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任协议书

时间:2023-03-05 10:42:21 协议书 我要投稿

责任协议书【精】

  在现实社会中,协议使用的情况越来越多,签订协议是解决纠纷的保障。到底应如何拟定协议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责任协议书,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责任协议书【精】

责任协议书1

  甲方:

  乙方:

  年月日,乙方在甲方承建的室内装修工地,第一天上班搬运砖头过程中,不慎将该房屋2楼正在修建的围栏撞坏,并摔到1楼地板受伤,导致。乙方受伤后,甲方及时派员将其送至医院住院治疗,住院治疗费用及其他费用已由乙方全部承担。现乙方的治疗基本结束,伤情稳定。年月日,经鉴定,乙方的伤残等级为。为妥善解决乙方受伤后的善后事宜,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合理的原则,依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特达成以下协议,以资甲、乙双方信守执行。

  一、从乙方受伤之日起至本协议签订之日止,乙方在医院住院治疗期间所发生的和其它应当由甲方支付的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住宿费、营养费、护理费、交通费等各项费用共计 元人民币(¥ 元),在本协议签订之前已由甲方全部付清。以后,乙方不得再以任何理由向甲方主张本协议签订前所发生的任何费用。

  二、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甲方再向乙方一次性支付伤残待遇、解除劳动关系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等依法应由甲方支付的全部费用(以下合并简称“一次性补助金”)。上述一次性补助金包括乙方的工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大部分护理依赖生活护理费、停工留薪期待遇等应由甲方及其关联单位和个人应支付给乙方的全部费用。

  三、乙方及其直系亲属与甲方正式签订本协议后3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乙方领取后3日内,应当正式办理出院手续。乙方出院后3日内,甲方向乙方付清其余的。乙方每次收到甲方支付的款项后,均应向甲方出具正式收据,并对本协议签订前甲方支付的其他全部费用予以正式书面确认。

  四、乙方收到一次性补助金后,应当合理分配、处理,自觉留足可能发生的后续治疗、康复、生活、护理等费用。乙方分配、处理上述费用的方式由乙方自行决定,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

  五、甲、乙双方签订本协议后,终止甲、乙双方的.权利和责任。乙方承诺不再以任何形式、任何理由就与劳动关系、工伤等有关的事宜,向甲方及其关联单位和个人要求其他任何费用或承担任何责任。乙方自愿放弃就甲、乙双方解除劳动关系及工伤赔偿事宜所享有的一切仲裁、诉讼或上访等权利。

  六、本协议为一次性补偿方案,甲、乙双方别无其他争议。乙方收取上述款项后,乙方与甲方及其关联单位和个人的相关争议或纠纷全部了结。乙方保证本人及其直系亲属均不得以任何理由和方式,再行向甲方及其关联单位和个人主张任何权利。

  七、本协议签订后,任何一方违约,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本协议项下涉及的赔付总金额百分之二十(20%)的违约金。如乙方违约乙方及其近亲属(保证人)应向甲方退还已经收取的全部赔付款项。

  八、甲、乙双方一致同意,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双方劳动关系正式解除。

  九、本协议经甲方与乙方及其近亲属签字并按捺指印后即生效。协议书一式四份,甲方执有三份,乙方执有一份。

  甲方:

  居民身份号码:

  乙方:

  居民身份号码:

  乙方近亲属(保证人):

  居民身份号码:

  签约日期:

  签约地点:

责任协议书2

  工程名称:

  甲方:

  乙方:

  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的有效管理,明确双方的安全责任,确保安全生产的正常有序进行,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如下协议:

  一、乙方承包的工程必须持有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属经济独立核算单位,自负盈亏。

  二、进入施工现场后必须严格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由安全设备部负责监督检查。

  三、甲方负责对乙方的.施工现场进行安全监督和检查,并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安全管理制度和资料,协助乙方搞好安全生产工作。

  四、甲方负责对乙方进场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分部、分项工程等重点部位或工序的安全技术交底由乙方负责进行。

  五、乙方进场前必须提供作业人员的体检证明(县级以上医院),电焊工、长时间接触粉尘作业及其它易导致职业病的岗位操作人员,须提供专项检查证明;从事登高作业人员须提供恐高症、高血压、心脏病、贫血、癫痫等症状的体检证明;班前、班中严禁饮酒。

  六、乙方进入现场后必须严格遵守甲方有关环境保护方面的规章制度,按要求做好抑尘、降噪措施,产生的废物、废料及生活垃圾严格按照指定地点分类存放。

  七、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监管部门的日常检查工作,认真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对乙方的“三违”现象,甲方有权根据情节轻重进行批评或处罚,罚款不能当场兑现的,可从工程款中扣除,上缴公司财务部门。

  八、包工、包料工程:乙方自备防护设施及工具,如确有困难,甲方以租赁方式提供给乙方,但发生事故由乙方负全部责任。

  九、高空作业必须佩戴安全带及其他必要的劳保用品,施工用电及其它特种作业时,必须持证上岗,经安全设备科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上岗工作;乙方在用电时,应有配电箱,并安装符合要求的漏电保护器;易燃、易爆品要有专人看管,禁火区内严禁烟火。

  十、外墙粉刷、窗户安装等作业时,应选择标准的吊蓝、吊具,并保证单人单绳(安全绳)必须佩戴安全带及其它必要的劳保用品,严禁用沙袋或其它不安全物品压挑杆。

  十一、甲方安全管理机构有权对乙方的违章现象进行处罚,如不听劝告有权停止乙方的承包,并及时办理停工手续;在施工全过程中,乙方发生任何大、小工伤事故全部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概不负责,并根据公司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罚款。

  十二、其它未尽事宜,参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十三、此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执行,工程竣工后自行作废。

  甲方:安全设备部

  甲方负责人:

  乙方:

  乙方负责人:

  年月日

责任协议书3

  为落实安全生产的管理要求,确保 分队所承担的 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同意明确如下安全协议:

  甲方:中铁四局武广经理部二项目队 乙方:分队

  一、乙方的安全环保目标

  无重伤及以上事故,无管线、机械设备、压力容器事故,无重大交通事故;不发生环境污染事故和重大环境纠纷。

  二、甲方责任

  1、甲方应组织和督促乙方开展安全达标活动;及时传达和部署上级的有关安全和环保精神和要求,听取乙方的意见和要求,加强安全生产的'指导和协调。

  2、甲方负责组织对乙方安全规范作业、文明施工情况的检查,对乙方及有关人员发生的违章、违法行为和存在的问题,甲方有权制止教育、责成其限期整改。

  3、甲方协助乙方加强对全体施工人员安全作业、文明施工和自我保护的宣传教育;做好上岗前的安全培训,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做到持证上岗,禁止实习、学习人员单独现场作业。督促乙方严格执行各种安全操作规程,确保施工安全。

  二、乙方责任

  1、乙方要严格贯彻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加强内部安全管理,落实各项安全防护措施,确保工程建设中不发生重大伤亡事故。

  2、乙方要按照安全作业规范,针对本工程项目的特点、性质、规模以及施工现场条件编制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制定和组织落实各项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并向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严格按照施工组织设计和有关安全方案、要求施工。

