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桌的作文

时间:2024-01-21 17:45:01 同桌 我要投稿

同桌的作文(优)

  在日复一日的学习、工作或生活中,大家一定都接触过作文吧,借助作文人们可以反映客观事物、表达思想感情、传递知识信息。如何写一篇有思想、有文采的作文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同桌的作文7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同桌的作文(优)

同桌的作文 篇1

  接受了我在新学校的第一个朋友——我的同桌韩舒。

  我没有想到她那样一个外表文静、秀气的女孩,薄薄的嘴唇却愣是能说会道,加上我也爱吹牛,我俩就在教室里海阔天空地吹了开来。她谈她的学校、老师、同学,谈将来,眼中忽闪忽闪着一丝光芒,黑黑的短发在空中飘啊飘的,整个人给我一种激昂的感觉,带动着我也不禁兴奋起来。那时候我就发觉她是一个外柔内刚、活泼开朗的女孩。

  而那以后,她不时地带给我出乎意料的感觉,这感觉夹在日后的朝夕相处中,使我愈发地感到她的可爱。

  我们侮一个人都能从朋友那儿吸收到一些自己缺少的好东西。韩舒是一个非常认真细致的人,看对待一切都小心仔细的神情,每每使我羡慕和佩服。我有一个坏毛病,就是对待事情不够细致,这已是我成长中的烦恼了,因为,它常常带给我无穷的麻烦。是韩舒一眼就看到了这个坏毛病,用她那薄薄的'嘴唇对我进行了一番开导,使我的认识发生了根本的改变,伴着她对我的潜移默化的影响,我也逐渐细心了。

  韩舒外表给人一种十足的林黛玉型的弱不禁风的感觉,没想到她干起活来,参加起体育比赛来,却是那么干劲十足。每逢星期二大扫除,那么一大块黑板,就看到她从黑板这边窜到那边,拿着抹布在黑板上做出一条一条的“抛物线”,不一会儿,如镜般的黑板就映出了她的笑脸。学校的运动会报名工作由我负责,压根没想到她会报名,更没料到她一本正经地用手指着报名表上的“跳高”两字,嘴里哼哼着:“就这个!就这个!”那一甩手,一瞪眼,一皱眉的样子使我感到一种跃跃欲试的劲头。晦,瘦弱的身体内还蕴藏着巨大的能量呢!没法子,上吧!凭她那股劲头,铁柞也能磨成绣花针呢!

  韩舒也是一个很讲原则的人。每个星期六的早读练字时间已逐渐成为许多同学的抄课本时间了。而韩舒不管周围的形势如何发展变化,依旧一笔一画地照着字帖临摹,沉浸在对字体的揣摩中,仿佛进人了另一个世界。几个星期下来,原来大小不一、毫无个性更无气派的字,早已变成了另一副模样,看她捧着被我表扬的本子嘻嘻笑开的模样,只觉得她是一朵独一无二的发出淡淡清香的花,非同一般。

  日子长了,我对她的了解越来越深,总觉得有一句话正适合她——“人不因为关丽而可爱,却因为可爱而美丽”。她在我心目中日臻完美,她的内心深处有一种实实在在的美,只有走近她的人,才能感到那股温暖的魅力。那是一种发自内心的对世界和宇宙万物的热爱之情。

  以后,我还会和她继续相处,时间会让她表现出更多的优点,我也会和她继续互相帮助,互相影响,直到我们成为“旧”同桌。

同桌的作文 篇2

  她,经常被老师夸赞,但她从来不骄傲;她,是一个大眼睛女孩,像一个小公主;她,身体不是很好,但是她乐观向上。

  她,就是我的好朋友常思宁! 思宁在我们的眼里,是一个阳光女孩,我们亲切地叫她宁宁;她有乌黑的头发,白嫩的皮肤,雪亮的眼睛,粉红的嘴唇,高高的鼻梁,长长的睫毛,是我们班最漂亮的女生;她爱说爱笑,乐于奉献,是老师的得力帮手,当了几年的班长,把班级管理得井井有条&& 可能是因为她这几年来对班集体的工作太操心,本来就有鼻窦炎的她,病情更加严重了今年快开学时竟然住进了医院,老师才忍痛不让思宁当班长,不想让她再劳苦了。 我们本以为思宁当不成班长会不开心,但是她的表现却让我们大吃一惊她不但没有愁眉苦脸,居然每天都乐呵呵的,与同学们相处的`更融洽了。 但是在我们的心中,思宁永远是我们班的班长,同学们依然对她产生敬意,有时还情不自禁地叫她班长。

  以前的书然很严厉,我们都听她的指挥;现在的书然很勇敢,我们还对她怀着敬佩之情!宁宁,祝你身体健康,你永远是我们的班长!

