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局关于做好2017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7-12-31 作文 我要投稿

  每逢春节来临,家家户户都燃起鞭炮,放起礼花,辞旧迎新,释放一年的快乐。下面是小编精选的关于工商局关于做好2017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欢迎参考!

  【1】工商局关于做好2017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工商局(市场监管局):

  2017年元旦、春节即将来临,为确保节日市场消费安全,切实维护节日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根据省工商局有关部署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加强2017年“两节”期间市场监管工作通知如下:

  一、重视监管工作,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

  元旦、春节期间,群众消费集中,市场监管任务十分艰巨。各县(市、区)局要认真贯彻上级部门关于做好节日市场监管的有关通知精神,充分认识到 “两节”期间市场监管工作的重要性,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上级的部署和要求上来,切实增强大局意识、发展意识、服务意识和责任感,高度重视两节期间市场监管工作,集中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切实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二、突出监管重点,切实维护节日市场秩序

  各县(市、区)局要针对两节市场和消费维权的特点,以各类市场及春运期间车站、码头、机场等重点部位周边的商品交易场所为重点,集中力量严查、严管、严防,扎实做好节日市场监管和整治工作,切实维护节日市场繁荣有序。

  1.加强市场业主监管,严格落实责任制。要加大对市场业主的督促检查和指导力度,对责任不落实的,要坚决依法予以查处,促进市场业主责任制全面落实到位。市场业主要严格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和义务,健全内部经营者资格审查、上市商品质量查验和消防、治安管理等各项制度,坚决防范各类不安全事件的发生;督促场内经营者严格建立并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把好上市商品质量关,保证销售商品安全。营造良好的市场日常经营秩序。

  2. 严厉打击违法行为,保护消费者权益。要对商品批发市场、集贸市场、商场超市以及春运期间车站、码头、机场等重点部位周边的商品交易场所,集中力量开展专项执法检查,排查商品质量隐患,严厉打击无照经营、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等违法违规扰乱市场交易秩序的行为,进一步规范市场主体资格和经营行为,加强诚信示范市场、直报点等重要商品交易市场监管,切实维护节日群众消费安全,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3.强化旅游市场监管,维护旅游市场秩序。加强对旅游景区景点和旅游商品市场的检查和巡查力度,严厉打击销售假冒伪劣旅游商品、欺诈游客购物消费的行为,坚决取缔非法从事旅游业务、利用旅游合同不平等格式条款等各类坑害旅游消费者合法权益、扰乱旅游市场秩序的行为,规范旅游景区景点经营秩序,切实净化旅游市场环境。

  三、加强组织领导,狠抓检查落实

  4.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责任制度。各县(市、区)局要在当地政府领导下,切实加强对两节节日市场监管工作的组织领导,提高市场秩序管控能力,加强对市场的监测,抓住本地区节日市场存在的主要问题以及易发多发问题的地区、场所和环节,制定有效的实施方案,及时部署和组织实施,确保领导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任务到位、落实到位。

  5.密切配合协作,严格督查检查。节日市场整治工作涉及到多个部门,各县(市、区)局要在各级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主动加强与商务、公安、农业、食品药品、物价、旅游等有关部门的协作配合,互通信息、互相支持,保障市场商品供应,加强市场经营交易安全管理,形成节日市场监管合力,确保节日市场繁荣有序、安全稳定。

  6.落实值班制度,做好应急处置。各地要针对节日市场监管特点,严格执行节日市场值班制度,落实有效应对和妥善处置节日市场突发问题的相关准备工作。要严格执行节日市场重大突发事件的报告制度,完善预警、应急处置机制,确保节日市场突发事件得到快速、妥善处理。对节日市场监管中遇到的重大情况和突发事件要及时上报。请各县(市、区)局市场股于2017年2月17日将元旦春节期间市场监管工作情况上报市工商局市场科。

  【2】工商局关于做好2017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市、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分局),银川开发区工商局、宁东工商局:

  为切实做好2017年元旦、春节期间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有关工作,确保节日市场繁荣稳定,努力营造欢乐祥和的节日市场环境,根据《自治区党委办公厅、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7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宁党办〔2016〕101号)和《工商总局办公厅关于做好2017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办字〔2016〕305号)要求,现就做好“两节”期间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两节”市场监管,确保节日市场平稳运行

  推进“红盾质量维权行动”,结合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检工作,加强线上线下商品质量一体化监管,严厉打击销售假冒伪劣等违法违规行为,防止不合格产品流向节日市场;规范商品和服务集中促销活动,加强对不正当有奖销售和虚假宣传等节日高发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监督和查处;围绕金融、食品、年货市场等重点领域强化广告监管执法,严厉查处虚假违法广告,努力营造公平竞争的广告市场环境;加强对直销企业的日常监管,引导直销企业认真履行社会责任;继续严厉打击传销,保持高压态势;强化对农资市场的监督检查,杜绝坑农害农行为发生;加强旅游市场监管,净化节日期间旅游市场消费环境;加强商标专用权保护,切实维护商标权利人和消费者合法权益;充分利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及时向社会公示“两节”期间有关企业信息,并将有关失信市场主体纳入联合惩戒范围,使其“一处失信、处处受限”。

  二、强化“两节”消费维权,营造安全放心消费环境

  充分发挥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网络作用,进一步拓宽互联网、移动互联终端等受理渠道,及时受理和依法处理“两节”期间消费者投诉举报。充分发挥“一会两站”和12315“五进”基层消费维权联络站作用,促进消费纠纷的源头解决。及时汇总分析“两节”期间12315数据,依法按规定发布消费警示、提示,有针对性地加强市场监管,依法严厉查处侵害消费者权益案件。加强消费维权宣传与教育引导,普及消费维权法律法规和消费知识,引导消费者科学、健康、文明消费,提高消费者维权能力。

  三、积极配合开展安全生产和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充分发挥登记监管职能作用,配合有关部门积极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重点加强对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场所、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监督管理;加大烟花爆竹行业检查力度,切实规范相关行业经营行为,确保烟花爆竹消费安全;关注“两节”期间网络市场运行情况,加强舆情研判,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应急处置工作;加强对交通运输行业有关企业的监督检查,配合做好春运工作,保证群众节日安全顺畅出行。

  四、严格执行各项纪律规定,扎实做好值班和应急工作

  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反对“四风”的要求,严防各类“节日腐败”,把廉洁从政各项规定和作风建设有关要求落到实处;严格落实岗位责任制,执行24小时专人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确保节日期间各项工作正常运转;遇有突发事件或重要紧急情况要第一时间上报,并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应对和处置。

  全区各级工商、市场监管部门要按照本《通知》要求,结合自身工作实际,认真扎实做好“两节”期间各项工作,充分发挥市场监管职能,为广大人民群众努力营造安静祥和、美满幸福的节日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