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城》读后感

时间:2023-02-05 09:12:14 心得体会 我要投稿

《围城》读后感14篇

  当细细品完一本名著后,相信大家的收获肯定不少,这时就有必须要写一篇读后感了!想必许多人都在为如何写好读后感而烦恼吧,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围城》读后感,欢迎阅读与收藏。

《围城》读后感14篇

  《围城》读后感 篇1

  “结婚仿佛金漆的鸟笼,笼子外面的鸟想住进去,笼内的鸟想飞出来;所以结而离,离而结,没有了局。”

  ——《围城》

  《围城》是钱钟书唯一的一篇长篇小说,是一篇经典的文学作品。带着敬仰的心态读完了《围城》和一些学者的评论,更觉这部著作的非凡文学魅力和哲学思考。感慨可谓颇多。

  简单的故事情节就是:在中国新旧社会交替的背景下,知识分子方鸿渐不断的追求恋爱并走向失败的过程。文中不乏精彩幽默讽刺的笔法。正如作者在序中写到:“在这本书里,我想写现代中国某一部分社会,某一类人物”。作者有简单的故事讲述了当时的社会面貌,而其中所蕴含的深刻哲理,依然应验在现代人的生活层面里。

  首先,我们从《围城》可以感受到社会是一个多么复杂的东西。

  读完《围城》给人的一种感觉是,整部小说描绘的社会中根本就没有正派中人,不过短暂出场的唐晓芙除外。其中有慵懒作风、虚浮的留学生们,哗众取宠的哲学家诸慎明,虚伪下流的李梅亭,善于作态的诗人董斜川……甚至主人公方鸿渐也是一个懦弱无能的知识分子形象。看似繁华却空虚的大城市,闭塞肮脏的小乡镇,腐败的教育界和混乱的文坛,虚伪的、低贱的、肮脏的、庸俗的、惺惺作态的……各种情景,各色人物,都活生生的展示在我们面前,浮华的背后总会给我们带来淡淡的悲哀。很明显这种社会给人一种混乱和黑暗无法生存下去的感觉。那么,围城中的社会与我们所在的社会对比如何呢?繁华的都市总是人来人往,车水马龙,川流不息,在我们眼前是这样,在电视里也是这样,毫无差别。这一切给人的感觉是社会很简单,然而我们只看到了生活表面的假象。

  平静的湖面下总有暗流涌动,真理的发现总需要贴身体会。现在看看我们周围的人群,有几个你认为是善良且正派的人呢?都市是更繁华了,但是却依然虚空,官场依然腐败,潜规则依然盛行,金钱永远至上……生活中处处充满着明争暗斗。这所有的一切正如一团团的乌云笼罩着我们的天空……对比的结果是社会的生活复杂的本质是一样的'。

  社会的复杂的是实实在在存在的,在平静的校园里可能还感觉不到真实而复杂的社会,但生活会在合适的时间,合适的地点为我们上这堂课。

  然后,《围城》告诉我们了生活本身是一个悲剧。

  在恋爱和婚姻的“围城”中,主人公方鸿渐先后遇到鲍小姐,苏文纨,唐晓芙,孙柔嘉等并与她们发生了一段感情纠葛。仿佛印证了“自古多情空余恨”这句话,方鸿渐不断的渴望摆脱“围城”,然而冲出这个之后又发现陷入另一个“围城”,永远找不到理想的境地,永远在渴望与失望中辗转。在小说结尾那个古老的挂钟钟声突然的敲响似乎宣告了方鸿渐这一悲剧的结束,但有似乎预示着新的悲剧的开始。给读者的感觉是小说继续写下去,依然是个悲剧。在围城中有这么一段写到,驴子望着眼前的萝卜,以为再走一步就可以吃到,于是一步接着一步往前赶。人何尝不也是一样,总是幻想下一步就可以到达理想的地方,而其实下一步并不是理想的所在,于是又把希望寄托在下一次。而那希望就如同驴子眼前的萝卜一样可望而不可即,就这样被命运牵着鼻子走,永无止境。

  我们再回头看看我们的生活,升学、考试、工作…难道不是一座座围城吗?在这些围城中,我们每个人都努力挣扎着摆脱,好不容易冲出了一个,很快又陷入另一个,好像围绕着一个固定的程序运行着。我们追求自由,却发现越来越不自由;我们渴望美好的生活,却永远生活的不美好。就像那句话说的:生活是一张茶几,上面摆满了“杯具”。

  总而言之,给人的感觉就是,人生是一座座围城,引导着人们不断追求,不断落寞,辗转不定。

  最后,《围城》也告诉我们生存的哲理。

  “尽管每个人都是荒谬世界中痛苦而孤独的人,但个人不是任凭摆布和无能为力的。每个人都有独立意志,能够通过行为选择走自己的路,把握自己的命运,创造自己的未来。”

  《围城》读后感 篇2

  我曾梦想过:在一个阳光明媚的早晨,牵着最爱的人,在亲友的祝福的目光中,一步步走进婚姻的殿堂,我望着心爱的人,他也望着我,眉眼间充满着无限的柔情和幸福,一句“我愿意”,从此走上了幸福的生活。可梦终究是梦,有人计算过,我们这一生中遇到真爱的概率大概是四万分之一,和相爱的人执手到老的现实比率太小。在青春年少时曾和自己学生时代的恋人不知许下多少诺言,从高中到大学甚至到职场,整个漫长的青春都和他牵扯不断,以至于都成为了自己身体里不可或缺的部分,最后终抵不过一句好聚好散。《致青春》里阮莞和赵世永便是典型的例子,最后阮莞却嫁给了一个刚认识不久的男人。不经意间诺言全变成了谎言。为什么我们生活在一个连交朋友都需要看兴趣爱好、性格三观的时代,对婚姻的态度却是随意的惊人?我们在爱情里随意挥霍,却在婚姻上偷工减料,实属可悲可叹。

  终其原因,不外是两大原因。一是:大多数时候,我们结婚的目的不是因为爱情走到这步,而是我们需要一个人,需要一个人帮我们完成人生清单,需要一个人在我们老的时候陪伴在病房,不至于奋斗终生到头却是一堆白骨无人知。二是:我们无法像张曼玉、李冰冰那样单身,因为我们没有她们那样傲人的事业,没有足够的钱,无法为老去的身体买单。没有资本去抵抗那些外在逼婚的.压力,即使有人反抗了,依旧逃脱不出结婚的命运。

  试问:在女强人越来越多的这个时代,如果社会的宽容度再大一点,社会的压力再小一点,结婚的人会不会减少?

