寒潮天气应急预案

时间:2023-01-10 19:21:42 应急预案 我要投稿

寒潮天气应急预案

  在现实的学习、工作、生活中,保不齐会出现一些突发事件,为了尽可能减小事故造成的不良影响,往往需要预先编制好应急预案。那么问题来了,应急预案应该怎么写?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寒潮天气应急预案,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寒潮天气应急预案

寒潮天气应急预案1

  为确保全园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防范冬天下雪、冰冻引起的事故发生,确保我园防冻防雪工作做到快速、高效、合理有序的应对,确保本园保教工作的顺利开展,结合我园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防雪防冻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各部门负责人、各主班教师

  二、防雪防冻工作领导小组责任分工

  1、组长:负责召开防雪防冻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传达上级相关文件与会议精神,部署、检查落实防雪防冻安全事宜。

  2、副组长:负责组织对本紧急预案的落实,未雪绸缪,做好准备,保证完成园领导部署的各项任务。

  3、领导小组各成员:具体负责冰冻、下雪时全园各班级、各部门防冻、铲雪事件的处理、报告、监控与协调,保证领导小组紧急指令的顺利落实,做好宣传、教育、检查等工作,努力做好下雪、冰冻时的校园安全。

  三、灾情汇报及处理

  防雪防冻工作领导小组下设通讯组、铲雪防冻组、抢救组、水电维修组、安全教育组,分别具体负责通讯联络、组织铲雪、铺设防滑设施、抢救伤员、抢修水电设施、安全教育等工作。

  1、通讯组

  组长:

  发生下雪、冰冻时,及时电话通知本园防雪防冻工作领导小组,以便小组快速得到信息,视雪情及冰冻情况,通知铲雪、防冻小组进行防雪防冻工作的进行。做好安全信息的反馈工作,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则在第一时间向教育局相关领导报告。保卫处要与交警部门保持密切的联系,以便在关键时刻取得交警部门的支持。

  2、铲雪防冻组

  组长:

  具体负责校园内主要干道、行路及园门外主要通道的积雪、积冰的清除,保证道路的畅通、安全。

  3、抢救组

  组长:

  组员:医务室负责人

  负责下雪、冰冻时受伤师生的紧急处理和救护,情况紧急直接与120救护联系。

  4、水电抢修组

  组长:xx组员:后勤负责人

  负责对全园水电安全进行检查,对水管全面进行保暖,以防水管冻裂结冰造成师生滑倒事故的发生。对电力设施进行检查,确保冬天低温下的用电安全。在出现水电故障时,要迅速在第一时间抢修,保证水电的正常使用及安全。同时,后勤处及保卫处要对全园的校舍进行安全检查,防止大雪压蹋校舍事故的发生。

  5、安全教育宣传组

  组长:xx组员:各主班教师

  要运用多种形式和渠道,有针对性的开展交通安全、防冻防滑安全教育。通过安全教育,增强师生雨雪天气的安全意识,提高对防范恶劣天气的认识,了解防寒、防冻、防滑、防火灾、防煤气中毒等知识,掌握遇路面结冰、积雪时乘车、骑车、行走的安全措施。要及时掌握天气变化的第一信息,及时告之师生,做好防范准备。

  四、铲雪防冻工具及领取地点

  铲雪工具为铁铲与大扫帚,防冻防滑工具为防滑布、工业用盐,工具存放地点在仓库保管室,保管人:xx。在遇有下大雪或冰冻发生时,各小组组长要按防雪防冻工作小组要求到仓库领取工具,进行铲雪防冻工作。

寒潮天气应急预案2

  为进一步落实雪后清雪工作任务和责任,切实做好冬季城区清雪工作,迅速清理道路积雪,以确保民众出行安全,维护城区环境整洁,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统一调度,密切配合,机械为主,人工配合,突出重点区域,带动全面工作”原则,通过周密部署,强化措施,确保及时清除建城区内的积雪,为民众和车辆出行提供便利、安全的环境。

  二、组织机构

  为确保城区清雪工作做实做好,成立融雪清雪指挥部,负责建成区内融雪清雪工作的组织、协调、督促和检查。指挥部下设两个工作小组。具体职责分工为:

  1、协调督导组:负责与上级融雪清雪指挥部的联系沟通,上传下达相关文件精神,明确清雪任务,及时掌握和反馈清雪动态。

  2、积雪清运组:负责城区主次干道的积雪清扫和运输工作,根据具体情况调动、租赁车辆,按街道划分责任区,配备保洁员。

  三、职责分工

  1、县住建局:负责组织协调城区主次干道的的积雪清扫和运输工作。

  2、县交警大队:负责对融雪、清雪车辆的引导,并对社会车辆进行指挥疏导,维护和保障清融雪道路交通秩序和通畅,避免交通事故发生。

  3、县卫健局:负责发生意外情况下伤病人员的应急救助工作。

  4、县公安局:负责在降雪天气期间社会治安的防范和突发性社会公共事件的处置工作。

  5、县交通局:负责指挥、协调车辆运行,城区公交安全行驶。

  6、高邑镇: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组织城中九村两委干部发动群众做好辖区内道路融雪清雪工作。

  四、具体要求

  (一)降雪后,融雪清雪指挥部立即启动清雪预案,调动应急力量迅速赶赴清雪现场,开展清雪工作。首先确保保证刘秀路、中兴大街等城区主要道路的清雪,然后向其它道路延伸。

  (二)机械清雪组要提前完成清雪机械设备车辆全面检修、维护、机油及轮胎更换等保养工作,完成雪铲、撒布机等清雪设备的安装、维修和调试工作,备好防滑链,提前做好清雪准备。

  (三)在清雪作业中,各组应保持信息联络,及时通报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解决。如在清雪作业中发生的意外事故,应立即组织人员车辆实施救助,并及时将伤者送往就近医院治疗。

  (四)凡对除雪工作不利,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进行通报批评和处罚;对于除雪工作做得好的,给予通报表扬。

  (五)完善值班制度,实行领导带班、专人值班制度,节假日值班按值班表执行。值班人员要及时了解掌握天气变化和降雪情况。全体职工要保证冬季下雪期间通信畅通。

  五、清雪作业标准

  (一)机械清雪作业质量标准

  1、清雪机械设备应沿着路中间右侧向前行驶。

  2、禁止将积雪推成较大雪堆或推到路口处,影响交通。

  3、清雪机械设备在下雪中或夜间作业时,应及时开启警示灯、照明灯,以免发生交通安全事故。

  4、清除的积雪应运送至指定倾倒区域。

  (二)人工清雪质量标准

  1、清雪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责任区内清雪任务。

  2、配合机械清雪时,应及时将机械清除过的残雪清除。

  3、不得在果皮箱、垃圾箱周围堆放积雪,禁止向积雪堆上倾倒垃圾、杂物和污水。

  4、禁止将含盐积雪倒入绿地、花坛、树坑中;禁止将含有垃圾和杂物的积雪堆入下水道中。

寒潮天气应急预案3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做好宿迁市中心城区扫雪除冰工作,增强雪天应急保障能力,雪前做好设备和人员组织准备,雪中保障道路具备畅通条件,雪后保持市容环境清新整洁,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秩序和生命财产安全,制订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办法》《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宿迁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定,结合中心城区扫雪除冰工作实际,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宿迁市中心城区范围内的所有城市道路、交通道路和桥梁路面、公园、广场及居民小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庭院道路。

