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应急预案

时间:2025-10-15 12:40:30 应急预案 我要投稿

事故应急预案

  在平凡的学习、工作、生活中,难免会出现一些事故,为了避免事情愈演愈烈,就常常需要事先准备应急预案。那要怎么制定科学的应急预案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事故应急预案,欢迎大家分享。

事故应急预案

事故应急预案1

  为规范和加强本校消防安全管理,做到万一发生火灾时能沉着冷静的指挥,迅速报警,很好的扑灭初起火源或控制火势,同时安全的组织疏散全体师生,最大限度的减少火灾带来的`危害,确保师生平安的目标,特制订本应急预案。

  一、组织机构:

  组长:年级主任

  副组长:年级副主任

  安全通道检查监督员:中层干部

  日常防火安全检查员:任课教师

  1、灭火行动小组组长:年级组长

  组员:各班班主任

  2、疏散小组组长:

  组员:年级组长、各班班主任、任课教师

  3、通讯联络组组长:xx

  组员:xx

  4、救护安全组组长:xx

  组员:xx

  二、主要职责:

  ①灭火行动小组:火灾初起时,立即切断电源,尽快到相应地点取下灭火器进行扑救。如发现现场人员需要救护,则应尽力想办法救人。

  ②疏散引导组:当火灾发生时,立即到自己岗位,组织指挥师生按预设的次序和通道有序、迅速、安全撤离火灾现场。

  ③通讯联络组:一旦发生火警,负责与疏散、救护各组联络,控制校园广播,调动有关人员到指定地点。应立即报警,先报119救火,再报110维持校门外秩序,根据人员受伤害情况报120,同时报市教育局办公室。

  ④救护安全组:当火灾发生时,如有受伤和被困人员,应协助灭火组和消防人员采取救助措施,及时现场救护或移交120急救中心。

  三、预防措施

  1、开展消防知识的宣传工作

  根据消防知识进学校要求,通过广播、闭路电视、等形式,宣传消防知识,并建立消防宣传墙,设置消防宣传长廊,把各项消防制度、防火公约、会议制度、管理网络图上墙。

  2、加强学校消防硬件建设

  建立志愿消防站,设置灭火器箱,配置ABC类干粉灭火器,消防斧(消防水带、水枪)等,并设置一个公共消防应急箱,学校重点部位配置灭火器。设立总务处为学校消防管理办公室。

  3、设置必要的消防设施标志

  在校园内设置学校示意图,标明消防设施,水源和消防宣传标志。

  4、经常巡查,排除隐患。

  对教室的电源、易燃物的存放和用电、用火安全情况经常进行巡查。

  四、应急措施

  1、发生火灾时,由现场教师或学生向校长或副校长或学校行政报告,学校领导立即通知广播室,由广播室指挥相关人员立即行动,到达预定地点。总指挥或副总指挥迅速到现场和主控室进行指挥。

  ①切断电源、广播告知。(稳定情绪第一、沉着冷静为要,防止引起全校恐慌)

  ②呼叫119、110,并根据实际情况呼叫120报镇教管中心和区教委。

  ③打开校门(门卫)

  ④灭火行动组到位;扑灭初起火源,关闭门窗,控制火势,为疏散争取更多时间。

  ⑤疏散引导组到位;疏散线路原则上按学生出操线路,特殊情况疏散组可临时根据火灾发生的地点,做出果断的疏散线路决定,并加以引导。

  2、撤离顺序:按发生火灾地点,所在班级同层优先原则,先撤离所在班级学生,后撤离同层次学生(离火源近的班级先撤),再撤其他层次,这样既确保重点,又便于扑救人员进出。如火灾发生在课间,由班主任迅速到班级现场指挥撤离,其他教师按要求到楼道指挥。如火灾发生在上课时,由任课教师现场指挥撤离,空堂课的教师按要求到楼道指挥。

  五、有关要求

  1、沉着冷静指挥。组织人员按分工合作,沉着冷静,指挥得当。各指挥疏散教师要识大体顾大局,严密控制下楼速度,以免造成楼道挤压,防止学生因恐慌而跳楼情况发生,疏散组成员应最后撤离现场。

  2、学生不得参与救火。学生疏散时必须服从教师安排,有序按计划快步撤离,不得参与救火。

  3、稳定学生情绪。无论校园何处发生火灾,疏散人员都应撤到学校操场、学生撤离到安全地带后,不得任意走动,更不得返回火灾区。班主任或指挥教师迅速清点学生人数,并向总指挥汇报学生情况。

  4、扑灭初起火灾。灭火行动组在火灾初起时,要就近起用灭火器,进行紧急扑救,尽最大努力扑灭初起火源或减弱火势,或关闭门窗控制火势漫延,为学生疏散争取更多时间,在学生未完全撤离前又能确保自己安全的前提下不得撤离火灾现场。

  5、确保通信联络。在火灾发生时,各组要确保通信联络,及时联系,把有关情况报告总指挥。

事故应急预案2

  一、工程概述

  XX市zz路(2.5环)市政道路工程是XX市为完善城市路网结构,城乡统筹,实现区域协调发展而实施的重点建设项目。是XX市规划的交通性主干道。工程南起成灌高速公路,北至XX市壹街区,道路全长5026.75米,道路规划红线宽度为62米。设计路面结构为沥青砼路面。工程内容为道路工程及道路范围内的给排水、桥梁、涵洞、市政配套管网,绿化、交通、路灯等工程。

  二、项目经理部应急与救援组织机构人员的构成

  (1)事故现场指挥由项目经理(xxx)担任;

  (2)伤员营救组由工长担任组长,组员由各作业队分别抽调作业人员组成,负责通知120和工地附近医院;

  组长:

  组员:

  (3)物资抢救组由施工员担任组长,组员由各作业队分别抽调作业人员组成;

  (4)消防灭火组由施工员担任组长,组员由各作业队分别抽调作业人员组成;

  组长:

  组员:

  (5)保卫疏导组后勤管理人员担任组长,组员由各作业队分别抽调作业人员组成;

  组长:

  组员:

  (6)抢险物资供应组库房管理员担任组长,组员由各作业队分别抽调作业人员组成;

  (7)后勤供给组后勤管理人员担任组长,组员由各作业队分别抽调作业人员组成;

  组长:

  组员:

  (8)现场临时医疗组后勤管理人员担任组长,组员由各作业队分别抽调作业人员组成;

  组长:

  组员:

  项目应急与救援电话

  (1)项目经理:

  (2)技术负责人:

  (3)施工员:

  (4)质检员:

  (5)安全监督员:

  (6)材料员:

  (7)水电工程师:

  外部应急与救援电话

  (1)消防电话:119

  (2)医院急救电话:120

  (3)报警电话:110

  三、触电事故的应急救援

  触电事故在建筑业生产安全事故中占有相当的比重。而触电事故的发生,往往是由于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管理不善,电气线路、设备安装不符合安全要求、检修中措施不落实,非电工任意处理电气事务,接线错误码,高金属物体触碰高压线,在高位作业误碰带电体或误送电而触电并坠落;操作漏电的机器调和或使用漏电电动工具,即:设备、工具无接地、接零保护措施,设备、工具已有的保护线中断,电钻等手持电动工具电源线松动,水泥、砂浆搅拌机等机械的电机受潮,打夯机等机械的电源线磨损,电焊作业者穿背心、短裤、不穿绝缘鞋、汗水浸透手套、焊钳误碰自身、湿手操作机器按钮,因暴风雨、雷电等自然灾害以及由于人的蛮干行为而导致。若施工现场一旦发生触电事故,其急救方法为:

  (1)脱离电源:当人体触电以后,可能由于痉挛失去知觉等原因而紧抓带电体,不能自己摆脱电源。此时,急救触电者的首要步骤就是使触电者尽快脱离电源。

  A、对于低压触电事故,使触电者脱离电源的.方法为:

  ①如果触电地点附近有电源开关或电源插销,可立即拉开开关或拨出插销来断开电源。

  ②若触电地点附近没有电源开关或电源插销,可用有绝缘柄的电工钳或有干燥木柄斧头切断电线来断开电源,或用干木板等绝缘体插入触电者身下,以隔断电源

  ③当电源搭落在触电者身上或被压在身下时,可用干燥的衣服、手套、绳索、木板、木棒等绝缘物体作为工具,拉开触电者或拉开电线。

  B、对于高压触电事故,使触电者脱离电源的方法为:

  ①立即通知有关部门停电;

  ②戴上绝缘手套,穿上绝缘靴,用相应的电压等级的绝缘工具按顺序拉开开关;

  ③抛掷裸金属线使线路短路接地,迫使保护装置动作,切断电源。

  (2)现场急救:当触电者脱离电源后,要根据触电者的具体情况,迅速进行现场急救。

  四、触电者急救方法主要方法

  A、人工呼吸法---这是在触电者呼吸停止后的急救方法。

  在各种人工呼吸法中,以口对口人工呼吸法效果最佳;施行人工呼吸前:应迅速将触电者身上妨碍呼吸的衣领、上衣、裤带解开,并将触电者口腔中妨碍呼吸的食物、脱落的假牙、血块等取出,以防止呼吸道堵塞;如果舌根下陷,应将舌头拉出,使呼吸畅通;触电者牙齿紧闭,救护人员应以双手托住下巴骨的后角处,大拇指放下巴骨边缘,用手将下巴骨慢慢向前推,使上下牙齿错开,在小心的用小木片、金属沿着口角轻轻伸入牙缝撬开牙齿;做口对口人工呼吸时,应使触电者仰卧,并使其头部充分后仰,至鼻孔朝上,以利呼吸道畅通。具体操作方法如下:

  ①使触电者鼻紧闭,救护人员深吸一口气后紧贴触电者的口,向内吹气,为时约2秒;

  ②吹气完毕后,立即离开触电者的口,并松开触电者的鼻孔,让他自行呼气,为时约3秒。

  重复①、②上述过程,直到触电者恢复正常的呼吸。

  B、人工胸外心脏挤压法--

  --这是在触电者心脏跳动停止后的急救方法。

  施行胸外心脏挤压法前,应迅速将触电者身上妨碍呼吸的衣领、上衣、裤带解开,并将触电者口腔中妨碍呼吸的食物、脱落的牙等取出,以防止呼吸道堵塞。做口对口人工呼吸时,应使触电者仰卧,并使其头部充分后仰,至鼻孔朝上,以利呼吸道畅通,触电者仰卧在比较紧实的地方,其操作方法如下:

  ①救护人跪在触电者一侧或骑跪在其腰部两侧,两手相迭,手掌根部放在心窝上方,胸骨下1/3-2/3处;

  ②掌根用力垂直向下挤压,压出心脏里面的血液。对成人应压陷3-4厘米,且每秒钟挤压一次为宜;

  ③挤压后掌根迅速全部放松,让触电者胸部自动复原,血液充满心脏,放松时掌根不必完全离开胸部。

  施行胸外挤压法抢救时,要坚持不断,切不可轻率中止,即便在运送途中也不能停止抢救。

  在抢救过程中,两种方法最好两人同时进行,如果现场仅有一个人抢救两种方法可交替进行,即每吹气2~3次,再挤压10~15次,并且吹气和挤压的速度都应当提高一些,以防降低抢救效果。

事故应急预案3

  一、 副总指应急救援的组成及职责

  〈一〉领导组织

  总指挥:白班;夜班:值班干部

  副总指挥:

  组 员:

  〈二〉职责

  1、 总指挥:负责整次事故组织指挥全厂的应急救援;

  2、 副总指挥:负责协助总指挥做好应急救援的具体指挥工作;

  3、 组员:在指挥部统一指挥下进行工作,各工段长在事故应急救援中的职责是:

  1.炼钢工长:负责炼钢工段现场指挥工作;

  3.连铸工长:负责连铸工段现场指挥工作;

  4.机修工长:协助总指挥负责抢险抢修工作的现场指挥;

  5.电修工长:协助总指挥负责抢险抢修工作的现场指挥;

  6外围工长:协助总指挥负责抢险抢修工作的'现场指挥;

  7.工程师:负责抢险抢修现场的技术指导;

  二、 应急通讯:

  在处理事故时,所有参与抢险抢修人员需保持通讯畅通。如果发现信号不稳定或中断时,应立即运用厂内固定电话或手机及时与总指挥取得联系,并明确说明所处位置。

  三、 事故处理预案:

  1、 当发生停电事故时,水泵房主控工千万不要慌张,要镇定,南区安全水塔可以提供大约15分钟的水源,在这期间内主控工完全可以送电后重新启动水泵;

  2、 北区在正常情况下,柴油机在停电后可以自动启动,水泵房主控工只要到控制箱操作面板上按下结合离合器的按纽,然后按住升速按纽,直到在速度仪表上显示的转速不能再上升为止;

  3、 如果柴油机没有自动启动,可先按一下复位按钮。若再不行,就把转换开关打在手动位置,这时只要手指按下启动按钮,柴油机就可启动

  4、 当成功启动柴油泵以后,水泵房主控工应立即将情况汇报当班调度长,并通知转炉主控室及连铸主控室。

  5、 转炉主控室接到水泵房的报警电话后,应立即提枪停止冶炼,,并立即将该情况通知当班调度,由当班调度长向上级进行汇报。

  6、 连铸主控室接到水泵房报警电话后,应密切关注二冷水量,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尽量将在浇钢包内的钢水拉完。

