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经营协议书

时间:2023-01-10 11:02:42 协议书 我要投稿

【热】合作经营协议书

  在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的今天,人们运用到协议的场合不断增多,协议对双方的事务履行起到积极作用。那么协议的格式,你掌握了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合作经营协议书,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热】合作经营协议书

合作经营协议书1

  甲方:

  乙方:

  丙方: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甲、乙、丙三方共同合作投资____________项目,经友好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协议书。

  第一章 合作项目

  第一条:

  1、三方拟共同投资经营的项目为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并以甲方的名义经营。

  2、合作本项目内容为:

  乙、丙方同意共同出资经营该__厂,同时按照三方确定的投资金额进行营运。

  3、本合作项目期限为_____年,自本合同签订之日开始计算。

  第二章 出资及盈亏分担

  第二条:三方确认本项目的第一期投资为_____万元,乙方负责__厂的生产和管理。

  第三条:合作经营的利润分配方式为:甲、乙、丙三方分别占__厂经营所得40%、30%、30%的纯利润;如在合作经营中,合作经营产生借款,合作经营的利润应先偿还借款;利润一年分配一次,但须在利润中扣除20%作为合作项目的后续发展资金。

  合作经营的亏损分担方式为:甲、乙、丙三方各承担亏损所产生的40%、30%、30%资金。

  第三章 项目经营管理

  第四条:项目经营的组织架构

  经三方协商决定由乙方于现场进行生产管理,每月工资 元。

  第五条:__厂的具体经营模式及制度由三方共同制订,三方应认真、全面遵守。

  第六条:每月30日三方召开一次会议,通报经营、生产、财务等情况,并经全体合作人一致同意制订的相应方案、协议对全体合作人具有约束力;特殊情况,经三方合作人同意,可召开临时会议。

  第七条 下列事务必须经全体合作人同意:

  1、投资规模或更改投资方案

  2、对外订立合同

  3、转让或出租项目经营的财产

  4、项目经营投资及费用超过____万元支出

  合作人未经合作人同意,行使上述行为,造成其他合作人经济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八条 合作人转让其出资的,须经其他合作人同意,转让时,其他合作人享有优先购买权,如转让给第三人的,第三人按合作人对待。

  第四章 合作经营的加入及退出

  第九条 新合作人加入合作经营时,应当经全体合作人一致同意,并依法订立书面合作协议书。

  第十条 加入的新合作人与原合作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加入的新合作人对加入前合作经营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十一条 合作人如退出经营需提前一个月告知其他合作人并经全体合作人一致同意后,合作人可以退出合作经营。

  该协议一式三份,三方各持一份。

  甲方:

  乙方:

  丙方: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合作经营协议书2

  合伙人(甲方)姓 名: 身份证号码:

  合伙人(乙方)姓 名: 身份证号码:

  合伙人(丙方)姓 名: 身份证号码:

  鉴于,几方同意共同投资经营 配送超市 ,为明确各方的权利义务,几方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则订立合伙协议如下:

  第一条 经营宗旨:通过合法的手段,创造劳动成果,分享经济利益。

  第二条 合伙经营项目名称: 湘阴县龙腾海产配送超市 ,主要经营地址: 湘阴县东茅路精密现代城43栋门面 .经营项目: 海产品配送、海产品甲供 .

  第三条 合伙期限。 年 月 日起,

  第四条 出资金额、 方式;

  三合伙人平均每人出资 196215.00元,共计人民币 588645.00元作为租赁房屋、添置设备设施、门面装修及前期经营费用。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或收回。

  第五条 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合伙各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1、盈余分配:以出资额各 1/3 为依据,按平均分配。

  2、债务承担:经营过程中的债务先以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合伙人共同承担。 任何一方对外偿还后,另外几方应当按投资比例在10日内向对方清偿自己应负担的部分。

  第六条 入伙、退出、出资的转让。

  (一)入伙。

  1. 原则上不吸收新合伙人合伙;特殊情况下吸收新合伙人,必须经所有原合伙人同意;

  2. 承认并签署本合伙协议;

  3. 除入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入伙的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二)退伙

  合伙的经营期限内,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伙人可以退伙:

  1、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2、经其他合伙人同意退伙;

  3、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企业的事由。

  一方合伙人擅自退伙给其他合伙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一方合伙人违反国家法例法规对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合伙人退伙后,几方合伙人与该退伙人按退伙时的合伙企业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

  (三) 出资的转让。

  允许合伙人转让其在合伙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给其它合伙人。未经过全体合伙人同意,不得将合伙股份转让给合伙人以外的其他人。其他合伙人均不同意接收转让股份的,按退伙方式结算。

  第七条 合伙负责人及合伙事务执行。

  几方合伙人共同选举为合伙负责人。以 为营业执照上的负责人(即法人代表)

  几方合伙人同意由 安排 为合伙门店的财务会计师。 几方合伙人同意由 安排 为合伙门店的财务出纳员。 几方合伙人同意由 安排 为合伙门店的前台收银员。 几方合伙人共同商议合伙门店的重大事项,经所有合伙人同意后实施;议事规则另行制定并几方签署。

  第八条 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合伙人的权利:

  1. 合伙人有事务的经营权、决定权和监督权,合伙的经营活动由合伙负责人决定;

  2. 合伙人享有合伙利益的分配权;

  3. 合伙人分配合伙利益应以出资额比例进行,合伙经营积累的财产归合伙人共有;

  4. 合伙人有退伙的权利。

  (二)合伙人的义务:

  1. 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维护合伙财产的统一;

  2. 分担合伙的经营损失的债务;

  3. 为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九条 禁止行为。

  (一)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合伙,如其业务造成的损失按实际损失进行赔偿。

  (二)禁止合伙人在本区域内参与经营与本合伙竞争的业务;

  (三)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或其他合伙人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进行交易。

  (四)合伙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伙企业利益的活动。

  第十条 合伙营业的继续。

  (一)在一方退伙的情况下,另几方合伙人有权继续以原企业名称继续经营原业务。

  (二)在合伙人因其它客观情况无法继续经营的情况下,依该合伙人的书面授权或法定选择,既可以结算其财产,其他合伙人继续经营;也可经另几方合伙人同意,接纳其指定的直系亲属、配偶为新的合伙人继续经营。

  第十一条 合伙的终止和清算。

  (一)合伙因下列情形解散:

  1. 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

  2. 合伙事务已完成或不能完成;

  3. 被依法撤销;

  4. 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伙企业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伙的清算:

  1. 合伙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并通知债权人。

  2. 清算人由双方合伙人担任。

  3. 清偿后如有剩余,则按本协议约定的投资比例进行分配。

  4. 清算时合伙有亏损,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各合伙人应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合伙人由于承担连带责任,所清偿数额超过其应当承担的数额时,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一)合伙人未按本协议出资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损失。

  (二)合伙人未经其他合伙人同意而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可按退伙处理,转让人应赔偿其他合伙人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三)合伙人私自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或其财产份额出质(即作为担保、抵押)的,—3—

  其行为无效,或者作为退伙处理;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四)合伙人严重违反本协议、或因重大过失或违反法律而导致合伙门店解散的,应当对其他合伙人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三条 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凡因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合伙人之间共同协商,如协商不成,可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 其他。

  (一) 经协商一致,合伙人可以修改本协议或对未尽事宜进行补充;补充、修改内容与本协议相冲突的,以补充、修改后的内容为准。

  (二)本协议确定合伙经营门店,对外为个体工商户承担民事责任,对内则依据本协议确定各合伙人的责任、权利、义务。

  (三)本合同一式 叁 份,合伙人各执一份。

  (四)本合同经双方合伙人签名后生效。

  合伙人:

  合伙人(甲方)姓 名:

  合伙人(乙方)姓 名:

  合伙人(丙方)姓 名:

  签署时间:20__年__月__日

合作经营协议书3

  甲方:____公司

  乙方:____厂

  丙方:____有限公司

  现经三方协商,达成合作经营__牌电视机协议如下;

  一、甲、丙方提供资金购进原材料,乙方负责加工装配及保修__黑白、彩色电视机。平均每月生产___万台,__%由丙方运回香港销售,其余由甲方在国内销售。三方均以每台__作为批发价,纯利三方分成。

  二、销售价格及成本核算见附件一。(略)

  三、运输:原材料由丙方负责从香港运到乙方,返销香港部分产品由丙方负责支付运费,但可列入成本核算。

  四、支付方式:甲方于货物售出10天内凭发票通过中国银行付给丙方货款、银行利息、运保费、手续费、保修费;丙方亦于货物售出10天内通过南洋商业银行付给甲方手续费及纯利分成部分。

  五、原材料进口关税,境内销售部分由甲方负责,返港销售部分由丙方负责。

  六、由丙方代购的生产设备、工具、仪器等,详见附件二。(略)货款由甲方在加工费中偿还。每次以__%扣还,扣完为止。

  七、本合同有效期为2年,以三方上级机关批准之日开始生效。

  甲方代表人:___

  丙方代表人:___

  乙方代表人:___

  20__年_月_日

合作经营协议书4

  合伙人:

  合伙人:

  经双方考查认定在__街合伙开设__店,在平等,自愿、互利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__甲乙双方自愿合伙经营__汽配店,总投资为__万元,

  甲:姓名:__出资金额__元,占投资总额的___%

  乙:姓名:__出资金额__元,占投资总额的___%

  本合伙出资共计人民币__元。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至时予以返还。__合伙合同

  第二条__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1、入伙:①需承认本合同;②需经全体合伙人同意;③执行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

  2、退伙:①需有正当理由方可退伙在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②不得在合伙不利时退伙;③退伙需提早1个月告知其他合伙人并经全体合伙人同意;④退伙后以退伙时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不论何种方式出资,均以金钱结算;⑤未经合同人同意而自行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进行赔偿。

  3、出资的转让:允许合伙人转让自己的出资。转让时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如转让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按入伙对待,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

  第三条__合伙负责人及其他合伙人的权利

  1、___为合伙负责人。其权限是:①决定经营管理方针,对合伙事业进行日常管理;②购进常用货物;③,支付合伙债权;④__。合伙合同

  2、其他合伙人的权利:①参予合伙事业的管理;②听取合伙负责人开展业务情况的报告;检查合伙帐册及经营情况;④共同决定合伙重大事项。

  第四条__每月__日为分红日,同时召开股东会议。__每月营利(总业绩)扣除所有应支出后,再扣除行政管理费、折旧提摊费(以3年为计算准则,作为装修及硬件设备更新之用),是为当月纯利润。红利按每月纯利润之金额分配。卡金在未消费前,不列入每月业绩账,由公司保管保存,以维护顾客信用。每月财务,由甲方保管,乙方监管,每月核算签字后,分红。

  第五条__合伙

  三方共同经营、共担风险,共负盈亏。__企业盈余按照各自的投资比例分配。__企业债权按照各自投资比例负担。任何一方对外偿还债权后,另一方应当按比例在十日内向对方清偿自己负担的部分。本合伙企业经营期限为十年。如果需要缩短期限的,在期满前六个月办理有关手续。

  第六条__他人可以入伙,但须经甲乙丙三方同意,并办理增加出资额的手续和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第七条__合伙人之间如发生纠纷,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合伙事业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诉诸法院。出现下列事项,合伙终止:__(一)合伙期满;__(二)合伙三方协商同意;__(三)合伙经营的事业已经完成;__(四)其他法律规定的情况。

  如有任何一方不履行协议,应承担总投资10%的违约金。

  第八条__各股东决不允许私自动用店里吧台的营业额,这个要与收银员讲好,收银员要注意__吧台少了钱收银员要负责

  第九条__以上合同若有衅待,按甲、乙__丙三方同意后更正之。本协议未尽事宜,三方可以补充规定,补充协议与本协议有同等效力。

  第十条__本协议一式_份,合伙人各一份。本协议自合伙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__合伙人:___(签字或盖章)__身份证号码

  合伙人:___(签字或盖章)__身份证号码

  合伙人:___(签字或盖章)__身份证号码

合作经营协议书5

  合同各方:

  (简称甲方)

  (简称乙方)

  一、合伙组织名称: ,地址: ,合伙项目:饭店。

  二、合伙方式:每人出资11.5万元,共同经营管理

  三、合伙职责:

  甲乙两方作为饭店合伙执行人共同负责、经营,合理分工。

  四、投资

  1、投资方式及数额

  投资姓名投资方式投资数额所占比例

  沈_现金11.5万元50%

  范_现金11.5万元50%

  2、出资日期

  甲方分三次付清,其中每次应支付的数额及日期为:截止20__年8月18日双方认可甲方已向酒店投资8万元整;20__年11月30日前应再投资2万元;剩余1.5万元在20__年12月底投资到位。

  乙方分三次付清,其中每次应支付的数额及日期为:截止20__年8月18日双方认可甲方已向酒店投资8万元整;20__年11月30日前应再投资2万元;剩余1.5万元在20__年12月底投资到位。

  五、劳动管理:具体劳动管理规章制度的制订和落实由甲乙两方共同负责。

  六、财务管理:具体财务管理规章制度的制订和落实由甲乙两方共同负责。

  七、盈利分配及亏损负担

  1、利润分配:甲、乙双方在扣除成本和合理开支并留足下月流动资金后,按照投资比例对当月所获得的利润进行分配。

  2、亏损负担:甲、乙双方承认在合同签订前因装修酒店所产生的个人债务由各人承担,酒店开业后因经营不善所产生的亏损由双方按照投资比例在当月进行弥补和分担。

  八、合伙期限:自合同签定之日起1年。

  九、退出合伙的条件:经对方同意协商一致或者因不可抗力一方不能承担合伙义务。

  十、合伙期满后的财产处理:如双方仍同意继续合伙经营再另行签订合伙协议;如一方不同意继续经营,应当在十日内对酒店价值进行评估,并按照合伙期满时酒店评估价格值的一半在评估后十日内支付给对方;如双方均不同意继续经营可以按照酒店转让价格进行平均分配。转让不成时造成损失按照各自的出资比例承担。

  十一、违约责任

  1、构成违约的行为:违反以上条款中规定的各项义务的行为均视为违约。

  2、违约金的计算方法:违反投资约定不能按期投资,造成酒店不能正常经营的,应当承担应投资余额5%的违约金。

  3、赔偿金的计算方法:违反合同约定的各项义务造成协议无法履行时,应当赔偿对方全部投资款。

  4、免责条件:不可抗力造成饭店无法继续经营。

  十二、争议的解决方式:双方均同意凡因本协议条款发生纠纷提交德清县仲裁委员会裁决。

  本协议自____年__月__日起生效。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合伙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

  乙 方: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

合作经营协议书6

  第一条约因

  ______有限公司,遵照_______法律注册的_____公司(简称_____),地址_______为甲方,与________有限公司,遵照_______法律注册的_______公司(简称_____),地址______为乙方。甲方和乙方(简称双方)同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的规定,共同成立一家合作经营企业(简称合营企业)。

