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书的作文

时间:2023-07-09 11:57:27 读书 我要投稿

读书的作文

  在平日的学习、工作和生活里,大家一定都接触过作文吧,作文是由文字组成,经过人的思想考虑,通过语言组织来表达一个主题意义的文体。相信写作文是一个让许多人都头痛的问题,以下是小编整理的读书的作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读书的作文

读书的作文1

  我是个很爱看书的女孩,从小,就天天抱着一本厚厚的书“啃”呀,“啃”呀,另亲戚们都戏称我为“小书虫”,也赢得了周围邻居的一致好评:“这孩子长大以后有出息呀!”“嗯,这孩子是块读书的料!”我自己嘛,也因为得到大家的夸奖而洋洋得意,殊不知,自己的读书生涯,就从这里拉开了序幕……小时候的我,根本不了解“读书”的真正意义,成天就捧着一本薄薄的《西游记》漫画书,又因为上面注有拼音,便一个人呆在房间里,翻来覆去的看,看了无数遍,却从来不觉得无聊,只是心里滋生出一种怪怪的.感觉,只觉得:读书真好!那年,我五岁。

  “呜呜,呜呜……”我一个人在自己的小天地里小声的抽泣着,因为看到《人鱼公主》这篇童话,我竟伤心的哭起来了,原因很简单,我认为那么可爱的人鱼公主竟化成大海上的泡沫了,实在是太可怜了,于是便幼稚的哭起来了,心里唯一的感觉只有同情与伤心,竟丝毫读不出人鱼公主扔掉刀子那一瞬间的幸福与她对王子那炽热的爱。但我依然酷爱看书,心中那股“要把书永远读下去”的感觉似乎越来越强烈,越来越坚定了,那年,我七岁。

  “哈哈……”我在放声大笑,因为我最近迷上了《课堂内外》这一系列的作文丛书,尤其是《吹牛大王》这个栏目更是我的最爱,这些文章都很夸张,令人忍俊不禁。我看着看着,天长日久,自己写出的文章竟也带有一点创新的味道了,引得同学们欢笑连连,于是我高兴地笑,因为读书给我带来了开心与自豪。我在心中暗暗发誓:我一定要把书永远的读下去,读一辈子!那年,我十岁。

  而如今,我已经十三岁了,长大了,不再是以前那个幼稚、可笑的小孩子了,而是一名初中生了。尽管这些年来,读的书内容变了,自己的思维变了,但唯一没变的,就是我的看书习惯,陪伴我从小到大的,除了父母,就是那一本本书,就是那一本本传播文化知识的书啊,朋友们!

  书,已经成为我一生中最重要的伙伴,它带给了我欢乐与知识,虽然书不会说话,但是它却能通过一个个美丽精致的文字与我交流!雨果曾说过,书籍是朋友,虽然没有热情,但是非常忠实。”啊,书,我一生的好伙伴,我的心永远与你在一起,我们永远不分开,共同携手走完这美丽的一生!

读书的作文2

  因为我特爱看书,爱看各种各样的书,爸爸、妈妈和同学们都叫我“小书虫”。

  虽然我只是个读小学六年级的小女生,“书龄”却是十年有余了,因为还在妈妈肚中的时候,我便开始了与书相伴的生活。我的胎教,除了轻柔的音乐,便是妈妈讲述的一个个精彩故事。我爱读书,这还得归功于我的爸爸——因为他就是个“书呆子”,家中有许多藏书。我的名字就是爸爸从《诗经》这本古书中“淘”来的。早在妈妈怀孕五、六个月的时候,爸爸便为尚不知性别的我取好了名字——许燕于飞。这出自《燕燕》的头一句:“燕燕于飞,差池其羽”,妈妈的小名叫做燕燕,燕燕于飞代表了一家人的美好愿望,期待未来的我能在诗经古风的吹拂下,展开翅膀,向着快乐幸福的明天飞翔。

  出生后,经常是妈妈喂奶,爸爸在一边念书,我享受着物质、精神的双重滋养。等到识字了,我便开始自己看书。爸爸给我订了许多报刊、买了许多名著,《幼儿画报》里活泼可爱的红袋鼠、调皮捣蛋的跳跳蛙,《大头儿子和小头爸爸》中的快乐父子俩,还有《红楼梦》里多愁善感的林黛玉,他们是我童年最好的小伙伴。