  7、 水泵房主控工在柴油机启动完毕后,可适当调节入口处的手动阀门来增加或减少水的压力,以达到设备所需的安全用水。

  四、 预防措施与考核

  1、 水泵房主控工在平时的工作中要密切监视安全水塔的水位高度,如有异常情况要立即报告当班调度长,便于及时处理以消除隐患;

  2、 安全水塔的出水管的手动阀门要随时观察、以防有人误动;

  3、 每班人员要巡视柴油机的操作箱面板的各开关、指示灯的指示情况。如:选择开关要打在自动位置;电源的钥匙开关要打开;浮充电指示灯是否亮,报警灯是否亮,如亮应及时复位。

事故应急预案4

  一、总则

  1.1编制目的

  及时、有序、高效、妥善处置城区供热事故,有效减少供热事故对城区群众正常采暖的影响,维护正常生产生活秩序,构建和谐社会。

  1.2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张掖市供热管理办法》《肃南裕固族自治县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定。

  1.3工作原则

  属地为主,就近处置;统一领导,分工协作;统筹安排,协调配合;依法规范,加强管理;以人为本,救援第一;及时报告,信息畅通。

  1.4适用范围

  肃南县城区供热系统运行过程中的事故预防和应对工作。

  1.5事故分级

  城市供热事故分为: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一般(Ⅳ级)四个级别。

  (1)特别重大(Ⅰ级)供热事故

  造成一次死亡30人以上(含失踪),或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亿元以上的事故。

  (2)重大(Ⅱ级)供热事故

  ①造成一次死亡10人以上、30人以下(含失踪),或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的事故。

  ②城市一半以上集中供热面积连续停热24小时以上。

  (3)较大(Ⅲ级)供热事故

  ①造成一次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含失踪),或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的事故。

  ②县城四分之一以上、一半以下集中供热面积连续停热24小时以上。

  ③县城一半以上集中供热面积连续停热24小时以上。(4)一般(Ⅳ级)供热事故

  ①造成一次死亡1人以上、3人以下(含失踪),或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的事故。

  ②县(市、区)供热应急领导小组确定的供热事故。

  本条的“以上”包括本数,“以下”不包括本数

  二、组织指挥体系

  2.1县应急指挥部及其主要职责

  成立由县政府分管副县长任总指挥,县政府办主任、县住建局局长、县应急管理局局长任副总指挥,县委宣传部、县纪委监委、县市场监管局、县卫健局、县工信局、县水务局、县交通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气象局、县消防大队、肃南森林消防大队、县财政局、县公安局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肃南县供热事故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县应急指挥部”)。县应急指挥部总指挥、副总指挥和成员,若由于人事变动或其他原因不在其岗位的,由新到任的负责人自行接替,不再另行发文。

  县应急指挥部的主要职责:负责统一领导供热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研究重大应急决策和部署,组织发布事故的重要信息,审议批准指挥部办公室提交的应急处置工作报告,统筹安排应急处置的其他工作。各成员单位在县应急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各负其责,分工协作,全力做好职责范围内和指挥部交办的各项应急工作。

  2.2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及其主要职责

  县供热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县住建局,县住建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县住建局分管副局长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主要职责:贯彻落实县应急指挥部的各项部署,组织实施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督促相关企业、部门和单位做好各项应急处置工作,及时有效控制事故,防止事态蔓延扩大;负责提出启动和终止一般以上供热安全事故应急响应的建议;研究协调解决事故应急处理工作中的具体问题;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供热办办公室)报告一般及以上供热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向县委、县政府、县应急指挥部及其成员单位报告、通报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情况;组织信息发布。

  2.3指挥部成员单位主要职责

  县住建局:及时了解供热安全事故情况,判定事故等级,提出启动供热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意见,报送领导小组批准后执行;根据领导小组的指示,组织供热应急专家赴事故发生地开展应急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开展应急检修、抢险、排险、快速修复和恢复重建工作;协调供水单位做好事故现场供水保障工作,组织对市政道路、给排水设施进行抢修;按照领导小组的指示,组织专业技术力量协助对事故进行调查。县应急局:负责事故应急处置指挥联络、统一协调、指导工作;负责调拨应急储备物资;负责组织事故责任的调查处理等。县委宣传部:负责组织新闻宣传媒体配合领导小组办公室全面、客观、及时、准确地宣传报道供热事故抢险救援工作,做好舆论引导。

  县纪委监委:负责监督检查有关人员在供热事故应急处置工作中职责履行情况。

  县公安局:负责调派县公安交警大队维持事故现场秩序,做好警戒,疏散人员,确保道路通畅,保证事故抢险车辆进出有序;负责事故单位及有关责任人的控制;负责保护人员和财产安全;负责核对死亡人数、死亡人员姓名、身份,协助县政府通知死者和伤员家属;负责事故现场的调查、取证等工作。

  县市场监管局:组织或参与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特种设备事故调查,并参与应急处置工作。

  县工信局:协调电力、电信等部门做好事故现场的供电、通信等保障工作,确保抢险救援工作顺利进行。

  县财政局:协调有关部门做好供暖事故应急处置所需经费保障工作。

  县自然资源局:负责事故发生后供热规划工作,按照领导小组的指示,组织规划力量对事故发生地进行对口技术支援。

  县交通局:负责组织车辆运送供热抢险应急物资。

  县卫健局:负责组织医疗急救和卫生防疫队伍,抢救事故伤病人员;负责对事故区域疫情、病情实施紧急处理,防止疫情、疾病传播蔓延。

  县生态环境分局:负责做好事故区域环境应急监测工作,提出环境污染消除和治理的建议并监督实施,防治环境污染进一步扩大或转移,根据县人民政府授权公开相关环境污染信息。

  县水务局:负责供热重大事故涉及的水利防洪工程协调、调度和水情、汛情的预警、监测,为供热抢险修复提供便利条件。

  县气象局:负责对天气、雨情的监测和预警预报,适时发布灾害性天气气候的`预警、预测、预报。

  县消防救援大队、肃南森林消防大队:贯彻落实省、市、县政府关于供暖事故应急工作的决定事项;承担县应急指挥部日常工作,负责供暖救援和事故原因调查工作,承担县级供暖事故应急预案的起草和实施工作,组织供暖事故应急救援演练。县供电公司:负责事故灾难现场供、用电及应急装置的架设;快速修复事故受损的供配电设备,及时恢复正常供电。电信肃南分公司、移动肃南分公司、联通肃南分公司:负责事故现场通信保障工作。

  供热企业:负责制定现场抢修方案,具体实施现场抢修;健全抢险组织机构,成立抢险队伍,配备必要的仪器机具,交通通信工具,并定期组织演练;做好生产调度、用户通告、事故现场的安全监护等工作;配合事故调查、取证、分析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后勤保障工作;对供热用户开展应急知识宣传,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事故情况。其他部门和单位按照职责及领导小组的指令,依法、有序参与供热安全事故处置工作。2.4县应急指挥部工作组及主要职责

  供热安全事故发生后,根据事故处置需要,县应急指挥部可下设若干工作组,在县应急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并随时向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报告工作进展情况。

  三、预防预警机制

  3.1信息监测与报告

  县供热应急指挥部负责城区供热系统运行监测、预警工作。确定信息监测方法与程序,建立信息来源与分析、常规数据监测,风险分析与分级等制度。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原则,明确影响的范围、信息渠道、时限要求、审批程序、监督管理、责任制等。

  四、信息报告

  4.1县人民政府供热行政主管部门具体负责实施城区供热事故监测工作。城区供热事故发生后,供热单位立即报告供热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供热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立即对收集到的供热事故信息进行汇总分析,根据事故级别,按规定逐级上报。报告为电话报告和书面报告两种形式。来不及形成文字的,可先用电话口头报告,然后再呈书面报告;来不及呈送详细报告的,可先做简要报告,然后根据事态的发展和处理情况,随时续报。

  对于较大以上(含较大)供热事故,县政府应在事故发生后2小时内向市政府报告。同时,县供热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应向市供热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报告;重大以上(含重大)供热事故,县政府和县供热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在第一时间内分别向市政府和市供热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报告基本情况确实难以全面、准确掌握供暖事故情况的,县政府和县供热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应向市政府和市供热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报告初步情况,并说明原因,在后续应急处置过程中及时续报有关情况。应急信息报告内容包括:时间、地点、信息来源、事故性质、影响范围、事故发展趋势和已经采取的措施等。

  县供热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要及时汇总核实信息,并上报县供热事故应急指挥部,同时及时传达有关领导对供热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的批示、指示和要求,并跟踪反馈落实情况。

  4.2应急处置过程中,及时续报有关情况、并实行快报制度。供热应急指挥部在事故发生后3小时内写出事故快报,分别报送市、省供热应急指挥部。

  事故快报包括以下内容:

  (1)事故单位的详细名称、单位负责人、联系电话及地址;

  (2)事故单位的经济类型,生产、输配规模、热源地、热力站处数;

  (3)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类别;

  (4)事故造成的危害程度、影响范围、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

  (5)事故的简要经过;

  (6)事故原因的初步分析判断;

  (7)事故发生后采取的应急处理措施及控制情况;

  (8)需要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助抢救和处理的有关事宜;

  (9)事故报告单位、签发人和报告时间;

  (10)其他需要上报的有关事项。

  五、先期处置

  城区供热事故发生后,县住建局立即进行先期处置,启动应急响应,组织相关人员抢险,控制事态发展。

  5.1分级响应

  5.1.1一级响应

  发生重大以上(含重大)供热事故,供热应急指挥部接报后立即报告省、市供热应急指挥部,由省、市启动一级应急响应,指导实施应急救援。

  县供热应急指挥部响应事项:向省、市供热应急指挥部报告供热突发事故基本情况、事态发展和救援进展情况等;组织有关部门,调配本行政区域内应急资源进行应急处置,按照省供热应急指挥部指示,协调落实其他有关事项。

  5.1.2二级响应

  发生较大供热事故,供热应急指挥部接报后由总指挥启动二级响应。

  县供热应急指挥部响应事项:供热应急指挥部立即启动相应应急响应,根据事故应急预案工作原则和办法,对事故进行调查确认和评估。据了解到根据确认结果,按规定向上级报告事故情况;开展应急救援工作,提出应急处理建议,及时向其他有关部门和可能涉及的其他部门通报情况。相应应急工作立即启动,组织、协调、落实各项应急措施;指导、布置相关部门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5.1.3三级响应

  发生一般供热事故时,应急指挥部副总指挥视情况启动三级响应。

  响应事项:县供热应急指挥部立即启动相应应急响应,事故发生单位按照本单位应急预案启动相应应急响应。按预案工作原则和办法及时上报事故情况并开展救援工作。同时协调有关部门保护现场,维护现场秩序,妥善保管有关物证,配合有关部门取得证据。市应急指挥部密切关注事态发展,及时给予指导帮助。

  5.2响应程序

  应急指挥机构响应程序:供热单位发生突发性应急情况的,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相关部门立即前往现场了解情况,控制局面,组织供热单位启动供热应急程序,开展生产自救。

  5.3扩大应急

  供热事故所在地应急力量不足,需上级部门支援时,由供热应急指挥部报上级供热应急指挥部请求支援。

  5.4人员防护

  现场应急救援人员根据需要携带相应专业防护装备,采取安全防护措施,严格执行应急救援人员进入和离开事故现场的相关规定。

  5.5群众安全

  供热应急指挥部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群众的安全防护工作,宣传安全防护知识,及时制定群众疏散、转移和安置方案,必要时启用应急避难场所。

  5.6应急结束程序

  经突发事故现场指挥部确认符合应急结束条件后,供热应急指挥部宣布结束响应。

  六、后期处置

  6.1调查报告

  6.1.1供热事故调查严格执行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各项规定。

  6.1.2事故调查报告应包括下列基本内容:

  (1)调查中查明的事实;

  (2)事故原因分析及主要依据;

  (3)事故结论;

  (4)各种必要的附件;

  (5)调查中尚未解决的问题;

  (6)经验、教训和安全建议。

  6.2 总结评价

  6.2.1参与事故应急处置的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在应急响应结束后的7个工作日内向县供热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书面报告。

  6.2.2城区供热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整理和审查所有书面报告、应急记录和文件等资料,起草供热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总结评估报告,报经领导小组组长审签后在应急响应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分别上报县委、县政府和市有关部门。县供热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要及时召开专门会议,总结和评价事故原因、责任及在应急期间采取的主要行动,对应急工作及应急预案的有效性进行评价分析。

  七、应急保障

  7.1指挥保障

  突发供热事故应急处置指挥地点设在县住建局,指定专门场所并建立相应的设施,满足决策、指挥和对外应急联络的需要。

  7.2通信保障

  7.2.1依托现有的有线、无线通信系统确保应急通信和信息保障。

  7.2.2应急响应期间,县住建局要合理安排值班人员,保证随时接收省、市、县委及政府的指示和事故发生地的有关信息;县供热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成员单位负责人、现场指挥人员及有关专家要24小时保持通讯联络畅通。