  2、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2.1指挥机构及职责

  成立市冬季扫雪除冰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指挥、协调全市扫雪除冰工作。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市城管局局长、市应急办主任任副组长,市委宣传部、市委市政府督查室、市城管局、市气象局、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教育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水利局、市工商局、市卫生计生委、市旅游局、市盐业公司、市供电公司、市移动公司、市联通公司、市电信公司等单位及宿豫区、宿城区人民政府,市各开发区、新区、园区管委会分管负责同志为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市城管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主要负责制定扫雪除冰应急预案及划分责任区;落实市扫雪除冰工作领导小组的指令,组织相关单位开展扫雪除冰工作,督查相关单位扫雪除冰落实情况;总结扫雪除冰工作经验和不足,逐步完善应急处置机制。

  市各相关部门、宿豫区、宿城区人民政府,市各开发区、新区、园区要成立扫雪除冰工作领导小组,建立相应的工作指挥体系,并在市扫雪除冰工作领导小组统一指挥下,全面做好本系统、本行业、本辖区内的扫雪除冰工作。

  2.2成员单位职责

  市应急办:负责会同市城管局组织实施《宿迁市中心城区扫雪除冰应急预案》。

  市城管局:负责实施《宿迁市中心城区扫雪除冰应急预案》,组织环卫职工开展扫雪除冰工作,组织沿街商户参与“门前五包”扫雪除冰工作;加强大型户外广告、亮化照明设施积雪清除和隐患排查工作。

  市气象局:负责雪情、冰冻天气预警信息发布;在降雪冰冻季节内,每周向市有关部门书面通报天气情况;遇有降雪天气和出现道路结冰现象,每日发送天气预警预报。

  市委宣传部:负责协调新闻单位报道天气变化和扫雪除冰情况,对未尽义务的单位予以曝光,发挥新闻监督作用;做好扫雪除冰应急知识的宣传工作。

  市委市政府督查室:负责对各相关单位扫雪除冰工作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通报各类未尽义务等有关情况。

  市公安局:负责做好冰雪天气道路交通指挥,组织排障车清理交通事故车辆,及时向领导小组提供全市道路交通情况和积雪情况,并根据雪情、路况,对部分道路实行封闭或限速行驶。

  市交通运输局:负责交通部门管养的国省干道、高速出入口、火车轨道、交通桥梁等地段和城区各公交站台的扫雪除冰工作。督促检查各客运公司、客运站、火车站、公交公司、港口的扫雪除冰、车辆防滑及应急抢险工作。

  市工商局:负责督促各大市场、大卖场及农贸市场的扫雪除冰工作。

  市教育局:负责组织和督促各学校开展扫雪除冰工作,保障正常教学秩序;在出现极端降雪天气影响师生人身安全时,按照有关规定及时调整学生作息时间或短期放假。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组织实施燃气管道的防冻保护措施,督促建筑(征收)工地开展扫雪除冰及安全隐患排查工作;负责对所管辖的园林绿化树木管护工作,及时清理树木积雪或被积雪压折的树枝、残枝,督促、指导市区其他责任主体做好园林绿化苗木的管护工作;指导、督促各物业小区管理单位做好物业管理区域内扫雪除冰工作。

  市水利局:负责组织实施供水、排水裸露管道的防冻保护措施。

  市卫生计生委:负责督促各医院开展扫雪除冰工作,保障医疗卫生场所环境清洁。

  市旅游局:负责做好市区各旅游景点管理和隐患排查,组织人员及时清扫旅游景点积雪,营造良好的景区环境。

  市盐业公司:负责制定扫雪供盐方案,储备一定数量融雪用盐,并建立盐库值班制度,配备充足的装载设备,做好随时供盐准备。指导监督科学用盐和融雪善后工作。

  市供电、供水、供气、供暖等单位:确保冰雪天气水、电、气、暖正常供应,并做好应对突发事件的准备,每个单位应组织应急处置队伍,负责突击抢险、抢修等工作。

  市移动、联通、电信等单位:负责向市民免费发送降雪量等信息,提醒广大市民注意出行安全;消除安全隐患,确保通信畅通。

  2.3其他各主体职责

  2.3.1区人民政府(管委会):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制定本辖区扫雪除冰应急预案;负责组织本辖区范围内的道路、街巷、居民区的扫雪除冰及抢险救灾工作;负责指导和督促属地街道(乡镇、社区、场)及各相关单位扫雪除冰及市容卫生保障工作。

  2.3.2属地街道(乡镇、社区、场):在市、区两级领导小组领导下,落实好各项扫雪除冰工作;及时动员做好本辖区街道、后巷、居民小区、单位庭院扫雪除冰及特困户慰问救灾工作;负责督促各物业公司做好居民小区及主次道路连接通道扫雪除冰工作及环境卫生管理工作。

  2.3.3各环卫作业企业:在各级环卫主管部门的指导下,制定各责任区范围内的扫雪除冰应急预案,并建立与扫雪除冰工作任务相适应的应急队伍;负责提前储备融雪和防滑物资,并做好除雪机械设备的检修保养工作;负责城区四级以上道路扫雪除冰(已落实包保责任路段除外)工作,以及积雪清理和消纳工作;负责城区雪后市容环境卫生保障工作。

  2.3.4沿街商业主体:落实“市容环卫责任区制度”,积极履行“门前五包”责任,做好各商铺门店两侧中线至绿化带或人行道(慢车道)的扫雪除冰工作;已实行物业管理的大型商业主体,要按照“门前五包”要求,及时组织物业公司和单位职工做好所属区域扫雪除冰工作。

  2.3.5公共区域主管单位:各广场、停车场、公交站台、公园、绿地等公共场所的扫雪除冰工作,由所在的主管单位负责清除;上述无主管单位的公共区域,由所在区人民政府(管委会)组织环卫和属地街道(乡镇、社区、场)等部门清除。

  2.3.6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负责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划定的责任区域,同时做好本单位内部庭院道路和“门前五包”责任区的扫雪除冰工作。

  2.3.7驻宿部队:为应急预备队,在做好本单位内部扫雪除冰工作的同时,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安排,根据有关规定,及时组织力量参与扫雪除冰工作。

