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书的作文

时间:2026-04-03 12:17:56 读书

读书的作文[实用9篇]

  在生活、工作和学习中,大家对作文都再熟悉不过了吧,作文是通过文字来表达一个主题意义的记叙方法。你知道作文怎样写才规范吗?以下是小编整理的读书的作文9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读书的作文[实用9篇]

读书的作文 篇1

  任何事情都有苦与乐,读书也一样,作为一名小学生,最能体会到读书的苦与乐,归纳成一句话:读书尽是苦甘来。苦‘令我讨厌。,每天天刚亮,学生们就从暖烘烘的被窝里钻出来,眼睛还朦胧胧的,匆匆赶到学校。做早操,读早读,规规矩矩的上好每一堂课,放学后,领着如山般高的作业,回家埋头苦读,还常常熬到深夜,连吃饭睡觉都得规划好时间。如果遇到难解之题,或考试成绩很差之时~那就惨了。所以,读书可谓苦也。

  “乐”也给了我快乐。有一天中午,我躺在床上翻来覆去睡不着,我突然想到,我不是有”--《笑猫日记》么?我真是太聪明了,我一骨碌的跳下床,来到书柜前,结果不小心把涮毛笔的木杯撞翻了。我害怕极了,生怕妈妈听见这声音,知道我还没睡,对我“再三地教育”,但是为了看书,顾不得这些了。幸好妈妈没听见,我小心翼翼地打开书柜,拿出我的药,津津有味的吃了起来~~读书可谓乐也。

  书啊书啊,我爱死你了!离开了你我是真的吃不香睡不着。读书就是这样,有苦也有乐,而往往是先吃苦后享乐的`,但吃苦享乐并不重要,重要的是经过苦与乐后的那份心情,它促使我们更加勤奋,使我们的一生迈上更高的台阶。

读书的作文 篇2

  俗话说:“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在我的生活中,就有读书的经历。

  当我五岁的时候,我从妈妈的车里找到了一本《读者》,我静静地坐在车子里看书,但是有一些字却不认识,比如把“点”字读成“占”字,因为我只学过它的上半部分。在那时我还没看懂。在我九岁 的时候,我知道《读者》里讲了许多人生的经历和挫折,让我明白为人处事的道理,所以我当时很喜欢看。在当时我们最畅销的就是《找死的兔子》。但是比起《漂来的狗儿》就差远了。因为《找死的 兔子》没有真情感,不像《漂来的狗儿》那么使人陶醉、感动。

  到十岁的时候我特别喜欢看《新语文》,因为他运用了许多精美的句子,每当我读到那些句子的时候,都会让我心动神移,不能自已。在去年的夏天,我的好朋友刘宇哲给我推荐了一套《上下五千年》 。我读《上下五千年》的时候特别入神,就连最好吃的肉丸子也不能干扰我读书。从《上下五千年》这本书里我明白了许多的历史故事。还有一次我独自在家玩,总觉得少了什么,就从我的房间里,拿 出了一本《冒险小虎队》。我慢慢地细读这本书的.时候,一些图片和句子吓得我魂不附体,坎坷不安。

  在我20x8年的时候,我最喜欢看得是《101个勤学故事》,他里面讲了许多人成为作家的原因。还让我明白了许多道理。如果你们还想知道我的读书经历的话,就要让我多读书了。

读书的作文 篇3

  莎士比亚曾说:“书是人类最好的营养品。”古人曾说:“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书就像一束孤洁的百合,沁人心脾;书像是一把智慧的钥匙,为我们打开知识的大门。市也像一份精美的佳肴,清凉可口。我的读书故事就像满天的星星,我就把最闪亮的一颗摘下来,给大家讲讲它的故事吧!

