偶像的作文

时间:2022-07-24 09:41:18 偶像 我要投稿

【精选】偶像的作文七篇

  在日复一日的学习、工作或生活中,说到作文,大家肯定都不陌生吧,作文是从内部言语向外部言语的过渡,即从经过压缩的简要的、自己能明白的语言,向开展的、具有规范语法结构的、能为他人所理解的外部语言形式的转化。你知道作文怎样才能写的好吗?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偶像的作文8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精选】偶像的作文七篇

偶像的作文 篇1

沈石溪爷爷:

  您好!

  我是你忠诚的粉丝——孙一凡。三年级时,一本《狼王梦》便让我喜欢上了您,从此,便深深地迷恋上了您的作品。您写的每一本书都充满着诱惑,看您写的书,我就像饥饿的人扑在面包上。读您的书,让我了解了神奇多彩且充满优胜劣汰竞争机制的动物世界,有时读得惊心动魄,揪心提肺;有时读得眼睛模糊,泪水汪汪;有时读得眉飞色舞,哈哈大笑;有时读得稀里糊涂,疑虑重重……今天,读完了您写的《第七条猎狗》,这本书的第一篇“狼妻”,心中便有很多疑团---爷爷,您真的去过狼洞吗?

  那天,你和强巴在路上放的捕兽夹死了一只的大公狼。在帐篷里,你们却听到他的妻子母狼撕心裂肺般的“呕——呕——”叫声,强巴告诉你她的妻子即将分娩了。你喝了一杯青稞酒,突然有了一个大胆的想法:把大公狼的皮裹在身上,混进狼窝,去体验更多更真更丰富的写作素材。这是多么冒险的想法呀!万一……可是,你不顾强巴的劝阻,最终还是勇敢地披上了狼皮,“叼”着一只从集市上买来的大公鸡,走进了狼洞。

  那只母狼先在你身上嗅了嗅,你害怕它看出破绽就急忙把鸡递给了饥饿的母狼。母狼看到你的“见面礼”,就狼吞虎咽吃了起来。

  母狼鸡足饭饱后,就停止了对你身份的审查,半夜分娩了。那夜,老天下起了大雨,挂起了大风,你在洞口为母狼遮风挡雨,母狼顺利生下了三只小狼崽。为此,也博得了母狼对你的信任与感激。

  为取得母狼的信任,体验更多的狼生活,你尽量做一只称职的狼丈夫。你每天一走出母狼的视线,便直起腰,回观察站,吃顿饭洗个澡,带上强巴从集市买来的肉,黄昏时再回狼洞,以免被母狼发现你的真实身份。

  可好景不长。当小狼崽会跑会蹦时,有一次趁你熟睡之时,母狼先偷走你的枪,然后撕下你身上披着的狼皮,终于证实了你的真实身份。母狼用凶狠、愤怒的眼神盯着你。看到你无助无奈地缩在洞角时,我是多么的紧张与担心哪!可屋漏偏缝又下雨,此时,散居在其他窝洞的狼伴已聚集在你们的'洞口,等待着你们加入的群居生活。天哪,当有一只大公狼在你们的洞口嗅来嗅去时,我的心都快被揪了起来!太危险了,万一被其他狼发现,后果不堪设想!可那只狼妻带着复杂的眼神从众多狼伴眼皮底下救了你,抵制住其他狼对你身份的验证。啊,读到这,我悬着的心才算落了下来!

  当狼群离开后,母狼叼着你披着的狼皮,领着三只小狼崽跑出了石洞,向着大部队追去……从此,你再也没有见到母狼和狼崽了。

  读到这,我心潮澎湃,当然也疑虑重重,那只母狼也许是出于对你的感激与报答。毕竟在她生狼宝期间,你每天都能给她一些肉,才让她安全顺利渡过哺乳期。也许她早发现你的身份,只是被迫无奈,才一直张着糊涂没揭开你身上的那张皮。我想:狼也有感情的,她也懂得感恩与报答!多么令人感动的一幕呀!

  沈爷爷,我一直在想一个问题:你是否真的去过狼洞呢?我猜想也许没有,只是你的一种文学创作方法而已。但我又想,也许你真的去过,因为你想给我们写出更真实更丰富的动物小说……无论你是否真的去过,但你写出的文章都是那么的真实,活灵活现,栩栩如生,好像就在我们的面前似的。我很敬佩您的冒险精神。有时,我也想去您待过的地方---西双版纳住一段时间,亲眼去看看那里丰富多彩的动物世界,可是我肯定不敢闯入狼洞。

  沈爷爷,期待您的回信喔~您可是我的超级偶像作家之一哦!

