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造业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预案

时间:2023-05-06 09:46:46 晶敏 应急预案 我要投稿

制造业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预案(通用13篇)

  在我们的学习、工作或生活中,有时会突发意外事故,为了避免造成重大损失和危害,可能需要提前进行应急预案编制工作。那么应当如何编制应急预案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制造业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预案,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制造业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预案(通用13篇)

  制造业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预案 1

  第一节施工现场基本要求

  一.基本要求

  1.现场要有明显的防火宣传标志,每月对职工进行一次防火教育,定期组织防火检查,建立防火工作档案。

  2.电工,焊工从事电气设备安装电、气焊作业,要有操作证和用火证。动火前要清除附近易燃物,配备看火人员和灭火用具。用火证当日有效。动火地点变换,要重新办理用火手续。

  3.用电气设备和易燃、容易爆物品,必须严格防火措施,指定防火负责人,配备灭火器材,确保施工安全。

  4.因施工需要搭设临时建筑,应符合防盗、防火要求,不得用易燃材料。城区内的工地一般不准支搭木板房。必须支搭时,须经消防监督机关批准。

  5.施工材料的堆放、保管,应符合防火安全要求,库房应用非燃材料搭设。易燃、容易爆物品,应专库储存,分类单独堆放,保持通风,用火符合防火规定。不准在工程内、库房内调配油漆、稀释易燃、容易爆液体。

  6.工程内不准作为仓库用,不准存放易燃、可燃材料,因施工需要进入工程的可燃材料,要根据工程计划限量进入在采取可靠的防火措施。工程内不准住人。特殊情况需要住人的,要报经上级机关批准并与建设单位签定协议,明确管理责任。

  7.施工现场严禁吸烟。必要时设有防火措施的吸烟室。

  8.施工现场和生活区,未经安全保卫部门批准不得用电热器具。

  9.氧气瓶,乙炔气瓶工作间距不小于5米,两瓶同明火作业距离不小于10米。禁止在工程内用液化石油气“钢瓶”、乙炔发生器作业。

  10.施工工程始末要坚持防火安全交底制度。特别进行电焊、气焊、油漆粉刷或从事防水等危险作业时,要有具体防火要求。

  11.现场应划分用火作业区,易燃、容易爆材料区,生活区,按规定保持防火间距。如果条件所限,防火间距达不到标准时,就采取相应防火措施,适当减少防火距离,这种做法要征求当地消防部门的意见。另外,还要在防火间距中不准堆放易燃物。各类建筑设施、材料防火间距如表:

  各类建筑设施、材料的防火间距表(m)

  建筑物临建设施非易燃库、站易燃库站固定明火处木料堆废料易燃杂料

  12.现场应有车辆循环通道,通道宽度不小于3.5米。禁止占用场内通道堆放材料。

  13.现场应设消防水管网,配备消防栓。进水干管直径不小于100㎜。较大工程要分区设置消防栓;高度超过24米的工程,应设置消防竖管,管径不得小于65㎜,并随楼层的升高每隔一层设一处消防栓口,配备水带。消防供水应保证水枪的充实水柱射到最高最远点。施工现场消防栓处日夜要设明显标志,配备足够水带,周围3米内,不准存放任何物品。消防泵房应用非燃材料建造,设在安全位置,消防泵专用配电线路,应引自施工现场总断路器的上端,并设专人值班。要保证连续不间断供电。

  14.现场防火材料堆放的防火要求有3点:

  (1)木料堆放不宜过多,垛之间要保持一定的防火距离。木材加工的废料要及时清理,以防自燃。

  (2)现场生石灰应单独存放,不准与易燃、可燃材料放在一起,并注意防水。

  (3)易燃、容易爆物品的仓库应设在地势低处,电石库应设在地势较高的干燥处。

  15.现场中用易燃材料搭设工棚在用时应遵守下列规定:

  (1)工棚设置处要有足够的灭火器材,设蓄水池或蓄水桶。

  (2)每幢工棚的防火间距,城区不小于5米,农村不小于7米。工棚不得过于集中。每一组工棚不准超过12幢。组与组的防火间距不小于10米。

  (3)不准在高压线下搭设工棚。在高压线下一侧搭设工棚时,距高压线的水平距离不小于6米,工棚距铁路和易燃物库房距离不浊于30米;距危险性较大的用火生产区不小于30米。锅炉房、厨房用明火的设施应设在工棚区的长年下风向。

  (4)工棚的高度一般不低于2.5米,棚内应留有通道,合理设门窗,门窗均应向外开。

  (5)工棚内的灯具、电线都应采用妥善的绝缘保护,灯具与易燃物一般应保持30㎝间距,用大灯泡时要加大距离,工棚内不准用碘钨灯照明。

  16.施工现场不同施工阶段的防火要点如下:

  (1)在基础施工时,注意工地上风方向是否有烟囱落下火种的可能,注意焊接钢筋时易燃材料应及时清理。

  (2)在主体结构施工时,焊接量比较大,要加强看火人员。特别高层施工时,电焊火花一落数层,如果场内易燃物多,应多设看火员。在焊点垂直下方,尽量清理易燃物。电火花落点要及时清理,消灭火种。电焊线接头要锁紧,焊线绝缘要良好,与脚手架或建筑物接触时要采取保护,防止漏电打火。照明和动力用胶皮线应按规定架设。

  (3)在装修施工时,易燃材料较多,对所用电气及电线要严加管理,预防断路打火。在吊顶内安装管道时,应在吊顶易燃材料装上以前完成焊接作业,禁止在吊顶内焊割作业。如果因为工程特殊需要必须在易燃棚顶内从事电气焊时,应先与消防部门商定妥善的防火措施后,方可施工。在用易燃油漆时,要注意通风,严禁明火,以防易燃气体燃烧爆炸。还应注意静电起火和工具碰撞打火。

  二.现场发生火灾事故后的注意及急救要领

  现场出现火灾或火险时,要立即组织现场人员进行扑救,救火方法要得当。油料起火不宜用水扑灭。可用泡沫灭火器或隔离法压灭火源。电气设备起火时,应尽快切断电源,用二氧化碳灭火器灭火,千万不要向电气设备上泼水,这样容易造成触电、断路爆炸等迸发事故。如果化学材料起火,更要慎重,要根据起火物性质选择灭火方法,同时注意救火人员的安全,防止中毒。

  现场出现火险时,工长要判断准确,当即不能救的要及时报警,请消防部门协助灭火。在消防队到达现场以后,工长要及时、准确地向消防人员提供电器、容易燃、容易爆物的情况。火灾区内如有人时,要尽快组织力量,设法先将人救出,然后再全面组织灭火。

  灭火以后,要保护火灾现场,并设专人巡视,以防死灰复燃。保护火灾现场又是查找火灾原因的重要措施。

  第二节消防安全技术

  在施工程要坚持防火安全交底制度。特别在进行电气焊、油漆粉刷或从事防水等危险作业时,要有具体防火要求。

  一.机电设备

  1.机械和动力机的机座必须稳固。转动的危险部位要安设防护装置。

  2.工作台前必须检查机械、仪表、工具等且确认完好方准用。

  3.电气设备必须绝缘良好,电线不得与金属物绑在一起,各种电动机必须按规定接零接地,并设置独立开关;遇有临时停电或停工休息时,必须拉闸加锁。

  4.施工机械和电气设备不得带病运转,应严格按照单项安全技术措施进行。运转时不准修理。

  5.在架空输电线路下面工作应有隔离防护措施。起重机不得在架空输电线路下面工作。在架空输电线路一侧工作时,不论在任何情况下,起重臂、钢丝绳或重物等与架空输电线路的最近距离应不小于下表的规定。

  输电线路电压1KV以下1~20KV30~110KV154KV220KV

  允许与输电线路的最近距离(m)1.52456

  6.行灯电压不超过36伏,在潮湿场所或在金属容器内工作时行灯电压不得超过12伏。

  7.受压容器应有安全阀,压力表,并避免曝晒、碰撞;氧气瓶及配件严防沾染油脂;乙炔发生器、液化石油气,不得躺卧用,且必须有防回火的安全装置。

  二.油漆工

  1.各类油漆和其它易燃、有毒材料,应存放在专用库房内,不得与其它材料混放。挥发性油料应装入密闭容器内妥善保管。

  2.库房应通风良好,不准住人,并设置消防器材和“严禁烟火”明显标志。库房与其它建筑物应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

  3.用煤油、汽油、松香水,丙酮等调配油料应戴好防护用品,严禁吸烟。

  沾染油漆的棉纱、破布、油纸等废物,应收集存放在的盖的金属容器内,及时处理。

  4.在室内或在容器内喷漆,要保持通风良好,喷漆作业周围不准的火种。

  5.用喷灯,加油不得过多,打气不得过足,用时间不宜过长,点火时火嘴不准对人。

  6.在调油漆或对释稀料时,室内应通风,在室内和地下室油漆时,通风应良好,任何人不得在操作时吸烟,防止气体燃烧伤人。

  7.用不完的料桶应盖好放回原处,不准到处乱放。

  8.清理随用的小油漆桶时,应办理用火手续,按申请地点用火烧,并设专人看火,配备消防器材,防止发生火灾。

  三.焊接工程

  (一)电焊工

  1.电焊焊机外壳必须接地良好。

  2.电焊机要设独立的的开关,开关应设在防雨的箱内,拉闸时应侧身操作。

  3.在密闭的金属容器内施焊时,容器必须可靠接地,通风良好,并应有人监护。严禁向容器内输入氧气。

  4.焊接预热工件时,应采用石棉布或挡板等隔热措施。焊把线、地线禁止与钢丝绳接触,所有地线接头必须连接牢固。

  5.施焊场地周围应清除易燃易爆物品,或对其进行覆盖或隔离。

  6.必须在易燃易爆气体或液体扩散区内施焊时,应经有关部门检验许可后,方可施焊。

  (二)气焊工

  1.气焊人员必须遵守安全用危险品的有关规定,

  (1)报送气瓶和乙炔气瓶距火源不得小于是10米。

  (2)乙炔气瓶要放在空气流通好的地方,严禁放在高压线下。应立放固定用,严禁卧放。

  (3)施工现场附近不得有易燃易爆物品。

  (4)装置要经常检查和维护,防止漏气。同时严禁气路沾油。

  (5)氧气瓶、乙炔气瓶不得放在日光下直晒或高温处,温度不得超过35°C。

  (6)用乙炔气瓶必须配备专用的乙炔减压器和回火防止器。

  2.气焊工必须遵守下列安全操作要点

  (1)氧气瓶、乙炔气瓶装减压器前,对瓶口污物要清除,以免污物进入减压器内。

  (2)瓶阀开启要缓慢平稳,以防气体损坏减压器。

  (3)在点火或工作过程中发生回火时,要立即关闭氧气阀门,(混合气阀门,)最后关闭乙炔气阀门。

  3.气焊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施焊场地周围的易燃易爆物品应清除或覆盖、隔离。

  (2)氧气瓶及配件及焊割工具上严禁沾染油脂。

  (3)点火时焊枪口不准对人,正在燃烧的.焊枪不得放在地面或工件上。带有乙炔气和氧气的焊枪不准放在金属容器内,以防气体逸出,发生燃烧事故。

  (4)不得手持连接胶管的焊枪爬梯或登高。

  (5)严禁在带压的金属容器或管道上焊、割。

  (6)在贮存过易燃、容易爆及有毒物品的容器或管道上焊、割时,应先清洗干净,并将所有的孔、口打开。

  (7)工作完毕,应将氧气阀、乙炔气阀关好,拧上安全罩,检查工作场地,确认无着火危险,方可离开。

  四.防水作业

  1、患皮肤病、眼结膜病及对沥青严重敏感的工人,不得从事沥青工作。沥青作业每班适当增加间歇时间。

  2、装卸、搬运、熬制、铺涂沥青,必须用规定的防护用品,皮肤不得外露。装卸、搬运碎沥青,必须洒水,防止粉末飞扬。

  3、溶化桶装沥青,先将桶盖和气眼全部打开,用铁串通后,方准烘烤,烘烤中经常疏通放油孔和气眼。严禁火焰和油直接接触。

  4、熬制沥青的地点不得设在电线的垂直下方。一般应距建筑物25米;锅与烟囱的距离应大于80厘米,锅与锅之间的距离大于2米;火口与锅边应有70厘米的隔离设施。临时堆放沥青、燃料的地方,离锅不小于5米。