  读书不但丰富了我的'精神生活,也给我带来了实实在在的好处,我爱上了写作,作文水平有了显著提高。在爸爸的鼓励下,我试着给报刊投稿,习作屡屡被《大江晚报》、《南方周末》、《作文大王》等报刊采用。我还多次代表班级参加各种比赛,就在前不久,我还获得了学校高年级作文比赛的一等奖呢。

  在我的读书生活中,发生了许多有意思的事,就说说最近发生的一件吧。那是一个周六的早上,妈妈、爸爸有事出去了,只有我一人在家。洗漱完毕,三口两口吃了早饭,便赶忙捧起了《女生日记》,我急于想知道主人公冉冬阳写给美国朋友林淑媛的信的内容。正看得津津有味,突然,电话铃响了。原来是妈妈打来的,她说她的同事等会儿要来送一份文件,让我在家里好好呆着,别出去乱跑。挂了电话,我很快又沉浸在冉冬阳那多姿多彩的世界中。突然,电话又响了,还是妈妈打来的,她急切地说:“我还以为你不在家呢,同事阿姨在门外敲门,你怎么不开门啊?”我不好意思地笑了:“我读书读得太投入了,没听见。”

  有意思吧!这就是我——一个喜欢“啃”书,沉迷于书海的“小书虫”!

读书的作文3

  书,从古至今。多少文人墨客,才华横溢的人成功的桥梁。也是古往今来,不断被谈论的话题。同样。书,丰富着人类的生活。书就是无限的宝藏。谈到书,一定就会想到“好读书,读好书。读书好”九字!

  这奇异“读好书”意思是要爱读书才能知其中的道理。这样,无论在为人,处事,学习,生活,工作上都会对我们有一定的帮助和启迪。不然怎有得罗曼罗兰的欲与生活在一起永远不会叹息?不然怎有的狄德罗觉得不读书的人生活就会停止?不然怎有的陈寿的一日无数,百事荒废?要知道,我们不仅是为了成绩而读书,而是为了读书而读书,想当年,伟大的毛主席读书是真的是孜孜不倦,无论做任何事手都离不开属何必,边读边记录,记在书上的感悟甚至多于书上原有的字,正是这种好读书的'精神,才成就了一代伟人啊!

  其二,读好书则说明了书有无数种,我们应取其精华,坚决不读违法,对我们无益的书,歌德曾说过;读一本好书就是和许多高尚的人谈话,可见读一本有益的书足矣让我们提高自己的修养,也足矣是我们的学习,生活得以充实。

  这“读书好”证明了读书使人受益匪浅,高尔基不也曾说过:“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吗?所谓问渠那得清如许,为有源头活水来。大概也源于这“读书好”三字吧!不然又怎有得人们的“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的豁达呢?

  胡适说过:“无目的读书是散步而不是学习。”无论是散步还是学习,总有所收获,左宗棠说过:“读未见书,如得良友,读已见书,如逢故人。”无论是良友还是故人,都会有所信息”。冰心也曾说过:“多读书,读好书,然后写出自己的感情,这是写好作文的开始。”无论是抒发情感还是仅仅为了单纯的写出一篇文章,都离不开书。

  每每你埋身于众书籍时,不要忘记了,好读书,读好书和读书好。

读书的作文4

  在清闲午后,在日落黄昏,一杯清茶,翻开手中书卷,看亲情如灯,品人生百味,赏文章美句,寻读书之乐,取书中精华。书中趣味由眼,由心,由神。

  ——题记

  我钟爱夜读。

  尽管因为繁重的学业而受到牵制,但我在家中仍保持这一习惯。当夜风人静的时候,晚风吹拂之际,在自己的房间,在自己的书桌前,或倚在床头,拧开那盏八瓦光的小台灯,温好一杯香浓的牛奶,心便进入一种恬适的意境,白天的紧张和劳累忘却了,生活中的忧虑和焦愁亦消散了。没有打扰,游神于字里行间,不管是刀光剑影,还是风花雪夜,都能让人感受到世界的美妙和人生的多彩。

  在那浊浪排空的.海域中,我理解了老人对海的不屈的斗争;同海伦·凯勒共赏《假如给我三天光明》,感受光明之珍贵;在泰戈尔园丁和飞鸟的温情对白中,感受生命之芳醇;在灯下秦淮河的桨声中,我隐隐辨出父亲那苍老的前影;在寒夜的小桔灯下,我看到了童真,与母爱的无私

