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偶像作文

时间:2022-11-11 19:23:57 偶像 我要投稿

【推荐】我的偶像作文

  在平时的学习、工作或生活中,大家对作文都再熟悉不过了吧,根据写作命题的特点,作文可以分为命题作文和非命题作文。那么,怎么去写作文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我的偶像作文,欢迎阅读与收藏。

【推荐】我的偶像作文

我的偶像作文1

  天上只有一个月亮。世间只有一个你。

  风雨兼程,数不清这是他为自己的音乐而努力的多少个春夏秋冬。他的年龄不大,与我有些相仿,本该在这个年龄里享受快乐的童年,而他确不同,他在大概还只有12岁的时候就站在舞台上唱歌。那个时候的他很安静,所以被人称为“静默少年”。或许因为十分优秀的原因,他就成为了练习生。

  他真的很爱音乐,经常会在微博上分享自己弹吉他、弹钢琴、清唱等视频。耳畔边总能拂过他的歌曲,让人沉醉不已。

  慢慢的,他渐渐变得活泼。他笑起来的样子给人一种感觉就是阳光大男孩,也正是因为这个原因,我总会在不开心的时候,看看他那治愈般的笑容。众人皆如满天星,而他确是我内心深处的皎洁月,众星捧月,唯他耀眼。

  他很温柔但也很搞笑。他的付出似乎温柔了整个岁月,当我得知他把自己的第一笔奖金捐给了别人时,我就知道我没有爱错人。当我得知为了自己的兄弟们,自己放弃了以第一考上的星海学校去往重庆读书时(因为兄弟大部分在重庆,公司也在重庆),我就觉得这个男孩子真的很重情义。当我得知与兄弟打篮球时,明明自己也扭到了却看到自己的兄弟摔倒了,他会选择第一时间扶他起来时,我就觉得他的责任感与善良是藏不住的。

  他的温柔随处可见,哥哥(兄弟)在滑冰时,他会在后面护着。兄弟们在打闹时,他会担心嗑到。看到兄弟手上有受伤时留下的痕迹,他会轻轻地摸摸。当站姐接机时,他会担心她们摔跤等。

  现在的他也在努力成长,面临变声期的到来,他没有选择放弃音乐。明明发烧到了38度多,仍然坚持录完节目。他的努力总有一天会被看到,我的男孩子总有一天会发光发亮,请记住他值得。

  这个男孩子就是我的偶像,他就是时代少年团的主唱担当宋—亚—轩!

我的偶像作文2

  我想人的一生多少有一两个偶像吧,提起偶像,想必在每一个人的内心深处都刻着一位让自己崇拜的偶像。有些人崇拜诲人不倦的教师,有些人崇拜光芒显耀的明星,也有些人崇拜生已育已的父母……而我的偶像是坚强不倔的残疾人。

  在世界上,残疾人要承受很大的压力,他们常常受到正常人对他们的歧视。在日常生活中,他们付出的努力比正常人多好几倍。但是面对生活的困难和艰辛,他们并没有放弃生活,而是勇敢地面对生活,用自己仅有的力量去排除万难,努力地让自己过的更加地快乐与充实。这,正是我崇拜他们的原因。也许,在他们第一次面对困难时,他们感到恐惧了,他们流泪了,但是他们没有放弃,这就是他们永不放弃,永不服输的精神,也就是这种精神才使他们撑到了现在。

  刘伟,断臂钢琴家,他正是我的偶像,我曾想象我成为了残疾人的模样,无法自由活动,更别谈什么去为自己博得什么前程,我害怕我因为什么变得伤残,我怕失去一切!可他却带给了我不一样的看法,10岁时因触电意外失去双臂,19岁时,成绩优秀的他放弃高考,开始学习钢琴……在那不屈的意志下,历经艰难险阻,终于成就了现在的他,没有人会去嘲讽他,没有人会鄙视他,因为,他完成了他们这些正常人难以想象的事。双臂残缺的他,带着信念成就了他的事业,他成为了所有人的榜样,残疾人都如此努力拼搏,都完成了我们这些常人难以触及的事,我们这些正常人难道还无法比得上他们么?他是残疾人,我的偶像,万事只怕有心人,我不信我们这些常人没有那个能力去拼搏,我们只开发了人类潜能的冰山一角,还有更多的潜能没有开发,怎么可以没目标、没追求?

  我的偶像是残疾人,他永不放弃的精神令我钦佩,我深深的崇拜着他们这类人,我们这些常人也要去为了我们的明天、我们的将来,去学习他们的品质,发扬他们的精神,开发我们的潜能,完成我们的梦想,发誓永不放弃,为了梦想,起航!

