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县关于2016年中小学放暑假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7-07-05 作文 我要投稿

  化一杯凉茶,清爽你心房;化一阵清风,吹散你抑郁;化一场细雨,给你消热驱暑;暑假到了,给心情放个暑假,放松放松;给身体放个暑假,休息休息;给自己放个暑假,运动运动,暑假快乐哟!下面小编分享一篇株洲县关于2016年中小学放暑假工作的通知,欢迎大家阅读。

  局直各单位、各镇中心学校、民办学校、幼儿园:

  为加强对中小学校暑假期间各项工作的管理指导,切实规范全县中小学办学行为,保障师生的合法休息权益,保证中小学生过一个文明、愉快的假期,根据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6年全市普通中小学幼儿园和中职学校暑假工作的通知》的文件精神和课程计划安排,结合我县实际,现就2016年放暑假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放假及开学时间

  根据普通中小学和中职学校课程计划安排,全县中小学校和中职学校于2016年7月6日前结束期末考试,7月9日放暑假。2016年下学期工作会议于8月22日召开,各校教师于8月25日报到,分单位组织政治、业务学习,安排工作。学生8月28日报到,8月29日正式上课。幼儿园参照中小学放假及开学时间休园和开园。城区幼儿园需办留园班的,必须留家长书面签字资料备案,且需逐级向镇中心学校和县教育局报告。

  二、认真搞好期末工作

  1.维护正常教学秩序。各学校要严格执行放假与开学时间安排,组织好期末考试前的教学工作,认真组织复习、规范组织考试,防止突击加班加点、加重学生负担等情况发生。

  2.做好学期综合评价。要严格按照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有关要求,认真做好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同时,要按照《教育部关于推进中小学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改革的意见》,认真做好考试考核及质量分析,搞好期末总结。各幼儿园须将幼儿一学期的发展情况以书面形式告知家长。

  3.加强师生安全教育。放假前,各学校要对师生集中进行一次交通安全、食品卫生安全、森林防火、消防、防震、防溺水、防中毒、防触电等方面的安全教育。尤其是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学生防溺水安全教育,切实提高学生防溺水的自觉性和识别险情、紧急避险、遇险逃生的能力。突出做好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和校车安全管理,教育学生文明乘车,安全乘车,严禁飙车;在放假后,校车一律停运,校车使用单位对车辆全面保养维护,完善封存。下发《给家长的一封信》并收好回执备档。要安排好假期值班,假期值班护校要由校级领导带队负责。

  三、丰富师生假期生活

  1.严格控制假期作业量。对学生布置的书面暑假作业应分必作和选作,提倡布置活动性、实践性假期作业。小学低年级不得布置书面作业。

  2.鼓励学生参加综合实践活动。要鼓励学生积极参加中小学生校外实践基地举办的素质拓展活动;要积极参与有关部门组织的各项有利于中小学生健康成长的科普知识讲座、科技制作、影评、读书征文、公益劳动等活动;要引导学生开展广泛的针对性的暑期社会调查。暑假期间学生开展活动情况,要记入学生素质发展报告。学校不得擅自以夏令营等形式集体组织学生外出旅游。任何学校或教师不得组织或介绍未成年学生非法外出务工,坚决抵制社会上各类针对在校未成年学生的非法招工行为,尤其要警惕和抵制企业、中介机构在暑假期间,以“勤工俭学”、“实践”、“实习”等为名组织未成年学生非法打工行为。

  3.合理安排教师假期活动。暑期既是教师休息休养的重要时期,也是教师教育理论、专业技能、业务能力水平提升的关键时期,各地各校要抓住这一时机,安排一定的时间,组织教师参加各级各类业务培训,认真落实教师国培、省培、市培计划。普通中小学校要突出新课程标准和义务教育学校管理办法的培训学习、研讨,职业学校要有计划组织教师利用暑假到企业生产服务一线开展专业实践锻炼。各学校要组织开展集体备课、集体教研活动,为新学期教学工作做好准备。要组织教师利用暑假的时间,加强与家庭、社区的沟通,做好家访工作。同时,教师在参加娱乐、旅游等社会活动时,要讲文明、守道德,做为人师表的楷模。

  四、规范各类教育行为

  1.严格规范补课、办班行为。要严格按照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中小学办学行为的规定》(湘教发〔2009〕36号)、《关于停止普通高中学校组织三年级学生节假日成建制补课的通知》(湘教通〔2010〕465号)等规定,严禁学校在暑假期间组织任何形式的补课或出租、出借场地给社会培训机构举办复习班、辅导班;严禁在职教师参加由社会培训机构或家长组织的补课活动;严禁教师替社会培训机构进行招生宣传、组织生源,诱导、强制学生到社会培训机构参加补课、培训。因承担高考、学考、中考等组考工作任务,造成肄业年级未能在学期内完成教学任务的,严禁暑假期间补课,由学校向教育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审批同意后,可以在学期内按实际耽误天数补足,但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2.严格规范用书管理。各普通中小学要严格按照省定书目征订学生教材和教师用书;2015年秋季开始我县中小学教辅使用的推荐目录除“寒暑假作业类”、“中考类”和“高三教辅(考试类)”重新调整外,其他推荐目录一律严格按照株洲市教育局印发的《株洲市2015年中小学秋季教辅材料推荐目录》(株教函〔2015〕85号)执行,任何学校不得以任何形式推荐和组织征订株洲市教育局下发的目录外的教辅材料。教辅材料的征订一定要遵循“自愿征订、无偿代购”原则,不得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征订使用教辅材料。各中职学校要通过正当渠道选购省中职教材遴选委员会审定的规范教材。

  3.严格遵守招生纪律。严格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小学升入初中免试就近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教基一〔2014〕1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6年城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基教一厅[2016]1号)、教育部、人社部联合印发的《关于做好2016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厅[2016]1号]等文件要求,大力推进均衡发展,合理划定招生范围、有序确定入学对象、规范办理入学手续,切实做好义务教育阶段新生入学工作。严禁公办普通高中超计划、违反规定跨区域、以民办学校名义招生。全面推进高中阶段学校网上录取工作,全面实行阳光招生,确保普职招生比大体相当。

  五、做好新学期开学工作

  (一)加强学校校舍、设备设施的安全检查和维修维护。各中小学要利用假期对学校的校舍、设备设施进行全面检查,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校舍、设备设施进行维修。进一步加强设备管理,尤其是实验室的危险药品和微机室的电脑管理,确保校园财产安全。要做好教室门窗、课桌椅的添置与修缮工作,做好校舍、校园美化、净化等工作,确保如期开学。

  (二)加快推进项目工程建设。各项目建设校要抢抓暑期有利时机,扎实推进已审批的各类项目建设,保证工程建设质量,加快建设进度,确保如期竣工、接受验收和投入使用。

  (三)做好新生入校准备。开学前要做好新生分班工作。小学分班一律随机均衡分班,初中按小学毕业考试等级平行分班,严禁学校以任何方式分快慢班、重点班。普通高中和中职学校一年级新生可提前报到组织军训,但不得上文化课。各学校要在校内醒目位置和学校网站上公布新学期收费项目、收费标准、作息时间表、课程表、学校和教育主管部门的投诉电话等有关校务内容,接受学生和家长的监督。搞好环境卫生,为学生返校营造良好的环境和氛围。

  株洲县教育局

  2016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