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荒野的呼唤》读后感

时间:2023-04-23 14:42:36 读后感 我要投稿

《荒野的呼唤》读后感集锦15篇

  认真读完一本名著后,相信你心中会有不少感想,需要好好地就所收获的东西写一篇读后感了。那要怎么写好读后感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荒野的呼唤》读后感,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荒野的呼唤》读后感集锦15篇

《荒野的呼唤》读后感1

  近期,我读了美国著名作家杰克·伦敦的《荒野的呼唤》。这本书向人们展示了弱肉强食的丛林法则。

  本书主要讲了:一只可爱的家犬——巴克出生在大法官米勒的房子里。长大的巴克统治着这片领地上的所有狗。但是,可恶的曼纽尔趁着没有人时偷偷地把巴克买给淘金者。就这样,巴克成了雪橇犬。巴克把头领斯皮茨干掉后,成为了新的雪橇犬头领。巴克把狗群治理的焕然一新。后来,佩罗和弗朗索又把狗群卖了,之后又接二连三换主人……巴克被折磨得半死不活。辛亏桑顿救了巴克,才让它免于一死。在探索金矿时,桑顿被印第安人杀死了,愤怒悲伤的巴克疯了似的把在场的.印第安人一个一个咬死。巴克再无羁绊,听从灵魂的指引,回归荒野,获得新生,成为狼群的头领。

  读完这本书,我被这种弱肉强食的生活惊呆了:如果你不是强者,在森林中只有忍饥挨饿;如果你不是强者,在森林中只有被欺凌;如果你不是强者,在森林中只有死路一条。这让我想起了我们这一代的“小皇帝”。从小娇生惯养,过着饭来张口衣来伸手的寄生虫般的生活,如果放进丛林里,恐怕小命很难保全。瞧瞧杰出的巴克,走过道道险沟,踏过无数陷阱,趟过条条激流,最终以胜利者的姿态站在丛林中。人也一样,只有经历千锤百炼,才能积累丰富的经验,只有在失败中站起来,才是生命的强者。如果只做温室中的花朵,注定要被社会淘汰。

  也让我知道了身体的重要性。我们不能只把学习搞好就OK,还要把身体锻炼得棒棒的,做到多方面发展,这样才有可能在竞争中屹立于不败之地。纵观历史上的伟人,基本上都是身体棒棒的,寿命长长的。我以后要多锻炼,走路不上蹿下跳,保护身体,不能让身体受到伤害。身体是革命的本钱,如果没有了生命,一切都无从谈起。

  做生命的强者,不向厄运低头——这是我向巴克学习的地方。

《荒野的呼唤》读后感2

  看了这个故事,多么冷酷无情的人都会潸然泪下。它写了一只狼狗的故事,这只狼狗,叫布克。布克先后换过多个主人:法官、法兰夏、派劳特、哈尔、查尔斯、梅西子、宋顿。可布克最后只选了宋顿作自己真正的主人,为他赴汤蹈火,献出生命也在所不惜。为什么?因为法官把布克当作玩具,法兰夏等人更是把布克当奴隶对待,只有宋顿,把布克当作朋友!与它玩,与它说话,与它比赛跑步……当宋顿惨遭印第安人杀害时,布克十分悲愤,愤怒地扑向不知必他自己强大多少倍的人,并咬死了数十个人。正应了那句老话:“士为知己者死。”

  布克虽然是一只狗,但它是忠义还是实实在在地打动了我。

  “忠义”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历史上的忠义英雄比比皆是:投江的屈原;千里走单骑、义释曹操的关羽;背水一战的'韩信;抗倭英雄戚继光;金戈铁马辛弃疾……

  看看“精忠报国”的岳飞吧,他驰骋沙场,为国杀敌,忠心耿耿,立下不少战功。他还有着“打进黄龙府,迎回二圣”的雄心壮志,最让我感动的还是他在风波亭就义之前说的最后一句话:“我岳飞以身许国,虽死无恨。”

  再看看同朝为官的奸臣秦桧吧。他外表看起来对宋高宗一片忠心,内心其实奸诈无比。他在金兀术帐下时呆了十几年,当年金兀术对他略施恩惠,秦桧便回国作了卧底。

  秦桧“见利忘忠”、“见利忘义”,连一条狗都不如!相比之下,布克虽说是一只狗,却比秦桧——人还要懂得做人(对布克来说是做狗)的道理!

