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书作文

时间:2024-12-30 18:38:15 读书 我要投稿

读书作文10篇【热门】

  在平平淡淡的日常中,大家都经常看到作文的身影吧,作文一定要做到主题集中,围绕同一主题作深入阐述,切忌东拉西扯,主题涣散甚至无主题。相信很多朋友都对写作文感到非常苦恼吧,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读书作文10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读书作文10篇【热门】

读书作文 篇1

  我们班级有个女孩,她可是个地地道道的读书迷,人称“书虫”。现在就来看看她的“光荣事迹”:

  “叮铃铃”下课铃响了。别人下课都是喝水、小便、做游戏、聊天,可我们的“书虫”同志呢,一下课就奔向图书角,不一会儿,如获至宝地回到座位上,我一看,她居然变戏法似地抽出一本“掠夺”来的《蓝色的兔耳朵草》,迫不及待地读起来。

  这位女同志真是个名副其实的“书虫”,一钻进书里,就如同在童话世界里畅游。我叫了她好几遍,她应都不应,仿佛一尊石像,看来她像孙悟空一样会分身术,真身子早钻进书里去了。

  上课铃响了,同学们快速回到座位上,只有“书虫”还沉迷在书中,我不停地叫她,这位同志竟纹丝不动,老班女士雄赳赳地大驾光临,她也没有听见,完了,这下她可惨了,一阵讽刺般的大笑声传来,噢,MY GOD。老班女士叫了她好几遍,像一只山鹰般站在她面前,眼里射出严厉的目光,她就像一只柔弱的'小鸡……, 这位同志总算清醒过来了,忙吐了吐舌头,快速溜到图书角,把书放好,老班女士这才饶了她,不然她可逃不过一顿“棍子烧肉”。

  这个有着油黑的短发,水灵的眼睛,白里透红的脸蛋的小可爱(实际是个小书虫),想必你已经知道是谁了吧?哈哈,她就是我的朋友——ZYH!

读书作文 篇2

  多少次幻想,若时光倒流,若重新来过,我一定好好学习,多读书,考上自己梦寐以求的大学,让今生不留遗憾!可惜,这只能是幻想!不是梦想,因为,梦会有实现的一天,可大学梦在我的人生旅途中再不会实现!

  青春岁月,行如流水,浑浑噩噩虚度了几十年!

  四年前,家里买了电脑,也就是从那时起,网络改变了我的生活,改变了我。

  上网不为玩游戏,不为聊天交友,而是注册博客,拥有了属于自己的心灵空间。曾经想:虚度时光,将来老了,蓦然回首,给自己给后代能留下了什么?没有,除了日渐长大的儿子,还有写满沧桑的脸庞,什么都没有。真是可悲,可叹!

  渐渐地,博客成了我的知己,每天随意敲打着,用纤纤墨痕勾勒出的横撇竖捺,梳理着一天的思绪,心不寂寞。

  文字是我网络中的挚友,不可少的一部分,可是,在每天的书写中,感觉到想象空间的狭隘,词句的困乏,由此感受到书到用时方恨少,事非经过不知难!我要读书,要丰富内心世界的色彩,要让自己的文字与心灵有润味有内涵,做为女人,更应如此!

  读的第一本书是安意如的《人生若只如初见》,作者用她自身的独特,清丽、感性的笔调不卑不亢地描绘出一幕幕古典诗词背后唯美、动人的历史爱情故事。古韵中有新风,新风中有古韵,几分亲和,几分顽皮,几分魅力,几分辛辣,字字句句,段段行行,让我痴迷在每一个诗人、词人的爱恨情伤的故事中。

  曾教儿子背诵《长恨歌》,说实话,在没读这本书之前不知“宛转蛾眉马前死”“君王掩面救不得”的凄惨景象,只知道李隆基沉溺了,“三千宠爱在一身”“从此君王不早朝”,所谓的红颜祸水,往往是无辜的!

  背诵陆游的《钗头凤》,却不曾背过唐婉的《钗头凤》,从书中看到唐婉伤心饮泣的一阕词,只有叹息,有缘无份空悲切!一杯愁绪,几年离索,错错错,错的是兄妹依恋同一屋檐下,错的是孝从母命,错的是一支钗头凤衔去一世的情缘,人生聚散天注定,只能求得来世!

