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合)自然灾害应急预案
在现实的学习、工作、生活中,难免会发生一些不在自己预料之中的事件,为了控制事故的发展势态,通常需要提前准备好一份应急预案。应急预案应该怎么编制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自然灾害应急预案,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自然灾害应急预案1
一、目的
为正确、快速、高效地处置地震、气象等灾害引起的燃气设施较大范围损坏或燃气供应重要设施设备损坏事件,最大限度地减少地震、地质等灾害给国民经济和人民生活造成的影响和损失,维护国家安全、社会稳定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积极发挥燃气公司在应急救援工作中的社会责任,特编制本预案。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公司应对和处置因地震、泥石流、山体崩塌、滑坡、地面塌陷、洪水等灾害以及其它不可预见地质、气象灾害造成的燃气设施、设备较大范围损坏或重要设施、设备损坏事件。
三、灾害事件分级
按国家自然灾害分级标准及自然灾害对燃气管网、燃气输配设施的破坏程度,将自然灾害事件分为Ⅰ级(特别重大自然灾害)、Ⅱ级(重大自然灾害)、Ⅲ级(较大自然灾害)、Ⅳ级(一般自然灾害)。
3.1 Ⅰ级事件
因洪汛、气象、地震、地质等自然现象造成下列情况之一,公司进入自然灾害Ⅰ级事件状态:
(1)国家确定为特别重大自然灾害的事件;
(2)被确定为燃气供应大面积停气事件的;
(3)造成公司员工3人及以上人员死亡的;
(4)公司应急领导小组视自然灾害危害程度、灾区救灾能力和社会影响等综合因素,研究决定进入自然灾害Ⅰ级事件状态的。
3.2 Ⅱ级事件
因洪汛、气象、地震、地质等自然现象造成下列情况之一,公司进入自然灾害Ⅱ级事件状态:
(1)国家确定为重大自然灾害的事件。
(2)被确定为燃气供应1000以上用户停气事件;。
(3)造成公司1-2人死亡,或4-6人重伤以上。
(4)公司应急领导小组视自然灾害危害程度、灾区救灾能力和社会影响等综合因素,研究决定进入自然灾害Ⅱ级事件状态的。
3.3 Ⅲ级事件
因地震地质等灾害造成下列情况之一,公司进入自然灾害Ⅲ级事件状态:
(1)国家确定为较大自然灾害的事件。
(2)被确定造成100-1000用户停气事件的。
(3)造成公司2-3人重伤,6-8人轻伤。
(4)公司应急领导小组视自然灾害危害程度、灾区救灾能力和社会影响等综合因素,研究决定进入自然灾害Ⅲ级事件状态的。
3.4 Ⅳ级事件
因地震地质等灾害造成下列情况之一,公司进入自然灾害Ⅳ级事件状态:
(1)国家确定为一般自然灾害的事件。
(2)被确定为造成10-100用户停气事件的。
(3)造成公司1人重伤,或3-5人轻伤。
(4)公司应急领导小组视自然灾害危害程度、灾区救灾能力和社会影响等综合因素,研究决定进入自然灾害Ⅵ级事件状态的。
四、组织与职责
4.1总指挥:各成员企业总经理
职责:在接到事故报告后立刻达到现场,负责事故现场抢险的总指挥,在重大问题上做出决策。
4.2分管安全的副总经理职责:接到事故报告后,亲自到现场指导抢险抢修,在抢险现场设立现场指挥中心,组织制定事故维修方案,控制事故蔓延,并调查事故的起因与责任。
4.3现场技术组:安技部经理任组长
职责:接到事故报告后,亲自到现场指导抢险抢修,负责组织制定事故抢修方案,解决抢险工作中的技术问题,并协助公司领导调查事故的起因与责任。
4.4现场抢修组:管网部经理任组长职责:接到事故报告后,亲自带领抢险人员到现场进行抢险抢修,并负责事故现场抢修完毕后的恢复工作,并参与调查事故的起因与责任。 4.5协调小组:综合部经理任组长
职责:在接到事故报告后赶赴事故现场,协助现场指挥进行抢险配合工作,负责协调外界社会力量救援及现场控制。
五、预防与预警
5.1风险监测
(1)公司自然灾害应急领导小组应加强与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的沟通联络,了解地震活动趋势,制订应对方案;
(2)定期对处于地震带的燃气管网设备、输配场站等重要设施、场所进行检查,制定并实施防震加固措施,发现异常及时汇报处理。
5.2报告程序
(1)公司收到曲靖市人民政府或上级主管单位发布的自然灾害预警通知后立即向公司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同时发布预警信息。
(2)公司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接到上报自然灾害预警信息或收到政府职能部门或上级主管部门的`预警通知后,立即汇总相关信息,分析研判,提出公司自然灾害预警建议,经公司应急领导小组批准后发布。
5.3预警发布与预警行动
(1)预警分级
根据地震地质等灾害的级别以及灾害对燃气管网设施、燃气输配设施可能造成的损坏程度,将地震地质灾情预警状态分为四级:Ⅰ级(特别严重)、Ⅱ级(严重)、Ⅲ级(较重)和Ⅳ级(一般),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表示。
A、Ⅰ级预警
省(自治区、直辖市)及以上人民政府统一发布的7.0级及以上地震和特大型自然灾害预报,公司进入自然灾害Ⅰ级预警状态。
B、Ⅱ级预警
省(自治区、直辖市)及以上人民政府统一发布的6.5—7.0级地震和大型自然灾害预报,公司进入自然灾害Ⅱ级预警状态。
C、Ⅲ级预警
省(自治区、直辖市)及以上人民政府统一发布的6.0—6.5级地震和中型自然灾害预报,公司进入自然灾害Ⅲ级预警状态。
D、Ⅳ级预警
省(自治区、直辖市)及以上人民政府统一发布的5.0—6.0级地震和小型自然灾害预报,公司进入自然灾害Ⅳ级预警状态。
(2)预警发布
公司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接到自然灾害预警后,立即汇总相关信息,分析研判,提出公司自然灾害预警建议,经公司应急领导小组批准后发布。
(3)预警行动
发布自然灾害Ⅰ、II、Ⅲ级、Ⅳ级级预警信息后,应开展以下工作:
A、公司做好成立应急领导小组及应急办公室准备。
B、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密切关注事态发展,收集相关信息,及时向公司应急领导小组报告;
C、各应急处置工作组迅速组织落实各项确保人身、燃气输配安全及灾后救灾应急救援措施。
D、有关职能部门根据职责分工协调组织应急抢修和医疗救护队伍、应急物资、应急电源、交通运输等准备工作,合理安排燃气输配调度运行方式、做好异常情况处置和应急新闻发布准备。
E、有关职能部门启动应急值班,及时收集相关信息并报告公司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做好应急新闻发布准备。
(4)预警结束
在地震地质预报原发布机关做出撤销的决定后,公司应急领导小组立即宣布解除预警,并终止已经采取的有关措施。
六、应急响应
6.1响应分级
根据自然灾害预警的分级和自然灾害事件的分级,针对预警程度、危害程度、影响范围和企业控制事态的能力,按照“分级响应、分层负责”的原则将地震地质应急响应分为两级。
I级响应:应对Ⅰ级、Ⅱ级、Ⅲ级、Ⅳ级自然灾害事件,公司启动I级响应,统一领导抗灾救灾、应急救援、抢修恢复工作。
Ⅱ级响应:应对应对Ⅰ级、Ⅱ级、Ⅲ级、Ⅳ级自然灾害预警,公司启动II级响应,统一领导自然灾害预防工作和抗灾救灾、应急救援、抢准备工作。 6.2响应程序
(1)I级应急响应
A、启动条件:公司所辖范围内发生I级、Ⅱ级、Ⅲ级、Ⅳ级自然灾害事件时,启动I级应急响应。
B、响应启动:公司接到各职能部门上报的主管部门自然灾害事件、接到对外公开热线上报的自然灾害事件或政府部门宣布发生重大及以上地震灾害后,立即收集汇总相关信息,分析研判,报公司领导;公司领导研究决定成立公司地震地质等灾害应急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公司地震地质等灾害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确定事件响应等级,宣布启动公司地震地质I级应急响应。
C、响应行动
C.1公司应急领导小组召开应急会议,迅速组建公司和现场应急处置指挥部,确定并派出前线指挥人员。启用公司应急指挥中心,统一领导救灾、应急救援、抢修恢复工作;组建前线应急指挥部,监督、指导应急处置小组应急处置工作。
C.2地震地质等灾害专项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启动应急值班,开展信息汇总和报送工作,及时向抗震救灾工作领导小组汇报,与上级主管单位、政府职能部门联系沟通,协助开展新闻发布工作。
C.3各应急处置小组及相关部门按照本部门的应急工作职责开展相应应急行动。
C.4由自然灾害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按“信息报告”的要求收集、汇总并向上级单位、政府有
关部门报送应急工作信息报告。
C.5上级主管单位、政府有关部门(市地震灾害应急指挥小组)到达事故现场,公司应急领导小组将指挥权交接给市地震灾害应急指挥小组,并配合一同进行灾难处置工作。
(2)Ⅱ级应急响应
A、启动条件:公司所辖范围内发生I级、Ⅱ级、Ⅲ级、Ⅳ级自然灾害预警时,启动II级应急响应。
B、响应启动:公司接到上级主管部门或xx市政府报告的xx市启动自然灾害预警响应后,应立即立即收集汇总相关信息,分析研判,报公司领导;公司领导研究决定成立公司地震地质等灾害应急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公司应急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响应等级,宣布启动公司地震地质II级应急响应。
C、响应行动:
Ⅱ级应急响应行动参照预警程序执行。
6.3应急处置
6.3.1先期处置
自然灾害发生后,公司及职能部门应按预先制定的疏散方案将人员撤离至安全地点,立即开展自救、互救。对可以隔离的危险源采取紧急处置,对可以抢救的物质进行抢救,采取尽可能的措施控制事态发展,同时收集受灾情况并按规定上报。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A、立即组织职工疏散,尽最大能力组织或通知职工家属疏散;
B、特殊岗位职工妥善安排自身工作后疏散,对确因工作需要无法离开危险区的职工采取可靠的安全防护措施;
C、及时调整燃气输配运行方式,隔离故障区域;
D、主动与政府联系沟通,完成相关工作。
E、初步收集受损情况,及时汇总并上报。根据需要在安全区域设置办公地点,及时开展抢修工作。
6.3.2应急处置
(1)Ⅰ级响应
自然灾害事件发生后,公司各部门按照处置原则和部门职责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A、防止发生系统崩溃和瓦解,保证燃气主管网安全;
B、及时调整燃气输配运行方式,隔离故障区域,调配应急气源等;
C、根据需要在安全区域设置办公地点,及时开展抢修工作;
D、组织应急物资供应,协调应急物资运输畅通,组织医疗救护、应急抢修和应急供气队伍,配备药品及医疗器械、抢修工器具、特种作业设备、应急供电设备、车辆及所需油料,在安全地点待命;
E、可靠储存保护各种业务数据;
F、储备必要的食品、饮用水及其他生活用品;
G、做好重要用户的应急供气工作,优先保障各级救灾指挥部、医院等关系抢险救援和国计民生的特殊用户的安全供气;
H、组织开展对外新闻发布工作;
I、组织开展应急通信保障工作;
J、组织开展医疗卫生后勤保障工作;
K、必要时请求政府部门支援。
(2)Ⅱ级响应
Ⅱ级地震灾害事件发生后,应重点开展以下工作:
(1)自然灾害专项应急领导小组启动Ⅱ级自然灾害响应,成立公司地震地质等灾害应急领导小组及办公室;
(2)自然灾害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启动应急值班,负责信息汇总和报送工作,及时向专项应急领导小组汇报,协助开展新闻发布;
(3)职能部门、应急处理队按职责分工做好应急抢修、救援工作,配备药品及医疗器械、抢修工器具、特种作业设备、应急供电设备、车辆及所需油料,在安全地点待命。 6.3.3应急调整
公司应急工作领导小组视灾情发展、灾情危害程度、灾区救灾能力和社会影响等综合因素,研究决定是否调整事件响应级别,并根据调整后的相应级别启动相应的应急处置方案。 6.3.4应急结束
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时,由公司自然灾害应急领导小组决定终止事件响应,并由公司自然灾害应急领导小组组长发布终止命令。
(1)政府部门宣布自然灾害应急期结束;
(2)燃气输配设施基本恢复正常供气方式,可恢复用户已全部恢复燃气供应。
6.3.5后期处置
(1)恢复生产
应急响应行动结束后,公司各部门在应急领导小组指挥下按照“统筹安排,分级负责,科学规划,快速恢复”的原则,对善后处理、恢复重建工作进行规划和部署,要求各部门逐级制定详细可行的工作计划,快速、有效地消除自然灾害突发事件造成的不利影响,尽快恢复正常生产秩序。
(2)保险理赔
各基层部门及时统计设备损失情况,会同相关部门核实、汇总受损情况,按保险公司相关保险条款理赔。
(3)总结及改进
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应急结束后,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对使用的应急预案和应急救援处置过程进行全面地总结、评估,找出不足并明确改进方向,及时对应急预案的不足之处予以修订。
6.4应急保障
6.4.1应急队伍保障
公司按照“平战结合、反应快速”的原则,建立健全应急队伍体系,规范应急队伍管理,加强专业化、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做到专业齐全、人员精干、装备精良、反应快速,持续提高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
6.4.2应急物资装备保障
公司建立健全突发事件的应急物资装备储存、调拨和紧急配送机制,确保突发事件所需的物资装备和生活用品的应急供应。公司投入必要的资金,配备应急处置所需的抢修工器具、通信、交通等各类装备和电力抢险物资。
6.4.3通信与信息保障
公司持续完善通信网,寻求多个通讯供应商支持,建立有线和无线相结合、基础公用网络与机动通信系统相配套的应急通信系统,确保应急处置过程中通信畅通。
6.4.4经费保障
公司设置应急处置专项资金,在年度预算中优先安排,确保应急支出需要。
6.4.5其他
公司应急领导小组及各应急处置小组应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不同,明确相应的应急交通运输保障、安全保障、治安保障、医疗卫生保障、后勤保障及其他保障的具体措施。
自然灾害应急预案2
为了预防自然灾害突发事件(火灾、涝灾、地震等自然灾害事故),快速有序地进行抢险救灾,保护学校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制定抢险救灾应急预案。
一、组织结构
1、领导小组
组长 :周振祥 62652757 15902338898 (负责全面协调指挥)
组员:蒋天佑62652785 13012377143(负责教学区物业)
戴哲忠 62652785 13032331613(负责家属区物业)
曾小玲 62652757 13983482667(负责学生宿舍物业)
况正荣 13193082760(负责上教学区物业)
孙中平 13983856809(负责教科园区物业)
吴胜宁 62651996 15823906376(负责保安队员调动及协调)
李昌勇 13627699105(负责消防队员调动及消防协调)
李荣庆 62652778 13983031102(负责客户服务协调)
职责:协调处理自然灾害突发事件抢险救灾.
