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尘埃落定》读后感

时间:2023-05-26 17:19:38 晓丽 读后感 我要投稿

《尘埃落定》读后感(精选17篇)

  当阅读完一本名著后,想必你有不少可以分享的东西,是时候写一篇读后感好好记录一下了。是不是无从下笔、没有头绪?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尘埃落定》读后感,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尘埃落定》读后感(精选17篇)

  《尘埃落定》读后感 1

  阿来的《尘埃落定》叙述的是一个声势显赫的康巴藏族土司,在酒后和汉族太太生了一个傻瓜儿子。这个人人都认定的傻子与现实生活格格不入,却有着超时代的预感和举止,成为土司制度兴衰的见证人。

  作者从这个傻瓜儿子的角度见证了土司制度的兴衰,从傻子的角度看世界,给我们很多启迪。

  小说故事精彩曲折动人,以超然物外的审视目光,展现了浓郁的民族风情和土司制度的浪漫神秘。

  《尘埃落定》写的`是人生。小说里有童年,有初恋、爱情、妻子,有事业、权利,有朋友、敌人,有父母、兄弟。我们仿佛想到了自己,想到了我们的过去、现在和将来。引发我们了无限的思考。

  我觉得《尘埃落定》是对善良的歌颂,善良的人也许会有时会失去一些,但最终却得到朋友,得到真情,得到更多人的信任与帮助。

  《尘埃落定》读后感 2

  几年前这本书没有读进去,原因就像作者在最后一章中所说“对异族有偏见”。这次再读,因为人到中年,觉得生活中有意思同时又有意义的事所剩无几,好好读几本值得反复读的书,这类书倘若读不进去不是书不对口味,是心还不够静的缘故。抱着这样的心态想要强迫自己这次一定读下去,却没想从一开始读就觉得很顺畅。

  尔依。“傻子”面对自己的一切想法,没有一点假释。对他人的行为也是冷静处置,没有一点愤懑。于是,不正常的事情在这里似乎也是正常的`。比如尔依的自杀。作者没有说过尔依与索郎泽郎之间究竟发生过什么,只说两人是从小被他带在身边的小厮,一个像虎豹一样猛烈,一个像鹿鱼一样沉默。两人似兄弟又似爱人的深厚不显的感情,是在作者提到的几件事中,从他们共事的行动中不经意显现的。我喜欢尔依这个人物。总觉得他有更多的话更多的事,被隐藏起来了。果然,在最后一章,阿来提到这本小说之后他接着写了两个短篇,算作这本书的补充故事,一本是关于银匠的十二万字,一本是关于行刑者的八万字。

  超然。“傻子”的超然物外是与生俱来的,

  《尘埃落定》读后感 3

  真的是很暴力血腥的一本书呀,里面有些细节我都是略过的。比如割嗡波意西的舌头的部分,我实在是有点无法细细品味。这是看的第二本关于西藏的书,不像书云的《西藏一年》,如果说那本书就像万里无云万里天一样纯粹,让人感受到藏族文化的无上神秘和虔诚。那这本书可能没有那么美好,它有土司制度的落后,土司家族之间的争斗,土司家族内部的争权夺位。女人,财富,权力,一开始好像和“傻子”没有关系,后来一切的一切好像又扯上了一些联系。

  “傻子”心中也有爱情,他对塔娜,他对年轻时候的卓玛。他也有亲情,他对他同父异母的'哥哥,对他的父亲和母亲。他也有友情,他对索郎泽郎,对尔依,不像是一般的下人那般。他呢,他想在红色政权赶来之前让那些奴隶都恢复自由人的身份。其实还是有些残忍,为什么会让一个傻子去见证一个家族的兴衰,见证一个制度的没落。

  今天,那些来自藏族文化的土司制度已经不复存在,留给我们的也没有太大的意义。可是毕竟它还是在一片土地上延续了很多年,毕竟它曾经支撑了一个民族一群人生活的信念。这就是傻子的好处,好多事情伤得了平常人伤不了你。

