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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1-01-31 09:30:24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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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能充当教师,教给你们必不可少的知识,有句话说的好“学海无涯苦作舟”,所以你们在少年时代,应当多看我,这样既丰富了你们的知识面,又为自己的学习打下了良好的基础,难道不是一石二鸟吗?我还能充当你的爸爸妈妈,虽说我不能照顾你,但是我可以教你怎么自立,我还可以鼓励你,有句常言说得好,“在哪儿跌倒了,就在哪儿爬起来”,我可以鼓励你持之以恒,永不言弃,既使是在你穷困潦倒的时候,我还是会陪伴你左右,我还可以充当你的营养品,教会你做人所应具备的品质,善良与邪恶只是一念之差,但是善有善报,恶有恶报,你愿意选择流芳百世,还是遗臭万年呢?我想你一定会毫不犹豫地说:“我选择流芳百世。”可是,说得到容易,做起来却难啊,世界上有很多选择,往往会使你误入歧途,所以,你只要遵守了品德,善良就离你很近了。有一次,我的小主人遇到了麻烦,他捡到了一个钱包,里面的钱足够他买一个他梦寐以求的飞机模型了,他正在考虑要不要归还失主,后来,他闲得无聊,翻开我,当他看到《有一种傻叫诚实》这篇文章之后,就去了警局,当时失主就在警局,失主为了感谢他,将家中的飞机模型送给他,他终于如愿以偿。 我能教育你,但不能强迫你照我说的做,可是,如果你照我说的做,你的前途将无限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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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书到用时方恨少》

  “书到用时方恨少”——这是一句家喻户晓的诗。而相比它被人津津乐道的字面含义,我更愿意去探求墨迹之下的深远。

  书到用时方恨少,是一种阅读精神的诠释。我向来认为阅读是一种特殊的交流途径——它不受时间空间的限制,没有遣词造句的拘谨,只剩下单纯的、灵魂的交流。认同一个作者,你会沉浸于他的作品,陶醉于字里行间溢出的人格魅力;排斥一个作者,你会对他的文章避之不及,以免深陷精神上的违和感。不需要知晓什么,不需要交谈什么,这是精神上的直接沟通。书到用时方恨少,又也许是一种寻知己而不得的失落?

  书到用时方恨少,是一种探索精神的演绎。纸页间的财富永远无法衡量,它的耀眼、神秘与未知性促使一代代人投入到发掘其宝藏的洪流之中。揭卷而起,便是一方全然不同的天地——又有谁能置此等奇遇于不顾?笔墨间的探索与荷枪实弹的冒险相去甚远,前者虽没有后者的性命之忧,有时却难上千百倍。而在字里行间摸索所带来的触动,终究会让你感受到一路艰辛的价值。它从不曾让我失望。

  书到用时方恨少,是一种感性精神的表述。一个能把书本真正“读进去”的人永远不会感到生命枯燥,因为他知道这片苍穹下最美好的景致已然执在指掌之间。而一个冷情淡漠之人,又怎么可能感受到那最纯粹的行文之美?视线掠过墨字,被某一个不经意的语句直击心脏——这是世上最神奇的情感传达。然而它的存在,却显得那么理所当然。

  读书千遍其义自现,目中见义则心必有感,心有所感则下笔如有神。所谓“书到用时方恨少”,兴许就是在这样珍贵过程中的感悟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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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到书,我还算有发言权,因为爸爸、妈妈爱看书、姥爷爱看书,自然而然,我也爱看书。

  我看书的种类很杂,什么都看,沈石溪的动物小说,曹文轩的草房子,杨红樱的笑猫日记,怪物大师,乐死人的文学史,郑渊洁的系列书,还有漫画,统统拿下,只要一有时间,就钻在书里,妈妈总说我是一个小书虫,为啥会这么说呢?我和妈妈刚从图书馆里借回书来,我就迫不急待的拿出来,一动不动的看书,随着看的书多,我有了看书的本领,看的快,一会就看完一本。

  我看书也获得了更多的知识,经常妈妈会跟我说,你的问题好多呀,有的她也不知道,这都是依赖于书本的功劳,害的妈妈还得去图书馆找资料,解决我出的问题,哈哈,我是不是很厉害!

