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依法保障全县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权益,根据中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县教育局制订了2016年城区小学新生入学方案,现公告如下:
一、招生原则
坚持免试划片就近入学,以户籍、房产为主确定服务对象。
二、招生对象
2010年8月31日(含8月31日)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
三、招生数量及范围
适龄儿童家长可登录靖边县阳光招生平台(www.jb-edu.net),查询靖边城区各小学招生范围、招生计划、招生方案等信息,根据居住地址选择就读学校。
四、招生批次
第一批次:适龄儿童与其法定监护人(一般指父母,以下统一简称为法定监护人)为相关学校招生区划内对口户籍、张家畔镇城镇户籍或张家畔村户籍,且在同一个户口簿上,法定监护人在城区相关小学招生区划内具有房屋产权,且居住地与房产证信息一致。
第二批次:适龄儿童与其法定监护人为张家畔镇非城镇户籍、靖边县非张家畔镇户籍或非靖边县户籍,并在同一个户口簿上,法定监护人在城区相关小学招生区划内具有房屋产权,且居住地与房产证信息一致。本批次的录取靖边县户籍优先于非靖边县户籍。
第三批次:适龄儿童为招生区划内对口户籍、张家畔镇城镇户籍或张家畔村户籍,在相关学校招生区划内居住,法定监护人无房屋产权。
第四批次:适龄儿童为靖边县非张家畔镇户籍,法定监护人在城区相关小学招生区划内无房屋产权。
第五批次:适龄儿童为非靖边县户籍,法定监护人在城区相关小学招生区划内无房屋产权,但其法定监护人在城区办厂、经商或其法定监护人在城区务工的。
五、招生规程及要求
凡符合2016年靖边城区小学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其法定监护人须在7月1日至6日登陆靖边县阳光招生平台(https://www.jb-edu.net),点击小学新生报名入口,注册后进入该系统,按住址选择相应学校填报信息,每个适龄儿童只能填报一所学校。为确保进城务工人员子女顺利入学,县教育局确定了13所学校为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就读小学,适龄儿童家长可登录阳光招生平台查询。如填报的信息有误,请于7月7日到所填报学校进行更正。网上报名结束后,各学校按以下规程进行操作:
(一)资格审查。根据网上报名情况,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人数的学校,相关学校将组织资格审查,届时网络报名平台将公布超过招生计划人数的学校。适龄儿童监护人须在下列规定的时间持《靖边县适龄儿童入学报名登记表》和资格审查所需证件到所填报学校参加资格审查,逾期将不予受理。7月10日至12日,审查张家畔镇户籍的适龄儿童;7月13日至14日审查靖边县非张家畔镇户籍的适龄儿童;7月15日审查非靖边县户籍的适龄儿童。第一批次资格审查所需证件为全家户口簿、房屋产权证明的原件与复印件。第二批次资格审查所需证件为全家户口簿、房屋产权证明的原件与复印件。第三批次资格审查所需证件为全家户口簿、有效居住证明的原件与复印件。第四批次资格审查所需证件为全家户口簿、有效居住证明的原件与复印件。第五批次资格审查所需证件为全家户口簿、居住证等原件与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