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成长作文

时间:2023-10-16 14:34:14 成长 我要投稿

我的成长作文

  无论是在学校还是在社会中,大家对作文都不陌生吧,借助作文可以宣泄心中的情感,调节自己的心情。你知道作文怎样才能写的好吗?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我的成长作文7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我的成长作文

我的成长作文 篇1

  “不许剩饭!”从小时候起,父亲常常对我说这么一句话。回忆我短暂的十四年人生,幼年时,这一句话便揽去了大半回忆。以至于说起家风,我想便是它了吧。

  我家除我父母这一代往上数,俱是地地道道的农民,以至于现今,老家依旧存着那么几亩田地。父母亲年幼时亦曾在田中耕作过,许是这幼年田间生活养成了他们对粮食格外珍重的情怀,让父亲对此,总是格外严格的要求我——吃饭是绝不可剩饭的,舀饭时,吃多少便盛多少。

  对于这么个碍事的规矩,我是不屑一顾的,以至于为此吃过一个教训。

  那是在爷爷的寿宴上,宴席上好吃的美食一个接着一个呈上,琳琅满目,让我应接不暇。那美味珍馐散发出有人的喷香,好似化作实质变作钩子,直把我肚里的馋虫勾了出来。看着这丰盛的菜肴,我胃口大开,盛了满满一碗米饭搁在桌上。寡淡无味的白米和色香俱全的菜肴相比,我自然是选择了后者。一通狼吞虎咽后,我撑着肚子靠在椅子上。再看看碗中已经凉了的米饭,这还一口未动,我心中的一紧,下意识的看向了父亲。只见他也正瞧着我,对上他漆黑的瞳仁,他眼神中的目光是那么的不悦,那么的严肃,他的眼神似是一柄柄利剑直插在我的心上。我感觉自己狼狈极了。如你所想,回家后父亲非常严肃的批评了我——这是之前从未有过的。屈于他的胃炎,我保证不再出现这样的情况,亦会将这‘良好’的家风贯彻到底。

  经过这次教训之后,我确是不再出现这样的“错误”,但是在心底,我对这个规矩不可谓不深恶痛绝,但这个想法却在那个细雨绵绵的季节发生了翻天覆地的改变。

  那天正值假日,父亲带着一家人会去陪爷爷。爷爷是个极尽简朴的人,村子里城镇有些远,镇上的.物价也格外昂贵,于他而言,去镇上买菜实在是太过奢侈了。因此,就着前院的田地,爷爷种起了稻子和蔬菜。每次知道我们回来,爷爷总是早早的从地里挖出新鲜的菜为我们作添食,但那天是我第一次见爷爷收稻子。

  天明明是晴空,却下起了豆点大的雨点,敲得屋檐上的瓦砖咚咚作响,好像在弹奏一曲雨日鸣奏。爷爷弓着腰,拿着一把已经生出了铁锈的镰刀,用那最原始的方法一点点的割开麦梗,他的动作是那么的娴熟,但因为年纪大显得有些迟钝。雨却像是刻意为难人似得,下得更起劲了。我对爷爷叫唤,让他别收了,回家吧。隔着浴帘,我看不清爷爷的面庞,但爷爷那沙哑的,甚至有些粗瘪的声音却一字不落地传入我的耳中。他扯着嗓子,高声说:“不行啊,稻子可娇贵着呢,今儿被雨打了,不收就没用了。放在以前,估摸着一家人一年的口粮就要没了大半啰!”

  晚上,吃着那似是与往常没什么区别的白米,我只觉得它比满桌的珍馐都来的美味。望着坐在上首,爷爷瘦削的身躯,我不由想起了自己原先的念头,米饭的热气扑在了脸上,不知是被这气烫的还是怎样,我的脸兀自的红了。

  白驹过隙,父亲依旧如幼时般时常对我念叨这句话。不同当年,长大后的我听得格外认真。如那秋雨下,爷爷说的一般。现在生活水平不断的提高,生活条件变好了,但是有些东西却是不能变的。古有李绅一句‘锄禾日当午,汗滴禾下土’,成为我中华民族几千年恒古不变的美德,但跨越多年,这份美德却逐渐离我远去。民以食为天,粮食是我们的根本,我们需于它珍之,重之,否则本末倒置,不可取也。

  我想,这便是我们家的家风,我会一直遵循它,并将它一代代的传承,它将一直铭记与我的心中,如幼时父亲家中的严肃批评,雨日下爷爷收作的身影,都将成为我记忆力抹不掉的风景。