  最后,愿一切都如同土司制度尘埃落定。

  《尘埃落定》读后感 4

  昨天开始看的,白天没咋看,失眠的夜晚匆匆看完。读着读着,有种自己看过《尘埃落定》故事梗概的幻觉。并不是说《尘埃落定》不好,只是似曾相识的感觉。说民族风情吧,会想起暑假读的.《芙蓉镇》。定位在那样的地方,又让我想起王明珂的那几本书。

  主角,麦其土司的傻儿子,慢慢成长甚至变得不傻,让麦其土司变得前所未有的强大。外部环境最初是模模糊糊的,后来清晰了些,最终土司制度土崩瓦解,终于尘埃落定。他没有投降,也没有西逃去西藏,而选了死亡。他是能让我们有些许共鸣的人物,却有时候显得特别遥远,他有时傻里傻气,有时聪明,至始至终也能看到他如何驾驭“下人”。如果当爱情小说看,傻子绝不是理想中的爱人,他原谅背叛,不在意处女这种问题,也会为爱情昏了头,但爱情还是像昙花一现。卓玛,塔娜,以及无数没有名字的女人,血缘和地位给了他太多。

  土司的世界跟我们熟悉的世界也迥然不同。读完小说,感觉了解了一点儿另一个世界。命运不能解释,塑造面对命运的无助也许哼感人吧

  《尘埃落定》读后感 5

  这是一片”骨头把人分出高下”的土地,土司制度下的自由民、奴隶,让”当一个小小土地上的王者”成为一种至高无上的梦想,而作者以一个被”骨头”赋予了至高权力的”傻子”的视觉,来让读者观察到许多”聪明人”的做法,不过是相信土司制度下保护层,也明白到了故步自封,自以为是终将会被时代所淘汰,而”傻子”正是有一种大智若愚的前瞻性,他说:”人其实是害怕真实的.”所以父亲害怕传位给他,”聪明人”哥哥害怕他的竞争,因为他就是真实,而”聪明人”们就一直沉浸在自己的虚空中,而不能直面不去”忧天”。

  他真实的情感,爱一个人到”骨头里面有泡泡”,他的为政以德,用换位思考的慈悲来真正让随从顺服,而不只是封建地奴役他们,他关注那些”烂在舌头里的话”愿意听民意,还体现在红色汉人来炮轰寨子之前做出让所有人成为自由民的决定,这是他走的更远的原因,值得学习。尘埃落定”也是应了”傻子”心里想的很多次那个尘土纷飞石头寨子的土崩瓦解,也是证明土司制度的化为乌有,从此土地上就没有大大小小的王者了。

  《尘埃落定》读后感 6

  最近刚刚看完了曾经获得过茅盾文学奖的这部作品《尘埃落定》。其实早在 2006 年,这部小说的同名电视剧就在播出,不知道当时为什么没有跟着这剧看。等于这部优秀的作品,我现在刚刚补上功课。

  作家阿来以第一人称,也就是麦其土司家的傻子二少爷的口吻,给大家讲述了上个世纪三四十年代发生在藏区土司家的故事。从麦其土司家族的强盛到最终的消亡,故事紧扣历史发展背景,详细刻画描绘了土司的生活形态和在历史变革下每个人从内心到外在变化。感慨时代的车轮一直向前,藏区农奴制的社会形态也在逐渐发生着改变。

  最最触动我内心的,正是这位被人人称之为傻子的二少爷。他总是在不经意间做出让周边人都很惊诧的举动,说出很多富有人生哲理的话语。其实,何谓聪明何谓傻呢?被大家公认为聪明的大少爷,最终结局很凄惨。反倒是二少爷赢得了更多的民心和拥戴。在自己不看重的权利和财富上,反倒收获了最多。这其实隐含着人生真正的哲理。与世无争,拥有善心的人,反倒是人生最大的赢家。傻子总能跳出当下的环境去看自己。正像他每天早晨从睡梦中醒来,都要反复求证自己的两个问题,我是谁,我在哪里。他这种自问自答,不断求证自己的过程,其实就是对人生意义的不停追问。所以,他这一生,活得轻松,通透,活得没有负累和沉重。他在跟茸贡土司和拉雪巴土司的交往中,更是显示出了他的'聪慧和才干。其实,这样的人,才是真正具有大智慧的人。他和他那个英勇善战,同时喜欢女人的哥哥相比,反差很大。哥哥代表了旧时代的土司人品性。一切权利和地位,需要通过战争去夺取和捍卫。而傻子二少爷通过在边界做贸易,没有动用一枪的子弹,反而积攒下更多的财富,和娶得最美丽的女人做妻子。

