社区干部工作守则(通用9篇)

  每份工作都有自己的要求,和需要遵守的法则。社区干部必须严格执行党和政府的政策,在社区居务监督委员会及广大居民的监督下,遵守相关纪律,依法依规办事。下面是社区干部工作守则,仅供参考。

社区干部工作守则(通用9篇)

  社区干部工作守则 篇1

  为了巩固“两学一做”成果,更好地为居民服务,经xx社区办公会议研究决定修订《xx社区干部工作守则》,具体规定如下:

  一、基本规定

  1、遵循党组织领导的工作原则,社区居委会在社区总支委员会领导下开展工作,实行党务、村务、财务公开。

  2、社区干部必须严格执行党和政府的政策,在社区居务监督委员会及广大居民的监督下,遵守相关纪律,依法依规办事;须以身作则、讲求奉献,在明确分工的基础上协同开展各项工作。

  3、社区干部为民办事,须公平公正,严禁偏袒一方;须友善待人,严禁呼喝居民。

  4、社区干部严禁损害居民利益,或利用社区干部身份为个人谋利或要求居民为其个人办事。

  5、社区干部不得损坏社区形象,宣传个人主义、吹嘘个人能力,严禁诋毁社区及社区干部人员形象。

  二、值班规定

  1、社区值班时间为9:00—16:30(包括午餐1小时),社区干部必须严格按照既定时间在社区居委会值班,并做好值班记录。

  2、值班人员必须维持好居委会及门前院坝环境卫生,每天早晚各打扫一次。

  3、值班人员必须热情接待居民来访,如能解决的问题必须当场协调解决;如遇疑难问题无法当场解决,则须及时向社区负责人报告。

  4、值班人员遇紧急情况或上级视察,须及时通知社区负责人和相关干部。

  5、值班人员值班期间严禁办理私事。因客观原因需离岗的,须立即协调好顶岗人员,并告知社区负责人且经负责人同意后方可离岗;原则上,值班期间不得因主观原因离岗。

  6、值班人员不能(按时)到岗值班的,须至少提前一天协调好顶岗人员,并告知社区负责人且经负责人同意。

  三、财务规定

  1、社区集体经费及账目由办公会议指定的专人管理,实行财务公开。

  2、社区干部必须从我做起、厉行节约。工作餐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要求执行,平时就餐在居委会食堂,接待人均不得超过20元。严禁超标准用餐。

  3、社区干部办理公务必须经社区负责人同意后方可开支,事后以合法凭据报销。严禁报销非公务开支。

  4、严禁社区干部挤占、挪用、骗取集体或他人财物;严禁利用公务借机私人宴请、收买人情、接受他人财物或向他人索要财物。

  四、会议规定

  1、社区办公例会在每月10日、20日、30日13:00,如遇临时任务则临时通知,无法及时参加会议的必须向社区负责人或者主持人请假。

  2、社区干部必须严格会议纪律。严禁会上大吵大闹、诋毁他人、煽动不满,严禁酒后办公、情绪办公,严禁在会上讨论与工作无关或其它不利于会议正常开展的事项。

  3、社区处于讨论中或未达公开条件的事项必须严格保密。其它需公开的事项,必须及时向居民如实传达。

  五、惩处办法

  1、社区干部值班、开会无故缺席或消极对待工作的,按职务首次罚100、150、200元,第二次罚300%并由组织进行诫勉谈话,第三次则上报镇党政对其停薪留职,而后视其改正情况恢复待遇或开除职务。本项惩处办法以月为周期。

  2、社区干部值班、开会请假须严格按照程序:提交书面申请,三天及以内由社区负责批假,三天以上由镇党委批假。支书主任请假向联系领导请假,总支委员向副支书请假,居委委员向主任请假,护林员向副主任请假。未按照请假程序者视作无故缺席。

  3、所有罚款纳入社区公益收入。拒绝接受罚款者,由社区上报镇党政对其全额停薪。

  社区干部工作守则 篇2

  一、着装上岗制度,除因特殊情况不需着装外责任区民警下社区工作必须按规定规范着装。

  二、责任区民警每周到责任区工作时间不少于4个工作日或30个小时制度。

  三、警务室开门、民警定时接待制度,每周一周四下午为警务室接待群众时间。

  四、警情通报制度,充分发挥“社区警务宣传栏”的阵地宣传作用,每周向居民群众通报辖区警情,适时张贴破案公告,提出预警防范措施和建议。

  五、六个必须上门制度,即居民入住迁移时,居民需要办理户口证时,居民家庭成员受法律处罚时,居民发生矛盾纠纷时,居民遇有困难时,季节性和区域性案件多发时。

  六、季节报告工作制度,责任区民警每季度向辖区居民干部、内保人员、群众代表报告一次工作,坚持警务公开,通报治安情况征求意见和建议,自觉接受群众监督、评议。

  社区干部工作守则 篇3

  为了加强社区居委会财务管理,规范财务行为,提高理财水平,结合社区居委会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社区居委会实行“钱帐分离、居财镇管、日清月结、项目审批、定期审计”的财务管理制度。