  一谈到读书,我的话就多了。三岁时,我不知道书是什么东西,就拿着咬来咬去,咬不动。就在妈妈做饭时扔进锅里,后来,爸爸妈妈揍了我一顿。我才知道书是什么。

  在我上幼儿园时,我的作业是班上最快的,拼音也是最好的了。拼音学完了,开始学生字。我就想让妈妈给我买本书,妈妈高兴的答应了。妈妈给我买的是《一千零一夜》,我一天只能读三四个故事,因为那时我还拼的太慢。有一天,我突然觉得,总看带拼音的书没意思。就去爸爸那里,我急促的说道: “爸爸,我想看您的一本《三国演义》。”爸爸皱着眉头:“就你!你还能看懂《三国演义》?”我气恼的大声说:“怎么,天生我材必有用,我就能看懂!”爸爸笑呵呵的说:“好!好!我的'宝贝儿子。”爸爸慢悠悠地去书架拿来一本《三国演义》来。我满怀喜悦的跑去拿。不过,好境不长,才看了几天,只看了两页,有好多字都不认识。从此,我就坚持学习,多认识一些字。

  现在我已经是一位五年级的大学生了,应该多看一些有益与学习的书。冰心奶奶曾说:“书是我生命中最大得快乐!”书能把我们带到浩瀚的天地;书能带我们领略人世的真谛。书把我们带到书的王国遨游。

  只要人手一本书,这不难做到吧!那么世界上就会少点麻烦。当我在孤单时,它就像一位知心的朋友,陪我聊天说话;当我在不开心时,它就像一位马戏团的小丑,逗的我满怀大笑。书装载了人类灵魂中,全部的美丽,所以大家要多读书,读好书。

读书的作文 篇4

  大千世界熙熙攘攘,纷纷扰扰,反反复复,人事物,各杂其中,形成广博的大千世界。而鱼翔潭底,驼走沙漠,虎啸深山,雁排长空,这一系列细微却体现了世界的辽阔与博大。一丝青芽,一声蛙鸣,那是夏天的讯息;一丝凉风,一叶飘零,那是秋天的象征。从一枝一叶而知世界之广博。风景往往就在这些细微之处。

  宇,茫茫无极崖;宙,漫慢无极限。世界是如此辽阔。惟有寻找那一份微,探索一点一滴,方能认知大千世界。

  从贾谊《过秦论》,我认识到两汉文章的雄健;从竹林七贤的文章中,我认识到两晋文章的睿智;从李白,王维的诗中,我认识到唐诗的浑厚潇洒;从苏轼的词中,我认识到 宋词的豪放;从曹雪芹的《红楼梦》中,我认识到明清小说的'俊秀。从一篇文章,一首首诗词中,我感受到古代圣贤的饱满精神,也真正了解到了古代文化的繁荣。

  用心去体味,用心去寻找那一份细微,才能体味广博的所在。王维曾写到“月明松间照,清泉石上流。”正是这“月明”和“清泉”两个简单的意象,而写出薄暮时分的那一种清净,悠远的松林环境,他也从中享受到了那一份诗意带给他的醇香。“晨兴理荒秽,带月荷锄归”,陶渊明用简短的几句话勾勒了自己的起居;“山气日夕佳,飞鸟相与还”,他又用“飞鸟”描绘出鸟语花香的南山风景。“奇文共欣赏,异议相与析”, 写出了他自己所追寻的精神生活,一字一词都透露出他生活的大背景。

  然而细微之处往往隐匿于不显眼之处,需要我们去寻找。王安石曰:世之奇伟,鬼怪,非常之观,常在险远,而人际之罕至焉。只有善于发现,善于寻找,才能真正看到真正广博的大千世界。

  海明威在《老人与海》中,再现了老人与海的搏斗,再现了拉丁美洲的生活风情,巴尔扎克在《人间喜剧》中再现了欧洲的生活风情。 愿你像海明威,巴尔扎克一样,擦亮自己的双眼,找寻那一份细微,体味大自然的广博之所在。