  合营公司的宗旨系引进专利,按专利提供技术决议进行合作生产。甲方提供生产厂房及所需设备,乙方提供专利技术。双方按本合同附件列明的项目投入。

  合营公司由甲方独自经营管理,乙方承包使用技术的全过程,保证其产品达到合同规定的要求。乙方提供的专利技术按本合同第五条款规定,以提成费的办法作为补偿。

  第二条定义

  本合同及附件中所引用的技术名词分别阐述,其意义明确如下:

  2.1“产品”系指合同附件所列的产品。

  2.2“专利”系指经登记获有专利权的和经登记获有实用型专利权②的及本合同附件所列明的须经申请的专利技术。

  2.3“技术”系指为满足生产、使用、保养及销售该产品所需的技术并为乙方目前所持有的或将能获得的并有权向第三者公开的技术数据、配方、生产程序、图纸、说明书、手续目录及信息等。

  2.4“商标”系指合同附件所列明的商标为准。

  2.5“技术协助”__按本合同规定乙方每年派出三(3)名生产和发展该产品的技术专家至合营公司生产部门指导生产,逗留期限由合营公司与乙方商定。该专家薪傣及行为表现返差旅费由乙方承担,在中国逗留期间的住宿、膳食及生活津贴由合营公司负担。

  应合营公司的要求,乙方按双方商定的适当时间内派出三(3)名技术专家至合营公司就有关生产、生产过程及销售产品等方面提供更有效的技术协助。合营公司应支付专家从受雇地至合营公司的差旅费及在中国期间的住宿、膳食及生活津贴等费用。

  2.6“技术信息互换”__在合同期限内乙方将已改进的技术通知合营公司。合营公司在使用技术中作改进时,应通知乙方。经改进的技术,其所有权属改进的一方并受本合同载明的保密条款所约束。

  2.7乙方保证:按双方议定时间提供的技术信息应是准确的、完整的、清晰的,并且由乙方提供的实用技术是最先进的;合营公司按乙方的要求,在正确的应用其技术的状况下,合营公司的产品应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第三条专利和商标的使用

  3.1按合同的规定生产、使用和销售该产品外,不经乙方同意,合营公司不得使用其专利、商标和技术。

  3.2事先未得到书面同意,合营公司不得对所生产的产品进行修改。合营公司生产的产品与乙方生产的产品质量应相同。乙方有权采取任何必要的措施确保合营公司的产品达到规定的质量水平。

  3.3在合同期限内乙方向合营公司提供的使用技术系在中国境内生产及销售其产品,并按合同规定亦向乙方提供在国际市场中销售的产品。

  3.4合营公司应乙方的要求,在可能的情况下,于适当的时候在_______以乙方的名义申请、登记、注册其提供的技术,使乙方获知得其技术专利及专利权。

  3.5合营公司按照双方的协定,在销售产品上须标志商标时,并标明该产品是按乙方的许可证制造。

  3.6合营公司出售的全部产品所使用的名称和标志均载明于附件。经乙方同意后合营公司可使用其他名称和商标在中国市场上销售。

  第四条第三方伪造及侵犯

  合营公司若发现有任何造或侵犯专利或商标时,应立即通知乙方。虽然,仅乙方独家持有对其伪造产品或失常的使用产品、侵犯专利或商标时采取追究或多次诉讼或采取其他行动的权利,但乙方对合营公司就上述有关情况提出的各种建议应给予适当的考虑。为此,乙方可用合营公司的名义作原告人或双方联合作原告人,合营公司对此不应无理由的予以拒绝,但须先取得合营公司的专题书面批准。

  第五条提成费

  5.1在合同期限内经营公司须向乙方为合营公司提代的技术及协助给予补偿费。

  5.2根据合同及附件的生效之日起一百八十(180)天内合营公司应支付售出该产品的总净额_______%的提成费。其提成费应根据该产品的净售价计算。

  5.3按合同附件规定的提成费应从得到该项技术之日起执行_____年,以后,每年递减_______。

  5.4合营公司在保持完整、正确的记录,便于确定向乙方支付的款额,乙方可派会计师代表乙方审查其记录,自____年___月____日起,于合同期限内每年每季度后六十(60)天内向乙方提供季度的销售报告。销售报告应列明上一个季度内出售产品数量的净售价并附上应支付的款额数字。销售报告应由合营公司主管财务者签署。

  5.5合营公司根据合同及乙方书面指定的银行将所得款额以美元按时汇至乙方。

  第六条技术培训

  6.1按合营公司的合同,乙方应向公司提供技术培训,为提高公司雇员的技术水平。

  6.2乙方同意向合营公司选拔的雇员按下述技术范围提供培训_____产品的制造、发展、销售和使用;______加工生产及有关工厂实习;培训其他有关的技术待合营公司与乙方协商而定。

  6.3乙方不提供与制造、销售或维修保养该产品无直接关系的任何事宜的培训,亦不提供乙方对第三方承担有保密义务项目的培训。

  6.4培训人数和内容、地点、期限及其他有关培训事宜由合营公司与乙方商定。

  6.5合营公司若需要求乙方派遣指导人员、技术专家及有关管理人员至中国对中方人员进行培训,合营公司应支付聘请人员从受雇地至合营公司的全部差旅费及在中国期间有住宿、膳食及生活津贴费用。

  6.6按本合同规定,合营公司属下的雇员凡参加并完成由乙方提供的培训计划者,自培训完结后1年内,不得向合营公司提出辞职。

  第七条优先条款

  7.1合营期间合营公司所需要的材料设备、配件等在价格、供货时间和质量同等的条件下,必须优先购买和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制造的产品。

  7.2合营期间合营公司所需的各项服务,在费用、时间和服务质量同等的条件下,必须优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单位签订承包和技术服务合同。

  7.3在费用、时间和质量方面同等的条件下,合营公司必须优先购买和采用由甲、乙任何一方直接签订承包合同的一方所提供的货物和服务。

  第八条保密

  合营公司承认并同意在合同期内由乙方提供的技术系属秘密。合营公司及全体雇员和工作人员应按合同列明的目的而使用其技术。在未得到乙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者公开或透露此技术。自签署合同至终止合同,该项技术的保密期限为_____年。

  第九条合营期限

  9.1合营公司的合作经营期限是以合营公司取得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算,为期_____年。

  9.2当合作经营期限届满前六(6)个月,除双方同意终止外,合营公司的合作经营期限可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登记管理办法)规定继续作为期二(2)年的延长,但必须经过有关部门的批准。并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9.3在未得到乙方事先专题书面的同意,合营公司或甲方应保证将全部技术和其他权利退还给乙方,且在将来任何时候无权继续使用与本合同有关的专利、商标或技术。

  第十条仲裁

  10.1甲、乙双方对本合同发生的任何争执应首先通过各方主管部门以互相依赖的精神予以解决。若于三十(30)天内双方主管部门不能解决时,双方可推荐第三方予以调解。

  10.2若于三十(30)天内调解不能解决时,甲方与乙方同意将争执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仲裁程序暂行规定予以仲裁。

  10.3若对本合同的有效性、解释或强制执行等发生争执时,仲裁员应根据合同条款及国际商业惯例予以有效的解决。

  10.4在发生争执,并将争执提交仲裁过程中,除所争执并提交仲裁的争执者外,双方都应按本合同的规定,继续执行各自的权利和履行各自的义务。

  10.5仲裁的裁决是终局性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仲裁费由败诉方负担或仲裁机构裁决。

  第十一条不可抗力

  11.1双方遇有无法控制的事件或情况应视为不可抗力事件,但不限于火灾、风灾、水灾、地震、爆炸、战争、叛乱、躁动、传染病及瘟疫。若遭受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导致另一方不能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时,应将履行合同的时间延长,延长至与发生不可抗力事件所延误的时间相等。

