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偶像的作文9篇
无论在学习、工作或是生活中,大家都尝试过写作文吧,写作文是培养人们的观察力、联想力、想象力、思考力和记忆力的重要手段。作文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偶像的作文9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偶像的作文 篇1
她是谁呀?有四十多岁了,长得虽称不上美丽,但也算还行,不高不矮的身高,乌黑发亮的头发,圆圆的脸,脸色有点蜡黄。她就是我的妈妈,我的偶像。
妈妈不会打扮,不会跳舞,也不会唱歌,可她有一双巧手。小时候的我,最喜欢牵着妈妈的手,因为妈妈的手是那样的温暖。还记得那时候的我,最喜欢做的事,就是搬张小椅子坐在妈妈的旁边,看妈妈用那双细柔纤巧的手织毛衣。她一织起毛衣来两只手就像梭子一样快,令人眼花缭乱,不大会儿毛衣就织好了一大半。那几年,一到冬天我们姐妹俩个都会穿着妈妈给我们织的毛衣上学,同学们都很羡慕我们有一个能干的妈妈。每次听到有人夸赞我们的毛衣漂亮,妈妈的脸上总会洋溢着幸福的笑容。可随着年龄的增长,慢慢的妈妈织的那些毛衣在我们的眼里变得厚重、单调起来。我们也不再像小时候那样爱穿妈妈织的毛衣,每次妈妈把织好的毛衣放到我们面前时,我们总是你推我让,谁都不愿意穿。爸爸也对妈妈说:“现在街上卖的毛衣既好看又便宜,你就别费那个心给她们织了,这既费时又伤眼睛。”可妈妈却固执认为自己的织的毛衣比街上卖的更保暖,所以她还是像往年一样一入秋就开始为我们织毛衣,但她织的毛衣都被放到了衣柜最深的角落里。
冬日的一个早上,由于起床晚了,担心迟到,我漱了漱口,背好书包,随手抓了一个包子就往外跑,妈妈拿了一件蓝色的毛外套追了出来,“天这么冷,把这件毛外套穿上吧!”我一看那件妈妈自己织的'毛外套又难看又厚重,我可不想穿着它去上学,我边跑边说:“不穿了,我就快迟到了。”说完我把毛外套一扔,飞快地跑出了家门。路上,树叶哗哗作响,黄沙满天飞扬,刀似的风刮着我的脸使我不禁打了个寒战,心里有些后悔没听妈妈的话,可现在回去准会迟到,没办法只能硬着头皮走了,快进校门时,我突然听到了一个熟悉的声音在叫我:“利利,等一下!”我转身一看,是妈妈,她急匆匆地跑过来,手里拿着的那件蓝色的毛外套,在寒风刺骨的冬日显得格外耀眼。我急忙迎上去问道:“你怎么来了?”,“你这孩子总是丢三落四的,这么冷的天穿这么少,怎么受得住呢?”妈妈责怪地说,“快把这件毛外套穿上!”说着她帮我套上了外套。望着妈妈那布满皱纹的饱经风霜的面庞,我忽然觉得心头一热,鼻子一酸,眼泪差点流了出来。妈妈整天为我们操劳,可我还嫌弃她织的毛衣厚重不漂亮,惹她生气,我后悔极了。这时,妈妈已经帮我穿好了衣服,又给我拉了拉衣领说:“别耽误了上学,快走吧。”说完她转身离开了。
当我们早上匆匆忙忙地从床上爬起来时,是妈妈为我们做好了可口的早餐,当我们带着一身疲惫回到家时,是妈妈为我们准备好洗澡水,当我们为了学习而挑灯苦读到深夜时,是妈妈悄悄地在我们的书桌上放上一杯热牛奶,妈妈就是这样含蓄地表达着她的母爱,一点一滴地倾注她的温存与宽容。这就是我的偶像,我的妈妈,平凡而伟大。