  在他获得这些财富之后,他的哥哥开始对他产生了提防和反感。兄弟情谊也在此刻消失殆尽。傻子很明白,爱情,亲情,都是强求不来的。他很心痛。但是他也很坚强。他有消解自己痛苦的方法,他并不会以怨报怨,其实这正是参透了佛祖的慈悲为怀的处事理念和人生哲学。即使故事的结局,傻子少爷最终死于父亲仇人儿子的刀下,但是,他在精神层面上,获得了彻底的解脱。虽然,故事以土司家族的最终消亡而画上了句号,但是留给我的并不是悲戚感慨,而是让我更加彻底领悟了,什么才是真正的大智慧,什么才是真正的所谓聪明。

  《尘埃落定》读后感 7

  是在看朗读者的时候阿来那期董卿提到《尘埃落定》这本书才知道的。

  书中是以一个傻子的口吻来叙述土司的兴盛与灭亡。麦其土司醉酒和一个汉人女人生下了一个傻子二少爷,呆呆的表情傻傻的笑容蠢蠢的问题…但却有不一样的思维与预见…看书的时候脑子里也像放电影一样闪动着影像,傻子少爷第一次想当土司的欲望是听见教会自己男女之事的'侍女卓玛要嫁给一个银匠从此做奴隶,这应该是一个少年成长的第一次真情吧~鸦片、饥荒、麦子、开疆拓土、市场、银号…都是一个傻子想出来做出来的业绩…“傻子”似乎是“聪明人”的代号…

  很多描述傻子一个人孤寂与落寞的文字让我心中微微一颤…“我是谁”“我在哪里”这是傻子每天醒来要问的两个问题。少年时的真情对书记官的敬佩对叔叔的敬爱美丽妻子的背叛忠实人的追随兴盛与衰败对生与死的淡然…“上天派我来是要我看见、听见,置身其中又超然物外。”因其改变而又见证消亡,凡事终归尘埃落定。

  《尘埃落定》读后感 8

  阿来是一位出生在嘉绒的藏族汉.。西藏,一个美丽而神秘的地方:深沉高洁的沃土,古老热情的民族,原始自然的生活方式以及奇异的

  宗教信仰——这一切,都为藏文化增添了一种特有的幻丽与芬芳。自小就在故土耳濡目染的阿来,自然对藏民的习俗和文化怀有深深的依恋。因此,他选择了康巴土司家族的兴衰作为小说的题材,借以描绘藏地的风土人情,阐述自己对其历史及人文的认知与思索。看似独特,实则必然。

  初读《尘埃落定》时,最先吸引我的,也正是这股浓郁的高原气息。自翻开卷首的那一刻起,美得令人心悸的雪域画卷便一路铺展绵延——从阳光落在雪山上的清澈光辉到野草与青稞的交织色彩,从堡垒般森严的土司寨城到夹杂着权力和火药的飞雪尘埃,还有穿行其中的健壮的男人以及淳朴的女人。它们在一起,共同成为了感官和氛围的基奠,不仅扎根于小说的`灵魂,更融入了作者的意绪与激情,读来怎不令人注目忘情呢?

  个人在历史中的作用太渺小了,傻子深知这个道理,所以他过着自己潇洒自在的日子,看着该来的一切来到,该走的一切自然而然的走掉。不强求,不挽留。所以在故事最后,土司山寨随着解放军的到来而倒塌的时候,他也静静地躺在床上,安然地等着仇人来杀他。既然该到了尘埃落定的时候了,那就静静地等它落定吧。

  读完书之后,突然觉得我们每个人,我自己,不过是一粒会思考的尘埃而已,我们早晚一天会落定的。那在这之前,是不是不必有那么多的争夺,有那么多的计较,在漫漫的人生历程中,那些算什么呢?生命已经够渺小脆弱了,还是在尘埃落定之前,让自己快乐自在的飞舞吧!