读书的作文 篇5

  古人云:“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 古人把知识看做“黄金屋”和“颜如玉”;高尔基也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我扑在书籍上,像饥饿的人扑在面包上。”苏联作家高尔基把书看做自 己进步的一阶阶楼梯和面包;莎士比亚说:“书籍是人类的营养品。”英国戏剧家莎士比亚把书看做营养品……而我却把书籍看作是在天边为人们指路的北极星,因 为从书籍中我可以得到知识,在迷茫的地方点上一盏灯;我把书籍看作是无边无际的大海,因为在辽阔的知识面前,我是多么渺小,也许只是海洋中的一滴水;我把 书籍看作是一把开启知识的宝库的钥匙,因为身处茫茫的书海中,我就可以得到知识的宝藏,为自己的开启一扇新的窗子。

  书籍就是我的好朋友,每天都与我形影不离,只要一接触书,我便立刻“上了瘾”。比如说用餐吧,即使爸爸一直呼唤我吃饭,我仍然是懒洋洋地趴在柔软的 床上,手里捧着一本书,惬意地看着。爸爸等久了,就又嚷嚷着叫我出来,我也只是随便应付了一下 “知道了,饭肯定很烫,等它凉了再说”,然后又津津有味的嚼文咬字了。最后爸爸不耐烦了,就把我的`书抢去,见到书被拿走了,我也只好慢吞吞地走出房间,坐 在椅子上一小勺一小勺地吃着饭,有时吃着吃着乏味了,又从容地进入书房,从茫茫的“书海”里抽出了一本书,回到饭桌上一边吃饭一边看,爸爸也不吭声了。上 厕所我也经不住书籍的诱惑,时常拿着一本书进入厕所,蹲在马桶上专注地看着。爸爸脾气暴躁,但我发现在我读书时,爸爸最温柔,我时常思索着一个问题:为什 么书籍拥有那么大的魅力呢?

  在读书时就发生了一件趣事。前几周哥哥送来一叠书,我饶有兴趣地随意翻了几本,感到还不错,就挑出一本兴趣最浓的《绿野仙踪》来仔细看,也许是经不 住“仙子”的诱惑,看完前两章后就好像着了魔,带着“仙境踪迹”的好奇心继续往下看。由于休息的时间很少,每次几乎只看《绿野仙踪》一两章,这样一点也看 不过瘾,所以我在睡觉之前常常抓紧了时间看,不一会儿,睡觉的时间就到了,爸爸走进来催我睡觉,可我的心思都倾泻在书上,没时间理他,也只好说:“等一会 儿,等一会儿。”爸爸完全不领情,重重地把书从我手上抽出来,扔在书桌上,说:“明天再看。”,爸爸一边说一边整理好床铺、被子。我却和他撒起了娇,但是 最后,我始终斗不过爸爸,只得去乖乖地去睡觉了。第二天清晨,我趁爸爸去买菜的时候,就蹑手蹑脚地捧着《绿野仙踪》,一骨碌钻到被窝里看。

  一本好书时常会让人融入其中的。不能自拔,我也一样。去年,经老师的推荐,我从图书馆借了一本曹文轩的《草房子》,语言优美、故事情节曲折生动,我 就被深深地吸引住了,书中的主人公桑桑以及他的几个好朋友在如诗一般的乡村里柔软的草地上嬉戏的笑声时时萦绕在耳边,我仿佛真的听到了他们成长的声音,仿 佛看到在清澈的河底畅游的小鱼儿、看到转动的水车扬起朵朵在耀眼的太阳下闪着银光的的白色的浪花……那是一幅幅描绘柔美乡村的山水画;那是一股股浓浓的乡 村情,欣赏着《草房子》,我看到了一个荡漾着乡村情趣的梦,一个荡漾着童真、幸福、辛酸、悲伤的不同感情色彩的梦。那一片乡村里的血一般红的落日、那一阵 乡村里飘荡的白雪般的芦絮,我会永远地深刻地记在心中,为我的童年映像抹上一缕阳光。