我的偶像作文3

  是谁在田间辛勤劳动?是谁一直忙于工作,以实验地为家?是谁解决了人民的饮食问题?种种问题都来源于一位伟大的科学家,袁隆平爷爷。

  我记得有一天中午,我刚刚放学回家,准备吃午饭,刚尝完一口饭,我皱紧了眉头,吐出米饭,向着奶奶抱怨道:“呀,这米饭没熟,不好吃!”奶奶劝着我,说:“多少也得吃一点吧!”“说了不吃就不吃!”话音刚落,我拨弄着那碗中的饭,后来不耐烦的将饭打翻了。一瞬间,餐桌上,地上,到处都是。

  一向慈祥,从不打骂我的爷爷怒了,用手掌在桌子上重重的拍了下来,大吼道:“你爱吃不吃?把这些饭弄干净,给我放回碗里。”我听了,吓得哭起来了。奶奶见状说:“别哭了,爷爷这是为了你好,知道吗?我重新去给你盛一碗来,勉强吃一点吧!”爷爷这时又发话了:“盛什么盛!”这时,全场寂静无声。

  隔了一会儿,爷爷语重心长的对我讲起了当年的故事。“想当年我们还没饭吃,天天挖野菜充饥,直到有一天,袁隆平爷爷的到来解决了十几亿人的温饱问题,让十几亿人民不再饿肚子。你可知道一粒米有多重要?袁隆平爷爷每天下田,90岁多岁高龄了,自己还亲自下田,不忘人民的温饱问题。他曾说过一句话:“我现在还在第一线,只要田里有稻子,我每天都要下田。”袁隆平的一生追求就是,让所有人远离饥饿。研究杂交水稻,造福人民,是他一生的追求。可惜的是,袁隆平爷爷永远离开了我们!所以你一定要珍惜粮食,记住我们国家的杂交水稻之父—袁隆平。”

  听了爷爷讲述的事,让我很惭愧。我一定要珍惜粮食,好好吃饭,不挑食,不浪费,节约粮食。盛饭时吃多少盛多少,坚决抵制浪费行为。

  袁隆平爷爷的事迹深深感染了我,我明白了“一粥一饭,当思来之不易,半丝半缕,恒念物力维艰”。袁隆平爷爷,我们将永远铭记您!

  这就是我的偶像,中国杂交水稻之父—袁隆平爷爷!

我的偶像作文4

  每个人都应该有一个自己心目中敬仰的人,或许我们可以称之为“偶像”。他或许是鼎鼎有名的诗人、作家;又或是默默无闻的一名护士,一位清洁工人……总之,能成为偶像的人有很多。而我的偶像是我的小学语文老师——曾老师。

  她是一个负责任的老师。“春蚕到死丝方尽,蜡炬成灰泪始干。”每个老师都是为了学生默默奉献的,我们的曾老师也一样。她陪伴了我们六年,在见证我们成长的同时,自己的一头黑发也渐渐有了些许银丝。曾老师个子矮矮的,身形瘦小,甚至还没有我们班某些同学高。但是曾老师小小的身体里总能迸发出大大的能量,不管是班级里的脏活累活,还是可能有一点危险性的任务,曾老师总是冲在前头,生怕我们受伤。

  她又是一个可爱的老师。一年的六一儿童节,曾老师给我留下了格外深刻的印象。在那一天,班上每个同学都换上了统一的服装,格外青春。在曾老师走进教室的一瞬间,只见同学们一个个瞪大了眼睛,张大了嘴巴,发出一声声惊叹,原来曾老师一改之前成熟模样,换上了跟我们一样的衣服,站在讲台微笑着说:“同学们,今天是你们的节日,老师祝你们节日快乐,希望你们每个人都能健康快乐的成长”。那天时间仿佛过得飞快,同学们似乎更加爱我们的曾老师了。虽说事情已经好几年了,但曾老师那时的样子至今我还记忆犹新。

  她还是一个脆弱的老师。时间过得飞快,一转眼到了我们要毕业的时候。在举行毕业典礼那天,曾老师是笑着把我们一个个同学送走的。同学们一个个走上前拥抱老师,互留临别赠言,尽管看的出来曾老师眼眶湿润,但老师说,她要开开心心地把学生们送走。最后典礼结束了,我去老师办公室送东西时,看到故作坚强了一天的曾老师看着我们的毕业照偷偷抹眼泪,于是我走上前给了曾老师一个“突如其来”的拥抱,在老师耳边轻轻说了句“老师,谢谢您。”

