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案在风中飘荡征文

时间:2021-02-06 09:49:53 抒情 我要投稿

精选答案在风中飘荡征文三篇

  可是一切都是徒劳。常识证明了一切,如果第一次没有好印象,也就难以再有好印象。一个人到底要走多少路,才能真正成为男人。我不知道,我不知道,答案在风中飘荡。下面是小编收集材料,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精选答案在风中飘荡征文三篇

  篇一:答案在风中飘荡征文

  某天夜里,我像往常一样打开文档,想要写下一篇文章。写作于我,很少是一件焦虑的事,我一来是为了表达,二来是为了稿费,所以我一直恪守着诚实的原则,只说自己相信的话,绝不宣扬自己不信的东西。

  但是那一天,奇怪的事发生了。往常,当我打算敲字时,我仿佛置身于傍晚阴晦时漫天的萤火虫之中,那些语句与观点,围着我亮晶晶地飞舞,我随手就能抓下一把,然后洋洋洒洒地把字一个一个地敲出来。但是,在那一天,我却置身于一场古老的大雪之中,世界静默不语,茫茫浑然,所有的路径,我曾经踏出来的、清晰的路径,都被淹没了,没有彼与此的分别。我从哪里来,我往哪里去,我被巨大的困惑捉住,失语了。

  我曾和朋友说过,我成为一个研究爱和情感的人,是因为我的问题比任何人都多,我比任何人都好奇;是答案诱惑着我,去了解他人、去查找资料、去观察、对比与思索。我多么希望自己在痛苦时,有个答案能像仙女的魔法棒一样,点醒我,消除我的挣扎;我也希望,我可以将自己领悟到的关于幸福的真谛,传递给那些需要的人,以顺手之劳,让他们也获得平静。

  我曾憧憬古希腊的那些哲学家们。他们探索自然,也探索生活的智慧,他们头脑清醒,井井有条,洞察生活的起起落落。他们就像最好的水手,了解风云、星星和波浪的变化,驾驭着自己那一叶扁舟,从容不迫,在有限的时间内,过完他们心满意足的一生。我羡慕他们的活法,也曾希望能像小学徒一样,能得到他们亲授的几个锦囊,然后就像传说中的故事一样,保我一世大智无忧。

  可我真的得到答案了吗?扪心自问,我摇头。我失语,是我害怕,我会自大到以为自己是真理。尽管在勒庞在《乌合之众》里教育我,要想让他人信服,就是要“做出简洁有力的断言,不理睬任何推理和证据……一个断言越是简单明了,就越有威力”。然而,对我来说,说服自己比说服他人更难。利用他人的人性弱点,鼓吹他们去迷信连我自己都怀疑的东西,是一件我无法从中得到快乐的事。

  《小城畸人》里有一句话我可能终生难忘:“一个人一旦为自己掌握一个真理,称之为他的真理,并且努力依此真理过他的生活时,他便变成畸人,他拥抱的真理便变成虚妄。”它提醒着我,怀疑主义者,尽管看似犹豫不决、不那么坚定武断,也许正有他自己的高贵。那天夜里,我就是再一次被怀疑主义占据了思维,不敢下笔。关于情感与爱,涉及到人类心灵最微妙、最脆弱又最狡黠多变的部分,我见到越多的人,就越不敢下定论,更不敢打包票自己得到了哪怕一个小问题的答案。我自己也是许多迷途人中的一个。我问我自己:“你知道你知道些什么吗?你写的,是确凿无误的吗?你提供的,是真的答案吗?”

  我一个也回答不上来。我关掉了文档,感觉不会再写了。我趟在床上,同时也躺在一个寂静的谜语里。几个夜晚过后,这个谜语给了我新的启示:我的错误,是我的贪心。让我停止不前的,是那个大大的确切的答案——我相信,一切都有个正确的答案。对于求知的人来说,答案是那么有诱惑力的目标,为了它,我可以不惧怕途中的一切困苦,就像唐三藏闯了八十一关、和妖怪一一过招也要执着于那本真经。可是有一天,我发现,答案只是镜花水月,我或许永远也得不到它,那么,我就不愿意再走了,因为我认为一切都是徒劳。但是,我忘了另一个更大的可能性:一切的一切,原本就是没有答案的。

  我的贪心在于要一个滴水不漏的终极答案。这怎么可能?几千年来,哲学里提出的问题,并没有得到解答。几千年来,男男女女在爱情中狂喜、失落、牺牲、憎恨,除了几个圣人,也没有人能摆脱这红尘的规律。我只是一个小小的专栏作者,却妄图背负起一个不负天下人的答案,难怪会被自己压迫到失语。