  3、等级划分

  Ⅲ级:中雪,黄色预警。12小时降雪量达到1—3毫米(雪融化后的水量),或24小时降雪量达到2.5—5毫米,或积雪深度达3—5厘米。

  Ⅱ级:大雪,橙色预警。12小时降雪量达到3—6毫米,或24小时降雪量达到5—10毫米,或积雪深度达5—8厘米。

  Ⅰ级:暴雪,红色预警。12小时降雪量达到6毫米以上,或24小时降雪量达到10毫米以上,或积雪深度达8厘米以上。

  上述“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4、应急准备

  4.1监测预警

  市气象局负责加强对冬季雨雪天气的监测预警,定期组织专家分析雨雪趋势,落实好重大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快速发布机制,确保第一时间向各地、各相关单位发布预警信息。

  4.2宣传引导

  市委宣传部负责组织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做好冰雪天气安全防范知识宣传教育,动员社会车辆在冰雪天气时尽量减少出行,鼓励市民选择公共交通出行,减少安全隐患,减轻道路交通拥堵。

  4.3组建扫雪除冰队伍

  每年12月1日前,根据除雪工作相关要求,各区(管委会)、各单位、各街道(乡镇、社区、场)均应组建除雪队伍,明确各岗位作业人员。各属地居委会应加强对居民小区物业公司的指导,并要求各物业公司按规范要求组建除雪队伍。同时,各街道、社区、乡镇应积极招募社会各界志愿者,组建志愿者除雪队伍。

  4.4储备扫雪除冰工具

  各区、各部门单位要提前及时购买储备扫雪除冰工具和相关物资,其中各级交通、公安交警及环卫等部门除储备必要的人工铲雪工具外,还要储备融雪物资和大中型除雪机械,并加强对各种除雪作业车辆和设施设备的检修、保养和调试,确保随时处于良好运行状态。

  4.5建设融雪消纳场所

  各区人民政府(管委会)要建设1—2处固定积雪消纳场所,建设相应的融雪池,配套污水收集管网。

  4.6加强培训演练

  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作业人员进行专业培训,熟练掌握各类作业车辆和设施设备的使用技能、各类融雪剂的性能及用途,并结合实际组织演练。

  4.7加强市政设施排查

  各供电、供水、供热、供气、通信、公交等部门,要对可能出现问题的管网、设备和线路进行巡查和检修,保证运行良好。

  5、预警响应

  市气象局应及时做好监测预警,及时发布预警信息,由市扫雪除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视情及时启动扫雪除冰应急预案。广播电台、电视台、报社、网站和通信运营单位要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众传播预警信息。各地及各相关单位接到预警信息后,要迅速启动应急响应,按预案调动扫雪除冰作业所需队伍、车辆、工具和物资,有力有序开展扫雪除冰工作。

  6、扫雪除冰要求

  6.1处置原则

  按照“先重点后一般、先主干后街巷、先空中后地面、先机动车道后辅道人行道”的原则,优先做好城区主干道、桥梁、上下坡道、车站(公交站台)、城市出入口、高速公路出入口(匝道)等关键区域扫雪除冰工作。

  6.2融雪作业

  降雪过程中,城区桥梁、坡道、匝道、进出城通道等易结冰地段,小雪每4小时实施一次融雪,中雪每2小时实施一次融雪,大雪以上每1小时实施一次融雪,防止积雪成冰。

  6.3清扫作业标准

  6.3.1机械作业:对道路实施机械清理作业的,应按照道路通行方向,由最左侧车道向最右侧车道依次向前方清理,并安排人力进行清扫和补漏。清理期间作业车辆应开启警示灯,有条件的应在作业起点设置警示标志,不得随意调头、后退或越黄线清理。

  6.3.2人工作业:对人行道实施人工清理作业的,应从道路一端依次向前清理;对慢车道(辅道)实施人工清理作业的,应根据路段实际长度,从路段中点依次向头清理;对人车混行路段实施人工清理作业的,应按照道路通行方向依次向前进行清理,清理作业期间应注意避让来往车辆,不得反方向清理;对商铺门店等公共区域实施人工清理作业的,应从建筑物(构筑物)立面开始,依次向绿化带或人行道边进行清理。

  6.3.3空中作业:降雪结束后2小时内,市、区两级园林部门、属地街道部门要安排人员,对道路两侧行道树、公园广场景观绿化的积雪进行清理。清理作业应使用专用工具摇晃树枝,让积雪自然撒落;不得敲砸树枝,破坏绿化。作业期间如积雪、落叶撒落至无积雪的地面,应及时将撒落的积雪和落叶清理到绿化带内,保持地面干净、整洁。

  6.3.4打堆作业:已使用融雪剂路段的积雪,可按长、宽、高不超过100cm的标准打堆,打堆不得影响道路交通安全,不得堵塞雨水井口的地点。未使用融雪剂的道路积雪,可以按不超过30cm的高度,均匀堆放在绿化带内,也可以按不超过100cm高度堆放在路边树穴或路牙边。

  6.3.5清运作业:城区主次道路积雪,由各环卫作业企业组织人员车辆清运至各积雪消融场所进行消融处理。绿化带内的积雪原则上可以不清运。清运应按照“先机动车道、后非机动车道”的要求,逐步进行。背街后巷、居民小区内积雪,由属地居委会、物业公司委托人员、车辆清运至环卫部门指定的积雪消融场所进行处理。

  清理后的积雪不得随意堆积在路边,以免影响市容环境;不得将含有融雪剂的残雪、残冰堆积在树池、绿地内;不得向路面扬洒积雪,避免因路面结冰造成交通安全隐患。

  6.3.6雪景营造:对城区公园广场、景区、绿化小品、街头游园等区域的积雪,在不影响群众出行的前提下,可进行雪景营造,不予清扫。中雪以下降雪,对行道树、绿化景观积雪可不予清理。

  6.3.7雪后作业:除雪工作结束后,各区人民政府(管委会)扫雪除冰工作领导小组应及时组织环卫作业部门,集中力量对雪后道路污染进行洗路净化作业,尽快恢复道路环境卫生面貌。对机械作业不到位的盲区进行人工清扫作业,并加大日常巡回保洁力度,减少废弃物在路面滞留的时间。

  6.4质量要求

  清理积雪的过程中应按照“前推后扫”的要求,实行组合式作业,不得出现丢段、漏段、花扫等现象,硬化的路面应达到“全覆盖、见本色、无雪迹”的要求。力争小雪降雪结束6小时内,中雪降雪结束12小时内,大雪以上降雪结束24小时内,完成城区主干道路积雪清除工作,城区交通及高速公路、进出城通道恢复正常。

  6.5雪后处置

  除雪完毕后,各作业单位应立即检查融雪剂库存量,库存不足的,及时按照技术标准和储备定额进行融雪剂备份采购,以满足再次降雪后除雪作业需求。同时,应对各类除雪作业机械设备进行全面检修,确保再次出现降雪后立即投入使用。