  3、乙方要加强对施工责任区的日常安全检查。及时制止和处理各类违章、违法行为。对发现的隐患要及时落实整改措施。

  4、乙方应主动接受甲方在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工作的业务指导,检查和督促,服从管理。

  5、凡工地内发生生产事故或重大人员伤亡的,乙方应在积极抢救受伤人员、保护现场的同时,立即向甲方报告,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及因乙方责任给甲方造成的连带经济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事故由乙方负责统计上报。

  三、奖罚

  责任期内乙方实现了安全目标,甲方应根据相关的规定对乙方进行奖励。对乙方发生的各类事故和严重隐患,甲方将按照有关规定对乙方单位及有关责任人员给予相应的处罚。

  四、其它需要补充的条款:无。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责任协议书4

  甲方:

  乙方:

  为了保证污水深度处理厂项目施工现场、办公区域、生活区域安全用电,避免用电安全事故的发生,甲方特制定如下安全用电条例,以供乙方用电时遵守执行。

  1.施工现场安全用电条例

  1.1严格执行电气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

  1.2严格执行“三级配电二级保护”的用电安全规范。施工现场必须采用TN-S接零系统“即三相五线制”一定要落实到位。严格执行(一机、一闸、一漏、一箱)“四个一”规定。不符合用电安全规范、规定时,乙方不得擅自用电。

  1.3发现电线断落在地上,不能直接用手去拣。派人看守,不让人、车靠近,特别是高压导线断落在地上时,应远离其8米范围以外。通知电工或供电部门处理。

  1.4对规定使用接地的用电机具的金属外壳要做好接地保护,不要忘记给三眼插座、插座盒安装接地线;不要随意将三眼插头改为两眼插头。

  1.5不要乱拉乱接电线,不私自或让无资质的人员铺设电线和接装用电设备,安装、电动工具。

  1.6在更换熔断丝、拆修用电设备、用电机具、电动工具或移动用电机具设备时必须切断电源,不要冒险带电操作。

  1.7雷雨天在施工作业区人行走,不要用手触电杆及电杆拉线,以防触电。

  1.8发现用电设备、用电机具、电动工具冒烟或闻到异味时,要迅速切断电源进行检查。

  1.9漏电保护开关应安装在无腐蚀性气体、无爆炸危险品的场所,要定期对漏电保护开关进行灵敏性检验。

  2.生活区安全用电条例

  2.1超负荷用电,如用电负荷超过规定容量,应到用电管理部门申请增容;空调、烤箱等大容量用电设备应使用专用线路。

  2.2要选用合格的电器,不要贪便宜购买使用假冒伪劣电器、电线、线槽(管)、开关、插头、插座等。

  2.3不准靠近或接触任何有电家电的带电部分,特别是黑白、彩色电视机的高压行输出部分,以免被电击伤。

  2.4要选用与电线负荷相适应的熔断丝,不要任意加粗熔断丝,严禁用铜丝、铁丝、铝丝代替熔断丝。

  2.5不用湿手、湿布擦带电的灯头、开关和插座等。

  2.6要将电视机室外天线安装得牢固可靠,不要高出附近的避雷针或靠近高压线。

  2.7晒衣架要与电力线保持安全距离,不要将晒衣竿搁在电线上。电加热设备上不能烘烤衣物

  2.98电源开关外壳和电线绝缘有破损不完整或带电部分外露时,应立即找电工修好,否则不准使用。

  3.临时安全用电条例

  3.1临时用电的施工组织设计

  3.1.1临时用电设备在5台及5台以上或设备总容量在50kW及50kW以上者,应编制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

  3.1.2临时用电设备在5台以下和设备总容量在50kw以下者,应制定安全用电技术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

  3.1.3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的内容和步骤应包括:

  3.1.4临时用电工程图纸必须单独绘制,并作为临时用电施工的依据。

  3.1.5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必须由电气工程技术人员编制,技术负责人审核,经主管部门批准后实施。

  3.1.6变更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时必须履行第3.1.5条规定手续,并补充有关图纸资料。

  3.2专业人员

  3..2.1安装、维修或拆除临时用电工程,必须由电工完成。电工等级应同工程的难易程度和技术复杂性相适应。

  3.2.2各类用电人员应做到:

  3.2.2.1掌握安全用电基本知识和所用设备的性能;

  3.2.2.2使用设备前必须按规定穿戴和配备好相应的'劳动防护用品,使用电工专用工具,并检查电气装置和保护设施是否完好。严禁设备带“病”运转;

  3.2.2.3停用的设备必须拉闸断电,锁好开关箱,封挂标志牌。

  3.2.2.4负责保护所用设备的负荷线、保护零线和开关箱。发现问题,及时报告解决;

  3.2.2.5搬迁或移动用电设备,必须经电工切断电源并作妥善处理后进行。

  3.2.2.6临时用电工程的定期检查时间:施工现场每月一次;检查时,应复查接地电阻值。

  3.2.2.7检查工作应按分部、分项工程进行,对不安全因素,必须及时处理,并应履行复查验收手续。

  3.3焊接机械

  3.3.1焊接机械应放置在防雨和通风良好的地方。焊接现场不准堆放易燃易爆物品。交流弧焊机变压器的一次侧电源线长度应不大于5m,进线处必须设置防护罩。

  3.3.2使用焊接机械必须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对发电机式直流弧焊机的换向器,应经常检查和维护。

  3.3.3焊接机械的二次线宜采用YHS型橡皮护套铜芯多股软电缆。电缆的长度应不大于30m。

  3.4手持式电动工具

  3.4.1一般场所使用手持式电动工具时,应装设额定动作电流不大于15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小于0.1S的漏电保护器。

  3.4.2露天、潮湿场所或在金属构架上操作时,使用手持式电动工具,必须装设防溅的漏电保护器。

  3.4.3手持电动工具的负荷线必须采用耐气候型的橡皮护套铜芯软电缆,并不得有接头。

  3.4.4手持式电动工具的外壳、手柄、负荷线、插头、开关等必须完好无损,使用前必须作空载检查,运转正常方可使用。

  3.5临时照明器的选择应按下列环境条件确定:

  3.5.1正常湿度时,选用开启式照明器;

  3.5.2在潮湿或特别潮湿的场所,选用密闭型防水防尘照明器或配有防水灯头的开启式照明器;

  3.5.3含有大量尘埃但无爆炸和火灾危险的场所,采用防尘型照明器;

  3.5.4对有爆炸和火灾危险的场所,必须按危险场所等级选择相应的照明器;

  3.5.5在振动较大的场所,选用防振型照明器;

  3.5.6对有酸碱等强腐蚀的场所,采用耐酸碱型照明器。

  3.6一般场所宜选用额定电压为220V的照明器。对下列特殊场所应使用安全电压照明器:

  3.6.1在潮湿和易触及带电体场所的照明电源电压不得大于24V。

  3.6.2在特别潮湿的场所、导电良好的地面、锅炉或金属容器内工作的照明电源电压不得大于12V。

  3.7使用行灯应符合下列要求:

  3.7.1电源电压不超过36V;

  3.7.2灯体与手柄应坚固、绝缘良好并耐热耐潮湿;

  3.7.3灯头与灯体结合牢固,灯头无开关;

  3.7.4灯泡外部有金属保护网;