  11.2遭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立即用电报或电传将发生不可抗力的事件通知另一方,并于十五(15)天内用航空挂号信将政府或有关部门出具的发生不可抗力事件的证明书寄给另一方。若因不可抗力引起的延误时间超过六十(60)天时,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进一步解决履行合同事宜。

  第十二条合同文字和工作语言

  12.1本合同及附件用中、英文书就,两种文字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2合营公司的重要文件,一律用中、英文书就,两种文字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同意用英语和汉语为工作语言。

  第十三条其他

  13.1本合同书的标题,仅为醒目参考用,不影响本合同的意义和解释。

  13.2合同的中、英文本各一(1)式四(4)份,每种文本双方各持二(2)份。

  13.3甲、乙方及合营公司之间的通讯来往均以中、英文为准。

  13.4按本合同规定任何一方发出的通知或通讯,应以书面文字为准并按对方的地址寄出后七(7)天,视为有效送达。

  甲方: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姓名: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

  电传:________电传:___________

  电挂:________电挂:___________

  见证人: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

合作经营协议书7

  合伙人:(甲方)

  合伙人:(乙方)

  甲乙合伙人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则投资举办经营店铺,就有关医药类合作事宜协商达成一致,特订立本合伙协议如下:

  甲乙双方合伙经营药品零售店,店名为福清市宏路百信药店。总投资为人民币3000000元整,甲出资1500000 元,乙出资_1500000_元,甲方占投资总额的_50_%,乙方占投资总额的_50_%。按照各自的投资比例享有权利和承担责任(包括利润分成和亏损金额的承担)。(包括但不限于:房租、装修费、货款、雇员费用等),详细投资明细及所购固定及非固定资产明细见协议附件。如该投资金额不够,可追加投资。

  第二条 、合伙双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1、经营核算:由双方协商选聘财务人员按月进行经营核算,公开账目并出具财务核算报表,双方签字认可并留存。

  2、 企业盈余:按照各自的投资比例对每个月经营所获得的纯利润结算后,再投入作流动资金。待年底总结算后进行分红。

  3、纯利润:每月盈利(总业绩)扣除所有应支出后,再扣除行政管理费,作为是为当月纯利润。

  4、成本承担:在经营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相关费用,双方各按股份所占比例承担(如:包含但不限于雇员费用、水、电费、暖气费、营业税等)。

  5、企业债务:按照各自投资比例负担。如投资额不抵亏损金额,其他投资人拥有追回其应承担金额的权利。任何一方对外偿还债务后,另一方应当按比例在十日内向对方清偿自己负担的部分。

  第三条、合伙的终止及终止后的事项

  (一)出现下列事项之一 ,合伙终止:

  1、合伙期满;

  2、合伙双方协商同意;

  3、 其他法律规定的情况;

  (二)合伙终止后的事项

  1、合作终止时,以终止时的财产状况进行清算,不论以何种方式出资,均以金钱结算。

  2、合作终止时,即行推举清算人,并邀请一中间人(或公证员)参与清算。清算后如有盈余,则按收取债权,清偿债务,返还出资,按比例分配剩余财产的顺序进行。固定资产和不可分物,可作价卖给合伙人或第三人,其价款参与分配。清算后如有亏损,不论合伙人出资多少,先以合伙共同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由合伙人按出资比例承担。(清算时,墙面、地面、屋顶等附着不可拆卸的的部分不予作价,不参与分配)

  第四条、本协议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形成文字作为本协议的附件;补充协议与本协议有同等效力。

  第五条、本协议一式两份,合伙人各一份。本协议自合伙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合伙人:(甲方) 合伙人:(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合作经营协议书8

  第一章 总则

  ____________有限公司,遵照________法律注册的________公司(简称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为甲方与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遵照

  ________________法律注册的________________公司(简称________),地址

  ________________为乙方。甲方和乙方(简称双方)同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

  合作经营企业法》及其他有关法律的规定,共同成立一家合作经营企业(简称合营公

  司)。

  合营公司的宗旨系引进专利技术进行合作生产。甲方提供生产厂房及所需设备,乙方提供专利技术。双方按本合同附件列明的项目投入。

  合营公司由甲方独自经营管理,乙方承包使用技术的全过程,保证其产品达到合同规定的要求。乙方提供的专利技术按本合同第五条款规定,以提成费的办法作为补偿。

  第二章 定义

  本合同及附件中所引用的技术名词分别阐述,其意义明确如下:

  2.1 “产品”系指合同附件所列的'产品。

  2.2 “专利”系指经登记获有专利权的和经登记获有实用新型专利权的及本合同附件所列明的须经申请的专利技术。

  2.3“技术”系指为满足生产、使用、保养及销售该产品所需的技术并为乙方目前所持有的或将来能获得的并有权向第三者公开的技术数据、配方、生产程序、终纸、说明书、手册目录及信息等。

  2.4 “商标”系指合同附件所列明的商标。

  2.5“技术协助”____按合同规定乙方每年派出____名生产和发展该产品的技术专家至合营公司生产部门指导生产,逗留期限由合营公司与乙方商定。该专家的薪俸及往返差旅费由乙方承担,在中国逗留期间的住宿、膳食及生活津贴由合营公司负担。

  应合营公司的要求,乙方按双方商定的适当时间内派____名技术专家至合营公司就有关生产、生产过程及销售产品等方面提供更有效的技术协助。合营公司应支付专家从受雇地至合营公司的差旅费及在中国期间的住宿、膳食及生活津贴等费用。

  2.6“技术信息互换”____在合同期限内乙方将已改进的技术通知合营公司。合营公司在使用技术中作改进时,应通知乙方。经改进的技术,其所有权属改进的一方并受本合同载明的保密条款所约束。

  2.7乙方保证:按双方议定时间提供的技术信息应是准确的、完整的和清晰的,由乙方提供的实用技术是最先进的;合营公司按乙方的要求在正确地应用其技术的状况下,合营公司的产品应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第三章 专利和商标的使用

  3.1 不经乙方同意,合营公司在按合同的规定生产、使用和销售该产品外,不得使用其专利、商标和技术。

  3.2事先未得到书面同意,合营公司不得对所生产的产品进行修改。合营公司生产的产品与乙方生产的产品质量应相同。乙方有权采取任何必要的措施确保合营公司的产品达到规定的质量水平。

  3.3 在合同期限内乙方向合营公司提供的使用技术系在中国境内生产及销售其产品,并按合同规定亦向乙方提供在国际市场中销售的产品。

  3.4合营公司应乙方的请求,在可能的情况下,于适当的时候在____________以乙方的名义申请、登记、注册其提供的技术,使乙方获得其技术专利及专利权。

  3.5 合营公司按照双方的议定,在销售产品上须标志商标时,应标明该产品是按乙方的许可证制造。

  3.6 合营公司出售的全部产品所使用的名称和标志均载明于附件。经乙方同意后合营 公司可使用其他名称和商标在中国市场销售。

  第四章 第三方伪造及侵犯

  合营公司若发现有任何伪造的产品或侵犯专利或商标时,应立即通知乙方。虽然,仅乙方独家持有对其伪造产品或失常的使用产品、侵犯专利或商标时采取追究或多次诉讼或采取其他行动的权利,但乙方对合营公司就上述有关情况提出的各种建议应给予适当的考虑。为此,乙方可用合营公司的名义作原告人或双方联合作原告人,合营公司对此不应无理由地予以拒绝,但须先取得合营公司的专题书面批准。

