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菊打官司》观后感

时间:2017-07-14 作文 我要投稿

  《秋菊打官司》讲述了农村妇女秋菊为了一口气,讨个说法向村长踢伤丈夫的事情提起复议并最终诉讼的故事。同时也反映出过去的传统社会和法制上的不足。下面,小编为大家整理关于《秋菊打官司》观后感,欢迎大家阅读。

  篇一:《秋菊打官司》观后感

  今天,我观看了《秋菊打官司》这部电影,当我看完之后就拿起笔写下了我对这部电影的感受。

  无论是在过去,还是在未来,在社会现实中,《秋菊打官司》可能是我国长期存在的反映人情关系与法制文明冲突的现象。影片讲的是,秋菊的丈夫讥笑村长没有男孩子,村长把其丈夫踢成重伤,秋菊为得到村长的道歉逐级上告,其间村长却因送难产的秋菊去医院感动秋菊。最后村长被公安局带走,秋菊很迷茫。

  原先只是想:我要一个说法。现在,秋菊的困扰在于告还是不告?一方面中国传统的息诉的主流主张要求她不撕破脸皮不得罪村长,不得罪政府“官差”,不能不听丈夫大事化小的意见,不能不顾自己付出的强大的成本,不能不顾整个村子对她家的嘲笑。另一方面秋菊本身对于公正的追求正符合了中国正在建设中的法律的精神。秋菊主张权利保护,法律体系立即会自动启动保护功能。公民要求惩处恶霸,那么法治的要求必然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适用,不论你是不是村长是不是“公家的人”是不是长辈。

  秋菊虽然赢了官司,但失去了对于她而言整个世界的人情世故的支持。 一种是中国传统文化,一种是西方的法治文明。这就是这个影片也许是无意但却深刻触及到了世界上最大的一个冲突。总的说来,这无疑是一部超越时代的作品。 这无疑是一部深刻到中华民族骨髓里的作品。 这无疑是一部伟大的作品。 这无疑也是一部让中国法律群体思索最多的电影。 这部电影里的角色,无疑是中国演员塑造的最朴素但是最为成功的角色群体,朴素到好像是在演自己。

  这是一部深刻反映社会现实的作品。 因为中国社会所处的由人治社会到法治社会的艰难转型的进程远远没有结束。 中国同时代的电影,曾经着力模仿香港电影,反映侦破案件的影片不少。这种电影绝对不敢模仿香港的黑白两道的大火拼,因为政治因素的考虑。可是即使这类和法制息息相关的电影也从来是以破案警察的神勇无比作为中心思想的,从而起到一个震慑犯罪的教育作用。没有什么导演能够而且敢于拍摄出反映法治进步和法治困境的电影,因为从来没有人对于中国的法制有个深入的了解。 这个时期似是而非的电影顶多是可以称作糟糕的警匪悬疑片。 同时在世界范围内,西方的民主和法制建设蒸蒸日上,也不必有人来关心法治的信仰和法制的建设中遇到的民族内心抵抗的问题,所以西方的电影也没有产生这中现实主义强烈的普法电影。不是能而是不必!

  这是一部反映民族文化的作品。因为这部作品除了反映了我们这个灾难深重的国家最为朴素的乡土气息,更加深刻揭示了中国作为人情社会的基本特征。我们看到在这个电影影片反映的人情社会。传统的生活方式在一定的时期内不会发生改变。尊重长辈的权威,在乎别人对自己在群体中的评价,互帮互助等等等等。可以说这样一个小社会几乎完全的是靠着传统的人情在维持着。大家生活的人情味很浓的小村落里,突然出现了一件法律事件,打破了这个人情社会的平静。那就是秋菊打官司。在以和为贵的中国社会里打官司是一种无法想象的破脸事件。大家普遍的认为打官司是一种极其失和气的事情,所以大家都很是奇怪并以很另类的眼光看秋菊。