  7.3物资保障根据本预案规定的职责分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应准备好各种必要的应急力量、物资器材,以保证应急响应时能及时调用。供热企业要加强常规抢险机械、设备物资储备,并保证数量充足、性能优良。

  7.4队伍保障

  供热企业要建立工程设施抢险队伍,负责事发现场工程施抢险、抢修、警戒等工作。县供热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供热应急抢险救援专家队伍建设,充分发挥专家的咨询指导作用。

  7.5技术保障

  7.5.1县住建、应急管理、市场监管、消防救援等部门应当定期研究供热安全抢险应急工作,指导本县规划区域内建立和完善抢险应急组织及抢险应急队伍,加强供热安全宣传教育、监督检查工作,及时消除隐患,防患于未然。

  7.5.2供热企业应定期检查本单位抢险预案、交通、通讯、仪器、抢险工具、专业人员的落实情况,定期组织抢险应急演练,并设专人对抢险器材、设备等定期进行维护保养,确保能随时处于工作状态。落实巡查、巡线、人户检查制度,切实做到“安全第一、预防为主”。7.5.3供热企业抢险专业队是供热安全事故抢险的主力军,消防救援队伍作为专业救援力量,应做好处置供热事故应急救援各项准备工作。供热行业抢险应急要充分发挥消防救援队伍和本企业抢险专业队伍的优势和特长,密切联系,加强合作,及时处理和排除险情。

  八、附则

  8.1奖励与责任

  对在应急抢险救援工作中有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由县政府给予表彰和奖励。对不服从指挥部调遣、临阵脱逃、谎报情况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分或经济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8.2预案修订供热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定期召集有关部门、单位及供热企业有关人员对本预案进行评审,并根据事故发生的原因、处置情况和预案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对预案进行修订、补充,并报县应急局备案。

  8.3预案解释本预案由供热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8.4预案管理供热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组成人员由于人事变动,不在其岗位的,由新到任者自行替补,并及时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县应急局备案,不另行文。

  8.5预案实施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事故应急预案5

  一、目的

  为切实提高石泉县道路运输领域突发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水平,完善应急管理体制和机制,提高突发事件预防和应对能力,控制、减轻和消除道路运输突发事件引起的严重社会危害,及时恢复道路运输市场正常运行,指导石泉县道路运输行业各企业及本所各岗位完善应急预案体系和组织体系,增强应急保障能力,满足有效应对涉及本县道路运输突发事件的需要,确保道路运输能力,特制定本预案。

  二、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道路运输突发事件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按照《石泉县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制订本预案。

  三、分类分级

  本预案所称道路运输突发事件是指由下列突发事件引发的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道路以及重要客运枢纽出现中断、阻塞、重大人员伤亡、大量人员疏散、重大财产损失、生态环境破坏和严重社会危害,以及由于社会经济异常波动造成重要物资、旅客运输紧张需要道路运输部门提供应急运输保障的紧急事件。

  (1)自然灾害。主要包括水旱灾害、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地质灾害、生物灾害等。

  (2)道路运输生产事故。主要包括道路运输事故、危险货物运输事故等。

  (3)公共卫生事件。主要包括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食品安全和职业危害、动物疫情,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共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事件等。

  (4)社会安全事件。主要包括恐怖袭击事件、经济安全事件等。

  本预案适用于石泉县发生道路运输突发事件时,道路运输行业处置突发事件的应急活动。

  四、应急机构及职责

  (一)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

  组长:石泉县道路运输服务中心主任

  成员:石泉县道路运输服务中心综合股股长

  石泉县道路运输服务中心运输服务股股长

  石泉县道路运输服务中心维驾信息股股长

  主要职责:

  1.负责统一领导道路运输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发布指挥调度命令,并督促检查执行情况;

  2.决定启动和终止本所道路运输突发事件预警状态和应急响应行动;

  3.根据应急处置需要,指定成立现场工作组,并派往突发事件现场展开应急处置工作;

  4.审定本所道路运输行业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经费预算;

  5.负责本县境内道路运输突发公共事件(客货运输、安全生产,公共卫生、防汛、防火等)的预防、处置及相关应急预案的制定和修订工作;

  6.负责收集、处置道路运输突发公共事件的预警信息,对道路运输应急管理工作进行定期分析、评估,向上级应急领导小组报告道路运输应急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7.负责本县道路运输相关应急工作的宣传报道、信息报送和值守工作,指导、督查本县道路运输行业(行业)各单位相关应急预案的制定和应急预防、保障、演练工作;

  8.负责落实上级应急领导小组的指示、工作部署和交办的其他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由主管安全生产的副所长主持。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石泉县石泉县道路运输服务中心综合股,主任由石泉县道路运输服务中心综合股股长兼任,负责石泉县道路运输服务中心应急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及协调服务。

  (二)应急工作

  石泉县道路运输服务中心和石泉县道路运输企业要在日常工作中要利用各种宣传方式,提高广大干部职工对突发事件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及上级部门相关预案,注重积累突发事件应对等方面的材料,定期进行必要的演练,不断增强突发事件应对能力。

  石泉县道路运输服务中心突发事件领导小组接到道路运输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和异常情况报告后,要立即进入实战状态,上报请示后做好预案启动工作。

  (三)应急处置

  道路运输突发事件发生后,石泉县道路运输服务中心突发事件领导小组要在石泉县政府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及交通运输局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和指挥下,配合公安、消防、卫生等部门,迅速开展抢险救援。

  石泉县道路运输服务中心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的.组长应到现场指挥,制定处置方案,组织处置队伍。

  在上级部门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有关要求和规定,及时做好新闻宣传和信息发布,正确引导社会舆论,维护社会稳定,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五、应急保障系统

  石泉县道路运输服务中心应建立本部门的应急预备力量,包括应急队伍、应急车辆等,平时要着重建立一系列应对突发事件的应急制度,以利于突发事件应对的指挥。

  石泉县道路运输服务中心在突发事件发生后要及时建立健全值班制度,及时与交通局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取得联系,以保证上传下达,并对各项应急工作迅速做出安排部署。

  石泉县道路运输服务中心所对辖区内从事危险化学品等特种货物运输的道路运输企业、车辆以及其它易发生次生灾害的危险源要加强防范,平时定期检查;要重点加强救灾用水和物资的储备,设置专人专岗,重点安排抢险力量。

  六、宣传、培训和演习

  在道路运输领域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科普知识宣传教育,树立科学的应对观,动员干部职工积极参与突发事件应对宣传活动,宣传和解释道路运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以及相关的突发事件应急法律、法规和规章,增强干部职工的应急意识,提高自防、自救、互救能力。

  定期组织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人员、救援人员和志愿者进行业务知识及技能培训。

  石泉县道路运输服务中心要按照预案要求,协调整合各种应急援救力量,根据实际情况开展不同形式和规模的突发事件应急演习。

事故应急预案6

  1.应急指挥中心:综合管理部

  2.应 急 电 话: ……

  3.应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武装保卫部、综合管理部、职工医院

  4.相关部门工作职责:综合管理部负责现场具体指挥、应急措施的落实、对外联络和具体协调工作,武装保卫部负责组织和指挥抢险及现场保卫,职工医院(87657414)负责人员救护。

  5.应急措施

  5.1发现火险,现场人员应首先立即报告应急指挥中心。并组织现场人员紧急向安全地带疏散,如果受灾区域内有易燃易爆及有毒物品应迅速转移到安全地带;如来不及转移,则应尽可能将其名称、数量、储存方式、理化特性、扑救注意事项等及时告知应急指挥中心,以便及时采取相应的预防措施。应急指挥中心指挥封锁事故现场,设立安全区,并派专人监护。

  5.2人群聚集场所的共同特点是人多,一旦发生火灾,往往会造成重大伤亡事故,当场所内有大量人员未疏散时,应首先抢救和疏散人员,并及时抢救受伤人员,烧伤人员送市第三医院急救。人员疏散时,要搞好强有力的.现场宣传工作,要迅速稳定现场人员的情绪,组织若干应急小分队(每队3-4人),利用一切出口和通道尽快把场内人员向场外安全地带疏散。

  5.3观察火灾现场,防止因建筑物倒塌或变形而造成人员伤亡。同时,要抢在房顶没有塌落之前,由应急小分队深入到人群容易误入的死角部位(如厕所、楼梯间、舞台、小房间等)寻找,救助被困人员。在救人时应部署一定力量灭火,争取救人、灭火同步进行。特殊情况下也可以先行灭火,以便更有利于救人。

  5.4发生爆炸事故后,先切断现场与外部连接的所有通道,进行警戒,加强现场通风,撤离现场所有人员,并对伤者进行救护。武装保卫部负责了解爆炸物性质及现场可能引起燃爆的物质,提出防止再次燃爆的措施。

  5.5职工医院现场救治受伤人员,如有危重病人,应有专人护送至就近医院抢救。

  5.6综合管理部应保证救援所需的消防器材等物资。

事故应急预案7

  一、总则

  1、编织目的

  积极应对企业可能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以下简称事故),能以最快的速度发挥最大的效能,有序地实施救援,到达尽快掌握事态进展,降低事故造成的危害,最大限度地削减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和工作秩序。

  2、编织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家突发公共大事总体应急预案》、《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打算》、《国家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和《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关于印发淄博市突发公共大事总体应急预案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制定本预案。

  3、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科学治理的原则。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安康作为首要任务,在事故未发生时充分做好预防工作;

  在事故发生后,马上营救受伤人员,组织撤离或实行其他措施,爱护危害区域内的其他人员。充分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发挥专家、专业救援力气和人民群众的作用;实行科学民主决策,实行科学的治理方法,采纳先进的检测、检验、监测手段、救援装备和技术,快速掌握事态,消退危害后果。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原则。在区政府的.统一领导和组织协调下,经贸局和有关企业根据各自职责和权限,负责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治理和应急处置工作。企业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具有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职责。

  (3)属地为主,分级响应的原则。在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事发单位必需作出“第一反响”,坚决、快速地实行应对措施,组织应急救援队伍,先期到达事故现场进展有效处置,全力掌握事态进展,切断事故灾难链,防止次生、衍生和耦合事故(大事)发生。同时,应马上向上级部门报告事故状况。上级部门快速对事故作出推断,打算应急响应行动。

  (4)预防为主,平战结合的原则。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一是通过安全治理和安全技术等手段实现本质安全,尽可能防止事故发生;

  二是在假定事故必定发生的状况下,通过预先实行的预防措施,到达降低或削减灾难的影响。为此,平常要做好预防、猜测、预警和预报工作,搞好应急预案的演练,使各专业救援组织和群众熟识应急救援的根本技术、方法和技巧,把握自救和互救的学问,提高应急响应系统的整体救援力量。

  二、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区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组织体系由区经贸局、各专业应急救援机构、应急支持保障部门、应急救援队伍和生产经营单位组成。

  经贸局主要职责:

  (1)传达区应急指挥部命令并监视落实;

  (2)通知并联络应急救援各专业组组长及有关成员,做好应急预备或马上投入救援;

  (3)选址并建立现场救援指挥部,综合协调各专业组救援工作;

  (4)事故灾难有危及周边单位和人员的险情时,组织协调人员和物资疏散工作;

  (5)检查现场救援工作,收集险情和救援状况并向市应急指挥部报告,提出救援建议,帮助市应急指挥部开展工作;

  (6)做好稳定社会秩序和伤亡人员的善后及安抚工作;

  (7)协作上级部门进展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事故单位:负责疏散人员,关停设施,组织技术人员讨论应急措施,并协作有关部门工作。

  三、预警预防机制

  1、生产安全事故监控与信息报告

  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马上报告单位负责人,单位负责人接报后,马上向公安110报警,同时报当地人民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紧急状况下现场有关人员或单位可越级上报。

  报告内容主要包括时间、地点、信息来源,主要危害物质及危急源、事故性质、涉及范围、事故进展趋势和已经实行的措施等。

  2、预警行动

  各企业生产安全应急机构接到可能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报告后,应快速根据应急预案,组织专家对事故发生地的危害进展辩识评估,确定事故影响的范围及可能影响的人数,从而对警情做出精确准时推断,初步确定响应级别,并亲密关注事态进展。假如事故缺乏以启动应急救援体系的最低响应级别,则应急响应关闭。

  四、应急响应

  1、分级响应

  根据属地治理原则,当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时,事发企业、区经贸局应马上启动本级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组织开展应急救援工作。掌握事态进展,当事态超出其响应级别或事故无法得到有效掌握时,应准时向上级部门报告,对事故做出应急响应。

  区经贸局负责实施应急响应的工作:

  (1)准时向区委、区政府领导报告安全生产事故的根本状况、事态进展和救援进展状况。

  (2)开通与事故地区应急救援指挥机构、相关专项应急救援指挥机构的通讯联系。

  企业负责实施应急响应的工作:

  (1)组织实施应急救援。根据职责分工,马上开展应急处置、应急保障工作,保证组织到位、应急救援队伍到位、应急保障物资到位。

  (2)向四周公众发出危急或避险警告。

  (3)组织营救和救治受到损害的人员,疏散、撤离、安置受到威逼的人员。

  (4)组织协调有关方面做好现场应急处置的保障和支援工作。

  (5)实行相应措施防止事故消失扩大和次生、衍生、耦合状况。

  (6)准时向上级部门报告应急救援处置、事态评估状况和工作建议。

  2、事故现场爱护

  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地有关单位必需爱护好事故现场,并快速实行必要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因抢救伤员、防止事故扩大以及疏通交通等缘由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应当尽可能做出标志、拍照、具体记录和绘制事故现场图,妥当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等。