  正值考试季, 我有一个小比喻,说:婚姻像一场我们必须参加的考试,而且是一道连线题,能够选择的就那么几个,它不像爱情是个简答题,任我们自由发挥。于是啊,有人早交了答案。有人却在拖拖拉拉临到交卷时间快到了,看到周围的人越来越少,场外交卷的人在不断的催促。于是赶紧连蒙带猜,乱画几笔,慌张交卷。走出考场后,还不忘唏嘘:总算写完了。至于结果如何只把它交给命运。当然,也有极个别压根就没来考试的异己。没参加考试的人,终究还是逃脱不了再补考的命运。

  我们都是普罗大众,所以必须选择普通人的生活,和一个人捆绑在一起,签订婚姻这个协议,互相喂养,生儿育女,为了那么几十年的老有所依,为了那十几年的风烛残年,我们付出我们人生中一大半的时光,这样的代价未免也太过沉重了。《围城》文中说:“婚姻是被围困的城堡,城外的人想冲出去,城里的人想逃出去”。我并没有想冲进去的冲动,因为我深知婚姻是承诺,是恩情,进入了婚姻爱情便不复存在,它需要两个人的坚持,更需要懂得爱是什么!爱情的爱应该是名词,是大爱,是想对方过得好,尊重对方的选择,而不是动词之爱,动词之爱只是想占有,暂时的需要,一但不再需要,爱会立即消失,这种爱是自私的,是利己的,在爱而不得的时候会转化为怨甚至是恨。在还不懂爱的年纪,我又如何给爱人婚姻的生生承诺!只有懂了名词之爱,才会实现儒家所说的齐家,家是基础。

  因此,无论对待爱情或是婚姻,应保持一种理性的态度,对于爱情无需寻找,要等。沈从文说过“我知道你会来,所以我等”。我认为棋逢对手,势均力敌的爱情才会长久稳固,不主动也不被动,既不受伤害也不伤害人,并且你想要的是一个苹果,而他也恰巧能给你一个苹果,而不是给你一车香蕉。你是什么人便会遇到什么人,你若是厉害的棋手,懂得明哲保身,便也能遇到一个势均力敌的人,这完全取决于你在未来的日子里怎么去做。记住:一个人的日子能活色生香,两个人的世界才能相得益彰。

  《围城》读后感 篇3

  很多读者都会认为《围城》是作者钱钟书的自传,他们都试图从《围城》中探寻钱老的人生之路。

  杨绛先生对此作出了回应。

  虽然《围城》刻画的并非完全真人真事,但在读者心《围城》早已经成为钱老所生活时代的缩影。

  《围城》到底是何深意,不同的人对此有不同的见解,而我也有些浅薄的理解,我片面的认为,钱老的一部《围城》就是他所熟悉的时代,熟悉的地方,熟悉的社会阶级的风土人情,这份意境钱老只愿将其围于自己的内心,对于这份感情,他又是看得异常珍贵,所以钱老将这份感情围于“城市”在这座城市中,钱老并不希望只有美存在,或许他所希望的是能真正的保留这份“美”。

  这样的理解,我本来是根据钱老写《围城》时的北京和几首叫《古意》的诗体会出来的,所以我谓之片面见解。

  《围城》中的人物颇多,虽然大都都是作者捏造出来的,但那栩栩如生的人物形象仍另我们折服。

  方鸿渐是小说的核心人物,他志大才疏,总是吹牛不打草稿,钱老总是从他的心中看事品人,让读者在正确认识方鸿渐的同时,也能看到那个社会的龌龊,当我们对方鸿渐产生怜悯之心时,也为那样的社会找出了一点善意。

  方鸿渐的父亲或许是作者最难描绘的一个人物吧,据杨绛先生说,此人与钱老父亲确实有几分相象,更有几分象钱老的叔父。

  对于这样一个封建家长形象,钱老淋漓尽致的表现出他的.严厉,又从侧面刻画了一个慈父的形象。

  而方鸿渐却也真的糟蹋了父亲这份真切的爱。

  孙柔嘉是个在性格上与方鸿渐极其对立的人,她虽不是美女,也毫无兴趣爱好,但她受过高等教育,民主心理很是严重,她与方鸿渐的喜结良缘成了她最大的成功,也成了她最大的失败。

  就是这样一个无所事事的女子便成了《围城》中最为失败的女子。

  而她恰好嫁予方鸿渐,俗话说的好:“一个成功的男人背后定有一个伟大的女性”,所以说方鸿渐的失败好象是命中注定的,方鸿渐对她的忌惮,即使我们产生怜悯之心,又更加的瞧不起方鸿渐。

  在方鸿渐心里,除了妻子孙柔嘉,鲍小姐与苏小姐也占了一席之地,据杨绛先生说,方鸿渐受了鲍小姐的引诱,而鲍鱼之肆是臭的,所以那位小姐姓鲍,正因为这样,鲍小姐在读者心理并非是个完美的女子,苏小姐的才华横溢更是为自己的不完美压了轴。

  我以为《围城》真的不是个完美“伊甸园”。

  《围城》中的人物很多,从他(她)们的人生历程和结局来看,没有一个人能称得上是成功人士。

  我在品读《围城》的同时,也“看”到了现实生活,寻找着理想未来。

  我猛地屏住呼吸,因为我感到周围的空气中弥漫着缕缕惆怅。

  “心如红杏专春闹,眼似黄梅诈雨晴”明知钱老只是为了寄托当时羁居沦陷区的怅惘情绪,而偏偏想到的是十多年的学习生活,这十多年的学习生活不正符合这句诗的意境吗?忐忑不安十几年,即将迎来的就是美好的明天。

  钱老与十七岁的我比起来有着更丰富的人生阅历,而我,只能把钱老的话引入我的生活,去诠释那只属于我自己的见解,不符之处,当然多如繁星了。

  钱老所描绘的社会是不能让广大人民群众所接受的。

  毕竟世道在发展,社会在进步,如今的中国社会已是一片欣欣向荣的景象。

  20xx年的中国迎来了世界瞩目的奥林匹克运动会,这场国际盛会正预示着我们伟大的祖国繁荣富强。

  当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奏响时,当那首《我和你》在我们耳边响起时,当那20xx张笑脸伴着动人的音乐呈现在我们眼前时,当李宁点燃主火炬时,我真想唱起那句“我和你,心连心,相聚在北京”。

  是的,当今世界从来没有象今天这样需要理解,包容和合作,让我们一同宏扬奥林匹克精神,共创世界美好未来。

  《围城》读后感 篇4

  才明白什么是缘分,读现代小说《围城》有感800字。之前看《围城》初章时并不觉得有啥意思,本意欲删,好在坚持,这一坚持,就慢慢地有如磁铁的正负极一般被吸引了。所以说坚持是一好事,会让你有意想不到的收获。如果说刚开始是喜欢,那现在就是介于喜欢和爱之间。今天刚看完了这本书,直至几秒前,还是越来越深,无法自拔的状态,而现在已经遂渐清醒。所以时间就是最好的解药,不过也可能是我中毒不深。

  不说题外话,先来解释下这个书名吧。“围城,城外的人想要进去,城里的人想要出去,婚姻也罢、事业也罢,人生的欲望大都如此。”正如这书名,充满文学,而又富有哲理。它即是言情小说,又是文学小说,还是哲学小说,更是讽刺小说。

  书中几处精华:

  一,方老(方鸿渐的父亲)曾对儿子(方鸿渐)说过一句话:“嫁女必须胜吾家,娶妇必须不若吾家。”作为当时吸收了外国先进思想的钱钟书先生(此书作者),肯定是要对此唾之以鼻的,讽刺方老先生的愚腐封建思想。(啊,我也成批判对象了,其实我还是很认同这句话的。备注一下,这句话是引用先人的话,非钱钟书之亲口。)

  二,“天下有2种人。譬如有一串葡萄在手,一种人挑最好的先吃,另一种人把最好的留到最后吃(引自外国文学)。”书中说:“照例第一种人应该乐观,因为他每吃一棵葡萄都是剩余中最好的,另一种人应该悲观,因为他每吃一棵都是剩余中最坏的。不过事实上适得其反,缘故是第二种人还留有希望,而第一种人只有回忆。”这就是学文学哲理的,能把人忽悠了都不自知。真不愧为当世才子。到现在才知道,原来我也是乐观的人哪!