  《人生若只如初见》一书,记载了古代很多诗人、词人的爱情,有喜有忧,有笑声有泪水,不知不觉中感动着他们的情伤,了解历史人物的软弱与磊落,同时也提高了自己的文字水平。

  读书时,喜欢一支笔一个本,好的词句,精美的段落,摘抄,据为己有,俗话说,天下文章一大抄,看你会抄不会抄!会抄,会用,才能够真正地驾驭在文字之上!

  读名著《三国演义》还是受儿子影响,《三国演义》中的'每一个人物,每一环节,儿子会不假思索地说出来,让我这当妈的佩服得五体投地。《三国演义》是我国四大名著之一,可我却不如个孩子,为了不让儿子看扁,我要读书!几天时间把《三国演义》读完,其中乐趣只有读书人自己知道。

  读过《三国》之后,在儿子面前有了自信,再探讨起来,不再是一言不发,假装斯文,侃侃而谈令儿子刮目相看。

  记得在一篇文字中曾提到“三姓家奴”,发到论坛之后,朋友们用异样的话语点评,哇,女人能知道“三姓家奴”真是不简单!为此,自豪感油然而生,得意、兴奋,不过只藏于心,不以为然地回复朋友,女人怎就不能知道“三姓家奴”,太小瞧女人了吧!话说中夹杂着十足的傲气,可心里却偷偷地笑,不过是现学现卖而已!

  读过村上春树的书,最喜欢的还是《挪威的森林》,吃饭时看,睡觉前看,一行一行不忍心错过一个字。直子死了,木月的死还是个谜,友情爱情的离去,没有让渡边萎靡,而是在绝望中找到人生真正价值所在。

  生活在物欲横流的世间,面对生老病死,经历悲伤与痛苦,往往在这些中人们容易失去自我,而文中的理解正是告诉我们,生活不会不尽人意,也不会尽违人意,悲伤使人痛苦,但是,要学会坚强,只有坚强地走出来面对生活,才是我们唯一能够做的!

  闲暇时,经常带着儿子到“图书大厦”买书,购买曹文轩的儿童文学是我们最得意的一次,本意是要儿子读,可看着崭新的书就忍不住翻开,之后却爱不释手。《草房子》可以说是最有代表意义的一本,九年级课本中节选了其中一段,儿子很是得意地跟老师说,我家有这本书,我读过!

  《草房子》写的几个个性不同的少男少女,纯情,可爱,用他们的真实真诚演绎了一段段感人心动的真挚故事。文字朴素,不失优美之感;地方偏僻简单,却不丢浪漫情怀,读中,仿佛自己的童年就在眼前。

  读书,对于我没有过分的要求,只要是健康的,能够让我感动其中的都可以说是好书。读书中,感触最深的是社会性小说,在文字中感受社会,融进社会,从而弥补了生活中对社会的认知与了解,用自己的思维去认识社会,融进社会,给自己的心灵找到一隅之地,仿佛应了那句格言,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

  书的好与不好,只有读了才知道,另外,好与不好的标准对于每个人也不尽相同。一本书读过之后,能在书中学到不知的新鲜事物,能重新认知一个新世界,能被书中的理念深深打动而得以启发,就是这本书的价值所在,也可以称得上是一本好书!

  莎士比亚说:书是全世界的营养品!读书,不分老少不分国界,读书,不仅陶冶人的性情,还能陶冶人的感情与气质,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读书则是人类进步的促动与步伐!

  喜欢读书,却读书不多, 但这些已经让我在生活中汲取到营养,且受益匪浅,在这个困乏的时代中,金钱已经征服人类的灵魂,所以,只有让书籍来营养我们的精神,让书来慰籍我们的心灵了!

读书作文 篇3

  我喜欢读《简爱》,因为书没读到一半,我就被主人公简爱的矢志不渝的精神和平凡人身上少有的一种人格魅力深深地吸引了。

  简爱自幼失去双亲,还经常受到收养她的舅妈及其子女的歧视与nue待,最终简爱被送进了带有孤儿院性质的.洛伍德教会学校。长大后,女主人公简爱为了追求独立与自由的生活,来到了桑菲尔德庄园做家庭教师。她与庄园的主人罗切斯特相爱,可后来发现罗切斯特早有妻室——一直被囚禁在阁楼里的疯女人。伤心之余,简爱孤身逃离庄园,四处流浪,生活艰辛,后来因为心中一直对罗切斯特念念不忘,重新又回到了他的身边。这时,庄园已是面目全非,罗切斯特也双目失明。简爱毅然和他幸福的生活在一起,直到永远……