同桌的作文 篇3

  我的同桌,是一个幽默到极点,活泼到极点的人。坐在他周围的人,一天会被他都笑无数次,每一次笑,都是笑到肚子疼为止。知道是哪位“幽默大师”了吧!他就是金益涵!

  金益涵有一张近似的瓜子脸,眉毛淡了一点,眼睛小了一点,头发乱了一点。总的来说,长得还好吧!就是那一撮刘海怪了些。

  该来说说他的.成绩了,大概在班上排个25左右。属于中中级别。语文方面学地有些马虎,作业上的红圈圈比较多。要么少个字,要么是看错题,要么是写反字。唉!有时真的很为他着急!数学和英语也就是上课不太认真,老是做错。如果认一丁点儿真,就会少错许多!

  我的同桌金益涵有时真的很让人恼火,比如:上课时走神了,有作业不会,就凶巴巴地问我:“这个填什么?”,如果我说:“不知道。”那么,我们就又要吵架了。如果我把答案告诉了他,那么,将会有更多的问题来问我!

  不过,每个人都有长处,金益涵就有,他最拿手的还是画漫画,什么海绵宝宝,阿衰,都在他笔下诞生。当然不是自创的,而是模仿的,但是,却像真的一样,令人佩服!

  金益涵有时会问一些莫名其妙的搞笑问题,使我们几个人笑而不止,像得了“疯笑病”一样。而且,这往往是在上课的时候,就连老师,也会被他逗得哈哈大笑。我们全班都不觉得他故意打乱课堂秩序,只认为他太天真了,太幽默了!

  这个好玩,有趣的同桌虽然成绩差了一点点,但是,他每天做的事都问心无愧,还算得上是一个品德好的学生。可惜,他貌似没有发现这一优点,如果发现了,那他一定会努力把成绩也提上去,最后变成一个三好学生,

  这个天真的同桌,将伴随我走过小学,走过童年!

同桌的作文 篇4

  我的同桌王小军是五年级转到我们班的,我见到他的第一印象就是黑,人长得黑,头发黑,嘴巴黑……反正他从头到脚都是黑的。

  他在我们班很不起眼,因为我们班大多数的同学都很白,而他却长得那么黑。

  可是,有一次我却看到了他不同的一面。当时,学校已经放学了,王小军就走在我的前面,我看他走进一间小商店里,买了一些面包。心想:果然他是一个贪吃的孩子。于是我就一直跟着他,后来才发现,原来他买面包不是为了给自己吃,而是去给一些流浪的小猫和小狗吃。我看到这一幕,我的心瞬间被他打动了。后来,他在回家的路上遇到了一个穿着衣衫褴褛,浑身很脏的乞丐,他又把自己书包里的矿泉水、面包给了乞丐,走时还放了十元钱在乞丐的破帽子里。我的心又一次被打动了。

  到了第二天早晨,我去上学时,又和我的.几个同学讲了这件事情,他们也都被深深地打动了。我和同学们一直在等王小军同学过来,终于王小军同学来了,我马上走到他的身旁,跟他讲了我昨天跟踪他的事。最后王小军同学不但没有生气,反而还和我成为了最好的朋友。

  之前那个长得很黑的王小军,现在在我的心里一下子变得白了起来,因为我被他乐于助人的崇高品质给打动了。

同桌的作文 篇5

  星期三,我刚走进教室,坐到自己的座位上,就有同学告诉我:“彭希萍,昨天换座位了。你坐里面,同桌是金万祥。”

  这个消息对我来说,犹如晴天霹雳。为什么要换同桌呢、我和我以前的那个同桌相处得很好。怎么突然就换同桌了呢?而且还趁我请假的时候换。可恶!

  同学们陆陆续续走进教室。我发现,也有很多人并没有换同桌。我坐在座位上生气。这个黄老师,那么多人都没换同桌,偏偏就把我的同桌换了。而且,还是那个臭名昭著的金万祥。

  同桌还没有来,我一个人坐在座位上。简直是强迫自己读课文,并在心里想:等金万祥来了,我就不理他,自己读自己的,不理会他。

  没过多久,金万祥就来了。我也没理会他,自个儿读书。既然我不搭理他,他自然也不会和我说些什么。

  到了吃早饭的时间,我本想从他椅子后面穿过去,可是他却从椅子上站起来让我出去。我用诧异的眼光看着他。本以为他会稳如泰山地坐在椅子上不让我过去。可没想到,他居然会这样彬彬有礼。金万祥也用诧异的'目光看着我,那意思是:你不出去吃早饭?

