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爱读书的作文汇总八篇
在日常学习、工作抑或是生活中,说到作文,大家肯定都不陌生吧,作文是经过人的思想考虑和语言组织,通过文字来表达一个主题意义的记叙方法。那么一般作文是怎么写的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爱读书的作文8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爱读书的作文 篇1
一个阳光明媚的早晨,麻雀在我家三楼叽叽喳喳的叫着。
“快起床了,说好了今天一起去读书馆的”,妈妈对我们大声囔囔着。“哎呀多睡一会儿,就多睡一会儿。”爸爸闭着眼睛说道,我则用枕头捂住耳朵,而弟弟呢,根本没听着,一直在那里呼呼大睡。
在妈妈的逼迫下,我们不情不愿的起了床,把自己整理好后,我们出发了。
到了读书馆,我们走进去了,爸爸在找科技书,弟弟在看他的漫画书,而妈妈在陪着我找书。我们走到作文书专区时,一个女孩匆匆忙忙的跑了过来,也许是她太慌忙了,没有注意自己的衣服被书柜勾住了。书柜向我们倒来,妈妈连忙抱住了我,拼命护住我,我本以为书柜会倒在妈妈身上,结果就几本书掉了下来。妈妈见好像安全就松开了我,我一看是几位叔叔一起把书柜扶好了。有一个人急忙的跑过来问“怎么回事?”“是有人把书柜弄到了。”其中一个人说“是谁干的?”那个人急忙跑过来问。我想他也许就是读书馆管理员,那个女孩低着头看着地板,一声不吭,塔刚要承认是她把书柜给弄倒的时候,一位叔叔走上前说“是我不小心做碰到的。”然后那个人被狠狠的批评了一番。我看到这儿惊呆了,后来我又想,他们肯定是父女,或者有着其他的关系,结果却不是这样。“小姑娘,下次别那么不小心了,现在你还小,我替你挨点批评,可是你以后不能这么马虎了。”这位叔叔说道。“谢谢叔叔,我以后会注意的。”小女孩说道。
在读书馆里的这件事,让我深受启发,我知道了帮助别人的意义。
爱读书的作文 篇2
说起我那爱看书的哥哥啊,哎!
我的哥哥什么都好,就是爱看书爱得太疯狂。今天早上,我和哥哥一起走路去公公家。我蹦蹦跳跳地走在最前面,把哥哥远远地甩在最后。他带了本<<牛顿的故事>>,边走边看。
“啊!”只听见一声尖叫,我掉进又深又暗的洞里!正在这时,哥哥赶到洞前面,突然停住了,嘴巴里还念叨着:“牛顿为什么会被苹果砸到?为什么我不会?”
看到哥哥在,我松了一口气:“哥哥,哥哥!哥哥救命……”
任我把嗓子都喊哑了,他也不吭一声。呜……难道我就要葬身此地?“哥哥!我在你下面啊!救救我啊!呜呜呜……”
好你个哥哥!竟然见死不救!哼,难道我哭得还不够凶?可我已经哭不出来啊!归根到底是这本书惹的祸,把哥哥迷的神魂颠倒!怎么办啊?
正在我着急时,一位救星从天而降!只见一位大爷缓缓走来,我急忙呼喊:“大爷,救命!救命……”这位大爷走过来发现我,吓了一跳,紧接着用绳子把我拉上来。
我上来以后,第一件事是报警!我知道,凭几人的力量是拉不动哥哥的。经过20位警察以及格10位热心人的帮助,终于把哥哥拖回公公家。再瞧瞧哥哥,还陶醉在书海中呢!
爱读书的作文 篇3
我有一个表弟叫祺祺,刚上一年级,他特别爱读书,在幼儿园时就已经能认识一千多个字了。
他身材中等,个子不高,脸蛋圆圆的,眼睛也小小的,跟月牙差不多。但是他如果看见了一本自己喜欢的书,眼睛就会睁得比之前大多了,你看他有多喜欢读书啊!