  《尘埃落定》读后感 9

  文学作品一般分两种,一种是记录过去的历史,告诉后人,我们的祖先曾经这样生活,相爱,另一种是创造一个崭新的世界,告诉今人,未来世界里我们或许还是如此活下去。

  阿来的《尘埃落定》,无疑两者兼而有之。虽然说藏族土司的世界早就存在,而且已经故去,可是我们并没有真正去了解过它,更罔谈熟悉它,所以对我来说,它其实是一个陌生而崭新的世界。

  《尘埃落定》整部小说里,傻子的行为常常不可理喻、出乎意料,却又处处表现出大智若愚,他老谋深算的父亲麦其土司,精明毒辣的哥哥,美若天仙却不忠的妻子塔娜和形形色色的人都无法按常理摸透傻子的心思,不知道他究竟是傻还是聪明绝顶!透过傻子的内心世界和眼睛,给人展现了复杂的亲情,爱情,和形形色色的世人,土司家族从昌盛到快速土崩瓦解的历史。我喜欢里面的每个人物。和预想中的好小说的人物不同,他们都不是特别复杂,但却特别纯粹,这也使得整个小说充满诗意。小说里的每一句话,似乎都可以读上几遍,细腻的感受让人莞尔。故事情节饱满而丰富,就像看一部电影,活色生香。

  小说是鲜活的还是压抑的,是迸发的还是窒息的,对于读者来说,其中的区别一清二楚,那不仅仅是西藏风情带来的新鲜感,而更是一种普遍的共性,它既存在于《尘埃落定》的人物中,也存在于一切伟大作品的人物中。我不想把阿来这部小说归于魔幻现实主义,但它里面丰富的想象力绝对不亚于任何一部出色的拉美魔幻文学作品,这样的想象力不是天马行空匪夷所思,而是在极其真实的细节之中展现开来。让人觉得始料未及的,不一定是出现了不可思议的'现象,而可能是事情的发展让人觉得世界变幻。

  在读这本书的时候,总会不自觉地想到《百年孤独》,想起奥雷良诺·布恩地亚上校。一个傻子和上校同样有寓言的神奇本领,而且总会从他们的身上散发出神秘的气息。从人物刻画上看,《百年孤独》读来就好比首先是一幅巨大的白布,马尔克斯则用调色板将每个人调好颜色往上面泼洒,每个色彩都让人过目难忘。《尘埃落定》就好像是一个傻子站在中间,其他的人在时代背景的沉重压迫下,显不出多少特殊的气质。

  看完以后,又找来同名电视剧看了一遍。看的时候,又把它和《阿甘正传》这个故事联系起来了。主人公都是有点傻的人,他们的经历似乎是奇遇,也是时代历史在他们身上的折射。创作者借用他们,带着轻松和调侃,演绎的那个时代的众生的生活。

  然而《尘埃落定》中傻子的故事是用自述的方式描写的,而《阿甘正传》中阿甘的故事是用外界审视的眼光阅读的。阿来笔下的傻子时不时的透出聪明和睿智,并且从小到大,似乎冥冥之中有人在为他引路,适时地的出现在他的生活中,把他塑造的更加神奇。而阿甘给人印象最深的就是执着和专注,它们总让好运和他相伴。阿甘给人更多的是感动和一种不知失败和执着的精神,傻子给人的更多的是哲理和思考。

  虽然傻子和阿甘的爱情一样执着,但他俩的爱情经历都是不幸的,女人讨好傻子只是因为他是未来的继承人,不会倾心于他,而珍妮或许只是把阿甘当做朋友。

  傻子和阿甘这两个富有传奇色彩的人物经历各自不同,他们的故事却能很好的互补,让人看到这两个有点傻的人眼中独特却有类似的世界。

  “此生纵然轻若鸿毛,不过在人世间飘荡了一回,但真情依旧,生命轮回,应当不存在什么遗憾。”