2、设置三个突发事件应急分队,各自分工负责。
(1)消防应急分队
负责人:李昌勇 13627699105
成员及联系方式:吴胜宁 李世平、曾滔、曾强、陈泽民、杨东、李渝、杨杰、王乐勇、王政、陈同军等。接到报告立即奔赴现场扑灭初期火灾、协助扑灭火灾。(应急分队队员每天24小时通讯畅通)
职责:根据《消防控制程序》《义务消防队工作职责》处理,保护学校、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2)防汛应急分队
负责人: 吴胜宁 62651996 15823906376
孙中平 13983856809
王 政 62652203 13617678515
成员及联系方式:
第一梯队: 吴胜宁李世平、曾滔、曾强、陈泽民、杨东、李渝、杨杰、王乐勇、王政、陈同军等。接到报告立即奔赴现场。(应急分队队员每天24小时通讯畅通)
第二梯队:全体保安队员奔赴现场,职能部门增派中青年积极配合抢险救灾.
职责:阻挡、排泄洪涝,保护重点部位,抢救人员物资, 保护学校、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3)地震应急分队
负责人: 戴哲忠 62652785 13032331613
成员及联系方式:以家属区保安、巡逻队员作为家属区疏散引导员;以教学区保安、巡逻队员作为家属区疏散引导员。其他物业服务人员配合做好疏散引导和救助工作。(应急分队队员每天24小时通讯畅通)
职责:及时疏散引导家区群众到达避难地点,及时救助和协助救助伤员,减少人员伤亡。
二、处置步骤
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发生后,应严格按下列步骤处理:
1、在第一时间报告灾害的'地点、类别和损害程度。启动预案。
2、以在现场工作的保安、城管队员作为第一梯队,立即奔赴现场抢险救灾。
3、其他保安、城管队员,闻讯尽快奔赴现场;各个部门50岁以下健壮中青年闻讯尽快奔赴现场抢险救灾。
三、预防措施
1、各应急分队造具名册,明确岗位职责和联系方式,进行岗位培训,接受领导小组统一指挥.发生自然灾害突发事件迅速奔赴现场实施抢险救灾.
2、物管中心各业务部门,作好预防自然灾害防灾减灾工作。检查本部门预防自然灾害的程度,发现并堵塞漏洞,实施本部门自然灾害防范责任制.制定本部门抢险救灾预案,发现灾害,率先对管辖范围自行抢险救灾,及时报告引导实施综合抢险救灾。同时为支援学校抢险救灾作好人员准备.
3、消防器材储藏室(灭火器、水带等),设在慧园小区培训楼二楼学校安管处。消防科联系电话62652882;安管处24小时联系电话62651111.各个大楼设有灭火器、消防水带、逃生应急箱和逃生应急指示灯。
4、防涝器材储藏室(沙袋、水靴、电筒等),设在地下车库。负责人戴哲忠 62652785 13032331613;抽水机放置在能源中心,负责人李云霄62652777.
5、地震避难所:设在教学区两个足球广场。
地震发生后,地震应急分队:
(1)地震发生前,根据地震预报有序疏散室内人员到地震避难所。
(2)地震发生后,迅速疏散家属区各住户室内人员到地震避难所,抢救被压人员。
(3)迅速疏散教学区各大楼及学生宿舍室内师生到地震避难所,抢救被压人员。
自然灾害应急预案3
为了进一步有效提高自然灾害事故应急反映能力和救灾工作的整体水平,建立和完善灾害救助应急体系,最大限度地减少或消除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公司员工的安全,维护公司安全生产的稳定发展,特制订本预案。
一、总则
自然灾害事故应急预案是灾害发生后,对人民群众和财产受灾进行救助的紧急行动方案。本预案适用于洪灾、旱灾、地震、火灾、冰雹、雷击及暴雪等因造成社会和公司建筑倒塌、淹没、群众伤害、道路阻塞等应急救助反应。
二、组织机构,主要职责
1、成立自然灾害救助工作领导小组,指导救灾工作。
组长:何宝元
副组长:植建群
办公室主任:刘鸿
成员:候晓红、张佳、何洪、姜新国、郑燕平、张勇、周伟
2、加强领导、健全组织,强化工作职责,加强对破坏性自然灾害及预防减灾工作的分析和研究,完善各项应急预案的制定及各项措施的落实。
3、充分利用各种渠道进行自然灾害知识的宣传教育、组织公司专、兼职安全员以及从业人员的防灾、抗灾知识的普及教育,广泛开展自然灾害中的自救和互救训练、不断提高广大从业人员防灾、抗灾的意识和基本技能。
4、认真做好各项物资保障工作,严格按预案要求积极筹备、落实饮食饮水、防冻防雨、抢险设备等物资的应急储备,强化管理,要始终保持良好的战备状态。
5、破坏性自然灾害发生后,采取一切必须的手段,组织各方面的力量全面进行抗灾减灾工作,把灾害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点。
6、调动一切积极因素,迅速恢复灾后秩序,全面保证和促进社会安全稳定。
7、领导小组下设通讯联络组、警戒保卫组、后勤保障组、抢险救援组。
①通讯联络组:
负责事故的报警、报告及各方面的联络沟通。通知相关部门和人员立即赶赴现场,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受灾情况。
②警戒组:
负责组织应急安全队员有序疏散人员,设置警戒区域,维护现场秩序,疏通道路交通。
③抢险救援组:
负责对受伤害的人员实施就地抢救,减少不必要的伤
亡,把人员伤亡降低到最低限度。
三、工作目标
1、加强自然灾害危害性的教育,提高广大驾驶员、押运员和从业人员的自我保护意识。
2、完善自然灾害事故的报告网络,做到早预防、早报告、早处置。
3、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机制,及时采取措施,确保不因自然灾害而危及群众生命安全和财产损失。
四、工作原则
1、预防为主,常备利解。要经常宣传自然灾害事故的.预防知识,提高公司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的安全保护意识。加强日常检查,发现隐患及早采取有效的预防和控制措施,努力减少自然事故的损失。
2、依法管理,统一领导。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自然灾害事故的预防、控制和救治工作依法管理,对于违法行为,依法追究责任。
3、快速反应,运转高效。建立预警快速反应机制,增加人力、物力、财力储备,提高应急处理能力。一旦发生自然灾害事故,快速反应,及时高效地做好处置工作。
五、组织管理
公司自然灾害救助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落实公司自然灾害事故的预防工作,其主要职责如下:
1、严格制定、评估、完善我公司的《自然灾害应急预案》。
2、建立健全自然灾害事故预防机制。汇总和收集公司自然灾害事故的情况,并及时上报。
3、根据不同季节和情况,广泛深入开展预防自然灾害事故的知识宣传,提高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的预防能力和意识。
4、公司安委会要检查、督促各部、室、办预防自然灾害事故的落实情况。
5、经常性地开展安全检查,预防自然灾害事故的发生。
6、根据自然灾害事故的预警。切实做好公司员工和其他人员的安全疏散工作。
六、自然灾害事故的预防
1、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自然灾害事故的领导和管理。将预防自然灾害事故的工作纳入公司管理工作,并定期开展专项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整改措施。
2、经常性开展自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3、在自然灾害事故发生前做好公司员工的疏散转移工作。
4、增加投入,切实加固好易发生自然灾害事故的基础设施。
5、不乱拉乱接临时线路、不违章使用电器,严格控制易燃易爆物品的使用及管理。
6、开展灾害自救、恶劣天气自救逃生知识学习活动。
7、按照规定使用和管理好消防器材,落实公司消防责任制度。
七、自然灾害事故的报告
1、在暴雨、地震等自然灾害期间,主动和相关部门建立联系。
2、严格执行重大自然灾害事故报告制度。对发生的事故做到按程序逐级上报,并以最快的通信方式报告主管部门或上级部门,确保通信畅通。
3、不隐瞒、缓报、谎报,或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
4、建立自然灾害事故举报制度。任何部门和个人有责任和权利向主管部门或上级政府部门举报有关公司不履行自然灾害事故应急处理规定和职责的情况。
八、自然灾害事故的应急反应
根据自然灾害事故的发生情况,结合我公司实际,启动相应的自然灾害事故应急预案,作出应急反应和处置。保证组织落实、人力落实、应急器材落实,以最快的、最高效的办法处置事件,确保公司员工、从业人员的安全。
1、发紧急撤离、集中信号。
2、立即停止一切活动、所有在场领导和人员参加公司的救援和疏导。
3、公司要组织各部、室、办按照平时消防演练逃生的路线有组织、迅速地疏散场所的所有人员,地震、火灾等其他灾害发生时,如安全通道被破坏而无法安全撤离时,要稳定人员情绪,并引导人员转移到相应安全区等待救援。
4、紧急撤离时,公司应停止一切活动,不得贪恋财物、迅速离开现场,听从组长指挥,互相照顾,组织人员迅速撤离现场。
5、发出应急信号后,应打开公司所有撤离大门,立即确保应急通道畅通。
6、工作时间发生火灾时,发现者除拨打电话119、110报警外,要迅速报告公司安全部、公司领导。领导应立即指挥员工关闭电源;夜间发生火灾时,发现者要大声呼救,立即拨打110、119报警电话,并报告公司领导。
7、发生漏水现象危及人生安全的应立即切断水源(消防用水源除外)。
8、在接到报警时,自然灾害救助工作领导小组要立即到一线进行指挥;并迅速作出反应,指挥各小组迅速到指定位置。
9、除不可抗力的地震等自然灾害外,人为引发的灾害应保护好现场,协助公安、消防部门进行事故现场分析,查明原因。
10、协助相关部门作好善后处理工作,尽快恢复灾后正常工作和秩序。
自然灾害应急预案4
一、编制目的
提高应对破坏性地震灾害的能力,保障地震应急与救援工作有力、有序、有效开展,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维护社会稳定。
二、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山东省突发事件应急条例》、《山东省防震减灾条例》、《山东省地震应急与救援办法》、《山东省地震应急预案》、《潍坊市自然灾害应急预案》、《潍坊市地震应急预案》、《安丘市自然灾害应急预案》等。
三、工作原则
以人为本、减少灾害,统一领导、综合协调。
四、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校处置破坏性地震灾害和其他地震事件的应急与救援行动。
五、组织体系
1、抗震救灾工作领导小组及主要职责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2、主要职责
(1)加强领导,强化工作职责,加强对破坏性地震及防震减灾工作研究,完善各项应急预案的制定和各项措施的落实。
(2)充分利用各种渠道进行地震灾害知识的宣传教育,组织、指挥全系统防震知识的`普及教育,广泛开展地震灾害中的自救和互救训练,不断提高广大师生防震抗震的`意识和基本技能。
(3)认真搞好各项物资保障,严格按预案要求积极筹储、落实饮食饮水,防冻防雨,教材教具、抢险设备等物资落实,强化管理,使之始终保持良好战备状态。
(4)破坏性地震发生后,采取一切必要手段,组织各方面力量全面进行抗震减灾工作,把地震灾害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点。
(5)调动一切积极因素,迅速恢复教育教学秩序,全面保证和促进社会稳定。
3、职责分工
刘校长负责定时召开防震安全工作领导组会议,传达上级相关文件与会议精神,部署、检查落实防震安全有关事宜。
孙副书记负责各具体负责组织对紧急预案的落实情况,未雨绸缪,做好准备,保证完成校领导部署的各项任务。
领导组各组员具体负责地震发生时全校各年级、各部门突发事件的处理、报告、监控与协调,保证领导小组紧急指令的畅通和顺利落实;做好宣传、教育、检查等工作,努力将地震事故减小到最低限度。
防地震安全领导组织机构下设通讯组、抢救组、紧急疏散组,分别具体负责通讯联络、组织抢救伤员、疏散师生等工作。
(1)通讯组:
组长:
成员:
(2)抢救组:
组长:
成员:
(3)紧急疏散组:
组长:
成员:级部主任
各班班主任(负责制定紧急疏散方案,明确各班逃生途径与办法指导,负责所在年部、所管班级学生紧急疏散中的安全);负责学生各楼层学生逃生途径与办法的培训与指导);
(4)后勤保障组
组长:
职责:接到事故报告后,立即组织车辆、人员,第一时间奔赴事发现场,确保后勤保障有力。
(5)事故调查组
成员:
职责:对事故发生的原因、经过、结果及损失等情况进行调查,并将调查情况书面报告学校应急领导小组,经领导审核后上报安丘教育局安全科。
六、预防的措施
1、学校利用广播、宣传栏,班主任利用板报、班会及安全教育课观看影视资料等对学生进行防震常识安全教育。
2、学校定期开展防震安全应急演练。
七、应急准备
1、一旦发生地震,在场人员要立即引导室内人员进行有序疏散,撤离建筑物内,到操场安全的地方集合。
2、如不能及时撤离时,在楼内人员要立即采取措施妥善处理(如找相对安全的角落、切断电源等),防止灾情蔓延。
3、在场人员要以最快的方式向领导组成员汇报,尽快增加援助人员。
4、领导组成员要在第一时间到达现场,并组织施救工作。
八、善后处置
1.抢救人员:应急救援人员到达现场后,迅速组织人力、物力,最大限度地营救人员,并及时将伤员送往指定医院就医。
2.妥善安置人员,抢救物资:根据地震受灾情况,及时安排好师生的生活设施,并组织人员及时抢救学校的财产。
3.处置险情:当遇到险情时,现场指挥员应根据地震局的通报情况,沉着、冷静、果断地作出正确判断,科学地组织抢险救援人员进行抢险救灾,迅速将人员、物资撤到安全地带。
4.维持秩序:应急救援人员应维护好现场抢险救援秩序,做到有条不紊地疏散人员、物资、护送伤员等工作。
5.做好宣传工作,稳定师生的思想,做好家长的工作。
自然灾害应急预案5
为做好水、旱灾难的防范和处置,保证抗洪抢险、抗旱救灾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最大限度削减水、旱灾带来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依据《水法》、《防洪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预案。
本预案适用于全镇范围内水、旱、地质灾难的预防和应急处置,包括干旱、山洪、山体滑坡、泥石流、溃堤(坝)、河道堵塞、危房倒塌、学校和集镇防洪以及供水危机等自然灾难。
(一)工作目标
