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费是党员向党组织交纳的用于党的事业和党的活动的经费。交纳党费是党员对党组织应尽的义务,是党员关心党的事业的一种表现。下面是小编精选的关于补交党费的通知,欢迎参考!
【1】关于补交党费的通知
各街道党工委,奎文经济开发区、泰华城商务园区、北海路商贸经济发展区党工委,区委各部委,区直各部门党组(党委、总支、支部),各人民团体党组,区人武部党委:
党费是党员向党组织交纳的用于党的事业和党的活动的经费,交纳党费是党员应尽的义务,是党员党性意识的一种表现。在全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全面开展之际,各基层党组织和党员要把党费收缴工作作为查摆问题、整改落实的重要内容。
基层党组织要着重解决不按工资核算党费,常年按固定数额收取;计算基数不及时调整,仍按多年前的标准收缴;不按规定全额及时上缴,截留、挪用、拖欠、代扣代交党费等问题。党员要着重解决不了解规定、不知道交多少、何时交、交给谁;交纳党费不主动、不情愿、口出怨言、互相攀比;将组织关系转到社区,以少交党费;交纳不及时,不按月交纳,甚至少交、不交等问题。
为进一步规范党费收缴工作,现将中组部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的规定(摘自中组发[2008]3号)和关于对党费收缴工作中几个具体问题的问答予以重申。各基层党组织要结合党员队伍状况分析工作,按规定标准将所辖党员应交党费逐人核准,按时足额收缴,区委组织部将适时对各基层党组织党费收缴情况进行抽查。
【2】关于补交党费的通知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按照学院《关于进一步规范党费收缴工作的通知》(陕职办〔2016〕19号)要求,党员党费缴纳基数已由党委组织部依照人力资源部提供的个人工资收入(税后)核算后确定并发给你们。请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务必于2016年9月22日前,将应收缴、补缴的党费交至党委组织部。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书记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要安排专人抓好落实。
联系人:卫思瑜 联系电话:68679820
【3】关于补交党费的通知
机关各党支部、调查队党支部:
交纳党费是党员应尽的义务,也是党员增强党性的基本体现。根据中共本溪市委组织部《关于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进一步做好党费收缴工作专项检查的通知》(本组通字〔2016〕54号)要求,机关总支已对全局党员党费交纳情况进行全面检查核算,每名党员已对党费补缴情况进行签字确认。现将党费补缴有关事宜具体通知如下。
一、 党费收缴标准
1. 机关单位党员党费基数计算方法
2014年9月(含)之前: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津贴补贴-税金
2014年10月(含)之后: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津贴补贴-税金-职业年金-养老保险
津贴补贴一般包括:规范的工作性补贴、生活性补贴、工改保留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