  (钱钟书,生于1910年-卒于1998年。19岁考入清华大学外文系。入校不久就名震校园,不仅因为他数学只考了15分,更主要的'是他的国文、英文水平高到让同学拜服的地步,其中英文更是获得满分,于1929年被清华大学外文系录取,读后感《读现代小说《围城》有感800字》。到清华后他的志愿是:横扫清华图书馆。他的中文造诣很深,又精于哲学及心理学,终日博览中西新旧书籍。还在大学期间建立了比较文化和比较文学观念,知识结构正式形成。因出众的才华受到罗家伦、吴宓、叶公超等人的欣赏,被看作文学天才。)

  当时看完这本书时,只觉得叹息。这是一部悲剧,我相信同看这书的人,无不对书中的人物表示同情、怜悯。我想这样的悲剧故事肯定在现实生活中已经被不停翻拍了。(这些问题都是真实存在的。同时也感叹钱钟书先生对生活如此看透,他是怎么写出这书的?)

  恋爱是两个人的事,而结婚却是两个家庭的事。婚姻正是因为掺杂了太多东西,所以变质了。柴米油盐醋,人情世故礼物,无一不煽风点火。也正如书中所言,刚开始恋爱的两人,总是收敛着性子,表现自己好的方面,而把坏的方面掩藏起来,恋爱使人盲目。等到结婚了,彼此双方都毫无顾忌地放开性子了。都说婚姻是相互包容的,这样背道而驰,岂有不分裂的道理?

  喜欢结尾,不是因为喜欢悲剧,只是太多的喜剧结尾让人麻木,偶尔来下悲剧,换换鲜。现在在看电视剧版的《围城》,哈哈。说实在的,还是小说写得好。电视剧,呵呵,这太老了,1990年,我刚好出生啊,画面不太高清啊。

  我们常说,人即要有外在美,又要有内在美,那《围城》就是内外兼修。言语幽默而不失优美(也有人说书中话语刻薄),冷嘲暗带热讽(用现在的话,骂人不带脏字)。向已逝的钱钟书老先生致敬!师范子弟,一向羡慕。

  书中某几处,还是觉得暗淡无光(赴湖南那段),是其不足,但仍不影响其价值。至少这是我看过的书中,最好的一本(是最好,不是最好看。这两者完全不同)。这书的命运也很坎坷,好在后来文化自由畅通,得以重见天日。希望有更多的人来看这书!绝好推荐!国学经典。

  《围城》读后感 篇5

  说到《围城》,不免要笑,这大概是学校布置的而我唯一能看下去的课外书了,且边看边伴随着笑声连连。我有感,跟同桌发表议论说,这钱钟书怎么那么刻薄啊,估计连张爱玲看了他也要惭愧了。结果同桌倒一本正经地分析道,此二人的刻薄根本是全然不同的。张大才女是自己就经历了情场挫折,心冷,两片薄唇也就更冷了,不免毒辣得直要将这人情世故剜了个尽,还得留着抹隔岸观火、高姿态的淡笑,以标志她老人家之旗帜分明。而钱钟书,本人就是个彻头彻尾的书呆子,一般这种看似木讷的人,反而能于不动声色之间,把你说哪句话、干哪件事之间潜意识转过的念头,不仅从大脑皮层里挖出,且剖析个一干二净,叫你自个儿既是自惭形秽,又暗自纳罕:这本来要带到坟墓里的念想呢,怎么就给他知道了呢?

  话是妙论,当下抚掌。我说不错不错,看不出来你小子也竟有毒舌的资质了。他窃喜,当着我只是呵呵呵呵。其实所谓毒舌,一言概之,一针见血罢了。能用一个字就能把对方气得流鼻血,且听着温文尔雅与肉体恋爱毫无关联的人,远比啰里啰嗦长篇大论却抓不住半个重点的强得多。杀人不见血,剑下一点红,这才是境界了。故而说,写这般繁复的读后感,倒不比直接在书的扉页大笔一挥“某某在此留名”来得扼要。当然,话虽如此,作业还是要写的,下面就来说各个具体人物。

  方鸿渐。窃以为杨绛女士在后记里透露的资料很对,他的原型约莫就是钱钟书大人。自然杨女士很狡猾地用“如果这个男孩肯说他就是赵辛楣,那么钱钟书也会说‘我就是方鸿渐’”这一语遮蔽过了。总感觉像对唐晓芙一般,作者对他,是隐含着某些偏爱和包容的。就像他本人的目光正透过这虚拟的人物含嘲带讽地窥看世界而已。连方自身诸如懦弱之类的缺点,也几乎可以看作是文人必不可少的自嘲。然而说句真话,我并不讨厌他,甚至是带着某种意义上的同情的。这倒跟批评家们的态度有所相悖。要知道这帮人一贯是根据什么中心思想啦、积极意义啦,来取决自身好恶的。在我看来,他只是个凡人,和《雷雨》里的周萍、或大名鼎鼎的张无忌一样的凡人,甚或还可算是个聪明知趣的人物。即使是买“克莱登大学”的文凭,或失业后被孙柔嘉女士骂作“***”(懦夫),也是可以理解的嘛。人非圣贤,孰能无过呢。但渐渐地,渐渐地,请你回味,这理解就让人陡地心惊:方鸿渐,何尝不是自己的写照?我们都是在这般的对他人锱铢必究、对自己选择原宥之间,浑浑噩噩地混到了现在。蓦然讥笑中就掺了某种悲凉。

  再说方大主角的三位女朋友(不必说,孙小姐已经成他的妻子了)。同学都说最喜欢的莫过于唐晓芙,我也是。她灵俏,聪明,适度的表面的天真,和伶俐的口齿,最关键的是:她是方始终都没有得到的那个女人(他一度得到过苏小姐的心灵,而孙柔嘉得到了他)。而我却觉得一个细节是唐小姐尤为真实的:她明明不曾爱过方鸿渐,可当他和她分手的时候犹是恋恋不舍的。很难想象如果方鸿渐在当时回过头跟她痴缠呢?说不定就成事。呵,再聪明的女人,还是贪婪的啊。明知不是自己的茶,碰到面前也难免半推半就地小啜一口。

  苏文纨也很有趣。注意,我说的是有趣,而不是可爱。大约看过了书的.女人都怕像她,可实际上却又不知不觉做成了她。我有一同学,就说她和初中时语文女老师神似,听了就笑,细想那细框眼镜、那苍白肤色,那清秀但似硬头钢笔勾勒出来的轮廓,尤其是那种新潮洋派林黛玉而矫情处犹有胜之的风格,何处不是相似的。想想就差忍住了没对那位同学(她是女生)补上一句:你还是少说别人,提放着自己哪天也变成那样吧。这不是刻薄,真的。她那恨不得方鸿渐、赵辛楣,都扑在她石榴裙下(当然,苏小姐是不穿这样俗艳的裙子的)的心理,和全天下女人,何尝不是一样的呢?然而苏文纨不也是从另一个侧面,反映出方鸿渐被一个女人暗恋时内心既是暗爽、又故作流水无情的真实自我。大抵在恋爱一事上,不论男女内心的贪婪和表面的做作程度都是一样的。想想,可笑,可叹,可悲。

  《围城》读后感 篇6

  说到《围城》,看过的朋友第一反映,就会联想到封面的一句话:“围在城里的人想逃出来,城外的人想冲进去,对婚姻也罢,职业也罢,人生的愿望大都如此。”这句话之所以成为这本书的封面,是因为在它内涵的道理。而这句话,就是这本书的主意精所在。“逃”和“冲”这两个字,就会不自觉地联想到生活……

  相信很多人最初都跟我一样,在看到前100页的时候,感觉看不懂,用了很多好像、好比、活像这样比喻的词和句子,看起来很累,没多大兴趣,不明白这本书怎么就值得很多人的推荐。带着好奇,带着一些推荐人的读后感,即使有种被剧透的感觉,但我相信,每个人对文字所表达出来的情感是不一样的,自己对故事、情节、对话、语气等等所感觉出来是不一样的,所表达的方式也是不一样的。带着自我,就看到了大结局,结果发现后面的情节,后面的一些话,真的很应景、很精彩。初看时,只是停留在封面的表面,再看时,似乎懂得。初听不识曲中意,再听已是曲中人,于是,就有了接下来的介绍和读后感……