  夜读时,若读到会心之处,或抚掌而笑,或临窗而立,看月星之光,听虫鸣之声,更是乐在其中。青春入画,看人生的风景也翩然而至。灯下,聆听成功的绝响,共享人生的快乐,体察失败的心酸,领悟生命的真谛……温馨朦胧的春夜,繁星满天的夏夜,凉爽宜人的秋夜,静谧无声的冬夜,都会赋予夜读无限乐趣不是吗?!夜读,每每夜幕低垂,无论外面是狂风暴雨,亦是北风呼啸,有书的房间永远都是暖融融——一盏孤灯,一杯牛奶,一张书桌,一把靠椅,一个平和的环境再加上一本好书,真是人间难得的幸福,此时的我可以尽情享受着宁静和安详。

  清风之夜,满星之夜,雪飘之夜,都是我夜读的好时间,但我最爱的是明月之夜,清辉满屋或台灯一盏,书页轻翻,心旌微摇,叹梁祝化彩蝶,喜崔张终成眷属,羡东坡把酒临风,幕清照泛舟浩淼

  在读书中,我找到夜读的乐趣,从夜读中我感受到读书的乐趣,其实无论是夜读也好,泛读也罢,最重要的是取读之乐趣,增读之经验,品读之意境。当我们与书中人物的灵魂交流时,也时刻受到了真善美的熏陶。

读书的作文5

  相信许多学渣都和我有一样的想法对到底要怎样去读书?读书的方法有很多,也有许多东西导致读书的不顺畅,所以今天我来教大家怎样去学习,去认知。

  首先我们要知道为什么要读书,读书到底是为了做什么?我认为读书是一个人的出路,一个人如果不读书,就等于在虚度年华,虚度光阴。但读书也不是唯一的一条出路。我还记得我们班主任跟我们说过一句话,读书不是万能的,但是不读书是万万不能的。虽然他们可以创业,但是没有知识也是无能为力的事。所以说我们读书是为了今后蒸蒸日上的生活而努力的。

  想要读好书的话,还有一个条件是必备的。那就是戒掉手机。如果有的同学戒不掉的话,可以来尝试我的办法,第一,你可以把它藏在你看不到的地方眼不见心为快。第二或者将你的手机交给父母,由他们来替你保管,并且看管我们。有这样一个实验,有一个美国的科学家挑选了一百个健康的孩子,将他们分成两组,一组他们玩手机另一组让他们不能玩手机,就这样,他们进行了长达20年的实验。后来他们发现玩到手机的孩子长大后近视的几率非常高,并且只有几个成功的考上了大学。而未玩手机的那一组却有一大半的人考上了大学,这说明手机是影响读书的一大重要因素。

  如何读好书,强调的是两个字自律。自律是体现自我学习氛围的一条重要标准。简单的来举个例子:在我小学的'时候有一个成绩中等的同学,每次都排在班里中间。但不知道怎么了,她到了初中就突飞猛进,有人问他是怎么做到的,他却给了一个很平常的回答我每天晚上都在复习,从没间断过。这就是他的回答,所以说自律也是很重要的。

  但学习少不了上课得认真听讲。如果你在上课不认真听讲,那么你可能会失去老师一些独特的见解与思路,这些东西在课后辅导班里是不可能有的。学习要做到厚积薄发,只要再上课能够专心听讲在课后能够勤于思考,那么在决定一些人生重大事情上你会有更多的选择与退路。读书也不能读死书,需要适当的放松一下,在课外时间我们可以去看看外面的树木。轻松五分钟可以让我们的眼睛放松,保护视力。

  读书有许多方法,关键看你怎么用,以上是我自己的见解,大家可以参考,也可以试着去做一做,只要做到以上几点,那么成绩会有所提升。

读书的作文6

  一位哲人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这话一点也没错,正是因为有了书,我的生活才有了快乐,我才学到更多的知识。古人云“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但我认为“书中自有乐百万”自从拜书为友,我的生活便如此绚丽多彩。

  我喜爱读书,我的卧室里,书房里到处都有书,我的房间像狗窝,乱得不忍直视,但书却整整齐齐,边缘边角没有一点折痕。我读书的口号是“有书为师,为友,乐在其中。”

