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法律培养心得体会

时间:2023-09-10 07:05:13 心得体会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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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法律培养心得体会

  当我们备受启迪时,写心得体会是一个不错的选择,这样我们就可以提高对思维的训练。那么你知道心得体会如何写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大学生法律培养心得体会,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大学生法律培养心得体会

大学生法律培养心得体会1

  人生会面临许多选择,当你正处于十字路口不知道该何去何从时,你将做出如何决择?在现实生活中,有许多人不能明辨是非而选错了道路使自己后悔一生,尤其是我们青少年。

  今天学校邀请了在监狱工作的蒋警官为我们做了《法制讲座》报告会,作为即将步入社会的学生,我很珍惜这次来之不易的机会!这次的讲座很精彩,让我受益良多!

  蒋警官用他十几年的从警经历和工作经验,用同学们身边发生的真实案例,做了深刻的讲解,教育我们不要走上歧途。

  通过讲座,使我们明白法律是一种特殊的行为规则,规定了我们什么能做,什么不能做,什么必须做。不遵守法律轻则违法,重则犯罪。

  听了讲座,使我认识到青少年的自我保护能力较差,辨别是非的能力较弱,再加上一些不法之徒的引诱、教唆,青少年违法犯罪现象呈上升趋势,已成为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作为新时代的青少年必须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增强对法律的'认识,依法维护自身的权益。

  通过这堂讲座让我受到了很大的启发,作为一名青年学生,作为一名国家公民,我们应该知法、懂法、守法、用法,争做新时代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好学生、好公民。要珍惜在学校的美好时光,“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认真学好文化知识和操作技能,时刻树立“违法乱纪可耻,遵纪守法光荣”的思想观念,时刻做到增强法律意识、提高法治素养,自觉维护法律权威。

大学生法律培养心得体会2

  公民的法律意识不断加强,干部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自觉性不断提高,有效促进了经济的发展,维护了社会稳定。通过学习,我对教育、行政等相关法律有了新的认识,理解进一步深化,并在工作中自觉用法律指导实践。下面我结合自己本职工作,谈谈学法用法心得体会:

  一、思想认识有了提高。

  想是行动的先导,只有认识上到位,才有行动上的自觉。联系自己的工作实践,我认为,法律知识的缺乏,法律运用上的不完善,法制的不健全,都很大程度阻碍经济的更大发展,并引发种种矛盾,危害着社会稳定。在学习中不断认识到,虽然自己知道法律价值的重要性,但是由于相关法律知识准备不够充足,在处事中更多地想到运用行政手段去管理事务,而不善于运用法律手段。因而,作为公务员,学好法律重要,懂得合情合理的运用法律也非常重要,理顺工作、维护公平正义、实现社会和谐。

  二、主动认真学法。

  作为一名新任职的教育行政干部,懂得教育等相关法律法规,懂得在教育行政管理中运用好法律法规,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关乎党的教育事业的可持续发展。来到新的岗位,我抓住各种法制培训、讲座等机会了解法律知识点,并在工作之余认真学习了《教育法》、《职业教育法》、《民办教促进法》、《教师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更深认识到如何依法办好教育事业。

  三、依法行政,以用促学。

  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严格依法行政、依法管理,才是学好法、用好法的关键。只有将学法与用法有机结合,才能有效推进事

  业健康发展。依法行政是政府工作最有效的行为。现在,随着法律宣传教育的'深入,法律不断配,依法治国观念已深入人心。公务员作为普法的倡导者和实践者的主力军,更应把依法行政这根弦绷得更紧一些,时刻按照“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原则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在工作生活中,密切关注人民群众的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认真研究解决这些问题,可以充分体现法制宣传为人民的要求。在经济体制深刻变革、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深刻调整、思想观念深刻变化的背景下,一旦“法治精神”在人民群众心中被破坏,就很难修复。另外,我们也要在制度上完善,健全行政执法监管体制,实行领导干部问责机制。用事实对广大群众进行法制教育,坚持从实际出发,做好群众思想工作,维护好社会稳定,做到了学法用法的和谐统一。

大学生法律培养心得体会3

  这个星期,我们听了一次法制教育报告。我从中受益匪浅。其中,有三个与我们差不多的同龄人,本来应该享受在学习的阳光中,却因为一时的差错而误入歧途,现在还在少管所内接受着管教。

  有一个是入室抢劫。他是因为抢劫时被发现而被抓。他之前还抢小学生的钱,去打劫,等等。还有另外一个是杀了人。当听到他所犯下的罪名时,我心中不禁打了个寒战,我们这么大年纪还有杀人的?这是为什么?因为他在抢劫的时候别人不给钱,一时情急之下杀了人,另一个人被他的匕首砍成重伤。最后他去公安机关自首了。