  在学校里,我很爱动手,爱问问题,爱钻研,尤其是数学、科学,那是我最喜欢的课了,一上科学我自己的就高兴的不得了,因为我之前看过很多我们爱科学的书,还有课外发明的书,所以我的问题很多。

  我现在作文也写得不错,因为我爱看书,有些名人、名事,我都记得很清楚,写作文就用的很好,妈妈经常夸奖我写的好,看书不但增长知识,还让我更充实,阅读伴我一路成长,我很感谢书中带给我无限的乐趣。

  我爱你——书,各种我喜欢的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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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非常喜欢读书,每年生日时,我要的生日礼物全都是书,因此我家里的书已经堆得像座小山。我一有时间就津津有味地拿起一本书来看,爸爸、妈妈都叫我“小书迷”。我是小书迷,但我绝不是书呆子!

  有一次,我在书房里正捧起一本书有滋有味地看着时,忽然听到妈妈“啊”的一声尖叫,“好疼呀!”我急忙走过去一看,原来妈妈晾衣服时被蜜蜂咬了一下。看着妈妈那痛苦的表情,我十分着急,走来走去,边走还边说:“怎么办呢?”我与妈妈如同热锅上的蚂蚁,不知如何是好。忽然,我想起了一本书上说过,肥皂沫可以缓解蜜蜂咬的疼痛。我立马拿起肥皂,往妈妈伤口上不停地抹。过了一会儿,妈妈高兴地对我说:“太好了,不疼了!”妈妈不疼了,还表扬了我,我心中乐开了花。心想:这多亏了平时多读书,了解了许多课外知识,关键时候还可以学以致用。

  我爱读书,读书不仅可以增强我们的阅读能力,提高我们的思维能力,更能使我们的写作水平更上一层楼。我的作文经常被老师表扬,老师还称我为“小作家”呢!在作文比赛中,我也拿有名次,这都是阅读的力量!

  高尔基曾经说过:“书是人类的进步之阶”,我要永远做一个爱读书的小书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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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书,一个从前令我熟悉而陌生的字眼。自我有记忆以来,书从来都没有离开过我的生活。但对于以往的我,与其说看书时为了向家人老师交代,不如说我只是把看书当成是一道命令,一道不可抗拒的命令。 随着书的陪伴,我也渐渐的长大了,也渐渐的对书产生了浓厚的兴趣。记得冰心奶奶曾经说过:“读书好,多读书,读好书。”这句看似浅显易懂的道理对于小时候的我来说却是如此深奥,直至现在,我才能够真正明白它的含义。

  书的世界是五彩缤纷的,我能够在书中尽情欢舞,尽情疯狂,尽情释放。在书中,我可以喝大诗人李白杜甫讨论古诗的风格,和徐霞客一起游山玩水,一起登山爬顶,还可以和孙子一起讨论兵家常事……对于我来说,每一本书都是一个精彩不同的世界。

  前苏联作家高尔基说过:“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是的,每一本不同的书都能够使人类大开眼界,了解其中之奥妙,使人类不断进取,不断开拓。

  书,是人类的良师益友,终身知己。书带领我们走向不同的世界,读书可以提升你的个人修养,陶冶你的情操,释放你压抑已久的心灵。

  从现在起,拿起你手中的书籍,抛下以往的一目十行,走马观花,一起同书中的主人公们畅谈欢乐。相信这样,你的明天将因为书籍而变得有所不同,更加美好绚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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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是一本书,我非常羡慕其他朋友,因为他们的主人很珍惜他。