坚持以人为本,努力削减人员伤亡,减轻国家和人民群众财产损失,保障人民群众基本生活用水,维护社会稳定,尽力做到不倒一坝,不溃一堤,不损一站(房),不死一人。
(二)基本原则
1、立足预防,主动防范。把洪涝干旱灾难的预防管理放在防灾减灾工作的中心环节,亲密监测雨情、水情、旱情、险情和灾情,仔细做好各项防范工作。
2、分级负责,加强督查。洪涝干旱灾难按行政区域实行属地管理,以各村委会为主进行处置,并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镇各有关单位乐观支持和指导、督促各村的应急处置工作。
3、科学调度,保障安全。仔细分析洪涝干旱灾情的进展和防洪抗旱工程现状,科学调度,优化配置,保障安全。
4、坚决处置,全力抢险。一旦发生重大洪涝干旱灾难、地质灾难和水利工程险情,应快速反应,准时启动应急预案,组织力气全力抢险救灾,尽最大努力避开和削减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
(一)防汛抗旱指挥部
镇成立防汛抗旱指挥部,由镇长任总指挥,分管副镇长任第一副总指挥,班子成员任副总指挥,镇综合办、水务站、安监站、派出所、民政办、农业服务中心、交管站、综治办、司法所、财政所、国土资源所、林业环保站、电管所、村镇规划所、科教文化中心、中(小)学、卫生院、村委会等负责人为成员;指挥部下设办公室,由分管领导兼任办公室主任,组织快速高效应急救援队伍,负责日常工作。
(二)指挥部职责
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区、区防汛抗旱的法律、法规、政策,准时把握全镇水情、旱情;组织实施抗洪抢险及抗旱减灾措施,制定镇防汛抗旱方案;组织全镇的防汛抗旱工作;对全镇水利设施实施统一调控和调度;组织对河流、水利工程的防洪安全管理。
(三)成员单位职责及责任人
1、综合办:负责联络各成员单位,做好协调,上报及信息工作。
2、安监站:负责防汛抗旱部门、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与监督,督促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改,事故调查与处理。
3、综治办:负责消失汛情、旱情的社会综合治理工作,维护社会稳定。
4、镇司法所:负责法律、法规、政策宣扬与解释,向受害者供应法律救济。
5、电管所:负责本单位所辖区内的线路巡查,发觉安全隐患准时处理。
6、科教文化中心:正确把握全镇防汛抗旱宣扬工作导向,帮助、指导新闻宣扬单位做好防汛抗旱新闻报道工作。
7、水务站:组织、协调、监督、指导全镇防汛抗旱工作;组织、指导全镇防洪排涝、抗旱工程的'建设和水毁水利工程的修复;负责水情和旱情的监测预报及全镇防汛抗旱指挥系统工程建设;保障农村居民安全饮水。
8、镇派出所:依法打击造谣惑众和盗窃、哄抢防汛抗旱物资以及破坏防汛抗旱设施的违法犯罪行为;处置因防汛抗旱引发的群众性治安大事;帮助组织群众从危急地区安全撤离和转移。
9、交管站:保障因汛情所造成的水毁道路的准时修复,确保道路畅通。
10、民政办:组织、协调灾后救助工作;核查灾情,发布灾情及救灾工作状况,准时向镇防汛抗旱指挥部供应灾情信息;管理、安排救灾款物并监督检查使用;组织、指导和开展救灾捐赠等工作。
11、财政所:组织实施全镇防汛抗旱经费预算;依据有关部门和村镇提出的申请,会同镇防办在年度预算内审核下拨防汛抗旱经费,并监督使用。
12、国土资源所:指导并监督全镇地质灾难群测群防体系的建设与运行;组织对山体滑坡、倒塌、地面塌陷、泥石流等地质灾难的勘察、监测、防治。
13、农业服务中心:指导农业防汛抗旱和灾后农业救灾、生产恢复及农业系统的防洪安全;负责灾后恢复农业生产和抗旱所需种子、化肥、农药等物资的组织供应与技术指导。指导防汛抗旱和灾后畜牧业救灾、生产恢复及养殖系统的防洪安全;负责灾后恢复畜牧业生产和抗旱所需种苗、饲料等物资的组织供应与技术指导;组织兽医开展牲畜防病治病,预防和掌握疫情的发生和流行。
14、林业环保站:协调防汛木材的供应,组织做好林区防汛管理工作及环保工作。
15、卫生院:负责水、旱灾区疾病预防掌握和医疗救援工作;准时向镇防指供应水、旱灾区疫情和防治信息;组织医疗卫生单位和医疗卫生人员开展防病治病,预防和掌握疫情的发生和流行。
16、中(小)学:负责学校防汛抗旱工作,防止洪涝灾难,搞好同学的安全教育培训,发生险情组织同学安全撤离。
17、村委会:负责本辖区的防汛抗旱工作,对所涉及的范围目标要制定详实的防汛抗旱预案,在汛期要加强巡查,准时排查出险情进行整改;遇到重大险情根据预案边处理,边准时上报,确保人员生命安全。
全部成员单位的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详细负责人员为直接责任人。责任人要加强巡查力度,并将检查状况每月26日前报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
(一)山洪灾难预警
建立山洪灾难易发区专业监测与群测群防相结合的监测体系,落实观测措施和汛期值班巡逻制度,一旦发觉危急征兆,马上向周边群众报警,并报镇防汛抗旱指挥部。
(二)干旱灾难预警
镇防汛抗旱指挥部针对干旱灾难的成因、特点,因地制宜,落实预警措施。建立健全旱情监测网络和干旱灾难统计,随时把握旱情灾情,并猜测干旱进展趋势,依据不同干旱等级,提出相应对策,为抗旱指挥决策供应科学依据。
(一)应急响应行动
1、镇防指指挥长主持镇防指成员会商,宣布进入紧急防汛(抗旱)期,启动本应急预案,作出相应工作部署,并将状况上报区防指及相关领导,派工作组赴一线指导防洪抗旱工作;同时亲密监视汛情、旱情的进展变化,做好汛情、旱情猜测预报,由镇防指副组长带班,加强防汛(抗旱)值班,准时发布汛(旱)情通报及防汛抗旱措施;镇防指成员单位根据职责分工,做好有关工作;镇防办随时将状况上报县防指。
2、受灾村村委会的主要领导应依据镇防指指令准时动员、部署本村防汛抗旱工作,听从镇防指的统一调度;依据预案转移危急地区群众,加强防守巡查,准时掌握险情。
3、以属地为主的原则成立现场应急指挥部,准时组织防汛抗旱工作;镇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及成员单位负责人,应根据职责到分管的区域组织指挥防汛抗旱工作,或驻点详细关心受灾区做好防汛抗旱和抗灾救灾工作。
(二)应急响应措施
1、汛情灾难
当发生汛情灾难后,镇防指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准时赶赴现场,加强观测,实行应急措施,防止灾难形势进一步恶化。当汛情灾难形势严峻时,对是否紧急转移群众作出决策,如需转移时,应按预案组织人员安全撤离。发生汛情灾难后,若导致人员伤亡或失踪,应马上组织人员或抢险突击队紧急抢险,并准时做好汇报。
2、干旱灾难
加强旱情监测和抗旱工作的宣扬,亲密凝视旱情的进展状况,定期分析猜测旱情变化趋势,通报旱情信息和抗旱状况,准时组织会商,讨论部署抗旱工作,落实应急抗旱资金和物资。落实抗旱职责,做好抗旱水源的统一管理和调度。
(三)信息报送和处理
各类防汛抗旱信息要准时上报。上报内容要快速、精确、详实,重要信息应马上上报,因客观缘由一时难以精确把握的信息,应准时报告基本状况,随后补报详情。全部信息必需报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依据响应级别,由指挥长签署意见后,再上报区防汛抗旱指挥部。
预案启动后,镇防指统一指挥村组及各有关单位帮助开展抢险救灾工作。镇防指讨论分析雨情、水情、旱情、险情和灾情,提出处置意见,并准时进行调度,协调各成员单位,督促检查各有关单位的应急预备状况,收集信息,传达指令,并开展总结、评价等有关详细工作。镇防指各成员单位及有关村依据职责分工,做好以下工作:
(一)抢险救灾。灾难发生地的村组织实施抢险救灾、人员转移、灾民安置等工作。镇人武部负责所属预备役部队民兵参与抗洪抢险救灾,并帮助公安部门维护抢险救灾秩序,帮助村转移危急地方的群众。成员部门单位分别指导抢险救灾工作;镇民政办负责指导灾民安置和救济救助工作;镇综治办、人武部、派出所、司法所负责组织维护灾区社会治安、抢险救灾和道路交通秩序。
(二)抗旱救灾。干旱发生地的村组织全社会力气抗旱救灾。镇综治办、派出所、司法所帮助调处水事纠纷和维护社会治安秩序。
(三)应急资金保障。镇财政所牵头,水务站、民政办、国土资源所等单位负责镇级抢险救灾资金的筹措、落实和争取上级财政的支持,做好救灾资金、捐赠款物的安排、下拨,指导、督促灾区做好救灾款的使用、发放,信用社等金融机构负责救灾、恢复生产所需信贷资金的落实。
(四)医疗卫生保障。镇卫生院、农业服务中心等单位指导灾区卫生防疫和医疗抢救,预防疾病流行,做好人畜疾病的免疫和公共场所消毒工作。
(五)后勤保障。灾难发生的村协作镇政府负责抢险物资、交通工具、食品、饮用水、医疗器械、药品等后勤保障。
(六)灾情核查。民政办牵头,全部成员单位分别负责了解、收集、核实本行业的灾难损失状况,并准时上报镇防指。
(七)灾后重建。灾难发生地的村应依据洪涝灾情及防灾减灾工作需要,统筹规划,支配受灾地方的重建工作。
各村委会、镇直各部门、企事业单位应依据本预案,制定详细实施方法,每个成员单位必需成立20人以上的抢险突击队,并报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备案。
(一)对防汛抢险和抗旱工作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镇防指报镇政府进行表彰。对防汛抗旱工作中因玩忽职守造成损失的,依据《防洪法》、《水法》、《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二)本预案由镇政府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自然灾害应急预案6
为建立健全应对各种突发性重大自然灾害紧急救助体系和运行机制,规范紧急救助行为,提高紧急救助能力,迅速、有序、高效地实施救助,最大限度地减少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财产损失,维护灾区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健康发展,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一、总则
(一)工作原则
以人为本。把保障人民生命安全作为自然灾害紧急处置的首要任务,最大限度地减少自然灾害对人民生命的'威胁和危害,不断完善对弱势群体的救助手段,提高对突发性重大自然灾害紧急救助能力。
以防为主。把灾害预防作为减灾工作的中心环节和主要任务,完善工作机制,运用信息化手段,使测、报、防、抗、救、援六个环节紧密衔接,提高对自然灾害发生发展全过程的紧急处置能力。
分级管理。按照“两级政府、三级管理、四级网络”的体制,实行“分级管理、按级负责”。除全市性特大、特殊自然灾害外,一般及重大等级区域性自然灾害由镇政府负责组织处置,责任单位和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负责,密切配合,有效开展应急救援和善后处理工作。
(二)适用范围
凡在镇靖镇地域范围内因发生的局地暴雨洪水、河流超标准洪水、水库垮坝洪水和干旱缺水等水旱灾害,暴雨、冰雹、暴雪、龙卷风、浓雾、高温、雷击、沙尘暴、寒潮、霜冻等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以及森林火灾和重大生物灾害等及其它突发的重大自然灾害,适用于本预案。
二、本预案启动条件
凡出现下列任何一种情况,启动本预案。
(一)预警性自然灾害。县民政局和县气象台以及县防汛指挥部等灾害管理部门发出自然灾害预警性通知,相关预案即启动。
(二)广泛性自然灾害。造成全镇较大范围群众无法维持“吃、穿、住”等方面的基本生活必要条件的状况。
(三)区域性自然灾害。受灾地区在实施救助过程中,提出紧急援助请求或需要给予紧急援助的灾情。
(四)其他重大自然灾害。直接危及群众基本生活保障的灾情。县级预案启动的同时,本预案相应启动。
三、紧急处置指挥体系及职责任务
镇靖镇自然灾害应急指挥部由镇党委书记宋勇树担任总指挥,镇长薛向东担任副总指挥,其成员由镇属各单位主要领导、派出所所长、镇卫生院院长、学区校长、各村支部书记和村主任、镇分管民政领导和民政工作站站长组成,在镇党委、政府领导下,在镇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委员会和镇防汛指挥部的直接指导下,负责救灾紧急援助工作的组织管理和协调工作。
(一)镇靖镇自然灾害应急指挥部主耍职责是:
预案启动后,会同镇有关站所、镇属有关单位及各村委及时调查统计灾害影响范围和受灾程度,评估、核实自然灾害所造成的损失情况以及开展救灾紧急援助工作的综合情况,及时报上级部门并向社会公布。同时,根据具体受灾情况和救灾紧急援助实际需要情况,经镇政府批准后,统一组织实施救灾捐赠活动。
指导镇民政工作站迅速设立灾民安置场所和救济物资供应站,做好灾民安置和救济款物的接收、发放、使用与管理工作,确保受灾市民的基本生活,并做好灾民及其家属的安抚工作;及时处理和焚化遇难者尸体。
(二)镇靖镇自然灾害应急指挥部下设综合协调、宣传动员、后勤保障、转移安置、接受捐赠(募集)、恢复重建以及遗体处理等专门工作小组。职责分工如下:
综合协调:主要负责灾情信息的收集、整理和上报等工作,及时掌握灾情动态,提出工作建议,制订具体措施;协助指挥部处理日常事务,办理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统计灾民中外籍人士的具体情况,及时上报政府及民政局自然灾害应急指挥部。
宣传动员:主要负责灾民疏散转移的宣传动员工作;受灾信息在镇政府应急领导下,统一向社会公布,应及时、准确、客观、全面的向媒体提供灾民救助情况及其他公众须知的信息。
后勤保障:主要负责协调应急救灾物资的调配使用;配合有关单位和村委做好应急救灾物资的组织、运输供应和疏散群众工作;保障灾区困难群众“吃、穿、住、医”等基本生活。
转移安置:主要负责组织协调受灾或即将受灾居民的转移安置工作,制定转移疏散方案,确定疏散转移的范围、路线,指定安置场所。
社会捐赠(募集):主要在本行政区域内负责发动组织社会各界开展救灾捐赠活动;做好捐赠款物的接收分配和管理工作。
恢复重建:主要负责调查统计灾区群众生活状况,制定灾民口粮救济、衣被救济、伤病救济等救助标准以及危房修缮和倒房恢复重建的'救助规划方案;协助有关单位和部门做好灾后困难群众的生产生活等工作;灾情稳定后,负责做好善后移交工作。
遗体处理:主要负责收集管理遗体,组织群众认领遗体;及时进行遗体火化;对无人认领的遗体进行统一火化安葬或就地掩埋,并做好消毒防污。
四、应急准备
(一)资金准备
按照救灾工作分级负责,救灾资金分级负担的原则,镇政府及镇民政工作站应制定救灾资金预算。根据受灾地区群众基本生活状况作出具体安排方案抱县政府和民政局,并建立救灾资金动态调整机制。救灾经费要重点用于灾民基本生活救助。
(二)物资准备