  阴雨霏霏,打开了记忆之窗,我小时候很淘气,喜欢和邻居家孩子去门口玩水,即使妈妈不让我去,但还是偷偷地玩,一天,妈妈给了我一本绘本,里面有字,有图,还有拼音,里面的画面十分诱人。我兴冲冲地接过绘本,独自一人看了,封面的画另我迫不及待地打开了它。书的一半是字,另一半是画,上面的字很多不认识,于是便用拼音拼,可我的拼音只认识我,我并不认识它。因此,有很多字拼不出来,问妈妈,她总是没空。我不甘心于此,上课时认真听了,被老师说成有“好动症”的我,竟然认真听讲了,真是个奇迹。但是,现在想来,那都是书的魅力。

  因为那本绘本,我爱上了书,没过了多久,那本书我便读完了,那本绘本——《我妈妈》。那本绘本,就是我的'第一位老师。因此,我爱上了看书,爱上了文学,更爱上了写作。

  后来,书在我的生活中亦师亦友,给了我无数快乐。读了《昆虫记》我了解了昆虫那不为人知的秘密世界,读了《格列佛游记》,我得知了格列佛在大人国,小人国和马国的奇妙之旅,读了《老人与海》,我深切地懂得了人不能在挫折面前低头,就算被毁灭,也不能示弱,逃避……

  黄昏已近,夕阳照射在这片小天地中,轻轻合上书,闭目回味着书中栩栩如生的人物形象,脑海中闪现着充满魅力的文字,茶香已经淡淡褪去,萦绕在鼻间的是浓浓墨香。

读书的作文7

  高一话读书步入高中已有半个多学期了,时间真的过的好快,搜索记忆,有关这生活的回忆竟然为0?高一话读书发呆数秒,感叹1分钟,前39秒自我反省,后1秒钟自我安慰唉!不得不承认自己活的很低俗!

  学习对我来说真的心有余而力不足,我发誓真的想把书读好,但是真的力不从心啊!凭心而问,哪个人不想读好书,不想当个好学生做个让父母引以为自豪的孩子,但是不得不扪心自问,有几个做到了?老师常说,没有差学生,只有懒学生,这个你们懂,我们也懂,只是部分人早已把学习抛弃了,但他们还固执地认为是学习不顾恋他们,没能让他们的脑袋变的.灵光,对于这样的学生,我表示理解和同情,因为我感觉自己在不久之后也快要加入他们的队伍,只是现在我绝不会允许自己如此放纵的生活,我还不可以就这样放弃自己,不能让自己的未来没有光明,尽管学习不是单一的出路,但是现在既然我选择了就不能放弃!因为我没有退路了,所以只能勇往直前,尽管现在伤痕累累也绝不退缩!我相信只要自己不放弃,就算结果是失败的,但过程也一定会是收获着成功!

  郁闷的感慨了一番,才发现自己最近经常神经搭错根,如果我把我现在的状况告诉你,你一定会认为我上面所说的坚持,不放弃自己,纯属幻想,因为现在的我过的有够糟,用几句经典的语言概括:“上课昏昏欲睡,下课昏昏沉沉,生活一塌糊涂。”但课余生活是“丰富多彩”的!虽然活动场所除教室外还有寝室、食堂、小店、高级马桶(行政楼2楼厕所),嘿嘿,纵使活的失败也不怕,重点是还算快乐,至少还会微笑……

  人活着是为了享受痛苦珍惜幸福的,现在我正在接受命运的洗礼。幸运女神,如果你觉得我可怜请给我点阳光,对我说:“孩子,下个幸运的人就是你!”嗯,相信我不会放弃,为自己加油!

  加油,加油!努力啊,冲吧……高一话读书

读书的作文8

  说起读书,就要从我五岁开始回忆。

  五岁时,妈妈给我买了十几套薄薄的绘本,每天她都给我讲几本,使我对这图多字少的书产生了极大的兴趣,《7号梦工厂》和《小鸡卡梅拉》是我当时最喜欢的两套书。

  七岁了,我上了小学一年级,就迫不及待把《西游记》和《红楼梦》带回了家。我相当喜欢《西游记》,每天都要看上几回才会去睡觉,而《红楼梦》就不同了,当时的我对女里女气的贾宝玉和过度泼辣的凤姐并不喜爱,我又觉得作者怎么没把书写完就发表了,还能成为四大名著呢?后来,当我长大些再看这本书时才了解到,满纸荒唐言,一把辛酸泪中所包含是家族甚至朝代的兴亡盛衰,封建社会的时代变迁。