  3、应急救援人员安全防护

  事故发生地有关单位应严格执行应急救援人员进入和离开事故现场的规定,向应急救援人员宣传必要的救援学问,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和用具。应急救援人员须听从命令听指挥,有序开展工作。当遇到可能威逼应急救援人员险情,可能造成次生事故损害时,应急救援人员要擅长自我爱护,避开不必要的人身损害。

  五、预案完善

  1、预案修订

  随着应急救援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修改和完善,部门职责或应急资源发生变化,以及应急预案实施后,经评估发觉其缺陷和缺乏,区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要准时组织修订完善,报区政府批准后实施。

  2、子预案的制订

  各企业应当在本《预案》公布实施之日起60日内,根据本《预案》的要求,结合本单位的特点和实际状况,制定出本单位的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3、日常安全制度

  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和完善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值班制度、检查制度和例会制度。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遇有紧急状况,准时处理。定期检查应急救援工作,应当依据季节和事故发生期等状况,列入安全例会内容,定期分析和讨论。

事故应急预案8

  为预防学生校外集体活动事故的发生,及时处理集体活动事故,防止事态扩大,有效地保护学生的人身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教育部《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等有关文件精神,制定本预案。

  一、校外集体活动组织机构:

  领导:XXX 副校长

  副组长:XXX 副团委书记

  二、可能引发校外集体活动事故的原因:

  学校未对学生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带队教师疏于管理、学生不遵守活动纪律擅自离队;活动场所的设施、设备存在安全隐患;租用的车辆安全性能差;驾驶员疲劳驾车、违章驾车;驾驶员驾驶技术、应变能力差等等。

  三、事故的预防:

  1、活动前由学校通过广播、班会等形式向学校进行安全方面的'教育,特别是对于容易造成安全事故的因素,重点反复向学生进行讲解、分析,增强学生自我保护能力和意识。

  2、加强对带队教师的责任意识教育,要求教师加强管理,不随便离开队伍。

  3、活动过程中要求领导与教师始终跟随学生,不得放任学生自由活动,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制止并加以教育。

  4、用车容、车况、安全性能好的车辆为校外集体活动服务,并落实安全检查制度,确保车辆安全状况良好。

  5、加强车队驾驶员职业道德教育,要求驾驶员“文明驾车,礼让先行”,提高驾驶员安全意识,减少事故隐患。

  四、事故处理:

  一旦学生在活动过程中出现伤害事故,一般按以下程序处理:

  1、以最快的速度将受伤学生送就近的医院进行救治,并马上通知家长。

  2、一般事故三天内学校及活动承办机构书面报告市教育局安全办;重大事故及时将情况报告市教育局及相关部门。

  3、一旦在车辆行驶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应立即报警,学校教师根据师生生命安全第一的原则,进行抢救及处理,同时报有关领导。

  4、因驾驶员交通违章造成学生伤害,会同车队进行处理。

  5、若有重大事故发生,应立即成立事故处理小组。

  6、事故责任认定和善后处理:如果事故是由学校管理不当或学生自身原因造成的,则参照《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进行处理。如果事故发生在车辆行驶过程中,则按交通事故的处理程序进行处理;如果事故是由活动场所的设施所造成的,则由学校与活动承办机构、活动场所进行交涉,达成合理的处理意见。

  20xx年03月16日

事故应急预案9

  为贯彻实施《xx区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协作区委、区政府、区训练局高效而有序做好抗震抢险救灾工作,最大限度的减轻地震灾难造成的'损失,依据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临震应急预案

  省人民政府发布本区发生破坏性地震预报后,学校随乡政府进入临震应急状态,并作出临震应急反应,实施如下临震应急预案:

  1.通知全校师生进入临震应急状态。

  2.支配好全天候值班工作,加强震情临听,随时报告震情变化。

  3.依据区人民政府发布的避震通知,检查落实各项平安措施,开展避震学问宣扬,组织必要的避震疏散工作。

  4.做好在抢险救灾和特别状况下维护社会和学校治安与稳定工作。

  5.地震发生时,根据防震逃命演练方案进行避险和疏散。

  二、抗应急预案震救灾应急预案

  在本区域内发生破坏性地震时,防震抗震工作领导小组应作出应急行动,组织师生进行抢险救灾工作。

  一级预案:区内发生中等以上破坏性地震时,学校按以下要求作出应急反应:

  1.由校长主持召开防震抗震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听取上级有关地震状况和灾情的通报传达,明确分工,部署救灾工作。

  2.全面了解学校灾情,向乡联校汇报震情和灾情,提出求援请示。

  3.在区抗震救灾指挥部统一领导下做好支援灾区抢险救灾工作。

  二级预案:区内发生一般破坏性地震时,学校按以下要求作出应急反应:

  1.由校长主持召开防震抗震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听取上级有关地震状况和灾情的通报传达,明确分工,部署救灾工作。

  2.向乡联校、乡政府防震指挥部报告震情和灾情,提出求援请示。并汇报救灾工作状况。

  3.帮助地震宣扬、新闻等部门,做好安定民心、恢复正常教学秩序工作。

  三级预案:区内发生稍微破坏性地震时,学校按以下要求作出应急反应:

  1.了解灾情,并准时向乡联校、区训练局汇报。

  2.依据学校灾际状况,召开防震抗震工作领导小组会议,落实救援措施。

  3.恢复正常的教学秩序。

事故应急预案10

  为加强学校安全管理工作,防止学生因上课下课拥挤发生踩踏意外事故以及迅速、有序、高效处理好学校踩踏事件,最大限度的减少人员伤亡,保障学校教育教学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上级指示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订学生密集出入时防踩踏应急预案。

  一、指导思想

  预防踩踏事件工作以保护学生安全为目标,实行“一把手”负责制,按照统一指挥,分部门分班级负责的原则,针对学生上下楼梯时人数密集,本着以预防为主的工作原则,确保师生安全。

  二、成立防踩踏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x

  副组长:x

  成员:x各班班主任及科任教师

  预防学校踩踏事件工作办公室设在教导处,姚永胜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陈珍珠老师兼任副主任。

  三、办公室工作职责:

  1、加强领导,健全组织,强化工作职责,制定应急预案和落实各项措施,完善工作机制和应急保障系统。

  2、学校行政领导要识别容易出现踩踏的风险所在,重点防范,运用各种形式,加强对学生行为规范教育、安全教育、守秩序教育、增强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

  3、学校行政领导要经常性地对学校教学和生活设施、设备以及场地、房屋和设备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隐患要立即整改;要确保走廊、楼道的畅通。

  4、办公室印制全校教师通讯录,并定期核对电话号码,所有行政、班主任、值日人员确保通讯录中能有一个电话畅通。班主任要在身边常备家长通讯录。

  5、学生密集出入时,每楼层安排一名少先队干部维持秩序:

  前楼梯口一楼x二楼x三楼x

  后楼梯口一楼x二楼x三楼x

  (备注:楼梯站岗队干要督促大家按秩序、不推搡、握扶手。)

  四、班主任和教师职责及对学生的.安全教育要求

  1、各班主任要经常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教育学生上下楼梯时要靠右行,不要拥挤,防止踩踏等不安全事故的发生,对有这样现象的学生要给予批评教育,责令其改正错误行为。

  2、上下楼梯的教师要对学生上下楼梯故意打闹等不良现象给予制止,防止拥堵现象的发生。

  3、学生在经过楼梯发生踩踏等安全事故时,所在教师要及时组织疏导,防止事故进一步扩大。

  4、一旦发生踩踏等安全事故,值班教师或所在老师要马上报告学校领导,同时根据伤情拨打120急救电话,组织送往最近的医院进行抢救处理。

  5、教师都有责任教育学生遵守学校规定,特别是对上下楼道应该注意安全的问题要经常讲,以引起学生的高度重视。

  6、在出现紧急情况的时候,在场的教师和领导要注意按照应急疏散指示、紧急铃声进行合理正确的疏散学生。

  7、未依法履行安全职责,违反安全规定的行为或违反本规定的,经校行政会议的认定,由学校依照有关规定对责任人员给予行政纪律处分或者其他处罚。因渎职、失职或者管理失控发生事故,造成恶劣影响的,由有关上级部门和公安机关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应对踩踏事件处置预案

  发生事故后,目击者要立即向领导小组反映,领导小组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所有成员必须立即赶赴现场组织抢救。同时,迅速拨打电话报警并向中心校报告,请求援助。报告应该包括以下信息:事故发生的时间与地点、程度、危害;已采取和准备采取的应急行动。

事故应急预案11

  根据园林、市政、建设工程的特点,工地现场可能发生的安全事故有:坍塌、火灾、中毒、爆炸、物体打击、机械伤害、触电、交通安全等。应急预案的人力、物资、技术准备主要针对这几类事故。

  一、应急处理原则

  1、项目工地发生安全事故时,抢救受伤人员是第一位的任务,现场指挥人员要冷静沉着地对事故和周围环境作出判断,并有效地指挥所有人员在第一时间内积极抢救伤员,安定人心,消除人员恐惧心理。

  2、事故发生地要快速地采取一切措施防止事故蔓延和二次事故发生。

  3、要按照不同的事故类型,采取不同的抢救方法,针对事故的性质,迅速作出判断,切断危险源头再进行积极抢救。

  4、事故发生后,要尽最大努力保护好事故现场,使事故现场处于原始状态,为以后查找原因提供依据,这是现场应急处置的所有人员必须明白并严格遵守的重要原则。

  5、发生事故单位要严格按照事故的性质及严重程度,遵循事故报告原则,用快速方法向有关部门报告。

  二、应急反应组织机构

  应急预案的应急反应组织机构分为一、二级编制,公司总部设置应急预案实施的一级应急反应组织机构,工程项目经理部设置应急计划实施的二级应急反应组织机构。

  1.应急组织的分工职责:

  1、应急预案总指挥的职能及职责

  ①分析紧急状态确定相应报警级别,根据相关危险类型、潜在后果、现有资源控制紧急情况的行动类型;

  ②指挥、协调应急反应行动;

  ③与企业外应急反应人员、部门、组织和机构进行联络;

  ④直接监察应急操作人员行动;

  ⑤最大限度地保证现场人员和外援人员及相关人员的安全;

  ⑥协调后勤方面以支援应急反应组织;

  ⑦应急反应组织的启动;

  ⑧应急评估、确定升高或降低应急警报级别;

  ⑨通报外部机构,决定请求外部援助;

  ⑩决定应急撤离,决定事故现场外影响区域的安全性。

  2、应急预案副总指挥的职能及职责

  ①协助应急总指挥组织和指挥应急操作任务;

  ②向应急总指挥提出采取的减缓事故后果行动应急反应对策和建议;

  ③保持与事故现场副总指挥的直接联络;

  ④协调、组织和获取应急所需的资源、设备以支援现场的应急操作;

  ⑤组织公司总部的相关技术和管理人员对施工场区生产过程各危险源进行风险评估;

  ⑥定期检查各常设应急反应组织和部门的日常工作和应急反应准备状态;

  ⑦根据各施工场区、加工厂的实际条件,努力与周边有条件的企业为在事故应急处理中共享资源、相互帮助、建立共同应急救援网络和制定应急救援协议。

  3、培训演练部的职能及职责

  ①根据工程项目生产的特点,施工场区人员的构成情况,以及施工场区周围环境状态,按照已确定的各种可能发生的事故应急内容,制订培训和演练计划;

  ②按照应急预案和公司总部的年度计划规定和各项目经理部的计划安排,按时按计划组织各应急反应队伍进行各种应急反应技能的学习和培训,适时组织各应急反应队伍进行应急反应技能的演练;

  ③协助组织各项目经理部施工场区内的各类应急反应队伍,建立各项应急反应机制;

  ④通过培训和演练,及时修正应急反应的不足和缺陷,独步完善各项目经理部的项目应急反应实施机制,培训演练内容和措施;

  ⑤收集和整理在应急反应技能演练和实施中所获得的信息,及时反馈反应操作副总指挥,作好应急反应的人力资源资料和应急能力资料档案的归档。

  4、危险源评估部的职能和职责

  ①对各施工现场及加工厂特点以及生产安全过程的危险源进行科学的风险评估;

  ②指导生产安全部门安全措施落实和监控工作,减少和避免危险源的事故发生;

  ③完善危险源的风险评估资料信息,为应急反应的评估提供科学的合理的、准确的依据;

  ④落实周边协议应急反应共享资源及应急反应最快捷有效的社会公共资源的报警联络方式,为应急反应提供及时的应急反应支援措施;

  ⑤确定各种可能发生事故的应急反应现场指挥中心位置以使应急反应及时启用;

  ⑥科学合理地制定应急反应物资器材、人力计划。

  5、工程技术服务部的职能和职责

  ①根据各项目经理部及加工厂的施工生产内容及特点,制订其可能出现而必须运用建筑工程技术解决的应急反应方案,整理归档,为事故现场提供有效的工程技术服务做好技术储备;