按照救灾物资储备规划,镇民政工作站建立动态的灾民救灾物资储备机制。经常与县民政局保持联系,确保县民政局相关救灾物资的库存保持在一定的数量水平上,以备应急状态下确保急需。
(三)灾时票据准备
制作灾时临时粮票等票据。当灾害发生时,向灾民发放临时票据,在灾民的临时安置点附近设置发放点,由灾民凭借临时票据向发放点领取相应的食品等生存必备物品,防止舞弊和浪费。
(四)救灾装备准备
镇靖镇根据《镇靖镇自然灾害应急处置预案》的通知要求,配备救灾必需的设备和装备。
(五)人力资源准备
在镇自然灾害应急指挥部和防汛指挥部的领导下,组织人员,重点开展灾区的现场讦估及灾害管理工作。建立健全与公安、武警、消防等专业救援队伍的联动机制,依托镇属各单位、各村委,培育非政府组织和志愿者组织,建立“灾区紧急救灾队”,并对其进行培训指导和专业支持,参与灾区防灾工作;当灾害发生时,能够协助本区积极组织群众开展自救互助,最大限度减少本区的受害伤亡程度。
(六)灾民安置准备
指导镇政府做好重点防控区域和单位的划定及镇转移安置区域的协调工作,建立镇靖镇重点防控区、单位和安置场地的档案。同时,镇政府根据本地区成灾规律、人口密度、地理环境等情况,按镇、村行政区域,分级规划和设定安置场所,划定疏散转移路线。已确定为疏散转移通道的,应在显著位置设置引导标志(牌)。镇政府应当设定村、户的对口安置场所,建立相互联系方式及联络卡。
(七)社会动员准备
鼓励企事业单位、民间组织和个人为灾民救助工作提供资金和物品援助,规范突发自然灾害社会捐助工作。充分发挥现有经常性社会捐助接收站(点)作用,健全经常性社会捐助接受网络,完善社会捐助表彰制度,为开展社会捐助活动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八)防灾减灾准备
配合镇防汛指挥部积极开展全民减灾教育,通过镇民政办、镇派出所、镇医院等,开展减灾进村入户活动,有组织有计划的为群众提供防灾减灾知识和技能培训。宣传应急法律法规和预防、避险、避灾、自救、互救的常识,增强人民的防灾减灾意识。
五、应急响应和灾后救助
(一)灾害预警
灾害预报部门发出灾情预警后,在镇政府应急指挥机构和镇防汛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镇政府应迅速按规程启动预案。
(二)灾情核定及报送
镇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发生的重大突发性灾情报送工作。灾情发生时,要迅速组织力量赶赴现场核实灾情,在2小时内向县政府和县民政局报告,并通报相关职能部门,灾情严重的,可同时越级上报。并立即组织人员现场核实、评估灾情。灾情报告内容主要包括:灾害发生的背景、时间、区域、影响范围,受灾的严重程度和等级,人口受灾情况、人员伤亡数字,房屋倒塌和损坏情况,农作物和其他经济损失情况,救灾工作情况以及灾区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灾情稳定前,各村委、民政工作站、和镇政府执行24小时灾情零报告制度,并与镇救灾指挥机构保持不问断通讯联络,及时掌握灾情动态,并随时上报。灾情稳定后,镇政府及相关单位、各村委应组织力量,全面开展灾情核定工作,保证灾情数据的准确。镇民政工作站会同镇政府在全面核定灾情的基础上,对因灾死亡、失踪人员情况、房屋倒塌、损坏情况及灾民生活困难情况等必须逐户进行核实,登记造册,为实施灾民生活救助提供依据。
(三)紧急转移安置
接到重大灾情预警,在镇政府的统一领导下,镇民政工作站应配合有关单位迅速引导灾民按指定路线疏散转移到临时指定安置场所,实施紧急避险。安置受灾群众一般采取三种形式,一是场地集中安置;二是征用设施安置;三是对口转移安置。
(四)灾民生活救助
受灾群众疏散转移后,镇政府及镇民政工作站应在最短时间内迅速组织救灾物资和生活必需品的调拨,并及时发放到灾民手中,保证衣被、帐篷、饮水、食品等生活必需品的供应。镇政府应根据灾情和灾害损失程度,按照“依靠群众,依靠集体,生产自救,互助互济,辅之以国家必要的救济与扶持”的救灾救济工作方针,以保证灾民基本生活需要为原则,制定阶段性灾民生活保障计划,并向县财政部门申请安排救灾资金,必要时可申请应急资金。同时,视灾情严重程度及灾情的发展,及时向上级汇报灾情,申请给予救灾资金及物资支援。县政府安排的救灾资金主要用于灾民转移安置、生活必需品供应、住房恢复重建、灾后生活安排等基本生活的需要和伤员的紧急医疗。
(五)组织和接受社会捐赠
预案启动后,根据县民政局的统一部署,镇民政工作站应立即开通24小时捐赠热线,动员社会各界为灾区提供援助。必要时,镇政府成立专门的接受捐赠领导机构和工作队伍,合理安排接受场所和仓储设施,保证接受捐赠的需要。接受的捐赠款物应坚持尊重捐赠者意愿和专款专用的原则,按照规定程序,迅速安排使用,为灾民救助工作提供及时有效的支持。
六、附则
本预案是《镇靖镇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组成部分,在有关责任部门启动各类自然灾害应急预案的同时启动本预案。
镇属各单位及各村委应根据辖区情况,制定相应的自然灾害的应急预案。
本预案根据《镇靖镇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实施过程中调整作相应的调整。
自然灾害应急预案7
为了有效提高我幼儿园自然灾害应急反应能力和救灾工作整体水平,建立和完善灾害救助应急体系,最大限度地减轻或者消除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确保广大师生员工的生命财产和校舍安全,减少国有资产损失,维护幼儿园稳定,特制定此预案。
一、总则
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是灾害发生后对园受灾师生学习、生活进行救助的紧急行动方案。本预案适用于台风、洪灾、旱灾、地震、火灾、冰雹暴雪等因素而造成幼儿园校舍倒塌、校园淹没、道路阻塞等的应急救助反应。
二、灾害救助应急机构
成立园自然灾害救助工作领导小组,指导全园救灾工作。
组长:李进安
成员:李金安
郭天月
靳菊芳
赵明法事故处理组:各班教师
三、工作总结
1、加强自然灾害危害性的教育,提高幼儿园和广大师生员工自我保护意识。
2、完善自然灾害事件的报告网络,做到早预防、早报告、早处置。
3、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机制,及时采取措施,确保不因自然灾害而危及师生安全和财产损失
四、工作原则
1、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经常宣传自然灾害事件的预防知识,提高学校和师生员工的安全保护意识。加强日常检查,发现隐患及早采取有效的预防和控制措施,努力减少自然灾害事件的损失。
2、依法管理,统一领导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自然灾害事件的预防、报告控制和救治工作实行依法管理,对于违法行为,依法追究责任。在当地政府和教育局的统一领导下,成立自然灾害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负责预防、指挥、协调、处理工作。
3、快速反应,运转高效建立预警快速反应机制,增强人力、物力、财力储备,提高应急处理能力。一旦发生自然灾害事件,快速反应,及时高效地做好处置工作。
五、组织管理园成立由园长负责的园自然灾害事件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落实园自然灾害事件的预防工作。
主要职责是:
1、根据当地政府和教育局的预防自然灾害事件应急预案制订本园的自然灾害事件应急预案。
2、建立健全自然灾害事件预防责任制。汇总和收集园自然灾害事件的信息情况,及时上报。
3、根据不同季节和情况,广泛深入地开展预防自然灾害事件的知识宣传,提高师生员工的防护能力和意识。
4、检查、督促园各处、室预防自然灾害事件的落实情况。
5、经常性地开展校舍、场地、山坡、围墙、水沟、电线、树木等建筑物的安全检查,预防自然灾害事件的发生。
6、根据自然灾害事件的预警,切实做好师生员工的安全和疏散工作。
7、在镇中心校、教育局领导的指挥下,迅速做好因自然灾害所发生的处置工作。
六、自然灾害事件的.预防
1、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自然灾害事件的领导和管理。将预防自然灾害事件的工作纳入幼儿园目标管理考核,并定期开展专项督查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整改措施。
2、经常性地对园舍、场地、围墙、山坡、水沟、电线、树木等建筑开展自查,尽早发现问题,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3、幼儿园应在自然灾害事件发生前做好师生员工的疏散安排工作。
4、增加园投入,切实加固好自然灾害事件易发生的基础设施。
5、不乱拉乱接临时线路,不违章使用电器,严格控制易燃易爆物品的使用及管理。
6、开展火灾自救、恶劣天气自护逃生知识演习活动。
7、按规定使用和管理好消防器材,落实园消防责任制度。
8、暴雨、雷电、台风等恶劣天气,严格按局规定停止教学活动,请家长配合接送幼儿放学。
七、责任追究根据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的要求
幼儿园园长是本幼儿园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师生安全、校园稳定工作负总责。实行责任追究制,对所发生的自然灾害事故特别是重特大事故,要进行严肃查处。对于玩忽职守,疏于管理,造成学校自然灾害事故者,应视情节轻重,给予有关责任人相应处分,触犯刑律的要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自然灾害应急预案8
1、监控措施
1)保障通讯的畅通,确保能够通过各种渠道及时准确的接收到相关信息。
2)规化出灾害发生时工作人员的避灾程序及路线,选定临时避灾场所,并以书面形式发放到员工手中,在所有客房内张贴。(见附图)
3)规定在全体撤离时关闭重要阀门的人员。
2、事故及响应分级
1)事故分级
Ⅰ级事故,严重的自然灾害,造成1人以上人员伤亡、财产损失严重的。
Ⅱ级事故,一般自然灾害,不会造成人员伤亡,但会对酒店的`日常经营造成影响的
2)响应分级
Ⅰ级响应,发生Ⅰ级事故时,酒店启动应急预案,启动本部门的Ⅰ级响应,服从酒店及上级部门的领导指挥。
Ⅱ级响应,发生Ⅱ级事故时,酒店未启动应急预案,但由于自然现象或灾害影响到酒店正常营业时。
3、应急处置
a)当发生重大自然灾害时,如地震,应立即组织人员撤离。
b)配合相关部门的救援工作。
c)应根据相应的灾害做好防范措施,做好宾客及员工的提醒、告知工作。
d)保证食品及应急物资的储备工作,确保食品供应。
自然灾害应急预案9
一、责任人:
园领导
二、处置事件的.组织:
突发事件指挥领导小组。
三、报告程序:
(1)突发事件指挥领导小组在第一时间到达现场统一指挥。
(2)由园领导向教育局领导汇报。
四、预防及处置措施:
(1)安全领导小组要向师生宣传有关台风、暴雨、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灾害自救知识,增强师生防灾意识,提高在自然灾害发生时的自救本领。
(2)总务处排查校园的房屋、排水管道、电器设施、消防安全设施、树木、窗户等安全方面的受灾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补救。
(3)信息员接到上级指令或天气监测预报、预警信号、需要停课的通知等,则立即通知园领导采取措施。必要时,在未接到上级主管部门停课通知而情况紧急时,由突发事件指挥领导小组讨论决定措施。
(4)园领导班子成员在接到暴风、暴雨雪信息时,随时待命,做好有关工作。发现灾情时,总务主任在下班前切断电源,检查和加固校内悬挂物等。后勤园长组织各班主任负责关好教室门窗。园领导要安排加大学校值班人数。
(5)发生破坏性灾害后由突发事件指挥领导小组统一人员分配,各负其责立即进行抗灾自救工作,原则是“先救人、后救物”。同时,做好灾后卫生防疫工作,防止传染疾病在校园滋生、蔓延。
自然灾害应急预案10
为了有效提高我校自然灾害事故应急反应能力和救灾工作整体水平,建立和完善灾害救助应急体系,最大限度地减轻或者消除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确保广大师生员工的生命财产和校舍安全,维护校园稳定,特制定本预案。
一、总则
自然灾害事故应急预案是灾害发生后,对校园受灾师生学习、生活进行救助的紧急行动方案。本预案适用于强降温天气、洪灾、旱灾、地震、冰雹及暴雨(雪)等因素而造成学校路面结冰、校舍倒塌、校园淹没、道路阻塞等情况的应急救助反应。
二、灾害救助应急机构
成立校园自然灾害救助工作领导小组,指导学校救灾工作。
三、工作目标
(1)加强自然灾害危害性的教育,提高学校和广大师生员工自我保护意识。
(2)完善自然灾害事故的报告网络,做到早预防、早报告、早处置。
(3)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机制,及时采取措施,确保不因自然灾害而危及师生安全和财产损失。
四、工作原则
(1)预防为主,常抓不懈。经常宣传自然灾害事故的预防知识,提高学校和师生员工的安全保护意识。加强日常检查,发现隐患及早采取有效的预防和控制措施,努力减少自然灾害事故的损失。
(2)依法管理,统一领导。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自然灾害事故的预防、报告控制和救治工作实行依法管理,对于违法行为,依法追究责任。在当地政府和教育局的统一领导下,学校成立自然灾害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负责预防、指挥、协调、处理工作。
(3)快速反应,运转高效。建立预警快速反应机制,增强人力、物力、财力储备,提高应急处置能力。一旦发生自然灾害事故,快速反应,及时高效地做好处置工作。
五、组织管理
学校要成立由校长负责的学校自然灾害事故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落实学校自然灾害事故的预防工作。其主要职责如下:
(1)根据当地政府和教育局的预防自然灾害事故应急预案制定本校的自然灾害事故应急预案。
(2)建立健全自然灾害事故预防责任制。汇总和收集学校自然灾害事故的信息情况,及时上报。
(3)根据不同季节和情况,广泛深入开展预防自然灾害事故的知识宣传和演练,提高师生员工的防护能力和意识。
(4)检查、督促学校各处、室预防自然灾害事故的'落实情况。
(5)经常性地开展消防器材、校舍、操场、围墙、下水道、电线等建筑物的安全检查,预防自然灾害事故的发生。
(6)根据自然灾害事故的预警,切实做好师生员工的安全和疏散工作。
