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第十三次党代会大会提出了“聚力创新、聚焦富民,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总任务、总目标、总纲领,为江苏未来五年的发展绘制了蓝图、明确了路径。下面是小编为您收集整理的2017省党代会两聚一高心得体会,欢迎阅读!
2017省党代会两聚一高心得体会(一)
省第十三次党代会,是在全省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推进“强富美高”新江苏建设关键时期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大会提出的“聚力创新、聚焦富民,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总目标,绘就了江苏未来五年的发展蓝图,所确定的指导思想、奋斗目标和战略举措,体现了时代特征、中国特色、江苏特点。在“高水平建成小康社会”的伟大实践中,实现省委提出的“让法治成为江苏发展核心竞争力的重要标志”的目标任务,司法行政应该找准服务大局的结合点,找准服务群众的落脚点,找准履行工作职责的关键点,不断为打造人民群众的服务型司法行政机关出谋划策,方不辜负时代赋予我们的神圣使命和人民对我们的热切期盼。
一、注重实战,在促进协调发展上务求新提升
1. 推动基层平台提档升级。配合区综治办、信访局等部门,做好区社会管理服务中心中的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含区矫正中心、调处中心、法援中心和公证处)建设工作,统筹打造法治、维稳和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的实战性、枢纽性平台。围绕省厅“365”工程,开展全区司法所“五化”建设年活动,进一步深化大型司法所建设,全面推进基层司法所的提档升级,不断打造司法所规范2.0版,争创省市优秀司法所。
2. 促进人才队伍优化提升。以人才队伍培养补齐基层服务能力不强的短板,按照司法行政队伍正规化、职业化和专业化“三化”建设的要求,深入开展法治型党组织建设活动,通过先进、标兵评选和征文、竞赛、演讲、授课等能力比拼,提升司法行政队伍的凝聚力、战斗力。
3. 借助社会资源补齐短板。以信息化建设补齐基层动态不全面、不及时的短板,发挥综合指挥系统功能作用,建立健全司法行政大数据库,加强数据的梳理、分析、研判和共享,实现扁平化指挥和实战化应用。以社会组织培育补齐基层力量不足的短板,进一步推进社会组织的实效性发挥,充分调动社会资源和力量参与参与司法行政服务,促进司法行政工作绩效的不断优化提升。
二、聚力创新,在完善社会治理机制上寻求新突破
1. 拓展深化矛盾纠纷调处。创新社会治理,是高水平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方面,要坚持专项治理和综合治理相结合,创新社会治理体制机制。发挥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的典型示范作用,加强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深入推进“公调对接律师驻所服务”制度;发挥人民调解协会作用,促进人民调解行业自治。
2. 巩固提升诉调对接模式。深化诉调对接机制,注重交通事故、医患、劳资、消费、环境保护、企业等专业性、行业性调解组织的实效发挥,提升人民调解组织实战能力。进一步深化诉调对接工作机制,深入打造“吴中模式”,提升调解承接能力,促进重大疑难纠纷的有效化解。
3. 规范提高特殊人群管理。坚持服务与管理并重,全面预防和降低社区服刑人员、刑满释放人员重新犯罪。持续开展主题阅读活动、深化专项心理矫正服务;购买职业规划社会服务,为贯犯和成瘾性罪犯提供专业系统的职业规划;有效利用12348指挥系统,全面推广生物考勤仪和不定期开展“飞行检查”,全方位构建社区服刑人员监管网络。结合《社区矫正法》出台大背景,举办吴中区社区矫正实务论坛,广泛邀请高校知名教授、苏州市司法局领导、政法系统专业人士等参与研讨,并将专业研讨成果汇编成册。
三、聚焦富民,在服务民生发展方式上展现新作为
1. 因势利导,加强顶层设计。公共法律服务供给水平的高低,是衡量民生福祉的重要标准。要坚持普惠性、保基本、均等化、可持续的方向,增加公共法律服务供给。推进落实《吴中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十三五”规划》,深入开展公共法律服务平台规范化建设,进一步提升公共法律服务水平。落实《关于深入推进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的实施意见》,组织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回头看”。
2. 因地制宜,创新提供服务。发挥区公共法律服务团和区中小企业、农村股份合作社、热点领域、讲师团等专项公共法律服务团的作用,服务中小企业、集体经济、股份合作社和旅游等领域的发展。加强公共法律服务产品研发,推动法律服务机构围绕基层依法治理、弱势群体权益保障、供给侧改革、企业转型发展等重点领域的法律风险防范等提供公益性服务。
3. 因时制宜,强化服务成效。倡导律师积极参与公益法律活动。依托网络、专线等服务渠道,拓展12348公共服务平台等在线服务功能。加大法律援助、公证标准化体系建设和法律援助政策的宣传力度,进一步扩大法治惠民成效。
四、立足小康社会,在提升公民法治理念上谋划新思路
1. 高起点推进七五普法。民主法治是建成“高水平小康社会”新吴中的重要保证。吴中区司法局立足打造“广、全、专”普法队伍,聚焦重点普法对象的“三个关键”,全面实施“七五”普法规划,努力提高普法工作的渗透力、感染力和覆盖面。深化全民学法活动,深入开展“法律六进”,组织开展好各类法治文化活动。注重运用社会资源开展普法,推动“谁执法谁普法”责任落实,健全考核评估奖励机制。
