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欺凌暴力防治工作方案

时间:2024-03-25 18:16:22 工作方案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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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欺凌暴力防治工作方案

  为了确保我们的努力取得实效,常常需要预先制定方案,方案属于计划类文书的一种。方案的格式和要求是什么样的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校园欺凌暴力防治工作方案,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校园欺凌暴力防治工作方案

校园欺凌暴力防治工作方案1

  近年来,校园欺凌和暴力事件的发生,对被欺凌的学生造成身心伤害,破坏了正常的学校秩序。实施严重欺凌的学生如果没有有效教育和管控,也容易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国家十分重视防范校园欺凌工作。

  校园应是最阳光、最安全的地方。校园暴力频发,不仅伤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也冲击社会道德底线。教育部要会同相关方面多措并举,特别是要完善法律法规、加强对学生的法制教育,坚决遏制漠视人的尊严与生命的行为。

  XX学校坚决反对各种程度和形式的欺凌和暴力行为,严肃校规校纪,规范学生言行,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

  孩子的成长需要家校共育,学校家长要携起手来,共同防范校园欺凌和暴力在我们孩子身上发生。

  一、怎样辨别孩子遭受欺凌暴力?

  家长都不希望自己的孩子遭受欺凌,而且孩子遭受欺凌一般不会主动和老师、家长说。所以,需要老师、家长善于发现。

  家长如何辨别自己孩子遭遇校园欺凌和暴力?如果孩子有以下情况,那么孩子可能遭遇欺凌或其他伤害。

  1、精神恍惚,心不在焉。成绩下滑,学习不在状态。

  2、表现出焦虑,易怒,脾气变得暴躁,会出现自伤伤人行为。

  3、胆小,沮丧,战栗,做噩梦,看起来沮丧、悲伤甚至试图自杀。

  4、身体经常有伤痕,或出现无明确原因的头疼或肚疼。

  5、书本或者衣服被撕裂,其他物品丢失、损坏。

  6、比原来少话,将自己封闭。

  7、携带刀具,可能是为防身。

  8、有时索要、甚至是偷窃家里的钱物,撒谎说老师收费或买学习用品。所以家长要在孩子花钱的事上保持警觉,如果孩子这样,可能被同学索要钱财或打游戏充值。

  9、不愿上学,或告诉家长不想上学了,找各种理由推迟上学,迟到旷课。家长送孩子到校后,害怕家长离开。

  10、拒绝谈论学校里的事情或与同学之间的关系,或闪烁其词。

  当然不是说出现了这些状况就说明孩子遭遇欺凌或其他伤害,而是说极有可能。

  如果您的孩子遭遇校园欺凌事件或听说校园欺凌事件,请第一时间与班主任和学校联系。

  二、受害孩子的.家长如何应对欺凌和暴力

  1、与老师沟通和确认情况,如果情况属实,与老师商议解决办法;注意不可言语过激,避免处理过程中对孩子造成二次伤害。

  2、直接与孩子讨论。通常孩子会因为羞耻和尴尬而不愿和父母谈论。

  所以应该要适时鼓励,让孩子信任你,并且随时可以得到你的协助。

  3、暂时放下其他事物,全时陪伴孩子,给孩子足够的安全感。表示对孩子的坚定支持和爱护,稳定孩子的情绪。无论孩子表现出何种行为和状态,都要耐心陪护。

  如果孩子不愿说出具体情况,也不要斥责其懦弱、没用,而是耐心陪伴,鼓励和等待孩子说出实情。

  4、注意孩子的行为和心理,如果孩子在心理上出现害怕上学、害怕出门、交友焦虑等情况,联系专业人士给予疏导帮助。

  5、如果欺凌和暴力发生上学放学路上,应亲自接送孩子直到问题解决,也可安排较年长的学生陪同上下学。欺凌者发现无机可乘,时间长了,会打消实施欺凌的念头或转移欺凌目标。

  6、如果你的孩子内向害羞而缺少社交,应多帮他安排兴趣相符的社团活动,培养孩子适当的社交技巧并且建立自信心。

  三、实施欺凌孩子的家长怎么办?

