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书的作文400字(经典)
在平日的学习、工作和生活里,大家最不陌生的就是作文了吧,作文是一种言语活动,具有高度的综合性和创造性。相信写作文是一个让许多人都头痛的问题,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读书的作文400字5篇,欢迎大家分享。

读书的作文400字 篇1
文学家鲁迅曾经讲过,要把文章写好,最可靠的还是要多看书。莎士比亚曾经也说过,书籍是全世界的营养品。开始我还不明白是什么意思,后来我明白了。
这是在一个放暑假的炎热的夏天,开始我觉得读书可读可不读,后来我竟然爱上了读书。在一个宁静的下午,因为我没有事儿做,所以我就找了一本书看。没想到爱上了读书。
后来我觉得读书非常非常有趣,渐渐地我就觉得书是我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
有一次,我去上厕所,拿了一本书,爸爸也想上,可是谁让本小姐跑的快,俺先上的厕所。爸爸等了一会儿说:“好了吗?爸爸等不及了。”
我看的正津津有味呢!又怎么会理睬他呢?我当作没听见,继续看我的书,爸爸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
爸爸大声的.说:“你快点儿啊!我等不急了。”因为我正在看一本恐怖的书,叫《聊斋故事》,所以听见爸爸的吼叫声,我吓个半死。赶紧穿上裤子,向外跑去。不过跑的太急了,差一丁点儿就撞到墙上了。爸爸趁虚而入,抢到了厕所的位置,我不禁哈哈大笑起来。
我终于明白了鲁迅和莎士比亚说的话,以后我一定好好读书。读好书,好读书,读书好,这几句话的意思我也明白了。我觉得你们也觉得读书非常有趣吧!也许你就是将来的作家,所以一定要好好读书。
读书的作文400字 篇2
我有个会读书的姐姐,大名叫蔡思,小名叫思思。她有一双圆圆的水灵灵的眼睛,身材非常苗条,有一头乌黑的长发。有时候披着长发,戴着光梳,有时扎着马尾辫。我的.姐姐十二岁了,今年刚上初一,每次都喜欢穿红色的上衣配黑色的长裤。
我的姐姐非常会读书,字写得非常漂亮,做作业也非常认真。一点也难不倒她。比如我的寒、暑假作业,她都能认真指导我,当我的小老师。姐姐的学习成绩非常好,每次学校的考试,不是九十分以上就是满分。每到寒、暑假的时候,我的姐姐会以最快的时间完成作业,然后打电话给我妈妈说:“爱姑,你有时间来接我吗 ?我的作业都写完了。”
今年的暑假,妈妈给我报了一个英语班,刚开始,学过之后的单词我都读不好,这时候,姐姐会先告诉我怎么拼,然后在告诉我怎么读。例如书包bag,她先让我拼单词,拼成三个b、a、g分别来读,然后拼在一起读就组成了bag的读音。就这么简单的方法让我的英语一下子提高很多。爸爸妈妈竖起大拇指夸道:“你们真棒!”
这就是会读书的姐姐,也是我学习小老师。谢谢我的小老师姐姐,我爱我的姐姐!
读书的作文400字 篇3
从小到大,我读过许许多多的书,但是其中有几本令我到现在还忘不了。
有一次,伍美珍要来学校演讲,老师说想买的同学可以买伍美珍的书,我来到新华书店,《幸运蓝丝带》这个书名令我很好奇,我翻开看了几个字,我就被这本书所吸引了,立刻就买下了这本书,我再看了其他的书:《送你一只泰迪熊》、《愿望树》、《冬夜猎户星座》、《书间花》。这五本书都深深的吸引了我,结果我一下子就就买了五本书伍美珍的书。回到家里,我就马上、立刻津津有味地看了起来,甚至连吃饭的.时间都忘了,我一直不肯停下来,一本接着一本。《送你一只泰迪熊》里亲亲姊妹坡令我记忆犹新,深兰令我哭笑不得,送你一只泰迪熊令我感动。亲亲姊妹坡那一段深得人心的、最令人感动的血脉亲情,不管有怎样的矛盾,终究是会化解的;深蓝,那一封封无姓无名的淡蓝色的纸封,触摸惊心;送你一只泰迪熊,心爱之物被拿走,“我”同沦入深渊,自拔不出,未知何时,泰迪重回身边。
这就是我读书的故事。
读书的作文400字 篇4
听妈妈说,我是伴着书香来到人世的。因为我还在妈妈肚子里的时候,妈妈很爱看书,她白天黑夜都扑在书本上。我呢,生下来就对书本有一种特殊的感情。妈妈常会得意地说,那是胎教的结果。
也许真的是这个原因吧,我对书有着天生的喜爱。妈妈说我小时候哭闹时,给我好吃的、好玩的,都不管用。只要给我一本书,我便会停止哭声。
上小学后,爸爸妈妈瞅准了我的爱好,就以给我买书作为我学习进步的奖励。上学期期末,我又评上了“三好学生”。爸爸奖励了我一套《淘气包马小跳》,我欣喜若狂。暑假时天天捧在手里,看得如醉如痴。因为没时间陪小伙伴们玩了,他们围着我“书虫、书虫”地叫个不停。可我才不管呢,因为没有什么比书更让我着迷的了。
在我读过的书中,印象最深的是一套《十万个为什么》,每一本都是文字配有插图,既生动又形象。好多年过去了,书上介绍的很多知识,我还记忆深刻。课堂上,我常常能回答出其它同学回答不出来的'一些问题。老师表扬我,说我知识面很广,还说我的作文写得好。同学们都向我投来赞许的目光。那时,我好得意!
每年过年,爸妈给我的压岁钱我从不乱花,都拿来买自己喜欢的书。
我爱读书!读书伴着我快乐成长!
读书的作文400字 篇5
开学了不久,我便翻开了《夏洛的网》这本书。虽然它讲的是一只猪和一只蜘蛛的故事,但是也令我明白了许多道理。
这本书的主人公不是这只名字叫做夏洛的蜘蛛,而是小猪威尔伯威尔伯出生时是一只老鼠那么大的落脚猪。因为在春天出生,又被叫做春猪。出生没多久,它就被六块钱的价格买到了农场里。在农场中,威尔伯认识了夏洛、母鹅、大公鹅、小羊等朋友。当他得知自己即将被做成火腿时,,夏洛为了救威尔伯,先后在网上织了“王牌猪”、“了不起”、“光彩照人”、“谦卑”这些字。最后,夏洛因织了太多的网劳累过度而死,但它给威尔伯留下了卵袋。从此以后,夏洛的后代世世代代地在门口织网,繁衍后代。
夏洛把一生都奉献给了别人,为了别人。这就让我想起了昆明的暴力事件中,有一个遇难者叫李斌。他是一个车站行李寄存员,以前当过兵。在这场事件中,他义无反顾地冲上去和他们搏斗。最终他被乱刀砍死,可是他是一个正直的`人,他说过:“在我的生命里,我从来没有退伍过。”他不像一些应该保护其他人却退缩的人,只知道逃命。这不是因为他当过兵,而是他心中有一颗责任心——一颗想要保护别人的好心。
其实,我们也应该帮助别人,哪怕是借别人一块橡皮也一样。我们应该帮助别人,向夏洛学习,向李斌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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