  雪后出现冰冻的,供气、供热、通讯、电力等部门要尽快清除管线冰雪,防止次生事故发生。

  7、保障措施

  7.1组织保障

  各地、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对扫雪除冰工作的组织领导,制定本地区、本单位的扫雪除冰工作方案,明确责任,细化分工,安排专人组织实施,确保扫雪除冰工作领导到位、人员充足、组织有序。

  7.2经费保障

  各地、各相关单位要切实落实扫雪除冰的保障措施,拿出专门工作经费,提前采购扫雪工具,储备扫雪除冰物资,确保具备基本的扫雪除冰工具。

  7.3宣传保障

  创新宣传形式,发挥电视、报纸、微博、微信等媒体作用,通过新闻报道、典型宣传、专题专访等方式,广泛宣传扫雪除冰工作的先进经验、典型事迹,强化正面宣传引导。

  7.4督查保障

  市委市政府督查室、市应急办、市城管局要安排专人组成巡查督查小组,加强对扫雪除冰责任区完成情况的督查,对行动迟缓、工作不力、未按要求完成的给予通报、媒体曝光,督促推进各相关单位落实扫雪除冰任务。

  8、附则

  8.1宿豫区、宿城区,市各开发区、新区、园区统筹安排好辖区范围内的城市道路、桥梁、居住小区等场所的冰雪清除工作。

  8.2本预案由市城管局会市应急办制定并负责解释。

  8.3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20xx年1月印发的《市区冬季扫雪工作预案》同时废止。

寒潮天气应急预案4

  一、总体原则

  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切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按照网格化管理原则,划定责任分工,及时处置道路交口、桥梁、陡坡、弯道的积雪结冰,确保道路安全畅通。镇直各行业部门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原则,做好各行业领域内的突发雨雪冰冻天气的安全生产防范工作。

  二、职责分工

  (一)镇党政办:负责雨雪冰冻天气的预警,及时发布恶劣天气预警信息。

  (二)镇经委:指导和监督工业企业做好雨雪冰冻天气的安全防范工作。

  (三)镇建委:负责监督各物业公司安排人员清理各小区内积雪、积冰。同时严格落实建筑施工、燃气领域安全防范责任。严禁恶劣天气强行施工、突击作业,加强市政设施和房屋使用安全管理,落实供排水、供热、燃气、市政道路和桥梁等基础设施的安全保障措施.

  (四)镇环卫所:负责清理镇主要道路、广场等处的积雪、积冰;负责在主要路段、道路交叉口抛洒融雪剂,融化积雪、积冰,调派铲雪车将混合融雪剂的冰雪集中堆积;负责组织人员清除非机动车道、公共汽车站等主要地段的积雪、积冰;负责做好除雪机械设备的保障工作,及时清运已堆积起的积雪、积冰。

  (五)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落实好“门前三包”责任制,组织动员沿街商铺、单位及时清理门前人行便道积雪,集中堆积,严禁乱泼乱倒和向非机动车道清扫抛洒积雪,防止形成积雪、积冰。同时做好加固广告牌、店铺门头等安全防范工作。

  (六)派出所:负责增派警力疏导交通,确保除雪人员、车辆安全。为除雪车辆通行提供便利。加大道路巡查力度,对发生的交通事故及时处置,确保交通畅通,避免连环交通事故的发生。

  (七)镇农技站:负责组织农技人员深入生产一线,指导群众做好防低温和防冻工作,指导群众加固蔬菜种植、畜牧养殖大棚等设施,防范积雪压塌大棚,发生设施损坏等。

  (八)镇派出所、应急办、卫生院、应急救援队负责紧急情况的应急救援工作。

  (九)其他各行业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行业领域内的突发雨雪冰冻天气的安全生产防范工作。

  (十)各服务区、各村按照网格化管理,开展除雪铲冰工作,对社区、各村划定责任区域,明确责任人员。督促指导沿街路经营业户及居民住户按照“门前三包”要求,清除门前院后至道路非机动车道隔离带以内的积雪冰面,积雪堆放应规范,避免影响行人和车辆正常通行。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未雨绸缪抓部署。各村、各相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到雨雪冰冻天气对生产生活造成的影响,强化底线思维,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到人,早计划、早安排、周密部署,为今年的除雪保畅工作做好前期准备。同时要建立健全应急保障队伍,加强应急物资储备,做好人力、物力、财力保障。

  (二)加强预警发布,深化宣传教育。党政办、应急、建委、综合执法大队、派出所、环卫等相关部门要加强协调联动和信息共享,强化灾害天气预警发布,做好可能出现的低温、雨雪、冰冻等恶劣天气安全防范和应对准备。充分利用广播、微信公众号等途径发布天气预警和安全知识,切实增强广大群众的安全意识,提升社会公众的安全防范能力。

  (三)及时会商研判,科学组织抓落实。突发雨雪冰冻天气,党政办、应急、建委、综合执法大队、派出所、环卫等部门要加强会商研判,分析研判防灾抗灾形势,密切监视天气变化,及时处置。

寒潮天气应急预案5

  据气象部门预测,近日我乡将进入雨雪冰冻等恶劣天气,为切实做好雨雪冰冻等恶劣天气的防范应对工作,严防各类安全事故发生,特制定雨雪冰冻等恶劣天气应急工作预案,现公布如下:

  一、扎实做好当前应急物资储备。

  及时做好提示提醒,强化御寒物资保障,做好道路除雪盐、铁锹、扫把、标识、警戒线、防护栏等应急物资储备。同时加强防疫物资储备,确保全员核酸检测、隔离点建设等疫情防控工作不受恶劣天气影响。(责任部门:乡应急办、卫健办、交运办)

  二、扎实做好全乡群众生活保障。

  认真组织做好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水、电、气等基础设施维护,做好相关应急准备,确保不停供、不断供。(责任部门:乡应急办、住建办、经发办)

  三、扎实做好市场稳定供应保障。

  认真做好粮油、肉、蛋、菜、奶等群众生活必需品的供应稳价工作,最大限度保障人民群众生活需要。(责任部门:乡经发办)

  四、扎实做好救助帮扶工作。

  密切关注贫困家庭、流浪乞讨人员和因“烟花”台风受灾致贫家庭,防止因低温雨雪冰冻天气发生人员伤亡情况。注意养老院的用电用火安全,防止因火灾引起的伤亡事故。做好危房户的积雪铲除工作,如不能消除隐患,要及时开展危房户的转移安置工作。加强对地质灾害点隐患摸排,及时做好地质灾害点的人员转移工作。(责任部门:乡为民服务中心)

  五、扎实做好交通运输安全工作。

  要加大对事故易发路段的巡逻管控力度,科学组织车辆分流、除雪除冰防滑等交通管制和安全应急措施,尽量减少雨雪冰冻天气对道路交通和安全行车的影响。要进一步加强对重点桥梁及急弯、陡坡等危险路段的巡查,引导车辆安全通行。要做好除雪机械、环卫人员和融雪物资的组织调度,及时清扫乡村道路,强化巡查检查,确保村民出行顺畅安全。(责任部门:乡交通办、住建办)