  现在的曾老师也许退休了,也许还在从事着她所热爱的职业,奋斗在第一线。尽管现在曾老师不在我们是身边,但我依然想要对她说一句——谢谢您,亲爱的老师。

我的偶像作文5

  从小学到初中,每当英语课上,我的脑海里便会闪现出一个别具一格的老头。整天凌乱的头发间点缀着几根“白毛”,好似一撮儿杂草其间洒落着几丝雪花。额头又高又宽,好像刻满智慧。他,便是我的课外英语老师——老吴。

  时光追溯到公元20xx年,正值四年级的我与老吴初见,一个不足50平米的简陋小平房便是他的执教“舞台”。四周墙壁的大黑板上密密麻麻的英语单词,让人看得眼花缭乱。

  老吴穿着一件六十年代的白衬衫,极富年代感。高高的颧骨撑起又长又瘦的脸,抱着一沓大小不一的资料推门而入,聚集了同学们好奇的目光。下巴上布满了芝麻粒似的胡茬,正宗的达茂话让我们倍感诙谐:“大家好,我叫吴永忠,口天‘吴’,foever(永远)的‘永’,中心‘忠’,可不是民间相传的‘无影踪’啊!”同学们顿时捧腹大笑。就这样,在一阵笑声中,我们认识了吴老师。

  吴老师不但幽默,讲课时也绘声绘色。厚厚的镜片后那双明亮的眼睛滴溜一转,新奇的idea便冒了出来,这时,老吴又要在学习中与我们说笑了。有趣的谐音英语,奇特搞怪的“暗语”顺口溜,至今让我受益匪浅。

  吴老师还很喜欢讲故事,捣地鬼的故事令我们毛骨悚然;他自己年轻时的荒唐经历却逗得我们前仰后合。不错的,吴老师常能用幽默的语言把我们逗乐,在快乐中引领我们探索英语的奥秘,令我百学不厌。

  老吴也有“致命刑罚”,足以让同学们望而生畏。如果课上哪位同学被“瞌睡虫”侵袭,如果你的铁头功还算到家,尽可以踊跃尝试。只见老吴剑一般的两条眉毛竖起,犀利如刀的目光直射困意上头的同学,然后走到那位仁兄跟前拢起袖子,找准方位,在他后脑勺上用力一搓,教室中便传出嗷嗷惨叫,真是不亦惨乎,那瞌睡虫也早被吓得飞到爪哇国去了。

  光阴似箭,日月如梭,时光如天上的流星般划过,一晃我已六年级了,要出师毕业了。与亲爱的,德高望重的老吴告别的那天,吴老师像树枝一般干而瘦的手上托着一本珍藏已久的专攻英语的《葵花宝典》特意送给我。我接过来,心中万分感激,觉得这本书有千斤重,因为这本书中承载着吴老师对我学好英语的期望与鼓励。

  吴老师,我心中的偶像,是我对英语萌发兴趣的启蒙者,更是我追求梦想的奠基人!

我的偶像作文6

  历史的长河源远流长,连绵不息,看天上云卷云舒,看地上花开花落。摊开历史的卷轴,品读那字字灼金,看古代帝王的执政之道,赏英雄烈士的高尚气节,评文人雅士的笔墨清雅。

  从古至今,英雄层出不穷,没人的脑海里都曾盘踞过一副画面,心中都会烙下一个身影。当然,我也不例外。

  我有一个偶像,他距离我有千年时光,生活在那遥远的西汉,是个骁勇善战的将军。

  他曾在茫茫戈壁上与月光共饮,与边境的匈奴奋勇抗击。因以少胜多而一战成名,十八岁就被封为骠骑将军,成为令匈奴闻风丧胆的战神。他就是霍去病。

  霍去病曾说过:“犯我大汉天威者,虽远必诛!”他只身携千骑深入匈奴腹地,在军营里一人同这隔壁的地形斗争到深夜,在地图上注满了密密麻麻的标记,只为里应外合取得胜利。人们只知晓霍去病天资聪明、武艺高强,可以从匈奴腹地突击,但却未曾看到过烛火下那充满血丝的双眼和疲倦不堪的身影。

  汉武大帝曾许诺予之高官厚禄,佳肴美姬。但霍去病胜利归来后只一句话:“匈奴未灭,何以为家!”就婉拒了武帝的奖赏。他的淡泊名利,他的高尚气节,无不让世人对他称赞歌颂。我之所以喜欢他,敬仰他,不仅仅是因为他的骁勇,他的飒爽英姿,更是因为他的不屈权贵,高洁品性。