  ②应急预案启动后,根据事故现场的特点,及时向应急总指挥提供科学的工程技术方案和技术支持,有效地指导应急反应行动中的工程技术工作。

  6、善后工作部的职能和职责

  ①做好伤亡人员及家属的稳定工作,确保事故发生后伤亡人员及家属思想能够稳定,大灾之后不发生大乱;

  ②做好受伤人员医疗救护的跟踪工作,协调处理医疗救护单位的相关矛盾;

  ③与保险部门一起做好伤亡人员及财产损失的理赔工作;

  ④慰问有关伤员及家属。

  7、事故调查部的职能及职责

  ①保护事故现场;

  ②对现场的有关实物资料进行取样封存;

  ③调查了解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及相关人员的责任;

  ④按“三不放过”的原则对相关人员进行处罚、教育、总结。

  8、后勤供应部的职能及职责

  ①协助制订施工项目或加工厂应急反应物资资源的储备计划,按已制订的项目施工生产厂场的应急反应物资储备计划,检查、监督、落实应急反应物资的储备数量,收集和建立并归档;

  ②定期检查、监督、落实应急反应物资资源管理人员的到位和变更情况及时调整应急反应物资资源的更新和达标;

  ③定期收集和整理各项目经理部施工场区的应急反应物资资源信息、建立档案并归档,为应急反应行动的启动,做好物资源数据储备;

  ④应急预案启动后,按应急总指挥的部署,有效地组织应急反应物资资源到施工现场,并及时对事故现场进行增援,同时提供后勤服务。

  9、应急人力管理部

  ①协助各项目经理部制订施工场区的应急反应行动人力配备计划;

  ②按已制定的项目施工场区应急反应行动人力配备计划,协助项目施工场区建立和配置各种应急反应救援小组;

  ③定期检查、监督、落实各应急救援小组的人员变更,数量到位状态;

  ④定期收集和整理各项目施工场区的应急反应行动人力资源信息,建立档案并归档,为应急反应行动的启动,作好人力资源的数据储备;

  ⑤应急预案启动后,按应急总指挥的部署,有效地组织周边它分公司及项目经理部的应急反应人力资源,及时对事故现场进行应急救援。

  三、危险源的确定

  1、基坑边坡在外力荷载作用下滑坡倒塌。

  2、脚手架发生部分或整体倒塌及搭拆作业发生人员伤亡事。

  3、压力容器受外力作用或违反安全规程发生爆炸及由此引起的连锁反应事故(如火灾)。

  4、自然灾害(如雷电、沙尘暴、地震强风、强降雨、暴风雪等)对设施的严重损坏。

  5、运行中的电气设备故障或发生严重漏电。

  6、食物中毒。

  7、其他作业可能发生的重大事故(高处坠落、物体打击、起重伤害、触电等)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环境破坏。

  四、应急预案启动程序

  1、应急预案的启动前提

  施工场区发生重大事故前兆或发生评估预测为:

  (1)死亡数在1人以上;

  (2)直接财产损失在4万元以上;

  (3)对施工场区外的影响有明显的.破坏或人身伤亡。

  2、应急预案的启动和响应

  当事故的评估预测达到起动应急预案条件时,由应急总指挥发出启动应急反应预案令,启动应急反应公司总部一级应急反应行动组织和项目经理部二级应急反应行动组织,

  按应急预案的规定和要求以及事故现场的特性,执行应急反应行动.

  根据事态的发展需求,及时启动协议应急救援资源和社会应急救援公共资源,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带来的经济损失和减少人员伤亡。

  五、应急救援的培训与演练

  (一)培训:应急预案和应急计划确立后,按计划组织公司总部、施工项目部的全体人员进行有效的培训,从而具备完成其应急任务所需的知识和技能。

  主要培训以下内容:

  1、灭火器的使用以及灭火步骤的训练;

  2、施工安全防护、作业区内安全警示设置、个人的防护措施、施工用电常识、在建工程的交通安全、大型机械的安全使用;

  3、对危险源的突显特性辩识;

  4、事故报警;

  5、紧急情况下人员的安全疏散;

  6、现场抢救的基本知识。

  (二)演练

  应急预案和应急计划确立后,经过有效的培训,公司总部人员每年演练一次。施工项目部在项目开工后演练一次,根据工程工期长短不定期举行演练,施工作业人员变动较大时增加演练次数。每次演练结束,及时作出总结,对存有一定差距的在日后的工作中加以提高。

  六、各类事故的处置程序和抢险措施

  (一)处置程序

  施工现场一旦发生事故时,施工现场应急救援小组应根据当时的情况立即采取相应的应急处置措施或进行现场抢救,同时要以最快的速度进行报警,应急指挥领导小组接到报告后,要立即赶赴事故现场,组织、指挥抢救排险,并根据规定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尽量把事故控制在最小范围内,并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公司及各在建工程项目部制定出本单位的安全消防通道及安全疏散道路路线图,并确保通道的畅通,遇突发紧急事故时,由专人指挥与事故应急救援无关人员的紧急疏散,根据不同的事故,明确疏散的方向、距离和集中地点。

  (二)报警和联络方式

  一旦发生事故时,施工现场应急救援小组在进行现场抢救、抢险的同时,要以最快的速度通过电话进行报警,如有人员伤亡的,要拨打“120”急救电话和公司报警电话;如果发生火灾,应拨打“119”火警电话和公司报警电话。

  (三)各类事故的抢险措施

  1、触电事故的抢险措施

  一旦发生触电伤害事故,首先使触电者迅速脱离电源(方法是切断电源开关,用干燥的绝缘木棒、布带等将电源线从触电者身上拨离或将触电者拨离电源),其次将触电者移至空气流通好的地方,情况严重者,边就地采用人工呼吸法和心脏按压法抢救,同时就近送医院。

  2、坍塌事故的的抢险措施

  一旦发生事故,应尽快解除挤压,在解除压迫的过程中,切勿生拉硬拽,以免进一步伤害,现场处理各种伤情,如心肺复苏等。同时,就近送医院抢救。严重可能全身被埋,引起土埋窒息而死亡,在急救中应先清除头部的土物,并迅速清除口、鼻污物,保持呼吸畅通。

  3、机械伤害事故的抢险措施

  (1)对于微小伤,工地急救员可以进行简单的止血、消炎、包扎。

  (2)就近送医院。

  4、中毒事故的抢险措施

  施工现场一旦发生中毒事故,让病人大量饮水、刺激喉部使其呕吐,立即送医院抢救,向当地卫生防疫部门报告,保留剩余食品以备检验。

  5、火灾事故的抢险措施

  (1)迅速切断电源,以免事态扩大,切断电源时应戴绝缘手套,使用有绝缘柄的工具。当火场离开关较远时需剪断电线时,火线和零线应分开错位剪断,以免在钳口处造成短路,并防止电源线掉在地上造成短路使人员触电。

  (2)当电源线因其他原因不能及时切断时,一方面派人去供电端拉闸,一方面灭火时,人体的各部位与带电体保持一定充分距离,抢险人员必须穿戴绝缘用品。

  (3)扑灭电气火灾时要用绝缘性能好的灭火剂如干粉灭火机,二氧化碳灭火器、1211灭火器或干燥砂子,严禁使用导电灭火剂扑救。

  (4)气焊中,氧气软管着火时,不得折弯软管断气,应迅速关闭氧气阀门停止供氧。乙炔软管着火时,应先关熄炬火,可用弯折前面一段软管的办法将火熄灭。

  (5)一般情况发生火灾,工地先用灭火器将火扑灭,情况严重立即打“119”报警、讲清火险发生的地点、情况、报告人及单位等。

  七、施工现场的应急救援设备器材的储备

  (一)应急电话

  1、通讯在事故应急处理中的作用意义

  在安全生产方面进行现场事故的应急处理电话、通讯的畅通和正确应用,对事故的及时急救、控制事故的严重度具有很大的作用,发生事故和情况向远程有关单位部门发报救电话。工伤事故现场重病人抢救报救拨打120救护电话,请医疗单位急救。火警、火灾事故报救拨打119火警电话,请消防部门急救。发生抢劫、偷盗、斗殴等情况拨打匪警电话110,向公安部门报警救助。

  2、保证电话在事故发生时应用和畅通

  在室外附近张贴119电话的安全提示标志,以便现场人员了解,在应急时快捷地找到电话拨打报警报救。电话一般应放在室内临现场通道的窗扇附近,以便节假日、夜间等,房内无人、上锁,有紧急情况无法开锁时击碎窗玻璃,就可向有关部门、单位、人员拨打电话报警报救。电话旁应张贴常用紧急急用查询电话和工地主要负责人和上级单位的联络电话。

  3、电话报救须知

  救护电话号码为“120”,火警报警电话为“119”,拨打电话时要尽量说清楚以下几件事:

  (1)说明伤情(病情、火情、案情)和已经采取了什么措施,好让救护人员事先做好急救的准备。

  (2)讲清楚伤者(事故)在什么地方,什么路几号、什么路口、附近有什么特征。

  (3)说明报救者单位、姓名(或事故地)的电话或传呼机或传呼电话号码以便救护车(消防车、警车)找不到所报地方时,随时用电话通讯联系。基本打完报救电话后,应问接报人员还有什么问题不清楚,如无问题才能挂断电话,通完电话后,应派人在现场外等候接应救护车,同时把救护车进工地现场的路上障碍及时给予清除,以利救护到达后,能及时进行抢救。

  (二)急救箱

  1、急救箱的配备急救箱的配备应以简单和适用为原则,保证现场急救的基本需要,并可根据不同情况予以增减,定期检查补充,确保随时可供急救使用。

  2、急救箱使用注意事项有专人保管,但不要上锁。

  定期更换超过消毒期的敷料和过期药品,每次急救后要及时补充。

  放置要有一定的合适位置,使现场人员知道。

  (三)其他应急设备和设施

  由于在现场经常会出现一些不安全情况,甚至发生事故,由于采光和照明情况不好,在应急处理时就需配备有应急照明,如可充电工作灯、电筒、油灯等设备。

  由于现场有危险情况,在应急处理时就需要有用于危险区域隔离的警戒带、安全禁止、警告、指令、提示标志牌。

  有时为了安全逃生、救生需要,最好还能配置安全带、安全绳、担架等专用应急设备和设施工具。

事故应急预案12

  本应急预案的要点是:防范事故,确保人员安全,减少财产损失。

  一、台风来临的整个时段,学校值班人员和保安人员应当不断地在校园内巡视,并与上级有关部门保持联系。

  二、若发现有险情预兆,值班主任应向单位领导报告。

  三、校长和分管领导接到报告后,立即赶赴现场,决定是否启动应急预。若启动应急预案,各应急小组应迅速到位,进入临战状态。

  四、若建筑物在台风中发生倾斜、开裂:

  1、立即组织应急人员引导师生撤离现场,疏散至安全区域,同时切断建筑物电源。

  2、若有人受伤,医疗救护小组进行现场救治,或打120送医院。

  3、在危险建筑物周围设置警戒线,派专人密切观察建筑物状况。

  4、在安全监察部门或有资质的房屋检测专业机构检测后,经他们同意,方可在确保人员安全的前提下,组织搬迁贵重设备和重要资料。

  五、若电线杆、树木或其它高架物倾斜,应立即组织人力进行支撑和加固。

  六、对不牢固的'空中悬挂物或屋顶材料要进行加固或拆除。

  七、关闭单位所有的玻璃门窗。

  八、在所有存在事故隐患的建筑物和高架物周围设置警戒线,把人员活动限制在安全区域内。

  九、单位应当把人员受伤、财产损失和严重事故隐患情况及时向上级或有关部门报告。

事故应急预案13

  为了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工作,切实维护师生生命和学校财产安全,妥善处理学校突发安全事故,把事故损失降低到最低程度,特制定本预案。

  一、成立学校突发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统一指挥和组织学校突发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理工作,领导小组如下:

  组 长:李秋军

  副 组 长:王伯勋郝振清

  成 员:柴宏伟王新平郭强韩兴华马林平崔春林 王秀芹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柴宏伟任办公室主任,并设立突发安全事故报告联系电话: 7800525

  根据学校突发安全事故应急的需要,领导小组可以随时调集人员,调用物资及交通工具,全校上下必须全力支持和配合。

  二、学校突发安全事故种类。

  学校突发安全事故包括学校重大火灾安全事故,学校重大交通安全事故,学校工程建设、危房安全事故,学校重大危险药品安全事故,学校重大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学校外出大型活动安全事故,学校外来暴力侵害安全事故,学校流行传染疾病安全事故,学校食物中毒安全事故,学校内发生的其它危及师生生命和学校财产安全的重大事故等。安全事故造成 1 人以上死亡、 3 人以上受伤的,属重大安全事故。