  5、煎油前应先清除锅内的杂质和清水。

  6、熬油必须由有经验的工人看守,要随时测量控制油温,熬油量不得超过锅容量的3/4,下料应慢慢溜放,严禁大块投放。下班熄火,关闭炉门,盖好锅盖。

  7、锅内沥青着火,应立刻用锅盖盖紧,停止鼓风,封闭炉门,熄灭炉火,并严禁在燃烧的沥青中浇水,应用干沙,湿麻袋灭火。

  8、配制冷底的油,下料应分批少量,缓慢,不停搅拌,不得超过锅容量的1/2;温度不得超过80℃,并严禁烟火。

  9、装运沥青的勺、桶、壶等工具,不得锡焊,盛油量不得超过容器的2/3。肩或手推未行走的道路要平坦,绳具要牢固。吊运时桶的垂直下方不得有人。

  10、屋面铺贴卷材,四周应设置1.2m高围栏,靠近屋面四周沿边应侧身操作。

  11、在地下室、基础、池壁、管道、容器内等处进行有毒,有害的涂料防水作业,应定时轮换间歇,通水换气。

  五.楼层钢筋电焊焊接。

  1、电焊机外壳必须接地良好,其与楼面钢筋用板支承绝缘。

  2、焊钳与把线必须绝缘良好,边接牢固,更换焊条必须带电焊手套,焊把线、地线必须双线到位,严禁用钢筋代替地线。

  3、操作前必须申请明火用火证,按规定清理好现场,按规定清理好现场周围易燃易爆物品,备足灭火设备,设人看火,否则禁止作业。

  六.明火作业

  1、用电气设备和化学危险品,必须符合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严格防火措施,确保施工安全,禁止违章作业。施工作业用火必须经保卫部门审查批准。领取用火证,方可作业。用火证只在指定地点和限定时间内有效。

  2、具有火灾危险的场所禁止动用明火。确需动用明火时,必须事先向主管部门办理审批手续,并采用严密的消防措施,切实保证安全。

  3、用明火时应注意下列问题:

  1)现场生产、生活用火均应经主管消防的领导批准,任何人不准擅自用明火。用明火时,要远离易燃物,并备有消防器材。

  2)用材料烧火时,要随时有人看管,不准用易燃油料点火。用火完毕要认真熄火。

  3)现场应设吸烟室,场内严禁吸烟。

  4)现场从事电焊、气焊的工作人员均应受过消防知识的教育,持有操作合格证。在作业前要办理用火手续,并配备适当的看火人员,看火人员应随身应有灭火器,在焊接过程中不准擅自离开岗位。

  七.季节施工

  1、暴雨台风前后,要检查工地临时设施、脚手架、机电设备、临时线路,发现倾斜、变形、下沉、漏雨等现象,应及时加固修理,有严重危险的,立即排除。

  2、高层建筑、烟囱、水塔的脚手架及易燃、容易爆仓库和塔吊、打桩机等机械,应设临时避雷装置,对机电设备的电气开关,要有防雨防潮设施。

  3、现场道路加强维护。斜道和脚手板应有防潮措施。

  4、油漆桶、稀料桶不准靠近火炉或用火烤。

  第三节工地各设施消防的基本要求和规定

  一.一般规定

  1、重点工程和高层建筑应编制防火措施并履行报批手续,一般工程应有防火技术方案。

  2、按规定配置消防器材、设施和用品,建立消防组织。

  3、明确划定用火和禁火区域。

  4、动火作业需履行审批制度,动火操作人员持证上岗并有专人监护。

  5、定期进行防火检查,及时清除火灾隐患。

  二.灭火器材适用范围

  1、泡沫灭火器适用于油脂,石油产品及一般固体物质的初起火灾。

  2、酸碱灭火器适用于竹木、棉毛、革、纸等一般可燃物质的初起火灾。

  3、干粉灭火器适用于石油及其产品、容易燃物质的初起火灾。

  4、二氧化碳灭火器适用于贵重设备、档案资料、仪器仪表、600V以下电器及油脂火灾。

  5、水的灭火范围较广,但不得用于:

  1)非水溶性可燃易燃物体火灾。

  2)与水反应产生可燃气体,可引起爆炸的物质起火。

  3)直流水不得用于带电设备和可燃粉尘处的火灾,贮存大量浓硫酸,硝酸场所的火灾。

  三.消防器材的日常管理

  1、各种消防梯经常保持完整完好。

  2、水枪经常检查,保持开关灵活,畅通,附件齐全无锈蚀。

  3、水带冲水防骤然折弯,不被油脂污染,用后清洗晒干,收藏时单层卷起,竖直放在架上。

  4、各种管接头上和阀盖应接装灵便,松紧适度,无渗漏,不得与酸碱等化学品混放,用时不得撞压。

  5、消防栓按室内外(地上、地下)的不同要求定期进行检查和及时加注润滑液,消防栓上应经常清理。

  6、工地设有火灾控测和自动报警灭火系统时,应设专人管理,保持处于完好状态。

  四.料场仓库存防火

  1、容易着火的仓库应设在工地下风方向、水源充足和消防能使到的地方。

  2、容易燃露天仓库应有6米宽平坦空地消防通道,禁止堆放障碍物。

  3、库存物品应分类分堆贮存编号,对危险物品应加强库存检验,易燃易爆物品应用不发火的工具设备搬运和装卸。

  4、库房内严禁用碘钨灯、电气线路或照明应符合安全规定,易燃品应用防爆开关和防爆灯。

  5、容易燃材料堆保持通风良好,应经常检查其温、湿度,防止自然起火。

  6、露天油桶堆放处应有醒目的禁火标志和防火防爆措施。

  7、各种气瓶均应单独设库存放。

  五.24米及以上建筑施工防火

  1、设置足够扬程的高压水泵和其它消防措施;

  2、视需要增设临时水箱、水池,以保证有足够的消防水;

  3、设专业防火监视巡回检查;

  4、现场配报警装置,及时报告火险。

  六.地下室施工防火

  1、保持出入口畅通;

  2、在门窗、洞口和通气孔处禁放氧气瓶和乙炔瓶;

  3、不准用作危险品仓库和存放有毒、容易燃物品;

  4、应有火险报警装置。

  七.熬制沥青防火

  1、锅炉应设置在远离建筑物和易燃材料30米以上的适合地点,禁止设在屋顶、简易工棚内和电气线路下。

  2、严禁用汽油或煤油点火,不能用沥青做燃料。

  3、需要加煤油稀释沥青时,应待沥青表面的温度降低以后进行。

  4、熬制现场应配置消防器材、用品。

  八.电焊、气焊作业防火。

  1.焊割作业点与氧气瓶、乙炔气瓶的距离不小于10m,与易燃、易爆物品的距离不小于30m。

  2.乙炔气瓶与氧气瓶存放时的距离不小于2m,用时的距离不小于5m。

  3.氧气瓶、乙炔气瓶等焊割设备上的安全附件齐全有效。

  4.作业前应有书面的防火交底,作业时备有灭火器材,作业后清理热物和切断电源、气源。

  九.涂(喷)漆的防火

  1.作业场所应通风良好,防止空气形成爆炸浓度。

  2.禁止与焊、割作业同时或同部位上下交叉进行作业。

  3.接触涂料、稀释剂的工具应采用防火花型。

  4.浸有涂料、稀释剂的破布、棉纱、手套和工作服等应及时清除,防止堆放生热自燃

  制造业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预案 2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提高人防工程事故应急处置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群众生命财产损失,维护社会稳定。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黑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黑龙江省人防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和《双鸭山市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所指人防工程事故是指我市所辖行政区域内自然或人为因素诱发的人防工程事故、社会治安事件,包括水灾、地震、火灾、坍塌、爆炸及恐怖事件等与已建或在建人防工程有关的事故。

  1.4工作原则

  1.4.1统一指挥原则。市人民防空办公室(简称市人防办,下同)在市处置人防工程事故应急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协同市直有关部门,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认真组织协调、密切配合,快速有效地开展全市人防工程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1.4.2分级管理原则。市人防办所属的公共人防工程发生事故由市人防办处置。各县(区)发生的人防工程事故,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各县(区)人防办在当地政府的领导下,会同当地有关部门设立本级指挥部,负责组织协调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同时接受市处置人防工程事故指挥部的统一指挥。

  1.4.3信息共享原则。各县(区)及有关部门之间应当互相通报所收集到的人防工程安全信息,实行信息联网,保证信息共享,并对人防工程突发事故进行应急响应,建立健全联动机制,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预防和展开救援。

  1.4.4分工协作原则。参与人防工程事故应急处置的单位要尽职尽责,在保证完成本部门承担的应急救援任务的基础上,加强与协作单位的配合,保证应急救援工作的顺利实施。

  1.5事故分级

  根据已建或在建人防工程发生的事故程度,按照事件等级划分可分为: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一般(Ⅳ级)四个级别。

  1.5.1特别重大(Ⅰ级):造成30人以上死亡(含失踪),或危及30人以上生命安全,或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或100人中毒(重伤),或需要紧急转移安置10万人以上的安全事故。

  1.5.2重大(Ⅱ级):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危及10人以上、30人以下生命安全,或直接经济损失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的事故,或50人以上,100人以下中毒(重伤),或需要紧急转移安置5万人以上、10万人以下的事故。

  1.5.3较大(Ⅲ级):即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危及3人以上、10人以下生命安全,或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的事故,或10人以上,50人以下中毒(重伤),或需紧急转移安置5千人以上、5万人以下的事故。

  1.5.4一般(Ⅳ级):造成1人以上、3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危及3人以下生命安全,或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事故,或3人以上,10人以下中毒(重伤),或需紧急转移安置500人以上、5000人以下的事故。

  2组织指挥机构及职责

  2.1应急指挥部

  为有效处置人防工程事故,成立市人防工程事故应急指挥部(简称市应急指挥部,下同)。其组成如下:

  总指挥:市政府分管副市长

  副总指挥:龙煤集团双鸭山分(子)公司总工程师

  双鸭山军分区副参谋长

  市人防办主任

  市人防办党组书记

  成员:市人防办、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市卫生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环保局、市政府新闻办、国网双鸭山供电公司、市气象局、市消防支队、佳木斯车务段双鸭山站等单位负责人。