  二年级时,我自己偷偷去书城看书,迷上了连环画。我买了几本以后,每天废寝忘食地看。后来我又拿起了《三国演义》和《水浒传》,就把连环画给放在了一边,连我以前最喜欢的《封神榜》也不例外。

  三年级,我对科学科普类的书产生了极大的兴趣,每天看一本《神奇校车》,里面好学的`卡洛斯,聪明的多萝西都使我着迷,当然弗瑞丝老师也格外神奇。之后,我还偷偷带了600元钱把我最喜欢的科幻小说《太空之眼》《机动战士高达》和《星际迷航》这三部买回了家。我看得如痴如醉,以至于连里面的人物奇奥日明野最喜欢吃什么都知道。有一次,我将其中一本带到了奥数课上偷偷地看。上课的内容我一点儿也没听进去,哪怕老师走到我身边看着我,我也没发现呜呜,我的《星际迷航》被老师收走了,它啥时才能重新回到我的身边啊!

  四年级时,我在朋友的影响下喜欢上了哈利波特丛书,常常因为看书不吃饭而被长辈臭骂一通。

  现在我又拿起路遥的《平凡的世界》放不下了,我会为孙少安的砖厂开业而高兴;为田润叶和李向前的婚姻关系而忧愁;为田福军当上副省长而兴高采烈;为田晓霞壮烈牺牲,其未婚夫孙少平的悲伤而痛哭流涕。

  莎士比亚说:书是全世界的营养品。是的,我扑在书上犹如铺在蜜蜂扑在蜂蜜上一样,忘却了烦恼,忘却了忧愁,忘却了自己。全身心融入书中,成了我最大的乐趣。让书成为自己最好的朋友,想去就去的乐园

读书的作文9

  从小到大,我读过很多书。书也随着我的年龄变化而变化。

  在我还不认识字时,妈妈给我读故事。我躺在妈妈的怀里一边听着妈妈的声音,一边看那些有趣的配图。这形成了我对书的第一印象:书一定要有图画。后来一看到书,我往往先看看有没有有趣的插图,再决定我读还是不读。妈妈看到说:“怎么能这样?读书是读文字又不是看图。如果作者看到你这样读书,准被气昏。”再后来长大了,书读多了也就习惯没有图也可以读书了。

  三四年级时,是我最喜爱读书怕时候。《亲爱的汉修先生》留给我的印象最深。它不是以写故事的方式写事,而是以主人公的日记形式。我觉得这好难!一个大人模仿小孩子写日记,不容易!可作者写得那么真实,有悲有时喜,也能从日记中看出这个孩子有长大,心灵在成长。它还告诉写作的密诀,应该多读书,多观察,多听,多想和多写。

  我还读过《兔子坡》。它讲述的.是一群可爱的动物们生活的地方从衰败到兴旺。读完它,我觉得和小动物交往并不难。只要你爱它们,它们也懂得,也会对你好,报答你。有时你对小动物说话,它们不是听不懂,只是不会回答罢了。人与人也一样,只要真心相待,社会上就不会有那么多不和谐的事了。

  第一次读《青鸟》时,真是没读懂我只是觉得好神奇,读完之后有些迷糊,好像我也是小主人公一样刚从仙女世界出来。长大一点再看就明白一些了。青鸟代表着幸福,两个小主人公代表人们寻找幸福,走了一大圈才发现幸福就在身边。许多人只有经历一些事情才能发现幸福,才能成长。我还没有发现,我认为自己还在成长,还需要时间。

  我常常独自读书入了迷,心里就会随着它的情节起伏,悲伤的情节,我会哭泣,有一个美好的结局我会感到欣慰。老师也曾告诉我,一个好作家写到高潮时,自己也会发生感情,可能会大哭,忧愁,兴奋……我很惊讶,没想到作家写书时和我竟有几分相似。

  我认为人能有一个专属于自己的精神世界多么美好,珍贵。书或者说文学能创造这种世界。我也有,但仍不够丰富,所以我需要读更多的书。

  关于读书,我仍在路上。

读书的作文10

  一谈到读书,我的话就多了,说三天三夜也说不完,那我就挑重要的说一说吧!

