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是钥匙,能开启智慧之门。书是阶梯,帮助人们登上理想的高峰。书是良药,能医治愚昧之症。书是乳汁,哺育人们成长。书是你的最好伴侣,与你共度美好时光。
范文1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喜好。有人喜爱运动,有人酷爱旅游——性格不一,兴趣爱好不同。我呢,就喜欢拿一本书,找个僻静之处,坐下来,津津有味地看。时而被书里幽默有趣的故事逗得开怀大笑;时而被书里凄楚伤感的故事引得潸然泪下;时而也为书中的英雄人物顽强不息的精神感动不已。
我喜欢看书,那是绝对的偶然。从前,我不太喜欢看书,父母为我买的大堆的书,只能老老实实地躺在书橱里睡大觉。妈妈还是三天两头把书往家带,更令我反感不已。
一个陽光明媚的早晨,妈妈把我一个人丢在了图书馆,对我说:“盈颖,妈妈有事先离开一会儿,你就在这儿等我。”说完,转身就急匆匆地走了。没办法,只好乖乖地等喽。我东瞧瞧,西看看,这地方除了书,还是书。环顾四周,大人、小孩有的伏在书桌上看书,有的倚在高高的书架旁翻书。似乎闲着的,就只有我了。百无聊赖之下,我只好随手从架子上抽出一本《安徒生童话》翻看起来。看着看着,我入了迷。为卖火柴的小女孩伤心,为聪明的汉斯高兴,为美人鱼深深地叹息,为拇指姑娘暗暗地叫好。真没想到,一本不起眼的书里有这么精彩的故事。我贪婪地读着书中的每一个文字,简直与“饥饿的人扑在面包上”没有区别。当妈妈来接我时,我才发现时间已接近中午。妈妈笑眯眯地说:“回来啦!”我依依不舍的了得离开了图书馆。(后来才知道妈妈是考验我。)
打那以后,我就喜欢上了看书,不,应该是热爱看书了。满橱的书,再也不能满足我求知的欲|望。我开始向别人借书,也自己买书了。书店、图书馆更是我假日必去的地方。
书开阔了我的视野。《诗经》使我听到先民的歌唱;《左传》使我见到诸侯的争盟;《山海经》带我游历神仙的故乡;《颜氏家训》让我感受到一个父亲的叮咛——
书不仅使我学到知识,还教给我做人的道理。当我读完老舍先生的《养花》之后,我知道要勤劳;当我读完冰心的《斯人独憔悴》之后,我知道了“国家兴亡,匹夫有责”——
书,是黑暗中的一盏明灯;书,是寒冷中的一缕陽光;书,是我们力量的源泉。
范文2
书是我们人类最好的朋友之一,古人就说书中自由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书中车马多簇簇。
高尔基说过,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不错的,书的确能领导着人类进步。且不说远的,书对我来说也起着重大作用。
在我家里,每每映入眼帘的尽是书的倩影,尤其是在我的房间,一个充满书香的地方。但在这些被我视若珍宝的书里,有一本更是特别。它的外表并不十分引人注意,这或许会使很多人忽略它,但我庆幸自己发现了它,并且有幸拜读了上面的精美文选。里面的文章给我很大的启示,让我更加坚定更加努力地写作,更加热爱和追求高层次的文章。里面记载的文章多种多样,各种体裁和形式的都有,其中蕴涵的知识,也自然如漫天星星一般。诗歌短小精练,几句话,概括了内心的情感;散文虽然看上去散乱,但是文中的骨髓,神韵依然凝聚;记叙文,仅仅用一些简单朴素,不施粉黛的语言把事情真实记录。
议论文,铿锵有里的言辞,讲述亘古不变的真理。在小一点的时候,我或许只是把阅读这本是当作一种闲暇时的消遣,并未在意太多的东西,但是现在,我已经明白了很多,已经把它视若瑰宝,不为什么,就因为它是有生命的,里面的篇章也是有灵魂的。阅读时,似乎能够感受得到作家们创作时的那种心情,体会到他们所要表达的情感。或许,我并不能完全读懂,但是我可以从不断的研读中获取到知识。读书一方面可以陶冶性情,另一方面就是获取知识,这是不容争议的。
这本书给予我的启示不仅如此。有句话说得好——“读史使人明智,读诗使人灵秀,演算使人精密,哲理使人深刻。”可见,不同内容的知识能够对人产生不同的影响。然而,这本书中的篇章让我懂得:要想写出好的文章,首先要有严谨的文章结构,清晰明确的思路,然后要大胆创新,敢于挑战不同体裁的写作方法,文章的中心要明确深刻,最后才是把自己的真情实感融入文章中,使文章变得灵秀起来。只有由粗到细,才能更好的写好文章。
至今,我依然不舍得把这本书送人,时不时会拿出来阅读,因为那里蕴涵着太多东西值得我去学习领悟。也许,在我阅读更多的书后,我还能获得更多的“宝藏”。因为,书本身就是一个藏宝图,而宝藏则需要你一寸一寸地挖掘出来。
范文3
如果说,家住海边的孩子是在海洋里长大的,那么家里书堆了好几个书架的我,就是在书的海洋里长大的了。
我很庆幸有一对爱书的父母,因为他们,自呱呱坠地以来,我身边从来没少过书。伴随着成长,家里的书越来越多,每一本都能牵住我的心。其中,最吸引我的,莫过于《三国演义》了。
我第一次接触《三国演义》是在五岁左右。那时,我还小,识字也不甚多,但一见到它,就被书中“金戈铁马”的故事和三分天下的气势所紧紧吸引住了。有不懂的字,就查字典;有不懂的句,就勤思考;有不懂的史,就与父母共商讨……这样,第一部如此巨大的着作就被我于一个星期内“干掉”了。也因为它是原版文言的缘故,让我着实爱上了古文。
第二次见到《三国演义》是小学四年级。这时,那本原该躺在书架底层的巨作,因我一时“雅兴”,“重见天日”。我将它从头到尾细看了一遍、两遍、三遍……终于意识到自己在它面前的渺小。刘备、关羽、张飞的“名虽君臣,实同兄弟”让我感动,诸葛孔明的神机妙算使我敬仰,周瑜的英年早逝和嫉妒之心令我叹息,曹操那“花面奸臣”的嘴脸尤为我憎恶,西蜀群英的消逝让我多次落泪,“晋统三国”的结局叫我不住感叹世事无常……
兴致终因小学毕业前的忙碌搁下了。再次拿起《三国演义》是初一的暑假。
那是一个斜风细雨的日子。扫开书卓上的杂物,捧出书,轻嗅,依旧书香。香虽依旧,人却不再。重看三国,多一分伤感,少一分年少轻狂;见证和关注的是历史的兴衰,而不是寻常的打打杀杀。孟德公在我眼中,不知为何已成主角。他的文才、他的武略、他的临阵之大智甚至“挟天子以令诸侯”的权谋机变,都为我所关注。在他和那一代人身上,映出的却是整个封建时代的影子。兴亡、无常……
三次对《三国演义》的阅读,是三次对自己成长的注解。一路走来,踏书而行。书是我成长的阶梯,把我引向智慧的至高之点……
耳边响起一阵吟诗声:“……事非成败转头空,青山依旧在,几度夕阳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