  它将一直伴我成长。

我的成长作文 篇2

  我很喜爱留长发,因为它可以变换不同的造型:披肩,马尾,盘发,麻花辫……可是,一直以来,我都不会自己洗头,因为我害怕辣辣的洗发水流进眼睛,所以,我每次都去理发店洗头。

  今年暑假,妈妈严肃地对我说:“你已经长大了,应该学会自理了,特别是个人卫生工作,否则以后怎么去参加学校的夏令营啊?"可是,我怕眼睛进水,会疼”我犹豫着,“你游泳这么好,难道还怕谁水吗?”妈妈鼓励我说:“你肯定行的,试试吧……”我很不情愿,但还是答应了。走入淋浴房,调好水温,先淋湿了头发,妈妈递给我从日本带回来的有浓浓的橙子味道的洗发水,我把它挤出些,放在手心上,和了点水,轻柔地涂在头发上,然后用手指打圈抹开,顿时,橙子的香味立即充盈了整个卫生间,真好闻。我按照妈妈的'指令,前,后,左,右不停地抓着头皮,泡泡好多啊,我轻轻地按摩着,手指在白色的泡沫间来回穿梭着,我还故意用手指打出节奏,“篷檫檫,蓬檫檫”妈妈在一旁哈哈大笑,好舒服啊,冲水了,哇,眼睛进水了,有点刺痛的感觉“哎哟”我正要发作,一块海绵扑塞到了我的手里,我迅速用它把脸上的洗发水吸干,然后拿下水龙头,对着眼睛一阵狂冲,好了,能睁开眼睛了,我破涕为笑。“继续”妈妈叫道,我连忙重复着刚才的动作,终于,我的头发冲干净了,我用橡皮筋松松地一扎,开始洗身体了…。.终于,我洗好了澡,妈妈又递过来一块干发巾,我学着妈妈的样子,将干发巾包在头上,然后向一边拧紧,再往后用扣子一扣,好了,大功告成,我心里甭提有多高兴了。

  通过这件小事,我深深体会到,凡事都有第一次,你如果不去尝试,就永远不会成功。现在,我不仅学会了洗头,还每天在洗澡的时候把自己的内衣洗掉,并尝试着帮妈妈做点力所能及的家务。自理,自立使我变得更自信。

我的成长作文 篇3

  众所周知,家庭是世界的细胞,家庭成员之间的交往就会形成一定的“家风”,一个家庭风气的好坏决定了孩子能否健康的成长。

  每天清晨上学时,妈妈都嘱咐我要和同学们友好相处,不要老打小报告,见到师长要主动问好,不可以和同学打架,在校园内看见垃圾一定要放入垃圾桶……

  平时,爸爸告诉我要孝顺长辈,我们要对爷爷、奶奶、外公、外婆特别关心。就拿爸爸说吧,奶奶长年身体不好,爷爷不在家时爸爸总会从百忙之中抽出时间去看奶奶,不辞劳苦。所做的一切,我都一一看在眼里,记在心头。百善孝为先,在爸爸的影响下,我也学习善待家人,在社会中,对别的年老长辈也格外地尊重。

  家人的`工作十分辛苦,爸妈十分认真,经常加班、开会,却没半点怨言,总能积极投入进去,直至深夜。当然他们的行动也激励着我学习上进,认真踏实,争做一个品质优良的小学生。

  我为在这样的家庭中成长而感到无比地自豪。我一定要把良好的家风传承下去,让社会变得更加和谐。

我的成长作文 篇4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知识是通往成功的要诀。一个人的度量是一种精神的力量,是一股强大的文明力量。书都读得来的人,还怕有什么做不来的。

  星期一下午第一节是校课,聂老师让我们阅读《名人传记》。其中我读了一篇文章,名叫张钰哲。提起张钰哲这个名字,大家可能并不陌生。他曾编写过中国天文学会的《宇宙》杂志,《天文学论丛》等图书。

  在太阳系的火星与木星之间,有着成千上万颗小行星,其中第1125号小行星名叫“中华”,那是当时只有26岁的中国青年张钰哲发现的`,他怀着一颗挚诚的爱国之心,把这颗小行星命名为“中华”。

  1941年在天文学上是一个重要的年份,因为在这一年的9月21日,将在我国发生一次罕见的日全食天文现象,这一正是对太阳进行观测研究的绝好机会。张钰哲意识到这一空白应自己去填补,所以他到昆明之后,第一件是就是筹备1941年9月21日日全食观测。

  在中国老一辈的天文学家中,张钰哲是最勤于观测的一个,他在天文望远镜和计算机旁过了无数个日日夜夜,对祖国的天文事业倾注了无限心血。

  1986年张钰哲本来要求去澳大利亚观测哈雷彗星,以了却他想看看南半球星空的夙愿,然而毕竟他年事已高,因而未能前往,就是在这一年的夏天7月21日,张钰哲竟随哈雷彗星远去,离开了人间,李戡了他为之贡献一生的天文事业。