2. 高标准打造法治阵地。加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提高全区法治文化阵地覆面率,培育选树特色亮点,多地开花打造“吴中样板”,继续提高省级“法治文化示范点”和“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的数量和质量。
3. 高要求开展“法律进企业”。协调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人社局和区总会等部门,开展“法律进企业”活动,重点宣传《民法通则》、《合同法》、《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增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契约精神。充分发挥“吴中普法”微信平台、吴中司法行政微博等新媒体普法工具作用,丰富新媒体普法平台内容,提升普法宣传吸引力。让法治成为吴中区创新发展的重要资源,成为吴中区核心竞争力的重要标志。
2017省党代会两聚一高心得体会(二)
11月23日,省司法厅召开厅务会,传达学习江苏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省司法厅党委书记、厅长柳玉祥强调,全省司法行政系统要认真学习省党代会报告,准确领会精神实质,紧扣“聚力创新,聚焦富民,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这个主题,全力推动司法行政工作创新发展。
柳玉祥指出,要深刻把握党代会精神实质,动员全系统打好推动“两聚一高”的主攻战。当前首要任务就是学习宣传好、贯彻落实好大会精神。厅政治部和直属机关党委要抓紧制定专门的学习传达计划,及时把大会精神传达到全系统的每一名党员,传达到基层每一位同志。围绕司法行政如何提高服务大局的融入度,找准工作的结合点、切入点;围绕学习贯彻省党代会精神,组织开展厅领导带队专题调研,以“两聚一高”为主攻方向,谋划好明年的工作思路和举措。抓住转型发展这个关键点,认真审视抓工作的理念、思路和举措,破解制约司法行政改革发展难题,补齐短板,提升发展质量。
柳玉祥要求,推动司法行政工作转型发展,一要提升服务大局的融合度,为促进经济转型升级提供优质服务。围绕全省经济转型升级这一未来五年的重点工作,持续开展“法润江苏”专项法律服务活动,为全省经济发展保驾护航。二要提升公共法律服务的有效供给度,增强人民群众的法治获得感和幸福感。按照党代会“坚持普惠性、保基本、均等化、可持续”的要求,增加公共法律服务的供给度,努力实现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布局优化、普惠可及,让群众得到更多实惠。三要提升法治社会建设的感知度,让法律融入群众的日常生活。围绕“让法治成为江苏发展核心竞争力的重要标志”目标,按照“加快推进法治社会建设”“深入实施‘七五’普法”要求,完善普法机制,以法治宣传教育的转型增效提升普法实效。
柳玉祥强调,要立足聚力创新,切实加强司法行政自身建设。司法行政系统各级领导要带头解放思想,特别是要从过去的成功经验中、从不合时宜的陈旧观念中解放出来,打破固有思维定式和工作方式,推动工作创新发展。要按照这次党代会的要求,把观念创新放在首位,从“以民为本”“让群众得实惠”这个视角重新审视、考量司法行政各项工作,破除体制机制性障碍,从整体上提升司法行政工作的创新浓度。
2017省党代会两聚一高心得体会(三)
省第十三次党代会是在全省上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之际,在我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推进“强富美高”新江苏建设的关键时期,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大会。大会提出了“聚力创新、聚焦富民,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总任务、总目标、总纲领,为江苏未来五年的发展绘制了蓝图、明确了路径。在“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伟大实践中,实现省委明确的“让法治成为江苏发展核心竞争力的重要标志”目标任务,法治宣传必须有自己的追求、自己的担当、自己的作为,不辜负历史赋予我们的神圣使命,不辜负人民对我们的热切期盼。
一是要聚焦富民,在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上迈新步。聚焦富民,让百姓过上更好生活,是江苏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根本要求。聚焦富民,不仅仅是增加收入,还包括完善公共服务、健全福利保障、建设良好生态。聚焦富民要求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必须更加自觉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更加突出人民群众的主体地位,满足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期盼,满足人民群众对获得保护的渴望。要以正义、权利为关键词,以“法佑一生”为主题,梳理我国现行法律体系,制作从胎儿到死亡的全生命周期公民权益保护清单,为人民群众提供从摇篮到坟墓的“私人法律顾问”服务,激发全民学法用法的内生需求,引导全民感知法、亲近法、信仰法。要使法治宣传更好地融入社会、拥抱生活、服务百姓,协调专业机构发挥专业优势,拍摄推广与“衣、食、住、行、娱、乐、游”等百姓生活密切相关的系列法治栏目剧,大力宣传推广“12348”司法行政公共服务平台“全天候”法律服务功能,使百姓切实体会到“法律即生活,生活即法律”,使群众能够方便快捷地找到通过法律解决问题的路径和办法。