偶像的作文7篇(通用)
在平时的学习、工作或生活中,说到作文,大家肯定都不陌生吧,借助作文可以宣泄心中的情感,调节自己的心情。写起作文来就毫无头绪?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偶像的作文7篇,欢迎大家分享。

偶像的作文 篇1
大家寒假一定过的不错吧?在这精彩的生活中,一定少不了“我是歌手”这个节目,想必大家通过这个节目认识了邓紫棋吧!她现在成为了我偶像。下面听我讲讲她的经历吧!
邓紫棋成长于一个音乐世家,母亲为上海音乐学院声乐系毕业生,外婆教唱歌,舅父拉小提琴,外公在乐团吹萨克斯。在家人的熏陶下,邓紫棋从小便热爱音乐,喜爱唱歌。
邓紫棋5岁时便开始尝试作曲及填词,13岁完成了8级钢琴。邓紫棋小学就读中华基督教会协和小学,同时为校内诗歌成员。中学就读真光女书院,课余时亦曾参与过体操、高中时期不断参加各种歌唱比赛,曾一年内赢得5个比赛冠军。20xx年入读香港演艺学院,主修声学,但因工作日渐增多,20xx年上半年放弃香港演艺学院的声学课程。
曾参与过体操。高中时期不断参加各种歌唱比赛,曾一年内嬴得5个比赛冠军。
20xx年,14岁的邓紫棋参加SpiceItUp学界联校歌唱比赛,夺得比赛冠军,被现在的经理人张丹邀请签约蜂鸟音乐,两年后正式成为歌手,同年,在Westlife的亚洲巡回演唱会中的记者会中担任表演嘉宾。20xx年入读香港演艺学院,主修声学,因工作日渐增多,20xx年上半年放弃香港演艺学院的声学课程。
在“我是歌手”里面,她表现的非常出色,3次都得了第1名,她的'粉丝非常多,都非常支持她,我也是她的超级粉丝,我太喜欢她啦。
我喜欢唱歌出色的邓紫棋!!!
偶像的作文 篇2
刘备是我的偶像,他虽然有个皇族的身份,但是,他的确出身于最底层。我是工人子弟,同样的出身,他确创造了奇迹,这就是我崇拜他的原因,当我离开家乡的时候,坐在火车上,都在想四川同样能给我带来好的运气,让我也能实现自己的理想。刘备生于公元161年,逝于公元223年,享年63岁。
刘备的.父亲刘弘早亡,少年刘备与母亲以织席贩履为业,生活非常艰苦。15岁师从于九江太守同郡卢植,与同学公孙瓒为好友。公元184年(汉灵帝中平元年),爆发黄巾起义,23岁的刘备因镇压起义军有功被封为安喜县县尉,开始了他的创业之路。刘备的整治环境、经济实力、军事力量都比较薄弱。跟当时的大军阀是无法比拟的,不在一个平台上,可是通过他坚忍不拔的努力,终于在公元195年入主徐州,成为一方诸侯,上来一个大台阶,但是对于新人的到来,这个平台上的元老们似乎不愿意接受,同时对他采取了行动,公元196年,曹操表刘备为镇东将军,封宜城亭侯。袁术率大军进攻徐州,刘备迎击,两军在盱眙、淮阴相持。这时,吕布偷袭了下邳,俘虏了刘备的妻子。
这个时候不是刘备军事才能有多差,而是军事力量远远不具备与这些元老一战,尤其是受到他们的联合打击。这期间,他是屡战屡败,但从来没有丧失过斗志。刘备事业的稳定不是来源于诸葛亮的到来,而是与孙权联合在赤壁挫败曹操,南收荆州四郡又从孙权手中借的荆州江陵(南郡),占据荆州五郡。诸葛亮对蜀汉的贡献应该是在刘备事业的基础上获得的。
看当时和后人对刘备的评价就知道,刘备是个英雄人物,不像常见对他的评价,说他的事业是诸葛亮给带来的。
偶像的作文 篇3
小时候,我从来不知偶像为何物,当然,我也从未崇拜过任何一个人。偶像在我眼中就是一个虚无的幻境,我看见好多人向它奔过去,而我是漠然的。
直到有一天,我偶然看见他的一篇小文,似清凉的风吹醒了迷途的人,我立即被这篇文章所吸引。于是,忍不住地读下去,蓦地,思想似乎是与作者连在了一起,我在文字中和他一起深沉,一起感慨,仿佛整个世界都没有了。那真是一篇引人入胜的文章!