  3.7.5金属网、反光罩、悬吊挂钩固定在灯具的绝缘部位上。

  4.应急处置触电事故

  电流对人体的损伤主要是电热所致的灼伤和强烈的肌肉痉挛,这会影响到呼吸中枢及心脏,引起呼吸抑制或心跳骤停,严重电击伤可致残,甚至直接危及生命。

  4.1要使触电者迅速脱离电源,应立即拉下电源开关或拔掉电源插头,若无法及时找到或断开电源时,可用干燥的竹竿、木棒等绝缘物挑开电线。

  4.2将脱离电源的触电者迅速移至通风干燥处仰卧,将其上衣和裤带放松,观察触电者有无呼吸,摸一摸颈动脉有无搏动。

  4.3施行急救。若触电者呼吸及心跳均停止时,应在做人工呼吸的同时实施心肺复苏抢救,另要及时打电话呼叫救护车。

  4.4尽快送往医院,途中应继续施救。

  5.用电安全事故责任划定协议

  5.1甲方职权范围

  5.1.1甲方只负责施工现场西北侧总控制配电箱安全供电管理工作。

  5.2乙方职权范围

  5.2.1乙方负责施工现场东侧电线杆电能控制范围内的用电安全管理工作。

  5.3安全事故责任

  5.2.2由于乙方用电技术、安全管理不到位、用电安全自我防范意识薄弱而导致人员触电伤亡、电气设备损坏等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

  5.2.3由于乙方违反本协议《施工现场安全用电条例、生活区安全用电条例、临时安全用电条例》而导致人员触电伤亡、电气设备损坏等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

  甲方单位负责人:乙方单位负责人:

  甲方安全管理员:乙方安全管理员:

  签订时间:签订时间:

  签订地点:

责任协议书5

  甲方:

  乙方:

  为了确保学生在校内外的人身安全,经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客观公正的原则下协商一致,协议如下:

  一、 由下列之一造成的学生伤害事故,甲方依法承担责任。

  1、 学校管理制度有疏漏,存在安全隐患,未及时采取补救措施的;

  2、 学校使用的教育教学设施、设备不符合国家、省、市安全标准的;

  3、 学校组织教育教学活动,未按规定对学生进行必要安全教育的;

  4、 学校向学生提供的食品、饮用水或其他物品不符合有关规定的卫生、安全标准的;

  5、 学校老师或者其他工作人员在负有组织、管理学生的职责期间,发现学生行为具有危险性,但未进行必要的管理、告诫或者制止的;

  6、 教职员擅离工作岗位,虽在工作岗位但未履行职责或者违反工作要求操作规程的;

  7、 教职员侮辱、殴打、体罚或者变相体罚学生的;

  8、 依法应当由学校承担责任的其他情形;

  二、 由下列情形之一造成的学生伤害事故,乙方或者第三人承担责任。

  1、 学生自行上学、放学或返校、离校途中发生的`;

  2、 学生违反学校安全管理制度,造成不安全事故发生的;

  3、 学生违反交通规则,造成不安全事故发生的;

  4、 学生自行外出、自行组织活动或者擅自离校期间发生的;

  5、 在放学或放假期间,学生自行到校活动或者自行滞留学校期间发生的;

  6、 学生有特异体质、异常心理状态或特殊疾病,学生监护人未告知的;

  7、 学生突发疾病,学校及时采取救护措施的;

  8、 学生自我伤害造成伤残、死亡的;

  9、 学生自身或者学生之间原因造成的;

  10、学生违反学校纪行与规章制度,经学校教育拒不改正,实施按其年龄和认知能力应当知道具有危险或者可能危及自身或他人安全的行为的;

  11、在对抗性或者具有危险性的体育竞赛活动中发生的意外伤害的;、

  12、除学校和学生以外第三人造成的;

  13、教职员在校外实施与其职务无关的个人行为引起的;

  14、不可抗力造成的;

  15、依法应当由监护人或者第三人承担责任的其他情形的。

  三、 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四、 协议有效期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甲方代表(签字) 甲方(公章)

  乙方代表(签字)

责任协议书6

  一、入职

  员工入职时应认真负责填写员工入职表,不能有欺瞒行为和不真实信息。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一张、一寸照片2张、健康证(由公司垫付,员工做满一年则不收取任何费用,未满一年离职时因扣除相关费用,将健康证退还当事人)。员工入职时需缴纳服装保证金(在员工第一次领取工资时进行扣除,员工在离职时交还工装时进行退还,如有破损则视情况进行扣除相应费用)。

  二、试用期

  员工入职前7天为双向选择试用时间,在这期间离职公司将不发放任何费用。试用合格者将7天试用期计入当月考勤并发放工资。

  三、工作时间及排班排休

  工作班次分为客房、总台、餐厅、卖场等多个班次,参考各部门相关规定。公司实行提前排班排休,员工应严格按照排班排休表格执行。有特殊原因需调整班次或休息时需请示上级,在征的同意后方可进行调整。

  四、岗位变更

  根据工作需要和结合员工个人表现,公司有权对员工岗位进行内部调整。

  五、规章制度

  员工应严格遵守考勤制度、仪容仪表规定、卫生标准、宿舍管理制度及奖惩制度等。以公示制度为准则。如有违反,将严格按各项制度规范进行处理。

  六、工资结算及发放

  工资结算日期为每月1日至月末最后一天。由每月10日统一进行发放。

  七、员工离职

  员工离职需提前30日提交书面申请,经公司批准后方可离职(最迟不超过一月)。如员工自动离职,公司将不予以发放工资。员工离职时应做好交接工作、归还相应物品、填好离职手续表格。如出现以下情况公司有权解除合同,不予以发放工资。

  1、不遵守劳动纪律,玩忽职守,严重违反规章制度(旷工3天以上、伪造病假、事假单、多次不服从安排等)

  2、服务态度恶劣、责任心不强、营私舞弊、给公司信誉带来严重影响者。

  3、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者。

  4、偷盗窃取公司、顾客、同事财物等行为。

  八、员工赔偿及扣款

  由员工所负责的财物(现金、酒水、餐用具、账目、设施设备等)出现损坏或遗失,致使公司造成损失,须由员工进行赔偿。

  向公司赊欠或借款的.金额应在当月工资进行扣除。

  九、安全责任

  1、员工在下班时间外出所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公司将不承担任何责任。

  2、员工所进行的所有违法乱纪行为,系个人行为。一切与公司无关。

  3、员工应妥善保管好自己财物,如因自身保管不利造成遗失等不安全事故,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4、员工在工作期间不按规定操作造成的不安全隐患、事故或人生伤亡事故等,责任由当事人承担。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公司有权要求当事人或其监护人进行赔偿。

  本人已详细阅读以上条款,同意并将严格执行以上条款。

  申明人:

  xx酒店

责任协议书7

  甲方:

  乙方:

  为了保证污水深度处理厂项目施工现场、办公区域、生活区域安全用电,避免用电安全事故的发生,甲方特制定如下安全用电条例,以供乙方用电时遵守执行。

  施工现场安全用电条例

  1严格执行电气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

  严格执行"三级配电二级保护"的用电安全规范。施工现场必须采用tn-s接零系统"即三相五线制"一定要落实到位。严格执行(一机、一闸、一漏、一箱)"四个一"规定。不符合用电安全规范、规定时,乙方不得擅自用电。