  六、扎实做好农业安全生产工作。

  加强大棚、畜禽养殖场等农业设施的除雪防寒防风工作,指导企业做好设施加固、保暖增温,避免出现险情灾情。(责任部门:乡农办)

  七、扎实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强化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和员工岗位责任落实。督促企业加强巡查检查频次;督促工贸企业做好生产设备、设施和管线的防冻保暖工作,防止发生设备、设施和管线冻裂及物料泄漏引发重大事故;督促非煤矿山企业切实加强防冻、防火灾、防中毒窒息安全隐患排查,强化用电安全管理,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对一些不适宜在低温雨雪冰冻天气生产作业的生产经营单位、作业现场,要督促企业采取暂时停工停业措施;加强各旅游景区的安全管理,督促各旅游景区加强防范措施落实;加固户外广告牌、围板、棚架等搭建物,防止大风引发的高空坠物事故。(责任部门:乡应急办、文旅办、交通办、住建办)

  八、扎实做好外来务工人员就地过年工作。

  督促企业做好外来务工人员就地过年安排,做好生活物资准备,妥善解决住宿问题。(责任单位:乡应急办、卫健办)

  九、扎实做好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低温雨雪天气,居民用电激增,各种诱发火灾事故因素增多,要加强对商铺、超乡、宾馆、等场所的消防安全检查,认真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切实消除安全隐患。(责任单位:乡应急办)

  十、扎实做好预警信息发布工作。

  要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准确预报,充分利用广播、网络等媒体及电子显示屏等多种形式,及时发布气象预警信息和路况信息,提示做好相关防范应对准备工作。(责任单位:乡应急办)

  十一、扎实做好应急值守工作。

  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配强值班力量,两班并为一班,安排义警参与值班,要求值班人员时刻保持通信联络畅通。要严格执行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制度,遇有重要情况必须及时、准确、如实按程序上报。(责任单位:乡直各单位)

寒潮天气应急预案6

  为认真做好抗雪防灾工作,有效应对大雪冰冻灾害的发生,迅速、准确、有序、高效地开展减灾救灾工作,进一步规范和提高抗雪救灾应急能力,充分发挥各部门职能和合力作用,提高抗雪防灾工作整体水平和工作效率,最大程度地减轻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损失,维护全县社会稳定,保障全县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据《xx县政府关于修订发布的通知》和《市政府关于印发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县范围。

  二、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实行政府统一领导、决策,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最大限度地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2)反应迅速原则。灾害发生时,各相关部门要分工负责,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团结协作,具体实施。

  (3)可操作性原则。一旦发生灾害,及时启动相关层级应急预案,使整个灾害应急工作有机结合,高效进行。

  (4)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的原则。专业队伍负责清除县城主要道路和重要部位的积雪积冰,确保城市运行安全、道路畅通;社会力量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清除背街小巷、人行道和重点部位的积雪积冰,确保群众正常生活和出行安全。

  三、组织机构及主要职责

  县政府设立抗雪防灾指挥机构,在市抗雪防灾指挥部领导下开展抗雪防灾工作。

  (一)县抗雪防灾指挥部。

  主要职责:

  1、组织全县抗雪防灾应急工作;

  2、部署救灾应急准备措施;

  3、督促检查救灾应急工作所需人、财、物的落实情况;

  4、检查各乡镇抗雪防灾指挥部和有关部门的救灾工作;

  5、根据灾情发展情况组成抗雪防灾现场领导小组,实施靠前指挥;

  6、遇重、特大雪灾冰冻,适时联络驻平部队请求支援;

  7、组织协调建设、房管、国土、工商、交警等部门共同做好抗雪防灾工作,并按各自职责落实包干责任制,积极清除辖区内道路及两侧人行道、背街小巷、桥梁、住宅区、公园(景点)、绿化(行道树)、工地(工棚)、垃圾收集房、公共厕所等设施上的积雪,确保市政公用、市容环卫设施完好和正常运行;要加强对设施农业、畜牧业、渔业养殖及户用沼气的管理,采取有效措施对温室大棚除雪、增温、保温、补光,牲畜家禽防寒、保暖,户用沼气防寒、保温和渔业养殖扫雪、破冰增氧、补水防冻等工作,确保农牧业生产安全;

  8、督促落实各乡镇与县城内街道沿线两侧的企业、机关、学校、商店等单位做好门前积雪的清除工作,并纳入“门前三包”检查管理范围;

  9、研究解决有关抗雪防灾工作的重大问题;

  10、完成县政府交办的其它抗雪防灾工作。

  (二)各乡镇抗雪防灾指挥部。各乡镇参照县抗雪防灾指挥部组织建立。主要职责:

  1、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负责辖区内的抗雪防灾工作,并按专群结合的原则,制定或完善辖区抗雪防灾预案;

  2、根据县抗雪防灾指挥部的指令执行预案,组织动员辖区村队和企事业单位建立抗雪救灾工作网络;

  3、完成县抗雪防灾指挥部交办的其它抗雪防灾工作。

  (三)县抗雪防灾指挥部下设综合协调办公室(以下简称县指挥部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建设局。主要职责:

  1、负责处理县抗雪防灾指挥部日常事务,并根据相关部门建议,向指挥部提出应急预案的调动终止建议;

  2、传达县抗雪防灾指挥部的工作指令并监督落实;

  3、会同民政部门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做好救灾工作;

  4、会同民政部门及时收集信息,综合评估灾情、发布灾情和救灾工作信息;

  5、会同民政部门向县抗雪防灾指挥部及上级有关部门汇报灾情和救灾工作情况;

  6、负责对抗雪物资使用情况进行初审汇总上报,由县财政审核并落实专项资金保障,用于抗雪工作所需;

  7、完成县抗雪防灾指挥部赋予的其他任务。

  (四)县抗雪防灾指挥部现场处理组。县抗雪防灾指挥部所有成员单位为现场处理组成员单位。主要职责:

  1、根据工作实际,制定本单位抗雪防灾工作应急预案,并做好预警工作;

  2、做好物资储备和重点部位的保护工作。

  (五)县抗雪防灾指挥部后勤保障组。设在县民政局,县抗雪防冻指挥部所有成员单位为后勤保障组成员单位。主要职责:

  1、负责抗雪防灾物资采购的信息储备;

  2、负责督查各成员单位抗雪防灾物资储备情况,确保2次以上重大雪灾的抢险物资需要,必要时统一调配全县抢险物资;

  3、负责对防灾救灾物资使用情况进行初审汇总上报,由县财政审核并落实专项资金保障,用于防灾救灾工作所需。

  4、及时收集信息,综合评估灾情,会同指挥部办公室发布灾情和救灾工作信息;

  5、会同指挥部办公室向县抗雪防灾指挥部及上级有关部门汇报灾情和救灾工作情况;