  我觉得张钰哲是一个做事坚持不懈的人,不怕苦,不怕累。我们应该去学习他的精神,做一个热爱祖国的人。

  走进知识的殿堂,无疑是走进了一间五彩缤纷、琳琅满目的展览厅,踏进了一座异彩夺目、奇丽无比的聚宝库。来到姹紫嫣红、风光绮旎的百花园,从中你可以欣赏到一件件璀璨枕异,价值连城的瑰宝,可以吮吸到人类用智慧酿造出来的蜜汁,领受到传统文化的博大精深,还可以激发你探索世界,探索未来的勇气和决心。

我的成长作文 篇5

  书可以陶冶性灵,丰富精神生活,开拓人们的视野。我一直是个爱读书的人,常常在书的海洋中乘着求知之舟遨游;在书的草原上驾着探索之马驰骋。自幼开始,书便已经是我忠实的伴侣和亲密的好友了。

  从上了小学后,《青少年文学》和《红领巾》这两本书便成为我十分热衷的书籍。可能每个男孩子都有统帅千军万马或斩妖除魔的梦想,而女孩子只是用心去做好每一件事,我也不例外。每一次老师让我们写作文时,我总是会对和这篇题材差不多的作文研究研究再写,有了这两位“小老师”的帮助,所以我的作文水平也不赖。现在,我却对一套《世界未解之谜》感兴趣,并且已经交为了好朋友,它告诉了我许多我一直想不通的谜,告诉了我根本想不到那里去的'谜,它让我受益匪浅。

  好书象风风人夏雨雨人一般使人澄清思想,它的价值就在于每个人都爱读,而一个会读书的人就就座应该做到对待每本书就像好朋友一样对待,即使忠言逆耳。

  好书伴我成长,在我的生命中,好书就像亲人,好书就像挚友,好书就像良师,塑造我性格,扬善弃恶;指引我方向,明辨是非,正是这一切,助我登上新的高峰!

我的成长作文 篇6

  实验小学是我的学校,它不但有很多的荣誉,还是省绿化合格的校园。

  座落在县城交通便利的东大街上,临街一排高大气派的逸夫楼就是我校的大门。教学楼科技楼南北映衬,中间活动区域因地制宜的设置了篮球场,跑道等。四周绿树球绕,四季常青。加上错落有致的鲜花,我的`校园真是美极了!

  清晨,顽皮的露珠儿在绿叶上荡千秋,微风吹来,清香扑鼻。小叶儿趁机交头接耳的说着悄悄话……不过,很快就和另一股声音热闹在一起……

  孩子们三五成群,叽叽喳喳,背着书包欢快地蹦进了校园,操场上有奔跑的,游戏的,唱歌的,跳舞的……树公公的眼里,看到更多的是那些在打扫卫生,浇水,清理它们脏衣服的同学们。你看,它正对他们点头微笑呢!

  很快随着上课铃声,它们和同学们一起时而摇头晃脑,时而一动不动认真的听老师讲课文。

  等到放学了,那一双双小手,挥舞着和同学样再见呢!

  我美丽的校园,我喜爱的绿叶,在园丁老师的陪养下,我们一起成长,快快长大吧。

我的成长作文 篇7

  谁的双手,牵我成长

  那是谁家的小孩

  在不是远方的远方

  夜夜夜夜,思念爹娘

  ——题记

  其实,我很早就想写篇关于父母的文章了,却迟迟没有动笔,只是怕我过于稚嫩的文字会亵渎那超脱了文字的神圣,或者说等到自己成熟到足以驾驭那沉埋于文字里的厚重。然而,当自己以为已经深谙其滋味时,却发现底下依然是碧水千丈,或许,我永远不可能拥有那样的机会。

  我家在一座小县城,父母每月千把块的工资,虽说算不上富足,日子倒也过得下去。打小,我对父亲的印象就不是特别鲜明,尤其是懂事前。只是依稀记得那个每天准时出现在幼儿园门口的男人,那个会做许许多多好吃的菜的“厨师”,那个会在我捣蛋时狠狠揍我的“恶魔”,这就是我的父亲,除此以外,好像没有什么了。

  父亲就是忙。作为单位的骨干,对上要认真履行各项指令,对下要安排下属,检查工作。而身为一家之主,又自然要对外应酬,对内养家糊口。其实,我心中对父亲是有些不满的,感觉上与他在一起的时间不足与母亲的十分之一,有些空荡荡的。那时我的看法也不完全正确,个中滋味等长大了方能体会,这是后话。