  有一次科学课,老师要求同学们做一个小台灯。我在材料里找到了四个红宝石一样的东西。我思来想去都不知道那是什么。一问金万祥,他看了看示意图,一下子就懂了。“这是粘在最底下的东西,可以使小台灯稳定在一个地方。”我听了,心里很纳闷,怎么连我都没看出来。

  我本以为金万祥只会调皮捣蛋,现在来看,他竟然是这样有礼貌、聪明,和我之前的看法截然不同。现在,我对这个新同桌也越来越满意了。希望我们能一起进步。

  换了新同桌,我的新生活开始了。

同桌的作文 篇6

  千禧年零点钟声敲响的时候,冯莎莎觉得周围每个人都异常兴奋。有人忙着告别旧时光,有人忙着奔赴锦绣前程。而她,却在忙着忧伤。

  这一年,冯莎莎带着让人羞愧的成绩升入初中。好在长大,有时候是一夜之间的事情。跨过千禧年,冯莎莎像一头从睡梦中醒来的狮子。她开始摈弃往日里的懒惰,关注起读书这件事。

  听课,记笔记,冯莎莎憋着一股劲,她给自己定了三年目标。一个学期下来,她在班级的排名和她的身高一样,蹭蹭地往上涨,最后基本稳定在班级的`前五名。

  13岁的冯莎莎,生得本就好看,如今更是出落得亭亭玉立。走在校园里,经常有高年级的学长在身后吹起口哨。

  天知道班主任怎么会让姜小松成为她的同桌,这个身高不到一米六的小男生,是这个班雷打不动的第一名,总是一副骄傲自大的样子。他的课桌里有各种新鲜玩意,随身听、磁带、小说,冯莎莎看得很眼馋。

  有时候数学老师讲着讲着,突然点名说姜小松,这道题你会了吗?姜小松放下手里的小人书,毕恭毕敬地站起来,很淡定地说:"老师,关于这道题我有三种解法,请问您想听简单的还是复杂的?"

  真不知道小鼻子小眼睛的姜小松,脑袋瓜里整天都在想些什么。冯莎莎经常为一道数学题绞尽脑汁仍不得法,姜小松实在看不下了,就会说:"我们做个交易吧,你帮我抄歌词,我帮你补课。"

  冯莎莎觉得姜小松的眼睛一定是长在头顶上了,那副自命不凡的样子真是欠揍啊!可为了保持前五名,冯莎莎豁出去了。姜小松让她抄的第一首歌是20xx年梁静茹新专辑里的《勇气》。偶尔心情好的时候,他还会很大方地把随身听借给冯莎莎。冯莎莎的青春,仿佛因为有了梁静茹而不觉得孤单。

同桌的作文 篇7

  我的新同桌也是我的老朋友。

  袁梦是她的大名,梦小袁便是我给她起的绰号。黝黑的皮肤和矮小的个子是她最好记的体貌特征。我和她坐在一起形成了鲜明的对比。虽说我的个子比他高出一大截,但她的成绩却比我好,这也是她成为我的同桌的`原因。我和她相识四年,她是我在小学时代的好朋友之一,也是我在小学时代的竞争对手之一。原以为小学毕业后就会分开,但没想到后来竟然上了同一所中学,还分到了同一个班,又成了同桌。

  上课的时候,应为我看不见白班上的字,她就把白班上的题目报给我。有一次,数学老师在白板上出了十二道题目让我们做,并且让我们在二十分钟内做好。她就利用她做题目的时间给我报题。后来她发现有一个题目报错了,以至于结果也错了。下课后,她就一个劲的给我道歉,说应为她的粗心大意害我白白丢了十分。其实,这件事我压根没怪她,反而很感谢她,如果没有她给我报题目,我又怎么会算出其余题目的正确答案呢?

  有时候,我的修正带忘记带了,还没等我开口向她借的时候,她就已经修正带递道我的手中了。她对我如此,对别人也是一样,无论在学习中还是在生活中总是热心的去帮助别人。

  这就是我的新同桌!这就是我的老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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