  记得那一次,主人和他的朋友比赛,比赛的内容竟让是看谁把书撕的页数多,小主人鼓足了力气,用那肥胖的大手狠狠得捏住一张,用力一撕,随着哧的一声,我的皮被撕掉了一张,疼得我直打哆嗦,我尖叫着:小主人你也太狠心了!小主人不但不听,他撕的更猛了,竟然把我撕掉了好几页,我疼的将要晕倒了,可这次比赛小主人还是输掉了,他气呼呼的说:都是你不争气!当我听这样的话时我的心都碎了,这怎能怨我呢?小主人随手一扔竟把我从五楼上扔了下来,在坠地之前我掉下泪水,模糊之中我又好像看到小主人刚刚得到我时的喜悦:为我精挑细选了一件花外衣,看书之前都要洗洗手,用手慢慢地翻着每一页,小心翼翼的把每个角抹平,合上书时轻轻的闻一闻我,睡觉时候把我放在枕边与我做同样的梦。随着啪的落地声,我的梦也随之消失了。我就这样被他遗落在楼脚旁。

  时间过得真快,期中考试开始了,当主人看到试卷上一道道难题时突然想到了我,想到我的重要性,后悔当初没有认真读书,没有保护好书。小主人以60分的成绩结束了这次考试。

  现在我虽然被小主人找了回来,但我已伤痕累累,我还在思索:为什当失去之后才懂得珍惜呢?我奉劝大家当你拥有时一定要懂得去珍惜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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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论古今中外,对于书,人们总给予最高的肯定和特别的关怀。

  人类许许多多的创造和发明,大多都经过岁月的打磨,再由无数人的心力聚合,才最终问世。

  书,与家、情等,一直都是亘古不变的话题。

  教育家说:书是智慧的钥匙。政治家说:书是时代的生命。经济家说:书是致富的信息。文学家说:书是时代的补品。史学家说: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迷茫者说:书是心中的启明星。奋斗者说:书是人生的向导。探索者说:书是通向彼岸的船。学生们说:书是不开口的老师。求知者说:书是饥饿时的美餐。

  而世界上的最小的书,最大的出版物,最重的书,最长的史书,最长的史诗,描写人物最多的小说,最早的推理小说,最古老的最大型的百科全书,印数最多的字典。这些书之最,有七本是出自中国,可以看出中国以往关于书的辉煌历史。

  读书,是我们增长知识的必不可少的环节,然而大多数的人,只读书,不思考,也就是人们说的读死书。而有的人,却只思考,而不读更多的书,只满足于现有的知识。

  所以,我们不仅要认真读书,更要思考。让书在心中占据一片位置。要将读书当作一种享受,而不是因家长,或老师而被迫的去读书。

  书,必定是要陪伴我们一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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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放下沉甸甸的《三国演义》,那淋漓尽致的情节、拍案叫绝地计谋,还是余音绕梁,丰富的句子、富有表达性的好词佳句,都深深在我脑子里扎了根。它创造了许许多多的英雄豪杰,里面一段段意味深长的故事耐人寻味,如三英战吕布、三顾茅庐、七擒孟获、火烧赤壁等,真可谓人人皆知啊!

  这本书里的人物被描写的活灵活现,有英勇善战的赵云,有重义的关羽,有有勇有谋、神机妙算的诸葛亮。

  但是我最喜欢的人物是大敌当前、临危不惧的张飞。张飞虽然有勇无谋,但是他也凭着自己的智慧,巧取瓦口溢,他还对刘备忠心耿耿,从不生二心。而且他武艺高强,在百万之中取上将首级如囊中取物。张飞还多才多艺,他画的画栩栩如生,也不亚于画家齐白石的画画技术吧!

  我最看不起的人物是刘备之子——刘禅,他胸无大志,只知道吃喝玩乐,“乐不思蜀”这个成语就是他“打造”出来的,最终投降于魏国。到了最后,司马炎统一了天下,将魏改为晋,三国时代就结束了。

  这本书中不仅有英雄豪杰,也有阴险狡诈、残忍的曹操,也有小肚鸡肠、狂妄自大的周瑜,这些人物为我们敲响了警钟联系现在,在当代社会像《三国演义》里面的正面人物的品质的人越来越少,人们往往把金钱、荣誉、地位放在第一位,却把诚信、忠实的美德抛到了九霄云外。有的人为了钱,为了地位,绞尽脑汁,丧失诚信与良心。与他们对比,我们真是应该自愧不如啊!