  (六)县抗雪防灾指挥部宣传组。设在县委宣传部,负责组织各新闻媒体及时宣传救灾法规、政策,播报防范知识,报道灾情和抢险救灾工作。

  四、灾情分级及工作程序

  气象预报以平罗县气象局发布的气象信息为准。

  (一)小到中雪

  气象预报有小雪或小到中雪时进入二级值班,县指挥部办公室成员单位要安排专业人员24小时值班,加强对重点地段的巡查,在冰冻以前及时清扫本部门(区)负责的雪灾区域的积雪,及时掌握并上报灾情动态。

  县指挥部办公室实行24小时值班,随时保持与公安局指挥中心的联系,对全县道路、桥梁上积雪冰冻情况进行实时监控,及时掌握降雪气象信息、发展趋势和灾情,督查落实预案措施。

  (二)中到大雪

  气象预报有中到大雪时进入一级值班,所有成员单位启动抗雪防灾预案,主要领导到岗值班,并视灾情做好抢险队伍和物资、机具设备的准备工作,在冰冻以前及时清扫本部门(区)负责的雪灾区域的积雪。

  县抗雪防灾指挥部及时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工作部署;各成员单位主要领导到岗值班,掌握灾情动态,并按照县指挥部办公室的统一指挥积极组织抢险救灾工作。

  (三)当气象预报与实际天气情况发生偏差,且发生降雪时,各成员单位要根据县指挥部办公室的要求,及时启动预案。

  五、抗雪防灾工作要求

  (一)抗雪防灾工作是关系到国家财产、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公共基础设施安全、县城生产生活正常运行的重要工作,各乡镇、各部门、单位都应高度重视,积极应对。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要站在对党、对人民负责的高度,切实担负起领导责任,认真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确保抗雪防灾工作及时到位,最大限度地减少雪灾带来的损失。

  (二)各乡镇要保障抗雪防灾等应急处置工作所需经费。要明确清雪除冰工作责任和任务,并建立应急机构进行监督检查。各有关部门要按职责配备好抗雪物资和设备,落实专人加强对抗灾物资的管理、维护和使用,做到物资和设备定点存放。

  (三)抗雪防灾工作中各乡镇、各有关部门、企业应按照县指挥部办公室的要求,听从调度、服从指挥,遇有重大事宜应及时向县指挥部办公室报告。抗雪防冻工作实绩列入年度精神文明工作考评及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工作内容。

  (四)建立领导带班和信息报告制度。在抗雪抢险过程中,要落实专人及时汇总上报灾情和所采取的应急措施,实行24小时领导带班和每2小时报告一次情况制度(重大问题随时报告)。当日情况汇总应于次日凌晨8时前书面上报县指挥部办公室。灾情过后,各单位要及时对灾情、抗灾情况及经验教训进行认真总结,并向县指挥部办公室作出书面报告。

  (五)建立双休日及节假日清雪除冰防冻应急机制。在双休日及节假日期间发生大雪天气时,各乡镇、各有关部门、企业值班领导及工作人员要在第一时间通知人员开展责任区域内的清雪除冰防冻工作。如发生因清雪除冰不及时,或防冻措施不到位,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的,经县抗雪防灾指挥部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和单位认定后,相关部门承担一切责任,并追究相关责任领导和人员的责任。

  (六)各乡镇、各有关部门、企业应在每年x月底前将抗雪防灾准备工作情况上报县指挥部办公室。

寒潮天气应急预案7

  为加强全乡中小学幼儿园对气象灾害的有效预防,最大限度地避免、减轻气象灾害造成的损失,确保学校师生员工的生命安全与财产安全,保证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根据金寨县教育局文件《金寨县教育系统气象灾害应急预案》(金教办〔20xx〕125号)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铁冲乡中小学和幼儿园(以下统称学校)在校园内或由学校牵头组织的集体外出活动。

  本预案中的气象灾害,指由于受台风、暴雨、暴雪、低温、寒潮、大风、高温、雷电、大雾、霾等天气气侯事件的影响,可能造成人员伤亡、重大财产损失、和较大社会影响的气象灾害。

  二、工作原则

  (一)以人为本,预防为主。各校要及时接收市、县气象灾害防御指挥部及其办公室通知和县气象部门发布的预警信息,做到早预警、早分析,科学判断、及时响应、积极处置、有效应对,最大程度地保障学校师生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

  (二)落实责任,加强监督。各校在当地政府和县教育局统一领导下开展气象灾害的防范和处置工作,学校校长负总责。县教育局对各校应急处置工作给予积极支持和指导,并开展督查。

  (三)快速反应,果断处置。各校根据不同灾害预警等级,以及本地实际,迅速响应,及时启动本单位应急预案,加强与教育、气象等部门以及乡镇(街道)的.沟通,建立协调配合机制,做到资源共享,保障灾害应对工作更加规范有序。

  三、应急机构及职责

  (一)领导小组

  成立金寨县铁冲实验学校气象灾害应急工作领导组(见附件),铁冲实验学校校长任组长,副校长任副组长,二级机构负责人和村小、幼儿园负责人为成员。主要职责:负责指挥全乡学校应对重大气象灾害的防灾、减灾、救灾和灾后善后工作;组织制订完善学校防灾预案;组织开展学校防灾检查,督促各校及时处理影响防灾安全的有关问题;贯彻执行上级防灾指挥命令;重大问题及时向铁冲乡党委政府、县教育局请示报告;决定启动和终止实施应急响应及其它气象灾害预警、应急处置等重大事项;遇重大灾情时统一按县教育局通知下达停课、师生转移等命令;指导学校抢险自救和灾后处置工作;负责向有关部门和单位通报情况,协调相关部门和单位开展应急救援工作;组织开展学校灾情调查统计,并向上级部门报告;指导并开展学校灾后救助;决定应急救援工作中的各项决策和措施,确保应急救援工作有序、高效地进行。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救护组、安置组、保障组。

  (二)工作小组职责

  1.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铁冲实验学校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分管安全的副校长兼任,工作小组人员由学校二级机构负责人组成。负责与铁冲乡党委政府和县教育局联系沟通,及时接收通知信息,起草下发文件通知,协调相关部门开展防灾、减灾、救灾和灾后善后工作,及时向铁冲乡党委政府和县教育局报告有关情况;负责新闻发布工作,按照铁冲乡党委政府和县教育局要求对媒体发布消息和宣传报道防灾、减灾和救灾工作;督促指导各学校制定应急预案。

  2.救护组负责组织、联系医疗救护,设立现场临时抢救中心,及时抢救、转移受伤人员。

  3.安置组负责转移、安置受伤的学生、教师等相关人员,临时解决受灾人员的吃、穿、住问题,做好死伤者家属善后事宜。

  4.保障组负责筹备和解决防灾、救灾所需的物资和经费,统一保障救灾现场工作人员的吃、住、行需求。

  (三)铁冲实验学校所辖中小学幼儿园职责

  1.日常工作职责

  (1)制订切合本校实际的防御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并向铁冲实验学校气象灾害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备案。准备必要工具和材料,密切关注天气预报。