我看清了作者的'姓名,两个字,如同他特立独行的文风,那么深刻且沉稳,我的心不禁像大河湍急的水流一般开始翻涌澎湃,激动不已。
从那时起,我收录了他所有的精美散文,杂文,小说,并且一而再,再而三地阅读,怎么读都不会生厌。我还了解到了他的身世,他的际遇,以及他最终的结局。而他写的书,我无论读到哪一处,总会感到无比的痛快和酣畅。我开始崇拜他起来。
这个人是谁呢?是的,你猜出来了,他就是鲁迅。
也许在我们这个时代崇拜鲁迅有那么一点不合时宜。因为现世好像更加欢迎随波逐流,习惯圆滑世故。而鲁迅他不仅是一位文人,更是一名坚强的勇士,即使身处危机四伏的旧社会,他也从不允许自己的棱角被世俗或者被别人的思想磨平磨圆。我佩服鲁迅的文笔,更佩服他的精神。关于鲁迅精神,他的儿子周海婴如是说:“鲁迅讲的个体尊严,代表着现代人的价值理念,这种观念表明每个个体都有充分发展自我、享受幸福的权力,同时,他也完全拥有个人独立思考的权力,这是每个人的天赋人权。人不应该为自己的独立思考遭受损害,这是一种普世价值理念。”
自己崇拜鲁迅,其实就是在崇拜一种精神,一种骨气,一种大义。明白过来后,我的心中从此就有了鲁迅这个永不倒塌的偶像。
偶像的作文 篇4
同学们说我是一个人见人不爱,花见花不开,车见车不爆胎的贱贱男生。可我有一个同学正与我相反,他可是人见人爱,花见花开,车见车爆胎的优秀生。我的这个同学就是杨舒怀。
杨舒怀是个转学生,他拥有一张瓜子脸,一双大眼睛。刚认识他的时候,我并不喜欢他,因为,我总觉得他的眼睛里总在不停地放射藐视一切的目光,可能是因为他的妈妈是老师,他觉得他天生就与众不同。
他不爱说话,可上课却能用最简短的语言完美地回答老师提出的所有难题。渐渐的,我不得不佩服他了。
他的成绩是我们年级最棒的,所以他才到我们班一学期就得到了同学们的拥护,做上了班长。他有几个优点让我很喜欢,就是好读书,好帮助同学,好练字,后来,他不但成了我的好朋友,还成了我的偶像。
有一次吃午餐的时候,我们都吃完了回教室了,他还没有去食堂吃饭,因为他在看他那本最爱的.图书《笑猫日记》,还有一次我们午休,其他同学不是画画画,就是讲话,可他还是专注着看图书,不管别的同学怎么追杀打闹,一点也不影响他专心读书。这一点,让我这个称人称为多动症儿童的我,佩服得五体投地。对他的好感又增添了好几分。
他还喜欢帮助同学。那是一个难得的晴天,在这样的天气上体育课,真是让我们喜欢得不得了。他也喜欢运动,但为了我们玩得更快乐,他放弃了自己玩耍的时间,专门为我们这些热爱运动的同学捡球。从此我越来越喜欢他了。
他还喜欢练字,他的字写得苍劲有力,如火纯青。我也喜欢练字,可是我们的差距很大了,所以我我经常向他请教,他也总是很乐意帮助我。也正是因为我们有了相同的爱好,便我们成了好朋友。
我与杨舒怀成了好朋友之后,我们无话不说。但是,我有一句话至今没有告诉他,就是我心中把他当成了我的偶像,我在暗暗地努力,想要赶上他,超过他。
偶像的作文 篇5
她的个子不高,有一头乌黑亮丽的长发,圆圆的鼻子下一张红润润的樱桃小嘴。你猜猜她是谁?她就是我们班的陈可佳。
陈可佳非常有礼貌。妈妈送我来上学时,她远远地就会大声地和我们打招呼。陈可佳也经常使用文明用语。别人帮她一个忙,她就连说好几个“谢谢”。当她帮助别人时,别人对她说谢谢,她就大方地说不用谢。来我们家玩的时候也非常有礼貌,不会乱翻我们家的东西,要拿我们家的东西也会经过我们的允许。
这就是我心目中的偶像,正国为她人见人爱、爱说爱笑、会安慰别人、助人为乐等等的优点,所以她才成为我最好的'朋友,我心目中的偶像。
偶像的作文 篇6
“周杰伦今年拍的新电影叫《熊猫人》。”闲聊时,好友无意中提到了周杰伦。她说她记得我很喜欢周杰伦,可连我自己都快忘了。