  “金戈铁马”形容的就是霍去病的一生,他的荣辱生于疆场。但这位本应一生卫国的将军却在正值壮年时早逝,虽让人感到扼腕痛惜,但他在历史的卷轴中却留下了不可磨灭的传说,令后世都为之震撼的神话。他曾身披血迹斑斑的盔甲征战于马蹄踏踏的战场;他曾在月朗星稀的漫漫长夜里与月光共饮;他曾在巧取豪夺的官场上淡泊名利。

  他是我的偶像,但他也是一位赫赫有名的将军。他那飒爽、骁勇的身影将盘踞在我的脑海里,他那金戈铁马的峥嵘岁月也将被后世敬仰、铭记。他虽是一名有着气吞山河志向的名将,但他也只是我的偶像。

我的偶像作文7

  我的偶像不是光鲜耀眼的明星,也不是为国争光的运动员,而是出自魔幻小说的虚拟人物――一个勇敢的少年。

  这个少年戴着一副黑框的眼镜,圆圆的镜片下是一双如天空般蔚蓝的眼睛,最特别的不是这张帅气的脸,而是藏在头发下的一道闪电样的印记。对,我猜想着,你们一定认出了他,哈利?波特。那道闪电不仅仅是一个印记,它的背后是伟大的母爱――黑巫师残忍地杀死了哈利的父母,在这过程中,母亲为了保护她的孩子,毅然地替他挡了一下,留下了这爱的印记。这足以表明他注定不会平平凡凡的长大。寄养在父母家的他,受尽了人情冷暖,却还乐观积极,勇敢善良。

  有魔法师遗产的哈利进了霍格沃茨魔法学院。印象深刻的是哈利你与魔法石的故事。你与你的两个好伙伴为了保护魔法石,而克服了各种困难。当你们被魔鬼网困住,比胳膊还粗的藤蔓,不停地缠绕在身上,愈是挣扎,愈紧时,你从容地的听取了赫敏的意见,从而成功地走出了这一关。当你们要在上千把“飞”锁里找到合适的一把时,作为百年来最为年轻的搜捕手,你大胆地骑上了扫帚在众“飞”锁的拳打脚踢下,弄得做一个又一个的伤痕,拿到了钥匙。当你们遇到巨型巫师西洋棋时,你信服地的配合着荣恩,以死棋的结局走到了最后一关。邪恶的伏地魔原来一直依附在奇洛教授身上,你感到难以置信,往日一切对斯内普的误会都解开了,你无不感到后悔。在奇洛的逼迫下到了一面镜子前,在哪那里,你看到了一个和你一模一样的人,把魔法石放进了你的口袋,你先是一惊,随后便镇定地编了个谎企图骗了黑巫师,可惜没能成功。于是他试图诱骗你加入他,以复活你父母为条件,而信念坚定的人怎么会为这所动摇呢?你拒绝了他,向着外面跑去,却被熊熊烈火困住。狗急跳墙的黑巫师便直径冲了过来,像头暴怒的狮子狠狠地掐着你的脖子,让你喘不过气来,魔法石也丢在了一边,一手要够魔法石,一手又要抵抗,在这危难时刻,妈妈的爱在你身体留下的类似保护符的痕迹苏醒了,肮脏的奇洛因此被石化了双手,

  聪明的你顺势把手放在了奇洛身上,他瞬间石化而忘了,伏地魔也不了了之了。

  哈利?波特,我羡慕你那高超的搜捕技艺,我敬佩你那敢于冒险,敢于同伏地魔斗争的精神,你是我的榜样。

我的偶像作文8

  几乎每个人都有属于自己的偶像。对于零零后的年轻人,舞台上那耀眼的霓虹下,或帅气或靓丽的脸庞是一些人的偶像,或因前卫的装束成为一些人的偶像,或因叛逆的行为成为一些人的偶像。偶像是那样的有号召力,让身边的这些人义无反顾地追随和崇拜。

  而我的偶像,是我的父亲。

  记得从很小的时候开始,父亲便不在我的身边,但我的记忆中,从来没有消失过他的影子。父亲在外打工,支撑着我们这一个大家庭,我知道他很苦很累,但却从来没有听到他的任何怨言。每次见到父亲,总会感觉他比上一次见面时又老了几岁,头上又添了一些和他年龄不相称的白发。这是我见过的最“老气”的父亲,四十岁的年龄,五十岁的面容。一想到他的样子,都让我忍不住想落泪。