  “我看到土司官寨倾倒腾起了大片尘埃,尘埃落定后,什么都没有了。是的,什么都没有了。尘土上连个鸟兽的足迹我都没有看到。”

  《尘埃落定》读后感 10

  阿来的《尘埃落定》叙述的是一个声势显赫的康巴藏族土司,在酒后和汉族太太生了一个傻瓜儿子。这个人人都认定的傻子与现实生活格格不入,却有着超时代的预感和举止,成为土司制度兴衰的见证人。

  作者从这个傻瓜儿子的角度见证了土司制度的兴衰,从傻子的`角度看世界,给我们很多启迪。

  小说故事精彩曲折动人,以超然物外的审视目光,展现了浓郁的民族风情和土司制度的浪漫神秘。

  《尘埃落定》写的是人生。小说里有童年,有初恋、爱情、妻子,有事业、权利,有朋友、敌人,有父母、兄弟。我们仿佛想到了自己,想到了我们的过去、现在和将来。引发我们了无限的思考。

  我觉得《尘埃落定》是对善良的歌颂,善良的人也许会有时会失去一些,但最终却得到朋友,得到真情,得到更多人的信任与帮助。

  《尘埃落定》读后感 11

  《尘埃落定》是阿来1998年发表出版的,这部作品讲述了藏族的土司制度的兴衰历程,具有很高的藏族历史文化价值,并且带有浓厚的科幻色彩。

  这部作品有很多处都描写了麦琪土司的二儿子与侍女的情节,有些地方描写得比较露骨,而有些地方则写得很含蓄,但是看起觉得很可笑,因为能把那样的情节写得那样的和谐。

  麦琪土司有两个儿子,大儿子是麦琪土司与藏族女人所生,英武彪捍、聪明勇敢。二儿子是麦琪土司酒醉后与一个汉族女人所生,但是二儿子却是个“傻子”。但文章中却多次描写“傻子”少爷与侍女桑吉卓玛的情节,作者为什么要在小说中多处描写?

  (一)二儿子刚生出来的时候,就被人认定为“傻子”,但是结合他后来的表现,他这个“傻子”在关键时刻可比聪明人有智慧。比如麦琪土司在麦琪的辖地的边界上修了很多的堡垒,他问他的大儿子为什么在边界上修这么多的堡垒,他大儿子没有回答正确。但是二儿子却回答正确了,说是为了存储粮食,在这一点上,麦琪土司也解释不清楚。我觉得作者需要用那样的方式来告诉人们,他们眼里的“傻子”可不傻啊。因为真正的傻子是不会做那样的事的。

  (二)小说中第一次描写“傻子”少爷与侍女是在二少爷15岁的时候,这种事情也是男人懂事、成熟的标志吧。因为小说是通过二少爷的眼睛的所见、所闻和所感写的,二少爷则是小说的主线,也是他见证了藏族土司制度的兴衰历程,到民国时期的尘埃落定。因此故事也从二少爷开始懂事的时候写起。

  (三)我觉得小说有这样的`情节,也是吸引读者的一种方式。毕竟藏族也是少数民族,社会发展进步得比较慢,因此还没有进入文明时代,还丁柳在奴隶时代,写出那样的情节,表示可以理解,并且也是为了刚好的还原当时的真实情况。

  “傻子”少爷虽然有时候很傻,但是他大智若愚,相比之下这才是真正的聪明。正因为如此,在他小的时候他才得到了他父亲以及他哥哥无私的真正的爱,甚至从来没有受到过伤害,不知道伤心是怎样的一种感觉,因此我觉得有时候大智若愚可以避免受到伤害。并且他有着一颗善良的心,爱戴下人,最后见证了麦琪土司家官寨由强盛到到最后的坍塌。纷争、仇杀消弥了一个旧的世界终于尘埃落定。