  发现电线断落在地上,不能直接用手去拣。派人看守,不让人、车靠近,特别是高压导线断落在地上时,应远离其米范围以外。通知电工或供电部门处理。

  对规定使用接地的用电机具的金属外壳要做好接地保护,不要忘记给三眼插座、插座盒安装接地线;不要随意将三眼插头改为两眼插头。

  不要乱拉乱接电线,不私自或让无资质的人员铺设电线和接装用电设备,安装、电动工具。

  在更换熔断丝、拆修用电设备、用电机具、电动工具或移动用电机具设备时必须切断电源,不要冒险带电操作。

  雷雨天在施工作业区人行走,不要用手触电杆及电杆拉线,以防触电。

  发现用电设备、用电机具、电动工具冒烟或闻到异味时,要迅速切断电源进行检查。

  漏电保护开关应安装在无腐蚀性气体、无爆炸危险品的场所,要定期对漏电保护开关进行灵敏性检验。

  生活区安全用电条例

  1超负荷用电,如用电负荷超过规定容量,应到用电管理部门申请增容;空调、烤箱等大容量用电设备应使用专用线路。

  2要选用合格的电器,不要贪便宜购买使用假冒伪劣电器、电线、线槽(管)、开关、插头、插座等。

  不准靠近或接触任何有电家电的带电部分,特别是黑白、彩色电视机的高压行输出部分,以免被电击伤。

  要选用与电线负荷相适应的熔断丝,不要任意加粗熔断丝,严禁用铜丝、铁丝、铝丝代替熔断丝。

  不用湿手、湿布擦带电的灯头、开关和插座等。

  要将电视机室外天线安装得牢固可靠,不要高出附近的避雷针或靠近高压线。

  晒衣架要与电力线保持安全距离,不要将晒衣竿搁在电线上。电加热设备上不能烘烤衣物

  电源开关外壳和电线绝缘有破损不完整或带电部分外露时,应立即找电工修好,否则不准使用。

  临时安全用电条例

  1临时用电的施工组织设计

  1临时用电设备在5台及5台以上或设备总容量在50kw及50kw以上者,应编制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

  临时用电设备在5台以下和设备总容量在50kw以下者,应制定安全用电技术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

  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的内容和步骤应包括:

  临时用电工程图纸必须单独绘制,并作为临时用电施工的依据。

  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必须由电气工程技术人员编制,技术负责人审核,经主管部门批准后实施。

  变更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时必须履行第条规定手续,并补充有关图纸资料。

  2专业人员

  1安装、维修或拆除临时用电工程,必须由电工完成。电工等级应同工程的难易程度和技术复杂性相适应。

  2各类用电人员应做到:

  1掌握安全用电基本知识和所用设备的性能;

  2使用设备前必须按规定穿戴和配备好相应的劳动防护用品,使用电工专用工具,并检查电气装置和保护设施是否完好。严禁设备带"病"运转;

  停用的设备必须拉闸断电,锁好开关箱,封挂标志牌。

  负责保护所用设备的负荷线、保护零线和开关箱。发现问题,及时报告解决;

  搬迁或移动用电设备,必须经电工切断电源并作妥善处理后进行。

  临时用电工程的定期检查时间:施工现场每月一次;检查时,应复查接地电阻值。

  检查工作应按分部、分项工程进行,对不安全因素,必须及时处理,并应履行复查验收手续。

  3焊接机械

  1焊接机械应放置在防雨和通风良好的地方。焊接现场不准堆放易燃易爆物品。交流弧焊机变压器的一次侧电源线长度应不大于5m,进线处必须设置防护罩。

  2使用焊接机械必须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对发电机式直流弧焊机的换向器,应经常检查和维护。

  3焊接机械的二次线宜采用yhs型橡皮护套铜芯多股软电缆。电缆的长度应不大于30m。

  手持式电动工具

  1一般场所使用手持式电动工具时,应装设额定动作电流不大于15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小于0s的漏电保护器。

  2露天、潮湿场所或在金属构架上操作时,使用手持式电动工具,必须装设防溅的漏电保护器。

  3手持电动工具的负荷线必须采用耐气候型的`橡皮护套铜芯软电缆,并不得有接头。

  4手持式电动工具的外壳、手柄、负荷线、插头、开关等必须完好无损,使用前必须作空载检查,运转正常方可使用。

  3临时照明器的选择应按下列环境条件确定:

  1正常湿度时,选用开启式照明器;

  2在潮湿或特别潮湿的场所,选用密闭型防水防尘照明器或配有防水灯头的开启式照明器;

  3含有大量尘埃但无爆炸和火灾危险的场所,采用防尘型照明器;

  4对有爆炸和火灾危险的场所,必须按危险场所等级选择相应的照明器;

  5在振动较大的场所,选用防振型照明器;

  对有酸碱等强腐蚀的场所,采用耐酸碱型照明器。

  一般场所宜选用额定电压为220v的照明器。对下列特殊场所应使用安全电压照明器:

  1在潮湿和易触及带电体场所的照明电源电压不得大于24v。

  2在特别潮湿的场所、导电良好的地面、锅炉或金属容器内工作的照明电源电压不得大于12v。

  使用行灯应符合下列要求:

  1电源电压不超过36v;

  2灯体与手柄应坚固、绝缘良好并耐热耐潮湿;

  3灯头与灯体结合牢固,灯头无开关;

  4灯泡外部有金属保护网;

  5金属网、反光罩、悬吊挂钩固定在灯具的绝缘部位上。

  应急处置触电事故

  电流对人体的损伤主要是电热所致的灼伤和强烈的肌肉痉挛,这会影响到呼吸中枢及心脏,引起呼吸抑制或心跳骤停,严重电击伤可致残,甚至直接危及生命。

  1要使触电者迅速脱离电源,应立即拉下电源开关或拔掉电源插头,若无法及时找到或断开电源时,可用干燥的竹竿、木棒等绝缘物挑开电线。

  2将脱离电源的触电者迅速移至通风干燥处仰卧,将其上衣和裤带放松,观察触电者有无呼吸,摸一摸颈动脉有无搏动。

  3施行急救。若触电者呼吸及心跳均停止时,应在做人工呼吸的同时实施心肺复苏抢救,另要及时打电话呼叫救护车。

  4尽快送往医院,途中应继续施救。

  用电安全事故责任划定协议

  1甲方职权范围

  1甲方只负责施工现场西北侧总控制配电箱安全供电管理工作。

  2乙方职权范围

  1乙方负责施工现场东侧电线杆电能控制范围内的用电安全管理工作。

  3安全事故责任

  2由于乙方用电技术、安全管理不到位、用电安全自我防范意识薄弱而导致人员触电伤亡、电气设备损坏等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

  由于乙方违反本协议《施工现场安全用电条例、生活区安全用电条例、临时安全用电条例》而导致人员触电伤亡、电气设备损坏等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

  甲方单位负责人: 乙方单位负责人:

  甲方安全管理员: 乙方安全管理员:

  签订时间: 签订时间:

责任协议书8

  为了xx年更好地贯彻执行区级公立医院改革各项医疗卫生工作方针、政策,深入开展创先争优工作,树立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宗旨,坚持医疗卫生工作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的方针,将“精诚关爱、传承创新”转化成老百姓看得见、摸得着的服务举措,实行“中医兴院,人才强院,依法治院,发展富院”为发展战略,以“二级甲等中医医院”为标尺,以医疗质量为核心,以中医优质护理为亮点,发挥中医特色,传承药王文化,确保医疗安全,全方位提升服务水平和医疗质量;艰苦创业、勤俭办院,最大限度地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的医疗保健需求,切实解决“看病贵、看病难”问题,促进医院持续、跨越、健康、科学发展,经医院与科室讨论意见一致,特签订如下目标责任书。双方保证共同遵守,贯彻执行。

  一、工作指标

  (一)医疗质量管理

  1.负责全院医疗质量、医疗安全的`监控、把关及不良事件情况收集整理上报。

  2.对在架病历、归档病历、门诊日志、处方每月进行一次评审考核。

  3.对医技科室的各种记录及报告单的填写、报送情况每月进行一次评审考核。

  4.每月进行医疗质量持续改进意见反馈。对每一份住院病历及时进行质量点评,结果及时反馈主管医生。

  5.每周组织召开科主任、护士长例会一次,讨论、分析医疗质控问题,并提出改进意见。每月召开全院科主任、护士长例会一次,讨论、分析医疗质控检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并提出改进意见。每季度在分管院长主持下召开一次医疗质量持续改进会议,讨论、分析医疗质控检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并提出改进意见。

  6.拟定在职医生的继续教育计划并组织落实,每年两次“三基三严”理论考试,组织技能操作培训和比赛且每年不少于两次,继续教育讲课每年不少于四次。

  7.每月参加临床科室大查房二次以上,每月组织完成业务院长大查房一次。

  8.接待外单位来院体检,协调各科体检工作,并及时安排分配体检工作量,做好体检报告、保密及体检其他各项工作。

  (二)科研教学

  1.组织、督促各科室完成学术论文撰写和科研课题任务、科内业务学习提高工作。

  2.组织完成每月一次院内学术活动(含院内继教课题)。安排完成全院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报名及各类学分的登记及购买等各项事宜。

  3.完成所有见习生、实习生、进修生的管理工作。

  4.按照院部统一安排有计划的选送优秀人员到上级医院进修学习,并做好进修表审查、报送及与进修人员协议签订。

  5.组织、完成对新分配人员的岗前培训,轮科安排。

  (三)其它工作

  1.按时拟定本科工作计划,按时完成半年及年终工作总结。

  2.做好医疗投诉、纠纷、事故的接待、记录,及时向业务院长汇报,并与相关科室联系、协商,尽快处理。

  3.每季度向卫生局及以上有关部门报送信息2条以上。

  4.完成院领导交办的其它任务。

  二、本目标责任书实施情况与年终奖及年度评选先进直接挂钩。

  孙思邈中医院xx年度科主任综合目标管理责任书充分体现精管细化理内涵,要求各位主任回去后仔细对照落实,细化各项指标。医院为更好地配合各临床科室,也将进一步改进考核办法,要求全院干部职工要紧密团结在以吕根兵院长、乔志宏副院长为核心的院领导班子周围,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相关部门查漏补缺,迅速落实整改。每月一次向科室提供相关数据和改进意见,指导科主任作出工作调整,从而使整个医院向着精细化管理的目标探索前进。

  目标责任人(签字):院长(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责任协议书9

  凿后浇带时跌落(注在开工时甲方多次警言注意安全)受伤后立即送入第六医治疗。医院诊断:本人要求一次性解决回家休闲,为妥善解决此次受伤事故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1、甲方宁波建设建筑劳动有限公司,乙方伤者号。

  2、在乙方签订本协议之前所有的医疗费、车旅费、护理费等费用共计肆万元,小写40000元,全是甲方付清,在协议签订之后乙方不得再以任何理由向甲方索要前期所发生的'任何费用。

  3、除上述费用,甲方再一次性补偿乙方人民币柒万元整(小写:70000.00元),作为终结处理乙方受伤的全部费用(其中包含乙方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后期手术费、后期医疗费、护理费、营养费、后续住院伙食补助金等等)一切所需费用;

  4、上述两项费用总计为壹拾壹万元整(小写:110000.00元),由甲方全部付清。甲乙双方签定本协议后,再无任何关系。同时乙方承诺不得再以任何形式、任何理由向甲方要求任何费用或承担任何责任;

  5、本协议为双方平等、自愿协商的结果,是双方真实意愿的表达,并且公平、合理;

  6、本协议内容甲乙双方已经全文阅读并完全理解,甲乙双方明白违反本协议所涉及的后果,甲乙双方对此协议处理结果完全满意;

  7、本协议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总包方执一份作为见证,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付款后即起法律效应;

  8、本协议为一次性终结处理协议,双方当事人应以此为据,全面切实履行协议,不得再以任何理由纠缠。乙方从今后身体或精神出现任何问题均与甲方无关。

  甲方确认签字:乙方确认签字:

  年月日乙方指印:

  20xx年12月xx日

  证明人签字证明:乙方身份证复印件

  20xx年12月xx日

责任协议书10

  甲方:

  乙方:(学员监护人)

  为了保证孩子在甲方学校学习过程中的安全,甲、乙双方各负其责,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1、甲方负责孩子在上课期间的安全。

  2、甲方要求班主任老师做到:准时上、下课;维持课堂良好秩序;确保课间休息安全。

  3、乙方负责孩子往返途中的.安全。

  4、早于上课之前20分钟,离校时间不得晚于下课之后20分钟。

  5、本协议有效期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至学员停止在甲方学习为止。

  6、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7、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8、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学员监护人):

  年 月 日

责任协议书11

  甲方:________________

  办公地址: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办公地址: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

  为了推动我国______项目体育运动的发展,增进运动技术的交流与合作,甲乙双方根据各自职能签署_____赛事承办协议。本协议中,甲方是组织实施______赛事的______运动管理中心,乙方是负责开发、推广和经营____赛事的承办机构。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就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定义

  1.1 中国________赛是指由国家体育总局____运动管理中心(甲方)主办,________体育比赛承办机构(乙方)承办的比赛;

  1.2 ________体育比赛承办机构(乙方):受国家体育总局________运动管理中心授权和委托,拥有中国________赛的独家承办权;

  1.3 中国________赛的比赛时间为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日,具体日期协商确定;

  1.4 中国________赛比赛地点为____省____市。

  第二条 甲方权利

  2.1 拥有______赛事的主办权、比赛场地部分广告权(见附件),全部电视转播权(具体转播细节与要求见附件);

  2.2 有权向乙方收取赛事承办费;

  2.3 赛事标志、会徽、吉祥物等设计所产生的著作权等权属归甲方所有;

  2.4 依照赛事要求,甲方有权负责组建由甲乙双方共同组成的赛事筹备执行机构,负责整个比赛活动的筹备、组织实施;

  2.5 根据赛事宣传及推广需要,甲方有权安排由甲乙双方共同组织和实施赛事新闻发布会,赛事开、闭幕式和站点欢迎仪式。

  第三条 甲方义务

  3.1 负责向国家有关部门、主管单位申办赛事的有关立项审批工作;

  3.2 负责整个赛事的组织、实施及救护工作,负责制定比赛规程和现场组织、管理工作;