  生活,就像围城,像方鸿渐那样,都是城中人。方鸿渐缺乏信念,随波逐流,工作也好,爱情也罢,都不如愿。他了解自己,却又无法直面自己。

  方鸿渐一生中邂逅了四个女人:鲍小姐、苏文纨、唐晓芙、孙柔嘉。当读到方鸿渐和孙柔嘉仓促订婚时,我才明白:如果说鲍小姐是当初不顾一切任性冲动爱上的初恋;苏文纨就是暗恋自己却又不得的人;那么唐晓芙则是理想型,是内心真正所爱;孙柔嘉便是最后将将就就匆忙结成的伴侣。不禁唏嘘:人呐,历经太多,最终拜下阵来,不知道爱是什么了。曾经,他清楚地知道自己不爱苏文纨,不爱她的孤傲,不爱她的偏执,不爱她故耍心计,她的一切,都不爱。他爱唐晓芙的美丽,爱她的温婉、伶俐、真挚。而对于孙柔嘉,方鸿渐理所当然认为自己是爱她的,自己会为了她吃醋,对,因为爱她所以吃醋,一定是这样,他心想。出于爱,应该订婚,接下来理所当然要结婚,即使在婚后方鸿渐仍然想不明白失败婚姻的源头。

  再看方鸿渐求职之路,留洋归来,再有点金银行老丈人的登报宣扬,“方博士”名声大噪。但不管从方鸿渐之前在一所学校的'演讲的谈吐,还是在三闾大学的授课,都可以看出方鸿渐其实只是空有留学名头,并无真才实学,书中也并未清楚交代他留学到底所学什么,连文凭也是买的。在方鸿渐求职过程中有一个穿针引线作用的人便是辛楣,两人曾是敌对状态,后在苏文纨结婚后释怀,成为好友关系。方鸿渐的工作都是辛楣介绍的,就这样被无形牵引。介绍去三闾大学做副教授,他去;婚后介绍去新闻社做事,他去;他和孙柔嘉闹掰告诉他重庆可能为他谋得一职位,他去。他似乎毫无主见,也身如浮萍,哪里顺水,便漂向哪里。他不知道自己想要的是什么,亦或是在经历世间种种变得不知道自己想要什么。那就工作吧,钱总是要赚的,生活还得继续,没有钱哪里都行不通,他可能这样想。

  书中,方鸿渐仿佛是社会中一个悲剧人物,婚姻和职业诸多不顺。附录中杨绛先生曾提到:方鸿渐取材于两个人,一个志大才疏、满腹牢骚;一个狂妄自大、自吹自唱。社会中这种性格的人不少,难道这样性格的人就注定失败吗?我自认没任何能力却也满腹牢骚,在读完书时,我曾幻想自己就是书中的方鸿渐,想得发了神。我幻想自己以后的生活:职业上磕磕绊绊,勉强混得一口饭碗;经历情场后,最终按父母意愿介绍找个人勉强生活,为柴米油盐所奔波,为闲人所事所劳累。我很不快乐,却又依旧每天忙碌,只为生活。这些都不是我想要的,这些幻想看起来令人绝望又可怕。

  可是,有些幻想生来就背负着成为现实的可能。我们得时刻警钟长鸣,时刻问自己:自己想要的是什么?自己想要什么样的生活?不能因为是世界这个样子,就迫使自己也是这个样子,最终妥协。我想,这便是围城困不住的人吧。与君共勉。

  我承诺:我是在读了全书之后,认真写下的感悟,不一定精彩,期待您的批评指正。

  《围城》读后感 篇7

  《围城》一书当中作者以两个亲戚的形象为原型:一个志大才疏,常满腹牢骚;一个狂妄自大,常自吹自唱。在此基础上再加上自己的经历,构造了小说的主人公方鸿渐。但有趣的事,作者的经历由于方鸿渐的经历大不相同:同是留学,但方鸿渐却是在国外聊以度日,最后弄了个假的文凭,回国后还要被人嘲笑;回到上海后,未婚妻已经去世了,要住在岳父家里,在岳父的银行谋事,寄人篱下;爱情来了,但去得也像来时那样迅速,仿佛一切都只是一场梦;偶然中和辛楣成了患难之交,到了三闾大学后却又要分道扬镳;难得的婚姻在回到上海又有遭遇失败,一切都好像没有了终点。

  对于方鸿渐而言,经历过的苦与累,别人对他的嘲讽与怠慢,都磨光了他刚留学归来时的才气。在与唐小姐还没有开始便结束的.恋爱中,鸿渐受尽了失恋的折磨,同时也让他看清了周经理两夫妻的小人之心:一边说着鸿渐是个不可多得的好女婿,若是将来鸿渐结婚了,一定要让那女孩做自己的干女儿,在知道鸿渐恋爱后,对鸿渐的态度却变得越来越差,似乎鸿渐对不住他们已死的女儿。如此态度上的变化,难怪最后会闹翻。当鸿渐收到三闾大学的电报后,即准备动身到三闾大学任职教授,路上与赵辛楣成了莫逆之交,揭示了他人生中的另一半——孙柔嘉。即使在三闾大学的生活并不愉快,也在那里与辛楣分道扬镳,最后回到上海更是受尽了气,与柔嘉的婚姻生活也不尽人意,但这就是围城,一切都在重复着,没有结束的一天。

  对于方鸿渐,我佩服他的才气,小说的上半部分中充分显露了他的口才和余人打交道时的圆滑。后来的生活遭遇使他受尽委屈,本应是左右逢源的留洋学生,却被生活逼的脾气暴躁,也已收回了自己的婚姻与事业,令人可悲可叹。

  苏小姐可以说是一位巾帼英雄,若是说鸿渐的学位是可以乱真金的黄铜,那么苏小姐的学位就是24K的足金。无论是修养还是学识,这位苏小姐在小说的前半部分都代表了男人心目中理想的形象,有学问,家世好,人长得也漂亮,就是年纪大了点。

  苏小姐喜欢鸿渐,这从一开始就表现出来了。她不喜欢看见鸿渐老是和同船的鲍小姐在一起,在鸿渐与鲍小姐在一起时她对鸿渐是冷淡的,等到鲍小姐在香港一下船,她便与鸿渐变得友好,事事为鸿渐着想。小说中有这样一段描写:“明天,他替苏小姐搬帆布椅子,有了些力,衬衫上迸脱两个钮子,苏小姐笑他‘小胖子’叫他回头把衬衫换下来交给他顶钮子。”

  回到上海后两人便分道扬镳,过了好久才再次来往。当鸿渐主动去拜访苏小姐的时候,苏小姐对她的态度异常冷淡,那一次鸿渐碰到了苏小姐当时的未婚夫赵辛楣。苏小姐在辛楣面前说鸿渐的好话,惹得辛楣嫉妒,从此两人便结下了梁子。鸿渐也在那里认识了苏小姐的表妹——唐晓芙,这个令他爱的痛苦的女人。后来的一段日子里,苏小姐与鸿渐的来往愈来愈频繁,终于有一天,苏小姐向鸿渐表明了爱意。鸿渐当时傻了眼,好久才恢复过来。隔天他在寄去的信里表明了决绝之意。苏小姐心灰意冷,与曹元朗结了婚。一年后,他们在香港再次相遇,苏小姐已变成了势利之人。