  "腹有诗书气自华,最是书香能致远",我的读书故事五彩缤纷,我愿意沉醉在袅袅书香中,和书一起成长……

读书的作文 篇6

  小时候,最爱春雨。一半是因为“春雨贵如油”,另一半则是因为喜爱春雨的细小,他总会使我觉得很温馨:她清新而不妩媚,纤小而不豪迈,它总是细细的诉说,诉说春的幽远、和煦。

  而今,在一次面对春雨淅沥地落下,心头却多了一份莫名的孤独之感。

  向左转身,随手拿起人在床头柜上的一本书——《紫色菩提》。离开书桌,手捧书,靠在床背上,静静的阅读。

  一直以来,我都喜欢林清玄的作品,总觉得他的文字都被清水煮沸过一般,不带任何杂质,是那样地清新,自然。

  读书中的《清欢》,我知晓了:“这种清淡的欢愉不是来自别处,正是来自对平静的疏淡的简朴的生活的一种热爱”:读《茶香一叶》,我知道了:原来就是一片茶叶,她的来历也是不凡的,就如同它的香气一样是不可估量的”;读《惜福》,我懂得了:“惜福乃不是少福,而是惜福得福,这就是为什么平淡之人常享高寿的原因了”……

  乏了,就放下书,闭上眼,聆听自己的呼吸声。休息够了,又随手拿起一本书,是安意如着、李少白摄的《再见故宫》。跟随安意如的笔端,我开始游览故宫,只是,这一次重点不在它雄伟富丽的建筑、豪华珍稀的摆设,而着重于每一座宫中的故事。

  我看到了建文帝朱允文的无奈,见识到了雍正帝胤禛的秉政,亦瞧见了崇祯帝朱由校的`悲凉。我可怜那些后宫嫔妃,纵然是孝贤皇后富察氏这样公认的幸福皇后,我仍旧可怜她。“最是无情帝王家”,我无法想象她们是如何尝尽了天下最清冷透骨的寂寞的。

  “一座紫禁城,诉尽了历史的往复和人世的悲喜”,我能于《再见故宫》中寻访历史、反思现世,真是无比幸运。

  这一雨夜,我以书为伴。这书香好似美景,让人陶醉;这书香好似音乐,让人回味;这书香好似天空,开拓了我的视野。

  打开窗,清新的泥土芳香夹着淅沥的雨声飘然而入。因为有你,书,漫漫长路,也并不孤独。

读书的作文 篇7

  自从上学起,我就接触各种各样的书籍,他们是我精神的食粮,但在浩如烟海的图书中,给我留下印象最深的是《鲁宾逊漂流记》。

  《鲁宾逊漂流记》的.作者是英国作家丹尼尔·笛福,英国小说家,英国启蒙时期现实主义小说的奠基人,被誉为欧洲小说之父。

  主人公鲁宾逊是英国人,出生于十七世纪中叶,从小就喜欢和向往探险的生活,长大后他不顾父母的阻拦,执意航海冒险,不幸沦为奴隶,后来历经千辛万苦终于逃了出来,流落到巴西。他在那儿买了一块地,经营一个种植园,收入十分可观。可是他不满足于眼前的现状,他又一次出海冒险。可是这次没有上次那么幸运,他流落到一个荒芜人烟的小岛上。可是鲁宾逊并没有气馁,靠着顽强的毅力和超人的智慧,建房子、种植粮食、烧制陶器、圈养山羊、修造船只、挖运河、用藤萝编筐、烧制面包让自己活了下来,他还捉了只鹦鹉,起名波儿来解决孤独的问题,他也救助了野人星期五,教会了他很多事,也成了他的得力助手。