  3.3 协调有关单位办理境外人员入境签证所需的正式邀请函件,以及参赛人员、比赛设备的入、出境手续;

  3.4 为整个竞赛工作提供所需的裁判、仲裁和技术人员以及所需的裁判设备;提供裁判、仲裁和技术人员在比赛期间的人身意外保险;但是整个比赛期间甲方邀请的裁判、仲裁、技术人员、官员的交通及食宿费、赛事津贴与补助等由乙方支付;

  3.5 及时向乙方提供赛事商务开发和宣传推广的正式委托函件;

  3.6 对乙方的商务开发及宣传工作进行协调和配合;

  3.7 根据赛事的组织和报名工作,甲方将负责召集或邀请________地区的选手组成____个代表队进行参赛。乙方支付____选手的训练费、交通费、赛事津贴和旅行补助。

  第四条 乙方权利

  4.1 拥有独家开展该项赛事的商务开发和宣传推广的权利;

  4.2 拥有部分广告权益,包括本站比赛的冠名权、场地部分广告权等和比赛全部门票收入;

  4.3 合作期满后,乙方拥有与甲方继续合作该项赛事的优先权;

  4.4 根据赛事宣传及推广需要,乙方有权安排由甲乙双方共同组织和实施赛事新闻发布会,赛事开、闭幕式和站点欢迎仪式。

  第五条 乙方义务

  5.1 负责竞赛组织工作、当地食宿接待以及赛前相关的推广活动并承担相关费用(具体要求见附件);

  5.2 须向甲方支付赛事权益转让费和其他相关费用,共计____元(支付方式见附件);

  5.3 负责向当地主管省体育局报批,得到认可后向当地政府、公安、消防、税务等相关部门申请举办比赛的所有手续,并承担费用;

  5.4 负责提供给甲方竞赛组织费,金额为_____元人民币,并按照双方协议的结算方式将该项资金及时支付给甲方,用于该项赛事的组织实施;

  5.5 负责该项赛事宣传品的制作和印刷工作,前期赛事图案设计由双方共同完成;

  5.6 邀请国内外和港澳台地区的主流电视媒体、平面媒体等单位记者对赛事进行全面报道并负责接待任务;

  5.7 负责参赛人员、裁判、官员等人员入住酒店的预订;

  5.8 乙方负责的竞赛组织工作、食宿交通接待工作、比赛期间的活动、赠票和证件的具体工作(见附件)。

  第六条 违约责任

  6.1 甲乙双方同意,未经时方书面允许,任何一方均不时外透露本协议和其他往来文件的内容,但为履行本协议或主张协议权利所需要的正当披露除外;违约方应向守约方赔偿由此造成的实际损失;

  6.2 甲乙双方应本着诚信的原则共同遵守本协议,认真履行各自应尽义务。任何一方如果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义务时,违约方应向守约方赔偿由此造成的实际损失;

  6.3 如因甲方原因,未能按本协议规定如期将运动队送达赛区,致使比赛未能如期举行,双方协商采取补救措施,如无法补救,甲方应向乙方赔偿由此造成的实际损失;

  6.4 如果乙方未能按本协议规定如期向甲方支付规定款项,超过付款期五日后,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乙方应向甲方赔偿由此造成的实际损失,同时甲方拥有另行安排此比赛的权利;

  6.5 在甲方履约的前提下,如果乙方未能按本协议规定如期举办比赛,乙方应承担责任,并向甲方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损失补偿金不少于本协议标的额的____%。同时甲方拥有另行安排此比赛的权利,并享有比赛的全部收益;

  6.6 本协议签订后,双方确定的比赛地点为____省____市,未经甲方书面允许,乙方不能自行更改比赛地点,否则视为乙方违约;

  6.7 在乙方承担的法律手续、政府批文、竞赛地点组织、广告发布、场馆协调、食宿接待、电视转播等义务中,如果乙方就某一项义务不能履行,乙方须事先以书面形式与甲方沟通,并得到甲方的书面签字认可。在未得到甲方书面认可的前提下,如果乙方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协议的应尽义务,甲方有权根据乙方不能履行义务的影响情况,选择不安排比赛队伍出场参赛,由此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七条 合作期限

  从本协议书签订之日起至____年该项赛事结束止。

  第八条 保证陈述

  双方互相陈述、保证和承诺如下:

  8.1 双方均具有完全的权利和法律权限或有效的授权签仃和履行本合同;

  8.2 本合同经双方签署,即依其中条款构成对双方合法、有效和有约束力的'责任,因为破产、清盘或其他影响债权人权利的法律对履行造成的影响除外。

  第九条 有效期和终止

  9.1 本合同自双方签署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合同终止或者双方权利义务均履行完毕之日(以较晚发生者为准);

  9.2 除了本合同中或根据法律规定的补救方法以外,在不影响提出终止的一方的其他法律权利的前提下,任何一方有权在出现下列情况时终止本合同,自另一方收到终止通知时生效:

  9.2.1 另一方在执行本合同条款时发生重大违约,而且在违约方收到违约通知的____天内未能纠正;或

  9.2.2 另一方在本合同中的任何陈述或保证被证明有重大的不正确或不准确。

  9.3 如乙方单方面终止本合同,则乙方仍须向甲方支付本合同约定的竞赛组织费。如甲方无故单方面终止本合同,则应将已收取的本合同约定的竞赛组织费返还给乙方;

  9.4 本合同因为在此所述的任何原因而终止,都不解除任何一方展行至终止日前的责任,或者是履行终止后仍然有效的条款的责任。

  第十条 遵守法律

  如果有合理的原因相信本合同的任何条款违反了国家或地方的法律法规,那么双方须及时修改本合同以遵守法律。但是如果修改令本合同丧失了其根本目的,那么将认同双方同意终止。如果本合同因本条而终止,款项应支付至终止日的履行程度。那些为将来而已支付的款项应按比例退还,除了明确规定在协议终止后仍然有效的条款以外,任何一方将不就本合同而负任何义务或责任。

  第十一条 不可抗力

  11.1 由于水灾、火灾、地震、罢工、劳工运动、疾病[包括传染性疾病(SARS)]或本届赛事比赛日程正式公布后政府部门颁布的命令等不可预见、无法避免和无法控制,不是由于一方的过失而引起的情况(不可抗力事件),致使无法履行或延迟履行本合同,遇有上述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不应被视为违约和应对另一方就无法履行或延迟履行负责,而且履行时间应相应延长;

  11.2 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须及时将不可抗力的性质、影响程度通知另一方并提供证据。如果不可抗力持续或累计超过一个月,双方在所有合理情况允许下为减轻影响或制定替代安排而进行真诚的协商。

  第十二条 争议的解决

  因本合同引起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均可选择以下争端解决机制:或

  12.1 提请北京仲裁委员会按照该会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12.2 诉至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

  第十三条 其他

  13.1 所有根据本合同要求和许可发出的通知都必须是书面的,在亲手送达或在以特快专递(需要有回执)发出三天后视为正式生效;

  13.2 本合同构成双方之间就本合同所述内容的全部理解,取代所有先前其他或同期的有关所述内容的协议;

