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书的作文800字

时间:2017-05-05 作文 我要投稿

  读书不但意味着接受新知识,同时还要修正错误乃至对错误的认识。

  范文1

  如果有人问我:天下万物,你最喜欢什么?我会毫不犹豫地告诉你:我喜欢读书。是的,我喜欢读书,因为读书在我的心目中是一种幸福、一种享受。

  我喜欢读书。读书足以怡情,足以博采,足以长才,培根如是说。其怡情也,最见于当一个人独处幽居,读名著时为书中精彩的描写拍案叫绝之时。其博采也,最见于与同学争论问题时不时地旁征博引,大有“天文地理,无一不通,三教九流,无所不晓”之势。把同伴说得服服贴贴之时,心中便升起一种幸福感:读书真好。其长才也,最见于处事判事之时。书中学到的公理、定律等知识在这里都大放光彩,两点论、两分法、一分为二等哲理在这里都大显神通。

  我喜欢读书。孔子说:“知之者不如好之者,好之者不如乐之知者。”只有感到读书的乐趣,才能乐于勤奋学习。一本好书犹如一位相知的朋友,只要一打开书,我就会完全沉浸在收获的喜悦之中。这时,世界就向我款款走来,我一睹再睹了孔圣人的睿智渊博、诸葛亮的神机妙算,领略了林肯的善良和伟大、莎士比亚的泉涌文思、鲁迅的笔法、毛泽东的豪情壮志……读书使我蹒跚于大师们洋洋洒洒的文字间,好不惬意,好不快活。我漫步于先哲用心血凝成的结晶中,认真思考,认真汲取,真是高兴。

  我喜欢读书。书,魅力无穷,它将历史写就,它能揭示未来。读书丰富了我的生活,也开阔了我的视野。我读书倾向于寻求一种心的指引,寻求生活的一面镜子。面对一本好书,我在不断地剖析自我,洞悉灵魂,一种顿悟的惊喜,一种痴迷的恋情,一种未有的体验,一种说不出的好感觉,尽在其中,美不胜收。

  哦!我喜欢读书,它能使我更加充实自己。着名作家肖复兴致语高中生说:“亲爱的中学生朋友们,失去什么都可以,唯独不能失去人生只有一次的青春;赢得什么都不重要,更重要的是赢得知识。”为此,我要珍惜人生只有一次的青春,抓紧时间读书,读好书来提高自己,丰富自己,充实自己。

  范文2

  从咿呀学语开始似懂非懂地翻小人书,到我就被里面精彩的插图所吸引;记得4、5岁时,每天睡前妈妈都捧着童话书给我讲故事,书里的童话故事仿佛有魔力,把我带进了奇妙的童话世界·;上学之后,我逐渐能读一些中外名著了,感觉书带给我前所未有的快乐,她就像一位朝夕相处的朋友陪在我身边,喜怒哀乐的每一天都静静相随。

  我喜欢读书,上厕所看,公交车上看,枕头边摞着几摞书,以便我早上睁开眼睛后和晚上睡觉前就能顺手“牵”书,真正是如古人“厕上,马上,枕上”,都放不下书。妈妈哭笑不得,戏称我为“小书虫”。

  上个星期天,我照常坐车去兴趣班上课,路上又拿出了看了一半的《汤姆叔叔的小屋》津津有味地读了起来,作者生动的描写让我啧啧称奇,竞然忘了到站下车。不知过了多久,忽然一个急刹车,司机叔叔大声叫道“终点站到了!”我抬头一看,倒吸了一口凉气:车上只剩我和司机叔叔两个人了,哎,一看时间,估计人家都快下课了。真是贪书误事啊!

  虽然有时会贪书误事,但书带给我更多的是快乐,让我获得了更多的知识。

  读《中华上下五千年》,让我了解了我们民族源远流长的历史文化,从辉煌的古代文明到水深火热的近代磨难,从百废待兴的新中国到意气风发的跨世纪,祖国母亲的历史折而厚重;《三国演义》中的张飞,性格耿直,力大如牛,对刘备忠心耿耿,可美中不足的是他非常贪杯,酒后对属下非打即骂,导致自己被自家兄弟所害;关羽虽被后人尊为武圣,但他太过傲慢,一听好话就飘飘然,低估别人的能力,结果走麦城,失荆州,一失足成千古恨!《我要做个好孩子》一书中,金铃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读这本书时,我常常被金铃逗得失笑,她那大大咧咧、活泼可爱的样子跃然纸上,她的童年充满快乐,过的更是充实……是的,读书不仅增长知识,带给我快乐,更让我拥有智慧,完善自己。

  来吧,和我一起做个“书虫”,在书的世界遨游!

  范文3

  “读书使人进步,读书使人快乐”。大家不能只拘束于课本里,也要经常读一读对自己有益的课外书。我最近就读了一本书,书名叫《木偶奇遇记》主人公的名字叫匹诺曹。是个木偶。

  匹诺曹是一个老人做出来的木偶。在匹诺曹身上发生了许多有趣的事情。他很爱玩,经常逃学。他也很调皮,为了看戏,用他爸爸的外套换来的书本卖掉去看戏。当时,他只为了玩,却忘了没有外套的父亲……他经历了非常多的困难,曾被戏剧厂老板捉过、变成过驴子、被鲨鱼吞过……但是从鲨鱼嘴里出来以后,他开始用功学习。终于,他变成了一个真正的孩子。活泼天真的匹诺曹爱撒谎,但是每次撒谎过后,鼻子就不由自主地伸长。有一次,他一连撒了几个慌后,鼻子长的让他动弹不得。由此,我陷入了深思。“金无足赤,人无完人”,每个人的成长过程中,都难免会犯这样或那样的错误。不光我们会犯错,哪怕是名人也会犯错。

  当匹诺曹有了5个金币的时候,他想起了自己的父亲。想给父亲买个外套,可后来他听信了狐狸和猫的话,以为种金币可以收获一个金币树。而被骗走了金币。

  等我读完这本书时,我觉得匹诺曹其实是一个心地善良、富有同情心的孩子。看到自己的父亲掉下海立即跳了下去救他。为了能让爸爸每天喝上一杯热牛奶,甘愿每天提两百桶水去换取一杯热牛奶;为了给青发仙女治病,他放弃了买新衣服,用买衣服的钱去买药。他学会了编筐织席。是的,他变好了,变成了一个真正的男子汉。

  我读完这本书时,明白了:成长过程中犯错可以算是正常的,只要敢于去改正错误,就是一个好孩子。如果为犯错而不敢承认蒙混过去,虽然在家长心中是个好孩子,其实你是呆了一个叫“虚伪面具”的“好”孩子。正真的好孩子不会撒谎,只会对自己所犯的错误进行分析,为自己所犯的错而悔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