(7)在上级教育局的领导指挥下,迅速做好因自然灾害事故而发生的处置工作。
六、自然灾害事故的预防
(1)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自然灾害事故的领导和管理。将预防自然灾害事故的工作纳入学校目标管理考核,并定期开展专项督查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整改措施。
(2)经常性地对校舍、场地、围墙、水沟、电线等建筑开展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3)学校应在自然灾害事故发生前进行师生员工疏散演练。
(4)增加学校投入,切实加固好自然灾害事故易发生的基础设施。
(5)不乱拉乱接临时线路,不违章使用电器,严格控制易燃易爆物品的使用及管理。
(6)开展火灾自救、恶劣天气自救逃生知识演习活动。
(7)按规定使用和管理好消防器材,落实学校消防责任制度。
(8)暴雨、雷、电等恶劣天气,严格按规定停止教学活动,请家长配合接送学生放学。
七、自然灾害事故的报告
(1)市区和学校在暴雨、地震等自然灾害期间,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并设立和开通值班电话。
(2)严格执行学校重大自然灾害事故报告制度。对发生的事故做到按程序逐级报告,并以最快的通信方式报告有关部门,确保信息畅通。
(3)不隐瞒、缓报、谎报,或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
(4)建立自然灾害事故举报制度。任何部门和个人有责任和权利向学校举报自然灾害事故的隐患,有权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或上级政府部门举报有关学校不履行自然灾害事故应急处理规定和职责的情况。
八、自然灾害事故的应急反应
根据自然灾害事故的发生情况,启动响应的自然灾害事故的应急预案,作出应急反应和处置。
保证组织落实,人力落实,财力落实,以最快、最高效的办法处置事件,确保师生的安全。
(1)学校发紧急撤离、集中信号。
(2)学校立即停止一切教学活动,所有在场教师参加救援和疏导。上课的由各任课教师带领学生按制定路线到指定地点集中,班主任立即到班,老师在确认没有学生时最后一个撤离。
(3)任课教师、班主任应按照平时疏散演练逃生的路线有组织、迅速地疏散学生,地震、火灾等其他灾害发生时如安全通道被破坏无法安全撤离时要稳定学生情绪,并引导学生转移到相对安全区等待救援。
(4)紧急撤离时,学生应停止一切活动,不得携带书包,迅速离开现场,听从老师指挥,互相照顾,帮助弱小、有病同学撤离。
(5)门卫听到信号后打开所有大门,工作人员立即检查应急通道是否打开畅通。
(6)工作时间发生火灾时,发现者除拨打119、110报警外,迅速报告学校领导,校领导应立即指挥工作人员关闭电源;夜间发生火灾时,发现者要大声呼救,立即打119、110报警电话,并报告学校领导。
(7)发生漏水现象危及学生安全的应立即切断电源(消防用水除外)。
(8)在报警的同时校领导应立即到一线进行指挥,校园应急领导小组迅速作出反应,指挥各小组迅速到达指定位置。
①教育宣传组:将相关情况通知各有关部门,向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汇报,联系“110”或“119”等相关部门到场救助,联系医疗部门实施医疗救护。
②事故处理组:引导学生安全撤离到安全的疏散集中地,并要安慰管理好学生,不使学生走失、走散。将受伤师生及时送往医院救治或就地对伤员展开实施救护,并就地取材开展营救尚未脱险师生。
③后勤保障组:保障人、财、物及时到位,尽最大可能保证师生生命安全,使损失减少到最小。
(9)除不可抗力的地震等自然灾害外,人为引起的灾害应急应保护好现场,协助公安、消防部门进行事故现场分析,查明原因。
九、责任追究
根据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的要求,学校校长是本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师生安全、校园稳定工作负总责。实行责任追究制,对所发生的自然灾害事故特别是重特大事故,要进行严肃查处。对于玩忽职守,疏于管理,造成学校安全事故者,应视情节轻重,给予有关责任人相应处分,触犯刑律的要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自然灾害应急预案11
1、总则
1.1编制目的
建立健全应对突发重大自然灾害紧急救助体系和运行机制,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降低公司的财产在自然灾害中所受的损失,减少自然灾害带来的环境污染,规范紧急救助行为,提高紧急救助能力,迅速、有序、高效地实施紧急救助,最大程度地减少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损失,维护灾区社会稳定。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国家有关救灾工作方针、政策和原则,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所在经营或工程施工区域发生的水旱灾害、台风、冰雹、雪、沙尘暴等气象灾害,火山、地震灾害,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风暴潮、海啸等海洋灾害,森林草原火灾和重大生物灾害等自然灾害及其他突发公共事件达到启动条件的事故或事件。
1.4工作原则
1.4.1以人为本,最大程度地保护员工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1.4.2统一领导,分级管理,部门密切配合,分工协作,各司其职,各尽其责。
1.4.3依靠员工,充分发挥职工群众抗灾救灾的作用。
2、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任务
2.1公司成立自然灾害应急工作组:
组长:xxx
副组长:xx xxxx xxx xx
组员:各部室负责人各二级单位、分公司(项目部)党政负责人
公司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公司工会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
应急工作组下设内外联络组、现场人员救护组、现场财产抢救组和疏导警戒组,常设应急救灾指挥部办公室在安全保卫部,负责应急相关的'日常工作。
2.2职责
2.2.1应急组长负责保障事故救援和应急培训演练所需的经费;负责发生事故后应急救援的总策划与指挥工作。
2.2.2组长负责组织应急计划的演练,并在事故发生时执行总指挥的决策。
2.2.3应急救灾领导小组成员按各自的职责分工承担相应任务,负责日常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准备的培训,在事故发生时参加应急救援。
3、应急准备与响应
3.1预警预报与信息管理
3.1.1根据有关部门提供的灾害预警预报信息,及时对可能受到自然灾害威胁的公司经营和施工区域做出灾情预警。
3.1.2根据灾情预警,自然灾害可能造成严重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大量人员需要紧急转移安置或生活救助,公司应做好应急准备或采取应急措施。
3.2灾情信息管理
3.2.1对灾害发生的时间、地点、背景,灾害可能造成的危害(包括人员受灾情况、房屋倒塌等损坏情况及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已采取的救灾措施和灾区的需求,要及时向当地政府有关部门和上级主管部门及时报告。
3.2.2灾情信息报告时间
3.2.2.1灾情初报。对公司经营或施工区域突发的自然灾害,凡造成人员伤亡和较大财产损失的,应在第一时间了解掌握灾情,及时向当地(市级)民政部门报告初步情况,最迟不得晚于灾害发生后2小时。
3.2.2.2灾情续报。在重大自然灾害灾情稳定之前,须执行24小时零报告制度。特大灾情根据需要随时报告。
3.2.2.3灾情核报。在灾情稳定后,公司(项目部)积极协助当地民政部门进行灾情数据搜集,核定灾情。
3.3启动条件
出现下列任何一种情况,启动本预案。
3.3.1在公司经营或施工区域内,发生水旱灾害,台风、冰雹、雪、沙尘暴等气象灾害,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风暴潮、海啸等海洋灾害,森林草原火灾和重大生物灾害等自然灾害.
3.3.2发生5级以上破坏性地震,造成人员伤亡或需紧急转移安置时。
3.3.3当地政府决定的其他事项。
灾害发生后,公司要根据灾情,按照分级管理、各司其职的原则,启动相关层级和相关部门应急预案,做好受灾职工紧急转移工作,做好抗灾救灾工作,及时掌握、做好灾害监测、灾情调查、评估和报告工作,最大程度地减少职工生命和财产损失。
3.4启动程序、响应措施及响应终止
3.4.1在公司经营或工程施工区域内,发生灾情后24小时内,公司派出工作组赶赴灾区慰问受灾职工,核查灾情,了解救灾工作情况,了解项目部的救助能力和需求,指导开展救灾工作,调拨救灾款物。
3.4.2在施工工地灾情和救灾工作稳定后,按照当地政府决定终止响应。
3.5信息发布
3.5.1信息发布坚持实事求是、及时准确的原则。要在第一时间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当地政府报告灾情,在公司网站发布简要信息,并根据灾情发展情况做好后续信息发布工作。
3.5.2信息发布的内容主要包括:受灾的基本情况、抗灾救灾的动态及成效、下一步安排、需要说明的问题。
3.5.3灾情稳定后,立即组织灾情统计,建立因灾倒塌房屋等财产损失台账。在灾情稳定后10日内灾害损失情况报上级主管部门和当地政府民政部。
4、应急资源
4.1经费保障
公司落实对自然灾害应急处置经费,建立应急经费快速拨付机制.
4.2物资准备
4.2.1公司建立处置自然灾害的物资和应急能力储备。
4.2.2公司安保部制订应急物资储备目录,提出应急物资储备计划,落实物资储备,财政部门负责落实物资储备费用。物资储备种类包括:救助设备和器材和应急设施。
4.2.3发生自然灾害时,公司根据应急处置工作需要,调用储备物资。应急储备物资使用后要及时补充。整合各部门现有救灾储备物资和储备库规划,分级、分类管理储备救灾物资和储备库。
5、控制要求
5.1公司建立救援预备队伍,每年组织一次救援预备队伍培训,提高其应对自然灾害的能力。
5.2灾害多发地区,根据灾害发生特点,项目所在地应适时地组织演习,检验并提高应急准备、指挥和响应能力,充分发挥应急作用。
5.3利用各种媒体宣传灾害知识,宣传灾害应急法律法规和预防、避险、避灾、自救、互救、保险的常识,增强职工的防灾减灾意识。
6、名词术语解释
6.1自然灾害:指给人类生存带来危害或损害人类生活环境的自然现象,包括洪涝、干旱灾害,台风、冰雹、雪、沙尘暴等气象灾害,火山、地震灾害,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风暴潮、海啸等海洋灾害,森林草原火灾和重大生物灾害等自然灾害。
6.2灾情:指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情况,包括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等。
6.3灾情预警:指根据气象、水文、海洋、地震、国土等部门的灾害预警、预报信息,结合人口、自然和社会经济背景数据库,对灾害可能影响的地区和人口数量等损失情况作出分析、评估和预警。
自然灾害应急预案12
1总则
为保证秦岭发电有限公司2X660MW机组扩建工程在施工中发生自然灾害时,能及时有效地采取应急救援措施,控制和消除自然灾害事故,最大限度地减少灾害的各种损失,在突发自然灾害如:大风、暴雨、狂雪等时做出应急准备、应急分工、职责与响应、报告与记录等。本预案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保人身、保设备”为原则,结合《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内容和有关实施细则制定。
2概况
本组织机构适用秦岭发电有限公司2X660MW机组扩建工程可能发生的自然灾害等紧急情况的应急与响应的组织处理工作。
结合本地自然气候的特点,自然灾害主要分为:地震、暴风(沙尘暴)、暴雪、暴雨、洪水、泥石流等。秦岭发电有限公司2X660MW机组扩建工程在自然灾害事故发生后,应在当地政府、以及华能陕西公司及工程安委会领导下统一指挥下进行,各参建单位及各部门必须服从上级领导的指示、命令和指挥,积极密切配合,认真做好抗击自然灾害的应急、救援、调查和善后处理工作。
3应急预案内容
3。1应急指挥机构及其职责
3。1。1应急救援指挥部
总指挥:
副总指挥:
成员:
3。1。2应急救援指挥部总指挥、副总指挥及成员的主要职责
3。1。2。1贯彻落实国家及上级部门有关抗自然灾害应急救援与处理的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
3。1。2。2研究制定抗自然灾害的预防规划和救灾工作计划及措施;
3。1。2。3建立健全和不断完善抗灾组织机构;
3。1。2。4广泛开展抗灾工作的宣传和抗灾知识的教育和普及;
3。1。2。5接受地方政府及上级应急救援指挥部的领导;
3。1。2。6指挥抗灾抢险及救援应急处置工作;
3。1。2。7组织制定抗灾应急工作计划及措施审核批准抗灾应急救援预案;
3。1。2。8按照地方政府天气预报,确定进入抗灾戒备状态,并向本工程各部门下达抗自然灾害指令,
3。1。2。9落实各项预防措施,加强抗灾工作的宣传和教育;
3。1。2。10发布抗自然灾害应急救援预案启动命令;
3。1。2。11负责本现场抗灾的组织协调和抢险力量的调集及抢险指挥和正确处置:
3。1。2。12通报抗灾抢险及应急救援进展情况;
3。1。2。13负责向上级相关部门汇报抢险救援有关情况;
3。1。2。14当抢险救援过程中人力或资源不足时,应向当地政府应急救援指挥部报警,向公安武警部队、消防支队、武装部等方面求救增援。
3。1。3。组成抢险专业救护队
队长:
副队长:
成员:
3。1。3。1抗灾抢险专业救护队(队长、队员)职责
1、自然灾害前工作:由各自参建单位组成的抢险救护队,应按照应急预案要求计划储备应急救援、队员的救援着装、救援工具及救援物资,负责从本部门施工队伍中调选若干名队员,经常开展防灾抢险业务的训练和演练,应变突发自然灾害事故的抢险;
2、自然灾害戒备状态:在应急救援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各单位负责集结本部门抢险救护队全体成员,统一待命,协助现场指挥组和治安、生活保障组全面作好灾前的各项防备工作;