  孟子曰:“威武不能屈,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秦桧做到了么?还有,秦桧的做法算得上“忠义”吗?相反,岳飞便是我们的忠义典范!

  现在时代不同了,可我们依然需要“忠义”这种传统美德,不是么?

《荒野的呼唤》读后感3

  寒假里,我读了美国著名作家杰克·伦敦创作的《荒野的呼唤》。它向我展示了在一个充满竞争的世界,只有强者才是生命的主宰者。

  书中主人公小狗巴克他单纯,活泼,习惯了舒适安逸的生活。直到被园丁拐走,从而走上了一条不归之路,生活一落千丈。被卖出的巴克最初无法适应那颠簸困难的环境,它反抗、挣扎逃脱,但发现自己太弱小,遭遇鞭抽棍打,同类相残,以及生活之难,经历多次失败后它深深地明白只有自己不畏缩困难,不断学习成长,克服各种障碍,让自己变得更强大,才会获得成功。几经努力,巴克最终成了狼群首领。

  巴克的一生经历,让我想起二年级发生的一件事情。那时,我刚换了新学校,之前一直没有接触英语,对英语几乎一窍不通。记得有一次,老师同大家一起玩“UP”OR“DOWN”的游戏,“DOWN”,老师一声令下,我自作聪明的站了起来,却引来了大家的哄堂大笑,各种嘲讽迎面扑来。顿时,我脸涨得通红,恨不得眼前有条地洞直接钻进去。从那以后对英语课,我一点兴趣都没有,甚至还有几分讨厌。

  但我知道,如果英语不行,怎么能实现我要做全优生梦想呢?此后,我暗下决心,一定要通过自己的`刻苦努力把英语给追上来。每天放学后,我独自留下来学习英语,不会读的主动请教老师。制定学习计划,每天早上和临睡前都主动看积木英语或听磁带……我十分努力地去学习,经过长时间的积累,我的英语成绩突飞猛进,上课能听懂老师在讲什么,课堂上也活跃了很多,能积极大声地回答问题。现在也会用口语对话与同学们交流,同学们都投来惊讶的眼光。

  这本书,使我明白了,在这个充满竞争的世界,懒惰与退缩是不能生存的,要想给自己生存的空间,就必须争取,就必须让自己不断变强。

《荒野的呼唤》读后感4

  狗是人类忠实的朋友。这句话的含义,从这本书中,我体会到了。

  狗的祖先是狼,狼属群居动物,单独行动是做不了任何事情的。而每个狼群都会有一个首领,所有狼会对它绝对服从,也不会自相残杀。狗也一样,它潜意识里把自己的主人当做自己的首领,因此对主人的朋友,亲人也会友好,把他们当自己人。而狗的防范意识也很强,决不允许陌生人闯入自己的领域,在自己主人受到威胁时连陌生的狗狗也会攻击。这是它的天性。

  巴克从小一直过着无忧无虑的贵族生活,但在它四岁时,被家中的一位仆人偷出来并卖掉了,沦落为人类赚钱的工具,从此,它的一生命中注定要坎坷……

  巴克从“国王”变成了拉雪橇的狗,在棍棒下忍受疼痛的它,懂得了应该服从现实,它渐渐变得狡诈,它的野性也开始慢慢复苏了。同时,它也牢记住了一个道理:弱肉强食,胜者为王!在艰难的工作中,巴克也凭着自己的能力,占领了领头狗的位置,而它的'野性也在不断被经历所唤醒。虽然巴克在狗队中是领头,但在人类严重,它并没有地位,没有关爱。直到它的最后一个主人桑顿的出现。

  在巴克生命垂危的时候,是桑顿救了它。他们经历了一件又一件事,使他们感情加深,两人互相关爱,互相照顾。巴克与桑顿就这样结成了好朋友。巴克一边陶醉在桑顿给它的幸福生活中,一边向往着森林中无拘无束的生活,它?在两边徘徊着,犹豫着,可命运还是帮它做出了选择,它最终走向了狼群……

  像巴克一样,在我们的生活中也会遇到重重困难,该面对的,我们绝不能逃避,因为逃避就证明我们懦弱。只有勇敢面对,生活才会有更美好的明天!