偶像的作文 篇2
我的偶像,大家都应该不识,但有的人认识,她可以说是普通,但又普通,她就是我的学霸。她聪明又漂亮。
她的成绩一直比我好,我有不时会羡慕。但她从不会骄傲,我一直把她当成我学习的榜样。老师每次都会说我和她总是粗大意,我便在心里说:我可不能输给她,下次绝对不可以粗心。后来我做到,但她还是有点,我便时刻提醒她不要犯错了。
有一次老师把我调到了。她旁边,我便和她成来了同桌。英语课上,我突然发现我没带笔,便向她借。这时候英语老师走过来一把夺走了笔,还把她的桌子拉开来了。下课后,我帮她把桌子转过来,她走过来对我说:“谢谢”我说:“不用谢,我还没向你说对不起呢,要不是我向你借笔,老师就不会把你的桌子移开,对不起。”她笑了笑说:“没关系,下次我们可不以在这样了。”
她是我的偶然,也是我共同进步的伙伴。如果我成绩好了,我是一定会帮助她的。
后来,六年级的时候分班了,我和她被分开了。我听她班的人说她成绩变得比之前更好。这时我心里甜滋滋的。有一次的.期中你三门各多少分?她笑了笑说:“这次的语文90分,数学65分,英语94分。”我一脸惊叹,她看看我问“你呢?”我说“我可就比你差多了,我语文才85分,数学96分,英语才88分。”“呀!”你数学这么厉害。“这没什么,我只不过数学比你多而意。你的数学一定要加油呦”她笑说:“一定,一定,还有你的语文和英语也要加油呦。”我皱着眉说:“语文和英语那么难,我一定是不可能提高的,之前的语文老师都换了一位还有英语老师,我都有点不惯呢!”她摸了摸我的头说:“那我不也一样呀,那为什么,我没退呢,反而数学还进步了”听了的话我充满了信心,相信了我一定可以。
这就是我的偶像。
偶像的作文 篇3
每个时代的人都有不同的偶像。对我们“00后”的孩子来说,我们的偶像是舞台上的明星。他们年轻而有活力。我的偶像,你会熟悉他们的。是的,我的偶像是。
TFBOYS有三个成员——王俊凯、王源和易烊千玺。我第一次见到他们是在我二年级的.时候。那时,我喜欢看一个叫“疯狂麦咭”的节目,我每个星期六都看。有一个突发事件,三个男孩闯入了我的视线。起初我没怎么注意,但后来我对他们突破海关的机智和勇敢感到惊讶。到目前为止,印象最深的是,在一个秘密的房间里,王源演唱了《魔法城堡》,以“拯救”王俊凯。当时,我被王源独特的薄荷嗓音迷住了,这是我听过的最好的一首歌!从那以后,我加入了四叶草的大军(TFBOYS粉丝),成为了许多四叶草的成员。
队长王俊凯称他为“王冷静”,因为他说他是“快乐大本营”节目中最冷静的。他有低血糖症,但他总是在不舒服时坚持练习。跳舞不是他的强项,但他仍在努力练习。他是联合国环境规划署的亲善大使。
团队中最有才华的音乐家王源在16岁时创作了他的第一首单曲《因为我遇见了你》。17岁时,他连续两次在联合国发表演讲,是中国青年的代表。他参加了联合国青年峰会论坛和联合国教育大使。
易烊千玺是队里最好的舞蹈演员,已经出道近十年,擅长街舞、书法、魔术等。他现在是世卫组织中国卫生特使。
我不提倡盲目追逐明星。在我看来,对明星的追求是针对偶像的。偶像是成长的同义词!