  (2)加强对学校师生防灾知识的宣传,通过短信、家校工作群、电子屏、宣传栏、黑板报等形式,把防灾基本知识宣传到每位师生,在灾害性天气特别提醒师生往返途中注意安全,提高广大师生防范灾害的意识和能力。

  (3)加强检查和做好防范工作,经常保持校园道路、排水设施畅通,对校园内容易受淹的地方、易滑坡的地质灾害点,做到逐点检查。对学校的基建和修建工地、校舍墙体、屋面、门窗、电气、室外天线、空调室外机、外悬挂物、广告牌、旗杆,以及校园围墙、围栏、自行车棚、宣传栏等定期进行全面安全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及时整改,对出现的险情及时报告铁冲实验学校办公室。

  (4)加强学校的图书、电教、仪器设备的防护工作,对图书馆、电脑房、实验室、锅炉房进行严格管理,特别注意化学药品的安全存放,切实做好防水防潮工作。

  2.应急救援职责

  在县教育局、当地政府、铁冲实验学校的领导下,规范、有序、快速、有效地组织开展本校的防灾和抢险救灾工作。

  按要求制定本学校气象灾害应急预案,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启动本校应急预案。

  四、预警分级与应急响应

  (一)预警级别

  按照气象灾害可能造成的危害和紧急程度,气象灾害预警级别分为一般(Ⅳ级、蓝色)、较大(Ⅲ级、黄色)、重大(Ⅱ级、橙色)和特别重大(Ⅰ级、红色)四级。

  (二)应急响应级别

  按气象灾害及其次生、衍生灾害的严重性和影响程度、范围以及气象灾害预警级别,气象灾害应急启动级别设定为Ⅳ级、Ⅲ级、Ⅱ级、Ⅰ级四个响应等级。

  (三)预防和预警机制

  1.有危破旧校舍或地处易发生山体滑坡等灾害隐患点的学校,应当确定预警员,落实预警职责。

  2.各校防灾工作领导小组应当在灾害性天气前组织力量开展防灾检查,发现有安全隐患的,及时处理和整改。

  3.可能受大风、降雨、雪灾等恶劣气候影响的,领导小组和学校气象灾害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均应加强值班,与气象、水利等部门保持密切联系,了解灾害情况,针对可能出现的灾害,研究防御对策,明确防御重点,及时向学校和师生及社会发布信息。加强对灾害隐患部位的巡查。

  (四)应急响应启动

  根据县教育局发布的预警或解除预警信息,学校决定启动或解除应急响应。

  1.一般气象灾害(Ⅳ级)

  (1)接到灾情消息时,领导小组启动相应的应急响应,研究防御重点和对策,部署有关防灾工作。加强值班,及时了解天气变化,并向所辖学校传达预报、预警信息。

  (2)学校领导小组加强对灾情的观察,专门进行有关预防知识教育,提高教师和学生的自我保护能力,并做好应急抗灾准备。

  2.较大气象灾害(Ⅲ级)

  (1)接到灾情警报时,领导小组启动相应的应急响应,部署防灾工作,明确防御目标和重点,组织指挥学校抢险救灾工作。加强值班,及时了解天气变化,并向所辖学校传达预报、预警信息,根据本预案做好危险地师生转移的准备工作,组织人力、物力做好抢险救灾准备。及时将防灾情况报上级防灾领导结构。

  (2)学校领导小组根据灾情,及时制订预防措施,并进行校舍、设施安全检查,落实相关的加固措施;靠山、靠水、有危房的学校落实抗灾措施,做好防御工作。

  3.重特大气象灾害(I、II级)

  (1)接到紧急警报时,领导小组启动相应的等级响应,根据上级要求,动员部署防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及时向所辖学校传达灾害的预报、预警,根据本预案转移危险地师生,组织人力、物力抢险救灾;及时上报防灾情况。

  (2)学校领导小组要坚守岗位,检查落实气象灾害应急预案的各项准备工作;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的手机和学校值班电话全天候开机,确保通信畅通,若有异常情况应及时向县教育系统气象灾害应急领导小组和当地政府汇报,出现重大灾情时,立即将灾情上报,请求上级支援,并按照上级要求,组织抢险小组待命抢险救灾,做好学校停课、师生撤离、贵重设备转移安置等工作,以确保师生生命和财产安全。

  (五)应急响应行动

  当启动应急响应后,所辖各学校进入相应应急响应状态,加强值班,密切监视灾情,按照各自职责和预案采取相应措施和行动。

  1.暴雨

  根据降雨强度、降雨总量、影响范围和持续时间,暴雨预警划分为四级:

  (1)蓝色预警(Ⅳ级):预计未来24小时降雨总量达到五十毫米以上,或者其中1小时降雨量达到四十毫米以上;

  蓝色预警响应:

  负责所辖学校应急响应的组织落实,做好各项防范准备工作。

  按县教育局的暴雨预警信息通知,暂停一切室外活动。

  (2)黄色预警(Ⅲ级):预计未来24小时降雨总量达到一百毫米以上,或者其中1小时降雨量达到六十毫米以上;

  黄色预警响应:

  负责所辖学校应急响应的组织落实,并在蓝色预警响应的基础上,进入相应应急响应状态,做好各项防范准备工作。在危险区域的学校,可视严重情况,在逐级上报同意后,采取停课措施,并组织师生转移。

  (3)橙色预警(Ⅱ级):预计未来24小时降雨总量达到一百五十毫米以上,或者其中1小时降雨量达到八十毫米以上;

  橙色预警响应:

  在县政府、县教育局统一指挥下,负责组织所辖学校,进入相应应急响应状态,做好各项防范准备工作。

  在接到县教育局的停课放假通知后,通知各幼儿园和小学停课,中学随时做好停课准备,采取有效措施保护在校学生安全。

  (4)红色预警(Ⅰ级):预计未来24小时降雨总量达到二百毫米以上,或者其中1小时降雨量达到一百毫米以上。

  红色预警响应:

  在县政府、县教育局统一指挥下,负责组织所辖学校,进入相应应急响应状态,做好各项防范准备工作。

  在接到县教育局的停课通知后,通知各学校停课,采取有效措施保护在校学生安全。

  2.暴雪

  根据降雪总量和持续时间,暴雪预警分为四级:

  (1)蓝色预警(Ⅳ级):预计未来24小时降雪总量达到十毫米以上;

  蓝色预警响应:负责所辖学校应急响应的组织落实,做好各项防范准备工作。

  及时传达县教育局发布的预警信息。

  (2)黄色预警(Ⅲ级):预计未来24小时降雪总量达到十五毫米以上;

  黄色预警响应:负责所辖学校应急响应的组织落实,做好各项防范准备工作。

  通知所辖各学校停止室外活动,提醒有特殊体质学生注意安全,做好各项防范准备工作。

  (3)橙色预警(Ⅱ级):预计未来24小时降雪总量达到二十毫米以上;