  三、安全事故报告及处理程序

  (一)报告制度实行学校一把手负责制,由主管领导、值班领导、值班教师、班主任、其他教师及时向校长报告。

  (二)学校发生或接到突发安全事故信息后,岗位主管人员必须在 5 分钟内向主管领导、校长报告,必须在 5 — 10 分钟内向镇和区教委报告,并及时向公安、交警、卫生、消防等相关部门报案请求援助。学校本着“先控制、后处置、救人第一,减少损失”的原则,果断处理,积极抢救,指导现场师生离开危险区域、保卫好学校贵重物品,维护现场秩序,做好事故现场保护工作,上交学校突发安全事故有关材料,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三)对缓报、瞒报、延误有效抢救时间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予以纪律处分。

  四、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一)重大火灾安全事故

  1 、学校指挥学生紧急集合疏散,迅速将事故信息报镇、区教委。

  2 、学校利用校园播音系统或钟声发出紧急集合信号,组织教师到班级指挥学生按顺序疏散,楼道间要有专人组织疏散,及时将学生带至远离火源的安全地段。

  3 、严禁组织学生参与救火,教师可利用一切救火设备救火,及时报告 119 、 120 请求援助。

  4 、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二)重大交通安全事故

  1 、学校指挥学生紧急集合疏散至安全地段,迅速将事故信息报学区和县教育局。

  2 、学校要迅速抢救受伤师生,在最短时间内将受伤师生送至医院救治,及时报警 122 、 120 请求援助,保护好事故现场。

  3 、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三)工程建设、危房安全事故

  1 、学校在建或改建的'建筑物要树立警示牌,设有隔离栏。

  2 、学校 D 级危房一律不允许使用,封闭的 D 级危房要树立警示牌,设有隔离栏。

  3 、学校发生建筑物、危房安全事故,迅速组织师生疏散至安全地段,及时将事故信息报告镇、区教委。

  4 、对受伤师生组织抢救,及时报告 110 、 120 请求援助,封闭事故现场。

  5 、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四)危险药品安全事故

  1 、学校危险药品要求专柜存放,双人双锁管理。

  2 、在实验操作过程中出现的安全事故,学校要及时将师生疏散至安全地段,迅速将情况报告镇、区教委。

  3 、在最短时间内将受伤师生送至医院抢救,及时报告 119 、 120 请求援助,保护好事故现场。

  4 、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五)特种设备安全事故

  1 、学校要定期检查锅炉使用情况,做好锅炉工的培训工作,要持证上岗,并购买特种行业保险。

  2 、事故发生后,及时抢救受伤师生,做好其他师生疏散工作,及时报告 110 、 119 、 120 请求援助,封闭事故现场,并迅速将情况报告镇区教委。

  3 、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六)外出大型活动安全事故

  1 、学校组织外出大型活动必须报请镇、区教育局审批,经同意后才能实施,学校组织的外出大型活动必须要制定安全应急预案,确保安全。

  2 、事故发生后,学校迅速抢救受伤师生,及时将事故信息报镇区教委。

  3 、及时报警 110 、 120 、 122 请求援助,保护好事故现场。

  4 、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七)外来暴力侵害事故

  1 、学校外来的未经允许强行闯入校园者,学校门卫或保安人员不得放行,应及时将闯入者驱逐出学校,并由门卫或保安人员向其发出警告。

  2 、学校内发现不良分子袭击、行凶等暴力侵害时,应先制止、制服,同时及时报警 110 、 120 请求援助。

  3 、对受伤师生及时救治。

  4 、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八)流行传染病安全事故

  1 、学校发现有传染病症状的学生,应立即通知家长将患病学生带到医院检查就诊,有传染病的教师不得带病上班,凡患传染病的师生须经医院诊断排除传染后才能返校。

  2 、学校发生特殊传染病,要迅速利用学校隔离室对患病师生进行隔离观察,及时报警 110 、 120 电话请求援助,通知患病师生的家长和亲属,送定点传染病医院诊治。

  3 、学校对传染病所在的教室及涉及的公共场所要及时消毒,对与传染病密切接触的师生进行隔离观察,防止疫情扩散。

  4 、及时将发现的疫情上报区和教育局、卫生防疫部门,并作好病人的跟踪工作。

  (九)食物中毒安全事故

  1 、食物中毒发生后,立即停止学校饮食摊点、食堂的生产经营活动,及时向教育局、卫生防疫部门报告,及时报警 110 、 120 请求援助。

  2 、积极协助卫生机构救助病人。

  3 、封存造成食物中毒或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和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

  4 、配合卫生防疫部门的调查,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和样品。

  5 、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事故应急预案14

  1目的

  为了预防和控制潜在的辐射危害,在放射源(也称射源)发生故障、失窃、意外事故等情况时能迅速得到应急响应,最大限度地减少辐射对放射工作人员和公众的危害和财产损失,根据公司有关管理程序和具体情况,特制订本预案。按环保主管部门要求,做了修订,本次修订主要内容是报警程序和要求。

  2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公司放射源存放、运输、使用及其相关的活动。

  3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

  3.1应急指挥组组长由公司管理者代表担任,负责射线探伤事故/事件发生时的领导、指挥工作以及协调相关方。组员由安全保卫部、金属试验中心和有关专业人员组成。

  3.2安全保卫部负责向公安部门报告,负责现场组织和公众疏散。

  3.3金属试验中心负责现场事故/事件处理(配合处理),并联系专业人员。

  4应急配置和管理

  4.1库房由金属试验室、安全保卫部负责管理。金属试验中心负责将放射源存放在正确的位置,安全监察科负责库房外的警告牌和标志,安全保卫部负责库房防盗设施。

  4.2放射源的运输,金属试验中心派出监护人要配带射线报警仪(一只)、计量仪(一只),运输要有专车和明显警示标志。

  4.3放射源使用,工作人员要配带射线报警仪(一只)、计量仪(一只)、警示牌、红白带。

  4.4由金属试验中心、安全保卫部对库房定期进行例行检查,并做好相应记录。

  4.5射线报警仪、计量仪的管理。

  4.5.1射线报警仪,射线计量仪计量合格后才能使用。

  4.5.2维修过的'射线报警仪、计量仪要重新通过计量合格才能使用。

  4.5.3工作人员在接受工作前要检查射线报警仪、计量仪是否外于正常工作状态。

  5潜在的辐射事故诱发因素

  5.1放射源失窃。

  5.2运输过程中交通事故。

  5.3射线探伤机故障。

  5.4现场工作意外事故。

  5.5γ射线探伤机私自外借。

  6预防措施

  6.1射源存放于专用贮藏室内,专用贮存室的设施环境符合国家《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防护条例》和《工业γ射线探伤卫生防护标准》,如制作铅房、铅贮容器等,严禁与易燃易爆、易腐蚀等物品放在一起,周围无生活设施。

  6.2射源使用、运输均办理专门的手续,落实专人负责,实行“五双”制度,即双人管理、双人收发、双本账册、双锁、双人使用,定期由安全保卫和金属监督部门检查,严格管理登记制度;射源从贮存室带至现场均有专用可靠的铅贮容器。

  6.3射源在施工现场使用结束后应及时带离现场放入贮存室,严禁将射源留置施工现场,射源丢失或被盗,应保护好现场,立即报告公安部门、卫生防疫部门和业主方、监理单位。

  6.4现场进行射线探伤时,须设置黄白带作安全围栏,悬挂醒目警告标志,并有专人监护,禁止非工作人员进入;射线探伤一般安排在每天下班后进行。

  7应急处理程序

  7.1当γ射线源出现故障发生辐射事故时

  7.1.1放射工作(监护)人员应利用手中仪器,判断γ源大体位置,同时上报金属试验中心负责人。

  7.1.2金属试验中心负责人接报后应立即前往事故现场并上报安全保卫部、及环保局、卫生防疫部门,现场组织人员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7.2现场应采取的措施

  7.2.1围出警戒范围,设定安全区或,根据具体情况确定,主要是确保周围公众免受辐射伤害。

  7.2.2工作人员迅速撤到安全地带,迅速有序地疏散周围公众。

  7.2.3确定γ射线源所在位置。

  7.2.4根据现场情况,采取紧急减少辐射措施。如堆放黄沙、设置屏蔽等。

  7.2.5在事故处理专业人员到现场后,详细汇报事故情况。

  7.2.6配合专业人员进行事故处理。

  7.3报警程序及要求

  7.3.1失窃(遗失)部门安全保卫部门办公室公司领导

  7.3.2报警要求:报清单位名称、路名、门牌号、有关情况、联络人、电话。

  7.3.3公司金试中心(周晓鹏,电话:13023164784);公司安全保卫部门(陈铭德;电话:64869666-30111)公司领导(张耀庆;电话:64869666-30901);环保主管部门:(电话:56087112);公安部门:闵行分局治安大队(电话:34074800-36419),紧急:110。

  7.4放射源失窃、遗失

  7.4.1保护好现场。

  7.4.2启动报警程序。

  7.5疏散程序

  7.6事故处理程序

  7.6.1环境保护部门负责对事故应急响应,调查处理和定性定级工作。

  7.6.2公安部门负责立案侦察和追缴。

  7.6.3卫生部门对受辐射人员进行医疗和应急。

  8对放射源事故的原因分析

  按《事故调查、处理和报告管理规定》(编号:Q/SDA255AQ20-2001)执行,进行事故分析,事故调查,总结教训,为今后对潜在事件的发生采取预防措施,提供改进意见。

事故应急预案15

  1.总则

  1.1目的

  为做好南宁市城市供水突发事件应急工作,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应急处置城市供水突发事件,最大限度地减少城市供水突发事件可能造成的危害,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保障经济发展,特制定本预案。

  1.2工作原则

  1.2.1统一领导,组织协调。在市委、市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市城市供水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负责领导、组织、指挥应急工作,各部门、各城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供水企业及专业抢险救援队伍依据职责分工,有效地处置突发事件和应对紧急情况。

  1.2.2统筹安排,各负其责。依据行政区域、供水范围、突发事件性质,建立分层分级、统一协调、各负其责的应急处理体系。各城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指挥、协调、处理城市供水突发事件应急工作。供水企业按照职责负责处置城市供水突发事件应急工作。

  1.2.3保障供水,常备不懈。在城市供水突发事件应急工作中,优先采取措施保障居民用水,同时将保证重要公共场所、自治区及南宁市党、政、军、警重要机关(部门)用水。各级政府、市直有关部门、供水企业要建立健全应急管理机构和应急机制,加强演练,做到平战结合。

  1.3编制依据

  1.3.1《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城市供水水质管理规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

  1.3.2《城市供水应急预案编制导则》《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监测技术规范》等相关行业标准。

  1.3.3《城市供水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编制指南》《南宁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相关指导性文件。

  1.4适用范围

  1.4.1本预案适用于我市城市供水突发事件的防范和应急处置。

  1.4.2城市供水突发事件是指由于城市水源或供水设施遭受污染、发生不可抗拒自然灾害事件(地震、台风、洪灾、干旱、滑坡、泥石流等)、取水水库大坝(拦河堤坝、取水涵管等)发生垮塌断裂致使水源枯竭、供水系统设施设备发生事故引起的突发性事件(爆炸、倒塌、失控、毁坏、严重泄漏等)、城市主要输供水主干管和配水系统管网发生爆管造成局部地区受淹(房屋倒塌、道路塌陷)、传染性疾病爆发、战争和恐怖活动等各种自然灾害、事故等引起的供水突发事件。

  1.5城市供水突发事件等级分级

  按城市供水突发事件可控性、影响城市供水居民人口数量和供水范围的严重程度,事件等级分为Ⅰ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Ⅲ级(较大)和Ⅳ级(一般),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表示。

  1.5.1凡满足下列条件之一且48小时以上不能恢复供水的,为Ⅰ级(特别重大)供水突发事件:

  1.5.1.1受影响居民人口40万以上;

  1.5.1.2受影响的供水范围占城市供水范围的50%以上。

  1.5.2凡满足下列条件之一且48小时以上不能恢复供水的,为Ⅱ级(重大)供水突发事件:

  1.5.2.1受影响居民人口30万~40万;

  1.5.2.2受影响的供水范围占城市供水范围的40%~50%。

  1.5.3凡满足下列条件之一且48小时以上不能恢复供水的,为Ⅲ级(较大)供水突发事件:

  1.5.3.1受影响居民人口20万~30万;

  1.5.3.2受影响的供水范围占城市供水范围的30%~40%。

  1.5.4凡满足下列条件之一且48小时以上不能恢复供水的,为Ⅳ级(一般)供水突发事件:

  1.5.4.1受影响居民人口10万~20万;

  1.5.4.2受影响的供水范围占城市供水范围的20%~30%。

  2.应急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

  2.1领导机构与职责

  2.1.1成立南宁市城市供水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市供水应急指挥部)。

  指挥长:市人民政府分管副市长

  副指挥长:市人民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市住建局局长、市应急局局长

  成员: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市住建局、应急局、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局、交通运输局、财政局、公安局、民政局、商务局、粮食和储备局、生态环境局、卫健委、市场监管局、水利局、城管综合执法局、市政园林局,南宁供电局、气象局、南宁海事局、消防救援支队、各城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南宁交投集团,供水企业等单位主要负责人。

  市供水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未在本市或有特殊情况不能到岗时,由所在单位按职务排序递补。