  1、跟你的孩子讨论校园暴力行为,在讨论中让孩子明辨是非。

  切忌认为孩子没受别人欺负就行,从而不闻不问,这样是害了孩子。

  实际发生了受到欺凌的孩子家长,将欺凌者伤害的案例。

  2、清楚明确地告诉你的孩子,你不能容许这样的行为,学校、老师、社会、法律都不容许这样的行为。

  跟你的孩子讨论受害者可能受到的负面影响,让孩子设想自己被欺凌的感受,决不能接受孩子只是好玩之类的理由。

  陪同孩子向对方真诚道歉。

  3、安排一个有效而非暴力的惩罚,惩罚的方式要与你的孩子的施暴行为有关,且符合他的年龄与身心发展,这样的惩罚可宣示你的权威,表明做错事会承担相应后果,并有效阻止施暴行为。

  4、增强你对孩子参与活动与行踪的掌控,并了解他与哪些人往来,是否与社会不良青年交往。

  花时间陪你的孩子并且为他们制定合理的活动规范。

  5、与学校合作矫正孩子的行为,与学校老师保持联系,及时掌握孩子的转变情况。

  6、赞美孩子非暴力行为,悔改与担当负责的表现,遵守学校规范与家庭家风的也值得鼓励,只要看到孩子为改善施暴行为而努力就大力赞扬他。

  7、禁止孩子玩暴力游戏,劝导孩子同时家长自己做到不玩暴力游戏。

  8、确保孩子没有看到家庭成员间的暴力行为,家庭中暴力行为的模范会导致他在学校使用暴力,也会影响到他以后的问题解决方式。

  四、参与和旁观孩子的家长怎么办?

  1、如果孩子与欺凌者关系较近,是欺凌者的朋友,站在欺凌者一方进行帮腔,或声援欺凌者,拍摄欺凌行为和被欺凌者,也属于欺凌行为的参与者。

  2、在现场即使没有实际参与,也是为欺凌者助威,纵容欺凌行为,因此,旁观行为也是错误的

  如果与双方都不认识,也不能为了看热闹而旁观。

  欺凌者在人多时会为了显示自己的强大而加重欺凌和暴力行为,因此,纯粹的旁观者也不能说跟事件完全无关。

  3、告诉孩子,既不能实施欺凌和帮助实施欺凌,也不能做旁观者。

  4、管教孩子是家长的法定监护职责。家长要掌握科学的家庭教育理念,尽量多安排时间与孩子相处交流;

  5、及时了解孩子的日常表现和思想状况,积极与学校沟通情况,自觉发挥榜样作用;

  6、切实加强对孩子的管教,特别要做好孩子离校后的监管看护教育工作,避免放任不管、缺教少护、教而不当。

  我们都会对孩子严格要求,但严格不是严苛,不是辱骂,不是逼迫。

  孩子长大很快,孩子的成长却是一个缓慢而长久的过程。

  家长应做的就是耐心陪伴、沟通、关爱,引导孩子自主判断对错,自我形成认知,相信孩子有追求进步的意识和能力。

校园欺凌暴力防治工作方案2

  为有效遏制中小学生之间的欺凌和暴力事件,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切实防治学生欺凌和暴力事件的发生,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现制定焦作六中防治学生校园欺凌和暴力工作方案如下。

  一、积极有效预防学生欺凌和暴力

  1.切实做好学生思想道德教育、法治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

  学校根据学生的思想实际,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落实《中小学生守则(20xx年修订)》,引导全体学生从小知礼仪、明是非、守规矩,做到珍爱生命、尊重他人、团结友善、不恃强凌弱,弘扬公序良俗、传承中华美德。落实《中小学法制教育指导纲要》、《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开展“法治进校园”巡讲活动,让学生知晓基本的法律边界和行为底线,消除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不需要承担任何责任的错误认识,养成遵规守法的良好行为习惯。落实《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20xx年修订)》,培养学生健全人格和积极心理品质,对有心理困扰或心理问题的学生开展科学有效的心理辅导,提高其心理健康水平。切实加强家庭教育,家长要注重家风建设,加强对孩子的管教,注重孩子思想品德教育和良好行为习惯培养,从源头上预防学生欺凌和暴力行为发生。

  2.认真开展预防欺凌和暴力专题教育。

  学校强化学生校规校纪教育,通过课堂教学、专题讲座、班团队会、主题活动、编发手册、参观实践等多种形式,提高学生对欺凌和暴力行为严重危害性的认识,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自觉遵守校规校纪,做到不实施欺凌和暴力行为。研制学校防治学生欺凌和暴力的指导手册,全面加强教职工特别是班主任专题培训,提高教职工有效防治学生欺凌和暴力的责任意识和能力水平。通过家访、家长会、家长学校等途径,帮助家长了解防治学生欺凌和暴力知识,增强监护责任意识,提高防治能力。要加强中小学生违法犯罪预防综合基地和人才建设,为开展防治学生欺凌和暴力专题教育提供支持和帮助。