  10.4 在发生争执,并将争执提交仲裁过程中,除所争执并提交仲裁的争执事项外,双方都应按本合同的规定,继续执行各自的权利和履行各自的义务。

  10.5 仲裁的裁决是终局性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仲裁费由败诉方负担或由仲裁机构裁决。

  第十一章 不可抗力

  11.1双方遇有无法控制的事件或情况应视为不可抗力事件,但不限于火灾、风灾、地震、爆炸、战争、叛乱、传染病及瘟疫。若遭受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导致另一方不能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时,应将履行合同的时间延长,延长时间与发生不可抗力事件所延误的时间相等。

  11.2遭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立即用电报或电传将发生不可抗力的事件通知另一方,并于15天内用航空挂号信将政府或有关部门出具的发生不可抗力事件的证明书寄给另一方。若因不可抗力引起的延误时间超过60天时,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进一步解决履行合同事宜。

  第十二章 合同文字和工作语言

  12.1 本合同及附件用中、英文书就,两种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2 合营公司的重要文件,一律用中、英文书就,两种文本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同意用英语和汉语为工作语言。

  第十三章 其他

  13.1 本合同书就的标题,仅为醒目用,不影响本合同的意义和解释。

  13.2 合同的中、英文本各一式四份,每种文本双方各持二份。

  13.3 甲、乙方及合营公司之间的通讯来往均以中、英文为准。

  13.4 按本合同规定任何一方发出的通知或通讯,应以书面文字为准并按对方的地址寄出后7天,视为有效送达。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

  电传:________________ 电传:________________

  电挂:________________ 电挂: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作经营协议书9

  甲方: 乙方: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甲、乙双方共同合作投资经营_____代理项目。经双方友好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协议书。

  第一条合作项目

  双方拟共同投资经营的项目位于_____,并挂靠甲方的名义,甲方提供相关手续及证件。

  第二条出资方式

  1、甲方:出资额为_____元整,占公司股份_____%

  2、乙方:出资额为_____元整,占公司股份_____%

  出资共计人民币壹万元整。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出资款用于__________,如需续交_____则由双方按相应的股份占比出资。

  3、合伙企业存续期间,合伙人的出资和所有以合伙企业名义取得的收益均为合伙企业的财产,其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第三条盈亏分担

  合作经营的利润分配方式为:风险和利润共同分担

  1、甲、乙双方各占合作经营此项目纯利润的_____%;

  2、如在合作经营中,合作经营产生借款,合作经营的利润应先偿还借款;

  第四条、项目经营的组织架构

  1、项目管理由甲、乙双方担任负责合作经营的日常事宜,所有合作资金须全部划入店铺资金。有关财务制度,经管双方协商后实施执行。

  2、其他业务员人员由甲、乙双方共同商定委派或向社会招聘来确定。

  第五条合作人如退出经营需提前一个月告知其他合作人并经双方一致同意后,合作人方可以退出合作经营。

  第六条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丙各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

  第七条合同的效力

  1、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

  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作经营协议书10

  甲方: ,女, 族,身份证号码: ,住址: ,联系方式:

  乙方: ,女, 族,身份证号码: ,住址: ,联系方式: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就经营 店铺一事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章 经营项目概述

  第一条 经营场所,本协议所指经营场所位于:云南省寻甸县X街第X号商铺与第X号商铺(以下简称“店铺”)。

  第二条 经营项目,本协议所指经营项目为:穿戴品包括但不限于衣服、裤子、套装、饰品等(以下简称“货物”)的批发或零售。

  第二章 合作方式

  第三条 由甲乙双方共同出资¥ 元(大写: )作为经营成本,其中甲方出资¥ 元(大写: )占经营成本的50%,乙方出资¥ 元(大写: )占经营成本的50%。

  第四条 甲方负责在大、中型批发市场挑选购买货物并将货物发送至店铺,在发送至店铺之前,货物的破损、遗失及其他损耗由甲方承担。

  第五条 乙方负责店铺的经营及管理(包括但不限于人员管理及货物饭店合伙经营协议书管理等),收到甲方所进货物之后,乙方应当及时开箱验货,(一)发现货物破损、遗失及其他损耗的,应当及时通知甲方进行更换或补齐;

  (二)如未出现货物破损、遗失及其他损耗的,在确认货物完整签收后,对货物在经营期间出现的破损、遗失及其他损耗承担风险。

  第六条 成本分担

  本协议所指成本为:

  (一)店铺工作人员工资,工作人员由甲方指派,即指派 ,女,身份证号码: ,住址: ,联系方式: ,工资为:¥20__.00元/月,工资计入经营成本由甲乙双方按每方50%进行分担;

  (二)甲方定期(即 /次)到所经营店铺进行协助经营管理及进行调货、换货、退货等工作,经甲、乙双方明确,甲方每次来回的路费、油费、差旅费用等按¥200元/次进行计算,费用由甲乙双方按每方50%进行分担,如遇临时调整或紧急处理店铺事务多次往返的费用由双方另行协商处理;

  (三)由于所经营店铺涉及两个店面,由甲乙双方分别与第三方(即房东)签订租赁协议,租赁所涉及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房屋租赁费用、水电费、物管费等)由甲乙双方按每方50%进行分担;

  (四)装修店面所产生的费用,该笔费用为店面经营的必要支出,已与第三方完成结算,根据结算单据,具体的结算金额为:¥ 元(大写: ),该费用由甲乙双方按每方50%进行分担;

  (五)甲乙双方明确:经营店铺将产生税费,税费应当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之规定并根据实际经营金额为依据进行结算,该笔费用由甲乙双方按每方50%进行分担;

  (六)货物成本作为本协议主要经营成本由甲乙双方按照每方50%进行分担;

  (七)其他应当用于店铺经营的费用,经双方书面结算并共同签字确认后,均按照甲乙双方每方50%进行分担。

  第三章 合作期间

  第七条 甲、乙双方明确合作期间为三年,即20__年 月 日至20__年 月 日。

  第四章 利润分配

  第八条 本协议所指利润为:

  (一)在扣除本协议第二章第六条中所明确之经营成本后所得的净利润;

  (二)甲方明确承诺乙方:由其向乙方所提供之货物,每件货物的毛利润为5元/件或5元/套或5元/样,该利润为固定毛利润,不应市场价格变动而变动,再扣除前款经营成本后所剩净利润为双方的可分利润;

  (三)甲、乙双方明确:净利润产生后,按照每方50%进行分成;

  (四)利润分配周期为: 。

  第五章 结算

  第九条 甲乙双方的结算周期为: ,每次结算均应当以书面方式进行并由甲乙双方共同签字确认,资金统一由甲方进行管理,甲方在管理结算资金时应当明确:该结算资金作为店铺经营资金专款专用,如在管理过程中出现资金遗失、缺失等情况,由甲方承担违约责任,如对店铺经营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失。

  第六章 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第十条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有权对店铺的工作人员进行更换、调整,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经乙方书面确认后方可进行更换、调整;

  (二)甲方有权查阅经营账目、账本并与乙方核对,乙方应当积极配合;

  (三)甲方有权对结算资金进行管理但不得擅自使用支配,并应当根据本协议第九条中关于结算资金的规定承担相应责任。

  第十一条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乙方有权利管理由甲方指派的工作人员,包括但不限于奖惩措施、日常工作指导、绩效考核等,如工作人员不称职需要解雇、辞退的应当征得甲方同意,如在管理过程中工作人员严重损害店铺利益导致严重后果的,乙方有权利暂停使用该工作人员,待甲方到店铺共同决定工作人员去留问题;

  (二)由于甲方作为资金管理方,乙方有权利要求甲方按照协议之规定根据结算单据进行利润分配,否则即视为甲方违约;