  印象中最深刻的就是上初中时送父亲去车站。车站离家很远,大约有十几里路,每次离家之前,父亲都是拒绝让我送的,因为父亲都是步行前往,不想让我跟着受累。他总是说,你要是去了,还得自己打车回来,还不如省下那钱买支钢笔……可随着年龄的增长,我越来越觉得,在那段去车站的路上,需要我陪父亲走一程。

  父亲终究拗不过我的软磨硬泡,勉强答应了我一次。

  凌晨四点钟,天还是黑的,为了赶车,必须要起床走了。我迷迷糊糊地跟在父亲的后面,看着父亲背着大包小包吃力地走着,想去帮他扛一个,却被他坚决地拒绝了,他故作轻松地说:“我不累。”父亲的话刚说完,我的泪水已经开始在眼眶里打转,是委屈?是内疚?是难过?连自己都说不清楚。

  就这样一前一后悄悄地赶路,大约走出五六里,我渐渐跟不上父亲的脚步了。父亲停下来,转过身,问我要不要休息,我犹豫了一下,最终还是摇了摇头。终于到了一家早餐店,父亲为我买了肉饼和鸡蛋,自己却啃一块从家里带来的干饼。我终于没有忍住,不争气的眼泪落到了手里的肉饼上。

  偶像车站上,父亲和我挥手告别,望着他渐渐远去的背影,我做出了一个大胆的决定:把父亲给我打车回家的10元钱揣进了兜里。我要沿着原路步行走回去,我不会迷路的,那条回家的路上,有父亲清晰的脚印。

我的偶像作文9

  前些日子有朋友问我追不追星,我笑了笑说,不追,因为我心中一直都有一个偶像。

  黝黑的圆圆的大脸,不算高,即使装扮得再精致也抵挡不了从骨子里散发的朴实,总带着点老农民进城的味道,她就是我的老爸。

  小时候,我是不大喜欢他的,从小因为妈妈工作特别忙,都是他带着我在奶奶家和外婆家来回穿梭,一会儿寄养在这家,一会儿寄养在那家,但我跟外婆的感情特别好,所以后来就干脆把我丢在外婆家了。

  到两岁半时,他来接我回城里上幼儿园,我哭闹着不愿走,他一生气,一脚把我踢得跪到地上,两个膝盖都擦得血淋淋的,现在想来,或许是因为他太着急,而且没有带小孩的经验,不会连哄带骗,只好下了硬手。

  到了幼儿园,我很调皮,爱捣乱,经常伤人。他负责接送,所以几乎每次来接我他都要被老师教训,回到家他也不知该怎么教育我,只会打我,那时候我就想如果是妈妈她会怎么对我?年幼的的我只能躲在角落里默默的哭泣。

  上了小学,刚一年级的我就被选为学校升旗仪式的主持人。随着越来越大,又先后担任了学校许多职位,还为学校赢得了许多荣誉。

  渐渐的,我不仅能把学校所有的活动搞得有声有色,成绩也稳居前列,更值得一提的是,我考上了全市最好的中学,而妈妈正是在这个学校教书。爸当然很自豪,只是嘴上不说罢了,那天好不容易妈妈在家吃了顿饭,她告诉我:老爸在单位经常跟别人夸我呢。爸爸听了不好意思地挠挠头,憨憨的笑了。

  升入初中,我受到的约束突然多了,因为这所学校实行的是军事化管理。我们的教室离妈妈的办公室很近,我们也经常因为能多写点儿作业而不去吃饭,所以老爸就提议让我妈每天去学的时候给我捎饭,于是每天几乎我还没起床的时候老爸就开始起床给我做饭,晚上我加班学习到深夜,他也陪着,等我睡下,他又给我洗衣服。

  他总是说我缺心眼,可是他对我的好,我都一一记着呢。

  这就是我爸,急性子,爱做饭,偶尔会带我出去玩,虽然有时候对我要求很严,可我知道他是为我好。

  有他这样的偶像在身边,即使有再多风雨我又有何所畏惧!

我的偶像作文10

  我是一个追星族,我的偶像是周杰伦。像我们班的许多同学一样,我喜欢周杰伦,喜欢他的歌,喜欢他的帅气,喜欢他的生活,喜欢他的一切。

  上五年级时,听周杰伦的歌只觉得是在糟蹋我的耳朵。到了六年级,我们班的许多同学都开始喜欢上周杰伦,而他的《七里香》也让我对他有了重新的认识,我也渐渐开始喜欢周杰伦了。尽管还是听不懂他的歌词,但他那美妙的旋律,缓解了毕业班给我带来的很多压力。