偶像的作文 篇4
偶像――多么熟悉的字眼,多么常见的人物,多么令人着迷的明星。“追星族”一批接一批,但我并不在其中,我的偶像可不是明星。
“那个明星帅呆了!”“那个明星酷毙了!”这些话大都出自中学生之口,可我并不特别喜欢他们。的确,他们有华丽的外表,他们有高超的技艺,他们有令人着迷的气质,但在我心里另一个人的分量比他们更重。我的偶像不是遥不可及的明星、伟人,而是天天与我在一起的妈妈。
我的妈妈对与旁人来说只是一个平凡得不能再平凡的母亲,然而正是这样一个平凡的母亲是我心中永远尊敬、不会随岁月而改变的独一偶像。
她,没有华丽的外表,但她有一双勤劳的手、一个充满笑容的脸、一颗真挚的心,谁会比她更美?她,没有高超的技艺,但她会做饭、会为我们缝补衣服、会打扫家务,更会安慰我、鼓励我、帮助我,谁会比她更有能耐?她,没有迷人的气质,但她有在烈日下劳动的背影,她有在严冬不眠为儿女织毛衣的身影,谁会比她更打动人?
我忘不了去年冬天妈妈在灯光下给我织毛衣的情景。我深深地感受到,妈妈织的衣服是最暖的,不仅暖在身上,更暖在我的心头。她那黝黑的手,穿针引线,那一根根的线是她的情思,那一针针地织将满满的爱织入其中。“慈母手中线,游子身上衣。临行密密缝,意恐迟迟归。谁言寸草心,报得三春晖。”回忆那时的情景,我满眼的都是感动,或许她是希望这件毛衣替她陪我来到离家更远的高中吧。那个冬天我一点都不冷,我戴的是妈妈织的手套、围的是妈妈织的围巾、穿的是妈妈织的毛衣毛裤,她的爱将我紧紧地包围。
我的妈妈,一位来自农村的母亲,用中华民族最质朴的方式爱着她的孩子,她是我的`偶像,值得我尊敬、敬佩,值得我学习的人。可她却告诉我,不要学她,更不要像她,她希望我好好学习,走出农村、走出大山,走向更美好的明天。是的,她最大的愿望就是希望她的孩子生活得更好,于是她付出的更多,日益消瘦满脸皱纹是岁月留给她的回忆。
“谁言寸草心,报得三春晖。”妈妈的爱是无法用语言来形容的,更不是我们所能回报的。我们能做的便是让她们开心,抓住每一个陪伴妈妈的机会吧,因为她把她的所有都给了我们。我的妈妈就是我的自豪,就是我的偶像!
偶像的作文 篇5
亲爱的郭敬明先生:
您好!
我不算是你的忠实读者,但我十分敬仰你的文采。
第一次认识你的文采,并不是在你的书里,而是在电影里。我一开始看《小时代》时,实在搞不懂这是什么,很像一群疯子。但后来我把《小时代》又看了两遍,我懂了,你也是一个疯子,你把自己的内心写在书里,你的青春也是疯狂的.。
我最爱你的这句话“那个男孩,教会我成长;那个女孩,教会我爱。”当我看到这句话时,我想到了青春,我在想,如果我也有这样的青春该多美,我心疼那个为爱义无反顾的男孩——陆之昂,我有时会把他当成这个世界的人,我一直以为傅小司就是你,可后来才发现,在冷漠的刀锋面前撞得头破血流的林萧是你,为爱在背后默默守护的周崇光是你,坚强到喜欢孤军奋战的顾里是你,心甘情愿当一朵奇葩的唐宛如是你,冷酷无情的宫洺也是你。
在读《幻城》时,我又看到另外一个你,你的幻想是轻灵的,浪漫的,狂放不羁的,北京大学中文系教授博士生导师曹文轩曾说:“《幻城》用的是一种高贵、郑重的腔调,绝无半点油腔滑调。”“能写出这篇作品的作者,竟然是一个岁数不大的人儿,读到《幻城》终于有了一种安慰。”当我把这本书给我同学看时,她们也在这冰火世界里沉寂了。
我觉得你在写作的世界里是安静的,快乐的,我知道你并非像韩寒那样,你是一个比一般好的学生还要好的学生,曾在四川省第十届青少年科技大赛中获一等奖,我知道热爱写作,你把写作当做你的灵魂。
祝:
工作顺利,天天开心。
敬仰你的读者
偶像的作文 篇6
我心中的偶像是一位修理大师——我的爸爸,他修理东西速度飞快。
那一天,我的自行车链子掉了,我很伤心,以为它再也没法动起来了。爸爸看到我这副失魂落魄的样子,紧张地问:“你怎么了,我的孩子?”“我的自行车链子掉了!”我抽噎着回答。爸爸拍拍胸前说:“小事,交给我吧!”