《荒野的呼唤》读后感5

  该书的主人公是一条狗,本来过着舒适的生活,因为在北极掀起的淘金热,人们需要大量的拉雪橇的狗,才被主人的园丁助手曼纽尔卖到了北国。它一共和六个主人打交道,每一次都给了他不可磨灭的记忆。第一个主人给了他舒适的生活;第二位的'主人红衣衫(训练狗的人)教会了他一个认他铭记一生的道理一一是不可能打败一个拿着棍子的人的;他在第三任主人信差那儿,他与狗的头领史皮兹决一死战,杀死了他,并代替了他,成为了狗中的领袖;第四个主人只把它当做工具,让他们拖着沉重的货物,一口气跑了两千多里,使他们那一队狗都累得不行了;第五任主人是个蠢家伙,他用便宜的价格买下他们之后,不给他们丝毫休息的时间,还冒险在融化的冰层上奔驰,最后冰裂开了,他们和狗一起掉进河里淹死了,只有布克被约翰·宋顿给救了;这最后的主人与布克在相处中建立了深厚的感情,布克为主人屡建奇功,当主人被杀害后,它毅然替主人报仇雪恨。最终,布克回归荒野,成了一群狼的首领。

  读完书之后,我明白了一些道理。

  第一:布克具备坚强的生存能力。他周围的众多伙伴,在经历了一次又一次的困难和危险后都无奈的倒下了,只有布克坚强的活了下来。这让我联想到我们生活的社会就象一个残酷的战场,万一坚持不住倒下去,你就必须尽快的站起来,否则你将永远起不来了。悲伤会把你彻底打垮,让你丧失斗志。只有顽强站着的人才能生存下去。如果我们遇到一点挫折就被打倒,那么就还不如一条狗,也更不会在将来大有作为。站着的人应该让自己站得更高,才能不断进步,并继续寻找更高的立足点。

  第二:人的贪欲十分可怕。第五任主人被贪欲驱使穿过已经开始融化的湖面,结果没有性命,就连约翰·宋顿也是因为想要多拿一些黄金,才被土著人杀死了。贪真是太可怕了。

《荒野的呼唤》读后感6

  荒野的呼唤中,我最喜欢的主人公是巴克。它是一条混血猎犬。他的父亲是一只圣伯纳德犬,它的母亲是一只苏格兰牧羊犬,而巴克则是贵族生活里的国王。

  但巴克的一生并没有一直过着贵族的生活。1879年秋天,巴克被曼纽尔卖到了一个叫大学公园里。后来巴克就被酒店老板放进了箱子。他们把箱子抬上了一辆运货的马车,就这样,巴克在箱子里一次次的被人转手。他首先被交给输运公司的人看管,之后又装上另一样马车,然后他又被装进一辆卡车里,随着卡车上了蒸汽船。卡车离开蒸汽船后,巴克又被送到一个大型火车站里。最后,他们把巴克扔进了一节快车车厢。

  然而,巴克的命运不只是到此就结束。他被送到一个矮胖子手上后,又被费朗索瓦用300块钱买下来。送到了一个叫独角鲸的大轮船里。在轮船中,巴克认识了几个朋友。终于他们来到了一个正下雪的.地方。因为巴克从来没有见到过雪,边上去舔了舔,引得旁人直笑它,让巴克感到害羞又不知所措,还是很迷惑。

  之后呢,巴克就从贵族的身份变成了雪地里奔跑的淘金狗的身份,在狗群中,他早已告别了从前的那种文明,高雅的生活。大家每天都在你争我斗,如果巴克想在这样的环境下生存下去,就必须改掉从前的生活习惯。就这样,巴克的淘金狗生活就这样开始了……。

  从巴克的遭遇中我们知道了:我们一生的生活不可能会一帆风顺,我们的一生肯定会经历困难重重的日子。面对生活的突变,我们必须要学会在逆境中成长,而且必须要学会在失败的环境中坚强!

《荒野的呼唤》读后感7

  《荒野的呼唤》是作者美国的杰克伦敦。故事的主角是圣贝尔纳德犬和苏格兰牧羊犬的后代,他的名字叫巴克,原本是在米勒法官的庄园里过着无忧无虑的生活,他单纯,活泼,习惯了舒适的生活,但人类的贪婪和堕落使他走上了一条不归路。他几经转折,被差到了一个送信的生活中,他饱尝鞭抽棍打,弱肉强食,同类相残以及生存之艰难,但他从中知道了友谊,同情及自豪的各种情感。他爱憎分明,聪明勇敢,忠职守,善待主人,但是荒野的狼嚎声唤起了他的回忆。自从自己深爱的主人惨死之后,为主人报了仇,随后了却了人间的羁绊,毅然回到了荒野,与狼群为伴,享受着残杀动物的快乐。