  我觉得很奇怪,未必钱的诱惑就真的那么大,而值得人们光天化日之下去打劫?我觉得这是很不值得的。毕竟遵守法律是道德的底线,就算我们再怎么自尊也不能违法乱纪啊!而抢小朋友的钱更是不对。也许,我们可能跟他们一样,昨天是霸占运动场地、“借”钱什么的,今天是抢那些小朋友的钱,明天可能就做了犯罪行为,被关起来失去了自由。难道不值得我们深思吗?也许积少成多就是这个道理吧。

  我认为,为了区区的钱而花这么大代价——自由,是很不值得的。更重要的是,他们因此失去了学习的权利,而要许久地去劳动,还要在以后人生的道路上划上一道深疤,更是在自己的心理留下一层阴影。为了一时之乐而付出如此沉重的代价,我觉得他们真的,从某种程度上来说是一种浪费。为一时而浪费时间,浪费自由,浪费父母的爱,更是浪费了以后光明美好的`前程。这怎么不是一种浪费?

  还有一个使我惊奇的一点,他们的小学成绩普遍的好。我觉得,这就是叫自甘堕落吧,或者说是放纵自我。他们由于小学的成绩,渐渐产生了骄傲的心理,就不屑于学习,渐渐就踏入了歧途。而现在,我也是这种情况。我希望自己不要重蹈他们的覆辙,做一个好的自己。

  希望,我在听过这个讲座后能够警醒一些,把成绩搞上去吧。

大学生法律培养心得体会4

  通过学习《教师法制教育读本》,我了解了各种相关法律知识,既增强了法规意识,更新教育观念,又在学生面前树立了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提高自我反思、自主发展能力。还深刻地体会到师德决定了教师对学生的热爱对事业的忠诚,决定了教师执着的追求人格的高尚。高尚而富有魅力的师德就是一部教科书,就是一股强大的精神力量,对学生的影响是耳濡目染的、潜移默化的、受益终生的。

  通过学习我知道了教师依法必须履行的义务:遵守法律职业道德,为人师表。依照《教育法》、《教师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从事教育教学工作而必须履行的责任,表现为教师在教育教学活动中必须作出一定行为或不得作出一定行为的约束。它是由法律规定,并以国家强制力保障其履行;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守规章制度,执行学校的教学计划、履行教师聘约、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对学生进行爱国主义、民族团结教育、法制教育以及思想品德、文化、科学技术教育,组织、带领学生开展有益的社会活动;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促进学生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制止有害于学生的行为或者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利的行为,批评抵制有害于学生健康成长的现象;不断提高思想政治觉悟教育教学水平。

  在学习了《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后,我更明确了,作为一名人民教师我该履行的义务遵守的行为规范。在工作中,严格规范自己的思想行为,全心全意为学生服务,让学生满意,家长放心,社会认可,不体罚变相体罚学生,不讽刺,挖苦学生,不威胁、责难家长。时刻以教师的道德行为规范来要求自己,不穿奇装异服,处处“身正为范”。对于后进生,不拔苗助长,不讽刺挖苦,要耐心教育。尊重每一个学生的特点,因材施教。

  学生们像一朵朵稚嫩的小花苗儿,但每一颗都有与众不同的可人之处。因此更需要我们用不同的方法用爱心去浇灌、呵护。在组织教学中把整体教学、分组教学与个别教学结合起来;在教育过程中,贯彻个别对待的原则,讲求一把钥匙开一把锁。调动每一个学生的学习积极性、主动性,让每一个学生主动地、活泼地发展。

  用《教师法》、《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来规范鞭策自己,在传授科学文化知识的同时,还要保护学生的身心健康,保障学生合法权益,促进学生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并预防未成年人犯罪。这样才可以使我们的事业走向辉煌,使我们的教育对象健康成长。我们作为教师,知法是重要的权利义务,学法是重要的必修课程,守法是重要的师德内容,用法是重要的基本功架,护法是重要的基本职责。

  近年来,我国中小学校学生伤害事故案件逐年增多,由此引发的学校与学生家长之间的纠纷与日俱增,学生家长因学生在校期间受伤致残甚至死亡向学校索赔的金额不断攀升。校园伤害事故不仅会影响学校与学生家长的正常工作与生活,而且成为导致社会不安定的一个重要因素。当前我国校园伤害事故带来的'负面影响,不仅波及教育系统内部,而且已经成为一个世人关注的社会问题。

  因此,《学生伤害事故处理方法》适时出台,明确了学校对学生承担的责任性质是教育、管理、保护责任,确立认定学校承担责任的划分原则是过错责任,细化了学校管理责任的范围,规定了处理校园伤害事故的方式,界定了学生伤害事故损害赔偿的项目标准,提出了解决校园伤害事故损害赔偿的资金来源。《方法》为法院及其他处理机关严格依法处理中小学校学生伤害事故,保护未成年学生学校双方的合法权益提供了可靠的法律依据。