  《尘埃落定》读后感 12

  那些关于青春的故事就那样慢慢远去,可是我害怕如果我不留下点什么,等他们慢慢消失在天际,终有一天那些慢慢晕染开来的的回忆会模糊了我的天空。

  很早就想拜读阿莱的《尘埃落定》了,可是总提不起勇气去一览无余,害怕它太过落寞,会刺痛我年轻的心。可是末了,看着生命的变化不断的演绎,却倍感无力。我读青春,一个美好得一塌糊涂的季节,可是却稍纵即逝。看罢辛夷坞的《原来你还在这里》,内心中开始蓬勃起无限的感叹,毕竟有些事错过了就真的错过了,可是年轮写就的心路历程又有谁在乎呢?那些关于怎么爱,那些关乎青春里细微的心绪又有谁会注意。你会相信很多年之后当你回头的时候,有一个人一直在那里等你吗?你会相信无论你们走得有多远,你终会找回那个你心中的人吗?把这篇小说读了两遍,不想去深究他是否会教会我怎么爱,只是想要去看那些年少得让人卑微的爱情,经过时光的淘洗怎样在我们的内心深处不断的滋涨。

  苏韵锦和程峥能够不失彼此,那是因为他们最初就深爱着彼此,即使是苏云锦的卑微,亦或是程峥的倔强都没法改变他们爱着对方的事实。很大原因上他们最终的完美,源于他有一个有财力的家,有一个开明的父母吧!兜兜转转,他们最终还是走入了对方的怀抱,或许有一种爱永远也不会割舍吧,或许年少的情愫是很难被代替的吧。而对于莫玉华,周不过是她固执年代里那一抹晕不开的云彩,与结局无关,他在乎的`不过是她的内心。爱到决裂,爱到骨子里,做了一切可以做的,哪怕别人只是把它当做一个朋友,顶多就一个知己。有些人就这样,不爱就是不爱,不会因为你的固执己见而改变,亦不会因为你的付出而接受。毕竟年轻的心是透明的,容不得一丝杂质。

  很多结局都已经写定了,很多时候我更相信缘分不过是宿命的安排罢了·所以学会了不再去强求,所以学会了坦然的去接受。就好像尘埃落定,终是太过平静。也许年少的轻狂,会让我桀骜不驯,让我努力的想要为了自己的心而活,但骨子里的那份野气终会归于平静。然后我相信了,错过的都不是缘分,感情不是追来,亦不是等来的,而是不早不晚你们碰上了,然后就决定了走到天荒地老。

  《尘埃落定》读后感 13

  好久以前就看完阿来的《尘埃落定》了,断断续续有过不少感触,今天把这些零零碎碎的感触用文字总结起来,也算是让那些感触“尘埃落定”吧。

  尘埃无论飞得多远,终究会落下。遥远的青藏高原,神秘的血域之巅,文明与蛮荒共存。亘久的土司制度,强大的麦其家族,一个傻瓜少爷,一段苍凉的梦境,诉说着一段尘缘历史。着笔于历史,小说带有很浓重的历史味道。在书中的土司时代,人与人之间,主子与下人的关系非常明显。土司占有着自己土地上的一切,人与财富。有自己的行刑人,有自己出口就是法律的权力。

  傻子向来都是冷眼旁观的过着,对不合理的不闻不问,没有争取,这些掩护了他,可似乎“不争”是他最厉害的武器,他的不争却中得到命运眷顾……傻子是忠厚的',仁慈的,智慧的,真正与世无争而又因为身为“存在”而无法真正出世的,虽然他是不自信的,懦弱的,但他没有仇人,他得到的是敬仰与忠诚的跟随,他又似乎有些超然物外了。那一页已经翻过去了,除了凝固的白字黑字在读者眼前流动有声,它是再不能复返的了。尘埃落定,而我掩卷微笑着,是因为我还沉浸在灵魂轮回后重述的刻骨铭心的全部记忆中吧。