  后来鲁宾逊靠他的聪明才智救下了因船员叛变而被劫持的船长等人,船长为了答谢他,同意将他带回英国,在荒岛上生活了二十八年的鲁宾逊,终于回到了家乡。

  我也和鲁宾逊一样喜欢冒险,并且总想有朝一日能环游世界,并没有想过会遇到什么困难,总是想着一帆风顺地归来,受到别人的赞叹与羡慕,但在现在看来真是纸上谈兵,想法太天真,太幼稚,甚至有些愚蠢。我相信鲁宾逊一生的离奇遭遇是前所未闻的,他那变化多端的生活也是绝无仅有的。

  我从鲁滨逊身上学到了要面对困难,不畏困难,藐视困难的精神品质。

读书的作文 篇8

  小时候,我很早就与美丽的白雪公主,可爱的七个小矮人,善良的牧鹅公主,法力无边的金鱼……交上了朋友。然后告诉小伙伴们安徒生和格林讲给我的一个个神秘有趣的童话故事,享受着他们羡慕的目光。在那个现实与想像分不清的年龄,童话教会了我去爱他人,爱世界。纯真的我终日沉浸在童话中,想像着自己也拥有一双美丽的水晶鞋,自己也拥有一座金碧辉煌的城堡,美滋滋地沉浸在泡沫一样五颜六色的梦幻中,充满快乐,充满幻想,充满对成长的渴望。

  童年时代

  走出天真烂漫的童话时代,一篇篇生动优美、清新质朴的美文如磁铁般吸引了我,看着它们,我领略了别人不一样的生活,足不出户却可纵观世界。看书给我带来了无尽的欢乐,更重要的是它教会了我如何热爱他人、热爱生命!

  书中的大千世界令人神往,它令我充满对未来的憧憬,助我鼓起挑战未来的勇气,我自信地向自己喊到:向前冲!

  少年时代

  跨入中学的校门,我变得更加成熟。《钢铁是怎样炼成的》《巴金选集》《上下五千年》闯进了我的生活,阅历的进一步扩大,让我学会了思考。“读一本好书就如在同一个高贵的人谈话”,一本本好书给我的心灵上了一堂堂非同寻常的课。对生活的赞美,对生命的`热爱。对人生的感悟,让我真切地意识到,只有不断拼搏、不断奋斗的人生才最有价值。富国强民的神圣使命需要我们去完成,不容变更的人生目标让我感到每一天都很充实,而这一切都是看书带给我的。看书点燃我心中的激情,插上我青春的翅膀,推动我向未来奋飞。

  蓦然回首,书已伴我度过天真的幼年,纯真的童年,又迎来我人生中最美丽的少年,书带我一步步走向成熟,我想它终将伴我度过最完美的一生。其实,享受看书的乐趣何尝不是在享受生活的乐趣呢!

读书的作文 篇9

  在我小的时候,也有过一次窃读记。那是在我上二年级时,家里有几本《多啦a梦》的漫画书,我非常喜欢看。但因为我长时间看,我的成绩有些下降,妈妈就说把那些书收起来扔了,免得妨碍我学习。于是过了一天,书真的没了。

  过了几天,我放学回家写完作业,吃完晚饭,我还惦记这书。于是我回到我的房间,漫无目的地乱走。突然,我在床底下发现了一本《多啦a梦》的一角,“不是吧?”妈妈居然没扔,太好了!我拽出一本之后,低头向床底下看:“哇!都在里面耶!”我再拽,一本?两本?三本…所有都找到了。这时外面传来脚步声,我赶紧把书藏到被子里。到了睡觉的时候,我找来一个手电筒,躲在被窝里看,哈哈,我很快乐,也很恐惧。快乐的是又可以看书了,害怕的是如果被发现,书会不会真的'给扔了。所以,一边看一边顶有没有动静,一有动静就马上关手电,书塞到枕头下,倒头睡着了。

  窃读的滋味可真不好,边看边听,胆战心惊!除了这种还有点儿老鼠撞见猫的滋味!

  虽然现在我不会再窃读了(因为窃读的滋味实在不好受),但是那次给我留下了美好又难忘的回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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