  二、社区居委会的所有财务活动必须遵守有关财政法规、行政法规和有关财务制度的规定。

  三、严格执行资金支出的审核权限。居委会的各项开支必须坚持“一支笔” 审批制度,由居委会书记负责签字审批。

  四、财务人员要严格收支手续,做到收有凭、支有据。认真填好各类报表,统一居委会的收支及经济活动情况,建立健全帐薄。

  五、实行民主理财,定期审计。每月定期对财务帐目进行清理审查,并将结果张榜公布。

  六、居委会干部离任时,应接受有关部门的审计,并办理财务交接手续。

  社区干部工作守则 篇4

  一、认真学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同党中央保持一致。坚决执行上级党委、政府的决议、决定,自觉参加上级党委、政府召开的会议和组织的各项活动。

  二、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市场经济理论,牢牢把握经济建设中心,学习本职业务,学习实用技术,掌握为民服务的本领。

  三、坚持原则,公道正派,工作中公开办事程序和办事结果,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四、勤俭节约、克已奉公、廉洁自律、严格遵守财务制度,不借支、挪用公款。

  五、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维护集体领导,重大问题在广泛听取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集体研究决定,自觉维护班子的团结。

  六、关心群众生产生活,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为群众搞好服务,排忧解难,及时解决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

  七、工作尽职尽责、忠于职守,认真负责,不推诿扯皮,不上交矛盾。立场坚定,是非分明,敢于同坏人坏事和不良倾向作斗争。

  八、带头树立社会主义道德新风尚,尊老爱幼,不办违规酒宴,婚丧嫁娶不大操大办,不酗酒闹事,不搞赌博和封建迷信活动。作风正派,遵守社会公德,带头破除一切陈规陋习。

  九、自觉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带头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带头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党纪政纪和居民公约。

  社区干部工作守则 篇5

  社区居委会主任是社区居委会日常工作的主持者,在社区党支部的领导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县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规定开展工作。其主要职责:

  一、负责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在社区居委会的贯彻实施;

  二、在党委政府的指导和社区党总支的领导下,团结、组织、领导社区认真履行社区居委会职责,密切与辖区内各单位的联系,对社区成员代表大会负责,自觉接受社区成员和居民的监督;

  三、以身作则,模范遵守社区各项规定和社区居民代表会议的各项决议、决定,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管理好社区的各项事务,并接受社区居民代表大会和党总支的建议和监督;

  四、全面负责本社区居委会工作并督促检查其他干部的工作,帮助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协调各工作委员会处理好日常事务;

  五、协调副主任、委员之间的关系,充分调动和发挥各工作委员会成员和居民小组长的作用,积极完成各项任务;

  六、管理社区居委会的固定资产及财务账目,定期向社区居民代表大会报告财务收支情况;

  七、经常组织社区居委会成员开展政策和业务学习,熟练掌握社区工作知识,提高居委会成员的整体素质。

  社区干部工作守则 篇6

  为切实加强社区居委会班子建设,充分发挥居民代表的民主监督作用,促进社区居委会认真地履行职责,特制定本制度。

  1、社区居委会全体成员为民主评议的对象,民主评议的内容主要包括:德、能、勤、绩四个方面。

  2、民主评议活动每半年进行一次,按照街办安排,组织居民代表进行评议,参加评议的居民代表由每个居民小区(组)选出2-3人参加,人数必须达到总数的五分之四以上。

  3、评议活动先由班子负责人和被评议人向居民代表报告班子及个人的工作,再由居民代表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评议,根据综合评议结果确定出优秀、称职、不称职三个档次。

  4、评议结束后,评议结果上报街办。

  5、居民代表评议社区居委会班子及成员要坚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不得故意歪曲事实,挟嫌报复。

  6、被评议人对居民代表提出的正确意见要虚心接受和改正,对提出建议和意见的居民代表不得进行报复,否则依法严肃处理。

  社区干部工作守则 篇7

  一、组建义务消防安全检查队伍,目的是通过群防群管,使社区的安全工作落到实处。

  二、落实与街道安监办签订的年度安全责任书各项工作,按年度与社区内各大经营单位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并要求各业主与承租者签订年度消防安全责任书,以促进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落实。

  三、对社区居民和经营单位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编制工作计划,在镇安全办和消防部门的指导下采用多种形式定期开展消防安全的宣传教育,提高社区居民和经营单位的消防安全意识

  四、社区消防安全委员会定期组织义务消防队员对社区开展消防安全巡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发出安全隐患告知书,督促其整改,组织社区各大经营单位进行定期的消防安全交叉检查,检查结果定期向镇安全办和消防部门汇报。