  慢慢地,开始听他更多的歌,也更加欣赏他的才华。像《依然范特西》这首曲子,像是镀了金,有一层梦幻的颜色,曲子忽急忽缓有强烈的节奏感,歌词也很不错;听了《双刀》,我忽然有了油然而生的民族自豪感;听了《梯田》,我真的就看着楼房发呆……听着这些歌,仿佛听着一个又一个故事。我想,那一句句的歌词就是他的心声,从中表达着他想表达的情感。或许要读懂他的歌我们还太小,但也能给我们一种享受和快乐。

  大人们总是在否定我们认为好的东西,总会给我们一堆不切实际的梦想,却只有杰伦说出了我们想说的话:“我永远做不到/你永远赢不了……”杰伦是真正唱歌给我们听的人,不做作,不虚伪,直接又骄傲,看到他我知道只要我坚持自己,就可以拥有一片天空。

  后来知道了更多关于周杰伦的.故事。他从一名餐厅服务员成长为家喻户晓的当红小天王,中间经历了很多困难和挫折,付出了很多努力。周杰伦在接受美国《时代》杂志专访时说:“明星梦并不是遥不可及的。其实,任何人都可以做,只要你肯努力。我之所以能有今天,就是我不服输的结果。”是呀,一个人要想做成功一件事,就应该像蜗牛一样,一步一步地往上爬,像周杰伦一样持之以恒地做下去。如果你一直追求下去,那么,天下还有什么事做不了呢?

  他跟我们很近,他玩的篮球我也玩,我的无聊生活在他那里一样无聊,他爱耍帅我也偶尔装酷,他跟他的妈妈很亲,我也很爱我的妈妈和家人。所以,请不要武断地认为我们崇拜周杰伦有多么盲目,请不要看轻我们分辨好与不好的能力。我的偶像很伟大,他带给我很多快乐,也教会我很多大人们不能教我的东西,使我有了战胜困难的勇气。

  我的偶像是周杰伦,我喜欢周杰伦。

我的偶像作文11

  记忆中,低调稳重,和那最美丽的笑容,浅浅的酒窝像泉水叮咚,好听声音一直回荡在心中,草原上的天空是你内心的纯净,七彩绚烂的霓灯,装点了你较好的面容,烟雾缭绕的城笼,无法阻挡你飞向高空,黑黑的眼圈,让醒目们为你担忧,像圣人才有的安宁,像智者才有的平静!他就是“20xx年快乐男声”亚军苏醒!一直没有承认过自己是醒目,一直在自己偶像的地盘里关注王栎鑫和BoBo,直到有一次,你唱自己的单曲《还不是因为爱》,R&B的转音令我震惊。让我从此开始关注这个去悉尼打过工,被人侮辱,却因此锻炼出你清甜的声音,和不惊的心魄的苏醒。

  苏醒,是一个不愿伤害他人,宁愿自己站在面临淘汰边缘的快乐男声!记得那一次,快乐男声魏晨,有权利决定谁晋级与自己PK时,苏醒,你却轻轻地在魏晨耳边说到:“选我,楚生今天病了!”这句话,也许有些人没听见,可在场的“醒目”有些是听见的。也许是上帝大发慈悲,苏醒以120多万的高票数胜利了。

  苏醒,总是以特别的方式出现在大家面前,快乐大本营中最特别的走秀,勇往直前中最特别的出场;……苏醒总会把自己可爱的表情流露出来,让更多人了解这个帅气的西安小伙—苏醒。能唱能跳,发挥稳定,海归的身分,并没有特别提升他的身份,可对英文歌以及R&B风格的歌曲,他就会像王栎鑫一样独一无二,无可替代。

  万物复苏,你最醒目;苏醒,就是要醒目!

  小苏苏—一个爱在人们面前捣蛋,可以让尴尬的气氛活跃起来,和王栎鑫一样,可以给这个炎热的夏天捎来几丝凉气。他经历过7年独自的国外生活,感受的孤独,见识的繁华,听到的声音,经历的风雨,足以让这个已长大的小伙子怎样表现自己,才是最正确,最适当的。

  其实这个看似近乎完美的男声,也会有一点点的小毛病。因为苏醒在国外生活的时间较久,很难摆脱西方流行音乐的风格,所以他唱歌的风格和曲调相当的欧美化。值得庆幸的是,“文化是根源,语言是工具”这句话苏醒常挂在嘴边,也许这句话够让苏醒在音乐道路上,不是很盲目。