  我想起在一个金色的下午,我和一个台湾心理咨询师席地而谈。我们从生活中最困惑的事开始谈起,我们都是无法安分地接受“存在即合理”的简单逻辑而要追问出某个答案的人。她告诉我她的经历:她上过许多“大师”的课程,包括世界上最有名望的一些人。一开始,她抱着崇敬接受了一套体系的答案,但过一段时间,就会发现这些答案的.漏洞,从而产生怀疑、甚至丢弃。到最后,她发现,没有任何一个“大师”的解释能让她完全认可。她现在能够坦然接受没有确切答案的生活状态,不为自己设限。她说,未知并不可怕,过分需要一个万能的答案,只是太害怕失控的表现。

  将我从“未知的恐惧”里解救出来的,还有两个女诗人:狄金森和辛波斯卡。狄金森说:“造物主创造了所有的灵魂,而我只选择其中之一”,局限也有它的尊严和美。辛波斯卡则让我明白,对着一个如此庞大的世界,个人的偏爱是万分重要的。她写过一首《偏爱》的小诗:“我偏爱电影。我偏爱猫。我偏爱华尔塔河沿岸的橡树。我偏爱狄更斯胜过陀思妥耶夫斯基。我偏爱混乱的地狱胜过秩序井然的地狱。我偏爱格林童话胜过报纸头版。我偏爱不开花的叶子胜过不长叶子的花。”这两个女人都让我理解到个体的重要、选择的力量,以及那种坚韧又炽烈的对生命的热爱。

  最终的答案是一个永远到不了的远方,这个事实虽然让我气馁了一阵,却也让我更愉快地接纳了“暂时答案”的意义:就像攀岩时,一个又一个的“暂时答案”是我们手握脚踏的支点,支撑我们去看更高远的、或者仅仅是更独特的风景。

  我描写爱与生活,但我不想成为任何一种爱和生活的狂热代言人,我写出我的偏爱,和我暂时的答案,看客尽可以从中提取他们喜欢和需要的。至于终极答案,就让它像一首老歌唱的那样,让它“在风中飘荡、在风中飘荡”吧。

  篇二:答案在风中飘荡征文

  再过一个多月,我来北京就已经满两年了,毕业也将近三年的时间。暂且不说毕业以来怎么样,单说来北京以后的两年,现在回想一下好似做了一场梦。用两年的时间做一场梦可能实在可笑,但我觉得这场梦实在珍贵,对我而言。这两年里我从很长时间整日闲散的工作环境与状态脱离出来,再经过梦想破灭、经济与精神上的双重打击的一段苦不堪言的经历以后,我清醒了许多,像是一部跃跃欲试的机器正要发挥其能量的时刻,却遭到一瓢冷水的突袭,一个极大的落差差点要了我的命。

  事情可能得先从刚刚入京想起,不知是自己总是爱回忆怀念还是我们这一代孤独的人一个共有的习惯,不管他了,反正我又要回忆了:刚来北京时候的感受我在以前的博客上表达过那时的心情,就好像我经历了一个漫长的冬天终于等来了春天,对我在北京的未来无比期待,充满了幻想与憧憬。最开始想一定要进好公司,做喜欢的设计,一直做到大的设计公司的总监,并且一直到做出名气而成为所谓的大师级人物(呵呵,现在看来是有点天真,但这是我那时的理想与目标,所以我在任何时候都可以想起它,而一点也不会感到羞愧,反而感到荣耀。)但到北京一个月之后,工作仍无着落,心里正有些着急的时候,一个不太熟悉的人通过同学告诉我可以为我介绍一份工作,而这份工作与我想要的设计工作有很大差距,是一家早教中心,本没有多大打算的我就前去面试了一下,之前本想看一下之后就婉拒介绍人,但我被当天老板许诺于我满意的工资所收买了,所以我打算把理想先放一放,之后再去重新寻找,但这一放就是一年多,对于我后来的遭遇埋下了伏笔。

  早教中心的工作很闲散并且环境很安逸,中心里几乎都是女性,我也乐此不疲的经常与她们瞎扯淡,与前台撩闲,有一段时间还住在中心,那段时间有些特殊原因,再加上天气炎热和离房子距离太远,所以就索性住在了单位那时感觉挺好的,一个人住一千多平的大房子挺逍遥的。那时也会经常想起自己想要寻找的东西,但都是些臆想,绝大多数时间都在不温不火的状态下过去了。当我真的想要不能这样下去而决定离开的时候,我发现时间已经不短了,而且钱还是一点都不富足,还是捉襟见肘的。在一一年的八月,我离开了那个适合颐养天年的地方。而当我重新找工作的时候才真正发现,那一刻的我想要直接进入想要去的公司是几乎不可能的,原因是当时的我从一个非设计公司出来几乎没有经验,还有当时的大公司已经是炙手可热,想进去的人很多,何况我还没有任何的竞争力。这时我开始有些清醒了,才意识到想象出来的事物跟现实情况差距是非常大的。但经过了几番面试之后还是找到了比较满意的设计公司,这家公司离我住的地方很近,公司环境也是无可挑剔,而且公司作品也很不错,给人一种大公司的感觉。虽然不是理想中的公司,但相差也不大了,并且当时我只用了一个多星期的时间就找到了一份相对满意的工作,也向人证明了我还是有些能力的(当时是这么想的),但后来的情况让我有悲有喜,一言难进。