  (三)乙方应当审慎管理及经营店铺,由于乙方的失职造成店铺损失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及承担相应损失;

  (四)乙方在遇到店铺经营重大问题的情形时(如增加店面、工作人员工资变动、店铺整体装修等),应当及时通知甲方共同处理,

  如未经甲方同意而单方面处理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造成损失的应承担损失。

  第七章 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 甲乙双方应严格按照本协议之规定履行相关义务,如任意一方不履行本协议或者严重阻碍本协议履行的,则应向守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并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双方共同出资总金额的20%,即¥ 元(大写: ),如因任意一方个人行为而导致店铺经营受损的,应当按照实际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第八章 争议解决

  第十三条 甲乙双方应当按照本协议严格履行,如遇争议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则应向店铺所在地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解决争议。

  第九章 其他

  第十四条 本协议壹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另,店铺装修结算清单复印件、两份店铺租赁合同复印件、甲乙双方身份证复印件作为本协议附件附后是本协议不可分割的部分。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合作经营协议书11

  合作人甲方: 身份证号:

  合作人乙方: 身份证号:

  成都市 合作事宜,达成以下条款,以双方共同遵守合作协议。

  第一条、合作宗旨:诚信合作、平等互利。

  第二条、合作经营项目和范围:药品零售。

  第三条、出资方式

  1、合作人方式出资,计人民元,占劲松大药房股份 %。

  合作人以元,占劲松大药房股份 %。

  2、合作期间各合作人的出资为共同财产,不得随意分割。

  第四条、盈利分配以 为依据,按 分配。

  第五条、合作人退资与转让

  1、合作:(1)需承认本合同;(2)执行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

  2、退出合作:(1)需有正当理由方可退出;(2)不得在经营不利时退出。

  第六条、本合同自签订日生效并开始营业。

  第七条、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合伙人集体讨论补充或修改,补充和修改的内容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八条、一切合理开支,由收据和发票进行结算。

  第九条、其他 。

  第十条、本合同一式两份,合作人各执一份。

  年 月

  合作人甲方: 合作人乙方:

合作经营协议书12

  为了规范合伙企业的行为,保护合伙企业及其合伙的合法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丙各方本着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 合伙宗旨

  甲、乙、丙三方本着互利互惠、共同劳动、共同经营、共同发展的原则,共同经营 事务。

  第二条 合伙企业概况

  名称:

  经营场所:

  经营范围:

  经营方式:

  第三条 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四条 出资方式

  1、甲方:出资额为 元,以 方式出资,占注册资本的 %;

  2、乙方:出资额为 元,以 方式出资,占注册资本的 %;

  3、丙方:出资额为 元,以 方式出资,占注册资本的 %。

  本合伙出资共计人民币 元。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届时予以返还。

  合伙企业存续期间,合伙人的出资和所有以合伙企业名义取得的收益均为合伙企业的财产,其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第五条 出资期限

  各合伙人的出资,于 年 月 日以前交齐。逾期不交或未交齐的,应对应交未交金额数计付银行利息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第六条 出资评估

  用实物(或者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出资,应当经有企业法人资格的评估机构评估作价,在公司注册资本验证后 天内,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并在申请公司设立登记时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有关证明。

  第七条 合伙企业登记

  全体合伙人同意指定 为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指具有代理业务的公司派员或者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作为申请人,向登记机关申请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登记和设立登记。申请人应保证向登记机关提交的文件、证件的真实性、有效性和合法性,并承担责任。

  第九条 盈余分配

  1、合伙各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2、盈余分配以 为依据,按比例分配。合伙企业分配当年的税后利润(亏损),按下列顺序进行;

  (1)提取法定公积金10%;

  (2)提取法定公益金5_10%;

  (3)剩余利润(亏损)按合伙人出资比例分配(分担)。

  3、合伙企业的利益分配、亏损,如另有变动的,其具体方案由全体合伙人协商决定。

  第十条 债务承担

  1、合伙企业债务由合伙企业财产偿还。

  2、合伙企业财产不够偿还时,由合伙人按各自出资的比例承担债务。

  3、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如另有变动的,其具体方案由全体合伙人协商决定。

  4、由一名或者数名合伙人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应当依照约定向其他不参加执行事务的合伙人报告事务执行情况以及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其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全体合伙人,所产生的亏损或者民事责任,由全体合伙人承担。

  第十二条 执行人的职责

  企业事务的执行人对全体合伙人负责,并行使下列职责:

  1、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

  2、主持合伙企业的日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3、拟定合伙企业利润分配或者亏损分担的具体方案;

  4、制定合伙企业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方案;

  5、制定合伙企业具体管理制度或者规章制度;

  6、提出聘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

  7、制定增加合伙企业出资的方案;

  8、每半年向其他合伙人报告合伙企业事务执行情况以及经营状况、财务状况;

  9、除《合伙企业法》另有规定外,对合伙企业有关事项作出决议时,须经三分之二以上的合伙人表决通过,表决实行一人一票的表决方法,但在争议双方票数相等时,执行事务的合伙人有裁决权。

  第十三条 其他合伙人的权利:

  1、有权监督执行事务的合伙人、检查其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情况;

  2、为了解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有权查阅账簿;

  3、被委托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合伙人不按照本协议或者全体合伙人的决定执行事务的,有权决定撤消该委托;

  4、合伙人分别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时,其他合伙人有权对合伙人执行的事务提出异议。提出异议时,应暂停该项事务的执行。

  第十四条 企业事务的决定

  企业下列事务必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1、处分合伙企业不动产;

  2、改变合伙企业名称;

  3、转让或者处分合伙企业的知识产权和其他财产权利;

  4、向企业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5、以合伙企业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

  6、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

  7、新合伙人入伙及合伙人的退伙;

  8、合伙人与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

  9、合伙人增加对合伙企业的出资,用于扩大经营规模或弥补亏损;

  10、依照合伙协议约定的有关事项。

  第十五条 禁止行为

  合伙人在合伙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必须禁止:

  1、禁止合伙人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

  2、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企业名义进行业务活动;

  3、除全体合伙人同意外,禁止合伙人与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

  4、禁止合伙人从事损害本合伙企业利益的活动。

  如合伙人违反上述各条,其业务获得的利益归本合伙企业,造成损失按实际损失赔偿。劝阻不听者,可由其他合伙人决定除名。

  第十六条 入伙

  新合伙人入伙时按下列顺序进行:

  1、需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2、原合伙人向新合伙人告知原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3、依法订立入伙协议;

  4、入伙的新合伙人对入伙前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十七条 可以退伙的情形

  (一)合伙协议约定合伙企业的经营期限的,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伙人可以退伙:

  1、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2、经全体合伙人同意退伙;

  3、发生合伙人难于继续参加合伙企业的事由;

  4、其他合伙人严重违反合伙协议约定的义务。

  (二)合伙协议未约定合伙企业的经营期限的,合伙人在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但应当提前三十日通知其他合伙人。

  第十八条 当然退伙的情形

  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

  1、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2、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3、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4、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

  第十九条 除名退伙的情形

  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1、未履行出资义务;

  2、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

  3、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4、合伙协议约定的其他事由。

  第二十条 退伙程序

  合伙人退伙时按下列顺序进行:

  1、退伙需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经全体人合伙人同意退伙,并签订书面协议;

  2、合伙人退伙,其它合伙人应当与该退伙人按照退伙时的合伙企业财产状况进行结算,退还退伙人的财产份额;退伙人对其退伙前已发生的合伙企业亏损或债务按出资比例承担责任;

  3、退伙人有未了结的合伙企业事务的,待了结后进行结算;