  不过,我还是非常佩服关羽的英明神勇,佩服刘备的爱民如子,佩服孔明的神机妙算。读了这本书,我明白了一个道理:有勇无谋的人永远受制于人,而智勇双全的人才会统治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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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与一缕斜阳,来一杯暖茶,墨香味十足的书屋,淡淡的小资情怀,好书的陪伴,也许,这是我们最向往的悠闲午后。书香的陪伴,最向往的陪伴,那便是我那最美好的陪伴。

  午后,已无了作业的束缚,蹬上运动鞋,便骑上单车,来到书城。在一排排花花绿绿的书柜里穿梭,隐有一丝穿越的奇想。排排书架,总会有称心如意的好书。抱着一摞书,走到清书吧,放下小包,点上奶茶与小食,便静静阅读。

  此时,这股书本翻页间的纸墨清香似乎早已成为生命血脉注定的缘分。我倚着沙发,望着那一抹余晖划进苍穹,如呆如痴的望着窗外。或许,连这一段清新的小时光也已被我认为是人生的一大乐事。

  回过神来,呆呆的望着那一段幽幽的文字,小口小口地品着那杯奶茶,一丝一丝地咀嚼着那阵阵美味。霎时,我已被书香接纳,被情节吸引。外界的喧哗,清洁工那阵红色的旋风,因价格所争吵的卖家与买家,一位被书所迷住的女孩,就成就了这个书城。

  悠扬悦耳的歌声,凄凉婉约的氛围......一首淡淡的《天空之城》,在耳边荡漾,划过耳边,没有唐突,已融入我的心间。

  抬头向前望,母亲正深情地凝视着我,看见我,嘴角漾起一丝微笑......

  无声,无言,却拥有那不可估量的内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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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高尔基曾这样说过。书可以医治愚昧,书可以使人聪慧,书演示着成长的历程,书寄托着长辈的希望。

  有人说:生活是一本无字天书,如果你想读懂,就应该从身边的一本好书开始读起。我在学生时代接触的书最多,语文书数学书英语书科学书······读书也使我懂得了很多。是知识的魅力,这片知识的海洋固然有美丽的地方,才会让无数学子为它疯狂,但它必然有残酷的地方,才会让无数学子丧失希望。那里的每一朵残酷的浪花都在告诉你:你满怀希望,看到海鸥为你飞翔,海风为你歌唱。前方有一座美丽的小岛,有山,它是绿的;有水,它是清的;有雾,它是朦胧的。一切都是美的。但这些只是生命中的一道亮丽的风景线,沿途虽然美但毕竟不是终点。

  而书给予我们的,不单单是体会,更多的是人生的启示。

  当你失败时,书会教你勇敢面对,勇往直前,把失败看做成功的起点,它会带你走向成功彼岸;当你成功时,它会叫你不要骄傲,要再接再厉。书中,如同一个无声的社会,能令你分辨真善美假恶丑。只要你打开书只要你打开心灵之窗融入其中,细细品味,你同样可以在无声之间得到启迪和经验。

  与书交流你如同跟一个挚友在无声交流。在你迷茫时,它会把你引向光明大道;在你无助时,它会毫不犹豫的向你伸出援助之手。它是"落红不是无情物,化作春泥更护花"的无私奉献的导师,给你处事的道理,传授你无限的知识,能使你纵观历史,横看世界,从古至今,一览无遗。将一切都毫不保留地奉献给你。

  因为浅薄的阅历无法让我全面了解人生,只有努力踏上这是人类进步的阶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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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活里没有书籍,就好像大地没有阳光;智慧里没有书籍,就好像鸟儿没有翅膀。