我的偶像作文12

  他是一个陌生人,却在我需要帮助时伸出了援助之手。

  那天下午放学,我在回家的路上,骑着自行车,一不小心骑到一块小石头上“啪”的一声摔倒了,车链子也不争气地断了。一瞬间,我手足无措。只好慢慢地推着车子前行,家还很远,我垂头丧气,一路叹着气。过了一会儿,一阵三轮车“咯噔咯噔”的声音由远而近。我回头一看,一个老汉推着卖红薯的破旧的车子慢慢地过来了,我没在意,埋头继续走。他赶上了我,用满带口音的普通话说:“孩子,车链断了吧,把车放上来吧!”我很惊讶,一个素不相识的陌生人,竟会为我伸出双手。像冬日里的一缕暖阳穿过阴霾,照耀到我身上。我回答说:“好的,谢谢爷爷!”我俩把车子抬上三轮车。他又要我坐上去,我说:“不用了,我自己走就好了。”“上来吧!”他说,“要不然别人还以为我是没用的老汉啦。”我上了车,开始注意他。

  他约莫六七十岁的样子,头发都花白了。脸上的皱纹是他岁月的印证,手上布了一层厚厚的老茧,还裹着一层薄薄的,干干的泥土。他的皮肤黝黑黝黑的,看起来朴实宽厚。

  天渐渐地黑了,我的肚子也在不知不觉中“咕咕”地叫了,他仔细地挑选了一个又大又酥软的红薯塞到我手里,“吃去吧,孩子,可不能饿坏了。”他说。“不行啊,爷爷,这是您要卖钱的东西,我怎么能吃了呢?”“反正这天儿也黑了,吃就吃了吧。”我感恩不尽,一股暖流充满了我的身体,尝了一口,这红薯甜极了,从我的嘴里一直甜到了心里。

  一会儿,回到家了,我的母亲已在大门口等着我。我告诉了她事情的经过,她连忙向爷爷道谢,还掏出来钱要付给爷爷,爷爷却挥挥手,说道:“不用不用,才一个红薯,也不值几个钱。”

  他推着三轮车走了,身影愈来愈小,愈来愈模糊,可在我的心里却是愈来愈大,愈来愈清晰。

我的偶像作文13

  我们每个人心目中都有一个偶像,或是当红明星,或是古代名人。而我的偶像呢,是王国维笔下的“北宋以来一人而已”的大才子,;是被当时无数人羡慕的,玉堂金马,轩车广厦,翩翩相府佳公子,也是被古今文坛无限惋惜的飘飘然若不食人间烟火的一位大男子。

  他就是――纳兰容若。也许更多人喜欢称呼他的名字,纳兰性德。但是,我觉得容若更符合他细腻、多感、阴柔、善良的性格。

  纳兰容若虽是贵府公子,可他偏偏喜欢结识贫寒至交。比如说,顾贞观。他是纳兰容若第一知己,也只有这样的人才配得上纳兰的友谊,大多数富贵的人多少都有点志得意满的做派,但有一类天性温良的人,如果他们生于贫贱,也许会沾染上一些世俗的东西,但如果他们生于富贵,却能保持住一份天真的赤子之心,纳兰容若就实属可贵了。

  1685年,纳兰容若就在那一年去世了,顾贞观带着他的小像回到故乡隐居,这一隐居就是30多年。此后朋友们也会有聚会,每到聚会上提到他,甚至有些人还会失声痛哭,这哭声是比文字更加有力的佐证,从这可以看出纳兰容若在朋友心目中是一个怎样的人。

  “谁念西风独自凉,萧萧黄叶闭疏窗,沉思往事立残阳,被酒莫惊春睡重。赌书消得泼茶香,当时只道是寻常。”

  究竟是谁值得纳兰容若这么悼念呢?

  纳兰容若20岁的时候娶了卢氏,卢氏是两广总督的女儿,文化修养很不错,和纳兰容若感情非常好。但是三年后卢氏难产,母子俱亡,这一打击对纳兰容若造成了很大的创伤。他忽忽如狂,将妻子的灵柩停放在双林禅院中,不时过去守着棺材陪临,直到一年多之后才在父亲的坚持下给妻子下了葬,他反复回忆反复咀嚼,写下了一首又一首回忆妻子的诗。

  “人生若只如初见,何事秋风悲画扇。等闲变却故人心,却道故人心易变。”……

  这里有丧妻之痛,但又不仅仅是这样,纳兰容若更多的悲伤是无名的,是没有具体原有的,忧伤背后是对整个世界的厌倦。

  “家家争唱《饮水词》,纳兰心事几人知?”也许只有他的好友顾贞观更懂得他那颗善感的晶莹碧透的琉璃心吧!