  我们的法制建设面临着一个巨大的问题。现在看来,这部电影仍然是一步超越时代的作品。 迄今为止,没有一部影片,包括外国的影片可以反映如此深重的社会问题,能反映的如此现实。这部影片是对于中国社会人情和法治之间矛盾的杰出叙述。这是一部挑战整个中国人感性和惯性思维的影片。他是悲凉的,同时也是温热的。“秋菊打官司”打官司这一部电影主要讲述的是陕西某农村的一农妇秋菊,在其丈夫被村长打伤后,为了“讨个说法”而层层向上级行政机关要求行政复议,并在最终行政复议讨不到令自己满意的说法后,通过行政诉讼,通过打官司,得到了和原行政决议不同的“法说”。当我们看到秋菊带着迷茫和不解的眼神远远地眺望着带走村长的警车时,不能不引起我们的思考。

  这部作品反映了一定的时代特色,具有明显的民告官色彩。但与其说是其对行政诉讼法宣传有重要意义,还不如说是其在某全角度上反映出了中国行政法制建设所面临的情境。情境指的是政治所发生的环境。它由一个国家的文化、社会结构、人口因素以及历史经历所构成。中国是一个历史悠久的国家,其中封建社会占了绝大部分时期,因此长期历史经历给中国文化和人文精神积淀了一种官本位、权本位及等级思想。中国缺少西方海洋文明那种平等、独立的契约精神,加入中国的近代文明进程远远比西方短,而且充满欺辱和斗争,所以虽然中国告别封建制度已经有了百来年,但封建的某些思想仍根深蒂固,在广大国民中存在着不同程度的影响。特别是中国是一个幅员辽阔、人口众多的国家,文化发展水平极不平衡,人民整体素质不高,法律意识薄弱,因此中国的行政法制建设面临着一个极为不利的情境。这一点,我们从“秋菊打官司”中也可以充分的体现出来。秋菊在讨个说法时,经常说的一句话是:他是村长,他打两下,咱也没话说,可以他该往哪个地方踢呀,那可是个要命的地方。可见,在秋菊的眼中,村长(官)仍是要比民高一等,而不是平等的关系,之所以要讨个说法是因为村长打得太重了,而且事后没有道歉。此外,电影的其他方面,也能够充分说明秋菊等人的法律等素质不高的国情。

  我们所得到的启示是,中国的行政法制建设要不断突破原先民族文化糟粕成分的樊篱,为法制建设创造良好的环境,特别为中国行政法制的健康发展创造一个良好的环境从这个意义来讲,我们就可以综合各方面多重因素,在长期的社会实践中,不断解决出现的问题,从而达到我们理想的目标。

  篇二:《秋菊打官司》观后感

  《秋菊打官司》看完之后我佩服秋菊不断上诉的决心,但是也深刻让我体会到当时农村妇女对法制的觉醒。

  电影《秋菊打官司》是张艺谋拍给外国人看的片子,里面花了很多功夫表现中国传统社会的风貌。由于他对风俗的重视,他对中国社会的描述倒是很真实。这部电影给了我印象最深的地方是秋菊的不断上诉,此间表现出的我国的地方治理状态令人深思。

  秋菊打官司的原因在于村长踢了他丈夫的“要命的地方”。事情的起因是秋菊家种辣椒,要在地里建个晒辣椒的棚子。当时中国政策禁止在地里修建房子。村长于是以此为理由阻止他建棚子。这分明是在刁难秋菊家。这样的情况在中国乡村是常见的。由国家来管制村民的土地使用权,这使得地方官在执行时有了上下其手的机会。秋菊在向李公安告村长时总说“他是村长,踢了也就踢了,但不能往要命的地方去踢”。可见秋菊对于现有的乡村秩序是认可的,她并不追求第一等的公正。第一次告到李公安那里时,处理的结果是村长赔偿200元医药误工费。但村长拒绝道歉。村长拒绝道歉的理由很简单,如果村长道了歉认了错,村长的威信就不存在了,日后国家交付的任务也就难以完成了。由此他认为国家会站在他一边,因为国家还有求于他。我认为村长说得很有道理。对于一般人而言,村长既然已经赔了钱了,那事也就了解了。秋菊的丈夫就是这样的。但秋菊死死不放的是“给个说法”。为什么秋菊要“给个说法”呢?她宁愿不要钱也要个说法,这是因为秋菊对正义有着坚定的信仰,她认为这个世界有个天理存在。对正义的信仰正是其生命的希望所在,所以她才会不惜代价去追求一个“说法”。其实普通小民也是有信仰的。