  记得我三四岁的时候,在姥姥家,大姨教我认26个字,大姨本打算让我会读就行了,不需要看见这样东西就说出这个字。大姨不厌其烦的一遍又一遍的教我,我终于会了,当时姥姥家养了一只柴狗,我看见它就指着“狗”字说:“狗,狗”。

  七八岁的时候,大哥给我买了《安徒生童话》和《一千零一夜》。在《安徒生童话》里,有一个故事,让我难以忘怀,那就是——卖火柴的小女孩。因为她的母亲残暴,在寒冷的节日的晚上,让她出去卖火柴,她冷的缩成一团,不好用火柴取暖,到最后还是点着了三根,前两根点亮的时候,她看到了她的奶奶……到了第二天早晨,当人们发现它时,它已经永远地睡过去了,她的脸上带着微笑,也许是和奶奶走了,去了一个不为人知的`地方。当我读完时,我呸他的死而感到可惜,我为她有一个这样的爸妈而感到惋惜,我为她的无怨无悔而感到敬佩。

  在读四年级时,我也读了很多书,比如:《了不起的狐狸爸爸》《大林和小林》《精灵制造机》……其中最吸引的还是《精灵制造机》了,虽然他们有好像壮语,也没有华丽的外表,但是他却有别的书没有的——想象的无限,这本书的肖像印证了一句话:只有你想不到的,没有你做不到的。它的内容诠释书中的主人的想象,无限的想象。

  我现在正在读四大名著其一——《水浒传》。那本书里着力描写的人物,如林冲武松鲁智深都有极其生动的性格,虽然因为作者要凑成三十六天罡,七十二地煞,勉勉强强凑满了一百零八人的数目,但我觉得比没有人物个性的《荡寇志》要强多了。虽然还没有读完,到我十分喜欢,恨不得让全世界的人都读这本书。

  冰心奶奶曾经说过:读书好,多读书,读好书。读书有很多好处,每天都要多读书,读的书一定要是好书。

读书的作文11

  古今中外,有多少伟人的手中的鲜花,是靠学习,读书得来的!周恩来总理说过:“为中华之崛起而读书”,读书不仅仅是为了国家,更是为了我们自己啊!语言是人与人之间沟通的桥梁,而这又来源于书籍,所以我们又有什么理由不去读书呢?

  相信大家一定知道鲁迅吧,我国大名鼎鼎的文学家!鲁迅先生年少时,在江南水师学堂读书。第一学期他成绩优异,学校奖励了一枚金质奖章。可是他并没有留下来作纪念,而是立即拿到南京鼓楼街头卖掉,换做钱币。然后,鲁迅先生用换来的钱买了几本书,又买了一大串的红辣椒。每当晚上寒冷时,夜读难耐,他便摘下一颗辣椒,放在嘴里嚼着,辣得满头大汗,此后他就用这种办法驱寒坚持读书。由于勤学苦练,鲁迅先生后来终于成为我国著名的文学家。

  不仅如此美国的著名残疾人作家海伦·凯勒也有对读书的执着和热情,最后别有一番成就。

  1894年夏天,海伦出席了美国聋哑人语言教学促进会,并被安排到纽约赫马森聋人学校上学,学习数学、自然、法语、德语。没过几个月,她便可以自如地用德语交谈;不到一年,她便读完了德文作品《威廉·泰尔》。教法语的'教师不懂手语字母,不得不进行口授,尽管这样,海伦还是很快掌握了法语,并把小说《被强迫的医生》读了两遍。海伦从小便自信地说:“有朝一日,我要上大学读书,我要去哈佛大学!”这一天终于来了,哈佛大学拉德克利夫女子学院以特殊方式安排她入学考试。只见她用手在凸起的盲文上熟练地摸来摸去,然后用打字机回答问题。前后9个小时,她的考试各科全部通过,英文、德文都取得了优异的成绩。

  鲁迅和海伦·凯勒都在如此艰难的情况下认真读书、学习,那我们不应该更加的努力才是了?我们现在的生活大都是安逸而舒适的,国家为我们创造了这么好的学习环境。让我们能更加顺利地完成学业。所以我们更应该努力地学习,“为中华之崛起而读书”!