我开始收集他的资料,知道了他艰难的成名经历。他是单亲家庭中成长起来的少年,从小学习钢琴,饱受病痛折磨,参加选秀节目被吴宗宪发现,在不被看好的情况下发行了第一张个人专辑,出道后渐渐受人瞩目。知道他的星座是摩羯座,最大的愿望是周游世界,缺点是害羞和想太多,喜欢鸭舌帽,心仪的女孩是古典美女……学唱他的每一首歌,努力记住那些别口的长歌词,甚至能记住每张专辑里每首歌的顺序,在班级联欢会上唱了他的好几首歌也不觉得累。后来也喜欢过不少歌手,却再也没有这样全身心投入过。
后来的周杰伦开始斩露头角,特别是《七里香》的发行,使他成为了每个少年少女的偶像。大街小巷都在放《七里香》和《我的地盘》,打开电视,每个频道都在放他的mtv和采访。连我们班的`课前合唱,音乐课代表都会领唱《七里香》。就是这样的疯狂,每个人都在谈周杰伦,每个人都在唱周杰伦。
然后是《十一月的肖邦》、《依然范特西》、《牛仔很忙》。周杰伦的歌迷越来越多,每张桌子上都能看见他的贴纸和海报,每个mp4里都有他的歌。他开始拍电影,并且一发不可收拾,甚至自导自演了《不能说的秘密》。他成为大众偶像,名副其实的华语乐坛小天王。同学们下课都在讨论他的新歌,他的新电影,他的绯闻女友,我却越来越沉默。
我们都容易喜欢小众偶像,和为数不多的网友谈论他的一点一滴,辗转几十个网页只为寻找他的一首新歌,关注他的成名之路。可当他被越来越多的人所熟知、崇拜时,我们却不再狂热,仿佛和别人喜欢一样的偶像是一件很没个性的事。为了标榜自己的品位,我们放弃了曾经的偶像,同时也放弃了曾经的自己。
后来真的不太喜欢他了,他的新歌我放在电脑里几个月都没听熟,更别提背会歌词了。他的电影我也没看过,他新拍了多少广告、他代言了什么品牌我都不清楚。房间里贴着的他的海报换成了别人的。他渐渐退出了我的生活,成为天边遥远的一颗星。
直到有一天,班上一个自称周杰伦粉丝的男生在提到杰伦的生日时语塞,我条件反射般地脱口而出“1979年1月18日”。我才记起自己曾是周杰伦的歌迷,他的资料比自己的都清楚。我以为自己忘了他,可我的心还记得,我的大脑还记得。《爷爷泡的茶》、《双截棍》、《威廉古堡》、《半兽人》、《她的睫毛》……每当听到这些耳熟能详的歌,心里都会泛起感动和怀念。这些感情,这些回忆,我还记得。
如今我已不是周杰伦的粉丝,不再狂热地关注他的一举一动。不过,我还记得,自己曾经很喜欢很喜欢周杰伦。
偶像的作文 篇7
以前书不是我的偶像,我也不是书的粉丝。但是现在与过去不同了。现在我不但喜欢上了读书,还体会到了古代诗人杜甫的.名句“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的含义。
记得上四年级放暑假的第一天,我正坐在沙发上聚精会神地看电视。突然停电了,电视看不成了,我感觉很无聊。这时妈妈走过来对我说:“儿子,我陪你去图书馆看书吧!”我本不想去,可我从妈妈的眼神里看出没有一丝一毫商量的余地,只好无可奈何的跟着妈妈去了图书馆。
到了图书馆,我打算先去看漫画书,但妈妈硬把拉到了历史类书籍面前,抽出一本《史记》让我读,我不情愿得服从“将军”的命令接过书,心想:我不喜欢读,你非让我读,我就假装读给你看。我拿着这本沉甸甸的《史记》,坐在一个角落漫不经心地翻看,读着读着我却被里面的内容慢慢吸引住了。“你这孩子,今天是怎么了,竟然能安静地看这么长时间,不会是喜欢上这本书了吧?”妈妈走过来轻声问我。我头也不抬的对妈妈说:“我想读完这本书再回家。”“看来我儿子是真喜欢上这本书了。”妈妈笑眯眯地说。“嗯,妈妈,没想到历史书这么好看!”我高兴地回答。
那天,我很晚才和妈妈离开图书馆。从此,我爱上了历史书,爱上了读书。
我成了书的粉丝,书成了我的偶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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