我的偶像作文14

  他,是站在舞台上的人;他,是唱歌跳舞都接近完美的人;他,是总为别人着想的人;他,是我们触摸不到的人;他,是有演员天赋的人;他,……

  他是一个明星,也是一个普普通通的人;他热爱音乐,热爱舞蹈,同样也热爱表演。

  他,叫鹿晗……

  他精致完美的颜值羡煞了多少人,一看到他那天发呆的小表情就完全迷住了。

  纯天然的萌物一枚,很多人看到他的第一眼就情不自禁的喜欢上了他。

  一直以为他的年龄接近忙内,实际上他是个二哥,完全的逆生长。

  喜欢踢足球出一身的汗,拼魔方只要50秒就能搞定。很多不了解他的人会说他是花瓶,外表好看什么都不会。可惜那些人不知道他的歌唱哭了多少人,他的声音美好的让人哭泣,他喜欢用手捂着胸口唱歌,他说话时喜欢加“完了以后”这样的点缀。他很义气,很照顾弟弟们,喜欢给人带来温暖。

  鹿晗所有的感情,都放在歌里,唱歌的时候,他投入、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听到粉丝们的掌声,他笑了,感受粉丝们爱他的力量,他点头,露出最真诚的笑回敬;感受粉丝们为他的付出,他低头,再抬起头时,在灯光的照亮下,一层雾气蒙住他的眼。他哭了,他被感动了。

  一路上,会有太多的流言蜚语,太多的不真实,太多的困难。就像你们说的,weareone!所以,你不是一个人,我们千千万万的粉丝一起的力量!我相信,肯定可以粉碎一切。未来,是属于你的!

  的确,喜欢你这样的明星,就好像一个小孩,想要去摘天上的星星一样,遥不可及。但是,爱了,就是爱了,我会不顾一切。鹿晗你给我的一切,无论是感动,还是泪水,还是笑容,我都值得珍惜。

  每当我遇到困难时我会对自己说把眼泪擦干,别折腾自己了,姑娘你还有未来,要像鹿晗一样不懈努力,上帝是不会辜负有梦想的人的。

  他总是默默的为粉丝买过咖啡、面包、炸鸡,在机场给粉线分过糖果!会在微博上和粉丝互动!他做的一切都是为了粉丝、家人和兄弟,却唯独没想到自己,永远都是傻傻的笑着,傻乎乎的样子真让人心疼。

  这样的鹿晗怎么会不让我们所珍惜,时光请善待鹿晗。

  如果有一种梦叫鹿晗,那我宁愿永远在梦中……

我的偶像作文15

  说到偶像,大家可能都会想到一些流行的明星,或者古代里的英雄们。我也有偶像,只不过有些特殊。他就是动漫《进击的巨人》里的埃尔文团长。

  埃尔文团长有很高的个头,身材健壮,拥有着一头金色的头发,一双湛蓝的眼睛,炯炯有神,透出坚毅的眼神。他全身散发出一股与生俱来的强大领导者气势。

  怎么样?是不是很霸气呢?当然,团长也是位有伟大梦想的人。出生在墙内的团长,从小就有很多疑问:墙外除了那些可怕的敌人还有什么?这个世界到底还有什么奥秘?我一定要为奥秘找寻答案。也正是这个决定,团长一生都在为之努力。当他当上团长时,他也没有因此满足,而是继续探索,一直以梦想为动力,去追逐梦想,不惜任何代价。甚至在他临死前,还用他那仅存的气力,说:“壁外的世界,究竟有什么啊?”有人说:“一个人,若是没有梦想,就是一条咸鱼,但若有梦想,而且向梦想进发,那这个人就能够咸鱼翻身。”是啊,团长不也是这样的人吗?虽然说最后,团长没有能实现他所追求的梦想,但是他在那寻梦之路上,留下了不可磨灭的足迹。

  团长不但为了自己的梦想努力拼搏,他还是一位不怕牺牲的无畏英雄。每次战斗的时候,团长总是身先士卒,带领着战士们英勇杀敌。在一次形势危急的战斗中,士兵们被团团包围住了,敌人在不断地攻击着,老兵牺牲殆尽,新兵虽还剩些,但是战斗力弱。在这危急时刻,团长作出了一个重大决定,用自己诱敌,吸引敌人,让士兵们趁机冲出包围圈。团长在发布命令前做了动员:“我们的死是没有意义吗?不,不是!我们的牺牲是为了我们的胜利,我们的信念将会传给下一代的人们"在团长的激励下,士兵们怎能不斗志高昂,随后团长诱敌,冲在队伍最前面,为大部队突围争取到了宝贵时间。

  埃尔文团长是一位无畏的勇者,我的偶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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