  2.1.1市应急指挥部职责:

  负责领导全市人防工程重大事故预防、救援、救助等工作,决定启动和停止应急预案,决定有关重大事项。具体职责如下:

  (1)在市政府应急委员会的领导下,负责组织、协调、指挥全市范围内人防工程突发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领导现场指挥部的应急救援工作。

  (2)做出事故处置的重大决策,指挥和组织市直相关部门参与事故救援及事故调查工作。

  (3)组织专家对事故进行技术鉴定并提供技术支持。在市政府应急委员会的领导下,负责协调新闻媒体做好事故处置的新闻发布工作。

  2.1.2成员单位职责:

  市政府新闻办:按照新闻报道的有关规定,及时报道事故事实和抢险救援情况;联系接待新闻现场的拍摄、采访及有关报道事宜等;发布事故现场抢险救灾简报及抢险救灾进展情况、善后工作等有关情况。

  市公安局、市武警支队:负责事故现场安全保卫工作;疏散安全距离范围内的人员及确保交通运输畅通。

  市财政局:负责应急救援资金的筹集和拨付的.准备等工作。

  市消防支队:负责事故现场的火灾扑灭及受困、受伤人员的抢险救助等工作。

  市民政局:负责事故中受灾群众的救济工作。

  市卫生局:负责事故现场受伤人员医疗救助工作。

  市交通运输局、佳木斯车务段双鸭山站:负责组织抢修因人防工程事故损坏的交通公路设施,保障交通干线和抢险抢修路线的畅通;在危险路段设立醒目的标志牌,以警示过往的行人车辆,做好抢险抢修人员、物资及撤离人员的紧急运输工作。

  市水务局:负责防汛物资储备管理工作。

  市环保局:负责因人防工程事故发生后的环境污染监测、处理工作。

  国网双鸭山供电公司:负责组织事故发生区供电部门进行电力抢修,确保事故发生地的电力供应。

  市气象局:负责在人防事故发生后提供气象资料,为人防工程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提供准确的气象信息。

  2.2办事机构

  市人防突发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人防办,具体实施指挥部的各项重大决策,协调有关县区和部门按照应急预案要求做好人防工程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市人防办主任兼任。

  3监管和预报

  3.1监管机构及主要工作职责

  监管机构由市、县两级人防行政管理部门组成。市、县(区)人防行政管理部门设人防突发事故监管信息员,各人防工程所属单位设人防工程事故预报员,形成市、县(区)、人防工程所属单位三级监管网络。各级监管机构应按上级下达的监管任务以及当地实际情况按时完成监管任务,及时准确上报监管报告。

  监管日常工作由市人防办维护管理处负责。

  3.2监管范围

  市辖行政区域内自然或人为因素诱发的人防工程事故、社会治安事件,包括水灾、地震、火灾、坍塌、爆炸及恐怖事件等与已建或在建人防工程有关的事故。

  3.3监管方式

  各级监管机构对所辖区域人防工程事故情况进行经性巡查监管,对重大安全隐患实行跟踪监管;对重点监管单位,各县(区)监管机构每季度检查1次,市级监管机构每半年检查1次,对一般性监管单位,各县(区)监管机构每半年检查1次,市级监管机构每半年抽查1次,抽查数量不少于企业总数的30%。各人防工程事故预防报告员负责所在单位的日常监管工作,发现异常情况立即报告市、县监管机构。

  3.4监管结果处理和预报

  各级监管机构要对存在安全隐患的人防工程进行分析并对发展趋势进行预测,及时上报预测报告。对监管的过程逐一记录在案,存档备查。

  4救援和处置

  4.1先期处置

  人防工程事故发生后,事发地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迅速做出应急反应,在最短的时间内到达现场,进行必要先期处置,根据职责和规定边处置、边核实、边报告,尽快控制事态,维护社会安定。

  4.2信息报告

  人防工程事故发生后,各责任单位和人防工程信息预报员应立即向当地人民政府、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报告,同时向市“110”应急指挥中心报警。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接到事故报告后,要立即对信息进行确认,并在1小时内向市政府应急办、市应急指挥部报告。必要时,可简化程序,直接上报市政府应急办和市应急指挥部。信息报告要实行分级负责,按程序签批并做好记录,要以书面材料为主,应加盖公章或主要负责人签字。遇有紧急情况,可先以电话形式上报,然后补报书面材料。当地人民政府接到事故报告后,应立即做出判断,并迅速成立人防突发事故救援现场指挥部。同时,向市应急指挥部和市政府报告情况。

  双鸭山市人防工程事故应急指挥部电话:xxxxx

  4.3预案启动

  事故发生后,应迅速启动突发事故应急预案,市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和当地人民政府在市应急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按照职责分工,立即开展抢险救援应急处置工作。

  4.4分级响应

  (1)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市应急指挥部在上级统一领导下,组织各成员单位和事件发生地县(区)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组织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2)较大事故(Ⅲ级):由市政府统一组织指挥处置。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在接到事发地或相关部门紧急报告后,要立即报告市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报请市政府领导批准启动本预案。

  (3)一般事故(Ⅳ级):由事发地县、区政府启动应急预案,统一组织指挥协调处置。同时,向市应急指挥部和市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报告情况。需要时,由市应急指挥部派员到现场,参与制定方案,并组织协调市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配合开展工作。

  4.5组织指挥

  人防工程事故发生后,市应急指挥部应当针对其事故程度,立即组织有关部门,调动应急救援队,安排部署突发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4.6现场处置程序

  人防工程事故发生后,市应急指挥部及时采取下列措施;

  (1)组织营救和救治受伤人员,疏散、撤离并妥善安置受到威胁的人员以及采取其他救助措施;

  (2)迅速控制危险源,标明危险区域,封锁危险场所,划定警戒区,实行交通管制以及其他控制措施;

  (3)保障食品、饮用水等应急必需品的供应;

  (4)依法从严惩治干扰破坏工程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等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维护社会治安。

  4.7保障行动

  人防突发事故发生后,相关成员单位根据已建人防工程事故应急预案要求和工作职责,实施资金、物资、通信、交通、救援、医疗等保障行动。

  4.8响应终止

  根据现场的综合评估确认事故险情得到有效控制,危险已经消除后,向市应急指挥部提出应急结束的建议。市应急指挥部在对事故救援情况和各方面的意见进行综合分析后,做出应急结束的决定,报请市政府应急委员会批准后实施。

  5后期处置

  5.1善后处置

  由事故责任单位对在事故中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给予合理赔偿,人防部门负责协调对已建工程事故现场的清理和处理工作,施工单位及建设单位负责在建人防工程施工现场的清理和处理工作,保证工程尽快恢复正常施工。

  5.2保险

  保险公司对事故中已投保的人员和财产损失进行理赔。

  5.3社会救助

  对在人防工程事故中所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根据实际情况,采取相应措施进行社会救助,特别是对困难家庭和人员,可以采取发动群众进行募捐,请求当地民政部门和社会慈善机构进行救助等办法。

  5.4事故调查评估

  按有关规定由纪检监察、人防、公安、住建、安监等部门组成联合调查组开展人防工程事故的调查、检测与评估工作。由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结合事故调查组对事故的调查情况,形成调查报告报送市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及上级主管部门。

  5.5新闻发布

  由市政府新闻办在经市政府应急委员会批准后,按照市政府新闻发布有关规定,协调新闻媒体对突发事件的相关信息进行新闻报导,并参与对外新闻发布工作。

  6应急保障

  6.1资金和物资保障

  各级人民政府应设立人防突发事故应急准备资金,纳入同级财政预算,确保应急需要。各级指挥部应指定有关单位做好人防工程事故抢险抢修工作所需物资储备,做到随时可以调用,资金由各级财政解决。

  6.2技术保障

  市应急指挥部成立专家组,由人防、公安、建设、交通运输、消防、电力、气象等部门选派专业技术人员组成,对事故的各项要素进行综合分析,为指挥部提供科学合理的科学依据。

  7附则

  7.1预案制订与解释

  本预案由市人民防空办公室负责制订并解释。

  7.2预案修订

  可根据实际情况由市人民防空办公室适时对本预案进行修订,原则上每3年修订一次,并向市政府应急办报批备案。

  7.3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正式实施。

  制造业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预案 3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指导全镇村组供水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建立健全供水安全应急机制,正确应对和高效处置全镇供水安全突发性事件,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加强和规范供水突发事件应急工作,有效预防和妥善处置各类供水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和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公共利益,保持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确保金堡镇各村组农村供水安全,结合本镇各村组的供水实际,制定预案。

  (二)工作原则。全镇各村组供水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应遵循“以人为本、统一指导、分级负责”的原则,坚持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和饮水安全作为各项工作的首要任务,最大限度地减少和避免突发事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其它危害。坚持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原则,对一般事故由镇长统一领导和部署,重大、特大事故必须逐级上报,服从上级部门的统一领导和指挥。

  (三)编制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饮用水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规定》、《取水许可制度实施办法》、《城市供水水质管理规定》和《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镇实际,制定本预案。

  (四)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本镇范围内各村组因发生突发性供水事件造成的大范围或长时间不能正常供水的应急处置。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

  (一)组织机构与职责。成立金堡镇农村供水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负责领导、组织和协调全镇各村组供水突发事件的应急工作,镇长任指挥长,分管副镇长任副指挥长,镇农业服务中心、水利站、国土所、财政所、社会事务办、学校、供电所、派出所及各村等有关部门为成员单位,各单位的负责人为指挥部成员。

  (二)办事机构。金堡镇农村供水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在镇水利站,周嵩任办公室主任,蒋宪芬、扬郴两位同志负责办公室日常工作。

  (三)职责分工

  1.金堡镇农村供水应急指挥部职责

  (1)贯彻落实各级政府有关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预防和应急救援的规定。

  (2)时了解掌握各村组供水重大安全事故情况,指挥、协调和组织重大安全事故的应急工作,根据需要及时向上级政府和相关部门报告事故情况和应急措施。

  (3)在应急响应时,负责协调派出所、水利站、卫生院等相关部门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2.金堡镇农村供水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职责

  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应急指挥部的日常工作。其职责是:起草全镇农村供水重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制度和应急预案:负责全镇农村供水突发性事故信息的收集、分析、整理,并及时向应急指挥部报告;协调指导事发地应急领导机构组织勘察、设计、施工力量开展抢险排险、应急加固、恢复重建工作:负责协调派出所、水利站、卫生院等部门组织救援工作:协助上级单位专家组的有关工作;负责对潜在隐患工程不定期安全检查,及时传达和执行上级政府的各项决策和指令,并检查和报告执行情况:负责组织应急相应期间新闻发布工作。

  三、供水安全突发事件等级划分

  按照事件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数,供水安全突发性事件分为三级:I级(重大)Ⅱ级(较大)III级(一般)。

  (一)1级(重大供水安全事件)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重大供水安全事件:

  1.因供水工程水源枯竭造成连续停水48小时以上的(含48小时)或严重缺水(指人均日饮用水量不到5公斤)72小时以上,影响范围为1000人以上(2公里范围内找不到替代水源)

  2.因供水水质不达标等原因致使1人以上死亡或100人以上集体中毒事件发生3.因自然灾害或人为破坏造成农村1000人以上的突发性停水事件。

  (二)Ⅱ级(较大供水安全事件)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较大供水安全事件:

  1.因供水工程水源枯竭造成连续停水48小时以上或严重缺水72小时以上,影响范围为300人以上1000人以下(不含1000人),2公里范围内找不到替代水源。

  2.因供水水质不达标等原因致使1人死亡或10人以上100人以下集体中毒事件发生。

  3.因自然灾害或人为破坏造成农村300人以上1000人以下的突发性停水事件。

  (三)Ⅲ级(一般供水安全事件)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较大供水安全事件:

  1.因供水工程水源枯竭造成连续停水48小时以上或严重缺水72小时以上,影响范围为300人以下,2公里范围内找不到替代水源。

  2.因供水水质不达标等原因致使10人以下集体中毒事件发生。

  3.因自然灾害或人为破坏造成农村300人以下的突发性停水事件

  四、供水突发事件分类

  村镇供水突发事件主要分为六类:

  (一)供水主管道由于各种原因突然断裂,造成局部或大面积停水:

  (二)因持续干旱导致水源水量减少或枯竭,以致发生“水荒”的供水问题:

  (三)由于其它原因,造成村镇大范围或全部停水:

  (四)饮用地下水位突然变化,造成水源紧缺,不能正常供水:

  (五)水源遇到突发性污染,水质发生重大变化,不能正常使用:

  (六)传染病疫情及安全渡讯

  五、应急预案体系

  金堡镇农村供水应急预案体系分为两级级:

  (一)镇级应急预案:镇人民政府负责编制完成本辖区内供水应急预案,报县水务局备案;

  (二)村级应急预案:村民委员会负责编制完成本辖区内供水应急预案,报镇政府备案。

  六、预防和预警

  (一)监控机构

  金堡镇供水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农村供水安全事故的监测、检查、预警工作,设立并公开供水安全事故报警电话,多渠道获取全镇区域内相关供水安全信息,对监测信息进行汇总分析,及时向镇农村供水应急指挥部及上级应急领导机关报告。

  (二)监测信息

  1.旱情信息(党政办)

  2.供水工程信息(镇水利站)

  供水单位、群众发现供水工程取水建筑物、水厂构筑物、输配水管网等发生垮塌或认为破坏时,有责任及时拨打报警电话向上一级应急领导机构报告。

  信息的报送和处理,应快速、准确、详实,重要信息应立即上报,因客观原因一时难以准确掌握的信息,应及时报告基本情况,同时抓紧了解情况,随后补报详情。

  七、应急响应

  (一)总体要求

  出现供水安全事件,供水单位应在1小时内向上一级供水安全应急机构和当地政府报告,并先期进行处理:各村在获取信息后,应在1小时内向上一级供水安全应急机构和当地政府报告。

  对应全镇各村组供水安全突发事件预防预警等级,应急相应划会为两级。镇级供水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全镇重大供水时间的指挥调度:及负责组织实施本区域内事故应急、抢险、排险、抢修、恢复重建等方面的工作;村级供水应急指挥机构在镇的.指导下负责组织实施本区域内事故应急、抢险、排险、抢修、恢复重建等方面的工作凡上一级应急预案启动,下一集预案随之自行启动。

  (二)I级应急响应

  当发生重大供水安全事件(Ⅰ级)时,启动1级应急相应预案。

  1.镇供水应急领导机构在接到报告后,迅速组织相关部门和专家进行会商,作出应急工作部署,在1小时内将情况上报县级农村供水应急指挥部。同时立即派出现场工作组,对有关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并做好抢险救援、事故调查和处置工作。

  2.供水应急领导机构派出工作组,协助配合县级工作组共同做好抢险救援工作。

  3.镇级有关部门必须立即赶赴现场,先期进行处置,并在县级工作组抵达事发地后配合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三)Ⅱ级应急响应

  当发生较大供水安全事件(Ⅱ级)时,启动Ⅱ级应急响应预案

  1.镇供水应急领导机构在接到报告后,迅速组织相关部门和专家进行会商,作出应急工作部署,并在1小时内将情况上报县级应急指挥机构,并应即派出工作组,对有关情况进行请查、核实,并做好抢险救援、事故调查和处置工作。

  2.镇级有关部门必须立即赶赴现场,先期进行处置,并在县工作组抵达事发地后配合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3.事故处理完毕后由镇供水安全应急领导机构报县领导小组备案

  (四)Ⅲ级应急响应

  当发生一般性供水安全事件(Ⅲ级)时,启动Ⅲ级应急响应预案。

  1.镇供水安全应急领导机构在接到应急报告后,迅速组织相关部门和专家进行会商,作出应急工作部署,并在1小时内将情况上报县级应急指挥机构,并立即派出工作组,对有关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协助当地做好抢险救援事故调查和处置工作。

  2.应急事件发生后,供水单位应立即向镇应急领导机构报告,并启动本单位应急预案,先期进行处置,在县工作组抵达事发地后,配合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3.事故处理完毕,由镇供水安全应急领导机构报县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五)应急处理

  当供水安全事件发生,造成居民的基本生活用水得不到保障时,可采取向受灾区派出送水车,启用应急备用水源,异地调水,组织技术人员对工程建筑物进行抢修等措施保证居民的基本生活用水。

  1.在应急领导机构的统一指挥调度下,有关单位和部门应各司其职,团结协作,有效控制事态蔓延,最大程度减小损失。

  2.事故发生地应急机构要加强对水致疾病和传染病的监测、报告,落实各项防病措施,并派出医疗救护队,紧急救护中毒、受伤人员。

  3.社会力量动员与参与

  出现应急事件后,应急机构应发动群众参与建筑物的抢险、修复工作,确保工程及早恢复供水。

  八、应急处置

  对于镇、农村供水主管网突然性发生断裂造成局部不能正常供水,由应急领导机构迅速组织相关人力、物力连续抢修,停水时间不得超过3天。

  因持续干旱引起的水源水量不足,长时间无法供水。

  1.启用备用水源:

  2.通知单位和居民做好储水准备;

  3.关停部分取水设施,分时段取水,方便用户储水。

  4.维修好水井,方便群众就地取水。

  5.启用运水车,实行限时、限量、定点供水,确保学校、医院等重点单位用水。

  制造业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预案 4

  一、总则

  为了有效预防,正确应对和有序处置突发性水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保护生态环境,防止人为或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等原因,致使饮水受到污染,保障人畜饮用水安全,确保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保障人民群众饮水安全,维护人民的生命健康和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防治环境污染的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预案。

  二、本预案适用范围

  (一)本预案适用于方里镇范围内饮用水安全的一切严重事故。

  (二)要严格遵守本预案的.制定,遵循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的方针,以保护水资源的有效利用。

  三、应急求援指挥系统的组成和职责

  (一)成立方里镇饮用水应急求援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二)领导小组职责分工

  组长:负责指挥、协调突发性或较大饮用水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

  副组长:协助组长负责应急救援的具体指挥工作,率领有关人员赶赴事故发生地,积极协调配合医疗单位和有关部门开展救援工作,调查事故原因,处理善后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水利站,由林海民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传达领导小组的指令,负责召集协调各应急人员统一行动,及时了解和掌握事故处理进展情况,负责组织对外发布事故信息。

  (三)突发污染饮用水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指挥部下设抢险应急机动组、后勤保障组、环境污染现场处置专业组、宣传接待组、卫生防疫组、事故调查组。

  1.抢险应急机动组

  组长:盛大伟(党委副书记)

  成员单位:派出所、各村民兵连。

  职责:负责召集派出所、镇应急分队、各村基干民兵组成临时抢险队伍,主要负责现场警戒,维护社会秩序,疏散撤离污染区人员和实施抢救工作。

  2.后勤保障组

  组长:黄哲峰(党委副书记)

  成员单位:党政办、财政所、派出所、交管站。

  职责:及时组织车辆,优先运送救助人员,物资生活必须品,保障道路交通畅通,确保应急车辆及时到达事故现场,必要时采取道路交通管制措施。

  3.环境污染现场处置组

  组长:李霖(主任科员)

  成员单位:综治办、卫生院、党政办、电管所。

  职责:负责收集污染饮用水安全事故相关资料。

  4.宣传接待组

  组长:侯东鹏(党委委员、武装部长)

  成员单位:党政办、宣传办。

  职责:负责统一报道饮用水安全事故处理情况。

  5.卫生防疫组

  组长:孙丽娜(副镇长)

  成员单位:中心卫生院、各村卫生室。

  职责:负责调查事故原因以及可能引发的中长期环境影响,提出应对措施,拟定调查报告,提出对事故的初步意见。

  6.事故调查组

  组长:鲍金墩(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成员单位:派出所、安监所、水利站

  职责;负责调查事故原因以及可能引发的中长期环境影响,提出应对措施,拟定调查报告,提出对事故的初步处理意见。

  四、应急处理措施

  (一)封锁事故现场,严禁一切无关人员、车辆和物品进入事故危险区域,开辟应急处理专业人员、车辆及物资进出的安全通道,维持事故现场的社会治安交通秩序。

  (二)控制污染源,根据发生事故的类别,采取特定的污染防治技术措施,及时有效地控制事故的扩大,消除污染危害并防止发生次生灾害。

  (三)清理事故现场,消除危害后果,针对事故对人体、空气、水体、土壤、动植物所造成的危害,迅速采取有效的技术措施进行事故处理,防止污染危害的蔓延。

  (四)对受到污染危害的人员做好安抚善后处理和社会稳定工作。

  五、应急处理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村、镇直各部门务必充分认识饮用水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的重要性,务必强化责任,服从统一指挥,协调动作,责任到人,高效有序实施饮用水安全事故的预防和应急处理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环境安全。

  (二)严肃纪律,确保令行禁止,听从指挥,拒绝推诿、推延执行指挥部命令,导致贻误事故处理时机,造成重大损失的,必须严格依法依纪追究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提请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制造业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预案 5

  1、目的

  电梯安装、维保工作是特种作业,安全性要求极高,在各种工作中会出现各种各样的紧急情况,这就要求我公司对紧急情况的出现要时刻做好准备。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出现情况能及时处置,为做到这些,公司根据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市各职能部门的.要求,特制定此应急处理方案。

  2、适用范围

  适用于电梯安装、维修工作。

  3、职责

  3.1各职能部门负责编制本部门的应急预案,报办公室。

  3.2办公室负责将各部门的应急预案汇编入此《应急预案》。

  3.3工程部、维保部、施工班组:当施工现场发生各类安全事故(伤、死、损坏设备)时,不论是否与公司有关,都必须在15分钟内向公司主要领导和办公室报告。

  4、应急组织

  4.1公司应急小组

  4.1.1组长:

  4.1.2副组长:

  4.1.3组员:

  4.2工程部应急小组

  4.2.1组长:

  4.2.2组员:

  4.3维保部应急小组

  4.3.1组长:

  4.3.2组员:

  5、应急电话

  5.1急救中心120或999

  5.2火警119

  5.3交通事故122

  5.4报警服务110

  5.5公司办公室

  5.6工程部

  5.7维保部

  5.8节假日值班

  6、电梯困人救援方法

  6.1执行人:维保部

  6.2时间:30分钟

  6.3电梯运行中因供电中断、电梯故障等原因而突然停驶,将乘客困在轿厢内时,维修管理人员应安慰乘客,使他们安静等待,不要擅自行动,以免发生“剪切”、“坠井”事故。为解救被困的乘客,应在维修人员或专业人员指导下进行盘车欲放人操作。在操作前,维修管理人员应做好下列工作:

  (1)若有司机操作,司机应使乘客镇静等待,劝阻乘客不要强行手扒轿门或企图出入轿厢,并与维修人员取得联系。

  (2)维修人员应了解轿厢内被困人数及健康状况、轿厢内应急灯是否点亮、轿厢所停层站位置,以便于解困工作。

  (3)告知乘客尽量离轿门或已开启的轿厢门口,更不要倚靠厅、轿门,不要在轿内吸烟、打闹,必须听从操作人员指挥。

  6.4盘车放人操作方法

  (1)操作前先通知被困人员,盘车操作已经开始,请乘客或司机与以配合。

  (2)盘车放人操作一般由2人在机房进行。操作前必须切断总电源开关,一人用开闸扳手打开制动器,另一人盘车。当将轿厢盘到最近层楼面时(轿门地坎应不高于厅门地坎600mm),应停止盘车,使制动器复位。

  (3)让司机或乘客在轿内打开厅门或用钥匙拱开紧急门锁,协助乘客离去。

  (4)盘车时应缓慢进行,尤其当轿厢轻载状态下往上盘车时,防止因对重侧重造成溜车。当对无齿轮曳引机的高速电梯进行盘车时,应采用“渐时式”,一步步松动制动器,以防止电梯失控。

  轿厢顶上的安全窗是电梯维修人员检查修理时使用的,安全窗口很小,且离地面两米多高,虽可架梯但上下仍很不方便。停电时轿内照度不足,轿顶上很黑,又有各种装置,故乘客撤离轿厢时不准走安全窗,防止发生人身伤害事故。

  7、发生火灾

  7.1执行人:维保部

  7.2时间:30分钟

  7.3发生火灾时应立即中止电梯运行,并采取如下措施:

  7.4及时与消防部门取得联系并报告公司办公室。

  7.5发生火灾时,对于有消防运行功能的电梯,应立即按动“消防按钮”,使电梯进入消防运行状态,供消防人员使用。对于无此功能的电梯,应立即将电梯直驶到首层并切断电源或将电梯停于火灾尚未蔓延的楼层。

  7.6使乘客保持镇静,组织疏导乘客离开轿厢,从楼梯撤走。将电梯置于“停止运行”状态,用手关闭厅门并切断总电源。

  7.7井道内或轿厢发生火灾时,应即刻停梯疏导乘客撤离,切断电源,用二氮化碳、干粉和1211灭火器灭火。

  7.8共用井道中有电梯发生火灾时,其余电梯应立即停于远离火灾蔓延或交消防人员用以灭火使用。

  7.9相邻建筑物发生火灾时也应停梯,以免因火灾停电造成困人事故。

  8、发生地震时

  8.1执行人:维保部

  8.2时间:30分钟

  8.3接到政府部门发布预报,由维保部通知顾客参照国务院发布的《破坏性地震应急条例》(于1995年4月1日起实施)执行。

  8.4当地震已发生,震级为四级以下,烈度为6度以下时,应对电梯进行如下检查:

  (1)检查供电系统有无异常。

  (2)电梯井道、导轨、轿厢有无异常。

  (3)以检修速度做上下全程运行,发现异常即刻停梯,并使电梯反向运行至最远层站停梯,通知专业维修人员检查修理。如上下全程运行无异常现象时,再多次往返试运行后,方可投入运行。当地震震级为四级(含四级)以上、烈度为6度以上时,应由专业人员对电梯进行安全检验,无异常现象或对设备进行检修后方可试运行,经多次试运行一切正常后方可投入使用。

  9、电梯湿水处理

  电梯机房处于建筑物最高层,底坑处于建筑物最底层,井道通过层站与楼道相连。机房会因屋顶或门窗漏雨而进水;底坑除因建筑防水层处理不好而渗水处,还会因暖气及上下水管道,消防栓、家庭用水的泄漏等,使水从楼层经井道流入底坑,发生洪水时,井道、轿厢也会遭水淹。当发生湿水事故时,除从建筑设施上采用堵漏措施外,还应采取应急措施。

  (1)当底坑内出现少量进水或渗水时,应将电梯停在二层以上,中止运行,断开总电源。

  (2)当楼层发生水淹而使井道或底坑进水时,应将轿厢停于进水层站的上二层,停梯断电,以防止轿厢进水。

  (3)当底坑井道或机房进水很多,应立即停梯,断开总电源开关,防止发生短路、触电等事故。

  (4)发生湿水时,应迅速切断漏水源,设法使电气设备不进水或少进水。

  (5)对湿水电梯应进行除湿处理,如采取擦拭、热风吹干、自然通风、更换管线等方法。确认湿水消除,绝缘电阻符合要求并经试梯无异常后,方可投入运行。对微机控制电梯,更需仔细检查以免烧毁线路板。

  (6)电梯恢复运行后,详细填写《湿水检查报告》,对湿水原因、处理方法、防范措施记录清楚并存档。

  10、停电造成停梯时

  运行中的电梯将会因供电线路故障或限电等原因而突然停梯,将乘客困在轿厢内,需采用如下方法处理。

  (1)如果有司机操作,司机应向乘客说明原因,使乘客保持镇静并与维修人员联系,进行盘车放人操作。

  (2)如无司机操作,维修人员应与轿厢内被困人员取得联系,说明原因,使乘客保持镇静等待。有备用电源的应及时启用。

  (3)如恢复送电需较长时间,则应进行盘车放人操作,解救被困乘客。操作方法见后。

  (4)恢复送电后,及时与轿厢内乘客联系,重新选层走梯。(11、12略)

  13、人员伤亡事故应急措施

  13.1目标:确保公司无人员伤亡。

  13.2运行控制:将公司和各部门应急小组人员名单,通讯电话发至各班组,以备发生特殊情况,一旦发生人员伤亡事故,立即上报公司应急组长,积极抢救伤员,保护事故现场,公司应急小组派人迅速到现场处理了解事件,按规定上报有关部门。事后分析事件原因,写出事故调查报告,制定防范措施。

  13.3培训:将事故情况传达到公司员工,引起员工重视,得到教育。避免今后再出现同类事件。

  14、高空坠落应急措施

  14.1目标:确保施工现场不发生安全事故。

  14.2运行控制:相关部门给每位进场人员配安全带、安全帽,并且要在班前安全讲话中重点宣讲,公司安全员不定期监督班组执行情况。

  14.3应急措施:新如发现电梯厅门防护栏不规范,施工人员在井道内施工不带安全带、安全帽,应立即停止其作业,班组安全员在现场进行教育,立即整改,作好防护,违章人员明白错误后,配带齐安全用具,可继续工作。如有人员伤害,执行人员伤亡事态应急措施。

  14.4培训:每季度各部门进行一次安全教育学习,保存学习记录。

  制造业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预案 6

  幼儿园是人口密集场所,由于幼儿的年龄尚小,对地震灾害等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较低,所以,幼儿园往往成为受灾最为严重的地方。根据本园的实际,结合泉州市中小学校地震应急预案编制指南(试行)的要求编制本园的地震应急预案。

  一、总则

  (一)应急指挥机构组成

  幼儿园应急指挥设立应急总指挥和现场应急指挥,应急总指挥由园长许洪虹担任,现场应急指挥由廖淑凤副主任担任。在原定总指挥或者现场指挥无法到达现场时,由许珍珍保教主任来担任指挥人员。

  应急总指挥的职责:负责组织应急预案的实施工作;负责发布启动或者解除应急行动的信息;开设现场指挥机构;向当地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通报应急救援行动方案,并提出要求支援的具体事宜。

  现场指挥的职责:全权负责应急救援现场的组织指挥工作;负责及时向总指挥部报告现场工作情况,保证现场行动与总指挥部的指挥工作协调;当在疏散过程中突发紧急事件,如踩压等,立即组织救援工作开展,并通报总指挥部。

  此外指挥部还下设数个工作小组(具体体现在应急演练方案里)

  (二)地震应急疏散救援原则的确立

  按照“统一指挥、反应迅速、措施落实、疏散有序、确保安全”的原则来进行在校师生的地震应急疏散救援。

  (三)人员疏散和应急避难

  1、当险情发生时由许洪虹园长发布疏散命令;

  2、办公室主要负责人林山水主任通知进行疏散的方法;

  3、疏散人员数量全体师生及来访人员;

  4、疏散过程中应及时切断电源,防止次生灾害的发生;

  5、科学设计疏散路线,尽量避免恐慌造成的次生灾害;

  6、对需要特殊照顾的群体的考虑(有残疾的学生等)要做到周到。

  7、做到让所有在园师生熟悉关于疏散的有关信息,事先确定出通知师生疏散的方法、主要或者备用集合点、疏散路线和查点所有人员的程序。对于来园访问人员有详细的名单,并由幼儿园林玉王老师负责其安全。

  绘制紧急撤离路线学生分流方案、指导紧急撤离的教职员工定点位置和临时避难场所分配方案的示意图,并设置有关标志。夜间保证照明充足,便于安全逃生。校内设置指示标志,让师生辨识逃生方向。

  (四)自救互救

  1、指定林山水为医疗救助指挥人员,建立救护工作的统一指挥;确保重伤员的'紧急护理及与医院的协调工作。

  2、通过任课教师的教育及开专题讲座教给学生开展自救互救工作的常识。

  (五)突发事件应对

  1、当出现人员被困,要注意保存体力等待救援。保存体力的方法有很多,不动不叫虽然不消耗体力,也不利于体能延续。被困者长期受困在狭小的面积内,腿脚不能自如舒展,如果长时间不活动,血液流通不畅,身体会麻木失去知觉。这时,被困者应当适当活动身体,按摩或有频率、有节奏的活动都有利于身体机能维持。竭力讲话、大声呼喊会损耗体力,被困者求救时,应当利用种种途径发出声响,如敲石块、吹哨子、拍手掌等。压在废墟下的被困者,最好相互聊天避免睡着。因为废墟下空气混浊、稀少,很容易一觉不醒。

  2、地震后的火灾更可怕。因此,避难之际首先要关掉液化气开关,消除火源。只要有可能的话,要设法关掉煤气总开关。

  二、注意事项

  (一)避震时间和方式

  根据历史上的震例,影响我市的较大地震一般为海上地震和台湾地震波及,直下型地震很少,学生应“伏而待定”,待摇晃平息60秒左右,才按照事先确定好的疏散路线撤离至紧急疏散避难场所。切勿跳楼和跳窗。

  (二)不同区域的紧急避震

  无论是否有预报、警报,在本区范围或邻近地区发生破坏性地震后,领导小组应立即赶赴岗位,在上级统一组织指挥下,迅速组织本校抢险救灾。

  1、教室内人员:

  要保持镇定,切莫惊慌失措。听到警报后由班主任或当班教师尽快组织学生迅速抱头或头顶书包就近躲避,身体采用卧倒或蹲下的方式,使身体尽量低,躲到桌底或墙角,以保护身体,避免被砸,不要靠近窗口,千万不要跳楼和跳窗。

  2、教室外人员:

  在教室外的学生,应跑到空旷的地方,要用双手放在头上,防止被砸,要避开建筑物和电线;在操场上的学生,感觉地震来临时,要保持镇静站立在空旷地即可,不能乱跑,更不能再躲进建筑物里。

  3、就餐人员:

  在餐厅就餐时,当感觉地震来临时,近门人员可以跑到空旷场地,其余人员尽可能蹲到餐桌椅边或靠墙角蹲下,切勿站到餐厅中央。

  4、就寝人员:

  在宿舍就寝时如果发生地震,在感觉上下颠簸时,应马上钻到床底下,也可以蹲立在墙角边,切忌钻到衣橱里或站在宿舍中央,也不要急着涌出宿舍楼,保持镇静心态,等待地面震动60秒后,有秩序快速沿楼梯疏散到幼儿园操场避震场所。出逃时要注意用枕头等柔软物顶在头上。

  为防止钥匙打不开锁现象,学校统一配置门锁,并将钥匙分配到每一位老师手中。

  5、教师要按预先的分工,迅速到各自岗位检查避震的情况,发现有采取不正当措施的,要及时纠正。

  6、学生应在老师的带领下,一起行动,把桌椅挪放得有利于避震;与外墙和窗户保持一定的距离,避免外墙倒塌或玻璃破碎时伤人;避开室内的悬挂物;留一定的通道,便于震时紧急撤离;把年小体弱或残疾的学生安排在方便避震或撤离的地方,时机一到马上撤离。

  7、为防止次生灾害的发生,林山水老师负责第一时间切断电源、林玉王老师及在宿舍的老师负责关闭燃气等。

  (三)紧急疏散应特别注意的事项

  根据各班级所处位置,紧急疏散时候应做到:

  1、学生就地紧急避震,再次听到警报后,各班才能马上按照幼儿园预先规定的紧急疏散路线快速有序的撤离。

  2、撤离顺序及线路:人员在楼梯分成两路同时撤离(一列高层一列低层,各行其道),并按照幼儿园制定的疏散路线迅速转移到预先考察好的紧急疏散避震场所。

  3、严格强调必须按疏散线路迅速疏散,不要争先恐后,避免碰撞,拥挤,踩伤。

  4、遇到灾情,千万不要跳楼。

  5、教师负责指挥学生疏散,不得擅离岗位。

  6、各层楼梯口、拐角处要有教师指挥。

  7、疏散过程中,以双手护头或书包,书本护头,以防被砸。

  8、疏散途中要尽量避开建筑物和电线。

  9、各班学生到达安全区域后,要迅速按照分配的区域站立而后要蹲下,保护头部。教师迅速组织人员清点人数,汇总后报总指挥部。

  (四)自救互救

  疏散后,应立即组织人员进行震后的自救互救工作。开展以抢救人员为主要内容的现场救护工作,及时将受伤人员转移并送至附近救护站抢救。应特别注意因地震倒塌的楼房导致被困和被埋压的学生的救护。

  (五)灾后处理:

  1、灾后园长应立即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本校情况,包括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等。

  2、加强对重要设施设备、物品的救护和保护,加强校园值班值勤和巡逻,防止各类犯罪活动。

  3、积极协助当地政府做好广大师生的思想宣传教育工作,消除恐慌心理,稳定人心,迅速恢复正常秩序,全力维护社会安全稳定。

  三、组织实施演练

  根据地震应急预案编制应急演练方案,进行模拟实战训练。一方面可以促进师生熟悉预案,提高地震应急处置能力,另一方面又检验预案的可操作性。演练方案应包含以下几个方面:

  1、演练的具体时间(待定)范围(全校);

  2、演练参与的班级、人数和各班级的疏散撤离路线、撤离时间及各班级的具体负责人(当班老师);

  3、安全区域的确定及撤往安全区域的指示标志;

  4、确定各楼层、楼梯口、楼梯拐角处的具体负责人(各楼层值日老师);

  5、明确各楼层清查人员,防止有人滞留教室;

  6、拟定各类突发事件的应对方案。如发生踩踏事故、次生灾害等突发事件。

  演练完成后,根据演练效果进行总结,找出不足,不断地修订完善预案,使预案更具可操作性。

  制造业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预案 7

  为了加强学校安全工作,保障全校师生员工的安全工作,防范当前雨雪天气安全事故的发生,并能快速、及时、妥善的处理突发事件,切实有效降低雨雪天气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教育部文件和区教育文件精神,切实从我校实际出发,制定本预案。

  一、学校雨雪天气安全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二、恶劣天气范围

  大风、雷电、雨雪(中大)、雹等

  三、安全工作措施

  1、当日值班人员全部到岗,早晨7:10到校,放学之前10分钟到达学校大门口,引导学生安全有序离开教学楼和学校大门口、具体要求见值班要求

  2、安全领导小组有关人员及时到岗,遇到雨雪天气时应提前通知各年级学生按时放学,并在大门口、教学楼等区域引导学生安全离开校园,引导家长站在大门两侧接送学生

  3、班主任课间加强巡视,确保学生课间不追逐打闹,确保课间活动安全、遇紧急疏散时,在班级内疏散学生,各司其责,确保本班学生安全有序离开班级、班主任必须等到最后一名学生离校后方可离开

  4、各班主任利用电话等通讯手段,要求家长教育孩子在上学途中注意安全,确保上学放学途中不出意外

  5、安全领导小组组织人员清扫校园内主要路段的积雪,对校园校舍安全隐患及时进行排查,发现问题立即上报,及时整改

  6、未尽事宜,以紧急通知为准

  四、应急宣布及后项

  1、恶劣天气应急预案由校长室制定,根据具体天气状况,在学校广播里临时宣布

  2、宣布为恶劣天气后,各部门应全力以赴组织好各项工作,坚决杜绝大事当前而无所事事的'现象出现

  3、对于在恶劣天气中置学生于不顾先行离开岗位的人员,视情节轻重予以谈话、批评、处分及至追究相关责任。

  制造业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预案 8

  一、组织机构

  1、应急领导小组

  组长:杜柳青;副组长:高惠娟、吴建平

  成员:戈亚芳、滕金花、陆惠琴、江尧章、俞红霞、周惠珍

  2、现场处置机构

  信息联络组:

  医疗救护组:

  警戒维护组:

  后勤器材组:

  二、各部门职能

  领导小组:发布应急求援命令、信号,组织指挥现场求援、保卫、警戒行动,及时向上级汇报突发事故情况,做好现场安全疏导和人员紧急疏散工作,配合上级和其它职能机关开展求援行动。

  信息联络组:及时做好事故情况向组长、副组长汇报,保持信息畅通,做好与有关部门单位的联络工作。

  警戒维护组:主动配合做好现场保护、危险人员撤离,维护现场秩序,劝说围观群众离开现场,保障救护通道畅通。

  医疗救护组:承担现场人员的施救或向临近医院及时疏散救治工作。

  三、突发安全事故后应急对策和措施

  1、突发事故发生后,事故源周围带队教师、学生于第一时间报告领导小组。

  2、事故后迅速拨打“110”、“119”、“120”等报警电话求助。

  3、领导小组及相关处置机构第一时间赶往事故地,组织求援工作,切断危险源,预防和制止破坏扩大。

  4、以救人为第一任务,迅速现场基本施救,并送往临近医院。

  5、保护现场,组织学生疏散,维护秩序,劝离围观人员,保障救护通道畅通。

  6、阻止学生参加有危险的事故求援活动。

  7、各班主任、老师要做好学生安抚教育工作,组织学生安全撤离。

  8、突发事件报告内容:

  ①事故发生时间、地点;

  ②简要经过和伤亡人数;

  ③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

  ④已采取措施和控制情况;

  ⑤汇报人姓名。

  制造业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预案 9

  为建立健全统一、高效、科学、规范的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指挥、保障和预防控制体系,全面提高应对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突发公共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害,保障公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全村经济社会快速、协调、可持续发展,特制定出岸一村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1、指导思想

  在市委、市政府和镇党委、镇政府的领导下,牢固树立和认真落实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建立健全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长效机制,掌握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主动权。积极预防和有效化解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面临的风险、困难甚至危机,促进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

  2、编制依据

  根据为落实沧州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基层应急预案统计工作的.通知》要求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村实际,制定本预案。

  3、组织保障

  3.1应急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王大全面负责村应急救援体系的建设和指挥工作;王刚良负责应急救援人员的培训演练和现场指挥工作;王桃负责现场抢险救援物质调配和警戒工作和应急救援避险避灾、自救、互救等应急常识与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白大眼负责后勤物资调运和生活保障工作;高红生负责应急救援现场抢救工作和撤离疏散人员和转移安置工作;马艳良负责对突发公共事件的预测预警、信息报告工作。

  3.2应急值班室

  村委会在办公室地点设立应急值班室、应急电话,并向群众公布应急电话号码。移动电话实行24小时不关机。应急行动时,应急值班室安排专人值班,确保上通下达,通信联络畅通。

  3.3信息接报员

  马艳良为信息接报员,负责接报群众上报的突发事件信息和向上级及时报送信息。

  4、应急队伍保障

  以民兵联防队为基础,设抢险救援、治安警戒、生活保障等三个小分队,由王刚良具体负责。抢险救援小分队主要任务是撤离、疏散和安置现场及周边危险地带受到威胁的人员;搜救失踪人员和营救受伤人员,寻找生存者和遇难者;划定危害区域,封闭、隔离或者限制使用有关场所;消除突发公共事件的危害和危害源,排除可能引发次生、衍生和耦合事件的隐患;抢修公共交通、通讯、供水、供电、供气等公共基础设施。

  治安警戒小分队主要任务建立警戒区域,防止与救援无关的人员进入现场,保障现场救援工作顺利开展;维护撤离区和人员安置区的社会治安秩序,保卫撤离区内的重要目标和财产安全。生活保障小分队主要任务是组织、调集和运送应急救援物资,确保及时到位;保障应急经费及时足额到位;负责做好现场抢险人员、指挥部及其各工作小组人员、受灾人员必需的食宿等日常生活保障工作。

  5、突发事件的.预防与群众自救

  5.1突发公共事件包括:、洪涝、冰雹、雪灾、房屋倒塌、火灾、重大治安和刑事案件等及串联集体上访等前兆信息。

  5.2村通过广播站、墙报、宣传栏等宣传阵地,向居民广泛宣传预防灾害及抗灾救灾等应急知识,提高公众自救互救能力。

  6、事件信息报告

  6.1每一个村居民都有举报突发公共事件隐患和报告突发事件发生信息的权利和义务。

  6.2发生突发事件后,现场发现者应在第一时间向村应急值班室或信息接报员报告突发事件信息,紧要时要向“110”报警。

  6.3村应急值班室或信息接报员在接报后15分钟向出岸镇镇应急值班室报告突发事件信息,紧急时向“110”报警。

  6.4报告内容: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现场伤亡或损失等简要情况。

  7、处置工作流程

  7.1到达现场

  发生突发事件,村书记、主任应立即带“两委”成员赶到现场,迅速召集应急小分队进行先期紧急处置。

  7.2快速报告

  向上级报告或向“110”报警,请求现场救援。

  7.3投入先期救援

  7.3.1救援原则:坚持“以人为本”,先救伤员,后救物资,避免更多人员伤亡。

  7.3.2量力而行:在现场应急资源不足或高危险状态下,应注意应急救援人员的生命安全,等待上级专业救援队伍现场增援。

  7.3.3重点救援对象:对孤、老、病、残或五保户要列为重点保护对象,优先安置。

  7.3.4疏散转移现场人员:及时组织疏散转移现场人员至安全地带或紧急避难所。

  7.3.5控制现场事态发展:防止次生、衍生事故。

  8、应急保障工作

  8.1应急物资储备

  8.1.1村委会根据实际,储备一定的应急物质,如,防汛抗旱、抗震救灾等必需的沙袋、抽水机、帐蓬、饮用水和食品等应急物资。

  8.1.2负责应急物资和场所的临时征用和借用。如,单位或个人的小型汽车、货车、农用车、摩托车等交通工具或场所,在上级救援队伍未到现场时,可依法临时征用,用于现场急送伤病员或现场应急处置。若有损坏,按有关规定予以赔偿。