  4、退伙人不论何种方式出资,均按企业的实际情况,由全体合伙人决定,退还货币或实物;

  5、退伙人对其退伙前已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与其他合伙人承担连带责任。

  第二十一条 出资的转让

  合伙人出资转让的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合伙人转让出资需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2、合伙人依法转让出资时,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伙人有优先受让的权利;

  3、转让本企业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按入伙对待;

  4、合伙人依法转让出资的,受让人经修改合伙协议即成为企业的合伙人,依照修改后的合伙协议享有权利、承担责任;

  5、转让出资后的企业合伙人必须符合《合伙企业法》规定的法定人数。

  第二十二条 企业的解散

  企业有下列情况之一时,给予解散:

  1、合伙期届满,合伙人不愿继续经营的;

  2、合伙协议约定的解散事项出现;

  3、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

  4、合伙人已不具备法定人数;

  5、合伙目的已经实现或无法实现;

  6、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7、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伙企业解散的其他原因。

  第二十三条 清算的顺序

  1、清算由全体合伙人担任,并确定一名清算负责人或者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2、企业清算时,应通知和公告债权人;

  3、清理企业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4、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合伙企业未了结的事务;

  5、清算后的盈余,在支付清算费用和共益债务后,按员工工资(包括医疗、伤残补助和抚恤金等费用)、税款、普通债权的顺序清偿,如仍有剩余,按照出资比例返回出资;

  6、清算后如亏损或企业无能力偿还债务,不论合伙人出资多少,先以企业共有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由合伙人按出资比例承担;

  7、清算结束后,应当编制清算报告。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在15日内向企业登记机关报送清算报告,办理合伙企业注销登记。

  第二十四条 违约责任

  1、合伙人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而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如果他合伙人不愿接纳受让人为新的合伙人,可按退伙处理,转让人应赔偿其他合伙人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2、合伙人私自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其行为无效,或者作为退伙处理;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3、合伙人严重违反本协议、或因重大过失或违反《合伙企业法》而导致合伙企业解散的,应当对其他合伙人承担赔偿责任。

  4、合伙人违反本合同关于禁止行为规定的,应按合伙实际损失赔偿,劝阻不听者可由全体合伙人决定除名。

  第二十五条 声明和保证

  本协议签署各方作出如下声明和保证:

  1、合伙人各方均为具有独立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并拥有合法的权利或授权签订本协议。

  2、合伙人各方投入本公司的资金,均为各合伙人所拥有的合法财产。

  3、合伙人各方向本公司提交的文件、资料等均是真实、准确和有效的。

  第二十六条 保密

  合同各方保证对在讨论、签订、执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其他方的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文件及资料(包括商业秘密、公司计划、运营活动、财务信息、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资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其他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各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 年。

  第二十七条 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各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 (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 。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 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其他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

  第二十八条 合同的变更

  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特殊情况时,甲、乙、丙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合同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其他方,征得他方同意后,各方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通知发出 天内)签订书面变更协议,该协议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经各方签署书面文件,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合同,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二十九条 争议的解决

  因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争议,双(各)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按照下列方式解决(任选一项,且只能选择一项,在选定的一项前的方框内打“√”):□ 向深圳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华南分会在深圳进行仲裁;□ 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三十条 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中止。

  2、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 日内向另一方提供关于此种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据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声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其对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一方,有责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各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各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如不可抗力及其影响无法终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合同的能力,则各方可协商解除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无须为此承担责任。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4、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受影响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签订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不论曾否宣战)、动乱、罢工,政府行为或法律规定等。

  第三十一条 合同的解释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条款内容不明确,合同各方当事人可以根据本合同的原则、合同的目的、交易习惯及关联条款的内容,按照通常理解对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释。该解释具有约束力,除非解释与法律或本合同相抵触。

  第三十二条 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丙各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三十三条 合同的效力

  1、本合同自各方或各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2、本协议一式 份,甲方、乙方、丙方各 份,深圳市公证处留存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签订地点: 签订地点:

  年____月____日 年____月____日

  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签订地点:

  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作经营协议书13

  一、____去____的采货乘客均有两家车主共同负责,共担风险,平享利润,没有比例大小之区别。

  二、发车时间,每天发车于____县______所发车辆按排班顺最高___人,最底___人,满一个车走一个车,不得在____县(公路县界内)上人,不准搭乘关系车,各家都有权力查车,直系亲属配偶夫妻不在定员内。

  三、所有在____乘坐客运去____采货人员的票款,均由两家车主平享利润,没有比例大小之区别。

  四、由____大红门采及的货物,货款归自家车主所有(包括所在____上车的单程乘客),特此声名。

  五、上行车次____至____的采货乘客票款均有两家车主共同所得平分,不得违反。

  六、发现在____打车去半路上车去____大红门采货的人员,一经核实,风险保证金规另一家车主所得。

  七、车辆在运行中,发生故障或有事,只能替班一次,如果车辆在第二班次,还不能正常运行营运,另一家车主自得乘客票款。

  八、两家车主车辆所挂靠公司的线路承包费(也就是所向运输公司缴纳的任务款)均由两家车主共同承担。

  九、此协议签订后,有效期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_日,签字后不能反悔,如有违反,壹佰万元保证金归属另一家车主所得。

  十、车辆出售转让或变卖时,终止此协议。协议保证金由两家车主收回。

  车主:_________

  车主:_______

  保人:_________

  保人:_______

  ___年___月___日

合作经营协议书14

  甲方:________ 身份证号码:

  乙方:________ 身份证号码:

  丙方:________ 身份证号码:

  甲、乙、丙三方经友好协商,就共同经营饭店事宜达成如下合作协议:

  第一条 合作宗旨

  利用合作人自身具备的资金管理优势和独特风味,使合作人通过合法的手段,创造劳动成果,分享经济利益。

  第二条 合作名称 、主要经营地、法人

  合作经营的饭店名为:三鑫源

  经营场所位于: 金阳新区野鸭乡新寨村八组

  法人:毛麑

  第三条 合作经营项目和范围

  经营项目为特色餐饮,范围包括烟酒销售、等。

  第四条 合作期限

  本次合作由合作人三方均同意终止合作,视为终止。

  第五条 出资额、方式、期限

  1.甲方____________以_现金_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100000 __元(人民币大写:拾万圆整),占总股份的三分之一;

  乙方____________以_现金_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100000 __元(人民币大写:拾万圆整),占总股份的三分之一;

  丙方____________以_现金_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 _ 100000 __元(人民币大写:拾万圆整),占总股份的三分之一。

  2.各合作人的出资,于__20____年_11_月_20__日以前交齐,汇到银行卡上,卡和密码由甲、乙、丙三方认同的指定人持有,使用股份资金时,需至少两人同时在场。其他合作人有监督和核查权。

  3.本合作出资共计人民币 300000 元(人民币大写__ 叁拾万圆整__)。合作期间各合作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作终止后,各合作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协议终止当天或按合作人约定的时间予以返还。

  第六条 盈余、工资分配与债务承担

  1、盈余分配:除去经营成本、日常开支、工资、奖金、需缴纳的税费等的收入为净利润,即合作创收盈余,此为合作分配的重点,将以合作人出资为依据,按比例分配。

  2、债务承担:如在合作经营过程中有债务产生,合作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作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合作人的出资为据,按比例承担。

  第七条 合作人签单事项

  合作人到店签单事项由合作人三方决定后另行约定。

  第八条 入资、退资、出资的转让

  (一)入资

  1. 新合作人入资,必须经全体合作人同意;

  2. 新合作人须承认并签署本合作协议;

  3. 除入资协议另有约定外,入资的新合作人与原合作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入资的新合作人对入资前合作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二)退资