他不喜欢看漫画和游戏类的书籍,反而喜欢看历史、地理和科学方面的书。而且,他有个特点,就是在看书时候喜欢读出书上的内容。还有个特点就是他看书时候特别投入。
有一次,我放学回家进卧室时看见他正在书架上找书,挑选好书后就径直去了客厅。他端坐在沙发上一动不动,目不转睛地盯着书看,安静得仿佛像一座雕像。我正写着作业,隐约听到了一段段微小而连续的声音,我想了好久也没想到是哪儿发出来的。我正准备去外面一探究竟,但是又仔细一听,哦,原来是我小表弟的读书声。朗朗书声传入我的耳朵,或许有人会对此感到烦躁,但我并不这样认为,他能爱上看书这件事令我十分开心。
人们常说: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书使我们逐渐了解和掌握了许多知识,也让我们懂得了更多的道理,看到了更广阔的世界。
看吧,这就是我那爱读书的表弟。
爱读书的作文 篇4
书是我们增长知识的营养品,书是我们进步的阶梯,如果没有书的帮助,我们就不会有所收获。
每当我无聊的时候,我就喜欢一个人静静的阅读。在我所读过的书中,我最喜欢看《鲁宾逊漂流记》正是这本书,让我知道了无论做什么事都不要退缩,要勇往直前。这本书讲了鲁滨逊在一次航海中卷入了一场风暴,被冲到了一座荒无人烟的小岛上,他在这座岛上又冷又饿,也没有地方居住。于是他走遍了整个小岛,发现了许多山羊,还在船上找到了几把枪和几桶火药。鲁宾逊把它们运到一个安全的地方,就开是找材料建房子,他每天捕猎并把捕到的猎物留一部分饲养。后来还遇到了一个野人朋友“星期五”,之后鲁滨逊也不再那么孤单了。虽然在后来有“星期五”这个伴,但在这之前他却一直靠永不退缩的精神与顽强不屈的意志活了下来。他是多么勇敢,他战胜了一切困难与险阻,鲁滨逊的勇气可嘉,精神更可敬!
“一个人生来不是要给打败的,你进可以消灭他,可就是打不败他。”意志可以磨练,但你打不败它,它是不可摧毁的。我们要有顽强不屈的意志——克服重重困难与挫折。 是啊,鲁滨逊正是有了这种精神与意志,才有了克服困难的勇气和决心。在困难面前,这种精神与意志变成了不可摧毁的力量,是他战胜了一切。这种永不退缩与顽强不屈的意志值得我们学习。
我对鲁宾逊的崇拜之情逐渐增加,因为我感到自己身上正缺乏这种坚强的意志和战胜困难的决心。读了这本书之后我心中有一种自信,相信自己一定会像鲁滨逊一样在困难面前不退缩,有坚定的决心和毅力。学习他这种永不退缩的精神与顽强不屈的意志。这样,才能闯过这些黑暗的险滩,迎来光辉的明天。
爱读书的作文 篇5
我是一个爱读书的孩子,爸爸知道,妈妈知道,老师和同学们也都知道。
从小我就喜欢读书。记得小时候,我最喜欢看《好饿的毛毛虫》,记得刚拿到这本书,爸爸告诉我是好饿的毛毛虫,我就兴奋的大叫“毛毛虫好饿,好饿毛毛虫”,我一下子就喜欢上了封皮上那个红脑壳、绿身子、高高地弓起来走路的毛毛虫。他到处去找吃的。星期一吃了一个苹果,可还是好饿。星期二吃了两个梨子,可还是好饿。星期三吃了三个李子,可还是好饿。星期四吃了四个草莓,可还是好饿。星期五吃了五个橘子,可还是好饿。星期六,他吃了一块巧克力蛋糕、一个冰淇淋、一根黄瓜、一块乳酪、一条火腿、一根棒棒糖、一个樱桃派、一根香肠、一个杯子蛋糕和一片西瓜。那天晚上,毛毛虫肚子痛了。第二天毛毛虫吃了绿叶子,肚子好多了。
后来他不饿了,他已经不是一条小毛毛虫了,而是一条又肥又大的毛毛虫了。他造了一个小房子,叫茧,把自己包在了里面。他在里面呆了两个多星期,咬了一个小洞挤了出来。毛毛虫变成了一只漂亮的蝴蝶。
随着时间的推移,我也慢慢长大了。我也变成了书里那个好饿的毛毛虫,只是我最喜欢“吃”的`就是各种各样的书。
我读了《汤姆叔叔的小屋》,我为汤姆叔叔悲惨的命运而感到悲痛,为伊来亚的敢于抗争叫好。我读了《时代广场的蟋蟀》,乡下来的蟋蟀柴斯特,出名之后却变得烦闷,想念起了乡下的自由生活。要自由还是要出名这不光是蟋蟀的选择题。《夏洛的网》中,小猪威尔伯和蜘蛛夏洛的故事令我落泪,也让我懂得了人世间最宝贵的是友谊。从书中,我知道了“仁义礼智信”的中华美德;从书中,我认识了四岁就懂得礼让的孔融;从书中,我明白了很多很多……