  8.2应急避难场所

  8.2.1村辖区内的小学、村委会为村抗灾救灾提供紧急避难场所。

  9、灾后恢复重建和善后处置

  9.1负责灾后恢复与重建,根据立地条件的实际情况和抗灾救灾经验制订具体措施,迅速组织群众灾后自救,恢复生产和生活正常秩序。

  9.2负责做好死伤者的善后处理和死者家属的抚恤工作。

  9.3协助上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做好事件事故调查工作。

  9.5协助村民向上级政府和有关部门申请临时征用物资的补助事项。

  9.6及时统计上报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情况。

  10、本预案自20xx年9月1日起开始实施。

  制造业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预案 10

  为全面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增强宾馆(客栈)应对自然灾害和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处置能力,减少灾害或事故造成的损失和危害,构建安全、舒适的环境,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特制定本预案。

  一、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

  组长:

  执行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二、处理抢劫案件应急措施:

  1、当发生抢劫案件时,如劫匪持有武器(指枪械),在场员工应避免与匪徒发生正面冲突,保持镇静,并观察匪徒的面貌、身型、衣着、发型及口音等任何特征。如劫匪未持有武器且有足够人手可以制服匪徒时,则等待适当机会将之擒获交与警方,但决不可草率从事以免造成不必要的伤亡。如监控中心工作人员发现宾馆(客栈)内发生劫案应立即告知部门经理或总值班员,并按指示向110报警。

  2、如劫匪乘车逃离现场,应记下其车牌号码、颜色、车款或牌子等,并记清人数。同时可以乘的士或其他交通工具跟踪并用通讯工具向110报告方位和地点,以便警方组织力量设卡拦截。在跟踪的过程中要注意隐蔽,以确保自身安全。

  3、保护好现场。劫匪遗留的凶器、作案工具等不要用手触摸。划出警戒范围,不要让无关人员进入现场。

  4、在场人员不可向报界或无关人员透露任何消息,不准拍摄照片。

  5、如有伤者,要立即送往医院救治,并报告公安机关。

  三、绑架人质案件应急措施:

  1、当宾馆(客栈)客房发生人质绑架案件时,服务人员应立即向部门经理、总值班员和保安部报告。

  2、接报后应急处理小组可在事发地设立指挥部,并在第一时间报警。

  3、在警方到达之前应封锁现场消息,严禁向无关人员透露现场情况,以免引起客人惊慌和群众围观,导致劫匪铤而走险,危害人质安全。

  4、尽量满足劫匪的一些合理要求,如送水、送食物,以稳定劫匪的情绪。

  5、保安、工程人员在附近待命,以便配合公安人员的行动,并划出警戒范围。同时疏散劫匪所在房间上下、左右房的客人,以防劫匪带有爆炸危险物品。

  6、及时收集、准备好客房的登记入住、监控录像、工程图纸等资料,提供给警方。

  四、斗殴案件应急措施:

  1、当酒店内发生斗殴事件时,应立即制止劝阻及劝散围观人群。

  2、如双方不听制止,事态继续发展,场面难以控制时,应迅速报告公安机关及宾馆(客栈)相关部门人员。保安员应迅速到场戒备,防止损坏宾馆(客栈)物品。

  3、如宾馆(客栈)物品有损坏,则应将殴斗者截留,要求赔偿。如有伤者则予以急救后交警方处理。现场须保持原状以便警方勘查,并协助警方辩认滋事者。

  4、如斗殴者乘车逃离,应记下车牌号码、颜色、车型及人数等特征。

  5、协助警方勘查打斗现场,收缴各种打架斗殴工具。

  五、食物中毒事件应急措施:

  在宾馆(客栈)如发现任何人士有中毒情形,无论是误服或故意服毒,除立即报警外,还需采取以下措施:

  1、拨打急救中心电话“120”呼救,如医务人员没有及时赶来,中毒者有生命危险,要将中毒者送附近医院抢救,并通知中毒者的单位或亲友。

  2、保护中毒者所在现场,不要让任何人触摸有毒或可疑有毒的物品(如:药物、容器、饮品及食物、呕吐物等)。

  3、安排好车位以便警车和救护车到达及离开时用。

  4、将中毒者之私人物品登记交与警方。

  5、防止闲杂人员围观。

  6、将有关资料(包括警车、救护车到达及离开之时间、警方负责人姓名等资料)登记备案。

  7、发现投毒者或可疑人员,立即滞留,交警方处理。

  六、灾害性极端气象应急措施:

  1、各工作岗位人员应坚守岗位,未经允许或接替决不可离岗。

  2、应做好电力设备的保障工作,防止引起线路故障或电击伤人事故。要确保下水道畅通,避免引致水浸。

  3、保安员要留意和指导车辆停放,避免被吹落物砸坏。同时要加强警戒,防止坏人趁机作案。

  七、发生爆炸物(恐吓电话)应急措施:

  1、接炸弹恐吓电话时处理办法:

  ⑴任何人接到炸弹威胁电话,都应听清来电者的每一个字、噪音及其背景声音,以猜测来电者的位置。

  ⑵假装听不清电话、拖延来电者占线时间以尽量获得更多信息,并作详细记录。

  ⑶如来电者同意,可将电话转给总经理或总值班员。同时通知保安迅速采取行动。

  ⑷如果来电说完就挂断电话,则立即通知总值班员或相关人员,以便采取进一步行动和对策。如有录音设备要及时对通话进行录音。

  2、接到电话后处理办法:

  ⑴对电话内容绝对保密,并立即通知总经理、总值班员。

  ⑵总经理、总值班员接警后应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并召集应急处理小组人员进行磋商。

  ⑶应急处理小组应对事件进行评估并决定是否需要组织人员对炸弹进行搜索。

  ⑷通知警方,为了避免人群聚集及防止肇事者在公共场所散布不满和制造恐慌,须迅速派出便衣保安人员到公共场所戒备,同时派出穿制服的保安员进行外围警戒。

  ⑸警方到达现场并开展搜查时,保安部应知会相关部门经理,以配合警方行动。

  3、对炸弹搜索的办法:

  原则上不允许员工参与对炸弹搜索的行动,但如果员工自愿并在确定风险系数后,可使用相关工具按有关程序进行搜索。

  ⑴应急处理小组或保安部经理负责指导正当的搜索行动。

  ⑵搜索者在未经确定前不得接触或弄乱任何有可能容纳爆炸装置的包裹、箱子或其它物体。

  ⑶如发现情况,应及时报告应急小组或保安部经理。保安部经理接报后须通知警方,并派出保安员对炸弹或可疑物体的区域进行隔离警戒。

  ⑷在警方到达现场对可疑物品进行检测和解爆时,应疏散附近无关人员并知会各相关部门经理,以配合警方工作和确保人员生命财产安全。

  4、事件处理中与有关部门的工作

  ⑴应急小组应密切关注事态的发展,谨慎回答客人的`疑问。

  ⑵妥善处理客人对炸弹威胁的恐慌。

  ⑶配合公安机关进行有关调查并与有关人员保持密切联系。

  ⑷如有客人要求与某位权威人士通话,话务员可将电话转给应急处理小组成员。

  ⑸酒店情况发生任何变化,话务员须将应急处理小组的指示及时通知各部门经理。

  ⑹保安部负责派出人员到危险区附近的入口进行警戒,严禁无关人员进入。

  ⑺防止肇事者在公共场所散布不满和制造恐慌。

  ⑻如警方到达后,警戒人员应指引他们从后方区域到达事发现场。保安人员须保持警惕直到紧急情况结束。

  ⑼如发生意外有人员受伤时,办公室负责组织人员抢救和疏散。

  ⑽如事件现场涉及到电器和机械设备,工程部须配合警方工作。

  八、外宾接待应急预案

  当发生港澳台和外国旅游者伤亡事件时,除积极采取救援外,要注意核查伤亡人员的团队名称、国籍、性别、护照号码以及在国内外的保险情况,由省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或通过有关渠道,及时通知港澳台地区相关的急救组织或有关国家的急救组织,请求配合处理有关救援事项。

  九、火情处理应急预案

  (一)发现火情立即报警

  每位员工发现火情都有责任报警;以最快的速度报告饭店消防部门和宾馆(客栈)领导

  1、记住火警电话:

  119消防火警

  2、报告火情:将火情发生的区域、部门、地点、楼层、房号、自己所在部门及姓名报告总机和消防值班室。

  (二)接到报警后的措施

  1、总机或消防值班人员要详细记录报警人姓名、部门;

  2、冷静详细了解火情发生的位置、区域、楼层、房号和火势大小;

  3、由总机将火情报告保安部、客房部经理和工程部值班人员;

  4、由保安部、客房部经理和工程部值班人员组成调查、甄别、确认小组,赶赴现场查清下列问题:

  A、火情的具体位置、燃烧物品、燃烧范围及火势走向;

  B、火源是电起火还是其他原因;

  C、火场有无人员被困,有无贵重物品,有无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等。

  5、立即通知总机将火情报告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领导,迅速组成火场临时指挥部,由指挥部领导迅速做出是否向119报警的决定,同时向旅游局报告。

  十、化学(柴油、锅炉)火灾事故的处置

  本宾馆(客栈)使用、储存主要化学危险品有:柴油。上述物质在使用、储存、罐装过程中遇失控或自然灾害的情况下,存在爆炸、火灾等事故的潜在危险。

  根据国务院344号令《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和国家环保总局关于加大危险化学品环境管理力度,增强事故防范能力的要求。为加强危险化学品的管理保证其生产、储存、使用、运输、处置各环节的有效监控,并在发生危险化学品事故、火灾、压力容器爆炸时,实施应急救援,最大限度地减少危险化学品引发的污染、人伤灾害、财产损失。

  ﹙一﹚、应急救援处置原则

  及时发现(泄、爆、燃),及时报警,各尽其职、迅速扑救、疏散人员、先抢救伤员、再抢救物质、控制污染、消灭灾害。

  ﹙三﹚、化学(柴油、锅炉)火灾事故处置救援领导小组(指挥部)的组成、职责和分工

  1、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由总经理、副总经理、安全部、客房部、前厅部、餐饮部等部门领导人员为基础,总经理任总指挥,执行总经理为副总指挥,一旦发生事故时,负责宾馆(客栈)救援工作的组织指挥、协调全宾馆(客栈)统一行为,指挥部设在总经理办公室。

  2、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指挥部)职责、工作分工:

  ⑴、指挥部职责组织指挥应急救援队伍和全宾馆(客栈)应急救援行动,必要时请有关单位救援;向上级主管部门和相关部门报告,向有关联的单位和居民通报情况;组织调查事故原因,总结化学事故应急救援的经验教训;积极开展职工岗位自救互救培训和宣传教育工作;

  ⑵、指挥部工作分工:

  总指挥:指挥协调宾馆(客栈)应急救援工作;