3、自然灾害来临时:启动应急救援预案,紧急调集队员赶赴抗灾现场,投入救援物资,接受救灾指挥部的统一指挥,排除险情、救助伤害人员、隔离封堵、保护财产、抢修设备、抢修通讯等抢险救灾工作。
3。1。3。2物资供应部职责
在应急救援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迅速将抢险救灾相适应的应急储备物资输送到洪涝灾害事故现场,在洪涝灾害事故发生后负责及时提供设备的抢修物资和材料、合理分配和配置储备救援物资,保证机组和其他设备、设施抢修所须物资的及时供应。保障抢险救灾物资的'及时供给。
3。1。3。3工程管理部职责
1、对在建(构)筑物防汛、抗震能力检测
1)根据设计院意见及抗灾组织技术的要求,应对现场所有建(构)筑物检查复审,对建(构)筑物进行防汛、抗震防能力分析和鉴定,对检查鉴定不符合的建(构)筑物要求的,必须给予加固。
2)对现场重大危险源(主厂房、供水系统、燃油罐及输油系统、氢站及输氢系统、加油站、特种设备、酸碱罐和化学药品库)等重点检测,对不符合防汛、抗震要求的,必须及时给予加固和整改。
3)应加强对电气设备和输电线路防灾强度和建筑物倒塌造成电气设备及线路的损坏的检测保护,检查主要电气配电室、升压站等房屋防灾情况是否符合要求。
2、结合本施工现场施工用电结构和防灾要求,督促各参建单位要制定保电措施和供电措施。
3、防震防汛设施的检测
1)现场主要的排洪设施下水井、地漏、下水道、排水井、排水道、地下排水泵、地下排水管道、回水井是否正常符合防灾的要求;
2)现场主要建(构)筑物屋顶、窗、门、下水道是否符合防震防汛设计要求;
3)避雷设施是否按规定检验合格;
4)地下设施、电缆孔洞、电缆竖井、电缆沟、管道沟井等是否密封封堵;
5)路面排水设施是否完好无损,符合排水要求;
3。1。3。4安全质量部职责
依据当地政府的天气预报,配合工程管理部做好抗灾前主要建(构)筑物和设备系统的防汛能力检测检查,结合现场存在的重大危险源及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的储备防护状况等,综合预测可能发生的自然灾害的防护措施和应急措施。
3。1。3。5综合管理部职责
自然灾害前应有效组织各种车辆进行抗击灾害的应急救援的日常演练,合理组织、编制求援车辆的储备及驾驶人员的分工;发生自然灾害时合理安排运输车辆能够在最短时间内赶到受灾部位进行人员转移和抢修道路,确保救灾物资的及时输送和救护伤害人员的及时转运,积极配合物资供应和医疗救护组开展救护工作。
通过公司各种传播媒体,广泛开展等多种形式的抗洪防汛、洪涝事故灾害、自然灾害、防灾减灾、灾害救护、灾害避险、灾害逃生、灾害自救、灾害认识、灾后生存、灾后重建等各种灾害宣传教育,积极配合厂部搞好抗洪防汛应急宣传,增强职工的防灾意识,提高职工发生灾情时进行自救互救的能力,提高员工抢险救灾应变能力。洪涝灾情发生时,采取各种有效宣传工具通告指挥部公告灾民互救及抗灾中应注意的事项;及时平息各种谣传。
3。1。3。6保卫部门职责
加强对各参建单位的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维护正常的治安秩序,积极开展灾情日常的应急演练工作,在应急救援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对自然灾害事故现场有效进行隔离、疏散、交通指挥、现场警戒、重要物资、设施的管护工作,保护全现场和员工财产,维护全现场施工秩序。
3。1。3。7应急抢救救援物资储备
1)扩建处及各单位抢险救护队应负责专业抢险器械的储备:消防头盔、防(火、烫)服、防护靴、防(火、烫)手套、正压呼吸器、安全带、安全钩、安全绳、消防斧、消防剪,消防锹、消防扩音器、破折器具套件、缓降器、千斤顶、圆盘锯、链锯、轻便火焰切割机、应急抢险照明灯和电缆等;
2)医疗救护、各单位及扩建处后勤组负责储备:警戒绳、临时围栏、禁止通行标志、警戒区域标、扬声器、呼吸保护器、救护担架、培训急救员、输氧设备、急救箱、治血和包扎和急救药品等。
3)物资部门负责的物资储备:雨衣、雨鞋、防雨布、铁锹、洋镐、纤维带、沙子、潜水泵、胶皮管、电缆、铁丝、临时帐篷、水桶等。
3。1。4应急报告
3。1。4。1当现场任何一名值班人员或工作人员及员工发现自然灾害险情或接到上级通报后,都应首先立即向应急救援值班办公室报警。并简单扼要简述灾害事故地点、原因及造成的人身伤害和设备或厂房损坏程度。
3。1。4。2应急救援值班办公室及时向救援指挥部领导汇报,通知各参建单位组织所辖部门紧急启动本预案,各单位人员接到命令后迅速安排本部门人员各就各位,奔赴灾害现场。
3。1。4。3各各参建单位再灾害现场救灾时,应及时采取必要的防止灾害事故进一步扩大的安全防范措施。同时针对灾害的危害性和程度,在防止灾害进一步扩大的情况下,必要时采取可行的'拧停不损一切措施,确保人身和设备的安全。
3。1。4。4应急救援指挥部领导接到灾害报警时,应根据灾情的严峻程度和存在的危害性,按有关规定应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警或请求支援;
3。1。5应急通信
通信联系电话按上级抗灾主管部门下发的通信电话号码和本工程下发的最新电话号码簿执行。在灾害发生后,通信应急小组全力确保调度电话畅通,确保抗灾值班电话(全国直拨)的畅通。
3。2危急事件的预防
3。2。1在自然灾害发生期间和终止后,及时分析和预测灾害发展可能带来的后果,预先采取有针对性地措施进行防范。
3。2。2各部门、各参建单位的领导和技术人员要顾全大局,针对灾害的蔓延要及时采取措施,防止灾害损失扩大。
3。3应急预案的启动
3。3。1连降暴雨期间、暴风雪初时等,启动“常规预案”。
3。4危急事件的应对
3。4。1常规预案:
3。4。1。1在连降暴雨期间,暴风雪初时等恶劣气候下,各抢险队长、防灾车司机均应与应急办公室保持联系,随叫随到:工程管理部,安质部派人加强各类防灾重点部位的巡视检查,发现险情及时报告应急办公室。
3。4。2应急响应
3。4。2。1应急救援总指挥或副总指挥接到自然灾害的报警后,应尽快赶赴灾情现场,针对发生灾情的严重程度和危害性履行职责,投入灾情事故的组织、抢救和指挥中。
3。4。2。2应急救援专业救援队队长或成员接到总指挥或副总指挥启动命令后,立即尽快通知应急救援组各组长和成员,尽快落实必要的交通车辆。
3。4。2。3应急救援指挥部的所有成员接到紧急启动命令后,都应迅速赶赴灾情事故现场,接受指挥部或组长的领导,履行各自的职责和任务,紧急起用储备抢险救援物资,尽快投入抢险救援。
3。4。2。4各参建单位物资供应部、专业救援队队长接到紧急启动命令后,针对发生洪涝灾情的性质和指挥部及各抢险救援的应急需求,及时调配提供储备救援物资和设备及车辆交通。
3。4。2。5所有各部门的领导和管理人员都是公司应急义务抢险救护队员,在自然灾情发生后,必须坚守岗位待命,服从部门领导及上级领导的统一指挥和调遣。
3。4。2。6所有员工都是应急义务抢险救护队的一名成员,在自然灾情发生后都应坚守岗位,服从部门领导的统一指挥和调动,积极投身于抢险救援工作中。
3。5生产、生活维持或恢复方案
3。5。1各参建单位员工在自然灾害发生后,在人身安全不受危害的情况下要坚守本职岗位,使施工、生活正常进行。
3。5。2根据实际情况恢复对生活区的供水供电,做好恢复工作,防止损坏设备,并注意操作中的安全。
3。5。3后勤、医疗应急组及时做好宣传工作,采取必要措施保障食品、饮用水和生活用品供应,做好卫生防疫工作。
3。5。4保安应急小组要布置安排好人力,做好安全保卫工作。
自然灾害应急预案13
目录
1总则
1.1编制目的
1.2编制依据
1.3适用范围
1.4工作原则
2灾情分类与分级
2.1水旱灾害
2.2气象灾害
2.3地震灾害
2.4地质灾害
2.5生物灾害2.6动物疫病
3组织体系
3.1减灾委员会
3.2减灾委员会办公室
3.3现场指挥部
3.4成员单位及职责
4预测预警
4.1信息监测与报告单位
4.2预警信息
4.3报告内容
4.4预警级别确定及发布
5应急响应
5.1分级响应9.1预案管理
9.2预案制定
9.3预案实施
1总则
1.1编制目的
我市滨江临海,极易遭受水灾、台风等自然灾害影响。为规范自然灾害防御和救助等工作有序、高效、科学的运行,进一步建立和完善自然灾害救助应急体系,提高灾害救助应急反应能力和救灾工作水平,合理配置救灾资源,最大限度地降低灾害造成的损失,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按照皋政办发〔2015〕67号通知要求,对《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皋政发〔2007〕36号)进行修编。
1.2编制依据
依据《自然灾害救助条例》、《国家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江苏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江苏省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是实施自然灾害救助的紧急行动方案。凡在我市境内发生的水旱灾害,暴雨、冰雹、龙卷风、大雪、寒潮、沙尘暴、大风和台风等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地面塌陷、地裂缝等地质灾害,生物灾害,动物疫病及其他异常自然现象造成人员伤亡和重大经济损失的,达到本预案响应启动条件的,适用于本预案。
1.4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作为应急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充分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建立健全组织和动员人民群众参与应对自然灾害的有效机制。
(2)统一领导。各镇(区、街道)、各部门、各单位要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组织开展救灾工作。
(3)分级管理。区域性、重大的突发性自然灾害救助以市政府为主,一般性和局部的自然灾害以镇(区、街道)为主,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并根据职责分工,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团结协作,共同做好救灾工作。
(4)民政主管。民政部门是自然灾害救助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协调自然灾害救助工作。
(5)分工负责。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共同做好救灾救助各项工作,水务、农委、地震、国土资源等部门要及时掌握灾情,指导开展紧急救援行动。
(6)快速反应。一旦发生自然灾害,各镇(区、街道)、各部门应迅速反应,果断处置,急事急办,手续从简、从快,尽最大努力减少灾害损失,尽快恢复生产生活秩序。
2灾情分类与分级
参照《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关于自然灾害分类与分级的规定,我市自然灾害分为水旱灾害、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地质灾害、生物灾害、动物疫病六种。按照一次性自然灾害影响地域范围、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情况和财产损失程度,分为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一般(Ⅳ级)四级。
2.1水旱灾害
特别重大水旱灾害包括:
(1)长江干流等重要河段堤防发生决口;
(2)洪水造成我市境内铁路干线、高速公路网和主要航道中断,48小时无法恢复通行;
(3)干旱灾害造成缺粮或缺水等生活困难,需政府救助人数占农业人口10%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300万元以上。
重大水旱灾害包括:
(1)我市长江干流一般河流及主要支流堤防发生决口或出现重大险情、发生严重洪涝灾害;
(2)洪水造成铁路干线、高速公路网和主要航道通行中断,24小时无法恢复通行;
(3)我市境内多个镇(区、街道)发生的特大干旱。
较大水旱灾害包括:
(1)我市境内重要河段堤防发生决口或出现重大险情;
(2)我市境内的多个镇(区、街道)、区发生严重洪涝灾害和干旱;
(3)洪水造成铁路干线、高速公路网和航道通行中断,12小时无法恢复通行;
(4)农作物受涝或受旱面积10万亩以上,或农作物绝收面积5万亩以上。
一般水旱灾害包括:
(1)我市境内重要河段堤防发生决口或出现较大险情;
(2)多个镇(区、街道)发生严重洪涝灾害和干旱;
(3)洪水造成铁路干线、国家高速公路网和航道通行中断,4小时无法恢复通行;
(4)农作物受涝或受旱面积10万亩以下,或农作物绝收面积5万亩以下。
2.2气象灾害
特别重大气象灾害包括:
(1)特大暴雨、暴雪、龙卷风、沙尘暴、台风等极端天气气候事件影响50平方公里以上较大区域,造成30人以上死亡,倒塌和严重损坏房屋10万间以上,或5000万元以上经济损失的气象灾害;
(2)全市范围内出现极端天气气候事件或极强灾害性天气过程,并会造成特大人员伤亡和巨大经济损失的气象灾害;
(3)其他可能对我市经济社会产生重大影响的极端天气气候事件。
重大气象灾害包括:
(1)暴雨、冰雹、龙卷风、暴雪、寒潮、冰冻、高温、沙尘暴、大风和台风等造成2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经济损失的气象灾害;
(2)对社会、经济及群众生产、生活等造成严重影响的高温、干旱、大雾、低温、霜冻、雷电等气象灾害;
(3)因各种气象原因,造成港口、国家高速公路网线路连续封闭12小时以上的。
较大气象灾害包括:
(1)暴雨、冰雹、龙卷风、暴雪、寒潮、冰冻、低温、高温、大雾、沙尘暴、大风和台风等造成10人以上、20人以下死亡,或3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经济损失的气象灾害;
(2)因各种气象原因,造成港口、国家高速公路网线路连续封闭12小时;
(3)农作物受灾面积5万亩以上,或农作物绝收1万亩以上。一般气象灾害包括:
(1)暴雨、冰雹、龙卷风、暴雪、寒潮、低温、霜冻、高温、大雾、霾、沙尘暴、大风和台风等造成5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300万元以下经济损失的气象灾害;
(2)因各种气象原因,造成机场、港口、国家高速公路网线路连续封闭6小时;
(3)农作物受灾面积5万亩以下,或农作物绝收1万亩以下。
2.3地震灾害
特别重大地震灾害包括:
(1)造成300人以上死亡,直接经济损失占全市上年地区生产总值1%以上的地震;
(2)发生在人口较密集地区7.0级以上地震。重大地震灾害包括:
(1)造成50人以上、300人以下死亡,或造成一定经济损失的地震;
(2)发生在我市人口较密集地区4.0级以上、我市其他地区5.0级以上、周边县(市)5.0级以上的地震。
较大地震灾害包括:
(1)造成20人以上、50人以下伤亡,或造成一定经济损失和影响的地震;
(2)发生在我市4.0~5.0级的地震。一般地震灾害包括:
(1)造成20人以下伤亡,或造成一定经济损失和影响的地震;
(2)发生在我市4.0级以下的地震。 2.4地质灾害
地质灾害按危害程度和规模大小分为特大型(Ⅰ级)、大型(Ⅱ级)、中型(Ⅲ级)、小型(Ⅳ级)四级:
特大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Ⅰ级)
(1)受灾害威胁,需搬迁转移人数在1000人以上或潜在可能造成的经济损失1亿元以上的地质灾害险情;
(2)因灾死亡30人以上或因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的地质灾害灾情;
(3)因地质灾害造成长江支流被阻断,严重影响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
大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Ⅱ级)
(1)受灾害威胁,需搬迁转移人数在500人以上、1000人以下,或潜在经济损失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的地质灾害险情;
(2)因灾死亡10人以上、30人以下,或因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的地质灾害灾情;
(3)造成高速公路网线路和航道中断,或严重威胁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有重大社会影响的地质灾害。
中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Ⅲ级)
(1)受灾害威胁,需搬迁转移人数在100人以上、500人以下,或潜在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的地质灾害险情;
(2)因灾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或因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地质灾害灾情;
小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Ⅳ级)
(1)受灾害威胁,需搬迁转移人数在100人以下,或潜在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下的地质灾害险情;
(2)因灾死亡3人以下,或因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下的地质灾害灾情。
以上有关数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2.5生物灾害
特别重大生物灾害包括:
新传入我国的有害生物,对我市农业和林业造成巨大危害的生物灾害。
重大生物灾害包括:
(1)因蝗虫、水稻条纹叶枯病、稻飞虱、水稻螟虫、小麦条纹锈病、松毛虫、杨树食叶害虫和蛀干类害虫等大面积成灾并造成严重经济损失的生物灾害;
(2)新传入我国的有害生物发生、流行,对我市农业和林业生产等造成严重威胁的生物灾害。
较大生物灾害包括:
因蝗虫、稻飞虱、水稻螟虫、小麦条纹锈病、草地螟、松毛虫、杨树食叶害虫和蛀干类害虫等在包括我市在内的一定范围内成灾并造成较大经济损失的.生物灾害。
一般生物灾害包括:
因蝗虫、稻飞虱、水稻螟虫、小麦条纹锈病、草地螟、松毛虫、杨树食叶害虫和蛀干类害虫等在本市范围内成灾并造成损失的生物灾害。
2.6动物疫病
特别重大动物疫病包括:
(1)在全市连片发生疫情,并对我市人民群众生产、生活造成特大危害和重大经济损失的;
(2)全市各镇(区、街道)动物疫病呈多发态势疫情的;
(3)特殊情况需要划为特别重大动物疫情的。
重大动物疫病包括:
(1)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有10个以下镇(区、街道)发生疫情,并对我市人民群众生产、生活造成重大危害的;
(2)在全市行政区域内有10个疫点或5—10个镇(区、街道)连片发生疫情,并造成重大危害的;
(3)在全市10个以下镇(区、街道)发生疫情,并造成重大危害和较大经济损失的;
(4)特殊情况需要划为重大动物疫情的。
较大动物疫病包括:
在我市行政区域内5个以上镇(区、街道)发生疫情,且造成较大危害和经济损失的。
一般动物疫病包括:
在我市行政区域内5个以下镇(区、街道)发生疫情,且造成较大经济损失的。
3组织体系
市政府设立自然灾害救助指挥机构,切实加强对全市综合减灾救助工作的领导,整合减灾、抗灾、救灾资源,协调解决综合减灾救助工作中的问题。各镇(区、街道)人民政府(管委会、办事处)设立本级自然灾害防灾减灾救助组织,并负责本行政区域的自然灾害救助工作。
3.1减灾委员会
减灾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减灾委),统一指挥全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处置工作。总指挥由市长或分管副市长担任,市政府办公室主任、分管副主任协助领导处理有关工作。成员单位为市委宣传部、市发改委、市民政局、教育局、科技局、公安局、财政局、国土局、城管局、规划局、住建局、交通局、水务局、农委、卫计委、司法局、文广新局、粮食局、地震局、市场监管局、电信公司、气象局、物价局、工商局、国税局、地税局、供电公司、监察局、审计局、安监局、供销社,市红十字会,市慈善会,市人武部、驻如部队、武警中队等。
3.2减灾委员会办公室
减灾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减灾办),为市减灾委员会日常办事机构,办公室设在市民政局。主要职责:负责执行市减灾委的决定,负责与相关部门、各镇(区、街道)的沟通联系,综合协调救灾工作,核查和统一发布灾情,组织开展市级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演练,储备受灾群众生活必需的紧急救援物资,申请、管理、分配并监督使用救灾款物。
3.3现场指挥部
发生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灾情时,成立现场指挥部,负责现场灾害救助工作。现场指挥由市减灾委委派。现场指挥部下设若干应急小组,一旦启动本预案,立即开展有关工作,各小组组成及主要职责如下:
(1)灾情收集评估组
组长单位:市民政局
成员单位:市农委、水务局、国土局、气象局、地震局主要职责:负责了解、收集灾害造成的损失情况,派员并协同相关部门到灾区实地查灾核灾、汇总、核实、上报灾情数据,灾害结束后,邀请相关专家共同对灾害造成的损失进行评估,并及时将结果上报市减灾委及上级相关部门。
(2)抢险转移安置组
组长单位:市公安局、民政局
成员单位:市人武部、驻如部队、武警中队,市安监局、司法局
主要职责:灾害发生后,对受灾群众进行紧急转移安置,对可能发生的危险化学品次生灾害进行预防和应急处理,保证市看守所等特殊场所安全稳定,妥善转移和安置被监管人员。
(3)后勤保障组
组长单位:市民政局
成员单位:市财政局、市发改委、住建局、交通局、物价局、粮食局、电信公司、供销社、供电公司
主要职责:做好灾区群众的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包括急需物资的组织、供应、调拨和管理等工作。
(4)安全保卫组
组长单位:市公安局
成员单位:武警中队、驻如部队
主要职责:指导、督促灾区加强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稳定社会秩序;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置突发性治安事件,加强对党政机关、金融、电力、通信、新闻等要害部门的安全保卫,严厉打击盗窃、抢劫以及哄抢抗灾、救灾物资的违法犯罪行为。
(5)医疗防疫组
组长单位:市卫计委
成员单位:市场监管局
主要职责:组织医疗防疫队伍进入灾区,组建灾区临时医院或医疗所,抢救、治疗和转运伤病员,实施灾区疫情监测,开展饮用水、食品等卫生监督、检测;组织开展健康教育和心理援助、环境消毒和除害灭菌工作,预防或控制传染病疫情;向灾区提供所需药品和医疗器械;及时做好疫病的紧急免疫和场所消毒工作。
(6)恢复重建组
组长单位:市发改委
成员单位:市民政局、财政局、公安局、水务局、教育局、科技局、城管局、规划局、住建局、交通局、农委、司法局、国土局、电信公司、工商局、国税局、地税局、供电公司。
主要职责:组织力量抢修受损的重要水利、电力、交通、通信、学校等设施和城乡供水、供气等设施,以及城乡房屋抢险排险,指导灾区做好农作物救灾种子调配、供应及损毁农田的修复工作,帮助灾区尽快恢复基础设施功能和工农业生产。
(7)救灾捐赠组
组长单位:市民政局
成员单位:市红十字会、慈善会
主要职责:根据灾情需要,做好社会各界提供的救灾援助资金、物资的接收和调配工作。外事、发改委等有关部门协助做好涉外、涉台接收救灾捐赠工作。
(8)宣传报道组
组长单位:市委宣传部
成员单位:市文广新局、市民政局、负责处置灾害的各主管部门
主要职责:负责宣传和报道灾害救助工作,按规定向公众发布灾情及救灾工作等有关信息,负责回答群众有关灾情的询问。
(9)监督检查组
组长单位:市监察局
成员单位:市民政局、财政局、审计局
主要职责:负责对各镇(区、街道)、各有关部门履行灾害救助职责、工作效能等情况以及救灾资金、物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及时查处违反本预案相关条款的行为,并依法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违纪违法行为。
市减灾委员会指挥体系框架图:
3.4成员单位及职责
各成员单位在市减灾委及现场指挥部统一领导下,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共同开展救灾工作。主要职责如下:
市民政局:履行市减灾委办公室相应职责及查灾、核灾、救灾等工作。
市委宣传部:负责协调、组织救灾和捐赠工作的宣传报道,做好防治重大动物疫病有关知识、法律法规的宣传、重大活动和典型事例的报道。
市发改委:负责安排重大救灾基建项目,协调有关方面落实项目建设资金,加强动物防疫基础设施建设和物质储备管理。负责工商企业灾后恢复生产(经营)和市场供应,协调交通、通信、电力、商贸、物资、医药等部门开展抢险救灾工作,加强市场畜禽产品的供应,适时组织市场调控,维护市场稳定。
市教育局:负责转移受灾师生,做好灾后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共同做好灾后校舍恢复重建。
市科技局:组织开展重大自然灾害预报预警、应急救助和灾后恢复技术研究工作。
市公安局:负责灾区的社会治安、交通指挥和火灾、爆炸的扑救工作,协助组织灾区群众紧急转移;协助做好动物疫病疫区隔离封锁、强制扑杀和县际临时监督检查站的工作,做好疫区安全保卫和社会治安管理。
市财政局:负责自然灾害救助及动物疫病防治资金安排、拨付和监督检查。
市国土局:负责制定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编制地质灾害防灾预案,开展地质灾害预测、预警,组织开展地质灾害调查,建立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的监测体系,协助抢险救灾,协调重大地质灾害防治的监督管理。
市规划局:负责灾后恢复重建规划的编制、工程设计和施工等指导、监督工作。
市住建局:协助灾区尽快恢复被破坏的水、气设施,保证灾区水、气正常供应。
市交通局:负责运送应急抢险救灾人员、物资,组织提供转移群众所需的交通工具;负责做好被破坏道路、桥梁的抢修工作,及时修复交通设施;优先安排紧急防疫物资的调运,在紧急情况下做好洒水车、挖掘机、推土机的随时调度、征用工作。
市水务局:承担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的日常工作,提供水情、旱情、工情等信息,协助组织、协调全市防汛抗旱、防御台风工作,负责市属水利设施的除险加固和修复工作。
市农委:负责组织受灾群众抗灾自救和灾后恢复、发展生产以及转移期间牲畜家禽的安置饲养和防疫等工作;履行市防治动物重大疫病指挥部办公室相应职责。
市卫计委:组织紧急医疗救治队伍抢救伤病员,对重大疫情实施紧急处理,防止疫情传播和蔓延;加强灾区饮水安全监督管理。
市场监管局:负责组织对向灾区调拨和捐赠的食品、药品、医疗器械等进行质量监督;负责畜禽食品安全的综合监督、组织协调和组织查处重大事故。
市司法局:做好灾后重建工作中的法制宣传、法律服务和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
市文广新局:负责做好灾区广播、电视播出设施的恢复工作,负责抢险救灾的宣传报道工作。
市粮食局:建立紧急情况下的粮食供应制度,负责救助粮食调拨和供应的组织、协调工作,为受灾群众提供维持基本生活所需的粮食。
市地震局:承担市防震减灾指挥部的日常工作,组织地震现场强余震监视和震情分析会商,及时提供震情发展趋势,帮助和指导地震灾害的抢险救灾,组织地震现场灾害调查、灾害损失评估和科学考察工作。
市电信公司:负责抢险通讯的保障工作和灾后通讯设施抢修,确保通信畅通。
市气象局:负责灾害性天气的监测、预警、预报,收集和分析雨情、旱情等数据,为防灾抗灾提供服务。
市物价局:负责灾后市场物价的监督管理,保障灾后市场物价稳定。
市工商局、国税局、地税局:负责受灾群众外出务工、经商、发展多种经营等经济活动和灾后恢复重建的有关税费减免工作;工商局重点做好畜禽市场的监督管理,及时关闭疫区周围10公里内的活禽市场和疫区内禽类及其产品市场,加大对违法经营畜禽及其产品的打击力度。
市供销社:负责受灾群众生活急需物品和救灾物资的组织、储备、供应工作。
市安监局:承担自然灾害中可能发生的危险化学品次生灾害的预防和应急救援的组织工作。
市供电公司:负责尽快恢复被破坏电力设施、设备,保证灾区电力正常供应。
市人武部:负责指挥受灾地区民兵参加抢险救灾,帮助灾区恢复生产生活和开展灾后重建工作;应地方政府请求,协调驻如部队参加抢险救灾工作。
市武警中队:负责看守所等特殊场所安全稳定,妥善转移和安置被监管人员,组织看守所开展灾后恢复重建工作;帮助灾区抢险和救援、转移受灾群众,维护灾区社会治安。