  父亲忙是忙,但他的厨艺着实没话说。说不上山珍海味,但普普通通的食材却能在他锅碗瓢盆的碰撞中磨擦出难言的味觉。早上从床上爬起来,我睡眼惺松地坐在饭桌前,神经慢慢被粥香唤醒,父亲每天再忙,总不忘做好早餐——一碗再平常不过的米粥,一颗香嫩的卤蛋。粥要用文火慢熬至水分刚好,卤蛋要在浓香的卤中浸上半夜入味。我一直觉得父亲做菜就像制作一件工艺品,渗透了他的灵魂。不过,长年吃父亲的菜让我养成了苛刻的口味,也让我时常就会想起家的味道儿。

  上周周末,父亲从深圳出差回来路过十堰,中午在姑姑家吃饭,我就满心欢喜地赶了回去,想多留会儿父亲,哪知早已人去楼空。唉,又是这样。虽然我已经猜了个大概,但希望还有有的,就拨通了父亲的电话:

  “哦,儿子啊,局里还有事儿,我就没留。给你买了些东西在姑姑家,别忘了吃啊”我一进门早看见桌上琳琅满目的零食了,不由一阵苦笑。“是不是又没钱了啊?没钱就先找姑姑借点儿。好好学习”

  大人就是这样奇怪,当孩子伸出手想给他一点儿安慰时,他却觉得你在问他要糖。不过我原谅他。为他给我做了这么多年的饭,为他背后一直默默地忙碌,为他总是那个拿照相机的人,为他沉默的爱与厚重的心,为他掩藏这一切直至令我无法察觉

  为他,我的父亲,一个沉默着老去的男人!

  再说我的母亲。我不得不承认,母亲是个了不起的女人。不论治家、教子还是为人处世,总是让我佩服。父亲说,母亲年轻时是很漂亮的,或许我多见母亲家中那褪尽铅华的素颜,难以察觉她曾经的风华绝代。我想,其实再风情万种的女子在自己家人、孩子面前,总会恢复最真实朴素的样子。

  我小时候总是黏在母亲身边,自然受母亲影响最多。母亲为人随和,有礼节,我也受到潜移默化,总引得旁人“懂礼貌”“听话”之类的赞誉,当我有些自豪地抬头看母亲时,她总是一脸风轻云淡。她说,懂礼貌是做人最起码的品质,不懂是丢人的事,懂了是正常的事。母亲总是用这样的方式把做人的原则深深印入我的脑海,让我习以为常,让我像吃饭睡觉一样时时践行。如此看来,感激什么的似乎有些浅薄了。

  我的热爱文学之路也是母亲开启的。最初的一本少年版《史记》就让我不可遏止地爱上了文学。每次写完作文,我总会给母亲看,因为母亲可以教我如何让自己的文字更加圆润,更加成熟,更有力量。母亲在这方面对我是毫不留情的',该修改的修改,该重写的重写。我也曾经因此一直奋战到深夜,也曾不止一次地抱怨过母亲,但每当看见母亲房间里那盏一直伴我入夜的灯,心头的怒气便又顷刻烟消云散。

  终于有一天,母亲不再为我修改作文,她说,我应该形成自己的风格。然而,那一张张锐利的作文纸却在母亲的眼角刻下了深邃的痕迹,在她的手心划出千丝万缕的刻印。如瓷的情感,深入骨髓的爱恋,如紧握的双手不再轻言。我在心中立誓,从此不再给母亲看我的作文,直到我的笔下之言能够变成磅礴的史诗,能够真真切切地勾勒出母亲那曾经最美的笑靥

  天尤寒,水尤寒。楼外楼,山外山。只是那楼山之外的人啊,却再也回不到这个烟雨尘世。曾经的年轻早已消逝于时光的流里,换来十六年的沧桑雨雪和几缕依稀的青丝。

  雁字回首,早过忘川。如果真能忘了该多好,忘了溜走的时间,把年轻的父母永远留在那最动人的一刻,凝固住他们曾饱满的面庞。

  我留不住时间。我看见了它催老了父母,催大了自己,催熟了青果,催落了枯叶。时间,其实是最残忍的东西。

  我别无选择,难以启齿的温柔,深埋入骨的眷恋,不是我不愿,而是我不敢,我害怕我所做的一切终究会显得苍白,终究及不上父母那逝去的年华。因为我知道——

  他们的一切早已渗透到我生活的每一个角落,滋润在我的生命间。

  谨以此文献给我最爱的父亲、母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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