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把“去极端化”宣传教育工作作为当前一项极其重要而紧迫的任务,打一场“去极端化”的主动仗、歼灭战。以下是小编带来的去极端化条例心得体会,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篇一:去极端化条例心得体会】
社区组织辖区居民学习《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去极端化条例》。目前,该团各单位按照团党委学习安排,为有效遏制和消除极端化,防范极端化思想侵害,掀起了学习《去极端化条例》热潮。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去极端化条例》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17年3月29日通过,2017年4月1日起施行。《去极端化条例》指出了去极端化的主要表现,提出了预防、遏制和消除极端化的具体措施,明晰了相关部门的主要职责以及全社会各方面应当履行的责任,明确了去极端化的法律责任,这对去极端化工作提供了法律依据,提高了去极端化工作的法治化水平,也是依法治疆、建设法治新疆的一项重要立法。
在学习活动中,该团各党支部按照学习要求,通过三会一课、自学和宣传等多种方式进行广泛学习,让《去极端化条例》入脑入心做到人人皆知;要迅速把学习落实到行动上,严格按照维稳工作要求进行值班,全力做好去极端化工作,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要敢于担当,敢于发声亮剑,不利于民族团结的话不说,不利于民族团结的事不做,用实际行动做民族团结的践行者。
社区维吾尔族工作人员买尼孜拉·伊斯热依里通过学习深有感触的说:“去极端化条例的实施,明确界定了什么叫极端化,极端化有哪些表现方式,明确了法律依据,我们要进一步做好辖区居民的宣传教育,让居民明白,哪些事能做,哪些事不能做。”
【篇二:去极端化条例心得体会】
正如一句民间谚语所言:狼过石板无脚印,蚂蚁叮人不出声。位于丝绸之路要道上的新疆,是多种文明汇集、多元文化交融的地区。然而,宗教极端思想却像一颗毒瘤,严重影响了各民族群众的正常生活。
譬如,宗教极端化让男人留大胡子,让女人穿黑袍蒙面纱,不许歌舞弹唱,婚礼上不许笑,葬礼上不许哭,商店不许卖烟,饭馆不许喝酒等等,意在通过这些极端行为的约束,极大地束缚和桎梏着人们的身心自由,妄图实现其野蛮精神控制的野心。事实已经表明,宗教极端思想这个社会毒瘤一日不除,充满活力的社会肌体就会被病毒感染,美好灿烂的生活就会被无情吞噬。
所以,自治区党委明确指出,做好新疆宗教工作,当前最突出的工作就是深入推进“去极端化”。“去极端化”就是要正本清源,用思想利器摧毁“三股势力”思想根基,使各族干部群众擦亮眼睛,认清危害,把被宗教极端势力颠倒了的事实匡正过来,把被宗教极端思想绑架了的习俗解放出来,与宗教极端思想彻底决裂。
从2014新疆网络文化节的重要活动“塔克拉玛干婚礼”,到“2014新疆网络文化节·阿克苏的苹果红了”活动,再到今年1月28日启动的“叶尔羌河对您说——新·春·枣送福”大型网络文化活动,以及《“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展播》,让各地群众在喜庆、开放、文明的氛围中领略现代文化的魅力,接受思想观念的洗礼,享受现代文明的生活,形成了与宗教极端思想的有效对冲,不仅传播了正能量,也发挥了示范效应,更为五湖四海的人们了解真实的新疆提供了契机,令人感慨,更给人启迪。
毫无疑问,在深入推进“去极端化”宣传教育工作,新疆的主流媒体肩负着正确引导舆论的重要责任,不能缺位,也不可缺位。事实早已表明,当今时代,社会思潮多元多样多变,但越是真伪难辨,人们越希望获得真实权威的解读;越是众声喧哗,主流媒体越有责任发出鲜明的声音,使社会始终高扬主旋律。主流不是支流,主流媒体要海纳百川、引导支流,而不随波逐流。面对复杂社会现实,必须掌握正确的立场、观点、方法,有定力、有作为,善于发掘事物的本质,做到去伪存真、去粗取精,集聚起引导舆论、推动发展的巨大正能量。深入推进“去极端化”宣传教育工作,更要如此,用正向群众认同实现“去极端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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