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土中国读后感(2)

时间:2017-11-05 作文 我要投稿
礼制不同于法律,亦有别于道德。在中国传统社会里,礼是从教化中养成了个人的敬畏之感,是主动的,如“非礼勿视,非礼勿听,非礼勿言”。相比之下,法律是强行限制人的行为的,而道德是整个社会所支持、默认的。做了不道德的事,即使有些还没有严重到会受法律的制裁,却必定会受到社会舆论的谴责,即我们俗话说的良心的谴责。

  费孝通先生认为,薄弱的基础决定了农业社会不能建立起强大的权力帝国,自给自足的农业经济也构建不出西方式的民主社会,乡村中国“在人民实际生活上看,是松弛和微弱的,是挂名的,是无为的”。在乡村中国,亦有一种发生在长幼之间的很强的“教化权力”,该种权力保证文化传统的延续。

  费孝通先生认为,在乡土社会,血缘关系决定了社会地位。在稳定的社会之中,血缘又推而广之为地缘。因血缘和地缘而形成了一个个关系紧密的社会群体。在群体内部,人们靠人情往来,这样就限制了商业的发展。

  最后,作者认为,乡土社会的稳定是相对的,只不过乡土社会的变化极为缓慢。缓慢的变化缓冲了变化可能带来的冲突,因此乡土中国自春秋战国之后,少见思想激荡。缓慢的变化在名实分离的教化过程中得以实现——面对教化保持面子上的遵从,具体执行之中则遵循事实上的变化。这一过程中,恐怕也形成了国人心口不一、阳奉阴违的一些陋习。

  费孝通先生已经仙逝,作为一个既没有乡村生活经历,也没有文科教育背景的人,对大师的理论做了一些揣测,请费先生原谅这种无知无畏。

  乡土中国读后感二

  “从基层上看去,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费老在开篇就定下了整本书的基调。中国社会的基层是乡土性的,因为从这基层上曾长出一层和乡土基层不完全相同的社会。而且在近百年来更在东西方接触边缘上发生了一种很特殊的社会,即现代社会。中国社会的基层性质的呈现离不开主体的操纵者——被称为土头土脑的乡下人。

  乡土中国与现代中国,究竟是性质在改变还是形式在改变?费老明显地向我们展示了性质不变,即地基依旧是基层乡土性,但形式改变又会将投影在哪里呢?费老在书中给了我们一些启示,相信我们以后在小城镇上找到时间与空间的投影以及属于乡土性的往昔之变。

  城市人说乡下人土气,似乎有几分藐视的意味,但这个土字却用得很好。土字的基本意义是指泥土。乡下人离不了泥土,因为在乡下住,种地是最普通的谋生办法。从“土气”切入,分析中国人的本性。“你们中原去的人,到了最适宜于放牧的草原上,依旧锄地播种,一家家划着小小的一方地,种植起来;真像是向土里一钻,看不到其他利用这片地的方法了。”土地固定时,他们的生活范围有地球和空间的限制。由于生活的固定,找了稳定封闭的邻里关系,因为咱这人际关系的局限性和邻里的熟悉性,使“我们大家是熟人,打个招呼就行了,还用得着多说么?”这种生活背景下显然不需要法律与合同这类东西存在的必要,因为那都是针对陌生人的,只有整天要和陌生人打交道的现代人才需要,对于“分得太清楚未免伤了感情”却会有一个自我的判断标准,中国文化的模糊性大概已从中显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