市红十字会、慈善会:开展社会募捐和接受捐赠,参加灾区救灾和伤员救治。
市监察局:对自然灾害救助及动物防疫工作中的失职、渎职行为进行查处,对指挥部的指令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督查。
其他有关部门和单位,负责本部门、本单位的抢险救灾工作,并完成市减灾委下达的各项救灾救助应急任务。
4预测预警
4.1信息监测与报告单位
市民政、水务、农委、国土、地震、气象等部门、各镇(区、街道)。
4.2预警信息
市气象局的气象灾害预警信息;水务局的汛情预警信息;地震局的地震趋势预测信息;国土局的地质灾害预警信息;农委的农业和林业生物灾害预警信息等。对掌握的自然灾害预警信息和发生的自然灾害情况,相应信息监测机构与责任报告单位应立即如实向市减灾办报告,最迟不得超过半小时,不得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市减灾委在半小时内上报南通市政府相关部门,并向社会发布。
市减灾委办公室根据有关部门提供的灾害预警预报信息,结合预警地区的自然条件、人口和社会经济情况,进行分析评估,及时启动救灾预警响应,向市有关部门和相关镇(区、街道)通报。
4.3报告内容
自然灾害报告的内容:包括灾害种类、发生时间、地点、范围、程度、后果、救灾工作和受灾群众生活安排情况以及灾区存在的困难等。
4.4预警级别确定及发布
自然灾害的预警级别与分级标准相一致,分为特别重大级(Ⅰ级)、重大级(Ⅱ级)、较大级(Ⅲ级)、一般级(Ⅳ级),分别用红色、橙色、黄色、蓝色表示。
灾害发生后,市减灾委办公室经分析评估,认定灾情达到启动标准,向市减灾委提出进入相应等级响应的建议。市减灾委主任决定进入Ⅰ级响应状态、减灾委副主任决定进入Ⅱ级响应状态。市减灾委办公室主任决定进入Ⅲ级响应状态、市减灾委办公室副主任决定进入Ⅳ级响应状态。相关等级响应报南通市减灾委办公室备案后发布。
预警信息的发布、调整和解除可通过广播、电视、报纸、通信、信息网络、警报器、宣传车或组织人员逐户通知等方式进行,对老、幼、病、残、孕等特殊人群及学校等特殊场所和警报盲区应当采取有针对性的公告方式。
5应急响应
5.1分级响应
对本辖区内发生的自然灾害,属于一般的,由市减灾委统一指挥,处置工作。发生特别重大、重大或较大自然灾害时,由市减灾委决定启动相应应急预案,统一指挥紧急处置工作,并在第一时间以最快速度上报省、南通市减灾委。对于跨县(市)的特别重大、重大、较大自然灾害,市减灾委按照规定上报省、南通市政府,由省或南通市减灾委负责处置,我市与有关地区搞好协调。
5.2指挥与协调
特别重大、重大、较大自然灾害的应急处置,在省或南通市减灾委统一协助下进行;一般自然灾害的应急处置,由我市减灾委统一协调。预测、预报可能发生自然灾害或自然灾害发生后,市减灾委立即召集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会商灾情,明确并宣布灾区相关区域进入灾害预防应急期或救灾应急期,部署灾害预防应急或救灾应急工作。
自然灾害应急预案启动后,市减灾委派出现场指挥部,指挥各应急小组开展工作。
5.3先期处置
对本辖区内发生的自然灾害,无论级别高低、规模大小、损伤轻重,各镇(区、街道)及相关部门要迅速调度力量,尽快判明危害程度,及时采取相应的处置措施,保障群众安全,减少财产损失和社会影响,及时向市减灾委报告。自然灾害发生前为预防应急阶段,重点是居民疏散、设施加固、采取预防性措施等。自然灾害发生后为救灾应急阶段,重点是受灾群众救助、伤员救治、基础设施抢修、恢复社会生活秩序等。
5.4信息发布
发生特别重大、重大或较大自然灾害时,市委宣传部分管新闻机构的负责同志,在市减灾委或现场指挥部就位待命,与市民政局、负责处置灾害的主管部门共同研究新闻报道意见,对新闻媒体报道实施管理、协调和指导。
充分运用广播、电视、报刊、政府公报等形式,向社会公开或通报灾情信息,方便群众及时获取信息,保障公民享有知情权,并有效引导舆论。一般情况下,由现场指挥部在第一时间发布权威信息。必要时,由市长或分管副市长召开新闻发布会或发表电视讲话,通报有关情况。
5.5应急结束
自然灾害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后,依据法定程序,经相应级别的减灾委及减灾委办公室成员批准,宣布解除灾情,终止应急状态,转入正常工作。
特别重大级(Ⅰ级)、重大级(Ⅱ级)、较大级(Ⅲ级)自然灾害应急响应流程图如下:
6.1队伍保障
建立民政、气象、水务、农委、地震、国土资源等方面的专家队伍,及时开展灾情会商、灾区现场评估及危害管理业务咨询工作。交通、卫生、电力、通信、公安以及武警、驻军等部门和单位要建立不同类型的紧急救援队伍,配备必要的救援器材,平时有针对性地开展紧急救助演练,灾害发生后及时赶赴灾区实施紧急救援,确保受灾群众得到及时救助。加强自然灾害各类专业救援队伍和民政灾害管理人员队伍建设,提高自然灾害救助能力。培育、发展和引导相关社会组织及志愿者队伍,鼓励其在救灾工作中发挥积极作用。建立健全覆盖各镇(区、街道)、村(居)的灾害信息员队伍。村(居)民委员会和企业事业单位应当设立专职或兼职灾害信息员。
6.2通信与装备保障
市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牵头组织、督促市文广新局等部门及各基础电信运营企业加强通信、应急广播电视保障系统的维护,加强救灾通讯网络建设和管理,建立一个反应快速、灵活机动、稳定可靠的应急通信系统,应急期间实现现场指挥部与市减灾委的通信与信息传递。市民政部门应配备救灾必需的车辆、计算机、通信设施、摄(录)像器材等装备,确保救灾工作需要。
6.3物资保障
市发改委等部门负责组织、协调救灾物资的生产调拨和紧急供应,组织协调应急救治药品、医疗器械、医疗防护用品、消毒产品的生产供应和储备。市民政部门建立救灾物资储备仓库,储备救灾帐篷、衣被、净水设备和其他生存性救助所需物资,并组织、接受、下拨救灾物资。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储备必要的应急救治药品、医疗器械和防护物资。市粮食部门负责粮食的应急供应。市农委负责储备动物防疫应急物资,重点储备消毒药品、大型消毒设备、防护用品(眼罩、口罩、防护服等)及其它物品(警示牌、对讲机、应急灯、动物尸体袋、大型塑料桶及可快速征用的挖掘机、推土设备、现场清理工具、物资运输工具等)等。各镇(区、街道)做好相应的物资储备工作。
6.4资金保障
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准备和救援工作所需资金由市民政部门提出,经市财政局审核后,按规定程序列入财政总预算,建立完善市、镇(区、街道)救灾资金分担机制,并根据财力增长、物价因素、居民生活水平实际状况逐步增加救灾资金预算。年度救灾预算资金不足时,由市级财政安排的预备费用重点用于受灾群众的生活救助、救灾抢险等支出。必要时,由市政府向省和南通市政府提出财政支持请求。同时,鼓励社会各界按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捐赠、援助。
6.5安置场所保障
市民政、公安、住建等部门应对我市范围内可能发生因自然灾害需转移安置的人口数量等进行预测,并对每一个居民小区安置场所作出规划,设立综合减灾避难场所,可以与人防工程、公园广场、文化体育场馆等公共设施的建设和改造相结合。必要时,可征用机关、团体、学校等场所以及经营性宾馆、招待所、酒店、文化娱乐场所作为临时避难场所。
6.6社会动员准备
市民政部门要完善救灾捐赠与管理的相关政策及救灾捐赠工作程序,建立健全救灾捐赠动员、运行和监督管理机制。规范救灾捐赠的组织发动、款物接收和分配以及社会公示、表彰等各个环节的工作。加强各级经常性社会捐助接收站、点的建设和管理。充分发挥红十字会、慈善会等社团组织的作用,协助接收各界捐赠的救灾款物。建立救灾捐助表彰制度,创造救灾捐助良好的社会氛围。
6.7宣传、培训和演习
市民政、水务、农委、国土资源、地震、气象、科技等部门要向社会广泛宣传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有关内容,公布自然灾害灾情值班电话;要通过新闻媒体宣传自然灾害知识,以及预防、避险、避灾、自救、互救、保险等常识,组织好“防灾减灾日”、“国际减灾日”、“全国科普日”、“消防日”、“全国气象日”等活动,增强人民群众的防灾减灾意识;组织专家开展灾害救助咨询工作;重视救灾业务学习和培训,适时组织预案演练,提高应急反应能力。
7后期处置
7.1恢复重建
灾后恢复重建工作坚持“依靠群众,依靠集体,生产自救,互助互济,辅之以国家必要的救济和扶持”的救灾工作方针,灾民倒房重建由各镇(区、街道)负责组织实施,采取自建、援建和帮建相结合的方式,以受灾户自建为主。建房资金通过政府救济、社会互助、邻里帮工帮料、自行借贷、政策优惠等多种途径解决。房屋规划和设计要因地制宜,合理布局,科学规划,充分考虑灾害因素。
灾情稳定后,灾情收集评估组立即组织灾情评估,做好对农作物损失、灾民住房倒损和公共基础设施损毁情况的评估,为组织实施重建工作准备基础数据。恢复重建组根据灾情信息,制定受灾群众恢复生产、重建家园的优惠政策和实施方案,报市政府批准后实施,尽快修复因灾损毁的交通、水利、通讯、供水、供电等基础设施,修复或重建学校校舍,开展恢复生产、抢种补种,使灾区恢复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
7.2社会救助
根据救灾工作需要,在一定范围内动员社会各界开展救灾捐赠活动,民政部门、红十字会和慈善机构发动社会、个人或境外机构开展援助,并按有关规定负责管理捐赠款物的接受、分配、运输、发放工作。司法部门负责对需要法律援助的机构和人员提供司法救济。
监察、民政、财政、审计等部门负责对社会捐赠资金和物资进行全过程管理和监督,确保救助资金和物资用于受灾地区和灾民。
7.3保险
各相关部门、各镇(区、街道)要支持并积极开展农村农户住房自然灾害保险工作,自然灾害发生后,对参加保险的,保险机构将在第一时间对因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进行评估、审核和确认,根据保险条例进行理赔,减轻受灾群众损失。
8奖惩与责任追究
对在自然灾害应急救助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在自然灾害救助工作中玩忽职守造成损失的,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追究当事人的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9附则
9.1预案管理
本预案由市减灾委办公室负责管理。预案实施后,市减灾委办公室应适时召集有关部门和专家进行评估,并视情况变化作出相应修改后报市人民政府审批。
9.2预案制定
本预案由市民政局制定,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发布。
9.3预案实施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自然灾害应急预案14
1、在接到洪涝灾害的预警警报或遇到突发的山洪灾害后,立即启动本预案。每一位教师都应在思想上高度重视,不可有丝毫懈怠,要头脑冷静沉着,勇敢地面对,尽最大地努力,使洪涝灾害造成的损失减低到最地程度。
2、一旦洪涝爆发,必须坚持先救人后救物;先保护儿童再保护财产的原则。情况危急时,应立刻将儿童带到安全地带,决不允许出现让儿童回家、乱跑等现象。
3、第一时间抢险、抢救与呼救报告并重。被围或事故人员在可能的情况下要及时以快捷、准确的方式发出求救信号。在场人员或事故发现者,无论有任何重要之事,都要立即放弃,以最快的'时间投入到抢险救灾工作中。同时在第一时间报告给幼儿园防汛保安领导小组,以便迅速组织抢救工作。
4、全力抢救,如实上报。幼儿园防汛领导小组要勇于面对山洪灾害的发生,及时、全面的组织抢救工作,幼儿园领导和抢险队员要恪尽职守、勇于参战,共产党员、共青团员要身先士卒、冲锋在前。要把师生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及时把灾情向教育局汇报,决不允许有迟报、谎报和虚报现象的发生。
5、确保安全,注重实效。洪涝灾害的抢险,首先要注重自身安全,不可盲目抢险而造成新的事故,并实行二十四小时值班制度,值班电话由专人看守。
6、若出现贻误战机、见危逃避,谎报和缓报灾情,玩忽职守或临阵脱逃者,按有关严肃处理。
7、幼儿园抢险队组成人员:
队长:队员:
自然灾害应急预案15
自然灾害是我们无法避免的,而且也是我们不愿意面对的事情。对于幼儿园来说,自然灾害的发生可能会给孩子们带来很大的影响,因此幼儿园需要在安全应急预案上下功夫,以保障孩子们的安全。
地震
地震是一种较为常见的自然灾害,对于幼儿园来说,该如何应对地震呢?
地震前
幼儿园需要加强对于灾害知识的学习,指导孩子们如何躲避危险,如何保护自己。
工作人员需要定期检查建筑物,确保建筑物的抗震能力。
根据地震发生时的情况,制定适当的演练计划。
地震时
幼儿园需要及时进行防护措施,让孩子们躲避在桌子、椅子等坚固的物品下面,避免撞到窗户、门等易受损的地方。
工作人员需要根据事态的情况进行喊话,指导孩子们按照预案自救。
在地震结束后,工作人员需要仔细核实孩子们的情况,做好善后工作。
洪涝灾害
洪涝灾害可能造成的影响也是十分严重的,对于幼儿园来说,该如何应对洪涝灾害呢?
洪涝灾害前
幼儿园应该定期对排水系统、排涝设备进行检修,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转。
在出现较大雨情况的时候,幼儿园需要关注天气预报,预防遇到洪涝灾害。
洪涝灾害时
幼儿园需要及时撤离孩子们,避免被困在室内或者被物品掉落伤害到。
对于突入危险的局面要有冷静的应对,保障孩子们的安全。
洪涝灾害后
幼儿园需要及时给予干净的饮用水,预防其它污染物的`侵入。
对于遭受灾害影响的孩子们,需要及时安抚,降低他们的紧张情绪。
台风、龙卷风等
除了地震、洪涝等常见自然灾害之外,还有一些极端天气,例如台风、龙卷风等,同样也需要幼儿园进行预防。
天气预报时
在出现较大预警的时候,幼儿园需要及时通知家长,让家长提前做好安全准备。
幼儿园需要针对不同的天气状况,制定不同的教育方案,提前告诉孩子们如何防范。
台风、龙卷风等发生时
幼儿园需要确保孩子们不会受到直接风雨侵袭,避免炸伤等事故发生。
幼儿园需要及时关注气象预警,做好最新的应对计划。
风雨过后
幼儿园需要对建筑物、环境等进行检查,确保孩子们的安全。
幼儿园要及时安排善后工作,让孩子们减少对于自然灾害的不适感受,恢复正常的学习生活。
自然灾害时刻提醒我们不要掉以轻心,作为幼儿园工作人员,我们不仅要为孩子们提供优质教育,同时也要时刻关注孩子们的安全,确保幼儿园的安全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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