  从这篇故事让我想到了众多有名的科学家,如瓦特,家里穷得连家具都买不起,几经周折后,本下凹的眼窝更向下凹了,可他还是坚持学习手艺,老师教得,他就在晚上干,一直干到深夜,第二天连公鸡都在睡梦中的时候,就已经开始干活了。他还省吃俭用,勤奋学习,原本要在三年时间才能学会的手艺活他在一年的时间内就全部学会了。

  为了解决以前蒸汽的问题,他想改进蒸气机,在几次实验过后,不但没成功,还欠下了一大堆的.债务,但他毫不气馁,更加加倍的和助手投入到工作中去,终在1765年成功造了一台耗煤量比原的蒸气机少四分之一的蒸气机,又经过努力,在172年又造了一台更好得蒸气机,大大地减少了蒸气机的耗煤量,而且效率比原更高了。

  我觉得我们也应该像巴克一样,要去磨练自己,热爱自己的学习,这样才能取得成功。

《荒野的呼唤》读后感8

  最近,我读了一本书——《荒野的呼唤》,读完之后,我百感交集,作者杰克·伦敦带我走进了动物的内心世界,让我以动物的眼光去审视这个世界。

  小说讲了一只叫巴克的狗,从小过着养尊处优的生活,但由于淘金的兴起,有一天,巴克被拐卖到加拿大,来到一只雪橇队拉雪橇,他不仅需要与恶劣的环境抗衡,还要时刻提防着别的狗的暗算,终于有一天,巴克被残酷的环境和艰辛的工作击倒了,正在它奄奄一息的时候,好心的桑顿收留了它,桑顿的爱让巴克感到温暖,巴克也为桑顿赢得了财富。在桑顿遇害后,巴克挣断了与人类社会最后的纽带,回归了荒野,汇入了狼群。

  回顾巴克的生活经历,我们可以深切地感受到环境对性格的塑造作用。像巴克,从小过着养尊处优的生活,以至于它变得娇嫩、柔弱,容易被击倒。而到了北方以后呢?他的天性因为环境的变化而在变化,它为了生存下去而在磨练自己、考验自己,成为生活的强者,成为王者。但是如果巴克没有迅速适应环境,就必定会被淘汰。生活中也有着优胜劣汰的.规则。如果一个人从养尊处优的环境中到环境恶劣的地方,只要没有迅速学会基本的生存技能,就会被迅速被生活淘汰。

  而小说中提到的环境激发内心世界的野性也很重要,如果巴克没有被贩卖到北方,那么他获取永远都是一条与人类朝夕相处,帮人类干活的家犬。而他被贩卖到北方以后,在残酷的环境中学会了杀戮,让所有拉雪橇的狗对他敬而远之。也正是因为这样,巴克在干掉杀害桑顿的印第安人之后,获得了极大的成就感。而桑顿这根让巴克与人类社会连接的纽带断了之后,巴克也就重归了荒野。

  这本书让我学会了许多,遇到困难,不要放弃,要坚持并用上智慧,也一定能成功!

《荒野的呼唤》读后感9

  它精致的画面,有趣的书名,深深吸引了我。它就是《荒野的呼唤》。读着读着,我的心在晃动着,被它所感动着。

  巴克是一只高贵的王者犬。它身体健壮,体态丰满,生在福中。它的命运掌握在人类手中,它一次又一次地被收留、贩卖,收留、贩卖……它在这复杂的经历中,渐渐地长大了。它看见同伴柯利被咬死,心灵受到了极大的震撼。在一群狗队中,头狗斯皮茨对它冷嘲热讽。终于一次,它忍无可忍,跟头狗斯皮茨交手。它敏捷的身手,机灵的.头脑,强壮的身体,让斯皮茨倒在血泊中;它经历了血的考验,它的野性,爆发了!最后,它与狼群交手,它发挥出自己所有潜能,最终,战胜了狗群!它成为了一只真正的王者犬!

  巴克多像现在的我们呀,被宠坏了,娇生惯养。只有经历风和雨的洗礼,才会坚强起来;只有不断战胜,才会有自己的立足之地。你弱,别人强,你就会被无情地击败。这使我想到了一句名言:“宝剑锋从磨砺出,梅花香自苦寒来”。著名作家巴尔扎特,欠债9万法郎,从此不决心,每天工作长达18小时之久,终于写成了不朽巨著――《人间喜剧》。不经历风风雨雨,怎么会成功呢?