  祝您身体健康!

  此致

敬礼!

  您忠诚的小读者:孙一凡

偶像的作文 篇2

  偶像,是我们心中的一个太阳,照耀着我们前进;偶像,是一颗美丽的火种,燃起了我们青春的火焰,激励着我们阔步成长;偶像,是我们心中的一个指南针

  我是一个平凡的小小少年,但我有一个不平凡的梦,然而,支撑起这个梦的,是我深藏在心底的偶像——小鹿纯子。她是《排球女将》中的主角,为了走向国家排球队主攻手的位置,她坚持不懈,吃苦耐劳的品质常常使我泪眼模糊。

  此后,我每当遇到困难与挫折,脑海里也总是浮现出她的身影。一次考试,我往常名列前茅的数学成绩突然间大幅度下降,分数由云端坠到了山谷,摔得很疼、很疼。从来没有遇到过这般失意的`我,恍如有个晴空霹雳狠狠地打在我身上,我嚎啕大哭起来。这时,纯子似乎在天际边出现了,她微笑地对我说:“小小挫折吹不倒你。”可我在心里暗暗地想:纯子姐姐,我的“拿手菜”丢了,我什么都没有了。但是,纯子和我好像有心灵感应似的,她应声说道:

  “你不是还有眼泪吗?一个人只要有眼泪,他就有希望。”我听了,抹干眼泪,毅然站起来。忽然间,在彩虹那端,出现了一束红光,光里反射出纯子在球场上刻苦练习,汗水遍洒满地的情景。我似乎汲取到了一股强大的前进动力,不再为过去的遗憾而叹息流泪,不再计较以往的得与失了,而是把目光转向未来,我在心里默默的念叨着“我不能放弃,我还有未来,我还要去实现我的梦想,去实现当科学家的梦想”。就这样,我支撑着坚定的信念,和为目标顽强的拼搏,数学成绩又提上去了。

  但是,渐渐地,我对自己已有的成绩而感到满足了,滋长了骄傲之心,不思进取,不知道浪费了多少个青春的日子。终于,纯子又出现了,只见她即使做出的成绩有多么斐然,也仍然埋头苦干。我惭愧地说:“我错了,我要继续前进。你等着吧!”

  每当我做什么事,小鹿纯子总是在指引着我前进。她如一颗明星,在远方召唤着我,鼓舞着我,使我的青春更加美好,人生变得更加成熟。

偶像的作文 篇3

  提到偶像这个词,大家可能都不陌生,有人会脱口而出:王一博、肖战、或者是会七十二变的孙悟空,也可能是有钱人马云,但我的偶像他普通又神圣,他就是我的爸爸。

  我的爸爸虽然说不上英俊潇洒,但他也非比寻常,他有四个工作。

  第一个工作是护林员,这个是我最佩服的一个工作,因为在电视里看到着火了后,护林员都是一马当先第一个冲上去,爸爸经常自豪的说:我是祖国一块砖,哪里需要哪里搬。可是我还从来没有见过爸爸工作的样子,还有他穿着防火服,神采飞扬的样子。

  爸爸第二个工作就是养羊儿,羊圈就建在我家的院子里,最神奇的是家里的五个小羊圈都是爸爸一个人建的,到了喂羊的时候爸爸拿着装着羊料的袋子,只要爸爸一出门准会遭到小羊的围攻,有时爸爸会让我喂小羊崽。装好奶后,我便到羊圈门口,刚打开门,小羊羔们便突然冲出来,打了我一个措手不及。小羊着急着围在我身边叫唤,咕噜,咕噜,不一会儿,羊羔就把一大瓶的奶喝完了。看着这么可爱的`小羊,我真想睡觉都把它们搂在身旁。

  爸爸说我还没出生之前,在他还没认识妈妈之前他就远离家乡去出劳务了。虽然我不懂这个工作的目的,但是听爸爸说,他以前在海上漂流了三年,在很大的船上每天都捉鱼吃,而且是鲨鱼哦!我在电视上看动画片时,总是看到有暴风雨等等不好的天气,当然我问过爸爸,但爸爸总是会吹牛说:“你爸我什么大风大浪没见过。”或者他只会敷衍的说一句,当然有。在爸爸的照片上,我看过他站在鲨鱼旁边,那个神气的样子,还看见了一个黑人,仔细一看原来是爸爸,哦,我终于知道爸爸的黑因素是从哪里来的了。