我将信将疑地抹去了眼泪,开心极了!爸爸走到自行车面前,伸出那双灵巧的`手,把链子一会儿往上抬,一会儿往左往右推,还不停地摆弄着脚踏板,没五分钟,车子竟然修好了,太不可思议了,我兴奋得一蹦三尺高。当我慢慢平静下来,回头再看看他的手,上面沾满了许多灰尘,心中不禁流露出一股骄傲之情。他修的自行车又好骑又快,爸爸的“绝技”还真绝呀!
还有一次,我的凳子一角坏了,螺絲掉了。于是,爸爸把螺丝刀拿过来,将螺丝用螺丝刀拧上去,我试着坐了一下,还是有点摇摇晃晃。“我检查一下!”爸爸蹲下来,弯着腰,仔细打量着凳子这一角。他发现,原来凳子这一角有点偏了。爸爸拿上锤子,用力一锤,再用手一捏,凳子这一角就好了。我坐上去一试,凳子不摇晃了,还很结实。这次爸爸的“绝技”又派上了用场。
羡慕不?这就是我心中的偶像,修理大师——爸爸。
偶像的作文 篇7
因为一本书,我喜欢上了汽车,儿时的我只要看到路上跑的车就能指着说出这车的品牌。
在我出生时,爸爸就已经加入开出租车这个行列里了,很小的时候我就喜欢摸车,到了现在,有时在空无一人的路上还会偷偷开一会儿。
爸爸经常带我去和波叔玩,偶尔放假了会到峰叔那边去,第一次见到峰叔时我还很小,只有两三岁,后来懂事时才发现峰叔挺喜欢我的。
我,桐弟和森哥,从小玩到大,虽然我相对于桐弟和森哥来说、没有与峰叔那么亲近的、,但我记得有一次峰叔参加家里的酒局时给我说的'掏心窝的话:“奇奇,你是在你们弟兄三个里我最喜欢的小孩了,打小都喜欢。”这话波叔也说过。
我也很喜欢峰叔,他与爸爸截然不同,一般出去玩小孩都喜欢坐他的车,峰叔的车是奔驰,我很喜欢坐好车,峰叔也常常在跑高速时故意跑到服务区,当再从服务区出来时,速度本来很慢,猛的一下加速,让我们感受到强烈的推背感,大家在车里都兴奋地笑了起来,在高速上虽然说是峰叔不认识路,车速都不会低,为了让我们高兴,很多次都跑错了路。
在游乐园里,基本上刺激的项目都是峰叔带着我们三人一起玩的,其实峰叔也很害怕的,但他就是愿意带着我们玩儿。
在外边游玩时,只要峰叔在场,我那就跟着峰叔转,峰叔如果有事走了,那就是波叔,总之基本上没有和我爸在一起好好玩过。
峰叔也就成了我的偶像,真的想让爸爸像峰叔一样喜欢和孩子们玩,无论年龄大小,都应保持那一颗天真无邪的童心。
偶像的作文 篇8
我的偶像离我很远,他总是在成功的道路上行走,总是站在高高的顶峰,留下一个坚毅的背影;我的偶像离我很近,他在我生活中那样平凡,因为,他是我的爸爸。
爸爸是从不认输的。几年前,他与一群人结伴到西藏去爬雪山。刚到那里,高原反应便向每个人袭来,顿时,队中一半成员都放弃登山了。然而剧烈的高原反应仅仅是个开始,他们要登的启孜峰,海拔6200多米,山势陡峭,路途艰险。雪峰上是一眼望不到边的白,空气稀薄,他们的步调沉重缓慢。一条安全绳拴着所有人的生命,他们在这浩渺雪域中,宛如缓缓爬行的蝼蚁,举步艰难。爸爸的肠胃不能受冷,浑身肌肉都酸痛无比,再继续登山对他的身体才是真正的考验。要知道,登雪山是对生命的挑战,是否坚持,不是咬咬牙就能决定的!但是,爸爸不会放弃,他曾对我说:“人活一辈子,不挑战一下极限,不可惜吗?”