  五、每年至少组织社区单位进行2次消防演练,通过演练,不断提高义务消防队员的灭火实战水平。

  六、按照消防安全实际工作要求,建立消防档案,通过“月报表”、“安全隐患整改落实情况汇报”等形式,向上级管理部门反映社区消防安全状况,并做好年度工作总结。

  社区干部工作守则 篇8

  社区居民委员会是社区成员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行使对社区事务的具体管理。其主要职责是:

  1、向居民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教育居民遵纪守法,履行法定义务。

  2、召集和主持社区居民代表会议(或居民会议),向会议负责并报告工作,执行会议的决定、决议,监督执行居民公约或自治章程。

  3、加强本居住区居民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开展多种形式的'理想道德、科学教育和健康向上的文体活动,教育居民尊老爱幼、扶困助残、团结互助、移风易俗,养成文明、健康、高尚的生活方式。

  4、发展居办经济,管理本社区居委会的财产,办理本居住区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根据自愿原则筹集本社区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所需经费。

  5、组织社区居民开展便民利民的服务活动(包括志愿者服务、网点服务、家政服务、保洁服务、医疗服务、信息服务),为居民排忧解难。

  6、协助公安、司法等部门做好辖区内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普法工作。协助公安部门管理社区人口(包括流动人口),组建一支群防群治队伍。做好社区内的流动人口及出租房屋管理、民间纠纷调解、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等工作。开展经常性的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广大居民群众维护社会治安的自觉性。

  7、协助城管、环卫、环保部门管理本辖区公共卫生、县容县貌、预防和治理环境污染等工作,绿化美化社区环境。配合卫生、计生部门对社区居民和成员进行康复、初级医疗保健和计划生育管理与服务。

  8、协助劳动、人武部门做好招工、就业、征兵等工作。

  9、配合民政、残联、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做好居民社会保障工作。落实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帮助下岗职工、失业人员再就业,为社区内的残疾人、老年人、优抚对象和失业职工、低收入家庭等社会困难群体提供社会保障服务。

  10、协助房产管理部门做好房屋出租、装修、危房监护等房产管理工作。

  11、协助工商、税务部门对社区内个体经营网点进行监督管理。

  12、行使辖区内的属地管理权。辖区居民在办理最低生活保障、就业、入学、参军、工商注册、迁入迁出及出生、死亡、流动人口暂住证明等方面的手续,应由小区包组干部审核、居委会签署意见,有关部门方可办理。

  13、协助县政府和党委政府做好与居民利益相关的公共卫生、计划生育、青少年教育和优抚救济等工作。

  14、维护居民的合法权益,向党委政府反映居民的意见、要求和提出建议,代表社区居民对政府各职能部门的执法情况、对各公用事业单位的服务工作、对物业公司的服务活动进行监督。

  社区干部工作守则 篇9

  为了全面推进“双拥模范区”的创建工作,密切军民关系,增进军民友谊,促进精神文明建设,为使共建工作规范化、制度化,订立以下工作制度。

  一、共建例会(议事)制度

  1、共建工作中的大小事必须经过会议讨论,形成共识后再予以实施。

  2、每季度召开一次共建例会,商议工作计划,策划共建活动。

  3、每年年初必须召开一次领导小组会议,保证全年的共建工作得到落实,解决经费、人员等重要问题。

  4、每年年底召开一次领导小组会议,总结一年的共建工作,表彰共建工作中的先进个人。

  5、遇到重要的共建活动,可以临时召集共建工作会议,研究、商讨共建工作的进程、成果和存在问题,安排部署下阶段共建工作。

  6、每次会议要有详细的会议记录

  二、联系互访制度

  1、共建双方主动互通工作情况,及时沟通共建工作动态,增进双方感情。

  2、每年军地相互走访、慰问4次以上。认真组织“八一”、春节重大节日的慰问活动。

  3、共建双方要主动邀请对方参加本单位组织的重要活动。

  4、对于共建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共建双方要相互交换意见。

  三、共建活动制度

  1、共建活动要做到有计划、有经费安排、有人员负责、有总结表彰,每月至少组织一次共建活动。

  2、共建活动遵循“双向服务、双向奉献”的原则,开展服务于社会、服务于军营、丰富多彩、形式多样的共建活动。

  3、组织共建活动要充分考虑到共建双方的实际需要,要解决实际问题,切忌形式主义。

  4、在组织共建活动时要注意做好媒体宣传工作。

  5、共建双方组织开展的各项活动,做到互相帮助、互相参与,场地设备和人员共用,确保活动的成功。

  四、共建工作资料管理制度

  1、有专人负责共建工作资料的管理,有专用的档案管理设备。

  2、共建工作资料包括以下内容:

  (1)组织领导及组成人员

  (2)年度工作计划和总结

  (3)有关工作制度、职责

  (4)各种会议记录

  (5)各项共建活动情况记录(照片、录像带等)

  (6)共建工作大事记

  (7)简报及上报信息存留件

  (8)其它资料

  3、共建档案整理成册,注意保存和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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