  其实,生活也是如此。考试,第一就是第一,哪怕你只比第一名少0。5分,你也只能是第二;赛跑,哪怕你只比第一名慢0。1秒,你也只能是第二;投票,也许只有一票之差,你也只能是落选了……

  轻轻合上这本书,我长叹了一口气,巴克只是一个动物,一只狗,它都有这种精神,我们不妨问问自己:我们有这种精神吗?我们不觉得羞愧?我们不就是缺少这种精神吗?让我们学习巴克,成为一个真正的王者。

《荒野的呼唤》读后感10

  一条狗的传奇一生,展现了它从文明到野蛮的辛苦蜕化过程。

  《荒野的呼唤》是一部杰出的动物寓言小说,它描写了这样一个由狗变狼回归自然的故事:主人公是一只名叫巴克的混血狗,它既魁梧又机灵狡猜,在一个法官家庭里备受宠爱。可不幸鼓终降临,一个家伙将它偷走并把它卖到极寒地带做雪撬狗。在这里,巴克而临着生存极限的考验,也体会到了人与狗真正的爱,最终它报复了杀害它主人的仇人后,毅然回归了森林,完成了从文明到野蛮的蜕化过程。

  《荒野的呼唤》表而上是写一条狗在极其恶劣的极地的生存和斗争,而实际影射的是当时社会中的人在残酷竞争中求生存的艰难,也演示了人类随若文明的`不断发展,远离了淳朴的自然,又有了回归的欲望。是啊,在这有如万花筒般的当代世界,首先要学会的是适应之道,比如巴克适应那样一个充满残酷的寒地,我们应当很容易。其次便是怎样做才能不迷失原来的自己。这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巴克是走了一段弯路,可是它最终也觉悟了。可我们人类。在金钱、利益等物质世界中迷失的少吗?又有哪些是自己顿然醒悟,而永不后悔的?我担心,我们在文明发展的过程中,抛弃了在荒蛮时代属于美、属于生活之乐的东西。

  杰克伦敦赋予了巴克以灵性,可见这不仅是一篇动物小说那么简单,作者意在以狗的经历反映出人的本性,那原始的未经渲染的东西。它也留给我一个沉重的问题,究竞我们是从文明到野蛮蜕化,还是从野蛮到文明进化,我无从所知。 一条狗的传奇一生,一部优秀的文学作品——《荒野的呼唤》,一片荒野中,我仿佛听到了那原始的呼唤……

《荒野的呼唤》读后感11

  人有情,动物也有情,最近我看了一本动物小说叫《荒野的呼唤》。古时的主人是一条狗,名叫巴克。它聪明,忠诚,讲义气,面对困难不屈不挠,任劳任怨,忠心工作。它在雪地上受尽了折磨,后遇到了新主人,最后了却了人间的羁绊,回到了荒野。

  这部小说中的主人公巴克让我感受很深。我共有三感。

  第一感:巴克的不屈不挠的精神。巴克面对困难从不退缩这个精神值得我学习,因为平时我遇到困难就退缩。小时后幼儿园的老师让我们跳舞,我想跳舞一定很累很苦,就不去参加。巴克在冰雪交加的`极地奔波比这跳舞要辛苦好多好多,但是它从来都不放弃。我很羞愧,决定下来,以后不论遇到什么困难都决不轻易放弃。

  第二感:巴克的任劳任怨的精神,巴克不怨痛楚苦处,一直辛勤工作的精神同样值得我去学习。因为在学校里,大家都要值日,我总是在抱怨,一会儿说到垃圾又脏又臭,一天要好几趟,抬饭么又累又重总是双手油油的。可是巴克,连饥饿发烧,受伤时都勤劳工作,日夜奔波。我在再羞红了脸,心里想和巴克比我这点儿苦算是什么?