  副总指挥:负责事故报警、通报情况及处置工作的指挥,负责抢修抢险、医疗救护、抢修物资供应和运输工作的指挥以及事故原因的调查和善后处理;

  安全部经理:负责灭火、治安、警戒、疏散路线及指导疏散人员,负责外援人员的引导;

  客房部经理:负责抢救物资的组织供应和运输工作以及车辆调度;

  餐饮部经理:

  负责事故处理时供水、供电、供汽或切断电源、水源、汽源的调度指挥,组织开展职工岗位自救互救培训和宣传工作;

  前厅部经理:

  担负通信联络及受伤、中毒人员抢救救护工作;

  十一、突发事件发生后的善后处理规定和要求

  为能在事故发生后,迅速准确、有条不紊地处理事故,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造成的损失及环境污染,平时必须做好应急救援准备工作,落实岗位责任制和各项制度,具体措施如下:

  (一)落实应急救援组织,救援指挥部成员和各类救护队成员,并根据人员变化及时调整,确保救组织落实

  (二)按照任务分工做好各类物质器材准备,准备各种防护、消防抢修、抢救器材,并使其处于良好备用状态,做到定期检查、更换,任何人不得随意挪用:

  (三)每年一次组织火灾救援训练和演习,提高救援的指挥水平和各专业救援技能;

  (四)对职工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救援知识教育和培训;

  (五)建立各项规章制度;

  1、安全检查制度,在制度中落实应急救援工作检查;

  2、值班制度,在节假日、夜间值班制度中,落实应急援检查工作;

  3、进一步完善化学危险品使用、储存、运输、安全管理制度;

  4、总结考评制度,纳入对紧急救援落实情况的考评;

  制造业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预案 11

  为全面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切实搞好厂区安全工作,认真做好各种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将可能发生的事故降到最低限度,根据《安全生产法》、《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和上级有关部门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以下应急预案。

  一.组织机构及主要职责.

  公司成立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领导小组,组长党支部书记担任,副组长由生产经理、技术经理担任,成员由部门、车间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指挥组,抢险组和后勤保障组。

  1.指挥组由、组成。在第一时间发布突发事件的.相关情况,第一时间组织员工疏散,第一时间组织员工自救,保证员工人身安全,第一时间保证公司财产和员工财产安全,第一时间组织协调各项工作有序进行。

  2.抢险组:由20名员工组程:由任组长,任副组长,组员由、承担危难工作,在保证自身安全的前提下完成任务。

  3.后勤保障组:由6名同志组成,任组长,为副组长,组员由、担物资装备供应,切实保证突发事件工作所需。

  二.突发事件应急救援预案措施

  1.发生一般火警、火灾事故、设备事故、人身伤害事故及其他突发事件,当班值班人员应立即报告车间、部门和公司领导,逐级上报。火警火灾拨打119请求救援。人身伤亡事故应立即送医院治疗,或拨打120请求救援,但不管是哪类事故,抢险救护时都要先切断电源或采取防护措施后再组织救护,防止事态扩大。

  2.发生重大火灾事故,应立即切断电源,迅速向公司汇报,公司逐级向上反映。岗位人员拨打119救援电话请求援后,首先组织自救,使用现场的灭火器进行灭火,根据着火部位、性质也可用现场备用的防火沙、土、水进行灭火,电气火灾要用干粉灭火器,变压器、油罐等用水冷却时,人要远离,严防爆炸伤人,待消防专业人员赶到后,在专业人员指挥下配合灭火。

  3.发生人身伤亡事故,发现人员要立即向班组长、车间主任、部门、公司逐级上报后,还要通知医院工伤抢救小组,立即赶赴现场组织救援。若伤部位属擦伤、碰伤、压伤等要及时用消炎止痛药物擦洗患处,若为出血严重,要用干净布料进行包扎止血。若伤者发生骨折要保持静从事静卧。若发生严重烧伤、烫伤,要立即用冷水冲洗30分钟以上,若伤者已昏迷、休克,要立即抬至通风良好的地方,进行人工呼吸或按摩心脏,待医生到达后立即送医院抢救。

  4.若发生食物中毒事故,救援人员在救援时要了解中毒原因,迅速把中毒人员抬至通风良好处进行一般性抢救,并立刻送往医院抢救。

  5.发生重大设备事故,要立即报告,同时停止设备运转,处理事故时,要有专业人监护。严格执行检修程序和停送电确认制度,防止打乱仗,冒险作业。

  6.发生爆炸事故,要立即关闭爆炸源,若有人员伤亡,按人员伤亡预案救援。

  7.发生各类事故都要保护好现场,待事故调查分析处理。

  三.注意事项

  1.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要保证24小时开机,认真做好各项预防工作,随时准备应付各类突发事件发生。

  2.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工作要听从指挥,服从安排,要切实做到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3.本预案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完善。

  制造业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预案 12

  一、指导思想

  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把维护师生健康和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做好学校卫生安全工作,减少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保障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学校本着为学生和教师的身体健康的目的出发,在加强学校常规管理的同时,加强对食堂食品卫生工作管理,即适应对学生非正常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事故,特制定本预案。

  二、成立食物中毒预防应急小组

  学校成立应急领导小组,由学校主要领导任组长、副组长,成员由总务处、团队和值日老师、食堂管理员等组成。

  三、对中毒者采取紧急处埋

  l、停止食用中毒食品;

  2、采集病人排泄物和可疑食品等标本,以备检验;

  3、组织医生对中毒人员进行救治;

  4、及时将病人送医院进行治疗,包括急救(催吐、洗胃、洗肠)、对症治疗和特殊治疗;

  5、对可疑中毒食物及其有关工具、设备和现场采取临时控制措施。

  四、食物中毒的报告和紧急报告制度

  1、及时逐级报告

  一旦发生食物中毒,班主任或分餐老师应及时向校领导或镇卫生院报告,学校则向市食品卫生监督检验所和城厢区教育局报告。报告内容有:发生中毒的地址、时间、中毒人数及死亡人数,主要临床表现,可能引起中毒的食物等。以利于有关部门积极采取措施、组织抢救、调查分析中毒原因和预防方法。若怀疑投毒则向公安部门报告。

  2、保护现场、保留样品

  发生食物中毒后在向有关部门报告的同时要保护好现场和可疑食物,病人吃剩的食物不要急于倒掉,食品用工具、容器、餐具等不要急于冲洗,病人的排泄物(呕吐物、大便)要保留,以便卫生部门采样检验,为确定食物中毒提供可靠的情况。

  3、如实反映情况

  学校负责人及与本次中毒有关人员,如食堂工作人员及病人等应如实反映本次中毒情况。将病人所吃的食物,进餐总人数,同时进餐而未发病者所吃的食物,病人中毒的主要特点,可疑食物的来源、质量、存放条件、加工烹调的方法和加热的温度、时间等情况如实向有关部门反映。

  五、防范措施

  1、健全食物中毒报告制度

  学校的食堂要认真贯彻执行卫生部食品卫生以及关于《食物中毒调查报告办法》的精神,以便及时采取防治措施。

  2、广泛开展预防食物中毒宣传教育

  广泛深入的开展预防食物中毒宣传,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充分利用广播、黑板报、主题班会、宣传画和实物标本等各种形式,学习普及有关的卫生知识,提高食物从业人员和广大师生员工的卫生管理水平,减少食物中毒发生。

  六、突发性事件的处置

  l、在食品加工、供应过程中或用餐时发现食品感官性状可疑或有变质可疑时,经确认后,立即撤收处理该批全部食品。

  2、在全校范围内树立食品卫生安全意识,时时警惕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班主任发现可疑病情后(食用某一食品后,两人以上出现同一疑似食物中毒症状),及时报告救治,由初步检查确定,采取以下措施:

  (1)观察病情,对症处理。

  (2)如确定食物中毒,做好以下工作:

  a、对患病的.师生进行初步诊断、治疗、护理。

  b、立即报告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抢救措施。

  c、立即拨打急救电话120或者与医院联系,救治患病师生。

  d、立即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3、学校主管领导指挥抢救工作,协调有关单位和部门的抢救,向教育局主管领导及相关部门汇报,指挥以下部门工作:

  (1)、责令立即停止食品加工、供应活动。

  (2)、由校长办立即向上级卫生部门报告,报告时间距离发病时间不得超过2小时。

  (3)、负责保护好现场,封存一切剩余可疑食物及原料、工具、设备,保护好中毒现场和食品留样,防止人为破坏现场,等候卫生执法部门处理。

  (4)班主任负责协助医生护理患病学生,如发现人数较多,治疗护理在班级进行。中毒师生病情较重、人数较多时,应立即就近送医院抢救或向120求援。

  (5)、政教处负责做好师生思想工作,稳定学生情绪;负责家长的疏导工作;学校落实专人接受新闻部门采访、应对社会质询;协助上级有关部门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6)、教务处要深入各班级配合卫生行政部门。向患者了解食物中毒的经过,可疑食品、中毒人数,并预测发展趋势。

  (7)、总务处做好后勤保障工作,保障抢救机动车、药品、消毒用品到位,保障抢救中心必须品的供应。

  (8)、食堂负责人要协助卫生部门作带菌检查和取证工作,按照卫生部门的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和样品。

  七、事后处理

  根据查明的事故原因,向上级领导和卫生部门递交书面事故分析报告,对发生的事故做到“三不放过”,对所有食堂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引以为戒,并对造成中毒的责任人、当事人进行严肃处理,追究其责任。如故意破坏造成中毒事故,将当事人交司法机关处理,如因工作疏忽造成中毒事故,对当事人进行扣发工资、辞退或进行行政处分的处理。

  制造业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预案 13

  一、应急处置机构和职责

  成立邛崃市清欠办春节期间突发事件处置应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规划与

  建设局建管科,联系电话:

  领导小组

  略

  职责:负责协调处理因拖欠工程款或民工工资而产生的突发事件。

  二、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程序

  处理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接到突发事件报告后,办公室应迅速通知处理突发事件应急小组人员立即赶赴现场,如遇不可预料的特殊原因不能及时赶赴现场,应立即报告办公室,同时通知事件单位负责人赶赴现场,到达现场后应立即采取措施防止事件的进一步恶化。

  1、首先向先期到达的`相关单位或现场负责人了解情况;

  2、召集相关单位和现场负责人对聚集民工进行疏散,并做好民工的说服安抚工作;

  3、召开现场协调会,进一步了解相关情况,根据法律、法规和事件的具体情况,提出初步解决意见;对现场不能圆满解决的问题应在随后一周内作进一步的调查处理;

  4、要求造成突发事件的相关各方写出书面情况报告及内部处理意见;

  5、将现场协调处置情况向信访局写出情况快报;

  6、将突发事件的最终处理意见结果及时报告信访局。

  三、工作要求

  1、反映迅速,强化协作

  接到通知后迅速行动,立即通知相关单位及人员到现场协调处理。

  2、耐心细致,做好说服

  对事件涉及各方做好认真细致的政策、法规的宣传解释工作,说服当事各方通过友好协商,化解矛盾,解决纠纷。

  3、依法协调,妥善解决

  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进行协调,将矛盾冲突、纠纷予以妥善解决。

  4、及时通报,加大处罚

  对处理结果及时向相关部门通报,对违规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要坚决依法查处,及时通报处罚情况,防止类似事件的再度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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