  ——题记

  书是人类的好伙伴,我的家中也有许多许多的书,它们陪伴着我快乐地成长……

  今年暑假的一个晚上,我的书“瘾”又发作了。屋外,星星布满了整个夜空;马路上,车辆来来往往,川流不息……我,端坐在书桌前津津有味地看起了作家曹文轩写的《山羊不吃天堂草》,外界各种杂闹的声音已经被耳朵屏蔽了。

  甜美。喜悦。

  渐渐地,我被书中的点点滴滴深深地吸引住了。我觉得自己仿佛就是这群羊当中的一只小羊,宁愿饿死也不吃这不劳而获的“天堂草”……越看越来劲,越看越入迷。“还不睡,都几点了?”一声响雷,把我从书中吼回到现实,原来是妈妈的突击检查!我立刻放下书,瞟了一眼床边的闹钟。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一个醒目的数字映入我的眼帘——“11:30”!刷牙、洗脸、冲澡、上床一气呵成,妈妈脸上的阴云已经渐散了!熄灯、关门,妈妈回房间了。此时,书中的精彩章节在脑海里重播着,接下来的情节会怎样?怎样?……我起身,蹑手蹑脚地将门反锁了,之后,开起床头灯,调小亮度,继续着我的《山羊不吃天堂草》……

  —页,两页,我像一匹饿狼贪婪地读着,读着……不知什么时候,我抱着书进入了甜美的梦乡。

  第二天醒来,被数落当然是在所难免啦!

  书能使人开阔眼界,增长知识。与书为伴,童年的成长更精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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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得很小的时候,我总是在每天睡觉的时候缠着爸爸给我讲故事,给我讲大闹天宫、讲林海雪原、讲智取威虎山,每次我总是越听越精神,直到爸爸虎着脸说:一二三,马上睡觉!

  后来,爸爸给我买了很多小人书,我开始自己去看那些画面里的故事,幻想着自己就是书里的那位大侠,嫉恶如仇。渐渐的,随着我年龄的增长,我开始看更多的书,我也喜欢上了徜徉在书海里的那种自由畅快的感觉。

  每看一本书,我总会做读书笔记,不管她是优美的散文;还是跌宕的小说;亦或是励志的传记。每读完一本书,我总会有一些新的收获,比如从《西游记》中我学会了团队精神的重要性,师徒四人是一个缺一不可的`整体,他们一路互相帮助,降妖除魔最后取得真经;又从《谁动了我的奶酪》中学会了坚持,不管我们遇到什么挫折,我们应该坚持自己的理想,不断拼搏才能成功。

  书一直伴随着我的成长,见证着我的喜怒哀乐,他是我最好的伙伴。每当我不开心时,书中那些快乐的故事总让我走出阴霾;每当我自豪时,书中那些前车之鉴总让我时刻提醒自己胜不骄败不馁;每当我迷惑时,书中那些金玉良言又总能让我豁然开朗。

  我就这样与书结缘,与书相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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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俗话说:“书,是人类的精神粮食。”对我而言,书不仅是精神粮食,更是我的灵魂加油站。

  从小,我就养成了阅读的习惯,在心里建筑了一座书的堡垒,抵挡所有的坏心情;随着年岁增长,我花愈来愈多的时间沉浸在书的世界中,堡垒也愈来愈高,愈来愈坚固。渐渐的,我学会了从书中汲取快乐的能源,带动欢乐机器的运转,赶走负面情绪。自此,书成了我的“灵魂加油站”。

  当我快乐时,会拿起一本书,让欢乐的感觉,借由书,得以更加延续;当我沮丧时,会打开一本书,让糟糕的心情,借由书,可以烟消云散;当我气愤时,会翻阅一本书,让着火的心灵,借由书,可以稍稍降温。书,是快乐的,也可以是伤感的;但对我而言,书是消遣,是快乐,更是低潮时的一帖良药。