  篇三:答案在风中飘荡征文

  一个人到底要走多少路,才能真正成为男人。

  一只白鸽到底要飞过多少片海,才能在沙滩上安睡。

  加农炮还得飞行多少次,才会被永远禁止。

  我的朋友,答案在风中飘荡。

  答案在风中飘荡。

  ——bob Dylan:blowing in the wind

  周末,热心的张大姐又为我介绍了一位女孩子见面,还一大早给我发短信提醒我不要忘了时间。终身大事怎么会忘了呢?下午两点,黄金广场门口。

  多少次相亲了我都不知道,本身已经麻木,现实中和小说中浪漫的爱情故事早已不属于我。虽然我也是一个富于想象和激情的男人,但现实表面我总是处于例外。我想这次也不会例外。

  女孩子的情况也似乎和以前见过的女孩子一般熟悉:年龄78年,身高162,上海人大专学历(外地人的话至少是本科学历),在一家外企工作。

  两点我如期到达黄金广场。

  见过张大姐,稍等片刻,女孩,还有她的爸妈也来了(看来女方很正式),一阵简短介绍,张大姐很老练地和她爸妈借故离开。很出乎我的意料,这个女孩子是我这么多年相亲以来看了第一眼就很想交往的女孩子。看上去很舒服,美丽也有魅力,落落大方。从我接下来的举止我就知道想和她交往,不过她可能体会不到。当时我们说要到哪里坐一坐,她一抬头就看见了那个肯德基老人,说那就到肯德基吧。肯德基算是什么地方呢,嘈杂而不够档次。如果我对女孩子没有好感的话,我会毫不犹豫的答应下来在肯德基草草了事。

  在我的坚持下我们来到了不远处的上岛咖啡,至少咖啡这个名字听起来还有点浪漫和轻松的味道。尽管我对于喝咖啡品茗茶像喝白开水一样,但有时还得装装样子假装斯文,事实上生活中我们也时常戴着假面呢。

  两个陌生人尤其是陌生的男女初次见面要聊很多话题,真的很难,而且我也不是那种在陌生人面前很健谈的人。我们也就那样聊聊工作和生活。还好,她说到她在拜尔工作,我一下子就想到了它是德国企业,世界500强,还说它们有一个球队叫勒沃库森,她还很惊讶我怎么知道勒沃库森这么个球队,谁叫我是一个不折不扣的足球迷呢。

  说实话,我是一个很坦诚的人,不想显得城府很深,拐弯抹角忸怩作态。不过不能说明他人就能一眼看穿我显得毫无思想和见地。但我的内心莫名的有种自卑,但这不是我的本质。要想真正认识我,至少得交往那么三四次。就像一本名著要精读几次才能体会其精髓一瓶醇酒要品茗几大口才能体会其精华一样。不是吗?“疾风知劲草,板荡识忠臣。”“君子之心事,天青日白,不可使人不知,君子之才华,玉韫珠藏,不可使人易知。”

  我犯了一个可能是常识性的错误,这是我后来才知道的。估计是也是她对我没有感觉的原因。当时她爸妈来了,我不经意地问到了她爸妈是做什么的,仅此而已。她就可能猜测我对她的家底有什么想法。天知道我对她的家底能有什么想法呢?难道她家底丰厚富可敌国我便会加倍奉承殷勤百倍,难道她家底平常如故世代布衣我便会鄙夷不已不屑一顾。我只是看到她爸妈便顺便问了问而已,也是仅此而已。

  临走之前我索要了她的联系方式,她还大方地给了我名片,还说我怎么也不带上名片(我对女孩子不感冒的话,第一次见面也就是最后一次见面)。

  当时如果她不是随她爸妈回家而是一个人回家我会义无反顾地坚持送她回家。

  回来没有多久我还主动发短信以示爱意和诚意。

  可是一切都是徒劳。常识证明了一切,如果第一次没有好印象,也就难以再有好印象。

  一个人到底要走多少路,才能真正成为男人。我不知道,我不知道,答案在风中飘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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