读书的作文12

  我爱读书,从小到大一直是这样。小时候,我读的是爸爸为我买的画册,精美的图画和简单的汉字令我深深地痴迷;长大了,时不时的便去书店逛逛,即便是不买,望着那一排排书架上的书心底也会莫名的多一份安全感。

  是的,书会给我带来安全感,这与人与人之间的安全感是不一样的,就好似置身于安谧的林子,倚在石头上,身边有潺潺的流水,四周有鸟儿在歌唱,还有蓝蓝的天,远离尘世的喧嚣与烦恼。有时会突然放下手中的名著,跑到网上下一部电影,希望以此来节省看书的时间,但总是看到一半,又乖乖的捧回书,细心的阅读。电影虽生动,但短短几个小时的放映,怎能抵过作者苦心撰写的岁月!?还是手捧书的感觉更让人安心,即便是不看,只是捧着也是快乐的啊!

  我爱读书,就如开头说的一样,小时候看画册,大一点看童话,再大一点就是一些名著,其实一直到现在名著也是那样长久不衰。我喜欢过言情小说,尤其是韩流的推动下,更是深陷其中不能自拔,但一段时间后,也就淡了,没意思了,这些生活在和平年代的.“娇子”们的幻想,怎能写出凄苦的女儿情?怎能写出沙场的智勇双斗?怎能写出下层人民的不易?

  没有特别喜欢的书的种类,总觉得它们很神秘,所以我总是怀着一颗虔诚的心,去试着开启那一扇扇大门。有时站在书店里会捧着一本难懂的《易经》津津有味的研读半天,虽然做的多是无用功,那古人的思想总是和今天的科学相矛盾,但就是喜欢读书的感觉。看着一个个由祖先创造的汉字,时不时的还会去想像一下作者当时的心情,这种感觉是无比美妙的。

  不仅爱看书,更是爱书,对书如同对人一样,容不得半点污染。有时看着别人手中的书皱皱巴巴,被搞得不成样子,便生出几分怒气,如此待书的人,真可气!因此,凡有人问我借书,我总是得多多叮嘱,生怕伤了一丝一毫。也许有些过分吧!好在朋友们能谅解我,哈哈!

  站在十六岁的尾巴上谈读书,也许会有些幼稚吧!但爱书之心却是真真切切的。

读书的作文13

  我的确十分喜欢读书。

  自从我读了莫言的《童年读书》,使我便明白了,我们应该多读书,读好书。我个人十分喜欢马克.吐温的《汤姆索亚历险记》。我对这本书,读了两三遍。《汤姆索亚历险记》是马克吐温的代表作。1986年公开发表。我个人酷爱这本书中的主人公——汤姆.索亚。汤姆.索亚是在美国大文豪马克吐温笔下活灵活现,形象逼真。

  自从我读了这本书,便深深地被文章动人的情节所吸引。例如第一章:汤姆.索亚闪亮登场;第二十一章:贝基犯错,汤姆挨罚;还有第二十二章。汤姆勇敢地在法官面前说出了这桩杀人案的真相等等。其实我可以偷偷的告诉你,汤姆还有一个别名叫托马斯.索亚。这是同学们给这个顽皮的小子起的名字。

  我除了喜欢马克吐温的书以外,还喜欢读林海音的《城南旧事》。高尔基的《童年》,还有沈石溪的《狼王梦》。其中,我最喜欢的是高尔基的《童年》。告诉你,这可是我缠着妈妈好几天才买下的。拿到这本包装精美,散发着股股墨香的书,心想,哈哈,《童年》终于让我如愿以偿的得到了,心里十分快活,高兴的嘴里哼着支支欢快的.小曲(什么小曲,写出更具体了),连平常因家种黑狗儿吓跑的鸟儿,竟然也愿意停止在我的小院儿里了。

  晚上吃完晚饭,洗漱完毕,就开始坐在床上,就津津有味地读我的《童年》。高尔基在第一章告诉我们,父亲因祸乱而死亡,母亲悲痛不已,在翻回娘家的路上,刚出生的小弟弟不幸夭折。阿列克姆(高尔基的小名),挨过外祖父的毒打。正当阿列克姆最厌恶外祖父的时候,他竟然来了,给阿列克姆来吃的、小玩意,在百忙中给自己的小外甥讲故事,这是我印象很深的情节,也是最感动的。在当时低层阶级的人中,阿列克姆爱憎分明,嫉恶如仇,好朋友凡卡的死让他悲痛不安。故事章节一环扣一环,步步让人惊心。文中外祖父的吝啬、小气让人厌恶;外祖母的和善、慈祥以及对小孙子的疼爱,让人心中拥有一丝温暖。故事非常复杂。我先讲到这里。