  1. 自愿退资。在经营期限内,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作人可以退资:

  ①合作协议约定的退资事由出现;

  ②经全体合作人书面同意退资;

  ③发生合作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作企业的法定事由。

  合作人擅自退资给合作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其他合作人的全部损失。

  2. 当然退资。合作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资:

  ①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②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③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④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在合作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

  以上情形的退资以实际发生之日为退资生效日。

  3. 除名退资。合作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作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①未履行出资义务;

  ②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合作企业造成经济损失;

  ③执行合作企业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④合作协议约定的其他事由。

  对合作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资。被除名人对除名决议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合作人退资后,其他合作人与该退资人按退资时的合作企业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

  (三) 出资的转让

  允许合作人转让其在合作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作人有优先受让权。如向合作人以外的第三人转让,第三人应按新入资对待,否则以退资对待转让人。合作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让合作企业财产份额的,经修改合作协议即成为合作企业的合作人。

  第九条 合作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合作人的权利:

  1. 合作事务的决定权、监督权和具体的经营活动,以及重要事项须由合伙人甲、乙、丙三方共同决定;

  2. 合作人享有合作利益的分配权;

  3. 合作人分配合作利益应以出资额比例或者按协议的约定进行,合作经营积累的财产归合作人共有;

  4. 合作人有退资的权利。

  (二)合作人的义务:

  1. 按照合作协议的约定维护合伙财产的统一;

  2. 分担合作的经营损失的债务;

  3. 为合作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十条 禁止行为

  (一)未经全体合作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作人私自以合作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全体合作人,造成的损失由该合作人个人全额进行赔偿;

  (二) 禁止合作人参与经营与本合作项目相似或有竞争的业务;

  (三)除合作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作人同意外,合作人不得同本合作企业进行交易;

  (四)合作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作企业利益的活动。

  第十一条 合作营业的继续

  (一)在退资的情况下,其余合作人有权继续以原企业名称继续经营原企业业务,也可以选择、吸收新的合作人入伙经营;

  (二)在合作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况下,依死亡合作人的继承人的选择,既可以退继承人应继承的财产份额,继续经营;也可依照合作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作人同意,接纳该继承人为新的合作人继续经营。

  第十二条 合作的终止和清算

  (一) 合作因下列情形解散:

  1. 合作期限届满;

  2. 全体合作人同意终止合作关系;

  3. 已不具备法定合作人数;

  4. 合作事务完成或不能完成;

  5. 被依法撤销;

  6. 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作企业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作的清算:

  1. 合作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并通知债权人;

  2.清算人由全体合作人担任或经全体合作人过半数同意,自合作企业解散后15日内指定合作人或合作方共同清算或委托律师、会计师等第三人,担任清算人。15日内未确定清算人的,合作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 合作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后,按下列顺序清偿:合作所欠招用的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合作所欠税款;合作的债务;返还合作人的出资。

  4. 清偿后如有剩余,则按本协议第六条第一款的办法进行分配。

  5.清算时合作有亏损,合作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依本协议第六条第三款盈余分配的办法办理。各合作人应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合作人由于承担连带责任,所清偿数额超过其应当承担的数额时,有权向其他合作人追偿。

  第十三条 违约责任

  (一)合作人未按期缴纳或未缴足出资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其他合作人造成的损失;如果逾期15日仍未缴足出资,按退伙处理;

  (二)合作人未经其他合作人一致同意而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如果其他合作人不愿接纳受让人为新的合作人,可按退资处理,转让的合作人应赔偿其他合作人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损失;

  (三)合作人私自以其在合作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其行为无效,由此给其他合作人造成损失的,该合作人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四)合作人严重违反本协议或因重大过失或因违反《合作企业法》而导致合作企业解散的,应当对其他合作人承担赔偿责任;

  (五)合作人违反本协议第九条规定,应按其他合作人实际损失进行全额赔偿,对劝阻不听者,可由其他合作人集体决定除名。

  第十四条 协议争议解决方式

  凡因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合作人之间共同协商,如协商不成,提交贵阳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均有约束力。

  第十五条 其他

  (一) 经协商一致,合作人可以修改本协议或对未尽事宜进行补充;补充、修改内容与本协议相冲突的,以补充、修改后的内容为准;

  (二)新入资合同可作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

  (三)本协议一式肆份,合作人各执壹份,送工商管理机关存档壹份;

  (四)本协议经全体合作人签名、盖章后生效。

  甲方(签名) 年 月 日

  乙方(签名) 年 月 日

  公司盖章确认:

  公司负责人签字确认:

合作经营协议书15

  发包人: (下称甲方)

  承包人: (下称乙方)

  保证人: (下称丙方)

  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就乙方承包经营甲方的xx中心事宜达成如下协议,双方应共同遵守。

  一、合同标的

  甲方将座落于 的xx中心承包给乙方经营。乙方对甲方所有的xx休闲中心的现状已有充分了解,愿意承包经营甲方的上述休闲中心,并保证合法经营。

  二、经营方式

  乙方承包经营期间,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自主经营。

  三、承包期限

  1、承包经营期限为 年,即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根据法律规定或本协议书约定,提前解除或终止协议书履行的,不受上述期限的限制。

  四、承包金及缴纳方式

  乙方承包中心经营的承包金为______元/年,采取先缴纳后使用原则;乙方应按下列方式向甲方缴纳承包金:

  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有权按协议约定的方式收取承包金,

  2、甲方于本协议签字之日将xx中心经营所需的各种证照交给乙方。

  3、本协议签订后甲方应及时将xx中心移交给乙方使用。

  4、甲方对移交给乙方承包经营管理的设施、设备等资产享有法定所有权,并享有监督权。

  六、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应按约定及时足额缴纳承包金。

  2、乙方应当在工商管理部门和甲方的授权范围开展各项经营活动。

  3、乙方经营期间的水电费用、证照的年检相关费用及其他有关部门收取的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4、合同期内,乙方对甲方提供的资产设施、设备享有使用权并必须保持设备完好。如因使用期限已满自然损坏的设施,应由乙方及时上报甲方审定后报废,乙方不得擅自处理。

  5、乙方在经营中不得违反国家的政策和法律,否则后果与经济责任自负。

  6、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使用甲方财产对外提供担保,不得擅自处置甲方财产。

  7、乙方不得在经营过程中将xx中心转让给第三方经营,一经发现甲方有权随时终止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8、乙方不得以中心名义对外进行担保或从事与经营范围无关的经营活动。

  9、乙方对于中心消防设备设施应定期检查、维护、保养,对于因消防设施不达标而引起的灾难由乙方自行负责。

  10、乙方应在本协议书解除或终止之日将有效证照全部移交给甲方。

  七、担保或保证金

  丙方自愿为乙方在本协议框架类的全部义务向甲方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丙方提供担保的期间为二年。

  乙方向甲方缴纳保证金_____元,乙方违约的,保证金归甲方所有,乙方不得主张退还。乙方无违约行为的,甲方应在协议解除或终止后及时退还保证金。

  八、 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应当全面履行本协议书的约定,任何一方违约的,守约方有权提前解除协议或终止本协议书的履行。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承担违约金______元;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守约方损失的,还应当赔偿守约方的损失。

  九、 其它

  1、协议期满后,甲方如重新对外发包经营的,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包经营权。

  2、协议期满或解除后,原有设备及设施归甲方所有,乙方添置的设备设施归乙方所有,甲方可折价取得该部分设备设施。

  3、协议中如有未尽事宜,应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条款具有与本协议同等的效力。

  十、 本协议经双方签字后生效。

  十一、 本协议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及担保人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担保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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