  第三感:巴克的忠诚。巴克在被主人救后,对他照顾的体贴周到,和主人关系密切,心有灵犀。一次主人落入激流之中,巴克立马奋不顾身去就主人,自己受了重伤也不去关心自己,只顾就主人。当主人被凶恶残暴的伊哈野人杀害,巴克二话不说把伊哈野人杀了个精光为主人报了仇,但它却仍然悲痛欲绝。这一件事让我明白了一个深刻的道理。如果你和一个朋友是真正的好朋友,就应该湖心信任,彼此了解,彼此心灵相通,互相忠诚。而我们班里,同学朋友之间就有些少了这种忠诚。我觉得在其他同学背后议论他是一种朋友同学之间很不应该有的行为。

《荒野的呼唤》读后感12

  最近,我读了一本书——《荒野的呼唤》。我读后,感到心跳无时无刻都在加速。作者杰克·伦敦带我们走进动物的内心世界,让我能以动物的独特的眼光去看这个世界。

  小说记叙了一只名叫布克的大狗,从小过着条件十分好的生活,由于淘金热潮的兴起,终于有一天,布克不小心被狗贩子卖到了加拿大,开始与弱肉强食的恶劣环境抗衡。它被卖给了一支雪橇队,与队里的雪橇狗们同担风雨,共历坎坷。但是,残酷的环境还是把布克击垮了。它原始的野性慢慢回归,正当它奄奄一息时,却被好心的约翰·桑顿收留,并感受到爱的力量,在约翰·桑顿遇害后,布克知恩图报,挣断了与人类社会的最终纽带,在荒野的声声感召下,汇入狼群。

  读完这部小说后,我心情会有些沉重,有一种类似饥饿,却又不能用食物填饱的感觉,特别是读到最后一段,约翰和所有营地成员被土著人杀害后,布克愤怒地报了仇,并坐在埋没约翰的水塘边静静地愣神,惨白的月光洒泼到湖面,使得一切都是那么朦胧,那么凄惨,到处弥漫着血腥的气息。我好像身临其境,不禁升起一丝对巴克的怜悯之情,想起它与约翰结识后所经历的快乐和忧愁……点点滴滴流露出他们彼此之间互相的关爱。现如今,在这个世界上惟一爱着它的人死了,巴克没有了精神寄托和牵挂,怎能不让人惋惜呢?看到这儿,我不禁要被感动地流下眼泪了。

  透过动物之间血淋淋的争夺与打斗,我看到的是我们文明人之间“文明”的争斗。不计手段、不计后果,为了达到自己的`目的而不惜争个“头破血流”。曾经我会鄙视这样的行为,可是,从现在开始,我不会,因为,在这个弱肉强食的世界,靠悲悯与施舍是不能生存的,要想给自己生存的空间,就必须争取,就必须让自己不断变强,必须拿出自己体内的本能来——这就是杰克。伦敦告诉我们要努力生存下去的法则。

《荒野的呼唤》读后感13

  最近我读了一本小说《荒野的呼唤》,作者是美国著名作家杰克·伦敦。这本书主要讲述了一名叫巴克的大狗被卖到阿拉斯加的狗队做“狗工”,然后逐渐回归野性、重返荒野的故事。狗工的任务非常艰巨,因为他们要把一些物资从北极运到加拿大,差不多每天要跑40 多英里呢!而每只狗每天的食物却只是根本吃不饱的一磅半鱼干。

  狗统统被累垮后,狗队的主人为了赚到更多的钱,把狗全都卖了。巴克被卖到了三个新手淘金者那里为他们拉雪橇,但是因为这三个人缺乏经验,又自以为是,不听别人的意见,导致最后葬身北极。而巴克则逃到了一个叫桑顿的大冒险家那里,桑顿非常爱护巴克,让他吃好睡好住好,过得十分舒服。

  渐渐地,巴克的身体恢复了。与此同时,它体内的`野性正在被慢慢唤醒,它开始感觉到杀戮的乐趣,每天都要到森林转一圈,捕食一些小动物。一天,巴克从森林回到营地,惊奇地发现:桑顿和他的伙伴们全都被印第安人杀死了。此时的巴克已经变成了一只凶猛可怕的野兽,他嚎叫着冲向印第安人的部落,和他们展开一场大战。一周后,巴克几乎杀掉了所有的印第安人,回到了森林。巴克正准备捉几只小鹿来吃,却被一群狼挡住了去路。巴克立刻和它们展开大战,结果,只用了半个小时的时间就凭借自己的力量将狼群击溃了。狼群很佩服这位胜利者,便想让巴克当狼王,巴克接受了这份请求,当上了狼族的王者。

  读完这本小说,我觉得那是个不同的世界,因为和平时期人人平等;而在小说里,则是一个弱肉强食的世界,谁的牙齿更锋利,谁就是王者!!但是,我更向往和平,因为在和平时期,不打仗,不杀戮,大家都过着安逸的生活,多好哇!!!同学们,你们怎么认为呢?