  13.3 甲乙双方确认,在合作期间,一方可能得到另一方的保密资料。双方同意除非为了履行本合同而需要使用保密资料,双方将保护保密资料,只在履行本合同时对同样知道该等资料是保密资料并同意保密的人等披露保密资料。披露以所需知道的范围为限。保密责任不包括非经一方违反保密责任而已为公众所知或根据法律要求披露的资料,本合同终止之后保密责任继续有效;

  13.4 本合同未经双方同意并特别指明是对本合同的修改,以书面形式经双方授权代表签署,不得修改;

  13.5 一方未对另一方违反本合同条款行为或之后的违约行为作出反对或采取行动不得视为弃权。本合同中的权利和补救方式是累积性的,任一方行使一项权利或补救不排除或放弃其对其他权利和补救方式的行使;

  13.6 本合同中标题只为方便查阅,不构成本合同的实质内容;

  13.7 任何一方没有另一方的事先书面许可不得转让或授权本合同下的权利和/或责任。本合同和其中所有条款对双方有效,也对双方各自的继承和批准的转让人有效。在任何情况下,允许的转让都不能免除出让人的责任;

  13.8 本合同附件构成本合同的一部分,与合同条款同样有效,对合同双方构成约束力;

  13.9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份;

  13.10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甲方_________(公章) 乙方______(公章)

  代表_________(签字) 代表______(签字)

  电话: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年____月____日

责任协议书12

  所谓保证,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就保证责任承担形式,根据保证合同的约定或效力,分为三类:连带责任、代偿责任和赔偿责任。《担保法》第二章“保证”这一个章节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章“关于保证部分的解释”中,都比较明确的规定了免除保证责任的类型。现对现行法律、司法解释中有关免除保证责任的类型作一简单归纳,以期在实务操作中能有所帮助。

  一、法律禁止的保证人主体

  保证人应当是具备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是公民。保证人即使不具备完全代偿能力,仍然应以自己的财产承担保证责任。因此,下列几类社会组织作为保证人的主体资格是受到严格限制的,在大多数情况下以它们作为保证人可导致担保合同无效,这在实践中也较为常见。

  1、国家机关

  最高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06条第二款:“国家机关不能担任保证人”,《担保法》第八条也有近似的规定,但也有例外的情况,即“经国务院批准为使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经济组织贷款进行转贷的除外。”

  2、公益性的社会组织

  益性的社会组织是指主要向社会提供公共利益服务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等,如学校、幼儿园、医院等。《担保法》第九条规定了该类社会组织不得为保证人。立法宗旨是保障这些机构能为社会更有效地提供正常的公益服务,避免陷于困境,确保社会秩序稳定。需要说明的是,在实践中私立学校、私人诊所等非事业单位仍可以作为保证人。

  3、法人的分支机构或职能部门

  从《担保法》第29条规定来看,法人的分支机构、职能部门作保证,法人是否承担责任或承担多大责任,应该结合保证人是否经法人授权、是否超出授权范围以及债权人有无过错的各种因素综合分析来加以确认。银行等金融机构为他人提供保证时,保证合同效力的认定需要区别对待。对于中国人民银行及其支行和未经总行书面授权的各级商业银行对外提供保证,则该保证合同无效。但信用社以及其他金融机构对外所签订的保证合同应为有效。

  4、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与债权人所订的保证合同应认定为无效,《民法通则》第58条第一项对此有明确的规定。而根据《合同法》的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无权代理行为人和无处分权人与债权人所签订的保证合同则属于效力待定合同,分别须经法定代理人、被代理人和权利人的追认后才具有法律效力。

  二、保证人在意思表示不真实情况下实施的无效民事行为

  保证合同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民事法律行为应当具备法定的条件,对此,《民法通则》第55条作了具体规定。债权人、主债务人、保证人所实施的民事行为应当符合法定条件,如果出现《担保法》第30条规定的内容,则保证人可免除保证责任。

  1、主合同当事人恶意串通

  主合同当事人是债权人和主债务人,双方恶意串通,使保证人违背真实意思表示,保证合同当然无效,保证人不应当负保证责任。在司法实践中,借款合同的当事人出现上述情形较为常见,保证人被骗承担保证责任,损害了其合法权益。

  2、主合同债权人或债务人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

  前者规定于《担保法》第30条第二项,后者规定于最高院关于适用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40条,在这两种情况下,保证人是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提供保证的,因此保证合同无效,免除保证人的保证责任。

  3、以贷还贷的情况

  以往的观点认为“以贷还贷”是一种欺诈行为,保证人不应承担保证责任。最高院关于适用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39条在肯定上述观点的同时,明确在两种情况下保证人仍然应当承担保证责任:一是主合同当事人双方协议以新贷偿还旧贷,保证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二是新贷与旧贷系同一保证人。

  三、债权人与主债务人实施的行为而引起的

  在实践中,债权人与主债务人未经保证人同意而设立、变更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的合法行为所引起的法律后果,使保证人免除了保证责任。一般包括下列几种情况:

  1、主合同当事人变更主合同

  债权人与主债务人协议变更主合同内容的,应当取得保证人的书面同意,若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的,应视为成立了新的法律关系,从而解除了原来的保证合同,故免除了保证人保证责任。

  2、债权人许可主债务人转让债务

  保证人仅对主债务人负保证责任,因主债务人转让债务而经债权人同意,债权人与新的债务人确立债权债务的法律关系,保证人与债权人之间的保证合同自然解除,保证人也就免除了保证责任。但是,如果债权人只是许可债务人转让了部分债务的,保证人仍应当对未转让部分的债务承担保证责任。

  3、债权人依法将主债权转让给第三人

  债权人将主债权转让给第三人的,如果保证人与债权人已事先约定仅对特定的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或者禁止债权转让的,也就免除了保证人的保证责任。

  4、主合同无效

  主合同无效,保证合同作为从合同也应属无效,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但保证人明知主合同无效仍提供保证的,即保证人有过错的,应负赔偿责任。

  四、保证责任期间问题

  保证责任期间问题,《担保法》主要有以下两种类型。

  1、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责任期间

  合同中有约定保证人的保证责任期间,应从其约定。债权人在保证责任期间内未向保证人主张权利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2、保证合同中未约定保证责任期间

  《担保法》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对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情况下,对保证期间进行了规定,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债权人应当在此期间内向保证人主张权利、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否则,保证人免除了保证责任。

  五、催告权和追偿权的行使

  保证合同中没有约定保证责任期限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人如果在主合同履行期限届满后,书面要求债权人向主债务人提出诉讼上的请求,而债权人在收到保证人的书面请求后一个月内未行使诉讼请求权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该保证人的催告权出自最高法院《关于审理经济合同纠纷案件有关保证的若干问题的决定》第11条的`规定。

  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后,债权人未申报债权的,保证人可以参加破产财产分配,预先行使追偿权。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债务人破产,既未申报债权也未通知保证人,致使保证人不能预先行使追偿权的,保证人在该债权在破产程序中可能受偿的范围内免除保证责任。

  六、双重担保(既有保证又有抵押)

  债权人为确保债务届满后得以偿还,有时设置双重担保,针对保证合同中的保证人而言,往往遇有免除保证责任的可能。

  1、债权人放弃抵押物

  债权人放弃物的担保的,保证人在债权人放弃抵押物价值权利的范围内免除保证。

  2、保证人的抗辩权

  同一债权既有保证又有物的担保的,保证人对物的担保以外的债权承担保证责任。在司法实践中,此类保证人的保证责任是代偿责任,先清偿抵押物,不足部分债务由保证人承担,否则,保证人有权拒绝履行债务,实际上此类情形往往最终免除了保证责任。