  总之,作为教书育人,培养社会主义的建设者接班人的我们,只有更好的学法,懂法,依法执教,才能更好的教育学生,才能培养出身心健康,全面发展的优秀人才,才能推动社会的进步。

大学生法律培养心得体会5

  周二下午学校组织了法制教育报告会,因天气原因,报告会不得不转到餐厅进行,但这丝毫没有打消同学们的积极性。在司法局局长声情并茂的演讲下,同学们听得津津有味。

  这次法制教育报告会,确实给我们普及了许多的法律常识,同时也给很多同学敲了个警钟,因为他们已经徘徊在违法行为的边缘。学校制定的校规、班级制定的班规,我们触犯了这些虽不能说学校因此有权对我们进行法律制裁。但这些校规班规也不是随便制定的,是为了预防初中生产生违法行为。但若你无视这些制度,大肆妄为,有时也会触犯法律。就算造成的危害不大,虽不能对你进行法律制裁,但你会增加一个“曾有过违法行为的学生”这样的一个身份,所以,对于学校的规定,我们要认认真真遵守。

  当然,违法行为和犯罪行为是不一样的。凡是你触犯国家的任何法律,都称为违法行为,包括在学校打架斗殴、歧视和欺负弱小同学。犯罪行为是指触犯国家《刑法》等会负刑事责任的法律。基本中学生的行为触犯不了犯罪行为,同时作为未成年人,一般来说不用负刑事责任。但法律也会根据未成年犯罪严重程度采取不同的措施,犯罪严重者,同样也应承担刑事责任,所以我们作为一个学生,应该安分守己、踏踏实实地学习。

  作为学生,我们应该培养良好的行为习惯,对违法犯罪说不。培养正确的是非善恶观,学会远离违法犯罪,培养高雅的爱好。我们现在这个年龄做事比较冲动,这更要我们学会控制自己,不要一时冲动,毁了自己美好的'一生。司法局局长举的例子都很典型,有时不就为了一点小小的摩擦,一时冲动犯了大错。以这些事例作为警钟,好好对比对比自己的行为,不要成为“他们”中的一员。

  一次生动而有意义的报告,我们懂得了许多、学会了许多。懂得了什么是对、什么是错;学会了纠正自己的不良行为、拒绝违法犯罪。让我们大家都从自身做起,拒绝犯罪,做一个向上的少年吧!

大学生法律培养心得体会6

  近段时间,学校开展了学法知法活动。我通过倾听学习,受益匪浅,对依法执教、关爱学生、无私奉献等概念的内涵有了更深层次的诠释。下面,我就谈一谈学习的感想:

  在学习了《义务教育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后,让我更明确了,作为一名人民教师我该履行的义务和遵守的行为规范。在没有法律约束的时候,教师的教育教学是凭职业道德、凭良心。为了取得比较好的教学成绩,有的老师采取了一些过激的行为,如体罚学生等。

  《教师法》对此给出了明确的界定。学校是培养教育下一代和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主要阵地,保护少年儿童健康成长是教育工作者的神圣职责。对学生坚持正面教育,是所有教育工作者必须遵循的一条重要原则。教师要面向学生,对全体学生负责,不要偏爱一部分人,歧视另一部分人。

  对于优缺点、错误的学生,要深入了解情况,具体分析原因、满腔热情地做好他们的思想转化工作。要善于发现、培养和调动后进生身上的积极因素,肯定他们的微小进步,尊重他们的自尊心,鼓励他们的上进心,帮助他们满怀信心的成长。

  对于极个别屡教不改、错误性质严重、需要给予纪律处分的学生,也要进行耐心细致的说服教育工作,以理服人,不能采用简单粗暴和压服的办法,更不得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为此教师法规定了教师体罚学生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对于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的教师,所在学校、其他教育机构或者教育行政部门,必须及时进行批评教育,帮助他们认识和改正错误,并视情节给予行政处分或者解聘。对于情节极为恶劣,构成犯罪的,要依照刑法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在学法过程中,我更进一步认识到,在教学生活中,教师要平等对待学生,关注个体差异,因材施教。特别作为一个班主任更应该对班级里的每一个学生多接触,多了解,和学生们主动沟通,谈谈学生在生活中的困难或疑惑不解的问题。对学生能够善于引导,让学生自己去发现和知道是非对错。在这个过程中让学生主动参与了过程,能比较好的完成学生德育工作的教育。

  对于教师本身,一要注重自己的师德学习,二要努力提高自己的教育教学技能。在《教师法》中,这两点是教师的为师之本。平日里要主动多参加培训和业务学习,多向优秀教师和老教师请教他们的'经验和优秀的教学方法,多听一下优秀教师的课,增强自己的业务能力。

  作为教师,知法是重要的权利义务,学法是重要的必修课程,守法是重要的师德内容,用法是重要的基本功架,护法是重要的基本职责。让我们与法同行,做一名让人民满意的合格的人民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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