  3.严格学校日常安全管理。

  制定防治学生欺凌和暴力工作制度,将其纳入学校安全工作统筹考虑,健全应急处置预案,建立早期预警、事中处理及事后干预等机制。要加强师生联系,密切家校沟通,及时掌握学生思想情绪和同学关系状况,特别要关注学生有无学习成绩突然下滑、精神恍惚、情绪反常、无故旷课等异常表现及产生的原因,对可能的欺凌和暴力行为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控制。严格落实值班、巡查制度,禁止学生携带管制刀具等危险物品进入学校,针对重点学生、重点区域、重点时段开展防治工作。对发现的欺凌和暴力事件线索和苗头要认真核实、准确研判,对早期发现的轻微欺凌事件,实施必要的教育、惩戒。

  4.强化学校周边综合治理。

  学校加大新形势下群防群治工作力度,实现人防物防技防的深度融合,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做好校园周边地区安全防范工作。要依托公安机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息系统,整合各有关部门信息资源,发挥青少年犯罪信息数据库作用,加强对重点青少年群体的动态研判。结合公安机关密切沟通协作,排查发现学生欺凌和暴力隐患苗头,并及时预防处置。加强学生上下学重要时段、学生途经重点路段的巡逻防控和治安盘查,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欺凌和暴力问题,要采取相应防范措施并通知学校和家长,及时干预,震慑犯罪。

  二、依法依规处置学生欺凌和暴力事件

  1.保护遭受欺凌和暴力学生身心安全。

  学校建立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事件及时报告制度,一旦发现学生遭受欺凌和暴力,学校和家长要及时相互通知,对严重的欺凌和暴力事件,要向教育主管部门报告,并迅速联络公安机关介入处置。报告时相关人员有义务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学校、家长、公安机关及媒体应保护遭受欺凌和暴力学生以及知情学生的身心安全,严格保护学生隐私,防止泄露有关学生个人及其家庭的信息。特别要防止网络传播等因素导致事态蔓延,造成恶劣社会影响,使受害学生再次受到伤害。

  2.强化教育惩戒威慑作用。对实施欺凌和暴力的中小学生必须依法依规采取适当的矫治措施予以教育惩戒,既做到真情关爱、真诚帮助,力促学生内心感化、行为转化,又充分发挥教育惩戒措施的威慑作用。对实施欺凌和暴力的学生,学校和家长要进行严肃的批评教育和警示谈话,情节较重的,公安机关应参与警示教育。对屡教不改、多次实施欺凌和暴力的学生,应登记在案并将其表现记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必要时转入专门学校就读。对构成违法犯罪的学生,根据《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法规予以处置,区别不同情况,责令家长或者监护人严加管教,必要时可由政府收容教养,或者给予相应的行政、刑事处罚,特别是对犯罪性质和情节恶劣、手段残忍、后果严重的,必须坚决依法惩处。对校外成年人教唆、胁迫、诱骗、利用在校中小学生违法犯罪行为,必须依法从重惩处,有效遏制学生欺凌和暴力等案事件发生。各级公安、检察、审判机关要依法办理学生欺凌和暴力犯罪案件,做好相关侦查、审查逮捕、审查起诉、诉讼监督、审判和犯罪预防工作。

  3.实施科学有效的追踪辅导。

  欺凌和暴力事件妥善处置后,学校要持续对当事学生追踪观察和辅导教育。对实施欺凌和暴力的学生,要充分了解其行为动机和深层原因,有针对性地进行教育引导和帮扶,给予其改过机会,避免歧视性对待。对遭受欺凌和暴力的学生及其家人提供帮助,及时开展相应的心理辅导和家庭支持,帮助他们尽快走出心理阴影,树立自信,恢复正常学习生活。对确实难以回归本校本班学习的'当事学生,教育部门和学校要妥善做好班级调整和转学工作。要认真做好学生欺凌和暴力典型事件通报工作,既要充分发挥警示教育作用,又要注意不过分渲染事件细节。