  自幼失去双亲的疼爱,还经常受到收养她的舅妈及其子女的歧视与nue待的简爱能如此顽强独立地生活着。而我呢,爸爸妈妈捧在手里怕摔着,含在嘴里怕化了,养成了我的任性,不知足。每次爸爸说我两句我就不高兴,虽然我知道他是为我好,可我总觉得他是在鸡蛋里头挑骨头。读着简爱悲惨的童年生活,再联想到自己对父亲的态度,我便会想简爱一定在想“如果她有爸爸,做错了事的时候能聆听到爸爸的教诲,该多好呀!”所以,我决定以后要加倍珍惜这份父爱。

  简爱有一种面对困难时坚强不屈的精神,这是我远不如她的地方。我一直觉得自己数学成绩差,每次遇到不会做的数学题第一反应就是问父母,从来没有想过自己独立解决。有次遇到一道这样的题目:华氏温度=摄氏温度乘以1.8加上3.2,当时我看到题目的第一眼觉得它很复杂,想都没想直接喊:“妈——妈——妈”.听了的妈妈的分析,我才发现这道题其实很简单。我就是没有简爱那种面对困难时坚强不屈的精神。我想,以后,我再遇到困难,我会从哪里跌倒的,再从哪里爬起来。

  所以,我要感谢《简爱》这本书,它让我明白了许多人生道理:不管遇到什么挫折,只要勇敢去面对,坚持不懈,才有成功的希望!

读书作文 篇4

  最近,我读了《摆渡人》这本书。这是一部心灵治愈系小说,它可以与《追风筝的人》相媲美。

  主人公迪伦,一位还在上学的女学生。她认为自己在吉斯夏尔中学没有真正的伙伴,她只能遭到同学们的嘲笑,而且与妈妈交谈的格格不入也让她更加反感现在的生活。所以,她踏上了一趟列车,去寻找父亲,但,她还不知道,这是一趟没有归途的列车。

  起初,迪伦还是个孩子。她在启程时纠结与矛盾的心理,已经把她的单纯暴露得一清二楚。她拿起,放下,藏起,又取出,拿起,充分展示了一个单纯可爱的小女孩内心的脆弱与惶恐。此刻,它需要爱的浇灌。

  在火车上发生意外后,他遇到了摆渡人崔斯坦,在崔斯坦完成使命帮她度过荒原的时候,发生了一系列事情,使迪伦从刚开始对崔斯坦的'依赖变成了无法割舍的感情。

  迪伦在已经穿过荒原后,知道可以回到荒原,她不惜自己可能会魂飞魄散,可能从此灰飞烟灭,她毅然决然地选择了出发。

  返回的途中,她与水怪殊死搏斗,他心中一定要见到崔斯坦的坚定信念,致使她度过了一难又一难,粗粗阅读,以为这是一本爱情小说,但细细品味,这是一个小女孩破茧成蝶的心灵旅途。

  最后,他们相逢在新的世界,万千思绪涌上心头,只剩一句:嗨,原来你也在这里。

  ——如果我真的存在,也是因为你需要我。

读书作文 篇5

  我的名字叫书怀。我曾经好奇地追问过爸爸妈妈,为什么给我取一个这样奇怪的名字。爸爸妈妈说,他们是在上大学时认识的,为了纪念学校里美好的时光,就准备孩子取名为书怀,意思是怀念读书的时候。就这样,在我还没出生时,就与书结下了不解的情缘。

  我3岁时,因为爸爸妈妈都要去上班,就把我寄托在一位住在图书馆里面的阿姨家里,那位阿姨非常喜欢我,经常带我去看书。有时候,阿姨会拿出几本没用的'图书,让我在上面写写画画,书成了我最好的玩具。从那时起,我走进了书的世界,与书结下了亲密的情缘。

  上小学后,我认识了字,书成了我最好的伙伴,我最开心的事是上新华书店买书。我和书形影不离,课间看书,走路时看书,睡觉前看书,就连上洗手间都要看书,真可谓小书迷,因此,我又多了个绰号“书呆子”。可不是嘛,在我的房间里,书就占了四分之二的空间。读书是最快乐的时候。读书时我总是专心致志,谁也打扰不了我,我沉浸在书的世界里;看到卖火柴的小姑娘在寒风中瑟瑟发抖时,我伤心落泪;看到城里姑娘把乡下姑娘的蛋打碎时,我无比愤怒;看到狐狸被聪明的小公鸡骗了时,我高兴地拍手大笑;看到贫困的山村安上了自来水时,我的心里乐开了花。每次,妈妈叫我吃饭时,我总是漫不经心地回答:“来了来了,再等一会儿。”直到妈妈喊了多次,声调越来越高以后,我才恋恋不舍地走进厨房,吃饭时,我一手拿着筷子,一手继续翻看着书,妈妈说我这个习惯不好,可我老改不掉。不知不觉地,我已经与书结下了难舍难分的情缘。