  2.1.2主要职责:研究决定全市城市供水突发事件应急救援的有关重大问题,组织实施本预案;指挥和协调全市供水突发事件的处置;拟定全市供水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总结全市供水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对相关供水事件应急处置做出决策,下达指令,视情况向上级有关部门或单位报告;视情况派出指导组对事件发生地区的应急救援工作直接指导或支援;组织供水突发事件应急技术研究和应急知识宣传教育等工作;负责城市供水突发事件应急信息的接报、核实、处理、传递、通报、报告;根据应急事件的发展趋势和处置效果,及时调整应急处置行动,适时宣布应急结束;负责供水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的新闻发布;指导供水突发事件的善后处理工作。

  2.2工作机构与职责

  2.2.1市供水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作为市供水应急指挥部的日常办事机构,设在市住建局,办公室主任由市住建局主要负责人担任,成员由市供水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的主要负责人组成。

  2.2.2主要职责:负责与自治区城市供水应急指挥部及各城区城市供水应急指挥部、有关部门联络,及时了解最新信息,并根据城市供水重大突发事件情况判定事件等级。根据市供水应急指挥部的指示,及时传达和执行上级的各项决策和指令,协调各成员单位的应急工作,并检查和报告执行情况;负责救援车辆的调配和通讯联络工作,组织对事件发生地的人力、物力支援;负责收集情况,了解事件现场人员伤亡、经济损失情况和已采取的措施及事态的发展情况,提出报告和建议;负责组织应急响应期间的新闻发布工作,审查城市供水重大事件的新闻发布稿件,编发事件应急情况简报;负责应急响应期间专家组的联络,指导各地利用城建档案,为事件发生地的抢险和恢复重建工作提供基础性资料;组织全市范围供水应急知识宣传;按照市供水应急指挥部的指示,负责城市供水事件损失的汇总上报工作。

  2.2.3事故等级初步判定。市供水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接到突发事件报告后,应第一时间初步判断事件等级。当判定事件等级为Ⅲ级(含Ⅲ级以上)的市级供水事件时,应立即逐级报告,根据指挥长的决定负责安排市供水应急指挥部办公地点并通知市供水应急指挥部成员参加会议,负责按照指挥部的决策落实各工作小组;在超出市本级应急处置能力时,应及时向市供水应急指挥部领导报告,并向自治区城市供水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提出请求,并将应急指挥权移交自治区城市供水应急指挥部。当判定事件等级为Ⅳ级(一般)供水突发事件时,通知相应城区城市供水应急指挥部,指导和协助城区城市供水应急指挥部根据职责和规定的权限启动相关应急预案,及时、有效地对本辖区内事件进行处置,控制事态发展。

  2.3成员单位及职责

  2.3.1市住建局:及时了解城市供水突发事件情况,判定事件等级,启动城市供水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报送市供水应急指挥部批准后执行;根据市供水应急指挥部的指示,组织专家赴事件发生地开展组织应急工作;负责组织对市管道路、排水设施的抢修,保证道路畅通;协调事件相关部门开展应急检修、抢险、排险、快速修复和恢复重建工作;组织应急供水;按照市供水应急指挥部的指示,组织专业技术力量对事件进行调查。

  2.3.2市应急局(市应急联动中心):负责应急联动中心覆盖范围内城市供水突发事件的处警和通知;与110、122实时通报救援抢险车辆通行情况(出动位臵、路线),保障救援车队通讯畅通;协调应急救援工作;做好应急款物的分配及使用的指导、监督和管理等工作;组织临时转移安置灾民,做好灾民临时生活安排;组织供水安全责任事故的调查处理。

  2.3.3市委宣传部(市政府新闻办):指导、协调开展城市供水重大突发事件的宣传报道和舆论引导工作。

  2.3.4市委网信办:负责指导、协调事件处置,按照相关规定做好网络宣传引导、网络舆情监测工作。

  2.3.5市发展改革委:负责将事件发生后重建基础设施项目列入投资计划。

  2.3.6市自然资源局:负责协助市住建局对事件发生后城市供水重建规划工作;按照市供水应急指挥部的指示,按部门职责协助组织相关力量对事件发生地进行对口技术支援。

  2.3.7市交通运输局:负责本部门应急救援工作;负责组织协调运输企业车辆运送城市供水抢险应急物资,组织协调运输企业提供转移灾民所需的交通工具。

  2.3.8市财政局:负责供水事件应急资金的筹措、安排和拨付。

  2.3.9市公安局:负责维护治安秩序,参与抢险救援和人员疏散,维护道路交通秩序,确保救援车辆快速通行,依法查处各类违法犯罪活动。

  2.3.10市民政局:负责指导协调慈善组织做好灾害事件期间的社会捐赠资金、物品的接收、管理及发放工作。

  2.3.11市商务局:负责协调应急生活必需品的组织、供应。

  2.3.12市粮食和储备局:根据应急管理的要求,负责应急储备物资的调度和供应工作。

  2.3.13市生态环境局:负责水源环境污染的应急工作,协调水源地环境污染污染事故的调查处理,提出环境污染消除和治理的建议并监督实施,防止环境污染进一步扩大或转移,公布环境污染的有关信息。

  2.3.14市卫健委:负责水污染引起的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工作,组织开展医疗卫生救援和水质卫生安全监测工作。

  2.3.15市市场监管局:负责供水市场监管,处理和防范突发事件发生后引发饮用矿泉水、纯净水及净水设备等商品市场的违法违规行为。

  2.3.16市水利局:负责城市供水重大事件涉及的水利防洪工程的协调、调度和水情、汛情的预警、监测,修复毁坏的水利工程。负责应急备用水库水源、敞开式应急连通渠道的日常维护清理工作,在应急期间负责调度应急备用水源。指导水库、堤防、水闸等水利工程的运行管理、维修养护和综合利用。

  2.3.17市气象局:负责对天气气候、雨情的监测和预警预报,适时发布灾害性天气气候的预警、预测、预报。

  2.3.18市城管综合执法局:负责参与应急期间对涉及违反城市供水管理和市政设施维护管理规定的违法违规行为的调查处理,并依法进行行政处罚。

  2.3.19市市政园林局:负责应急期间,有关市政基础设施维修、管理工作。

  2.3.20南宁供电局:负责应急供电设施的抢修,保障应急抢险救援供电需要。

  2.3.21南宁海事局:负责对郁江、左江、右江干线航道上的城市供水水源地水上交通安全的监管和防治船舶污染工作,保证城市供水水上取水设施免受船舶损坏及取水处水域免受船舶污染,保障应急救援水上交通安全及协助交通运输工具征用。做好应急期间老口枢纽船闸通航调控工作。

  2.3.22市消防救援支队:负责应急救援及抢险保障工作。

  2.3.23南宁交投集团:应急期间,当邕江老口水利枢纽上游水源遭受严重污染事件时,负责对邕江老口水利枢纽进行关闸截流,防止污染源往邕江下游扩散。

  2.3.24各城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负责建立本辖区相应城市供水突发事件应急指挥机构,成立相应的城市供水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制定和完善本辖区城市供水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按照“属地为主”的原则,强化对本辖区供水应急工作的组织领导;在本辖区发生Ⅳ级(一般)供水突发事件时,立即开展先期处置工作,并在上级应急指挥部的领导和指导下,做好现场指挥、事件调查、救援保障、应急处置等各项应对工作。

  2.3.25南宁建宁水务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广西绿城水务股份公司、南宁市大沙田供水有限责任公司等供水企业:根据本应急预案工作要求制定各供水企业内部供水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组建应急救援抢险队伍,配备应急救援抢险设备,开展应急抢险演练。在市供水应急指挥部的领导下,根据企业内部供水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做好现场抢修作业、事件现场的安全监护、用户通告等工作。负责应急设备保障(如运水车辆、器材、机具)和应急供水的调配,保证应急供水的需要。配合事件调查、取证、分析工作。

  根据法律、法规要求和部门职责,涉及其他部门工作的,由市住建局会同其他部门共同处置。

  2.4设立专家组及现场救援专业组

  2.4.1专家组组成及职责

  市供水应急指挥部设立专家组,作为市供水应急指挥部的咨询机构,由市供水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组建和管理,成员由供排水、环保等相关专家组成。

  主要职责是:参加市供水应急指挥部统一组织的活动及专题研究;应急响应时,分析事件原因和有关情况,提出应急处理技术措施,为应急决策提供技术咨询或建议;参与事件调查,对事件处理提出咨询意见;受市供水应急指挥部的指派,对供水企业供水设施发生的重大事件实施技术支持。

  2.4.2.紧急抢险抢修组组成及职责

  由市住建局牵头,市应急局、消防救援支队、公安局、城管综合执法局、市政园林局、交通运输局、各城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及供电、供水企业等组成。

  主要职责是:组织动员受事件威胁的居民以及其他人员转移到安全地带,情况危急时,可强制组织人员避难疏散;组织抢修受损毁的供水、供电和其他市政设施,保障其正常运行和供应安全;对已经发生事件或者可能引发的其它“次生事件”进行抢险,消除隐患;对涉嫌城市供水设施维护方面的违法行为进行现场调查取证。

  2.4.3水源地污染抢险治理组组成及职责

  由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水利局、住建局、海事局、应急局、各城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及南宁交投集团、供水企业等组成。

  主要职责是:牵头协调水源地环境污染事故的`调查处理,提出水源污染消除和治理的方案并实施,防止水源地环境污染进一步扩大或转移。涉及邕江老口枢纽上游水源遭受严重环境污染事件时,老口枢纽实施关闸截流,启动应急供水措施,并协调做好应急期间邕江老口枢纽上游临时最高蓄水位调控工作以及老口船闸通航调控工作,根据事故具体情况采取相应的下泄流量方案。

  2.4.4治安交通保障组组成及职责

  由市公安局牵头,市交通运输局等组成。

  主要职责是:维持社会治安,处置公共安全事件;维护交通秩序,以确保抢险工作顺利进行为前提,视情况对通往事件区的道路实行交通管制和车辆分流;协调运输保障。

  2.4.5综合保障组组成及职责

  由市发改委牵头,市住建局、民政局、市场监管局、商务局、应急局、财政局、粮食和储备局、各城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组成。

  主要职责是:及时组织调运生活必需品,保障群众基本生活和市场供应;加强对重要生活必需品等商品的市场监管和调控;对全市的自来水供应进行科学合理调度,优先确保居民生活及重要公共场所、设施用水;负责应急物资的紧急调配和供应,设置应急物资发放点;负责应急资金的筹集和落实,做好应急款物的分配及使用的指导、监督和管理。

  2.4.6医疗救护组组成及职责

  由市卫健委牵头,各城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组成。

  主要职责是:组织急救队伍,及时抢救伤病员,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和控制传染病的爆发流行,监测饮用水卫生、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等,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和控制传染病的爆发流行。

  2.4.7监控监测组组成及职责

  由市住建局(负责通知国家城市供水水质监测网南宁监测站)牵头,市生态环境局(负责通知市环境保护监测站)、市卫健委(负责通知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市应急局、市水利局、市气象局及供水企业组成。

  主要职责是:调查、核实事件发生的时间、位置、已造成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情况,查明事件类型、规模、潜在的威胁和影响范围以及事件成因和诱发因素;组织事件监测,实时掌握事件动态,及时分析、预测事件发展趋势根据事件变化及时提出应急防范的对策、措施并报告市供水应急指挥部;监督管理污染物、污染源的监测、防治工作,对环境污染事件进行深入细致的调查处理,防止污染源的进一步扩大;开展水源、城市供水等的水质、水量监测工作,做好水质、水量等的资料收集、汇总分析并做出报告。

  3.日常预防预警机制

  3.1监控机构

  市住建局负责城市供水系统运行预警工作,对城市供水系统运行状况资料进行收集、汇总和分析并做出报告;市生态环境局负责河流水体水质监测,沿河污染物排放的监督检查;市卫健委负责城市供水水质监测,对城市供水水质进行检验、资料收集、汇总分析并做出报告。

  各供水企业应按照城市供水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要求,建立水质监测系统,负责对城市供水系统运行状况进行评估并作出报告。

  3.2监测网络

  针对可能发生的城市供水突发事件,市供水应急指挥部整合市生态环境局、市卫健委、市水利局以及供水企业的监测系统,建立统一的市级水质应急监测网络,定期对水质进行监测。

  在日常管理中,各监测部门、机构应不断完善监测网络和断面,在水源地和后备水源地上、下游及保护区范围内设立监测断面和监测站点并建立定时跟踪巡查制度,实时监控其水质、水量状况。出现异常状况或判断会出现异常状况应及时向市供水应急指挥部报告。

  突发事件发生后,根据需要,在第一时间对供水突发事件现场实施不间断的跟踪采样、分析,及时报告监测结果,并对事态危害的发展趋势和影响程度做出分析、预测,提出初步的处置建议等。

  3.3预警

  市供水应急指挥部根据水源地来水及供水预警信息,判断供水突发事件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紧急程度及发展趋势,及时作出必要的预警。预警措施包括:立即启动相关应急预案;发布预警公告;责令有关部门、专业机构、监测网点和负有特定职责的人员及时收集、报告有关信息;组织有关部门和机构、专家组对突发事件信息进行分析评估,预测发生突发事件可能性的大小、影响范围和强度以及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的级别;采取必要措施,做好应急救援准备;根据事态发展适时调整预警级别,及时更新发布预警信息。