  三、切实形成防治学生欺凌和暴力的工作合力

  1.认真履行上级部门统筹协调。

  学校把防治学生欺凌和暴力工作作为全面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任务。学校将按照区教育局的协调与上级部门组织,应成立防治学生欺凌和暴力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任务分工,强化工作职责,完善防治办法,加强考核检查,健全工作机制,形成政府统一领导、相关部门齐抓共管、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工作合力。

  2.依法落实家长监护责任。管教孩子是家长的法定监护职责。积极引导广大家长要增强法治意识,掌握科学的家庭教育理念,尽量多安排时间与孩子相处交流,及时了解孩子的日常表现和思想状况,积极与学校沟通情况,自觉发挥榜样作用,切实加强对孩子的管教,特别要做好孩子离校后的监管看护教育工作,避免放任不管、缺教少护、教而不当。要落实监护人责任追究制度,根据《民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未成年学生对他人的人身和财产造成损害的,依法追究其监护人的法律责任。

  3.加强平安文明校园建设。学校把防治学生欺凌和暴力作为加强平安文明校园建设的重要内容。学校党组织要充分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加强组织协调和教育引导。校长是学校防治学生欺凌和暴力的第一责任人,分管法治教育副校长和班主任是直接责任人,要充分调动全体教职工的积极性,明确相关岗位职责,将学校防治学生欺凌和暴力的各项工作落实到每个管理环节、每位教职工。要努力创造温馨和谐、积极向上的校园环境,重视校园绿化、美化和人文环境建设。加强优良校风、教风、学风建设,开展内容健康、格调高雅、丰富多彩的校园活动,形成团结向上、互助友爱、文明和谐的校园氛围,激励学生爱学校、爱老师、爱同学,提高校园整体文明程度。要健全各项管理制度、校规校纪,落实《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提高学校治理水平,推进依法依规治校,把六中建设成无欺凌和暴力的平安文明校园。

  焦作六中

校园欺凌暴力防治工作方案3

各市教育局、政府教育督导室:

  根据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的`通知》(c教督办函〔xx〕x号)要求,各地积极采取行动,认真组织开展专项治理,第一阶段工作有序扎实。为持续深入推进第二阶段工作,确保整个专项治理工作取得实实在在成效,现就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认真做好校园欺凌专项治理月报工作

  为及时掌握各地校园欺凌专项治理工作进展情况,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决定建立校园欺凌专项治理工作月报制度。各地要及时了解本地专项治理工作情况,从9月份至12月份,每月填写《9-12月校园欺凌专项治理工作月报表》(附件1),加盖公章后,于次月10日前以电子版和传真两种形式报送省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由省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汇总后报送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

  二、积极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督查工作

  (一)督查范围。全省中小学校(含中等职业学校)。

  (二)督查内容。专项治理第一阶段开展教育、完善制度、加强预防、及时处理、监督指导以及组织部署等情况。

  (三)督查安排。

  1.学校自查。各校按照要求进行全面自查和总结,于xx年9月15日前形成自查报告并报县(市、区)教育督导部门。

  2.县级普查。县(市、区)教育督导部门组织督查组对县域内所有中小学校专项治理情况进行全面督查,于9月30日前将督查情况报送市教育督导部门、教育行政部门及本级人民政府。

  3.市级复查。市教育督导部门组织督查组对所辖县(市、区)专项治理情况进行复查,复查抽取县(市、区)比例不低于1/3,每县(市、区)抽取学校数量不少于6所。复查结束后,于10月10日前将复查报告,连同所辖县(市、区)的督查报告一并报送省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省教育厅及本级人民政府。

  4.省级抽查。省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组织督查组对各市治理情况进行抽查,抽取市级单位不少于3个,每个市级单位抽取县(市、区)不少于2个,每县(市、区)抽查学校数量不少于6所。抽查结束后,于11月10日前将专项治理报告报送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同时报省政府。

  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将根据各地治理情况,组织督查组对专项治理情况进行实地督查。专项治理期间仍发生校园欺凌事件,造成恶劣影响的,将予以通报、追责问责并督促整改。

  三、有关工作要求

  1.各地要高度重视,按照部署要求,把工作落到实处,通过专项治理,加强法制教育,严肃校规校纪、规范学生行为,促进广大师生身心健康,建设平安和谐校园。

  2.为加强工作联系,请各市于9月12日前将专项治理工作联络员名单(姓名、单位、部门、职务、手机、办公电话等)报送省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

  3.请各市认真填写《校园欺凌专项治理工作情况统计表》(附件2),于9月12日前报送省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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