  有一天,我在学校被老师痛骂了一顿。走在回家的路上,觉得世界只剩下我一个人,再也听不到其它声音。一回到家,我立刻瘫倒在椅子上,失去了十二岁少年该有的活力。但,一拿起了书本,我立刻被文字黑洞吸引,掉入了无边无际的小说世界。我的灵魂吸附在主角的身上,随着故事的发展,心情也随之起伏:主角高兴时,我跟着开怀大笑;主角难过时,我跟着心情沉重;主角生气时,我跟着义愤填膺……。在心情的变化中,我专注在书里,忘却了所有的不愉快,让我有足够的动力面对接下来的人生。

  书,不仅是书;它是欢乐的根源,是一切痛苦的消除剂,更是我的灵魂加油站。找到自己的灵魂加油站,就能走过低潮,迈向更美好的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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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暑假里,一个偶然的机会得知有位读大学的大哥哥要去贵州山区支教,去时将带一些书籍和学习用品送给那里的孩子。得知这个消息,我的脑海里马上闪现出电视里、网络上看到的山区孩子们艰苦的学习现状——泥泞险峻的山路、破败不堪的教室、坚持坚守的的老师,还有同学们求知若渴的眼神。我能为他们做些什么?看着书架上一排排整齐码放的我那宝贝的书籍,我想:我也许是时候给它们找个新主人了。

  我从书架上找出了《马小跳全集》《十万个为什么》《哪吒传奇》等我以前非常喜欢的书,轻轻拍掉上面的浮尘,又翻了翻,看了看。起初,我还有些恋恋不舍,它们都是我曾经的好朋友,带给我许多快乐。但是,我一想到山区孩子们的生活是多么的艰苦,他们求知的欲望那么强烈,又想到这些书我早已不看了,顿时下定决心:为了这些山区孩子们,我捐掉几本书算得了什么呢?想到这儿,我就毅然把这些书捐了出去。

  这时,我的眼前浮现出了山区孩子的贫困情景以及他们得到书后的喜悦:一天,孩子们正坐在教室里读着那已经破烂的语文书。突然,老师走了进来,对同学们说道:“同学们,今天我给大家带来了一个惊喜,你们猜是什么?”同学们有的猜是铅笔,有的猜是橡皮,还有的猜是糖果……这时,几个老师合力把那几十本书搬了进来。同学们笑着,跳着,一起拥了上去;争着,抢着,脸上露出了那从未有过的灿烂的笑容……

  我知道,我的快乐正传递给山区的同学们,我的心和他们一起跳跃。我捐书,我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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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书本是甜的!知识是甜的!读书是甜的!只要是有书的日子,我们的生活都将是甜美、幸福的。

  一个星期天,我一个人在家。作业做好了、电脑也不好玩……现在该干什么呢?就在我纳闷要干什么的时候,突然从脑袋里蹦出了“书”!对呀,书!我可以去看书嘛!我立刻站了起来,立刻跑向书房,立刻拿了一本《老鹿王哈克》……

  翻开第一页,我就被书吸引住了。哈克是一位鹿王的名字,有一天它突然感觉到自己的肌肉开始松弛,再也不能像过去那样在草原上自由地尽情地蹦跶跳跃了;自己的牙齿已开始松动,连咀嚼鲜嫩的草叶都相当困难。哈克明白自己已经老了。在哈克率领的区域常常会出现一只老狼,不知有多少鹿都被它伤害了。哈克就冒出了一个大胆的想法:和老狼战斗。它把这个想法一直瞒着大家,它也有些恐惧不敢和老狼战斗。突然有一天,杰米(一只鹿仔)向哈克挑衅,最后哈克应该能赢它可是哈克一心想着,要保存体力和老狼战斗,输给了杰米。

  从此以后哈克你就不在是鹿王了。终于你期待已久的日子到来了,老狼出现了,它追在一只怀有生孕的母鹿后面,就在老狼去咬母鹿的喉管时你哈克来了个“英雄救美”救了母鹿。你和老狼拼搏着,你本以为战胜了老狼,可它毕竟是狡猾的老狼它骗了你,但是你现在后悔已经来不及了你已被老狼咬断了喉管……

  是书让我不那么孤单,是书让我环游了另一个世界……那是因为书是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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