  我爱读书,这就是我童年读书的故事。

读书的作文14

  了解我的人都知道,我最大爱好为两字:读书。我家大书柜里密密麻麻的都是我的书,每本书我看过不下两遍。书,已经完全融入我的生命,成了我生活中必不可少的一部分。

  记得在小学四年级时,我写了一篇名叫《爱读书的我》的作文,当时苗老师拿来当范文念给大家听,从此,许多人知道了我是一个爱书的女孩。其实,我和书的不解之缘很早就开始了,小时候,爸爸妈妈为了哄我早点睡觉,每天晚上就给我读书。所以,小时候的我,血液里流淌着的就是文字。一直到现在,我都认为我的一切,都是拜书所赐。她给了我太多的知识、遐思、感受……

  鸟欲高飞先振翅,人求上进先读书。是的,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让人在这个无边无际的海洋中,踏上寻找梦想的旅途,让生命在无休止的前进中,找到你真正想拥有的东西。我觉得我已经成了书的俘虏,离开了它,我就不会快乐。我曾为入迷的读一本书而忘记了时间,我曾为看完一本书而忘记了地点,我也曾在身临其境中忘了自己。无论我要去哪里,惟一不能忘带的就是书。许多人给我取了个外号,叫“小书虫”。我的确是书虫,“啃”完了一本一本的.书。

  当然,我对书并不是本本都看。我喜欢看让人感动的书,常常在泪流满面中无法自拔。我喜欢感动,因为“感动”这两个字中包含了一份又一份沉甸甸的爱;我热爱感动,因为在无尽的泪水中,我会有一种释然;我独钟感动,因为它不仅是“情”,更是开启人心中温暖的钥匙。我曾买过一本名叫《给女儿的三十九封信》的书。我是女孩,是父母的女儿。我自然让泪水在一封封看似平淡却饱含深情的信中肆无忌惮的留下。妈妈也看过了,也哭了,也被感动了。在逐渐被高科技“淹没”的二十一世纪,信,这种已渐渐被人们遗忘的方式,在新时代的今天,或许更让人感动。

  在上帝特别眷顾下,我认识了书,认识了另一个老师。“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我相信,在书的世界里,你也会有如我一般的体会。

读书的作文15

  我喜欢看书,看书的时间远远超过了规定的半小时。

  有一次,我坐在床上看书,这时已经差不多九点了。在这个时候,按道理我应该已经睡觉了,可是这篇故事太吸引人了,我完全没有了睡意。这篇故事在讲几个学生逃课去离学校很远的郊外打架。不料却地震了,山石源源不断地向他们砸去,而在学校那边也地震了……他们团结一致,历经千辛万苦,终于回到了日思夜想的学校,见到了时时牵挂的亲人……这故事讲的非常扣人心弦,把我的情绪都充分调动了起来,搞得我一会想笑,一会儿又想哭。“别动!放下手中的武器”只见一个粉红色的'身影一下子闪了过来,我抬头一看,原来是妈妈。她穿着粉红色的睡衣,站在门口。我一片茫然,“什么武器啊?”妈妈指着我手上的书问:“这么晚还不睡,你神仙啊!”我只好怏怏地把书放好,躺下睡觉了。“战斗胜利”的妈妈这才满意的离开了。

  躺下后,我的脑子里反反复复地想起书中的情景:“那些孩子们到底怎么样了?接下来会有什么样的事发生呢?难道他们会被石头砸死吗?”我翻来覆去的,怎么都睡不着。突然,我闪过一个念头。于是,我踮起脚尖,轻手轻脚的来到了门口,关上门,拿起刚才看的书回到床上,用“手指灯”照着,把书和手指灯都塞进被子,我也躲进被子里,开始埋头看书。因为用手拿太酸了,所以我用嘴咬着这个轻得像一支铅笔,小得像一块橡皮的手指灯,看起了摊在枕头上的书。

  “呼!”我松了一口气,这篇故事总算看完了。不过,我有点意犹未尽。下一篇故事讲的又是什么呢?我按耐不住,翻开了下一页。当我津津有味的窃读时,“咚!”门开了,原来又是妈妈。我用最快的速度关掉手指灯,顾不得翻身,就把书压在身下,闭上了眼睛。

  我打算如法炮制再一次窃读时,妈妈还是寸步不离的守着我。看来,她这次是要奉陪到底了。“唉!”我在心里叹了一口气,只好打消了窃读的念头,乖乖地睡觉了。

  我觉得窃读既快乐又让人提心吊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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