“接下来,我们队伍中只有我和几个人了”,他说:“那时登峰,我只有盲目地走着,脚已经失去了感觉,机械地运动着……”四周是冰天雪地,但他热汗淋漓。爸爸已经累的不行,有时刚停下脚步,就只想一觉睡去,迷糊之中又被教练喊醒,反反复复,甚至连肌肉的.酸痛都被疲惫所蒙蔽,而唯一支持着他的,只有坚定的毅力,和永不认输的精神。一步又一步,他不断前行,就这样,这种信念带着他登上了峰顶。同时登顶的只有三个人,而开始时队伍中有几十人之多!回来后,他瘦了一圈,原来紧绷的裤腰竟变得松弛,脚指甲也翘了起来,腿上是又青又紫的乌青……登上雪山,这是何等的精神力!
我不认为他可怜,我想他的坚毅只能致以敬意。他成为我的偶像,他给我带来的力量,让我在无数黑夜中找到挑战下去的勇气。戒烟,跑马拉松,创业……或大或小的事,他都将其坚持,而这一切,将铭刻在我的脑海里。我想,这一生,他都将是我引以为傲的偶像,指引着我,不断挑战,不断前行,不言放弃……
偶像的作文 篇9
二十四个循环往复的节气里,总会有你们一个恒温浅笑的气节。一个一身盔甲,另一个青衫,眉目如画;一个是大文豪,另一个是爱国作家。
你们都活在宋朝,可惜时光将你们分开,一个活在盛世,另一个活在战乱年华,如果能让你们相遇,那可能是另一个钟子期和俞伯牙。你们一个能写出“醉里挑灯看剑,梦回吹角连营。”另一个能写出“休对故人思故国,且将新酒拭新茶”的超脱词句。
都说“少不读苏东坡,老不读辛弃疾。”因为他们一个过于乐观洒脱,看淡世事;另一个过于壮志难酬,满脉愤愤。如果单读,便会沉沦。
仰慕,或许那种几万年历史长河中少有的豪情壮志,又或许是那句句飞花流月的清浅诗句,让我越过千年仰望。他虽豪迈,也有静思那“蛾儿雪柳黄金缕,笑语盈盈暗香去”之时;他虽洒脱,也有男儿那“锦帽貂裘,千骑卷平冈”的爽气。他们似乎都相同,似乎又都不同。你能做出无数美食,传到当今还让我眼不已的东坡肉。他能一身戎马与剑相伴,留千百年余音的豪放诗词。
没有哪一个人是完美的,我喜欢那侠肝义胆的.辛弃疾壮烈的爱国胸怀,却不爱他那壮志难酬固守一隅的执念;我爱苏东坡的超尘洒脱,快活人世,也同样不爱他那乌台诗案的不通圆融。如果二者能结合,才是人世间最美丽的风景。
东坡的眉目,稼轩的样貌或许都印在那如霜如雾的诗词中,无从寻觅。可那从脑海里印出来的,是一影蓝衣的儒雅背影,和一身盔甲执利剑的豪迈烈士,不曾相见,似曾相识。
东坡,我有你那“诗酒趁年华”的文学志向,也有稼轩那“收拾旧山河”的壮志。愿你们走出了半生,归来仍是少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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