  橙色预警响应:在县政府、县教育局统一指挥下,铁冲实验学校气象灾害应急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所辖学校,进入相应应急响应状态,做好各项防范准备工作。

  各幼儿园和中小学校做好停课准备,采取有效措施保护在校学生安全。

  (4)红色预警(Ⅰ级):预计未来24小时降雪总量达到三十毫米以上。

  红色预警响应:在县政府、县教育局统一指挥下,负责组织所辖学校,进入相应应急响应状态,做好各项防范准备工作。

  在接到县教育局停课通知后,及时通知所辖各幼儿园和中小学校停课,采取有效措施保护寄宿制学校学生安全。

  3.低温

  根据县教育局和气象部门发布低温预报和预警信号及相关防御措施建议,做好预防措施,通知幼儿园、托儿所、中小学和中等职业学校做好停课准备。

  4.大风、台风

  根据风力等级,大风、台风预警分为四级:

  (1)蓝色预警(Ⅳ级):预计未来24小时出现平均风力达六级以上,或者阵风8级以上并可能持续。

  蓝色预警响应:

  及时向全体师生员工传达县教育局向有关直属学校通报的预警信息;做好应对防范准备。

  (2)黄色预警(Ⅲ级):预计未来24小时出现平均风力达八级以上,或者阵风10级以上并可能持续。

  黄色预警响应:

  负责所辖学校应急响应的组织落实,并在蓝色预警响应的基础上,进入相应应急响应状态,做好各项防范准备工作。

  通知所辖各学校暂停室外教学活动,提醒师生员工做好应对防范措施,确保上下学途中安全。

  (3)橙色预警(Ⅱ级):预计未来24小时出现平均风力达十级以上,或者阵风12级以上并可能持续。

  橙色预警响应:

  负责所辖学校应急响应的组织落实,并在黄色预警响应的基础上,做好各项防范准备工作。

  根据县教育局调整上下学时间或者停课的通知,及时通知所辖学校,避开大风时段,采取有效措施保护在校学生安全。

  (4)红色预警(Ⅰ级):预计未来24小时出现平均风力达十二级以上,或者阵风14级以上并可能持续。

  红色预警响应:

  负责所辖学校应急响应的组织落实,并在橙色预警响应的基础上,做好各项防范准备工作。灾害发生地各学校除全寄宿制学校外,一律停课,并采取有效措施保护在校学生安全。

  5.高温

  根据日最高气温,高温预警分为二级:

  (1)橙色预警(Ⅱ级):预计未来24小时出现37℃以上高温;

  橙色预警响应:

  负责所辖学校应急响应的组织落实,做好各项防范准备工作。

  所辖各校停止室外活动,提醒有特殊体质学生注意安全。

  (2)红色预警(Ⅰ级):预计未来24小时出现40℃以上高温。

  红色预警响应:

  负责所辖学校应急响应的组织落实,做好各项防范准备工作。

  通知所辖幼儿园和中小学校根据情况调整上下学时间或者停课,采取有效措施保护在校学生安全。

  6.雷电、冰雹

  按县教育局、气象部门发布雷电、冰雹预报和预警信号及相关防御措施建议,做好预防措施,中小学和幼儿园停止室外活动,确保学生在校安全。

  7.大雾

  根据能见度大小,大雾预警分为二级:

  (1)橙色预警(Ⅱ级):预计未来24小时出现能见度小于二百米的雾;

  组织所辖学校,进入相应应急响应状态,停止室外活动。

  (2)红色预警(Ⅰ级):预计未来24小时出现能见度小于五十米的雾。

  组织所辖学校,进入相应应急响应状态,停止室外活动,提醒学生上下学途中注意交通安全。

  8.重污染天气

  重污染天气,是指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大于200的污染天气。根据上级有关重污染天气预警级别,实施应急响应。

  (1)蓝色预警(Ⅳ级):通知所辖各学校学生减少或避免户外活动,特别要提醒体弱、易感学生做好防护;

  (2)黄色预警(Ⅲ级):在执行Ⅳ级应急响应措施基础上,通知所辖学校停止室外课程及活动,做好师生健康防护。

  (3)橙色预警(Ⅱ级):在执行Ⅲ级应急响应措施基础上,通知所辖学校可采取弹性教学,停止室外课程及活动。

  (4)红色预警(Ⅰ级):在执行Ⅲ、Ⅱ级应急响应措施基础上,通知所辖学校学生留在室内,停止一切户外活动。

  当接到红色预警,经请示县教育局同意后中小学、幼儿园(完全寄宿制学校除外)可根据情况采取临时停课措施。

  在临时停课期间,按照“停课不停学"的原则,学校应通过网络、校讯通等途径与未到校的学生及家长保持联系,提出可参考的合理化学习建议;学校教职员工必须正常到校,对家中无人照看和因其他原因到校的学生,学校要组织其在教室上自习或在图书馆、体育馆等室内场所活动,教师要做好监管看护工作,但不得授课。

  (六)应急机制

  1.通信联络

  进入气象灾害应急响应状态后,学校应向县教育局气象灾害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应急联系人、联系方式,保证通信畅通。

  2.信息报送机制

  学校发生突发气象灾害事件后,应立即报告县教育局和当地政府。

  3.指挥和协调

  预案启动后,学校应当按照县教育局现场指挥部的要求统一开展工作。必要时,县教育局邀请有关专家参加现场指挥部的指挥协调工作,提供相关专业咨询,供现场指挥部决策参考。

  4.紧急处置

  (1)基本应急处置

  气象灾害发生后,灾害发生地各学校应先期组织应急处置,并根据需要组织师生开展自救互救,全力控制事态扩大,努力减轻气象灾害的损失。

  (2)应急处置措施

  重大或特别重大的气象灾害发生时,请求县教育局气象灾应急领导小组有关人员及时赶赴现场,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学校指导学生疏散,尽量避开灾害可能影响和波及的区域,减轻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视情协调请求当地有关部门的支持,提供必要的交通工具和相关的设施、设备,对学校师生进行重点保护。同时学校应向学生讲解必要的安全防护知识。

  5.新闻报道

  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启动后,学校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及时将气象灾害及其次生、衍生灾害监测预警情况,因灾伤亡人员、经济损失、救援情况等向县县教育局和当地政府气象灾害防御指挥办公室报告,必要时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布。

  7.应急响应结束

  接到县教育局和县气象灾害防御指挥部办公室解除应急响应状态通知后,通知所辖各学校,解除应急响应状态。

  五、灾后处置

  (一)灾情核实

  学校应会同当地有关部门核实气象灾害评估结果,报当地政府和县教育局,并按规定向社会公布。灾害评估结果可作为灾害救助的依据。

  (二)调查总结

  气象灾害应急工作结束后,学校应及时对灾害应急工作进行全面的调查总结,查找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措施和建议,报当地政府和县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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