  在向李公安告村长时我们看到,李公安一个人要负责整个乡镇的治安司法工作。因此,秋菊来时他总是在忙碌中。我曾想公安与检察院应该分工,检察院负责调查,公安负责治安抓捕等具体工作。看到这里,我不包此希望了。中央政府能够为地方提供的公共服务是极为有限的。何以见得?由中央直接向民众提供的公共服务是昂贵的,更好的公共服务需要征更多的税来维持。而过高的税收水平可能会导致官逼民反的结果。并且,更多的公共服务需要更为庞大的官僚机构,官僚不仅提供公共服务,他还会鱼肉百姓。在市里时,一些听了她故事的市民说像她这样的事一个市里起码上万起,大家都到市里来要求解决,市里哪能管得过来。也就是说市公安是不会理她的。这句话很有意义,国家所提供的公共服务越往上一级,其成本就上一个台阶。秋菊从镇上一直上诉至法院,其成本已远远超过了秋菊所能得到的赔偿。这些成本包括乘车去镇上、县里、市里的交通成本、住宿成本,获取打官司的可靠信息的成本。其中获取信息的成本最为高昂。她需要了解国家的政策、告状的程序、相关部门的地址、领导的意图等信息。而这些信息大部分都垄断在官僚阶层手中,这就更加大了难度。由此导致的结果是公民不能享受到国家所提供的公共服务,因为成本太高了。进而由此导致地方治理的恶化。《秋菊打官司》这部电影里秋菊所遇到的官还都是好官,尤其是那个市公安局长。可现实中清官总是少数,贪暴之吏居大多数,这是更令人畏惧的。

  这里的困境是如何造成的呢?这完全是地方自治缺失的缘故。在自治的情况下,地方的治理任务完全由地方自己负责。自治的地方用不着中央来规定土地的使用,如果这样,秋菊一案也就不会出现了。在地方自治的情况下,基层官员由地方民众选出,对地方民众负责而不是对中央负责。本片中的村长也就用不着为自己的权威的丧失而担心了。在地方自治的情况下,地方事物靠民主来解决,在熟人社会里解决问题只需较小的社会成本,而且由于大众的参与其结果的合法性、公平性高于中央任命的官僚,哪怕决策错误民众也不会有怨言。总之地方自治使得地方治理的成本低,且结果更为公正。这使的地方的善治成为可能。

  西方中世纪的社会,国家远离百姓,对百姓而言只有庄园才是实际的。每个庄园都是一个独立的单位,庄园由庄园主与农奴共同管理而不受任何第三方的干预。庄园作为一个小的地方自治单位,公共服务的成本低,行政与司法可以分开运作。庄园的行政管理由庄园主从农奴中选出来的庄官管理,而庄园司法由农奴担任陪审团的庄园法庭来管理。于此相对的是,中国古代行政与司法一直是合一的。中国任命的官僚式地方治理结构治理成本高昂,为了节约成本。司法与行政合一,县官的一个主要任务就是审案。我们知道中国中央还是有专门的司法机构的,如大理寺、刑部、刑审院等,因此司法与行政的合一并非源于古人的观念。中西两方的这种社会结构的差异导致了后来双方命运的极大不同。大部分人都以为凡封建则必落后,还有一部分人认为在封建制度下较能注重地方实情,尤其西方的封建制度使得私有产权能够得到法律的保护,使得 “社会底层的资源能够自由而公平的交换”,由此催生了资本主义的发展。而中国则陷入官僚主义的泥潭始终发展不出资本主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