  高尔基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我们是祖国的未来和希望,相信将来,好的书还将继续陪伴着我,鼓励着我不断努力奋进,争取长大成为对社会有用的人。

读书作文 篇6

  书是智慧的导师,它将让你沉浸在另一世界,人生的失败与成功都由书来决定,因为书是个妙不可言的东西。上天在赐予我们生命时,做了一个周密的计划,而书就像一个圣物。

  最近,我看了一本十分好看的书,它的名字叫:《豆蔻镇的居民与强盗》。这本书有强大的吸引力,看了一遍,还想再读一遍,读来读去,毫不厌倦,还是觉得它像一本新书。

  这本书讲述的是:豆蔻镇是个很小的地方,那儿有个叫杜比雅的老人,还有莱莫和他的小狗,还有苏菲姑姑和小贾莱娅。那儿还有一个警长巴士贤和三个强盗。三个强盗中,贾斯佩年纪最大,哈士贝长得好看,乐纳丹最贪吃,。他们还养了一头狮子!后来因为他们的贼窝已经没有给狮子吃得东西了,所以,他们就去香肠店主的店里去偷了。过了不久,游艺会到了,好多人都去参加,而三个强盗,由于是强盗,所以不能参加,,他们很羡慕别人。后来他们把电车偷走了。回到贼窝后他们决定把苏菲姑姑绑架到贼窝帮他们干活,而苏菲姑姑来了后强盗们则干起活来了。再后来,老杜比雅七十五岁大寿时,他得到了一只鹦鹉波利和小狗。随后三个强盗就被抓住了。他们发现在监牢里生活好极了。然后,杜比雅出去买菜时,塔上失火了,鹦鹉波利和小狗都被困住了。三个强盗救出了它们,最后,三个强盗都有了工作。

  我在这本书里最喜欢的人物是:三个强盗。三个强盗改邪归正我很喜欢他们。我也很喜欢巴士贤,因为他很和善。

  读完这本书,我感觉太好看了,里面的`每一个故事,都栩栩如生,我觉得,这位作家实在太了不起了,居然能写出这么好看的书,我长大一定要向他学习!

  这本书让我感觉已经到了豆蔻镇,看见里面的一件件事情,实在是太有趣了。记得上小学一年级时,我第一次考试成绩是八十五,而现在,妈妈给我买了许多书后,我的成绩不断的上升,这都是因为书,书开发我的智慧。同学们,要多看书哦!

读书作文 篇7

  眼看又一年4月23号的“读书日”就要到了,让我不由自主回忆起自己的读书历程。

  “书”,这个字眼,我是再也熟悉不过了。第一次真正意义上的接触它,是在两岁半的时候,我都记不清楚了,但是妈妈却常常和我提起:“我给你说哦,你小时候啊,就把那本故事书翻的呦!我和你爸天天晚上都给你读故事,就那一本《儿童故事》来来回回地读,然后那天晚上,我去看的时候,你爸睡着了,你正给你爸背着呢!”每每提起,她都会哈哈大笑。于是,小时候,我对书的印象,就是一本《儿童故事》。到后来的《安徒生童话》《小巴掌童话》每一本,都为我打开了新世界的大门,给我幼小的心灵里,种上了一株名叫“想象力”的种子。这也有可能,就是为我以后喜欢画画,异想天开所打下的基础吧!

  发生变革,是在四年级上册的时候。因为课本里课文的缘故,妈妈给我买了《老舍散文》《迟子建散文》《史铁生散文》三连。当时我就觉得,翻开其中任意一本,那书上的每一个标点符号,都是那么可爱,那么吸人眼球,它们就像一个个拥有魔法的小精灵,在白净的纸页上玩闹嬉戏。于是,我走上了一条沉迷于名家散文的“不归路”,他们的精神都深深地震撼着我,影响着我,同时,也悄无声息地提高了我的写作水平。在老舍先生笔下,我见证了济南的秋天,浣女的影儿,淘气的鸭子,山顶的塔,那城,那河,那古路,那山影时至今日,我依旧沉浸其中。在史铁生的笔下,我看见了一个热爱生活,向往生活,却又双脚不便的坚强象征。