  3、债权人怠于行使担保物权

  债权人在主合同履行期届满后怠于行使担保物权,致使担保物的价值减少或者毁损、灭失的,视为债权人放弃部分或者全部物的担保。保证人在债权人放弃权利的范围内减轻或者免除保证责任。

  七、主合同属刑事犯罪案件

  主合同系刑事犯罪案件,主合同的标的物实质上是赃款或赃物,属刑事犯罪案件中的追赃问题,保证人不该承担赃款或赃物的保证责任,故免除了保证责任。

  保证人:

  年 月 日

责任协议书13

  为确保项目部车辆道路交通安全,预防交通事故发生,本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加强每个驾驶员遵纪守法自觉性,确保交通绝对安全,特与我项目部驾驶员(凡持驾照者)签订如下交通安全协议书:

  一、驾驶员认真执行公司规章制度,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机动车驾驶员文明守则》等交通规则,树立安全第一思想,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二、坚决杜绝驾驶员行车过程中出现超载、超员和超速现象,服从交警部门管理。

  三、驾驶过程中要做到礼让三先(先让、先慢、先停),谨慎驾驶,避免开违章车、赌气车、疲劳车、英雄车。

  四、严禁工作时间饮酒;不得酒后驾车,一经发现,立即开除。

  五、不得开与证驾不符的车辆。

  六、爱护车辆,坚持定期检查制度,做好出车“三检(出车前、出车中、收车后)、四勤”(勤检查、勤保养、勤紧固、勤润滑),坚决杜绝病车行驶,确保行车安全。

  七、大雪大雾等恶劣天气,原则上不得擅自出车,特殊情况,经领导审批后,方可出行。

  八、因公外出长时间用车者,每天必须向项目部调度报告行车状况,做到本人不违法,确保单位不违法超标。如发生严重违法和责任事故,公司视情况严肃处理。

  九、不得擅自将车辆交由非驾驶员驾驶(含车辆外借),如发生一切交通事故,由本车驾驶员与肇事车驾驶员全权承担一切后果。

  项目部盖章:XX

  驾驶员签字:XX

  项目经理签字:XX

  XXXX年XX月XX日

责任协议书14

  甲方(发包方):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舟山分公司 乙方(承包方): 岱山分公司

  根据中电信浙〔20xx〕227号《关于推进维护单元划小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中国电信舟山分公司能耗属地化管理的实际情况,决定全面实施以区域团队为主体的划小承包责任制。

  通过划小承包,制定相应降本增效的考核内容和激励措施,激发各区域生产、办公人员的内生动力;通过建立内部激励机制,实现成本最小化,效益最大化。

  1. 甲方同意乙方在承包区域内开展相关能耗设备的管控。

  2. 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的标准、工作模式等(具体根据《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舟山分公司能耗划小承包实施方案(试行稿)》)要求开展的各项工作,同时必须接受甲方的`指导、监督及考核。

  3. 承包期限:本合同有效期为一年,自20xx年1月1日起至20xx年12月31日止。

  4. 承包目标:岱山分公司总电耗 319.5 万千瓦时。

  5. 按照本协议规定的各项原则所订立的附属协议文件(《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舟山分公司能耗划小承包实施方案(试行稿)》和能耗划小承包指标),均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经双方协议一致,可以更改,修订或补充协议。所有更改、修订或补充须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书面签署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6. 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7. 甲方同意乙方在承包区域内开展相关能耗设备的管控。

  8. 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的标准、工作模式等(具体根据《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舟山分公司能耗划小承包实施方案(试行稿)》)要求开展的各项工作,同时必须接受甲方的指导、监督及考核。

  9. 承包期限:本合同有效期为一年,自20xx年1月1日起至20xx年12月31日止。

  10.承包目标:岱山分公司通信大楼总电耗 80.3 万千瓦时。

  11.按照本协议规定的各项原则所订立的附属协议文件(《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舟山分公司能耗划小承包实施方案(试行稿)》和能耗划小承包指标),均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经双方协议一致,可以更改,修订或补充协议。所有更改、修订或补充须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书面签署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12.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舟山分公司

  乙方: (盖章)(盖章)

  甲方代表:

  签订日期:

  (签字)签订日期:

  (签字)乙方代表:

责任协议书15

  第一条 施工现场应围挡整齐,沿街及重要部位须按建设单位要求设置,并保证安全美观,施工标语内容须征得建设单位认可;现场布局合理整洁,无杂草、积水、异味,场内道路必须进行硬化并保证畅通;各种材料应堆放整齐,施工垃圾须定点堆放,及时清运,严禁在施工现场以外堆放材料、垃圾。

  第二条 施工现场布局及工序安排应考虑噪声、照明控制,严格按照北京市有关规定执行,避免扰民;施工现场必须设置专用厕所,并有专人管理,严禁随意大小便;生活、生产废水及施工降水未处理合格,不得排入北航下水;不得破坏树木、绿地;土方外运过程,严格按程序操作,不得在校内外遗洒,同时应有避免扬尘的措施。

  第三条 外地施工人员必须办理相关证件,禁止非施工单位人员在工地留宿,施工现场禁止聚众打牌、饮酒闹事、传阅淫秽物品;禁止施工人员在非施工区随意走动,严禁和学生、教职工发生冲突。

  第四条 施工车辆进出北航时注意校园交通安全,必须缓速行驶,大型机械进出场应提前和建设单位协商,避开校园交通高峰期,必须封路施工时,须征得建设单位同意,并在路口设置明显的提示标志。

  第五条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必须符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固定式配电箱应设置围栏并有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严禁非专业人员接拆电线,防止发生触电事故,严禁使用电炉子等妨碍现场安全的用电设备。

  第六条 现场消火栓及其他消防器材配备齐全、位置合理,应有明显的警示标志,严禁挪用,保证消防道路畅通;施工现场严禁吸烟,剧毒、易燃易爆物品及施工动火必须有专人负责管理。

  第七条 现场施工人员须统一着装、佩带胸卡,严禁闲杂人员进入施工现场;进入施工现场必须佩带安全帽(红色为业主专用颜色),高空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严禁工人酒后上岗,严禁攀爬脚手架,高处作业严禁向下抛掷物品。

  第八条 脚手架搭设、基坑支护及塔吊、升降梯等大型机械安装必须有上级主管安全部门审批的施工方案,各种施工机械的合格证、检测证及安全防护装置齐全,杜绝发生高空坠物、土方坍塌等一切施工安全事故。

  第九条 工人食堂必须干净整洁,无蝇无鼠,操作人员证件齐全,认真执行食品卫生安全的'有关规定,严防工人食物中毒;施工人员宿舍要求卫生整洁,严禁随意拉扯电线,冬季取暖严防工人煤气中毒。

  第十条 施工单位现场应有专门负责安全、文明施工的管理人员,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对建设单位提出的其他有关安全、文明施工等方面问题必须积极配合,认真履行。

  建设单位:_____规建处 施工单位:___________

  签字:_______________ 签字:_______________

  盖章:_______________ 盖章: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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