  苏小姐纵使学位高,家世好,但她身上却有女人普遍拥有的嫉妒心理。在她与鸿渐来往时,她也千方百计阻止自己的表妹与鸿渐见面。在鸿渐向她表明自己已经心有所属时,她又到晓芙那里抹黑鸿渐,最终致使两人的恋情告终。加了一个自己不喜欢的人,在一个充斥著名利的世界中生存,使她变得势利,也看不起人。苏文执也是可怜,自己的人生在她的嫉妒心和欲望的驱使下扭曲变形,也不只是活该还是可悲。

  《围城》读后感 篇8

  初识《围城》,是在八十年代末,只是听说那句“城外的人想冲进去,城里的人想逃出来——说结婚。这十分经典且很有嚼头的话给了新婚的我徒增了许多恐惧。心中就有了向往,想看一看书中的观点,但终没能如愿。又过了几年我却看到了我的偶像陈道明主演的同题电视剧。活灵活现的演技令我无比佩服,然终不过瘾,想读一读原作的念头越发强烈。后来借助旗图书馆的朋友几经周折,终于一气呵成完成了夙愿。这种读书的念头犹如作品的经历一样坎坎坷坷。那个时候正是我痴迷武功,大看而特看金庸、古龙、梁羽生的时候。但得到这本书后就闭门谢客,日日苦读起来。也许真的是“书非借不能读也”。一本好书也好,一部电视剧也好,在你未开始的时候总像是一段未开始的旅程,如果没有剧透的话只能是随意随性罢了。但在一知半解之后对于好的作品会越发的渴求。在开读《围城》之时,只想知道书写了婚姻中怎样的困局。这半年在虫友的影响下又读了一遍原著,深感二十岁的《围城》,和知天命的《围城》果不相同。

  方鸿渐——懦弱而虚荣。做事不踏实。悲剧的性格决定了悲剧的人生。总之是个令人同情的人物。当今社会上也能找到他的影子。鲍小姐:方鸿渐的第一个女朋友,在回国的船上认识的,热恋之后又把方鸿渐甩了。这纯粹是游戏人生那伙的女人。苏文纨:迷恋于方,方却无动于衷。兀自的自作多情了一回。唐晓芙:方鸿渐曾经一见倾心的姑娘,天真,不世故,博学,优雅,大方又充满女性美,机灵不失庄重。这应该是很多男人梦寐以求的佳偶吧,可是还是没能和方鸿渐修成正果。孙柔嘉:方鸿渐本来对孙小姐印象非常非常之好的,她是一个很文静的知识女性,虽不貌美但很有心计,最终方鸿渐还是和她步入殿堂,可结婚后他们意见分歧不断地产生冲突。最后还是以离婚而告终。和唐晓芙热恋的那短短的日子,方鸿渐还是真切感受到的幸福啊,这也是方鸿渐人生中唯一过的一段舒心日子。如果他们俩真的结合在一起,他们会幸福吗?鲍小姐的引诱、苏文纨的追求、唐晓芙的垂青和孙柔嘉的费尽心机,人生中受别人和命运的摆布,几乎没有一件事顺了自己的意愿。他的人生就是一次旅行,扑面而来的风景让你流连忘返,但最终发现这些美景都不是你想要的。也许人总是喜欢和陌生的人在一起才有快感,才有刺激。似乎这是人类的共性。对外界一些不太熟悉的人和物往往会心生爱慕。波涛汹涌澎湃之后,又会没有了情趣或是心生厌倦。最终兵分两路。再美丽的花都会有枯萎的时候。所以说“婚姻是爱情的坟墓”这句话还是有一定道理的。那么爱情如何才能保鲜?我认为:做好自己!无论是方鸿渐还是他身边错综复杂的`女人们。进取!永远不要原地踏步。永远不要停下进取的脚步。思想是没有声音的语言。用漂亮服饰包裹起来的外表,只会使眼前一亮,真正让人心生敬爱的,是拥有一个用知识武装起来的大脑。通过读书使自己逐渐丰盈起来,这样才会创造一个又一个鲜活闪亮的自己,不会让人产生审美疲劳。久之,其内涵使你气质非凡,达到“腹有诗书气自华”效果。既然冲进了城里就要把这座城建设的富丽堂皇,到处弥漫着芝兰的书香。所以今看《围城》绝不是“城外的人想冲进去,城里的人想逃出来”那样简单啦。婚姻,一直都是个沉重的话题。它担负着家庭、社会的多重责任。好好经营她,才能达到“相看两不厌”的的佳境!“不管你跟谁结婚,结婚以后,你总发现你娶的不是原来的人”。方鸿渐以这样的观念经营婚姻,注定他和谁生活在一起都不会是幸福的!曾无比的喜欢鲁迅的辛辣。像是锋利无比的匕首,一触见血,给人一种鲜血淋漓的痛快;再看钱钟书的书,好比是尖尖的长针,乍看之下,对患部似乎没什么用,但像针灸似地对准医疗部位刺下,刺得深,刺得透,一疼之后便觉得舒畅无比,让人被刺得心服口服。掩上书卷,自然对这位大家佩服的五体投地。

  《围城》读后感 篇9

  《围城》故事叙述的是清醒的,是具有现代意识的知识分子在特定环境下不断遭受命运与精神挫折的过程。

  读《围城》,它没有宣扬什么“大道理”,仅仅依靠读者的思想见仁见智。所谓“一千个读者,就有一千个哈姆雷特”。我们也可以说:“一千个读者,就有一千个方鸿渐”,“一千个读者,就有一千种对《围城》的理解”。

  忠爱《围城》,不只是感于故事本身所设计的爱情,更多方面的还是一些比喻手法和一些经典的具有讽刺意味的语句。同时,还有对本书人物本身特点的鲜明程度的描写。

  首先,贯穿全文看,讲的是“城里的人想出来,城外的人想进去,都是一些个不满现状的人与事。”

  再从人物出发,最吸引人们眼球的是方鸿渐,以此人作为点全面扩张,慢慢形成线转而成面。反面来看,他又是一个多余的人,真正精神迷失者。为何如此说呢?这是由他个人的形象、气质、文化、生活导致的——有着子虚乌有的文凭,是善良、聪明却毫无勇气的懦夫,缺乏挑战环境的勇气以及极差的适应环境的能力。有这样经典的描述——赵辛眉评价说:“你不讨厌,可是却全无用处。”

  喜欢此书,同样也因为作者钱钟书说:“在这本书里,我想写现代中国某一部分的社会,某一类人物,写这类人我没忘记他们是人类,只是人类,具有无毛两足动物的基本根性。”

  可见钱钟书创造首先追求的是立足于自己的体验,他要写的是他的眼前的中国。《围城》不拘泥于对具体人事或社会现象、社会文明的批判。他将文中的每个人物、情节从侧面表现的淋漓尽致。从婚姻、文凭、职业、生活等各个方面刻画人心的变化多端与勾心斗角。

  重要的,也是本人最喜欢的一点是:故事中运用的比喻相当经典,这也是《围城》让人爱不释手的重要原因。司马长风先生在他的《中国新文学史》中把《围城》说成一部“地地道道是一部爱情小说”,这也是《围城》中确实揭示了的独特的爱情哲理;但也不仅仅如此,谈《围城》特有的比喻让《围城》显示出学者小说特有的渊博、机智和幽默。