记得《城南旧事》里小英子的老师对她说过:“你是吃饭长大的,你也是读书长大的。”我也明白了吃饭长身体,读书明事理的道理。我一定会继续多读书,读好书,当一个爱学习、爱劳动、爱祖国的好少年,长大了做一个对国家有用的人。
爱读书的作文 篇6
书在我们的世界里无处不在,谁家都会在家中放几本书,因为书是智慧的源泉,书是人类智慧的结晶。谁没爱惜书,谁就是在浪费人类的结晶、人类的智慧。因此我喜欢书,我爱读书。
从小妈妈就让我养成爱读书的好习惯,所以我特别爱读书。
我读过《三国演义》、《红楼梦》、《西游记》、《水浒传》等等书籍。我喜欢在书的海洋里自由自在的傲游。
是书让我养成了爱动脑、爱探索的品质和遇事沉着冷静,能在紧急时刻动脑思考的品质也让让我学会遇到困难坚持不懈的良好精神。这都是从书中学到的。
爱读书的作文 篇7
我非常喜欢读书,每当我读书的时候总能有一些收获。虽然这些收获不是很大,但它带给我许多乐趣。
一日之计在于晨,每天早上我都会很早起来,看半个小时书,使我保持清醒的大脑。读书使人明智,可以发散思维,增长见闻。古人有云:秀才不出门全知天下事,便是这个道理。对此,我十分赞同。有一次,放学了,我和同学们一起回家,就有人说:“月亮上边有吴刚,那个黑块就是他在砍树。”大家纷纷表示自己也看到过。我告诉他们说:“月亮上的黑块不是什么吴刚在砍树,而是地表凹陷的环状坑。在月亮反射太阳光的时候,凹陷坑无法反射才会变黑。只不过看起来像是一个人而已,月亮上是没有人的。”看着大家恍然大悟的眼神,我心里也是甜丝丝的。
我读过的书也有不少了,每一本书都像是一位长者孜孜不倦地教诲着我,帮助我继续成长。记得我看过一本书,但当时只有上册,没有下册,就像一桌美味的大餐只吃了一半就没有了,百爪挠心一样让我日思夜想期盼着下册的发售。当我拿到下册的时候,我“饥渴若狂”、手不释卷,看完了才长出一口气,“爽!”妈妈还说我是一条书虫,扎在书堆里就不出来了。我家不只我爱看书,我姐姐也很喜欢读书。记得有一次我和姐姐在书房看书,突然我们都盯上了一本书,说时迟那时快,我们一起抓住了那本书,互不相让,都要先看。我们的争执声引来了妈妈,妈妈了解原委以后,直接规定我们每人看一个小时,轮流着看书,才解决了争端。
通过读书我明白了很多,多读一本书就多了一分人生感悟。书籍是我的良师益友,它教给我的不仅是知识,还有做人的道理,也让我体会到了“一卷素书在手,一杯清茶在侧”的惬意。
爱读书的作文 篇8
我叫刘奕行,我是个活泼开朗,兴趣广泛的阳光女孩。我对什么都感兴趣,喜欢尝试各种新鲜事物。别看我是个“疯丫头”,可我最喜欢的也就属阅读了。
最喜欢在静谧的午后,沏一杯茶,躺在摇椅上,读上一两个小时书,阳光斑驳,撒在书上,体会书带给我的快乐,感受时光的魅力,真是好不惬意!
正因为我喜欢读书,所以才闹出了不少笑话。不信?你瞧!
一天, 我看见妈妈在煮粥,便心血来潮想自己煮一回。在我的软磨硬泡下,妈妈终于同意了。晚上,我端着一张小沙发,来到厨房,把米啊水啊一股脑的放入了锅里,然后开小火慢慢熬。正好现在六点,再熬它个一两个钟头,爸妈八点回来,时间刚刚好,搞定!我嫌等的时间太长,于是拿出一本《朝花夕拾》慢慢读了起来,伴着晚霞,听着火声,就这样时间“滴答滴答”地从指间流逝,而我却浑然不觉。甚至连爸妈开门的声音都没听见,直到耳朵有点疼,“别吵!别吵!我正和长妈妈聊天呢!”妈妈见我没反应,就在我耳边大喊:“刘——奕——行——爸爸拧你耳朵也不理,我喊你也不应,你想造反吗?”我呆呆地看着妈妈,好久没缓过神来,其实说实话,我还不想回到现实,还想再在《朝花夕拾》的世界里多待一会儿呢!
俗话说得好,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如今,我在书中找到了安静的自己,也在书中找到了我的黄金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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