要紧扣群众关心的热点民生问题,围绕经济发展更高质量、人民生活更加幸福、生态环境更加优美、文化发展更加繁荣、城乡区域更加协调、社会治理更加完善的“六个更”小康社会目标,大力宣传法治规范促进增加群众利益、增进民生福祉的功能作用和实际成果,使全社会了解法在身边,法律保护在身边,让群众通过法治有更多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二是要聚力创新,在增强工作实效性上求突破。创新形式、增强实效是近几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主线,互动型服务型创新型“三型”江苏普法模式取得了明显的阶段性成效。在全面建成更高水平小康社会的时代进程中,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必须实现由传播法律知识向培育法治信仰、由粗放向精准、由分散单一向共建共享、由行政主导向多元共治、由我为民作主向民需导向的“五个转变”,这是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创新的总要求、大方向。但创新就像一个多面体,可以从理念思路、体制机制、方式方法等不同的角度去实施,找到合适恰当的突破口、切入点,是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自身创新的当务之急。要以有深度、有效率、有收益“三有”为目标,全力打造以“云资源汇集、大数据分析”为特征的“智慧普法2.0版”,充分整合各级各类普法资源,深入开展普法需求分析、渠道分析、满意度分析,描绘普法受众“画像”,开发个性定制化普法服务和产品,进一步提高普法工作的质效。按照省厅“内网管理、外网服务”的信息化建设部署,大力推进法宣信息化管理平台向成员单位覆盖、向村居延伸,通过“任务下发、过程留痕、动态监督、预警提醒、跟踪督办”的流程体系,形成自上而下责任传导链,提高管理服务效率水平。依托网络舆情大数据基础平台,依托图书借阅服务数据库,结合法治文化产品资源库、典型案例库的开放,记录用户搜索轨迹、生成热度排行,捕捉社会“引爆点”,预测预判阶段性法律需求,主动配送“一揽子”法律解决方案,强化法治宣传服务的及时性、针对性。
三是要聚集资源,在汇聚社会合力上下苦功。加强统筹协调,汇聚社会合力,既是由法治宣传教育的社会性、群众性特征决定的,也是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法治宣传教育需求的必然要求。从真正打通法治宣传服务“最后一公里”的角度从发,一是解决服务力量不足的问题,需要动员社会力量积极参与;二是解决动员社会力量参与的问题,需要必要的资金、技术、场地等资源的综合支持;三是打造一支具有现代社会管理理念,具备专业化服务知识和技能的人才队伍和服务平台。因此,要把培育发展普法社会组织作为补足补强工作体系、工作能力缺项短板的重要突破口,在各级法治宣传教育中心、乡镇法治宣传教育研判辅导站增设普法类社会组织孵化基地的功能,以政府购买服务成本、资助补贴、项目奖励等形式,为普法社会组织提供可持续发展的条件,不断提高群众参与法治宣传服务的参与度和活跃度。要找准服务中心工作的切入点、法治建设的植入点、党委政府和人民群众的关注点,找准与政府其他部门、与司法行政其他业务工作的契合点,赢得社会关注、党政关心、部门支持,促进法治宣传事业的持续健康发展。要加快提升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质效,坚持考核与服务并重,考核与创新并举,丰富创建内涵,强化动态管理,推动各方工作力量和服务资源向基层下沉,努力使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成为推动基层“四民主两公开”的示范,成为司法行政职能在基层有效落实的示范,成为深化法治社会建设的示范。要切实履行部署、指导、检查等职能,积极协调并组织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努力做好制度设计,科学分解各项任务,精心确定联动事项,对相关部门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和法治专业人员以案释法制度的情况进行专项督查,确保法治宣传各项工作任务得到有效落实。
四是要聚气落实,在完成工作任务上创业绩。省第十三次党代会强调法治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保证,要求加快推进法治社会建设,深入实施“七五”普法规划,在全社会大力弘扬法治文化,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指明了方向。全省法宣条线要进一步强化使命担当,凝聚共识,理清思路,狠抓落实。当前,要抓住在全省推广《江苏法治社会建设指标体系(试行)》的契机,推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融入社会治理、公共法律服务、矛盾纠纷解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进一步完善巩固“大普法”格局。抓住省深改组审议通过《关于加强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的意见》的契机,为司法、执法、法律服务机关单位负责人和工作人员设定具体有效的责任评价制度及其配套的责任追究制度,以相对统一的刚性手段推动“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以案释法”制度落实落细落小,推动各地各部门大力实施“七五”普法规划。要建立健全媒体公益普法监测、公布机制,发动组织美协、作协、音协、文化企事业单位等专业力量,构建策划—制作—传播联动多赢的法治文化作品创作链条,加强优秀法治文化作品编排、展演,形成以传统媒体为主体、“三微一网一端”为拓展的媒体普法矩阵,在全社会广泛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为推动全省“两聚一高”作出应有的贡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