  爸爸的最后一个工作,当然是陪我玩儿了。我经常和爸爸捉迷藏,在晚上关灯之后,爸爸先找我,我偷偷的躲在柜子后面,当爸爸笑的时候,在黑暗之中只能看见一排牙齿在空中飘着,每当那雪白的牙齿离我近时,我就偷偷的换个位置,因此,爸爸总是捉不住我,爸爸总是问,于是我会神秘的告诉爸爸:“你猜呀!”

  这就是我的偶像——爸爸,一个平凡又普通的人。

偶像的作文 篇4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偶像,我也不例外,我的偶像既不是科学家,也不是政治家,更不是领袖,我的偶像是一个明星,他叫易烊千玺。

  他今年17岁,上高三,他笑起来嘴角会有一个浅浅的小梨涡。他三岁学舞蹈,五岁出道,十岁加入“飞旋少年”,后来退出“飞旋少年”,与王源、王俊凯两名“FF家族”成员组成“TFBOYS”,他会拉丁舞、街舞、民族舞、画画、唱歌、打鼓等才艺,他还是学霸呢,他考过全年级第一名,几乎每次都是全年级前十名。

  有一次,他签约的公司为了省钱,演出回来时,给他定的飞机晚点,刚好那天他期末考试,结果,他刚到校门口,就听到广播里传出“考试最后十分钟”的提示音,他匆匆进了考场,当他准备答题的时候,离考试结束再剩下最后两分钟,他只用了一分钟浏览试卷,一分钟答题,结果得了50分,而卷面分数里,选择和填空加起来刚刚50分,他就是一个不折不扣的学霸!

  最让我崇拜的是他的纯真,他身上有很多伤,本来就高三了,学业挺忙的,可他为了保证演出效果,每天要练习舞蹈五个小时以上,要是换做其他人肯定坚持不下去,但是他可以。

  每次记者或FANS问他累不累,他总是梨涡浅笑一下说:“习惯了”,在《快乐大本营》上,当何炅问他们:“你们谁是学霸”时,王源和王俊凯不约而同地说:“千玺、千玺是全年级第一,”千玺调整了一下话筒说:“只有一次而已”,多么乖的孩子呀!在《年代秀》上,欧弟让他们去演60年代的田地劳作戏,当时下面的.李湘和于莎莎调侃:“谁演那个女的”?小凯选了军人,王源选了农民,只有千玺傻乎乎地站在那里,当了女农民,千玺真的好纯真!

  还有一次,当大屏幕上播放他的起床视频时,他先是一呆,他没想到自己真的被录了下来,正如欧弟所说:“千玺是我见过最帅的起床气。他就像《开学第一课》里的一句话:你醒来的时候,问候你好,升起的阳光哼着歌谣,很阳光,很温暖。

  这就是我的偶像,一个学霸、一个暖男、一个萌宝、一个独一无二的易烊千玺。

  千玺勇敢飞,纸鹤永相随!

偶像的作文 篇5

  他出身贫寒,但聪敏睿智、胸藏韬略,年轻时,就学富五车,上晓天文、下识地理,满腹经纶,文韬武略,无所不精。然纵有圣人之资,在当时贵胄专权、政治紊乱的楚国,却不为世人所识,投奔越国后,帮助越王勾践灭掉吴国,留下一世英名,弃官从商依然获得巨大成功,他,就是我最崇拜的历史人物----范蠡。

  崇拜他是因为他能为了志向忍辱负重,事业成功后不居功自傲。公元前496年,吴国和越国发生了槜李之战,吴王阖闾阵亡,因此两国结怨,连年战乱不休,公元前494年,阖闾之子夫差为报父仇与越国在夫椒决战,越王勾践大败,仅剩5000兵卒逃入会稽山,范蠡劝勾践穷途末路之际投奔吴国,献“卑辞厚礼,乞吴存越”之策,他向勾践慨述“越必兴、吴必败”之断言,进谏:“屈身以事吴王,徐图转机。”被拜为上大夫后,他陪同勾践夫妇在吴国为奴三年,“忍以持志,因而砺坚,君后勿悲,臣与共勉 。 三年后归国,他与文种拟定兴越灭吴九术,是越国“十年生聚,十年教训”的策划者和组织者。范蠡辅佐越王勾践二十余年,苦身戮力,灭吴雪耻,成就越王霸业,被尊为上将军。