《荒野的呼唤》读后感14

  《荒野的呼唤》是作者美国的杰克伦敦。故事的主角是圣贝尔纳德犬和苏格兰牧羊犬的后代,他的名字叫巴克,原本是在米勒法官的'庄园里过着无忧无虑的生活,他单纯,活泼,习惯了舒适的生活,但人类的贪婪和堕落使他走上了一条不归路。他几经转折,被差到了一个送信的生活中,他饱尝鞭抽棍打,弱肉强食,同类相残以及生存之艰难,但他从中知道了友谊,同情及自豪的各种情感。他爱憎分明,聪明勇敢,忠职守,善待主人,但是荒野的狼嚎声唤起了他的回忆。自从自己深爱的主人惨死之后,为主人报了仇,随后了却了人间的羁绊,毅然回到了荒野,与狼群为伴,享受着残杀动物的快乐。

  从这篇故事让我想到了众多有名的科学家,如瓦特,家里穷得连家具都买不起,几经周折后,本下凹的眼窝更向下凹了,可他还是坚持学习手艺,老师教得,他就在晚上干,一向干到深夜,第二天连公鸡都在睡梦中的时候,就已经开始干活了。他还省吃俭用,勤奋学习,原本要在三年时刻才能学会的手艺活他在一年的时刻内就全部学会了。心静的句子

  为了解决以前蒸汽的问题,他想改善蒸气机,在几次实验过后,不但没成功,还欠下了一大堆的债务,但他毫不气馁,更加加倍的和助手投入到工作中去,终在1765年成功造了一台耗煤量比原的蒸气机少四分之一的蒸气机,又经过发奋,在172年又造了一台更好得蒸气机,大大地减少了蒸气机的耗煤量,而且效率比原更高了。

  我觉得我们也就应像巴克一样,要去磨练自己,热爱自己的学习,这样才能取得成功。

《荒野的呼唤》读后感15

  在跃过天山的时候,我看到了一片荒野。它完全暴露在月光下,没有积雪的遮挡,一望无垠。这倒不是因为它多么广阔,而是因为它的下方是一个陡坡,徒然让人生出那种豪气冲天的错觉,着实让我惋惜了一场。

  为什么要惋惜呢?可能这个回答有些许勉强:我想它应该是被误解和错过了许久。它立于人烟稀少的天山怀抱中,披着贫瘠的外衣,日夜忍受着风吹日晒,在不多的几双目光的注视下,在我们转了几个弯后,不甘愿地让我们发现了这个秘密。这就好似说它是伪装的博大胸襟每每在人路过时遭受这样不清白的冤屈。仅仅是一个不大不小的陡坡,却让它的地位与那贫瘠的戈壁沙漠更低一筹。在无意识的欺骗了那几双眼睛时,它不得不承受被他们奚落和不念真相的后果。这并非它意,却也是它所无奈的。本来么,它没有脚也没有手,无法移动,也无法辩白。即使是雪天的银装素裹让它暂时得以不必“欺骗”那些路人,因为茫茫大雪掩盖了一切谎言。但若有人来游玩不慎落下陡坡,哭天抢地地爬上坡后,简直狼狈不堪,又致使这样的惊吓与那“谎言”相去不远了。我想,这时候,它的心里,想必是黯然不已。

  所幸的是,在我最后一次路过那个荒野时,发现那里一片片大大小小的树苗在风中摇曳,嫩嫩的叶片在招手欢笑,为荒野增添了几分春色,再放眼望去,居然还一望无垠。只是在暮色中,荒野那陡下的坡地,像一条坚固的脊梁在野风中挺立着,寂傲蚀骨,不停地呼唤着它所向往的真正的广阔和宽宏。像真正的荒野一样,在灵魂中声声呼唤,生生不息,谁不为之动容?

  试想,在我们的生命中也有过许多如它般的荒野,不情愿的.欺骗,不情愿的放弃,对现实充满无奈和不满,在与时间长久的僵持之中,自成一种如山野呼唤自然的追求。这种不被现实征服的思想是如此明显地体现在诗人们的身上,让他们歌颂那些不愿被生命遗忘的人们。同时,让我们好好地坚持梦想,坚持对生活的追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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