  无论正在遭遇着怎样的时代或者生活,都不要放弃,因为时间会给你交代,真理会见证新生,一切都会尘埃落定。

  《尘埃落定》读后感 14

  傻子在一片雪花中醒来,窗外的雪花晶莹剔透,傻子眼中的世界,却充满了污浊。

  污浊是因为傻子在享受着权欲的味道,寨子的空气中,充斥着权欲,寨子里的每个人,血管里都流着不平等的血液,身份,地位,已经随着他们的出身而将命运烙印进了他们的骨子里,所以,尽管主人公“我”,是个傻子,也是个高等的傻子,衣食无忧,随心所欲,甚至主宰着一些人的生和死。

  有的人在享受着自己权势带来的恣意妄为的同时,有的人却甘愿充当人肉下马台,卑贱的如同地里无声无寂的草芥。没有人质疑这样的尊卑之别,因为在他们看来,这是神的意旨,而神,是不可抗拒的,即使有人迫不得已的因为饥饿而死亡,而另外的人却衣食无忧地享受着生活的种种优待,没有人有任何异议,因为主宰这一切的,是神!

  别人都以为土司是除了神以外最至高无上的,甚至可以说是神在人间的代名词,但,那是一个连土司都无法主宰自己命运的`民族和历史,每个人都在听天由命,好在这个世界,一直是属于聪明人的,此时的聪明人和傻瓜,便一次次地在那个特定的历史,特定的人物中形成鲜明的对比,甚至人们都迷茫在了傻子到底是不是大智若愚的聪明人之中。或许,如果说傻子是一种境界,那宁可应该说简单的单向思维,原本就是傻子的那个境界赖以生存的土壤。因为这个世界总是不缺少聪明反被聪明误的所谓的高等人,那么一种纯真的简单,便显得如此难能可贵。

  终归,风沙总会将历史淹没在尘埃中的。那看上去高贵而华丽的土司寨,无论多么坚不可摧,那些被藏在土司寨里那数不清的金银财宝,无论多么光彩夺目,终不可能只刻上一个人或者一个家族的名字,无论哪个家族曾经是多么的强大,还是会被历史的车轮无情地碾压,而最终被风化成一段故事,一曲民谣,被后人永远地书写,珍藏,然后津津乐道……

  《尘埃落定》读后感 15

  记得那个土司的女儿,可以令全部男人神魂颠倒的女人。她的漂亮,让傻子对她一见钟情。从那时起,傻子就知道了自己原来已经产生了爱情。

  爱情什么?傻子的脑子里很不清楚,因为他是一个傻子,这是所有人都知道的事情。就在别人都嘲笑他的时候,他遇到了塔娜,和他的侍女一样名字的女人。

  她的美丽,是茸贡土司最有效的武器,这个武器也确实有效,她为茸贡土司带来了粮食。作为当初的承诺,塔娜不得不嫁给傻子,然而这并不是她所期望的。

  她哭泣,她在傻子的怀里哭泣,只为她的母亲,那急需的粮食。

  傻子的心痛了,不知为何,自己已经得到了梦寐中的女人,得到了自己的爱情,难道不是吗?为何自己的心还是那么痛?这是他的傻子脑袋想不明白的。

  很久以后,塔娜的一次次背叛,让傻子明白一个道理,“同得到时的悲伤相比,得不到时的悲伤根本算不上悲伤。”

  即便聪慧如傻子,糊涂如傻子,也明白了这样的道理。

  多么美好的爱情,却因为这样的结局,变得越来越不好,越来越让人心痛。

  如此,我也联想到了这世间的爱情。总是在你喜欢他的时候,他对你无所谓,当他失去你的时候,才知道以前是多么美好。

  如果喜欢一个人,那么他在你心中的`地位是无可比拟的,是你在这世间可以想的到的最美好的人。然而,当你得到他的时候,你才明白,那不是你所期许的爱情,他并没有你想象中的那么美好。与其那时候伤心,不如让感情放开些,或许得不到才是你所期待的那样美好。