  渐渐的,书籍好像成了我生命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我嗜书如命,我求知若渴,“一月不读书,耳目失精爽。”我开始大量阅读,书包里无论何时,都有一本书。就这样,我的作文和表达能力有了质一般的飞跃,上课时高高举起的手,考试扣分越来越少的作文,都体现着我对读书的热爱。我谈吐变得幽默,开始交更多的朋友,性格开始活泼,好像整个人都变了。再然后,我开始阅读有关历史、科普类的书籍,它们增加了我的知识层面。正所谓“人学始知道,不学非自然”嘛!读的.书,经的事越多,才容易发觉自己知道的太少,所以,才更应该用知识丰富,装扮自己。

  最大的惊喜,是因为读书,影响了身边的朋友们。原本吵闹的课间,变成了同学们的交谈,我们“奇文共欣赏,疑义相与析。”读书过程中,遇到什么问题,一起讨论,感觉过道里都弥漫着书香气。

  读书日又要到了。如果,你还没有拿起手边的书,那就快快加入读书的行列吧!让我们一起努力,去“远方”,欣赏最美的“风景”!

读书作文 篇8

  高尔基说:“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而读书中,当然也会有趣事哦!在我10岁的时候,爸爸妈妈经常给我讲故事,书名叫《贝贝熊》。因为妈妈每天都给我讲这个故事,所以爸爸妈妈早就把这个故事背得滚瓜烂熟了。

  有一次我提议我们来表演贝贝熊,爸爸妈妈都高兴地答应了。表演开始了,妈妈扮演熊妈妈,我扮演小熊哥哥,爸爸扮演五大三粗的`熊爸爸。首先,妈妈做出扫地的动作然后温和地说:“我是勤劳的熊妈妈。”我又跑又跳,最后跳到床上用调皮的语气说:“嗨,我是调皮的熊妹妹。”“我是又大力又聪明的熊爸爸!”最后传来一阵粗糙的声音,这肯定是“熊爸爸”了。忽然,爸爸被拖鞋绊倒摔了个狗啃泥,我和妈妈立刻大笑起来。

  读书中的趣事的真是很有趣啊!

读书作文 篇9

  如果说人生如画,书就是多彩的颜色;如果说人生如海,书就是奔泻的江河;如果说人生如山,书就是绵延的山峰。

  俗话说得好“ 鸟想高飞先振翅,人求上进先读书。”在上三年级时,我的作文水平总是很低,一听到要写作文就烦,总需要妈妈给我讲着 ,我写着。后来我想:我也不能总是这样,以后要写的作文还有很多,妈妈告诉我:“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 。”于是,新华书店便是我经常光临的地方了。过了一学期,我的作文再也不用妈妈辅导了。从那以后我便爱上了读书。

  我被图书馆那丰富的图书像磁石一样的吸引着。那些古今中外的小说使我明白了许多道理,《鲁宾逊漂流记》让我明白了要珍惜生命;《假如给我三天光明》使我明白了时间的'宝贵;《海底两万里》使我看到了大海蕴藏着的无限美丽......

  书能增长知识,书是我们的朋友,书是一股无畏的力量,书也是一处你随时想去就去的故地,我们的生活只有有了书,才会有更多的意义,高尔基曾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是我们生活的一大部份,让我们把书中的文化一代一代的传递下去吧!

读书作文 篇10

  这几天,妈妈给我买了一本童话故事书,《卖火柴的小女孩 》。它主要讲述了这么一个故事……

  在一个寒冷的大年夜,一个衣衫褴褛的女孩儿坐在墙角。透过一阵阵的火光幻想出了:火炉,烤鹅,圣诞树和她死去的奶奶。小女孩伴随着最后一根的光芒,离开了这个世界。

  读完了这个悲伤的故事,知道了小女孩凄惨的命运,我的泪水忍不住夺眶而出。一个还在儿童期间的`女孩,应该得到爸爸妈妈的爱,爷爷奶奶的疼。应该穿着温暖的羽绒服,红色的棉鞋和 暖和的帽子高高兴兴地在雪地里玩耍,和家人吃年夜饭,拿压岁钱。可她穿的破破烂烂的,赤着脚丫,用火柴维持温暖。

  她的故事告诉了我一个十分重要的道理:要珍惜来之不易的生活。因为读了这本书,我知道了我有多幸福,我们的生活和她的生活和她的经历一比,有天地之差。有一次,妈妈给我买了一件温暖的外套太难看不要穿。现在读了这本书,我明白了幸福的可贵。

  请大家记住,《卖火柴的小女孩》珍惜我们现在的幸福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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