  他用自己的雄才大略,帮助越王勾践成就一番霸业,使一个国家的命运从此改变。可谓功高盖世,但他不居功自傲,“吴王亡身余杭山,越王摆宴姑苏台。”在举国欢庆之时,范蠡急流勇退,隐姓埋名、泛舟五湖。留下了一句“飞鸟尽,良弓藏,狡兔死,走狗烹”说尽了当时社会制度的缺憾。功成名就后弃官经商,开创另一番成功,成为了名震四方的商人。

  范蠡离开越国后,辗转来到齐国,变姓名为鸱夷子皮,带领儿子和门徒在海边结庐而居。戮力垦荒耕作,兼营副业并经商,没有几年,就积累了数千万家产。他仗义疏财,施善乡梓,范蠡的贤明能干被齐人赏识,齐王想请他来齐国做官,他喟然感叹:“居官致于卿相,治家能致千金;对于一个白手起家的布衣来讲,已经到了极点。久受尊名,恐怕不是吉祥的征兆。”于是,才三年,他再次急流勇退,向齐王归还了相印,散尽家财给知交和老乡。 一身布衣,范蠡第三次迁徙至陶,在这个居于“天下之中”的最佳经商之地,操计然之术以治产,没出几年,经商积资又成巨富,遂自号陶朱公,当地民众皆尊陶朱公为财神,成为我国儒商之鼻祖。

  世人誉之:“忠以为国;智以保身;商以致富,成名天下”。一个普普通通的百姓,靠自己的努力成就一番事业,受到一国之君的'肯定,白手起家,再次靠经商成就自己,这简直是一个奇迹,这样的人难道不能被称作经商的楷模吗?这也是他令我崇拜的一个原因。

  崇拜他最主要的原因是从他身上我明白了一个道理——金子放在何处都会发光。范蠡以自己的才干和谋略,建功立业,叱咤商海,就像一块金子,处处发出熠熠光芒。在越国,他受越王勾践器用;在齐国,他受齐王的赏识;在陶时,他成为了财神。现实生活中也是如此,只要自己有真才实学,总有一天自己会有出头的机会,不要总以为自己怀才不遇,不要总感叹“千里马常有伯乐不常有”,因为只要是一块金子,即使埋没在沙漠中,也会放射出无限的光芒来证明自己,照亮世界!

偶像的作文 篇6

  每个人心中都有一个偶像,有的是歌星,有的是警察,有的是伟大的科学家……而我的偶像,不是一颗耀眼的星星,也不是功勋卓绝的人,她只是一个普通的女孩——我的姐姐。

  我的姐姐不是一个长得沉鱼落雁、闭月羞花、倾国倾城的人,也不是一个才华横溢,“上知天文,下知地理”的人,但是,她爱学习的特点就足够让我佩服的五体投地。

  看吧!姐姐读小学六年级时,为了照顾我整宿整宿翻来覆去睡不着觉,我想:姐姐的.学习好不好落下?都怪我!可是,姐姐的学习不但没有落下,反而进步了。我很疑惑,姐姐是用什么方法呢?我也要去学习一下!说干就干,我跑到姐姐的教室门口,看见姐姐正埋头苦学,有个同学走过去,对姐姐说:“走,去外面玩!”姐姐却说:“不了,晚上照顾妹妹,上课也打瞌睡,只得下课了来用功咯!”说完,姐姐又继续学习。我不由的在心里为姐姐竖起大拇指。通过姐姐的努力,她考上了她梦寐以求的民族中学。

  中学时,姐姐也很努力,连下课十分钟也舍不得用,甚至每时每刻都拿着一本书,有时间就看一看。姐姐再次考上她梦寐以求的高中——楚一中。姐姐比以前努力多了,因为她们学校不可以走读,所以只能寄宿。周末可以出去外面玩,不过她从来不出去。有时要买什么东西就在学校超市买,或让同学帮她买,她不想耽误任何可以学校的时间。我和妈妈也几次劝她,让她放松放松,可姐姐却说:“我找不到路!”我知道这是个借口,因为她对这里很了解。姐姐每天晚上都是寝室里最后一个睡,早上第一个起来,上课困了就喝咖啡。姐姐每次梳头时,头发都会大把大把的掉,我看着非常难受,对姐姐说:“以后秃顶了怎么办?”她只是笑笑说:“没事儿,它还会长出来呢!”