  《尘埃落定》读后感 16

  灰尘落下来了,夹杂着什么,落下来了。又不甘心似的,蜷倦着风,往上噌噌地转。累了,乏了,又落下来。依旧不肯甘心,如此一番。又是一个轮回。

  傻子说,“她觉得自己非常聪明,但我觉得聪明人也有很蠢的地方。我虽然是个傻子,却也自有人所不及的地方”于是脸上还挂着泪水的傻子,忍不住嘿嘿地笑了。

  因为他是傻子,他才会这么说。聪明人,因为自以为是的与常人无一,他们都知道,或者他们假装知道,于是脸上挂着不明朗的笑容,点了点头。他们什么都没有说,在聪明人的世界里,大家默默地遵守着普遍的准则,只有到了必要说话的时候才说话,而这个必要的时刻就不可以一而言了,随着他们认为聪明的时刻而迸发。我什么都不说,并不是因为我是个傻子,不知道说什么,而是因为我不知道什么才是聪明的时刻,以免说错了时间,早一点,晚一点都不行,别人会看出我来其实没那么聪明。

  这是前提。而傻子说话了,说的还是一句中肯的话,别人开始疑惑甚至慌了,于是反复的确定他的身份,你是真傻吗?但他是个傻子啊,一个懂得自己不聪明的人,是呀,我是傻子。人们又笑了,带着意味深长的笑容,点了点头,哈着腰走了。傻子想,真是好玩。现在让我们来看一看傻子说的话,他说了很多话,我只记下一两句,并不是他说的这些话有多中肯,而是因为他是个傻子,我想,一个傻子讲的话,听听就好了,我虽然想从这个不一样的傻子里得出点些什么东西,但并没有信以为真的把他放在眼里。

  “一个人在人们已经将她忘记时回来,是非常不明智的。因为以前的一切都已经在遗忘中给一笔勾销了。"

  写到这里,外面打起了雷,轰轰烈烈地,和雨一起倾斜着下来。下雨的`味道被关在窗外,一些想法涨满了脑袋。它们本来就存在那里,经过雨水的洗涤,更加是肆无忌惮不顾我的脸色,来到面前。于是我记起了这一段,"她的奶水像涌泉一样,而且是那样的甘甜。我还尝到了痛苦的味道,和原野上那些花啊草啊的味道。而我母亲的奶水更多的是五颜六色的想法,把我的小脑袋涨得嗡嗡作响"

  看着别人的母亲,我也想起了我的母亲。脑子里自然地拿母亲和傻瓜的母亲相比较,一股热泪似雾就在眼里升起,并不是我的母亲有多伟大,土司太太有多薄情,亦不是我的母亲有多卑微,土司太太有多尊贵,只是每次当我想起母亲,都会觉得她日益苍老了,于是便不可自拔地悲伤了。只有这时,我才敢肯定自己是深爱她的,并且热烈的。

  正如傻子在激烈的炮声中,被突然涌起的,久违的亲情所感动,不顾性命,向西而去,向自己生长的故乡,麦其土寨,来到炮火连天的父亲母亲身旁。

  而他都以为自己不爱他们了。

  他说过,恨我的人打不痛我。那些将要忘记的时刻,又记起来了。

  尘埃又落下来了,在空中转了一个圈,慢慢地躺在地面上。我看着它,觉得仿佛有什么东西在我口里。

  《尘埃落定》读后感 17

  历史的车轮永远会碾向前方,是我们无法改变的。它总会用一种文明取代另一种低级的文明。我们可以想象那消失的土司制度曾经在这片土地上辉煌灿烂的历史,又是如何以尘埃的`形式烟消云散的,最终落在历史的这片净土上。而这本书的名字恰好叫"尘埃落定",一切仿佛都昭然若是了。尘埃落定,书中人们的命运是早已经注定好了的,无法改变。而作者恰巧的把自己对于老麦其土司一家的命运通过"傻子少爷"的话暗示出来,物极必反,盛极必衰,他们最终还是会无法避免的走向毁灭。

  当解放军整齐的脚步声响起的时候,麦其家迎来了毁灭,土司制度也随之土崩瓦解,也预示着整个西藏将迎来另一种符合时代发展的新制度,新文化,他们的思想不再被土司制度所束缚,这是充满光明与希望的西藏。而"傻子少爷"也最终死于仇人之手。当身体变冷、当血变黑的时候,所有的这个世界就从"傻子少爷"的视角消失,尘埃最终落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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