  有事实证明不可能发生突发事件或危险已经解除的,指挥部应当立即在原公布范围内宣布解除警报,终止预警期,并解除已采取的措施。

  4.应急响应

  4.1先期处置

  4.1.1城市供水突发事件发生后,供水单位和归口管理部门应立即按本单位应急预案进行先期处置,尽力控制事态发展,以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除应立即拨打报警电话(110、119、120)求助外,还应立即向市人民政府和供水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同时组织相关人员抢险、控制事态发展。

  4.1.2市城市应急联动中心在接到供水较大事件、重大事件、特别重大事件报警后,要及时报市应急局,由市应急局及时报市人民政府值班室和市住建局、市公安局、市消防救援支队、各城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和供水企业等有关部门和单位。在市供水应急指挥部发出指令前,市应急局按应急预案行使应急指挥权限,进行先期应急处置。

  4.1.3接到事件报告后,市住建局应迅速组织力量核实突发事件情况,对突发事件等级和发展趋势作出研判,市供水应急指挥部根据市住建局的建议决定是否启动市城市供水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同时报自治区政府和住建厅。与此同时市住建局及相应城区政府应迅速组织、安排抢险队员进行抢险、抢修和现场处置,同时与市公安局协调、组织好治安维护和交通疏导工作。

  4.1.4Ⅲ级(含Ⅲ级以上)的供水突发事件发生后,在积极抢险救灾的同时,有关单位必须保护事件现场。因抢救伤员、防止事件扩大以及疏散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必须作出标志、详细记录和绘制事件现场图,并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等。除市供水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外,需拍照、摄影记录的必须经市公安局、市住建局批准。

  4.1.5Ⅳ级供水突发事件发生后,事发地的各城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应根据职责和规定的权限启动相关应急预案,及时、有效地对本辖区内事件进行处置,控制事态发展。

  4.2响应措施

  4.2.1当发生特大事件(Ⅰ级)时,采取的措施:由市供水应急指挥部发布命令,启动《南宁市城市供水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宣布城市供水进入应急供水状态,同时报自治区政府和住建厅,启动自治区级应急预案,上移指挥权;各应急救援小组立即按职责开展各项工作;停止供应城市建筑、洗车、绿化、娱乐、洗浴行业用水,关闭相关给水阀门;限制工业用水;对南宁市的桶装水、矿泉水、纯净水统一调配,并从柳州、桂林等其他城市调运桶装水、矿泉水、纯净水;供水企业采取应急供水措施。

  4.2.2当发生重大事件(Ⅱ级)时,采取的措施:由市供水应急指挥部发布命令,启动《南宁市城市供水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宣布城市供水进入应急警戒状态,同时报自治区政府和住建厅,启动自治区级应急预案,上移指挥权;各应急救援小组立即按职责开展各项工作;限制城市建筑、洗车、绿化、娱乐、洗浴行业用水,削减市各级工业开发区的工业用水;做好调运商品水的准备;供水企业采取应急供水措施。

  4.2.3当发生较大事件(Ⅲ级)时,采取的措施:由市供水应急指挥部发布命令,启动《南宁市城市供水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各应急小组立即开展各项准备工作,随时待命;市供水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立即组织开展应急救援工作;供水企业采取应急供水措施。

  4.2.4当发生一般事件(Ⅳ级)时,采取的措施:事发地的各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应立即采取措施,启动本级政府应急预案全力进行处置,及时控制事态,减少损失,同时组织力量对事件的性质、类别、危害程度、影响范围等进行评估,并向市供水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报告。在超出本级应急处置能力时,应及时向市供水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提出请求。市供水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根据需要,组织有关专业工作组赴现场指导应急处理工作。

  4.3指挥协调

  4.3.1市供水应急指挥部统一指挥城市供水应急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各专业部门接到报告后立即启动相关的部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迅速赶赴现场,按照事件的性质和现场情况,依据各自职责组织并实施抢险救援工作。

  4.3.2当城市供水突发事件是由于发生不可抗拒自然灾害事件(地震、台风、洪灾、干旱、滑坡、泥石流等)、取水水库大坝(拦河堤坝、取水涵管等)发生垮塌断裂致使水源枯竭、供水系统各类别设施设备发生事件(爆炸、倒塌、失控、毁坏、严重泄漏等)、城市主要输供水主干管和配水系统管网发生爆管造成局部地区受淹(房屋倒塌、道路塌陷)等事件引起时,归口管理部门市应急局根据对应的指挥部指示,启动相应的《南宁市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当城市供水突发事件引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归口管理部门市卫健委根据对应的指挥部指示,启动相应的《南宁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当城市供水突发事件是由于城市水源遭受污染、破坏引起时,归口管理部门市生态环境局、市应急局根据对应的指挥部指示,分别启动相应的《南宁市市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关于印发南宁市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当城市供水突发事件是由于恐怖活动引起时,归口管理部门市公安局根据对应的指挥部指示,启动相应的《南宁市处置大规模恐怖袭击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当城市供水突发事件是由于其他原因引起时,按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4.3.3邕江老口水利枢纽上游水源遭受严重污染事件时,立即对邕江老口水利枢纽进行关闸截流,同时停用老口取水口泵站并关闭阀门,在对下游水源动态监测合格情况下并经指挥部批准,启动下游应急取水泵站进行临时应急取水,同时调度第二水源及备用水源向市区供水。

  4.4信息报告

  4.4.1城市供水突发事件发生后,信息获取单位应立即报告市人民政府、属地城区(开发区)政府、市应急联动中心、市住建局、市应急局。市住建局会同市应急局核实情况后,立即将核实情况和建议意见上报市人民政府和自治区住建厅。其他部门接到报告后,应立即通知市住建局,同时直接报市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接到报告后迅速通知市供水应急指挥部和有关成员单位开展应急救援工作,同时向自治区政府报告。市住建局应随时向市人民政府和自治区住建厅报告事件的后续情况。

  4.4.2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4.4.2.1造成水源污染、枯竭,取水、供水受阻的原因和单位及发生时间、地点;

  4.4.2.2造成水源污染、枯竭,取水、供水受阻单位的行业类型、经济类型、企业规模;

  4.4.2.3造成水源污染、枯竭,取水、供水受阻等事件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

  4.4.2.4造成水源污染、枯竭,取水、供水受阻的原因、性质的初步判断;

  4.4.2.5造成水源污染、枯竭,取水、供水受阻的情况和采取的措施;

  4.4.2.6需要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助事件抢救和处理的有关事宜;

  4.4.2.7报告单位、签发人和报告时间。

  4.5各成员单位设立值班电话

  市供水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应设立值班制度,确保信息联络畅通,24小时对险情进行预警和监测。相关部门联系方式详见附件。

  4.6新闻发布

  城市供水事件的应急处置和抢险救援过程中信息和新闻的发布实行归口统一管理,由市供水应急指挥部和市人民政府指定的新闻发言人统一发布,以确保信息正确、传递及时,并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社会公布。

  5.应急结束

  5.1结束程序

  如有自然灾害事件的,市应急局对现场恢复程度以及地质灾害是否已消除进行检查;供水企业对供水管道及相关供水设施进行检查;市住建局(负责通知国家城市供水水质监测网南宁监测站)牵头,市生态环境局(负责通知市环境保护监测站)、市卫健委(负责通知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配合,对城市供水水源和城市供水进行水质检验;并由以上单位将检查结果报告相应层级供水应急指挥部。经相应层级供水应急指挥部确认事件现场得到控制并消除后,相应层级供水应急指挥部根据事件抢险工作进展情况决定应急救援终止,宣布应急预案终止,及时向市人民政府和自治区住建厅报告,并通知公众。

  5.2善后处置

  事发地城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负责组织供水突发事件的善后处置工作(包括人员安置抚恤补偿、征用物资补偿、保险理赔、灾后重建、污染物收集处理等事项),妥善安置慰问受害及受影响人员,尽快恢复正常秩序,确保社会稳定。一般事件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会同城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相关部门(单位)组织实施善后处置工作。较大事件由城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会同市相关部门(单位)组织实施善后处置工作。重大事件由市人民政府会同自治区相关部门(单位)组织实施善后处置工作。特别重大事件由市人民政府配合自治区人民政府会同相关部门(单位)组织实施善后处置工作。

  5.3事件调查

  5.3.1由相应层级的供水应急指挥部负责组建由住建、生态环境、应急管理、水利、卫生健康等部门组成的事件调查组,20个工作日内形成事件调查报告,包括经济损失、人员伤亡等内容,上报市人民政府以及自治区住建厅。后续继续保持跟踪监测。

  5.3.2重大质量安全事件调查应严格遵守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各项规定。

  5.4总结建议

  5.4.1市供水应急指挥部负责整理和审查所有的应急记录和文件等资料;总结和评价导致应急状态的事件情况和在应急期间采取的主要行动。

  5.4.2城市供水应急指挥部负责组织相关部门向市人民政府和自治区住建厅做出书面总结报告,总结报告包括下列内容:

  5.4.2.1发生事件的供水的基本情况;

  5.4.2.2调查中查明的事实;

  5.4.2.3事件原因分析及主要依据;

  5.4.2.4发展过程及造成的后果(包括人员伤亡、经济损失)分析、评价;

  5.4.2.5采取的主要应急响应措施及其有效性;

  5.4.2.6事件结论;

  5.4.2.7事件责任人及其处理;

  5.4.2.8各种必要的附件;

  5.4.2.9调查中尚未解决的问题;

  5.4.2.10经验教训和安全建议。

  6.应急保障

  6.1队伍保障

  6.1.1市住建局、各供水企业及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负责组建、管理各专业应急抢险救援队伍,配备专业抢险人员和应急救援器材,在应急抢险救援时确保胜任应急抢险救援工作。

  6.1.2各专业应急抢险救援队伍应开展日常演练,同时按照市供水应急指挥部的要求参加全市性的城市供水应急演练,做到平战结合。

  6.2技术保障

  市住建局应建立城市供水应急救援专家库,负责供水设施、工程抢险等的技术保障措施;市生态环境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应急局、市水利局负责水源污染治理、地质灾害治理、水质监测、水文地质等方面的技术保障;各供水企业负责城市供水应急的技术保障,建立完善的技术文件、技术人才、技术措施保障体系,实现远程监控等技术手段。

  6.3运输保障

  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等有关部门要保证紧急情况下应急交通工具的优先安排、优先调度、优先放行,确保运输安全的畅通。交通设施受损时,有关部门、单位或当地政府应当迅速组织力量进行抢修。协调相关运输企业按照应急情况下社会交通运输工具征用程序的规定,征用必要的交通工具,确保抢险救灾人员和物资能够及时、安全送达。

  6.4医疗保障

  市卫健委负责组建市级医疗卫生应急专业技术队伍,根据需要及时开展现场医疗救治、疾病预防控制等卫生应急工作。

  6.5物资保障

  市市场监管局、粮食和储备局等部门按照职能分工,做好应急物资和生活必需品的储备管理工作,确保应急所需物资和生活用品的及时供应,并根据新材料、新设备的应用情况,及时调整储备物资品种,提高科技含量。供水企业配齐抢险物资、机械设备、机具、车辆等,确保在应对突发事件时抢险物资的供应。凡抢险紧急调用的物资、器材,经市供水应急指挥部批准,按“先处置、后结算”的要求进行抢险、救助,所发生的费用在抢险完毕后按相关规定处理。

  6.6经费保障

  各级政府和政府有关部门按照现行事权、财权划分和分级负担原则,安排应急工作预备经费和一定数量的日常工作经费,保障应急支出的需要。

  6.7宣传教育

  加强城市供水预防、抢险知识的宣传,市供水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制定年度宣传培训计划,督促各部门、单位、供水企业开展宣传培训工作,向社会公众广泛宣传应急抢险法律法规和供水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宣传供水设施、供水水源保护的法律法规,减少供水突发事件,普及应对供水突发事件的知识,普及节水常识。

  6.8预案演练

  为确保预案的完善,真正做到能快速、及时、有效地进行抢险排险工作,在本预案公布实施后,市供水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每年根据具体情况制定演练计划,组织全市演练。各供水企业每年至少进行一次供水突发事件应急演练,演练计划方案和演练总结,报送市供水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备案。

  6.9监督检查

  市供水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对供水企业的城市供水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实施过程进行监督和检查。

  7.附则

  7.1管理与更新修订

  市住建局负责本预案的管理与更新,定期召集有关部门和专家进行评审,并视评审情况对预案作出相应修改。该预案编制完成后,按照市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报批程序报经市人民政府审定后发布。预案文本报市应急局备案。

  各供水企业应参照本预案编制本部门供水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包括综合预案和专项预案,报送市住建局备案。

  7.2奖励与责任

  市人民政府对在城市供水系统突发事件应急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给予通报表扬;对玩忽职守、不听从指挥、不认真负责或者临阵脱逃、擅离职守并造成严重后果的责任者依法依纪追究责任。

  7.3制定与解释

  本预案由市人民政府负责解释,预案具体应用问题由市住建局负责解释。

  7.4预案的生效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2011年印发的原《南宁市城市供水专项应急预案》(南府办〔2011〕124号)在本方案实施之日起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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