  姐姐特别关心我。每当降温时,姐姐都会打电话给我:“衣服够不够?冷不冷?别感冒了……”每当听到这些话,我心里暖暖的,有时会和姐姐开玩笑:“你可真唠叨,比奶奶还唠叨,以后老了可怎么办?”姐姐也很关注我的学习。只要听到我说哪里不懂,哪里不会做时,她都会耗费自己学习的时间来帮助我。如果我听不懂,她会绞尽脑汁的想别的方法,这种不行那种,那种不行在那种……直到我会了为止,她还不信,非要给我出几道类似的题给我做,如果我做对了,她会欣慰的笑笑,如果错了,她会想另外一种方法让我理解。

  每次我哭时,姐姐都会抱着我,安慰道:“妹妹不哭,眼睛哭肿了就不好看了!”如果我还哭的话,她会换另一种方法,直到把我逗笑为止!姐姐,你就是我最爱的偶像,谢谢你!

  姐姐,你就是我心目中的偶像!

偶像的作文 篇7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偶像,或许是潇洒帅气的名星,或许是声音甜美的歌手,又或许是妙笔生花的作家……相比之下,我的偶像并没有那么闪耀,但却有着他独特的魅力。他,就是王昱珩。

  提起王昱珩这个名字,大家可能都比较陌生,但如果提起“水哥”这个外号,相信一定有不少人恍然大悟了吧!没错,王昱珩就是微观辨水的“水哥”。

  他并没有多么出彩的样貌,短而浓的眉,中等的的身高和身材,把他往人群里一放,马上就找不着人了。如果要用一个词概括他的`长相的话,“其貌不扬”一词再合适不过了。

  为什么我会喜欢这个没有太大名气甚至略显普通的人呢?

  我喜欢他,喜欢的是他永不言败的精神。王昱珩除水哥之外还有一个别称——“鬼才之眼”。他因眼出名,然而,许多人不知道的是,在他创下“微观辨水”的奇迹前,他就已经因意外造成了左眼视力急剧下降,右眼失去变焦的功能。但在这样的人生考验面前,他不但没有退缩,反而勇往直前,挑战自我。他用心感受着水的笑容,从520杯同质同量同水源的水中,一眼辨认出被调换的五杯。对蛛丝马迹的观察以及他不服输的信念终于成就了他的多个奇迹中最叫人不可思议的一个,也给他带来一个响当当的别称“水哥”。

  我喜欢他,喜欢的是他的多才多艺,在清华里作画,在故宫前抚琴……大学时的王昱珩就是这样一个文艺青年,大到设计独特的“植物墙”,小到创作精致的微观画,什么布艺啊、软陶啊、雕刻啊更是不在话下。几片布料缝合成可爱的帽子,一块小小的软陶在他手中千变万化,就连僵硬的木板也能变得多姿多彩。嘿!他还真是技多不压身呀。

  我喜欢他,喜欢的更是他十足的“女儿控”。从他得知妻子怀孕的那一刻起,他就开始着手为女儿打制一个独一无二的生态瓶并伴随她的成长。温暖的灯光下,他与女儿一起读书的画面显得那么温馨。王昱珩还经常带着女儿一起游览大好河山,拓宽眼界。父女俩一起欢歌笑语,挥洒汗水的画面又是多么的其乐融融。

  王昱珩就是这样一个令人钦佩的人。他挑战自我的精神,他永不言败的信念,甚至他的多才多艺都无一不在潜移默化地影响着我。在不知不觉中,我也有了很多改变,因为他,我也从一个面对挫折犹豫不决的人慢慢向勇往直前靠近,因为他,我开始尝试挑战自我,因为他,我也开始了解艺术,去换一种角度观察身边美好的事物,他对我的影响还有很多很多……

  俄国作家陀思妥耶夫斯基曾经说过一句话:“只要有坚强的意志力,就自然而然地会有能耐、机灵和知识。”“水哥”就是这样一个人,他坚强的信念给他带来了成功,我们也应该学习他的精神和品质,做一个不在挫折面前认输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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