  比喻性吸引我,便是作者常常能在别人看不到联系地方将两个看似无关的相似之处点出,却又在点出之后让读者醍醐灌顶,大呼贴切。比如,他说“方鸿渐感受到两方面夹攻,才知道留学文凭的重要。这一张文凭仿佛有着亚当、夏娃下身那片树叶的功用,可以遮羞包丑……,自己没有文凭,好像精神上赤条条的,没有包裹!”一张文凭不易让人们联想到亚当、夏娃用来遮羞的树叶,但作者联想到了而且用的.极为贴切。点出两个毫无关系的事物之间极为相似的地方——这便是《围城》的高明之处。

  再如,方鸿渐失恋的感觉的描述,其喻体创造出了诗的意境。写方鸿渐思念唐晓芙是这样比喻的“譬如黑暗里两条船相应擦过,一个在船上瞥见对面船舱的灯光里正是自己梦寐不忘的脸,没来得及叫唤,彼此间距远了,这一刹那的接近,反见得窥隔的渺茫。”这种清晰而又模糊,确切而又不可琢磨的,属于人心里的感觉中的“模糊地带”,极为容易被忽略掉,或是只是感觉到却难以用词语接近,处于“潜意识”的感觉。

  通过这种“诗代散文”的叙述放大,得到清晰而又独特表达——这当属于《围城》中正真具有“审美”意味比喻,与那些“审丑”式比喻一起分布于《围城》比喻序列的两极。

  与此同时,全文不失讽刺的点缀,脍炙人口。在此与大家分享两句:

  1、不受教育的人,因为不识字,上人的当;受教育的人,因为识字,上印刷品的当。

  2、不幸的是,科学家跟科学大不相同,科学家像酒,愈老愈可贵,而科学像女人,老了便不值钱了。其实还有很多的犀利语言,在此就不一一列举了。

  读《围城》很有感觉,一遍遍的读感触更是愈发的不同。从文章中读出自己的感受,有了与作者有一点点相戚戚的感觉。当然,更令人欣喜的也只是自己内心仅有的与他人不同的见解罢了。

  《围城》读后感 篇10

  钱钟书先生的《围城》,不大厚,却也读了些许日子。在这本书中,钱钟书先生描述的是1937年左右中国的场景,但在这本书中,我没有看见先生像一些作家以战争失去为切入口,也不以一些大家善于描写许多宏大的场面来揭示一个时代的没落。在这本书中,钟书先生用一个人一群人作为切入点,用幽默的语调揭露了民国时期封建思想与崇洋思想中西盲目结合带了的弊端,揭示了一个世纪转型的挣扎与呻吟。

  书名《围城》似来自苏小姐的话:“不说是鸟笼,说是被围困的城堡。城外的人想冲进去,城里的人想逃出来。”围城,围城,不过围的是人心。人心不羁则围城无畔,而谁又能如此。

  书中褚慎明讲:“不管它鸟笼罢,围城罢,想我这样一切超脱的人是不怕围困的。”可我们皆知这位褚先生囿于名利,困于虚妄。

  生活本就是一座围城,人们似乎也永远也逃不尽那无穷的羁绊,陷入一座座围城。

  感情是一座围城,走出了鲍小姐的风情,却又逐渐迎来了苏小姐的温言软语,唐小姐的机智可爱。方渐鸿在这一座座城中夹缝求生,苦不堪言。曾以婚姻为美,可当与孙柔嘉结合,却又困于琐事,责任,情感。事业也是一座围城,三闾书院中,我们可以窥得一角。尔虞我诈,争名夺利,正像描述文中高松年的言语:他没演话剧,是话剧的不幸,而是演员们的大幸。人们带着面具面对世界,带久了,粘连在脸上,再难拿下。方家父母也是一座围城,城里框着自家的儿女与他人。掌城的是封建与落后二者。“嫁女必须胜吾家,娶妇必须不若吾家。”由此观之。你踏出一座城,却又入了另一座城。出了三闾书院,又面临着社会的强迫,父母的封建思想,家庭的责任,一座座城。看似潇洒的赵辛楣却也逃不出婚姻的城。城外的人想进去,城里的人想出来,真实如斯。书外的人观书里城城矗立,自觉逍遥,但书外的人同样深陷围城。真实的社会更是如此。职场,情场上的勾心斗角比之《围城》更为激烈,凶狠。艺术源于生活却又高于生活,如此皆然。

  书中主人公方渐鸿游手好闲,认为博士头衔毫无作用,可为了哄住父亲与老丈人,买了个博士文凭。“这张文凭,仿佛有亚当夏娃下身那片树叶的作用,可以遮羞包丑,小小的一方纸能把一个人的空疏,寡陋,愚笨都掩盖起来。自己没有文凭,好像精神上赤条条的,没有包裹。”由此看见中外碰撞中对于西洋文化的推崇和对一纸证书的过于追求。20世纪初,为了挽救腐朽的国家,很多国内知识分子主张引进西方的.思想来促进中国的变革。可在本书中我们可以看见很多人对此句的错误认识。张先生一口中洋混杂的言语使我们啼笑皆非,引的是个旧俗未见精妙的思想。同时讲洋话的张先生,却在上海打仗最紧急时,在家念咒。张先生的妻子也信佛,天天念十遍“白衣观世音咒”渴求借此来保佑中国军人打胜仗。腐朽仍在当时大多数中国人骨子里蔓延。

  在人类的历史上,有些人是通透的,他们看穿一个时代背后的真实与虚妄。他们仿佛是一种强大特异的生命,有着无穷无尽的创造。在昏暗的世界里如惊天霹雳他们在这大时代里,既嘲讽他人,又嘲讽自己,是探求,是佯狂,是迷茫,他们生的一对利眼,一双利耳,去混沌,去描摹。钟先生也不外乎于此。

  “大家一拥而上,那股蛮劲儿证明中国大有冲锋敢死之士,只没上前线去。”

  “因为其他科目早已洋气扑鼻,只有国文好像是国货土产,还需要外国招牌,方可维持地位,正像中国官吏,商人在本国剥削来的,要换外汇,才能保持国币的原来价格。”

  这里之摘了一小部分,却已间的一个时代的混沌。

  话至这里,也只有以钱钟书先生在本书的最后一句作结。

  “这个时代落伍的计时机无意中包涵对人生的讽刺和感伤,深于一切语言,一切啼笑。”

  《围城》读后感 篇11

  “当、当、当……”已是深夜班10点了,轻轻合上《围城》的最后一页,内心很平静,夜已悄悄地爬满整个天空。方鸿渐原先是有梦想的,正如我们的每一个人一般,年少轻狂的我们,按捺不住热血的沸腾,无法向一切已墨守成规的事物妥协。

  我们总相信我们的人生只有我们能驾驭。于是鸿渐乘上开往法国的航班,开向自认为的一片新天地。十四岁的时候,我信心满满的,只差没有报告天下,凭海为证,大言不惭地说有一天自我会如何如何。那时候总是很单纯的,没有意识地去做许多事。

  没有职责的包袱,不懂世间的复杂,指天夸耀自我的伟大,却在深夜独自嘤嘤哭泣,很脆弱的。其实这是每一个孩子都会犯上一回的狂病,但这又何尝不是一回人生的轰裂呢?几年后,二十七岁的鸿渐踏上了他的返程之旅,带着一张作假的文凭,心里是满满的内疚。

  二十七岁的他仍会天真地想起严父,慈母的失望。仿佛当他多少年前踏上甲板的那一刻,人生的锁链断了一般,几年的巴黎生活只是一场华丽的美梦,终有醒来的那一刻。鸿渐意识到了,当他意识到红海早过了时,他就觉悟的认识,他并不能够完全挣脱那条无形的链子。只但是三年后,当我应对满地的落叶,我再也没有多少伤感之情;当我再也不会为漫天的雪花而欢欣鼓舞时,我已记不清多少年前说过了什么。不是因为时光很久,只是发现那些誓言很飘渺。过去也试着去实践,但当我发现要用一生去允诺时,我放下了。少了年少时的傲气和心无旁骛的毅力,取而代之的是种顾虑,一种对现实的认识,不知是那位学者曾说过,孩子出生时都有他的角,死去时却是一枚鹅卵石。

  鸿渐的身边曾留有过鲍小姐的鲍肆之臭,也曾吸引过苏小姐的文质之香,鸿渐也曾为搏唐小姐的回眸一笑而努力过,但无论是哪一种,他都未好好抓住,任由最后一缕轻烟从指尖划过,没有勇气跨出最后一步,鸿渐学会了妥协。在经过三闾大学一行后,他才真正意识到人世险恶。鸿渐有点累了,于是他选取躺在孙小姐这张柔顺的躺椅上休息一下。父母亲的生活,我一向是不甚赞同的。没有“非你不娶,非你不嫁”的感情,没有“执子之手,与子偕老”的柔情,有的只是永远为琐事忙碌的身影和时常为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争吵的声音。

  我一向很不孝地疑惑这样的两个人为什么会如此甘心地被对方牵绊着自我的后半生呢?平静的海面往往酝酿着巨大的风暴,鸿渐同柔嘉平淡的婚姻也有了一触即发的`危机。鸿渐觉得自我很无能,总认为自我是一场杯具的主角,他要发泄,既然不能对外人那就只能对自我的妻子出气。

  柔嘉也不是好欺负的人,两人之间的矛盾因为更多人的参与而显得不可收拾,鸿渐看着空空的小屋陷入了沉思。葬礼上,奶奶一向都在流泪,看着与她相伴四十多年的爷爷消失在殡仪馆最后一道门后,最后一滴泪也悄无生息地落地。一向不明白在爷爷去世许多年后,奶奶口中批评着种种不是与眼中流露出的无限依恋竟是如此和谐,和谐地让人辛酸,让人猜不透。就如《围城》中所讲“年龄是个自然里程中无法超越的事实。”凡事一经隔膜,咫尺皆若天涯,又更何况是城里城外呢?后记:那只祖传的老钟从容自在地打起来,仿佛积蓄了半天的时光,等夜深人静,搬出来一一细数“当当当……”响了六下。六点种是五个钟头以前,那时候鸿渐在回家的路上,蓄心要对柔嘉好,劝她别再为昨日的时闹得夫妇不欢;那时候柔嘉在家里等鸿渐回家来吃晚饭,期望他会同姑母和好到她厂里做事。这个时光落伍的记时器无意中对人生包涵的讽刺和感伤深于一切语言,一切啼笑。“十一点了”我想“也该睡了”掩上日记本,掩上门,让室外的黑色也浸染入这一室之中。

  《围城》读后感 篇12

  “这本书里,我想写现代中国某一部分社会、某一类人物。写这类人,我没忘记他们是人类,只是人类,具有无毛两足动物的基本根性。” ——钱钟书

  “名著”两个字,托现代语文教育无孔不入的福,已经写作“名著”,读作“无聊”。

  多有趣的小说一旦“功德圆满”成为名著,都像被裹胸缠足,活活把麻辣鸡包装成容嬷嬷——大名鼎鼎,可再也没有谁有兴趣脱它的衣服去看内容。

  最开始对《围城》感兴趣,是因为朋友分手后提到了烟吻。

  她哭着说钱钟书骗人,说她试过了那样根本点不起来烟。

  至于一只烟究竟能不能点燃另一只烟这件事我倒是不太想知道。但是看完书后我觉得如果钱钟书生活在现代,可能会成为《吐槽大会》热门嘉宾,尤其在犀利的男女话题这方面,他可比杨笠敢说多了。她像真理,因为真理……是赤裸裸的

  他用方鸿渐和赵辛楣的视角评价女人,又通过他们的心理剖析男人。

  然后谈婚姻,谈求而不得,谈鸡毛蒜皮。

  他能把人逗得哈哈大笑,但是字里行间似乎总是悲观,极尽讽刺世道,百态,和总是跃跃欲试去犯贱的人心。

  而且男人女人,嘲讽得一视同仁,极端男权女权来了也挑不出错——毕竟作者针对的是所有人类,调笑得从来不分敌我。

  方鸿渐是所谓的男主角,他资质平平但运气好,借着未来岳父的光出国留学,日夜努力玩乐,终于不负所望,没能拿到毕业证,这几年彻底白玩,身体力行地做到了“挥一挥衣袖,不带走外国的一片云彩”。

  只要肯思考,办法总比问题多。面对着投资以后期待回报(方鸿渐镀金的学位证)的岳父,鸿渐脑筋一转,花钱买了个假学位回来忽悠人……回来应急。

  此前他一直嫌未婚妻丑,不愿娶又不能自主。进退两难之际,未婚妻善解人意的在他回国之前自己死了。

  这下好了,既能花(未来)岳父的钱,还免于娶他那东施无盐一样的'女儿,还能免费住在他家,挑剔一下他给自己找的这份工作。

  实打实做到了软饭硬吃。

  他是个一无是处的草包吗?不,他诡异的非常有魅力,鲍小姐,苏小姐,唐小姐,孙小姐,眼瞎的女生各个都或多或少地喜欢他。

  作者私心不想把唐小姐嫁给他,最后不幸地便宜了孙小姐,赢得名为方鸿渐的结婚礼包。

  赵辛楣这样的真·有才学抱负的前同情(同时喜欢一个女生的情敌,类似词语包括“同学”“同事”),愿意和他做朋友,并且每次看他们俩说话就像看一场脱口秀或者一场相声表演,聊天吐槽刻薄幽默,像是离散多年的半条毒舌终于等到了另一半。

  浅薄归纳的话,鸿渐长得帅,有点小聪明,不烦人,即使他毫无用处。

  他像冰,阳光下闪闪发亮,路过的人惊讶于那瞬间的美,没看到最后地面上融化的那滩泥水痕迹。

  他像十块钱的钻石,漂亮但廉价。

  他像所有初看美好而内里总有破落的事物。

  他像“人”,像作者说的,他真的在写这一类“人”。

  无能又不全是,不思进取,又不满现状;自尊心有时极强,有时候无影无踪;有观点,又总是自以为是;对朋友不错,但是需要日日夜夜的长时间相处的爱人,才能发现这个人有多么不是东西。

  偶尔又是个东西。

  有时候觉得方鸿渐真实的烦人,作者用他们把所有时而冒出不甚光彩的龌龊念头都抖在阳光下。

  方鸿渐的,苏文纨的,赵辛楣的,孙柔嘉的,你的我的他的。

  杨绛说钱钟书“痴”,但大家都能看出来,其实在变着法夸他可爱。

  事实上他拥有爱情,但他说婚姻像围城。

  再仔细想想,“围城”这个比喻适用面太广,有什么不像围城呢?

  外面的人想进来,里面的人想出去,大抵人性如此。

  PS:像白云喜欢赵忠祥那样,我十分喜欢赵辛楣

  《围城》读后感 篇13

  读完《围城》,感触颇深,钱钟书十分诚实地刻画了那个年代的一些事。

  这本书讲了抗战时期关于一个留学生回国后的一些事。方鸿渐真是个凄惨的人物。但也许这就是当时社会的普遍现象吧。围城这个书名很妙,非常含蓄的概括了全书的主旨内容。

  仔细品味会发现书中有三道围城,爱情的纠葛是一道围城,学校里的明争暗斗是围城,家庭的婆媳之争是一道围城。其实生活本身就是一道围城,夹杂着城内的喜怒哀乐,一个城围住了我们整个人。

  书中的几个主要人物无不为围城所困扰,方鸿渐身处爱情的围城,事业的围城,家庭的围城,怯懦的他最终重重围城之间一事无成。赵辛楣最终也没逃脱婚姻的围城,和一个并不爱的女孩子结婚生子,苏文纨自始至终也没走出爱情的围城,最终堕落,身上原有的才气全无。看到这里,我们不禁心寒,围城这么可怕吗?几个留学生竟为此葬送一生。

  其实围城并不可怕,只是如何看待这个围城,身处围城中,为何总想冲出这个围城,最终不是撞得头破血流,退回去就是冲到另一个围城之中,又饱受纠葛,其实我们的`生活就是一个大围城,包含很多小围城,围城中总有不如意,我们并不是总要去逃避,而应该适应这个围城,在围城中逐渐建立自己高大房屋,不要总好高骛远,不断地换城,总以为世外桃源就在城外。其实不然。审视这个世界,围城处处存在。

  眼看21世纪,围城依然存在,我们看待围城依然要有正确的眼光,除非围城中乌烟瘴气,实在无法生存,否则就不要不停的出城进城直到最后精疲力尽,而流浪街头。

  《围城》是钱钟书先生一生中唯一的一部长篇小说,堪称中国近、当代小说中的经典之作,这是一部读来如嚼橄榄回味无穷的奇书。在妙趣横生、妙喻迭出的幽默外表下,深藏着令过来人低徊轻叹、令少不更事者然若失。因此,它是一部以看似超然的调侃语调述说人生无奈的笑面悲剧。

  确实,我们的生活中“围城”随处可见。不仅仅是恋爱婚姻、工作事业,还有学习生活、交友处世,无一不有一个“城”把我们“围”着。“围城”被围困的城堡,城外的人想冲进去,城里的人想逃出来。

  作者用幽默的语言、深刻的哲理、巧妙的比喻,站在一定高度俯看人生,批判了人性的丑恶、虚荣。如:“夜仿佛纸浸了油,变成半透明体了,它给太阳拥抱住了,分不出身来,也许是给太阳陶醉了,所以夕照晚霞隐褪后的夜色也带着酡红”、“孙太太眼睛红肿,眼眶似乎饱和着眼泪,像夏天早晨花瓣上的露水,手指那么轻轻一碰就会掉下来”、“苏小姐双颊涂的淡胭脂下面忽然晕出红来,像纸上沁的油渍,顷刻布到满脸,腼腆得迷人”。又如:“我们一天要想到不知多少人,亲戚、朋友、仇人,以及不相干的见过面的人。人事太忙了,不许我们全神贯注,无间断地怀念一个人。我们一生对于最亲爱的人的想念,加起来恐怕不到一点钟,此外不过是念头在他身上瞥过,想到而已”、“一个人的缺点正像猴子的尾巴,猴子蹲在地面的时候尾巴是看不见的,直到他向树上爬,就把后部供大众瞻仰,可是这红臀长尾巴本来就有,并非地位爬高了的新标识”。这些语句给我留下了非常深刻的印象,时而让人忍俊不禁,时而又想像着作者所描述的情景,给人深深的同感,仿佛身临其境、如见其人。

  作者把人性的虚荣讽刺得淋漓尽致。对于大学教授,他们借着兵灾来吹嘘:汪处厚得意地宣扬他南京的房子;陆子潇流露出战前有两三个女人抢着嫁他;李梅亭在上海补筑洋房;方鸿渐也把故乡老宅放大了好几倍……“日本人烧了许多空中楼阁的房子,占领了许多乌托邦的产业,破坏了许多单相思的姻缘”。对于方鸿渐的两个弟媳,则是开了自己嫁装的虚账,调查孙柔嘉的陪嫁。人物形象是那么鲜明。

  《围城》读后感 篇14

  假日里读了钱钟书先生的围城,感受颇深,性格决定命运,我想是这样的,书中的主人公方渐鸿就是这句话的真实写照。他虽然善良,但又有些懦弱,缺乏原则,甚至还带有一丝玩世不恭的态度,正是因为这种性格,使他身陷“围城”。

  其实,“围城”都是自己创造的,他想成为大人物,这出发点是好的,但他只想去改变环境,并没有认识到自身的问题。在那个时代,作个大人物不容易,必须有高尚的品质和情操,要具备很多优点……用自己的人格魅力赢得他人的尊重,或者利用旁门左道,利用手段,做一些自己都觉得对不起自己的事情。而方鸿渐,他是一个典型的知识分子,面对自己的欲望,他有些亦正亦邪,他一直在两者交界处游荡。正是这种性格,使他身陷自己为自己创造的“围城”。

  我认为,做人应该有原则,应该用正当的手段去达成自己的目标,如果这个目标现在实现不了,就只能说明你自身还存在着一些问题,要多看看自身的因素。如果目标很大,可能自己无法实现,那也不要为达目的而不择手段。要做事,先学做人,如果一个人连最基本的做人原则都没有,是不可能成功的。我觉得,一个人一生最大的成就莫过于学会做人,当自己已是不惑之年时,回想自己的一生,或顺利,或坎坷,但自己问心无愧,这便是一生最大的成就

  这本书写得也很有文学色彩。作者幽默的笔墨使一个性格鲜明的小人物跃然纸上。有人说,方渐鸿是作者本人的影子,无论是真是假,方渐鸿这个人物作者描写得非常到位。作者的笔墨幽默,在几处人物的外貌描写中也得以体现。

  但更令我佩服的是作者以幽默的语言讽刺嘲弄一些社会现象,文字顺畅,使人读起来通俗易懂。在写作方面这本书也有很多我值得学习的地方。其实,有时我们也会身陷“围城”,但更多都是我们自己为自己创造的。我曾经也有很多烦恼和困扰,现在看来,也不足为奇了。

  成功要靠自己努力争取,“如果你失败了,就说明你还不够强大,让自己变得强大起来吧!”读了这本书,我明白了,想要成功,只能改变自己。只能是我去适应环境,环境并不会来适应我。想要打破自己身边的“围城”很简单,凡事应更多地站在客观的角度去考虑,多找找自身的原因。

  生活本就是一座围城,婚姻与事业、学习与娱乐、发展与落后、成功与失败,都是这座七彩城中的一种颜色,每一个人每一件事都是城中的一种元素。当一切人和事因为努力和乐观而变得美好,当城中的色彩都均匀和谐时,那么这座围城就不再是一种可怕的束缚和压力,而是一个幸福的乐园。

  没有人会试图离开她,即使是自怜自哀的方鸿渐也会喜欢,假恶丑也会被同化为真善美。也许世界永远不会变得如此美好,但允许我心中永远存在这种美好的理想。当我读完全文后,有一种怅然若失的感觉,感到意犹未尽,故事戛然而止了。是啊,一切就这样都“结束”了吗?

  对于主人公的.故事,对于整个《围城》,让人去细细地思索、静静地品味、慢慢地鉴赏。全文最后一句话:“这个时间落伍的计时机无意中包涵对人生的讽刺和感伤,深于一切语言、一切啼笑。”这种时间上的巧合不正是反映了世事的苍凉与变迁吗?

  刘墉说:“我们总以为世界的温暖全来自阳光,其实脚下的大地更有着令人惊异的热力。天没暖,大地先暖,所以有许多花能钻出冰雪绽放;人情不暖,大地先暖,所以我们能在尘世做一剂清流。”很多时候,我们总以为别人的生活丰富多彩,总想闯进别人的生活之中。但事实上这些都是错觉,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围城,他们都有着自己的困惑与愁苦。同样每个人都会有自己的精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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